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0年 12月 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11年 3月 29日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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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本基金 合 同 规定 , 于 2011年 3月 25日复核了 本报告
中 的 财务指标 、 净值表现 、利 润 分 配情况 、 财务 会 计 报告、 投 资 组合 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 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 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 诺 以 诚 实信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和 运 用基金资 产 , 但 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 利。
基金的 过往业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表现 。 投 资 有风险 , 投 资 者 在 作出投 资 决策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及其 更新 。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 自 年度报告 正文 ,投 资 者欲了解详细 内容 ,应阅读 年度报告 正文 。
普 华 永道中天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注册 会 计师 对本基金 出具了“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计 报告。
本报告 期自 2010年 5月 31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起至 2010年 12月 31日 止 。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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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 简称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基金 主 代 码 206003
基金 运作 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2010年 5月 31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 期 末 基金 份 额总额 957,758,399.10份
基金 合 同存 续 期 不 定期
下属 分 级 基金的基金 简称: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A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B
下属 分 级 基金的交 易 代 码: 206003 206004
报告 期 末下属 分 级 基金的 份 额总额 499,793,620.72 份 457,964,778.38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 资 目 标 在 控制 风险 并保 持良好流动 性的基 础 上,通 过 严格 的信用分 析 和对信用利 差变
动趋势 的 判断 ,在 获取当 期 收益 的同 时 , 力争 实 现 基金资 产 的长 期 稳健 增 值 。
投 资 策 略 1.资 产配 置 策 略
本基金 将 在对 未来 宏观 经 济形势 及利 率变动趋势进 行 深入研究 的基 础 上,对 固
定 收益类 资 产 、 权益类 资 产 和 现 金资 产 的 配 置比例进 行 动态调 整。
2.债券 投 资 策 略
本基金债券 投 资 将采取久 期策 略 、 收益率曲线 策 略 、债券 选择 策 略 、信用 策 略
等 积极 投 资 策 略 , 在 控制 风险 并保 持良好流动 性的基 础 上,通 过 严格 的信用分
析 和对信用利 差变动趋势 的 判断 ,在 获取当 期 收益 的同 时 , 力争 实 现 基金资 产
的长 期 稳健 增 值 。
3.股 票 投 资 策 略
本基金 股 票 投 资以 精选 个 股 为主 。在 严格控制 风险 并 判断 未来股 票市场趋势 的 基 础 上, 考察 上 市 公司 所 属 行业 发 展 前 景 、 行业 地位 、 竞争优势 、 盈 利 能力 、 成 长性、 估 值 水平 等 多种因素 , 精选流动 性 好 , 成 长性 高 , 估 值 水平低 的 股 票 进 行投 资。
业绩 比 较 基准 中 债 总 指 数 收益率
风险 收益 特征 本基金 属 于 债券 型 基金,其 预 期 的 风险 和 收益 高 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低 于 混 合 型
基金及 股 票型 基金, 为 证券 投 资基金 中 的 低 风险 品种 。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A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B 下属 分 级 基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风险 收益 特征 同上 风险 收益 特征 同上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 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 称 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程国洪 张咏东 信 息披露负 责人 联系电话 0755-82021186 021-32169999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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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ph@mail.phfund.com.cn zhangyd@bankcomm.com
