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 裕祥 分 级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 告
基 金管 理人: 博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招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份额 发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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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裕祥 分级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份 额 发售公告
-- 博时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重要提示
1 、博时裕祥 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 本 基金 ” )的份额发售已 获 证监许可
【2011 】708 号文核准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风险和收益 作出实质 性判断、 推荐或保 证。
2 、本基金为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运 作方式为 契约型开放 式。
本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 后, 在最初的3 年 内裕祥A 每6 个月开放一次 申购、 赎回 业务, 并 且
在开放日裕祥A 的基金份 额净值大 于1.000 元时, 折算成1.000 元; 裕祥B 封闭运作。3 年届满
后,本基金 转换为上 市开放式 基金(LOF)。
3 、本基金 裕祥A 份 额及 裕祥B 份 额将先后 募集, 首 次 募集时,基 金整体规 模不超过40
亿元 (不 包括利息 ) , 其中 , 裕祥A 不超 过32 亿元 ( 不包括利息 ) , 裕祥B 不超 过8 亿元 ( 不
包括利息) 。
4 、本基金 在 基金合同生 效后,在 符合 基金上市交易 条件的情况下 ,裕祥B 申请 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在 本基金合 同生效之 日起3 年 届满, 裕祥A 与裕祥B 分 别按 照 《基 金合
同》 约定及 深圳证券 交易所 规则转换 为上市开 放式基 金 (LOF ) 基 金份额 , 其中, 本基金 裕
祥A 将转为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场外的C 类份额 (即 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 中计提销 售服务 费、不收 取申购 费用,对 于持有 期限 不少于30 日的本类 别基金 份额的 赎
回 亦不收取 赎回费 ,但对持 有期限 少于30 日 的本类别基 金份额的 赎回收 取赎回费 的基金 份
额 ),场外的裕祥B 份额 将转为博时稳健回报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场外的A 类份额
(即 在投资 者申购时 收取申购 费用, 在 赎回时 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 赎回费用 的基金份 额 ) ;本
基金场内的裕祥B 份额将 转为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LOF )场内的A 类份额。
转换后的基 金份额继 续在深圳 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 易 , 并办理基金 的申购、 赎回 及 跨市场转 托
管 业务 。
5 、本基金的管理人 为博时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以 下 简称 “本公司 ”),注 册登记机构
为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 公司 。
6 、本基金的发售对 象为 个人 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 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 他投资者 。
7 、本基金 的销售机构包括 直销机构和招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招商银行 ” )
等 代销机构 , 其中直 销机构指 本公司 , 包括北 京分公 司及北京直 销中心、 上海分公 司和深圳
总公司。 份额 发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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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基金自 2011 年 5 月 25 日起至 2011 年 6 月 8 日止 (具 体办理业 务时间 见各销售
机构的相关 业务公告 或拨打客 户服务电 话咨询) 通过 销售机构公 开发售 , 其中裕祥 A 的发
售 时间 为 2011 年 5 月 25 日至 2011 年 6 月 1 日, 裕祥 B 的发 售 时间 为 2011 年 6 月 2 日
至 2011 年 6 月 8 日。
9 、 投资者欲通过场 外购买 本基金裕祥 A 份额或 裕祥 B 份额, 须开立中 国证券登 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 司 TA 系统深圳基金 账户(以 下简称 “ 中国 结算深圳基 金账户 ” )。本 基金份额 发
售期内各代 销机构网 点和直销 机构同时 为投资 者 办理 开立中国结 算深圳基 金账户的 手续。 投
资者欲通过 场内购买 本基金 裕祥 B 份 额,须开 立深 圳证券交易 所证券账 户(A 股账户或 基
金账户) , 具有基 金代销资 格的深圳 证券交易 所会员 单位可同时 为投资者 办理场内 认购的开
户和认购手 续。
10 、 投资者 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 所基金销 售系统进 行认 购 (称为 “ 场内认购 ” ) 需使 用深圳
证券交易所 证券账户 (A 股账户或 基金账户 ) 。 场内 认购通过具 有基金代 销资格的 深圳证券
交易所会员 单位办理 。场内认 购需遵守 深圳证券 交易 所相关规则 。
投资者通过 基金管理 人和场外 代销机构 柜台系统 进行 认购 (称为 “ 场外认 购 ” ) 需 使用中
国结算深圳 基金账户 。
已通过场外 销售机构 办理过中 国结算深圳 基金账 户开户 注册或注 册确认手 续的投资 者,
可直接办理 本基金场 外认购业 务; 已 有深圳证 券账户 的投资者, 可通过场 外销售 机构以其 深
圳证券账户 申请注册 中国结算 深圳基金 账户, 再办理 本基金场外 认购业务 ; 尚无 深圳证券 账
户的投资者 , 可通过 场外销 售机构直 接 提交开 户申请 , 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 有限责 任公司将 为
其配发深圳 基金账户 , 同时 将该账户 注册为中 国结算 深圳 基金账 户。 已有 基金管 理人直销 交
易账户的投 资者也可 通过基金 管理人直 销机构直 接使 用直销交易 账户办理 场外认购 。
11 、在基金份额发 售 期间账户 开户和认 购申请手 续可 以同时办理 。
12 、 通过场内代销机构认 购本基金 时, 每次申 报的认购 份额必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 倍,
且单笔认购 最高不超 过 99,999,000 份。详情请见当 地销售机构 公告。
13 、 通过场外代销机构 认购本 基金时, 各 代销网点 接 受认购申请 的最低金 额为单笔 500
元 ,追加认 购的单笔 最低申购 金额为人 民币 100 元;直销网点 接受首次 认购申请 的最低金
额为单笔 500 元, 追加认购 的最低金 额为单 笔 100 元。本基金 直销网点 单笔最低 认购金额
可由基金管 理人酌情 调整。
14 、 销售机 构对认 购申请 的受理 并不代 表该申请 一 定 成功, 而仅代 表销售机 构接受 了
认购申请, 申请的成 功与否 应以注册 登记机构 的确认 结果为准。 投资者在 份额发 售期内可 以
多次认购基 金份额, 已经正式 受理的认 购申请不 得撤 销。
15 、 本公告 仅对本 基金份 额发售 的有关 事项和规 定予 以说明 。投资 者欲了解 本基金 的
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 读刊登在 2011 年 5 月 20 日《 上海证券报 》 上的《 博时 裕祥 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书》。
份额 发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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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及 本 公 告 将 同 时 发 布 在 各 代 销 机 构 网 站 和 本 公 司 网 站
(www.bosera.com ) 。 投 资者亦可 通过本公 司网站 下载基金业 务申请表 格并了解 本基金 份
额发售的相 关事宜。
17 、 招商 银 行代销 本基金 的城市 名称、 网点名称 、联 系方式 以及开 户和认购 等具体 事
项请详见招商 银行的 相关业务 公告或拨 打 招商银 行客 户服务电话 (95555 )咨询。
18 、 在发售 期间, 除本公 告所列 的代销 机构外, 如增 加其他 代销机 构,本公 司将及 时
公告。 请留 意近期本 公司及 各代销机 构的公告 , 或拨 打本公司及 各代销机 构客户服 务电话咨
询。
19 、 本公司 开通了 网上开 户和认 购服务 ,详细的 业务 规则和 交易指 南,请投 资者查 阅
或下载我公 司网站上 的相关业 务规则和 交易指南 文件 。
20 、 投资者可拨打 本公司 全国统一 服务热线 95105568 (免长途话 费 ) 或 招商 银行 客户
服务电话(95555 )咨询购买事宜 。
21 、当日(T 日)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的 申请认购 场内 裕祥 B 的投资者,通 常可在 T +2
日到网点查 询交易情 况;当日 (T 日)在规定 时间内 提交的申请 认购场外 裕祥 A 和裕 祥 B
的投资者 , 通常可 在募集结 束之日 4 个 工作日后 到网 点查询交易 情况; 同时可以 到网点打 印
交易确认书 。
22 、 募集期 间募集 的资金 存入专 门账户 ,在基金 募集 行为结 束前, 任何人不 得动用 。
裕祥 A 和裕祥 B 认 购款项在 募集期间 产生的 利息折算 为各自基金 份额归投 资者所有 , 其中:
以申请金额 做为计息 基准, 具体利息 转份额数 以注册 登记机构的 记录为准 。 场内 认购资金 利
息折算的份额 采用截位 法保留至整 数位(最 小单位 为 1 份),余额 计入基金财 产;场外 认
购资金利息 折算的份 额 采用 截 位法 保留 到小数点 后两 位, 余额计 入基金财 产 。
