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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万菱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申 万菱 信量 化小 盘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LOF ) 基 金合 同生 效公 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1 年 6 月 18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量化小盘(LOF)
基金主代码 1631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6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 《申万
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LOF ) 基 金合同》 、 《申
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招募说明书》
2.基 金募 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1】525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1 年 5 月 16 日
至 2011 年 6 月 10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有限公
司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1 年 6 月 16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 户 ) 9,765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元 ) 512,877,725.48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元) 110,169.03
募集份额(单位: 份 )
有效认购份额 512,877,725.48
利息结转的份额 109,957.57
合计 512,987,683.05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 金情
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
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
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
104,765.31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204%
募 集 期 限 届 满 基 金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办 理 基
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获 得 书 面 确 认 的 日
期
2011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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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按 《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招募说明书 》 等法
律文件的规定, 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认购的基金
份额, 归投资者所有。 认购资金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依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则, 场内认购资金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
数位, 小数部分舍去, 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场外认购资金利息折算的基金份
额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2 位, 小数点第 2 位以后部分舍去, 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按此规则,利息 110,169.03 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 109,957.57 份,差额 211.46
元人民币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 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 并于 2011 年 6 月 16 日获确认, 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 会计师费、 信息披露费由
基金管理人承担。
3.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
始前 2 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