客户服 务 电话
4006788999 95559
传 真 0755-82021126 021-62701216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 载基金年度报告 正文 的管理人 互联网网址 http://www.p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 备 置地 点 深 圳 市 福田区福 华三 路 168 号 深 圳国际商 会 中 心 第 43层 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88号 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 额 单 位: 人 民币元
2010 年
3.1.1 期 间数 据 和 指标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A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B
本 期 已实 现 收益 7,753,558.50 6,898,375.32
本 期 利 润 7,356,358.90 7,184,670.24
加 权 平均 基金 份 额 本 期 利 润 0.0101 0.0087
本 期 基金 份 额 净值 增长 率 0.40% 0.10%
2010 年
3.1.2 期 末 数 据 和 指标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A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B
期 末 可供 分 配 基金 份 额 利 润 0.0038 0.0012
期 末 基金资 产净值 501,714,529.54 458,537,000.58
期 末 基金 份 额 净值 1.004 1.001
注 : ( 1) 本 期 已实 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 利 息 收入 、 投 资 收益 、其 他 收入 ( 不 含 公 允价 值 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 用 后 的 余 额 ,本 期 利 润 为 本 期 已实 现 收益 加 上本 期公 允价 值 变动收益 。
( 2) 所述基金 业绩指标 不 包括 持 有 人 认购 或交 易 基金的 各项费 用 ( 例 如 , 开放式 基金的 申购 赎回费 、基金 转换费 等 ), 计 入 费 用 后 实 际 收益 水平 要 低 于 所 列数 字。
( 3) 表中 的 “期 末 ” 均 指 报告 期 最后 一日 , 即 12月 31日 , 无 论 该 日 是否 为开放 日 或交 易 所
的交 易 日 。
( 4) 本基金 合 同 于 2010年 5月 31日 生效 , 截 至 报告 期 末 ,本基金 合 同 生效 未 满 一 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A
阶段
份 额 净值
增长 率 ①
份 额 净值 增长
率 标 准 差 ②
业绩 比 较 基
准 收益率 ③
业绩 比 较 基准 收
益率 标 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 去 三个 月 -0.79% 0.22% -2.25% 0.16% 1.46% 0.06%
过 去六 个 月 0.20% 0.16% -1.45% 0.12% 1.65% 0.04%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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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去 一 年 - - - - - -
过 去 三年 - - - - - -
过 去五 年 - - - - - -
自 基 合 同 生 效起至 今
0.40% 0.15% -1.49% 0.11% 1.89% 0.04%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B
阶段
份 额 净值
增长 率 ①
份 额 净值 增长
率 标 准 差 ②
业绩 比 较 基
准 收益率 ③
业绩 比 较 基准 收
益率 标 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 去 三个 月 -0.99% 0.23% -2.25% 0.16% 1.26% 0.07%
过 去六 个 月 0.00% 0.16% -1.45% 0.12% 1.45% 0.04%
过 去 一 年 - - - - - -
过 去 三年 - - - - - -
过 去五 年 - - - - - -
自 基 合 同 生 效起至 今
0.10% 0.15% -1.49% 0.11% 1.59% 0.04%
注 : 1、 业绩 比 较 基准 =中 债 总 指 数 收益率
2、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金基金 合 同 于 2010年 5月 31日 生效 ,本基金基金 合 同 生效 未 满 一 年。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 来 基金份额 累 计净值增长率 变动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 变动 的比较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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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 业绩 比 较 基准 =中 债 总 指 数 收益率
2、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金基金 合 同 于 2010年 5月 31日 生效 ,本基金基金 合 同 生 效 未 满 一 年, 截 至 建仓 期 结束 ,本基金的 各项 投 资 比例 已 达到 基金 合 同 中规定 的 各项 比例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 来 基金 每 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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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 业绩 比 较 基准 =中 债 总 指 数 收益率 ;