23 、 本公司 可综合 各种情 况对本 基金份 额发售安 排做 适当调 整,可 根据基金 销售情 况
适当延长或 缩短基金 发售时间 ,并及时 公告。
24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 于证券市 场, 基 金净值会 因为证券 市场波 动等因素产 生波动, 投资者 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 份额享受 基金收益 , 同时承 担相应 的投资 风险。 本基 金投资中 的风险包 括: 因 整
体政治、 经 济、 社 会等环境 因素对证 券市场价 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 的系统性 风险, 个 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 性风险, 由于基 金份额持 有人连续 大量赎 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 风险, 基金管理 人
在基金管理 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 积极管理 风险, 本基金 的特定风险 等。 投资 者在投 资本基金 之
前, 请仔细 阅读本基 金的招 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 同, 全 面认识本基 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
性,并充分 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 受能力, 理性判断 市场 ,谨慎做出 投资决策 。
本基金在封 闭期内, 裕祥 A 份额表 现为风险 较低、 收益 相对稳 定 的特征 ,但在本 基金
资产出现极 端损失情 况下,裕祥 A 仍可能面 临无法 取得约定应 得收益乃 至投资本 金受 损的
风险; 裕祥 B 份 额则表现 出风险较高 、收益 较高的 显著特征, 由于本基 金的资产 及收益的份额 发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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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将优先 满足 裕祥 A 的 约定应得 收益的分 配,在 本基金资产 出现极端 损失而仅 能乃至未
能满足裕祥 A 的约 定应得收 益与投资 本金的情 况下, 则 裕祥 B 基金份额 可能面临 投资本金
亏损。
投资有风险 , 投资者 认购 (或 申购) 基金时请 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 明书》 及 《基
金合同》。
本基金以 1.00 元初始面值 开展基金 募集,在 市场波 动等因素的 影响下, 基金投资 仍有
可能出现亏 损或基金 净值仍有 可能低于 初始面值 。
基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 预示其未 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 依照恪尽 职守、 诚 实信用 、 谨慎勤 勉的原 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 产, 但不 保证
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 保证最低 收益 。 份额 发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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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 况
(一)基金名称
自本基金合 同生效之 日起 3 年内 , 本基 金名称为 “ 博时 裕祥分级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
本基金通过 基金收益 分配 和运 作方式 的 不同 安排 , 将 基金份额分 成预期收 益与风险 不同的两
个级别,即优先级基 金份额( 证券 简称“ 裕祥 A ”, 证券 代码:160514 )和进取级基金份
额( 证券简称 “ 裕祥 B ” , 证券代 码:150043 )。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
(三)基金份额 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 面值为 1.00 元
(四)直销机构 与直销地 点
1 、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北京分 公司及北 京直销中 心
地址:北京 建国门内 大街 18 号恒基中 心 1 座 23 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
联系人: 尚 继源
客户服务中 心电话:95105568 (免长途话费)
2 、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上海分 公司
地址:上海 市黄浦区 中山南路 28 号久 事大厦 25 层
电话:021-33024909
传真:021-63305180
联系人:史迪
3 、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总公司
地址:深圳 市福田区 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 大厦 35 层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9450
联系人: 林 艳洁
投资者单笔 认购金额 超过 500 万元( 含 500 万元) 人民币以上 ,可拨打 直销机构 的北
京、上海或 深圳电话 进行预约 ,本公司 将提供上 门服 务。
(五)份额发售 安排
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 的规定, 本基金的 设立募集 期不 超过 3 个月。
1 、基金发售时间 安排
本基金的份 额发售时 间自 2011 年 5 月 25 日起至 2011 年 6 月 8 日止。 其中, 本 基金 裕份额 发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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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 A 份额及裕祥 B 份额将在 上述发售 时间内 先后发售 。
在募集期内 , 基金管 理人可以 视情况延 长或缩短 裕祥 A 份额及裕祥 B 份 额的募集 时间,
具 体安排请 以公告为 准。 若裕 祥 B 份 额提前募 集完毕 ,则基金管 理人可在 裕祥 B 份额募集
完毕的次日 开始办理 本基金的 验资、备 案等相关 手续 。
2 、基金发售流程
(1 )裕祥A 的发售
首先在场外 发售 裕祥A , 裕祥B 暂 不发售 。 裕祥A发售的 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 为2011 年5 月
25 日至2011 年6 月1 日。
在裕祥A 认购期 内的任何 一日 ( 含首日 ) , 如 果已收 到的场外认 购申请 规模 不超过 裕祥
A 的募集上限, 则 裕祥A 继续 募集,直 到 裕祥A 认 购期 结束或达到 裕祥A 的募集 上限;
在裕祥A 认购期 内的任何 一日(含 首日), 如果已收 到的场外认 购申请 规模 超过裕祥A
的募集 上限, 则按照 “ 末日比例 接受认 购申请 ” 的原 则给予部分 接受认购 申请, 裕祥A 停止
发售。基金 管理人将 于次日在 公司网站 和指定媒 体上 公告自即日 起停止 裕祥A 的认购业 务。
(2 )裕祥B 的发售
裕祥A 发售结束 后, 裕祥B 开 始发售。 裕祥B 发售 的 具 体业务办理 时间 为2011 年6 月2 日
至2011 年6 月8 日。
根据已接受 的 裕祥A 申请 的申请规模 以及裕祥A 与裕祥B 的预定比例, 计 算 裕祥B 募 集规
模上限。即 :
裕祥B 募集规模 上限= 已接受的 裕祥A 申请规模× 2/8
在裕祥B 认购期 内的任何 一日(含 首日), 如果达到 裕祥B 募集 规模 上限,则 提前结束
募集;对在 最后一日 认购的裕祥B 采用“ 末 日比例确 认 ”的原则 给予部分 确认;否 则 裕祥B
继续募集, 直到 裕祥B 募 集期结束 。在 裕祥B 募集结束 的次日,基 金管理人 在公司网 站和指
定媒体上公 告自即日 起停止裕祥B 的认购业 务。
(3 )裕祥A 的配售
在裕祥B 募集结 束日 (L 日) , 注册登 记机构 将根据已 经确认的裕祥B 的募集情 况, 对已
接受的 裕祥A 的 申请按以 下方法进 行全程比 例配售, 未确认部分 的认购款 项将退还 给投资
者。比例确 认的计算 公式如下 :
裕祥A 的配售比 例= ( 裕祥B 份额的 确认 规模× 8/2 )/ 已接受的裕祥A申请 规模
募集结束时, 裕祥 A 和 裕祥 B 的初始规模 配比原 则上 为 8:2 , 本基金可接受因为 利息折
算份额 、认 购费用收 取方式不 同 等原因 造成的配 比偏 离。
(六)基金的认 购费率及 认购份额的 计算
1 、初始面值:裕祥 A 人民 币 1.00 元 ,裕祥 B 人民 币 1.00 元
2 、认购价格:裕祥 A 人民 币 1.00 元 ,裕祥 B 人民 币 1.00 元
3 、认购费用: 份额 发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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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投资 人可以多 次认购本 基金,认 购费率按 每笔 认购申请单 独计算。
1 )场外认购费率 :
①裕祥A 不收取认 购费。
②裕祥B 的认购费 率如下表 :
裕祥 B
认购金额(M ) 认购费率
M<500 万元 0.60%
M ≥ 5 0 0 万元 按笔收取,1000 元/ 笔
基金认购费 用不列入 基金财产 , 主要用 于基金 的市场 推广、 销售 、 注册 登记等募 集期间
发生的各项 费用。
2 )本基金场 内 认购 采用 份额 认购方式 , 深圳证券 交 易所会员单位 应按照本 基金招募说
明书约定的 场外认购 费率设定 投资者的 场内认购 费率 。
4 、认购份额的计 算
(1 )场外认购份 额的计 算
本基金场外 认购采用 金额认购 的方式 。 基金的 认购金 额包括认购 费用和净 认购金额 。 计
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 认购 金额/ (1+ 认 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 额- 净认 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 购金额+ 认购利 息)/ 基金份 额初始 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 计算保留 到小数点 后两位 , 小数点 后两位 以后的部分 四舍五入 , 由此 误差产
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 担。 场 外认购资 金 利息 折算的份额 采用 截位 法 保留到 小数点后
