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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禧100(162509)

双禧100:关于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联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 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 司 开通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并参加 相关 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 大投 资人的 理财 需求, 国 联安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 以下 简称 “ 本公 司”) 经 与
中国银 河 证券 股份有 限 公 司(以 下简称 “银河 证券 ” )协商 一致 , 决定 本 公司 旗下 国 联安双
禧中 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 简称 :国 联安双 禧中 证 100 指 数分 级; 基 金代 码 :
162509 ) 、国 联安信 心增益 债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简称 : 国联 安信心 增益 债券 ;基 金代
码:253030 ) 、国联 安上证 大宗商品 股票 交易型 开放 式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联接 基金(基金 简
称 : 国联 安上证 商品 ETF 联接 ; 基 金代 码:257060 ) 自 2011 年 6 月 22 日起 在银河 证券 开
通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 并 参加银河 证 券开 展的 相关 费率优 惠活 动。 现就 该业 务 和费 率优 惠活
动 的有 关事 项公 告如 下: 
定期定额 投资 业务 ( 以下 简称“定 投” ) 是指投 资人 通过向有 关销 售机构 提交 申请, 约
定每期 申购 日、 扣款 金额 及扣款 方式 , 由 指定 的销 售机构 在投 资人 指定 资金 账户内 自动 扣款
并于每 期约 定的 申购 日提 交基金 申购 申请 的一 种投 资方式 。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并不构 成对 基
金日常 申购 、 赎回等 业务 的影响 , 投资 人在办 理相 关基金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的同时 , 仍然 可
以进行 日常 申购 、赎 回业 务 。 
一、 业务 开通 时间 
自 2011 年 6 月 22 日起的全部法 定基 金交 易日 。 
二 、适 用投 资者 范围 
基金定 投业 务 适 用于 符合 基金合 同的 个人 投资 者和 机构投 资者 。 
三 、办 理场 所 
投资人 可到 银河 证券 基金 营业网 点 或 通过 银河 证券 认可的 受理 方式 办理 定投 业务申 请 。
具体受 理网 点 或 受理 方式 见银河 证券 各分 支机 构的 公告。 
四 、办 理时 间 



本 业 务 的申 请 受 理 时间 与 本 公 司 管理 的 基 金 在 银河证券进 行日 常 申 购 业务 的 受 理 时间 相同。 五 、申 请方 式 1 . 凡 申请 办理 定投 业务 的投资 人须 首先 开立 本公 司 开放 式基 金账 户 ( 已开 户者除 外) , 具体开 户程 序请 遵循 银河 证券 的 规定 。


2 .已开 立国联 安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 开放 式基金 账户 的投资人 请携 带本人 有效 身份证 件 及相关 业务 凭证 , 到 银河 证券 各 营业 网点 或银 河证 券 认可 的受 理方 式 申 请增 开交易 账号 (已 在 银河 证券 开户 者除 外) , 并申请 办理 定 投 业务 ,具 体办理 程序 请遵 循 银 河证 券 的规 定。 六 、扣 款方 式和 扣款 日期 投资人须遵循银 河 证券 的基 金 定 投 业 务 规 则 ,指 定本 人 的 人 民 币 结 算 账户 作为 扣 款 账 户,根 据 银 河证 券 规 定的 日期进 行定 期扣 款。 七 、扣 款金 额 投资人 应与 银河 证券 就本 基金申 请开 办定 投业 务约 定每月 固定 扣款 金额 , 具体 最 低申 购 金额遵循 银 河证 券 的 规定 。 八 、定 投业 务申 购费 率 参加定 投业 务适 用 的 申购 费率同 相关 基金 《 招募 说明 书》 或更 新公 告中 载明 的 申 购费 率 。 九 、交 易确 认 每月实 际扣 款日 即为 基金 申购申 请日 , 并 以该 日 (T 日) 的 基金 单位 资产 净值 为基准 计 算申购 份额 ,申 购份 额将 在 T+1 工作 日确 认成 功后 直接计 入投 资人 的基 金账 户内。 基金 份 额确认 查询 起始 日为 T+2 工作日 。


十 、定 期定 额投 资业 务的 变更和 终止


1、 投资人 变更 每期扣 款金额 、扣款 日期、 扣款 账户等 ,须携 带本人 有效 身份证 件及相 关凭证 到原 销售 网点 或通 过 银河 证券 认可 的受 理方 式 申请 办理 业务 变更 , 具体 办理程 序遵 循 银河证 券 的 规定 。 2 、投资 人终止 本业务 ,须 携带本人 有效 身份证 件及 相关凭证 到 银 河证券 申请 办理业 务 终止, 具体 办理 程序 遵循 银河证 券 的 有关 规定 。 3 、本 业务 变更 和终 止的 生 效日遵 循 银 河证 券 的 具体 规定。 十一、 费率 优惠 活动 内容 投资者 通过 银河 证券 网上 交易系 统 办 理前 端收 费模 式下上 述基 金的 申购 或定 投 业务 , 若 原申购 费率 高 于 0.6% 的 , 优惠申 购费 率按 原申 购费 率的 4 折 执行 ,但 该申 购 费率优 惠后 不 低于0.6% ;若 原申 购费 率 等于或 低 于 0.6% 的 ,则 按 原费率 执行 。 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 柜 台系 统 现 场 委 托 办理 上述 基金 的 定投业务, 若 原申 购费 率 高 于 0.6%的, 优 惠申 购费 率按 原申购 费率 的 8 折 执行 , 且该申 购费 率优 惠后 不低 于 0.6%;若 原 申购费 率等 于或 低 于0.6% 的,则 按原 费率 执行 。


通过上 述方 式办 理 相 关业 务 的原 交易 费率 以 相 关基 金 法律 文件 及更 新 公 告为 准。 本公 司 可根据 业务 情况 调整 上述 交易费 用, 并依 据相 关法律 法规 的要 求另行 公 告。 十二、 投资 者可 以通 过以 下途径 了解 或咨 询相 关情 况 1 、中 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 现场咨 询: 中国 银河 证券 各地营 业部 ; 公司网 站:www.chinastock.com.cn ; 客服电 话:400-8888-888 (免长 途话 费 ) ; 2 、国 联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 客户服 务电 话:021-38784766 ,400-7000-365 (免 长 途话费 ) ; 公司网 址:www.gtja-allianz.com 或www.vip-funds.com 。 六 、重 要提 示 1 、投资 者办理 基金交 易业 务前,应 仔细 阅读 上 述相 关基金 的 基金 合同、 招募 说明书 、 风险提 示及 相关 业务 规则 和操作 指南 等文 件; 2 、本 公告 仅就 上述 基金 参 与银河 证券 相关 费率 优惠 活动的 有关 事项 予以 公告 , 本公 告 的最终 解释 权归 本公 司所 有 ; 3 、本 公告 有关 申购 及定投业务费 率优 惠活 动的 最终 解释权 归 银 河证 券 所 有; 凡涉及 上 述相关 基金 在银 河证 券办 理申购 、 定投 业务 的其 他未 明事项 , 敬请 遵循 银河 证券 的具体 规 定 ; 4 、风 险提 示: 本公 司承 诺 诚实信 用地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产 ,但 不保 证基 金一 定盈利 , 也不保 证最 低收 益。 基金 的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现 。 投资 有 风险 , 敬 请投资 人认 真阅 读基金 的相 关法 律文 件, 并选择 适合 自身 风险 承受 能力的 投资 品种 进行 投资 。 特此公 告。

































































国联 安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二 〇一一 年 六 月二 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