2、 合 同 生效当 年 按照 实 际 存 续 期计 算 ,不 按 整个 自 然 年度 进 行 折算 。
3.3 过去三 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基金 合 同 于 2010年 5月 31日 生效 。 截 止 本报告 期 末 ,本基金 未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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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 经 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 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成 立 于 1998 年 12 月 22 日 , 业务 范围 包括 基金 募 集 、基金 销售 、资
产 管理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许 可 的其 他 业务 。 截 止 本报告 期 末 , 公司股 东 由 国 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意 大利 欧 利 盛 资本资 产 管理 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深 圳 市 北融 信 投 资发 展 有限 公司组 成 , 公司 性 质 为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 公司原注册 资本 8,000 万 元 人 民币 , 后 于 2001 年 9 月 完
成 增资 扩 股 ,增 至 15,000 万 元 人 民币 。 截 止 本报告 期 末 , 公司 管理 2只封闭 式 基金、 19只 开放
式 基金和 6只社 保 组合 ,经 过 11年 投 资管理基金,在基金 投 资、 风险 控制 等 方 面 积 累 了 丰富 经 验 。
4.1.2 基金 经 理 (或 基金 经 理 小组) 及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助 理 ) 期限
姓名
职 务 任 职 日期 离 任 日期
证券 从
业 年 限
说明
彭云峰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0年 5月 31日 - 5 彭云峰先 生 , 国 籍 中 国 , 北京 大
学 经 济 学硕士 , 5年证券 从 业 经
验 。 曾 在 国 都 证券 研究 所 从 事债
券 研究 和 产 品 设 计 工 作 ; 2006年
5月 加 盟 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从 事债券 研究 工 作 , 2008年 8月
起 担任 社 保基金 组合 理 财 经理, 2010年 5月 31日 起至 今 担任鹏华 信用增利基金基金经理。 彭云峰
具 备 基金 从 业 资 格 。本报告 期 内
担任 新 成 立基金基金经理。
注 : ( 1) 任 职 日期 和 离 任 日期 均 指公司作出决定 后 正 式 对 外 公 告之 日 ; 担任 新 成 立基金基金经理
的,任 职 日期 为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
( 2) 证券 从 业 的 含 义遵从 行业 协 会 关 于 从 业 人 员 资 格 管理 办 法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理人 对 报告期 内 本基金 运作遵规守 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 期 内,本基金管理人 严格 遵守《 证券 投 资基金法 》 等 法律法 规 、 中 国 证 监 会的 有 关 规定
以及本基金基金 合 同的 约 定 ,本 着 诚 实信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和 运 用基金资 产 ,在 严格控制 风险 的基 础 上, 为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 谋求 最 大利 益 。本报告 期 内,本基金 运作合 法 合规 ,不存在 违
反 基金 合 同和 损害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利 益 的 行 为 。
4.3 管理人 对 报告期 内 公 平 交 易 情况的 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 交 易制 度的 执 行情况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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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期 内,本基金管理人 严格 执 行公 平 交 易制 度,确保不同 投 资 组合 在 研究 、交 易 、分 配等
各 环节得到 公 平 对 待 。
4.3.2 本投资 组 合与其 他 投资 风格相似 的投资 组 合 之间 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 旗 下 无 其 他 投 资 风 格 相 似 的 投 资 组合 。 固 定 收益类 公募 基金 中 ,鹏华 普天 债券、
鹏华 丰 收 债券、鹏华信用增利债券、鹏华 丰 润 债券同 属 于 债券 型 基金, 但 四 者 在 投 资 范围 等 方 面
存在 明 显 差 异 , 造 成 业绩 差 异 。
4.3.3 异常 交 易 行 为 的 专项 说明
报告 期 内,本基金 未 发 生 违 法 违 规 且 并对基金 财产 造 成 损 失 的 异 常 交 易 行 为 。
4.4 管理人 对 报告期 内 基金的投资 策略 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 内 基金投资 策略 和 运作 分 析
2010年上 半 年, 央 行 三 次 上 调 存 款 准 备 金 率 , 各 部委针 对 地方 融 资 平 台 债 务 、 房 地 产 市场 以