两位, 余额 计入基金 财产。
例1 : 某投资人投资30 万元 认购本基 金 裕祥A 份额, 假 设该笔认购 按照100% 的比例确认,
且 其认购资 金的利息 为30 元, 不收取认 购费 ,则 其可 得到的认购 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300,000/ (1+0.00% )=300,000 元
认购费用=0 元
认购份额= (300,000+30 )/1.00=300,030 份
即:投资人 投资 30 万元认购 本基金裕祥 A 份额, 可 得到 300,030 份基金份额。
例 2 : 某投资 人投资 1,000 万元认购本基 金 裕祥 B 份 额, 假设 该笔认购 按照 100% 的比
例确认 ,且其认 购资金的 利息为 30 元 ,其对应 认购 费用为 1,000 元,则其可得 到的认 购份
额为:
认购份额= (10,000,000+30-1,000 )/1.00=9,999,030 份
即:投资人 投资1,000 万元认购本基金裕祥B 份额 , 可 得到9,999,030 份基金份额。 份额 发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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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场内认购金 额的计 算
本基金场内 认购采用 份额认购 方法,计 算公式为 :
认购金额= 挂牌价 格 ×(1 +认购 费率) ×认购份 额
认购费用= 挂牌价 格 ×认购 份额 ×认 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 挂牌 价格 × 认 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 份额= 利息/ 挂牌价 格
其中,挂牌 价格为基 金份额初 始发售面 值。
场内认购金 额计算结 果保留到 小数点后 两位, 小数点 后两位以后 的部分四 舍五入 。 场内
认购资金 利 息折算的 份额 采用 截位法保 留至整数 位 ( 最小单位为 1 份 ) , 余额计入 基金财产。
例1 : 某投资 人认购30 万份 本基 金 裕祥B 份 额, 裕祥B 份额认购价 格1.00 元, 假设该笔 认
购按照100% 的比例确认, 且 其认购 资金的 利息为31.5 元, 若对应的认 购费率 为0.60 %,则
其可得到的 认购份额 为:
认购金额=300,000 ×(1+0.60% )×1.00=301,800.00 元;
认购费用=300,000 ×0.60%=1,800.00 元
净认购金额=300,000 ×1.00=300,000 元
利息折算的 份额=31.5/1.00=31.0 份
投资者实际 认购份额=300,000+31=300,031 份
5 、基金的认购方式
(1 )本基金场内 认购采 用份额认 购的方式 ,场外认 购采用金额 认购方式 。
(2 )投资人认购 基金份 额采用全 额缴款的 认购方式 。投资人认 购前,需 按销售机 构规
定的方式备 足认购的 金额。
(3 ) 投资人在募 集 期内可 以多次认 购基金份 额或先 后认购 裕祥A 份 额及 裕祥B 份 额, 已
经正式受理 的认购申 请不得撤 销。
6 、基金的认购数 量限制
(1 ) 通过场 内代销机 构认购本 基金时 , 每次申 报的认 购份额必须 为1000 份或其整数倍,
且单笔认购 最高不超 过99,999,000 份。
(2 ) 通过场外 代销机构 认购本基 金时, 各 代销网点 接 受认购申请 的最低金 额为单笔500
元, 追加认购 的单笔最 低申购金 额为人 民币100 元; 直销网点接 受首次认 购申请的 最低金额
为单笔500 元,追加认购 的最低金 额为单笔100 元。本 基金直销网 点单笔最 低认购金 额可由
基金管理人 酌情调整 。
(3 )基金募集期 间单个 投资人的 累计认购 规模没有 限制。
二、场内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9:30-11:30 和 13:00-15:00 (周六 、周日不受 理)。 份额 发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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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开户及认购手 续:
(1 )开立深圳证 券交易 所证券账 户,包括 A 股账户 或基金账户 。
(2 )在认购前向 资金账 户中存入 足够的认 购资金。
(3 )投资者可通过 填写认购 委托单、 电话委托、 磁 卡委托、网上 委托等方 式申报认购
委托,可多 次申报, 认购申请 一经受理 不可撤销 ,认 购资金即被 冻结。
具体业务办 理流程及 规则参见 场内代销 机构的相 关说 明。
三 、个人投资者 场外的开 户与认购程序
(一)招商 银行 受理个人 投资者的开 户与认购程 序
1 、网点办理:
(1 ) 开户及 认购的时 间: 上午 9 :30 至下 午 15 :00 (当日 15 :00 之后 的委托将 于下
一工作日办 理),个 人投资者 周六、周 日照常受 理, 与下一交易 日合并办 理。
(2 )个人投资者 开户及 认购程序 :
1 )事先办妥可用于 开放式基 金业务的 招商银行各 类 型个人资金账 户,并存 入足额认购
资金。
2 )到网点提交以下 材料,办 理开户手 续: ①本人 法 定身份证件原 件(包括 居民身份证
或军官证件 等有效身 份证件, 下同) ; ②本人 持有的 可用于开放 式基金业 务的招商 银行各类
型个人资 金 账户; ③ 填妥的开 户申请表 。
3 )开户同时可办 理认购 手续,需 填妥并提 交基金认 购申请表。
4 )客户可通过电 话银行 95555 提交认购申请 。
2 、网上办理:
(1 )招商银行客 户登陆 招商银行 网上银行 。
(2 ) 客户通过 “一网通 证券 (http://info.cmbchina.com ) ”或“ 个人银行 专业版 ”- 投
资管理- 基金(银 基通)- 开放 式基金链接 进入,选择 “ 基金账户- 基金开户 ”, 或登陆财富
账户专业版 “投资管 理 ”- “ 基金” 选择“ 账 户管理 ” ,根据提示 填写网上 开户申请 书。
(3 )业务受理 时间:24 小时 服务, 除日终清 算时间 (一般为 17 :00 至 20 :00 )外,
均可进行认 购。当日 15 :00 之后的委 托将于下 一工 作日办理。
(4 )开户申请提 交成功 后可即刻 进行网上 认购申请 。
(5 )操作详情可 参阅招 商银行网 上银行相 关栏目的 操作指引。
3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 面的要 求,以招 商银行的 说明为准 。
(2 )个人投资者如 到网点办 理开户和 认购手续, 需 本人亲自办理 ;如通过 网上 银行办
理开户和认 购手续, 凭取款密 码及理财 专户密码 或财 富账户交易 密码进行 。
(二)代销本基 金的证券 公司受理个 人投资者的 开户 与认 购程序 份额 发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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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程序原 则上适用 于代销本 基金的证 券公司 , 此程 序原则仅供 投资者参 考, 具 体程序
以代销机构 的规定为 准,新增 代销渠道 的认购程 序以 有关 公告为 准。
1 、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份额发 售日的9 :30-15 :00 (周六、周日 及法定 节假日 不营 业)。
2 、资金账户的开 立(已 在该代销 券商处开 立了资金 账户的客户 不必再开 立该账户 ):
个人投资者 申请开立 资金账户 应提供以 下材料:
(1 )填妥的《资 金账户 开户申请 表》 ;
(2 )本人有效身 份证明 原件及复 印件 ;
(3 )营业部指定 银行的 存折(储 蓄卡)。
3 、基金账户的开 立
个人投资者 申请开 立 基金账户 应提供以 下材料:
(1 )填妥的《开 户申请 表》 ;
(2 )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 及复印件 ;
(3 )在本代销机 构开立 的资金账 户卡 ;
(4 )营业部指定 银行的 存折(储 蓄卡)。
4 、提出认购申请 :
个人投资者 在开立资 金账户和 基金账户 并存入足 额认 购资金后, 可申请认 购本基 金。 个
人投资者申 请认购本 基金应提 供以下材 料:
(1 )填妥的《认 购/ 申购申 请表》 ;
(2 )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 原件及复 印件 ;
(3 )在本代销机 构开立 的资金账 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 话委托、自助/ 热自 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
认购申请。
5 、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 面的要求 ,以各代 销机构的 说明为准 。
(三)本公司北 京直销中 心受理个人 投资者的开 户与 认购程序
1 、本公司北京直 销中心 受理个人 投资者的 开户 (或 账户注册) 与认购申 请。
2 、受理开户和认 购的时 间:
基金份额发 售日的9:30-17:00 (周六、周日不营业) 。
3 、 个人投资者办 理基金交 易账户和 基金账户 开户 (或 账户注册) 申 请时须提 交的材 料:
(1 )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原件 (包括居 民身份证、 户 口本、军官证 、警官证 、文职证、
士兵证等) 及经 其签字的 复印件; 如 委托他人 代办, 还需提供代 办人有效 身份证件 原件 、 经
其签字 的复 印件 以及 投资人授 权代办人 办理基金 业务 的公证书原 件 ;
(2 )本人指定的 银行账 户信息( 开户银行 、账户名 、 账号) 及 银行卡/ 存折 复印件 ; 份额 发售 公告
11
(3 )填妥的《开 户申请 表(个人 )》 并签 字确认 ;
(4 )如需开通远程 服务办理 业务,还 需签订《个 人 投资者远程委 托服务协 议》,一式
两份 ;
(5 )填妥的《证 券投资 基金投资 人权益须 知》一份 ;
注: 其中指定银 行账户是 指投资者 开户时预 留的作为 赎回、 分红、 退款的 结算账 户, 银
行账户名称 必须同投 资者基金 账户的户 名一致 ; 办 理 账户注册时 还需提供 深圳A 股股东 账户
号或封闭式 基金账户 号 。
4 、个人投资者办 理 认购申请 时须提交 填妥的 《开 放 式基金交易业 务申请表 》和投资者
本人的有效 证件原件 及经其签 字的复印 件。
注: 个人投资 者办理基 金认购业 务前, 需 登陆 “博时快E 通” 系统进 行风险承 受力能力
的测评。
5 、认购资金的划 拨
(1 )个人投资者办 理认购前 应将足额 认购资金通 过 银行转账汇入 本公司指 定的直销专
户:
A. 中国工商银行 直销专户 :
账户名称: 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银行全称: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北京王府 井金 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19027307551
