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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方达 黄金 主题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基金 合同 生效 公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1 年 5 月 7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易方达黄金主题(QDII-LOF-FOF )
基金主代码 1611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5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 《易方
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合 同》 、 《易方达黄金
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
2.基 金募 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11]181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1 年 4 月 1 日
至 2011 年 4 月 29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1 年 5 月 6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 户 ) 70,683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元 ) 2,655,486,218.24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元 ) 1,549,690.94
募集份额(单位: 份 )
有效认购份额 2,655,486,218.24
利息结转的份额 1,549,690.94
合计 2,657,035,909.18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 金情
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
位:份 )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
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 )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募 集 期 限 届 满 基 金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办 理 基
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获 得 书 面 确 认 的 日
期
2011 年 5 月 6 日
注: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 会计师费、 信息披露
1
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 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 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的日期或开放赎回的日期
后,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2011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