及 “ 两 高 一 低 ”行业 进 行了 局部紧缩 , 从 而 有 效控制 了 银 行 贷款 ,经 济 增 速也 有 放 缓 的 迹象 。由 于 流动 性整 体仍 然 宽裕 , 而 通 胀 水平较低 ,所以上 半 年债券 市场 大 幅 上 涨 。 但 是 , 下 半 年 贷款 增
长 较 快 ,经 济 增 速 企 稳 回 升 , CPI 等 物 价 指 数 迅速攀升 。 四 季 度 货币 政 策明 显 收 紧 ,由 “ 适 度 宽 松 ” 转 为 “ 稳健 ” , 更 加 注 重 稳 定 价 格总 水平 。 央 行 在 四 季 度 两次 加息 ,三 次 上 调 存 款 准 备 金 率 。
尽 管三 季 度债券 市场 仍小幅 上 涨 , 但 是 受 通 胀 高 企 和 货币 紧缩政 策 的 影响 , 四 季 度债券 市场 出现 了明 显 调 整。 总 体 来 看 , 2010年债券 市场 上 涨 , 全 年上证 国 债 指 数 上 涨 3.21% , 中 债 总 财 富 指 数
上 涨 1.92% 。
2010年 股 票市场 呈 现出 结 构 性 行情 ,大 盘 股 和 中 小 市 值股 票 的 表现 迥 异 。 虽 然 2010年 沪 深
300指 数 下 跌 了 12.51%, 但中 证 500指 数 上 涨 了 10.07%, 中 小板 指 数 上 涨 了 21.26%。
本基金基金 合 同 于 2010年 5月 31日 生效 。 2010年 6-9月 ,本基金债券 投 资 比例 较高 , 品种
以 企 业 债 等 信用债 为主 , 久 期 保 持 在 适 中 水平 。 10月 之 后 ,本基金 降 低 了 债券 投 资 比例 ,并 降 低
了组合 久 期 ,重 点 投 资 短 期 融 资券 等 短 期 债券。本基金 股 票 投 资 相 对 谨慎 , 注 重 精选 个 股 。 10月
20日 央 行 加息 之 后 ,本基金 逐步降 低 了股 票 仓 位 。
4.4.2 报告期 内 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基金 合 同 于 2010年 5月 31日 生效 。 截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信用增利 A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为 0.4% ,信用增利 B份 额 净值 增长 率为 0.1% ; 分别 超越 基准 1.89% 和 1.59% 。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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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管理人 对宏观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由 于 全球 主 要经 济 体 经 济 有 望 持续 复 苏 , 而且 内 需仍 将 较 为 强劲 , 2011年 我 国 经 济 增长 前 景
较 好 ; 受 国 内 外 诸 多因素 的 影响 , 2011年 我 国 通 胀压 力 仍 然 较 大。 为 缓 解 通 胀压 力 , 货币 政 策 可
能持续 偏紧 ,经 济 实 现“ 软 着 陆 ” 的 可 能 性 较 大。同 时 , 2011年债券 净 发 行 量 可 能 较多 。基 于 这
些 判断 , 我们 对 2011年债券 市场总 体 相 对 谨慎 。 另 一 方 面 , 如 果 通 胀 得到 有 效控制 ,经 济 增 速 明
显 放 缓 , 那么届 时 货币 政 策 将 会 适 度 放 松 ,债券 市场 可 能 存在 一定投 资 机 会。 综 上, 我们 认 为 2011
年债券 市场 风险 与机 会并存, 将 在 控制 组合 总 体 风险 的基 础 上, 着 力 把握 阶段 性、 结 构 性的 机 会。
尽 管 货币 政 策 紧缩 会对 股 票市场 造 成 一定 的 负 面 影响 , 但 我们 对 2011年的 股 票市场 仍谨慎乐
观 。 一 方 面 ,经 过 2009年 下 半 年以 来 的 持续调 整,不 少蓝筹 股 的 估 值 已经 比 较 合 理, 而 中 小板 公 司业绩 的 高 增长 也 将 在 一定 程 度上 缓 解 其 估 值 压 力 ; 另 一 方 面 ,在经 济 “ 软 着 陆 ” 、通 胀 形势稳 定 之 后 , 货币 政 策 可 能 有 所 放 松 。
2011年 投 资 策 略: 在 久 期配 置 上, 我们 将 坚 持 平 衡 收益 与 风险 的 原则 , 把 债券 组合 久 期 维 持 在 相 对 较低 的 水平 , 根据 市场 情况 择 机延 长 组合 久 期 ; 在 类属 配 置 上, 我们 将 继 续 以信用债 为主 , 重 点关 注中 短 期 品种 的 投 资 机 会, 深入 发 掘 可转 债的 投 资 机 会。同 时 , 我们 将动态调 整 权益类 资 产 的 配 置比例 , 精选 行业 和个 股 ,在 严格控制 风险 的基 础 上, 力争 实 现 基金资 产 稳健 增 值 。
4.6 管理人 对 报告期 内 基金 估 值 程序等事项 的说明
4.6.1有 关 参 与 估 值 流 程各 方 及人 员 的 职 责分 工 、 专 业 胜 任 能力 和 相关 工 作 经 历 的 描 述 :
4.6.1.1 日 常 估 值 流 程
基金的 估 值 由基金会 计 负 责,基金会 计 对 公司 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 为 会 计核 算 主 体 ,独立 建 账 、独立 核 算 ,保证不同基金之 间 在 名 册 登 记、 账 户 设 置 、资金 划拨 、 账簿 记 录 等 方 面 相互 独立。
基金会 计核 算 独立 于公司 会 计核 算 。基金会 计核 算 采 用 专 用的 财务核 算 软 件 系 统 进 行 基金 核 算 及
帐 务 处 理 ; 每 日 按 时 接 收 成 交 数 据 及 权益 数 据 , 进 行 基金 估 值 。基金会 计核 算 采 用基金管理 公司 与 托管银 行 双 人同 步 独立 核 算 、 相互 核 对的 方式 , 每 日 就 基金的会 计核 算 、基金 估 值等 与 托管银 行 进 行核 对 ; 每 日 估 值 结 果 必须 与 托管 行核 对 一 致 后 才 能 对 外 公 告。基金会 计 除 设 有 专 职 基金会 计核 算 岗 外 , 还 设 有 基金会 计复核 岗 位 , 负 责基金会 计核 算 的 日 常 事 后 复核 工 作 ,确保基金 净值 核 算 无 误。
配 备 的基金会 计具 备 会 计 资 格 和基金 从 业 资 格 ,在基金 核 算 与 估 值 方 面 掌 握 了 丰富 的 知识 和 经 验 ,熟悉 及 了解 基金 估 值 法 规 、 政 策 和 方 法。