人行同城交 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 算系统行 号:20100042
人行跨行支 付系统号 :102100000072
B. 中国建设银行直 销专户:
账户名称: 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银行全称: 中国建设 银行北京 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换号 :429
联行行号:50190
人行支付系 统机构号 :105100002037
C. 中国工商 银行直销 专户:
账户名称: 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银行全称: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北京王府 井金 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29027305830
人行同城交 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 算系统行 号:20100042 份额 发售 公告
12
人行跨行支 付系统号 :102100000072
D. 交通银行 直销专户 :
账户名称: 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银行全称: 交通银行 北京分行 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换号 :060149
联行行号:61113
人行支付系 统机构号 :301100000015
(2 ) 认购申请当 日下午17 :00 之前, 若投资 者的认 购资金未全 额到本公 司指定直 销专
户,则认购 以实际到 账金额提 交。
6 、注意事项:
(1 )基金份额发 售期结 束,以下 将被认定 为无效认 购:
1 )投资者划来资 金,但 逾期未办 理开户手 续 或开户 不成功的 ;
2 )投资者划来资 金,但 逾期未办 理认购手 续或认购 申请未被确 认的 ;
3 )本公司确认的 其它无 效资金或 认购失败 资金。
(2 )投资者T 日提交 开户申请 后, 可于T+2 日后(包 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 网点不
办公则顺延 ) 到办理 开户网点 查询确认 结果, 或通过 本公司客户 服务中心 查询。 本 公司将为
投资者寄送 确认书。
(3 )投资者T 日提交 认购申请 后, 可于T+2 日后(包 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 网点不
办公则顺延 )到办理 认购网点 查询认购 接受情况 ,或 通过本公司 客户服务 中心查询 。
(4 )办理汇款时, 投资者必 须 仔细阅 读 《博时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直销 个人投资者
汇款购买基 金的提示 性公告 》 ,并注意 以下事项 :
1 ) 投资者 必 须使用其 预留账户 (投 资者在本 公司直销 开立交易账 户时登记 的银行账 户)
办理汇款, 如使用非 预留账户 、 现金 或其他无 法及时 识别投资者 身份的方 式汇款, 则汇款资
金无效 ;
2 )投资者应在 汇款附言/ 用途/ 摘要/ 备注栏正确填写 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
方式,便于 发生资金 异常时及 时通知 ;
3 ) 投资者 应在每 次使用预 留账户汇 款后于汇 款当日17 点前将汇款单传 真至本 公司汇款
指定专用传 真号码(010-65187031 ),并电话确认 (010-65187055 ) ;
4 )投资者采用汇 款交易 方式发生 的银行转 账手续费 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四)通过博时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网 站开户与认 购程 序
1 、受理开户及认 购的时 间
基金份额发 售日全天24 小时接 受开户及 认购业务 ,但 工作日17 :00 之后以及法定 节假
日的认购申 请,视为 下一工作 日提交的 认购申请 。 份额 发售 公告
13
2 、开户及认购程 序
(1 )可登录本公 司网站www.bosera.com 参阅 《博时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开 放式基金 业
务规则》、 《博时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网 上交易业务 规 则》 办理相 关开户和 认购等业 务;
(2 )尚未开通博 时基金 网上交易 的个人投 资者,可 以登录本公 司网站
(www.bosera.com ) , 使用中 国建设银 行、 中国工 商银行、 中国农 业银行、 招 商银行、 中
国民生银行、 兴 业银行、 上 海浦东发 展银行、 中 信银 行、 交通银行等 银行借记 卡, 或者使 用
上海汇付数 据服务有 限公司提 供的专用 于基金交 易的 非银行类资 金账户天 天盈账户 , 或者 使
用 通联支付 网络服务 股份有限 公司 支持 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借记 卡、 中 国光大银 行
股份有限公 司借记卡 、 平安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借 记卡 , 根据页面提 示进行直 销交易账 户开户,
在开户申请 提交成功 后,即可 直接通过 博时网上 交易 平台进行认 购和支付 ;
(3 )已经开通博 时基金 网上交易 的个人投 资者,请 直接登录博 时基金网 上交易系 统进
行网上认购 ;
(4 )已经开通博 时基金 手机交易 的个人投 资者,可 以登录博时 手机网站
(http://wap.bosera.com ) 进行认购 , 对 使用 招商 银 行 、 中国 建设银行 、 上海 浦东发展 银行 、
中国民生银 行借记卡 , 或者 使用上海 汇付数据 服务有 限公司提供 的专用于 基金交易 的非银行
类资金账户 天天盈账 户 , 或 者 使用通 联支付网 络服务 股份有限公 司 支持的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借 记卡、 中 国光大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借记卡 、 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借 记卡 开立 的
直销交易账 户下的认 购 申请, 可以通过 手机基金 交易 系统进行认 购款项的 支付。
3 、 认购申请 当日网上 支付截止 时间为17:00 , 未在规定 时间内支付 的申请将 按失败处 理,
如在规定时 间内前未 足额支付 ,当日申 请将以实 际支 付金额 提交 。 份额 发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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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机构投资者 场外的开 户与认购程序
(一)招商 银行 受理机构 投资者的开 户与认购申 请程 序
1 、网点办理:
(1 ) 开户及 认购的时 间: 上午 9 :30 至下 午 15 :00 (当日 15 :00 之后 的委托将 于下
一工作日办 理)。周 六、周日 暂停受理 。
(2 )机构投资者 开户及 认购程序 :
1 )事先办妥招商 银行机 构活期存 款账户并 存入足额 认购资金 。
2 )由被授权人到 开户会 计柜台提 交以下材 料,办理 开户手续:
① 被授权人携带授 权机构银行存 款账户的印鉴、 营 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 人证书及复印
件、 军队或 武警开户 许可证及 复印件 。 开户单 位为分 支机构的, 还应提交 法人授权 其开户的
书面证明;
② 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 件复印件 ;
③ 基金业务 授权书;
④ 被授权人 有效身份 证明及复 印件、印 鉴;
⑤ 填妥的开 户申请表 并加盖公 章。
3 )开户同时可办 理认购 手续,需 填妥并提 交基金认 购申请表。
2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 面的要 求,以招 商银行的 说明为准 。
(2 )机构活期存 款账户 须是人 民 币存款账 户。
(二)代销本基 金的证券 公司受理机 构投资者的 开户 与认购程序如下 :
以下程序原 则上适用 于代销本 基金的证 券公司 , 仅供 投资者参考 , 具体程 序以代 销机构
的规定为准 。新增代 销渠道的 认购程序 以有关公告 为 准。
1 、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份额发 售日的 9:30-15:00 (周六、周日 及法定 节 假日 不营业 )。
2 、开立资金账户 :
机构投资者 申请开立 机构账户 应提供以 下材料:
(1 )资金账户开户 申请表( 加盖机构 公章和法定 代 表人章),已 开立了资 金账户的客
户不必再开 立该账户 ;
(2 )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或其 他法人的 注册登记证 书 原件 (营业执 照或注册 登记证书必
须在有效期 内且已完 成上一年 度年检) 及复印件 (加 盖机构公章 ) ;
(3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 托书(加 盖机构公 章和法定 代表人章) ;
(4 )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 ;
(5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件复印件 ; 份额 发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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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预留印鉴 ;
(7 )经办人身份 证件及 其复印件 。
3 、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 开立基金 账户应提 供以下材 料:
(1 )开户申请表 (加盖 机构公章 和法定代 表人章) ;
(2 )经办人身份 证件及 复印件 ;
(3 )授权委托书 (加盖 机构公章 和法定代 表人章) 。
4 、提出认购申请 :
机构投资者 申请认购 本基金应 提供以下 材料:
(1 )购买申请表 (加盖 机构公章 和法定代 表人章) ;
(2 )经办人身份 证件及 复印件 ;
(3 )授权委托书 (加盖 机构公章 和法定代 表人章) ;
(4 )代销券商开 立的资 金账户卡 。
投资者还可 通过电话 委托、自 助/ 热自助委 托、网上 交 易等方式提 出认购申 请。
5 、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 面的要 求,以代 销券商的 说明为准 ;
(2 )投资者认购 时要注 明所购买 的基金名 称或基金 代码。
(三)本公司北 京直销中 心受理机构 投资者的开 户与 认购申请程序如 下:
本公司北京 直销中心 受理机构 投资者的 开户 (或 账户 注册) 与认 购申请。
