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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中证(210007)

金鹰中证: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6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2100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6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及《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1】494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5月27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1年5月3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018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431,530,928.8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20,881.22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431,530,928.80





利息结转的份额 20,881.22





合计 431,551,810.02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77,258.96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411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1年6月1日





注:(1)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金额合计为431,551,810.02元,折合基金份额为431,551,810.02份,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1年6月1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额为431,551,810.02份。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朱丹女士任职本基金基金经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及本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gefund.com.cn)公告。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