4.6.1.2 特 殊 业务 估 值 流 程
根据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告 [2008]38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证券 投 资基金 估 值业务 的 指 导意 见 》 的 相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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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规定 ,本 公司 成 立 停牌 股 票 等 没 有 市 价 的 投 资 品种估 值 小 组 , 成 员 由基金经理、 行业 研究 员 、
监 察 稽 核 部 、金 融工 程 师 、 登 记 结算 部 相关 人 员 组 成 。
4.6.2基金经理 参 与 或 决定 估 值 的 程 度 :
基金经理不 参 与 或 决定 基金 日 常 估 值 。
基金经理 参 与 估 值 小 组 对 停牌 股 票 估 值 的 讨 论 ,发 表 相关 意 见 和 建 议 , 与 估 值 小 组 成 员 共同
商 定 估 值原则 和 政 策 。
4.6.3本 公司 参 与 估 值 流 程各 方 之 间 不存在任 何 重大利 益 冲突 。
4.6.4本 公司现 没 有 进 行 任 何 定 价服 务 的签 约 。
4.7 管理人 对 报告期 内 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4.7.1截 止 本报告 期 末 ,信用增利债券基金 A类 可供 分 配 利 润 为 1,920,908.82元 ,信用增利
债券基金 B类 可供 分 配 利 润 为 572,222.20元 。 具 体 收益 分 配 政 策详见 7.4.4.11。
4.7.2本基金本报告 期 内 未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
4.7.3根据 相关 法律法 规 及本基金 合 同的 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 将 会 综 合 考 虑 各 方 面 因素 ,在
严格 遵守 规定前 提 下 ,对本报告 期 内 可供 分 配 利 润 适 时 作出 相 应 安排 。
§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 内 本基金托管人 遵规守 信情况 声 明
2010年度,基金托管人在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金的托管 过 程 中 , 严格 遵守 了 《 证
券 投 资基金法 》 及其 他 有 关 法律法 规 、基金 合 同、托管 协 议 , 尽 职 尽 责 地 履 行了 托管人 应尽 的 义
务 ,不存在任 何 损害 基金 持 有 人利 益 的 行 为 。
5.2 托管人 对 报告期 内 本基金投资 运作遵规守 信、净值计 算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说明
2010年度,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在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投 资 运作 、基金资 产
净值 的 计 算 、基金 份 额 申购赎回价 格 的 计 算 、基金 费 用 开 支 等 问题 上,托管人 未 发 现 损害 基金 持 有 人利 益 的 行 为 。
本报告 期 内本基金 未 进 行 收益 分 配 , 符 合 基金 合 同的 规定 。
5.3 托管人 对 本年度报告 中 财务信息 等内容 的 真实 、准 确 和 完整发 表 意见
2010年度,由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编 制 并经托管人 复核审 查 的 有 关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的年度报告 中财务指标 、 净值表现 、 收益 分 配情况 、 财务 会 计 报告 相关 内容、 投 资 组
合 报告 等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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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审 计报告
普 华 永道中天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注册 会 计师 对本基金 出具了“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计 报告。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年度报告 正文 查 看 审计 报告 全 文 。
§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 负 债表
会 计 主 体 :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报告 截 止 日 : 2010年 12月 31日
单 位: 人 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 末
2010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 行 存 款
135,269.03
结算 备 付 金
193,040,354.73
存 出 保证金
7,991.89
交 易 性金 融 资 产
882,331,672.16
其 中 : 股 票 投 资
91,852,509.96
基金 投 资
-
债券 投 资
790,479,162.20
资 产 支 持 证券 投 资
-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应 收 证券 清 算 款
2,631,907.36
应 收 利 息
8,842,715.21
应 收 股 利
-
应 收 申购 款
58,322,730.1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其 他 资 产
-
资 产 总 计
1,145,312,640.48
负 债和 所 有 者权 益 附注号
本期 末
2010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 期 借 款