1 、开户和认购的 时间:
基金份额发 售日的 9:30-17:00 (周六、周日不营业 ) 。
2 、 机构投资者办 理基金交 易账户和 基金账户 开户 (或 账户注册) 申 请时须提 交的材 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 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 印 件;事业法人 、社会团 体或其他组
织提供民政 部门或主 管部门颁 发的注册 登记证书 原件 及加盖单位 公章的复 印件 ;
(2 )经法定代表 人签字 并盖章的 《基金业 务授权委 托书》(加 盖公章) ;
(3 )经办人有效 身份证 件原件及 经其签字 复印件 ;
(4 )填写 完毕 的 印鉴卡 一式三份 ;
(5 ) 指定银行 账户信息 (开户 银行、 开户行名 称、 银 行账号) 及 账户证 明文件复 印件/
银行开户确 认文件复 印件 (加 盖公章) ;
(6 )填妥的《开 户申请 表(机构 )》,并 加盖公章 ;
(7 )企业组织机 构代码 证原件及 加盖单位 公章的复 印件 ;
(8 )企业税务登 记证原 件及加盖 单位公章 的复印件 ;
(9 )企业法定代 表人有 效身份证 件复印件 (加盖公 章) ;
(10 ) 如需采用远程服 务办理业 务, 还需签 订 《机构 投资者传真 委托服务 协议》 或 《机份额 发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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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投资者电 话和网上 委托服务 协议》一 式两份 ;
(11 )填妥的《 证券 投资基金 投资人 权 益须知》 一份 。
注: 其中指定银 行账户是 指投资者 开户时预 留的作为 赎回、 分红、 退款的 结算账 户, 银
行账户名称 必须同投 资者基金 账户的户 名一致 ; 办理 账户注册时 还需提供 深圳 A 股股东 账
户号或封闭 式基金账 户号 。
3 、机构投资者办理 认购申请 时须提交 填妥的 《开 放 式基金交易业 务申请表 》,并加盖
预留交易印 鉴,同时 提供经办 人有效身 份证件原 件及 经其签字复 印件。
(1 )认购资金的 划拨
电汇或支票 (其中支 票方式 只限北京 地区客户 ) 主动 付款方式将 足额认购 资金汇入 本公
司指定的直 销专户:
A. 中国建设银行直 销专户:
账户名称: 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银行全称: 中国建设 银行北京 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换号 :429
联行行号:50190
人行支付系 统机构号 :105100002037
B. 中国工商银行直 销专户:
账户名称: 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银行全称: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北京王府 井金 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29027305830
人行同城交 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 算系统行 号:20100042
人行跨行支 付系统号 :102100000072
C. 交通银行 直销专户 :
账户名称: 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银行全称: 交通银行 北京分行 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换号 :060149
联行行号:61113
人行支付系 统机构号 :301100000015
(2 )认购申请当 日下 午 17 :00 之前,若投 资者的 认购资金未 全额到本 公司指定 直销
专户,则 当 日有效的 申请金额 以实际到 账金额提交 。
4 、注意事项: 份额 发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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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金份额发 售期结 束,以下 情况将被 认定为无 效认购:
1 )投资者划来资 金,但 逾期未办 理开户手 续或开户 不成功的 ;
2 )投资者划来资 金,但 逾期未办 理认购手 续或认购 申请未被确 认的 ;
3 )本公司确认的 其它无 效资金或 认购失败 资金。
(2 ) 投资者 T 日提交开 户申请后 , 可于 T+2 日到本 公司 直销中 心查询确 认结果, 或通
过本公司客 户服务中 心查询。 基金合同 生效后, 本公 司将为投资 者寄送确 认书。
(3 )投资者 T 日提交认 购申请后 ,可于 T+2 日到本 公司直销中 心查询认 购接受结 果,
或通过本公 司客户服 务中心查 询。
(4 )办理汇款时 ,投资 者必须注 意以下事 项:
1 )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 用途/ 摘要/ 备注栏正确填写 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
方式,便于 发生资金 异常时及 时通知 ;
2 ) 投资者应在每 次使用预 留账户汇 款后于汇 款当日17 点前将汇款单传 真至本 公司 汇款
指定专用传 真号码 (010-65187031 ),并电话确认 (010-65187055 )。
5 、预约上门服务
投 资 者 单 笔 认 购 金 额 超 过 500 万 元 ( 含 500 万 元 ) 人 民 币 以 上 , 可 拨 打 电 话
0755-83169999 、021-33024909 和 010-65187055 进行预约, 本公司将 提供上门 服务。 份额 发售 公告
18
五 、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 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 、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 办理开户 (或账户 注册) 申 请时需提供 的材料 :
(1 )QFII 为客户提供 资产管理 服务的 ,应当开 立名 义持有人账 户;
(2 )填妥的《开 户申请 表(机构 )》,并 加盖托管 行公章,以 及外方负 责人签章 ;
(3 )合格境外 机 构投资 者证券投 资业务许 可证复印 件(加盖托 管行公章 );
(4 )国家外汇局 颁发的 外汇登记 证原件及 复印件;
(5 )托管人出具的 基金业务 授权委托 书,加盖托 管 人公章和法定 代表人章 ,同时提供
经办人有效 身份证复 印件;
(6 )外方出具的基 金业务授 权委托书 ,加盖外方 负 责人签章,同 时提供经 办人有效身
份证复印件 ;
(7 )托管人出具 的印鉴 卡;
(8 )外方出具的 印鉴卡 ;
(9 )由托管人加 盖公章 的银行开 户证明;
(10 )如果 开通传 真交易 方式, 须提供 填妥的《 机构 投资者 传真 委托 服务协 议》, 加
盖与开户申 请表相同 的印章;
(11 )填妥的《 证券 投资人权 益须知》 。
注: 其中指定银 行账户是 指投资者 开户时预 留的作为 赎回、 分红、 退款的 结算账 户, 银
行账户名称 必须同投 资者基金 账户的户 名一致 ; 办理 账户注册时 还需提供 深圳 A 股股东 账
户号或封闭 式基金账 户号 。
2 、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 的认购申 请和资金 划拨等事 项参照境内 机构投资 者办理。 份额 发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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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合同 正式生效 前, 全 部认购资 金将被冻 结在由 注册登记机 构开立的 本基金募 集专
户中,认购 资金冻结 期间的资 金利息折 算基金份 额 , 归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 有 。
本基金权益 登记由基 金注册登 记机构在 发售结束 后完 成。 份额 发售 公告
20
七 、基金的验资 与基金合 同生效
本基金发售 期截止后 , 由银 行出具基 金募集专 户存款 证明, 由基 金管理人 委托具 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 会计师事 务所对认 购资金进 行验资并 出具 验资报告 , 基金注 册登记机 构出具认 购
户数证明。
基金管理人 应将验资 报告及本 基金备案 材料提交 中国 证监会, 中国证监 会将于收 到前述
材料后予以 书面确认, 自 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 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 生效。 基 金管理人 将于收
到证监会书 面确认 文 件的次日 发布基金 募集情况 及基 金合同生效 公告。 份额 发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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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 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 人
名称: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 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 市福田区 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 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 : 杨鶤
成立时间: 1998 年 7 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 关:中国 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 号:中国 证监会证 监基字【1998 】26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 人
名称:招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 “招商 银行 ”)
设立日期:1987 年4 月8 日
住所:深圳 市深南大 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 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 厦
注册资本:215.77 亿元
法定代表人 : 傅育宁
行长:马蔚 华
资产托管业 务批准文 号:中国 证监会证 监基字【2002 】83 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张燕
(三)代销机构
