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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聚潮(688888)

浙商聚潮:关于新增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1年4月25日起上海银行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的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88888)的销售业务。





  本基金募集认购期为2011年4月25日至2011年5月13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一、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2楼(邮编:310012)





  电话:0571-28191852





  传真:0571-28191836





  联系人:张伊婷





  客户服务电话:0571-2882 2288、4006-321-321(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宁黎明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公司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