-
交 易 性金 融 负 债
-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
卖 出 回购 金 融 资 产 款
6,000,000.00
应 付 证券 清 算 款
174,516,676.77
应 付 赎回 款
3,404,864.56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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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付 管理人报 酬
464,211.64
应 付 托管 费
154,737.18
应 付 销售 服 务 费
164,042.73
应 付 交 易 费 用
261,682.26
应 交 税 费
98.00
应 付 利 息
-
应 付 利 润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其 他负 债
94,797.22
负 债 合计
185,061,110.36
所 有 者权 益:
实 收 基金
957,758,399.10
未 分 配 利 润
2,493,131.02
所 有者 权益 合计
960,251,530.12
负 债和所 有者 权益总 计
1,145,312,640.48
注 : 1.报告 截 止 日 2010年 12月 31日 , 下属 信用增利债券基金 A类 的 份 额 净值 1.004, 下属 信用
增利债券基金 B类 的 份 额 净值 1.001,基金 份 额总额 957,758,399.10份 , 下属 信用增利债券基金 A类 的 份 额总额 499,793,620.72份 , 下属 信用增利债券基金 B类 的 份 额总额 457,964,778.38份 。
2.本基金基金 合 同 于 2010年 5月 31日 生效 , 无 上年度 可 比 较 期 间 及 可 比 较数 据 。
7.2 利润表
会 计 主 体 :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 : 2010年 5月 31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单 位: 人 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0年 5月 31日 ( 基金合同生效 日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一 、收 入
27,407,358.34
1.利 息 收入
27,512,555.69
其 中 : 存 款 利 息 收入
1,010,499.81
债券利 息 收入
23,644,804.99
资 产 支 持 证券利 息 收入
-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收入
2,857,250.89
其 他 利 息 收入
-
2.投 资 收益 ( 损 失 以 “ -” 填 列 )
-266,062.11
其 中 : 股 票 投 资 收益
-2,175,223.81
基金 投 资 收益
-
债券 投 资 收益
1,909,161.70
资 产 支 持 证券 投 资 收益
-
衍 生 工 具 收益
-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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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利 收益
-
3.公 允价 值 变动收益 ( 损 失 以 “ -” 号 填 列 )
-110,904.68
4. 汇兑 收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
5.其 他 收入 ( 损 失 以 “ -” 号 填 列 )
271,769.44
减 : 二 、 费 用
12,866,329.20
1. 管理人报 酬 7.4.8.2.1 5,525,930.87
2. 托管 费 7.4.8.2.2 1,841,976.92
3. 销售 服 务 费 7.4.8.2.3 1,957,125.73
4. 交 易 费 用
489,236.12
5. 利 息 支 出
2,761,603.84
其 中 : 卖 出 回购 金 融 资 产 支 出
2,761,603.84
6. 其 他费 用
290,455.72
三 、利润 总 额 (亏损总 额以 “ -”号填列)
14,541,029.14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
四 、净利润 ( 净 亏损 以 “ -”号填列)
14,541,029.14
注 : (1) 报告实 际 编 制 期 间 为 2010年 5月 31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
(2) 本基金基金 合 同 于 2010年 5月 31日 生效 , 无 上年度 可 比 较 期 间 及 可 比 较数 据 。
7.3 所 有 者权 益 ( 基金净值 )变动 表
会 计 主 体 :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 : 2010年 5月 31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单 位: 人 民币元
本期
2010年 5月 31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项目
实 收基金 未 分配利润 所 有 者权 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者 权益 ( 基金 净 值 )
2,171,614,892.66 - 2,171,614,892.66
二、本 期 经 营活 动 产 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 14,541,029.14 14,541,029.14
三、本 期 基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
-1,213,856,493.56 -12,047,898.12 -1,225,904,391.68
其 中 : 1.基金 申购 款 491,048,287.58 3,030,804.31 494,079,091.89
2.基金 赎回 款 -1,704,904,781.14 -15,078,702.43 -1,719,983,483.57