1 、裕祥 A 和裕祥 B 的 场外代销 机构:
1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 区深南大 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深南大 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 : 傅育宁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份额 发售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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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 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2 、天相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金融街 19 号富 凯大厦 B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金融大 街 5 号新盛大 厦 B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 : 林义相
联系人: 潘鸿
电话: 010-66045446
传真: 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 话: 010-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
3 、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银城 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 : 万建华
联系人: 芮敏祺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 话: 95521
网址: http://www.gtja.com/
4 、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 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 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 : 宫少林
联系人: 林生迎
电话: 0755-82960223
传真: 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888111 ;95565
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5 、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 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 场 43 楼
办公地址: 广东广州天 河北路大 都会广场 18 、19 、36 、37 、
41 和 42 楼
法定代表人 : 王志伟 份额 发售 公告
23
联系人: 黄岚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 话: 95575
网址: http://www.gf.com.cn/
6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 路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 新源南路 6 号 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 :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电话: 010-84588888
传真: 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 话: 010-84588888
网址: http://www.cs.ecitic.com/
7 、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 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 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 厦
法定代表人 : 王开国
联系人: 金芸、李笑 鸣
电话: 021-23219275
传真: 021-63602722
客户服务电 话: 95553
网址: http://www.htsec.com/
8 、申银万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常熟 路 171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常熟 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 : 丁国荣
联系人: 黄维琳、曹 晔
电话: 021-54033888
传真: 021-54038844
客户服务电 话: 95523
网址: http://www.sywg.com/
9 、长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 路特 8 号长江 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新华 路特 8 号长江 证券大厦 份额 发售 公告
24
法定代表人 : 胡运钊
联系人: 李良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 话: 95579;4008-888-999
网址: http://www.95579.com/
1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 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深南大 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 : 牛冠兴
联系人: 陈剑虹
电话: 0755-82825551
传 真: 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001001
网址: http://www.essences.com.cn
1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 区临江支 路 2 号合景国 际大厦 A 幢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 区临江支 路 2 号合景国 际大厦 A 幢
法定代表人 : 王珠林
联系人: 米兵
电话: 023-63786922
传真: 023-63810422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096096
网址: http://www.swsc.com.cn
12 、中信金通证券有 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 市中河南 路 11 号万凯庭 院商务楼 A 座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 市滨江区 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 大厦主楼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 : 刘军
联系人: 俞会亮
电话: 0571-85776115
传真: 0571-85783771
客户服务电 话: 0571-96598 份额 发售 公告
25
网址: http://www.96598.com.cn/
13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 市黄兴中 路 63 号中山国际 大厦 12 楼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 市黄兴中 路 63 号中山国际 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 : 林俊波
联系人: 钟康莺
电话: 021-68634518-8503
传真: 021-68865938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881551
网址: http://www.xcsc.com/
14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中山 二路 18 号广东电 信广场 36-37 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中山 二路 18 号广东电 信广场 36-37 层
法定代表人 : 张建军
联系人: 罗创斌
电话: 020-37865070
传真: 020-22373718-1013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888133
网址: http://www.wlzq.com.cn
1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 技术开发 区第二大 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 区宾水西 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 : 杜庆平
联系人: 王兆权
电话: 022-28451861
传真: 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 话: 4006515988
网址: http://www.bhzq.com
1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西 街 69 号山西国际 贸易中心 东塔楼
办公地址: 太原市府西 街 69 号山西国际 贸易中心 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 侯巍
联系人: 郭熠
电话: 0351-8686659
传真: 0351-8686619 份额 发售 公告
26
客户服务电 话: 4006661618
网址: http://www.i618.com.cn/
17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 区苗岭路 29 号澳 柯玛大厦 15 层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 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 国际金融 广场 20 层
法定代表人 : 张智河
联系人: 吴忠超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 话: 0532-96577
网址: http://www.zxwt.com.cn
1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金融大 街 5 号新盛大 厦 B 座 12-15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金融大 街 5 号新盛大 厦 B 座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 : 徐勇力
联系人: 汤漫川
电话: 010-66555316
传真: 010-66555246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888993
网址: http://www.dxzq.net.cn
19 、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 市石路爱 河桥 2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 市石路爱 河桥 28 号
法定代表人 : 吴永敏
联系人: 方晓丹
电话: 0512-65581136
传真: 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 话: 0512-96288
网址: http://www.dwjq.com.cn
2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三里河 东路 5 号中商 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三里河 东路 5 号中商 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 : 张志刚
联系人: 唐静
电话: 010-63080985 份额 发售 公告
27
传真: 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008899
网址: http://www.cindasc.com
21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 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 厦 14 、16 、17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 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 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表人 : 黄耀华
联系人: 高峰
电话: 0755-83516094
传真: 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电 话: 4006666888
网址: http://new.cgws.com/
2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 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 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 徐浩明
联系人: 刘晨
电话: 021-22169081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888788 ;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23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先烈 中路 69 号东山广 场主楼十 七楼
办公地址: 广州市先烈 中路 69 号东山广 场主楼十 七楼
法定代表人 : 吴志明
联系人: 林洁茹
电话: 020-87322668
传真: 020-87325036
客户服务电 话: 020-961303
网址: http://www.gzs.com.cn
2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 市自由大 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 市自由大 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 : 矫正中
联系人: 潘锴 份额 发售 公告
28
电话: 0431-85096709
传真: 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 话: 0431-85096709
网址: http://www.nesc.cn
25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 市玄武区 大钟亭 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 市玄武区 大钟亭 8 号
法定代表人 : 张华东
联系人: 徐翔
电话: 025-83364032
传真: 025-83320066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285888
网址: http://www.njzq.com.cn
26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金田路 大中华国 际交易广 场 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金田路 大中华国 际交易广 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 : 杨宇翔
联系人: 郑舒丽
电话: 0755-22626172
传真: 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816168
网址: http://www.pingan.com/
27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 市长江中 路 357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 市阜南路 166 号润安 大厦
法定代表人 : 李工
联系人: 甘霖
电话: 0551-5161821
传真: 0551-5161672
客户服务电 话: 0551-96518/4008096518
网址: http://www.hazq.com/
28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广西南宁市 滨湖路 46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竹子林 光大银行 大厦 30 楼
法定代表人 : 张雅锋 份额 发售 公告
29
联系人: 武斌
电话: 0755-83707413
传真: 0755-83700205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888100 (全国) ,96100 (广西)
网址: http://www.ghzq.com.cn
29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 区可园南 路 1 号金源中 心 30 楼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 区可园南 路 1 号金源中 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 : 张运勇
联系人: 梁健伟
电话: 0769-22119341
传真: 0769-22116999
客户服务电 话: 0769-961130
网址: http://www.dgzq.com.cn
3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经三 路 15 号广汇国际 贸易大厦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 新区商务 外环路 10 号中原 广发
金融大厦 17 层
法定代表人 : 石保上
联系人: 程月艳 耿铭
电话: 0371 —65585670
传真: 0371 —65585665
客户服务电 话: 0371-967218;4008139666
网址: http://www.ccnew.com/
31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 市永叔路 15 号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 市北京西 路 88 号江信国际 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 管荣升
联系人: 徐美云
电话: 0791-6285337
传真: 0791-6289395
客户服务电 话: 0791-96168
网址: http://www.gsstock.com/
32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 齐文艺路 233 号 份额 发售 公告
30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太平桥 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 : 汤世生
联系人: 李巍
电话: 010-88085338
传真: 010-88085240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000562
网址: http://www.hysec.com
33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 市经十路 20518 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 市经七路 86 号 23 层
法定代表人 : 李玮
联系人: 吴阳
电话: 0531-81283938
传真: 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电 话: 95538
网址: http://www.qlzq.com.cn/
34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 厦 40-42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 厦 40-42 楼
法定代表人 : 卢长才
联系人: 张婷
电话: 0755-83199511
传真: 0755-83199545
客户服务电 话: 0755-83199599
网址: http://www.csco.com.cn/
35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昌市抚河 北路 291 号
办公地址: 南昌市抚河 北路 291 号
法定代表人 : 杜航
联系人: 余雅娜
电话: 0791-6768763
传真: 0791-6789414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866-567
网址: http://www.avicsec.com/
36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份额 发售 公告
31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 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 幢 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福山 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 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 : 方加春
联系人: 罗芳
电话: 021-68761616
传真: 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888128
网址: http://www.tebon.com.cn
37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五四 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层
办公地址: 福州市五四 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10 层
法定代表人 : 黄金琳
联系人: 张腾
电话: 0591-87278701
传真: 0591-87841150
客户服务电 话: 96326 (福建省外请加 拨 0591 )
网址: http://www.gfhfzq.com.cn
38 、华龙证券有 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 市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 市城关区 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 大厦
法定代表人 : 李晓安
联系人: 李昕田
电话: 0931-8888088
传真: 0931-4890515
客户服务电 话: 0931-4890619 4890618 4890100
网址: http://www.hlzqgs.com/
39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解放 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 : 沈继宁
联系人: 乔骏
电话: 0571-87925129
传真: 0571-87925100
客户服务电 话: 96336 (上海地区 962336 )
网址: http://www.ctsec.com
注册地址: 杭州市解放 路 111 号 份额 发售 公告
32
40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 厦 28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肇嘉 浜路华鑫 大厦
法定代表人 : 王文学
联系人: 黄旭成
电话: 021-64316962
传真: 021-64316962
客户服务电 话: 021-32109999
网址: http://www.cfsc.com.cn
41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金融大 街 7 号英蓝国 际金融中 心 12 层、
15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金融大 街 7 号英蓝国 际金融中 心 12 层、
15 层
法定代表人 : 刘弘
联系人: 谢亚凡
电话: 010-5922 6788
传真: 010-5922 6840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878827
网址: http://www.ubssecurities.com
42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 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 与福中路 交界处荣 超商务中 心 A
栋第 18 层至 20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 与福中路 交界处荣 超商务中 心 A
栋第 18 层至 20 层
法定代表人 : 杨明辉
联系人: 杨瑞芳
电话: 0755-82026511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 话: 4006008008
网址: http://www.cjis.cn/
4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 心 29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 心 29 层
法定代表人 : 吴泳良 份额 发售 公告
33
联系人: 李珍
电话: 0755-82943755
传真: 0755-82940511
客户服务电 话: 4001022011
网址: http://www.zszq.com.cn
44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呼和浩特市 新城区锡 林南路 18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 区闹市口 大街 1 号长安兴 融中心西楼 11 层
法定代表人 : 孔佑杰
联系人: 陈韦杉
电话: 010-88086830
传真: 010-66412537
客户服务电 话: 010-66413306
网址: http://www.rxzq.com.cn
4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 尔滨市香 坊区赣水 路 56 号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 尔滨市香 坊区赣水 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 : 孙名扬
联系人: 张宇宏
电话: 0451-82336863
传真: 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电 话: 4006662288
网址: http://www.jhzq.com.cn
46 、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青海省西宁 市长江路 53 号汇 通大厦六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民田 路新华保 险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 : 裴东平
联系人: 关键
电话: 0755-33331188
传真: 0755-33329815
客户服务电 话: 4006543218
网址: http://www.tyzq.com.cn
47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陆家 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 厦 23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陆家 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 厦 23 层 份额 发售 公告
34
法定代表人 : 陈林
联系人: 徐方亮
电话: 021-50122222
传真: 021-50122200
客户服务电 话: 4008209898;021-38929908
网址: http://www.cnhbstock.com
48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莲前 西路二号 莲富大厦 十七楼
办公地址: 厦门市莲前 西路二号 莲富大厦 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 : 傅毅辉
联系人: 卢金文
电话: 0592-5161816
传真: 0592-5161102
客户服务电 话: 0592-5163588
网址: http://www.xmzq.cn
49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南京 西路 758 号 23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南京 西路 758 号 20-25 楼
法定代表人 : 郭林
联系人: 陈敏
电话: 021-32229888
传真: 021-62878783
客户服务电 话: 021-63340678
网址: http://www.ajzq.com
50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深南中 路华能大 厦三十、 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 区深南中 路华能大 厦三十、 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 : 赵文安
联系人: 王睿
电话: 0755-83007069
传真: 0755-83007167
客户服务电 话: 0755-26982993
网址: http://www.ydsc.com.cn
2 、裕祥 B 的场内发 售机构 份额 发售 公告
35
具有基金代 销资格的 深圳证券 交易所会 员单位。
裕祥 B 募集结束 前获得 基金代销 资格的深 圳证券交 易 所会员单位 可通过深 圳证券交 易
所系统办理 裕祥 B 的场 内认购业 务。
(四)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有关 内容 同 基 金管理人 。
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五)注册登记 机构
名称:中国 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 西城区金 融大街 27 号投资 广场 23 层
办公地址: 北京西城 区金融大 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层
法定代表人 : 陈耀先
电话: 010-58598839
传真: 010-58598834
联系人: 朱 立元
(六)律师事务 所
名称:上海 市 通力律 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 市银城中 路 68 号时代金融 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 城中路 68 号时代 金融中心 19 楼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 吕红、安 冬
(七)会计师事 务所
名称:普华 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 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 新区陆家 嘴环路 1233 号汇亚大厦 1604-1608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卢湾 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 天地 2 号楼普 华永道 中心 11 楼
法人代表: 杨绍信
电话: 021-61238888
传真: 021-61238800
联系人: 张鸿
经办注册会 计师:汪棣 、张鸿
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2011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