四 、本 期 向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分 配 利 润产 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
(净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
- - -
五 、 期 末 所 有者 权益 ( 基金 净 值 )
957,758,399.10 2,493,131.02 960,251,530.12
注 : (1) 报告实 际 编 制 期 间 为 2010年 5月 31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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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基金基金 合 同 于 2010年 5月 31日 生效 , 无 上年度 可 比 较 期 间 及 可 比 较数 据 。
报 表 附 注 为 财务 报 表 的 组 成 部 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 表 由 下 列负 责人签 署 :
______邓召 明 ______
______胡湘 ______
____刘慧红 ____
基金管理 公司 负 责人
主 管会 计 工 作 负 责人
会 计 机构 负 责人
7.4 报表 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以 下简称 “ 本基金 ” )经 中 国 证券 监 督 管理 委 员 会 (以 下 简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证 监许 可 [2010]478号 《 关 于核 准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募 集 的 批 复 》 核 准,由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依 照《 中 华人 民 共和 国 证券 投 资基金法 》 和 《 鹏华信用增 利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金基金 合 同 》 负 责 公 开 募 集 。本基金 为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 续 期限 不 定 ,
首 次 设 立 募 集 不 包括认购 资金利 息 共 募 集 2,170,993,030.42元 , 业 经 普 华 永道中天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有限公司普 华 永道中天 验 字 (2010)第 136号 验 资报告 予 以 验 证。经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 《 鹏华信用
增利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金基金 合 同 》 于 2010年 5月 31日正 式生效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的基金 份 额
总额为 2,171,614,892.66份 基金 份 额 ,其 中 认购 资金利 息 折 合 621,862.24份 基金 份 额 。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 为 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为 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
根据 《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金基金 合 同 》 和 《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本基金 自募 集 期 起 根据 认购 、 申购费 用 收取方式 的不同, 将 基金 份 额 分 为 不同的 类
别。在 投 资 者 认购 、 申购 时收取 认购 、 申购费 用 而 不 计 提 销售 服 务 费 的, 称为 A类 基金 份 额 ; 在 投 资 者 认购 、 申购 时 不 收取 认购 、 申购费 用, 而 是从 本 类 别基金资 产中计 提 销售 服 务 费 的, 称为 B类 基金 份 额 。本基金 A类 、 B类 两 种 收 费 模 式 并存,由 于 基金 费 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 基金 份 额
和 B类 基金 份 额 分别 计 算 基金 份 额 净值 , 计 算 公 式为 计 算 日 各 类 别基金资 产净值 除 以 计 算 日 发 售 在 外 的 该 类 别基金 份 额总 数 。 投 资人 可 自 由 选择 申购 某 一 类 别的基金 份 额 , 但 各 类 别基金 份 额 之
间 不 能 相互转换 。
根据 《 中 华人 民 共和 国 证券 投 资基金法 》 和 《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金基金 合 同 》 的 有 关 规定 ,本基金的 投 资 范围 为 具有 良好流动 性的金 融工 具 , 主 要 投 资 于 固 定 收益类 品种 , 包 括国 债、 央 行 票 据 、金 融 债、 企 业 债、 公司 债、 短 期 融 资券、 可转 债、分 离 交 易 可转 债、资 产 支
持 证券、债券 回购 等 ,同 时 投 资 于股 票 、 权 证 等 权益类 品种 以及法律、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的其 他 金 融工 具 。本基金对债券 等 固 定 收益类 品种 的 投 资 比例 不 低 于 基金资 产 的 80%; 其
中 对金 融 债、 企 业 债、 公司 债、 短 期 融 资券、 可转 债、分 离 交 易 可转 债、资 产 支 持 证券 等 非 国 家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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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债券的 投 资 比例 不 低 于 固 定 收益类 资 产 的 80%; 股 票 等 权益类 品种 的 投 资 比例 不 超 过 基金资 产 的 20%; 现 金或 到 期日 在 一 年以内的 政 府 债券的 投 资 比例 不 低 于 基金资 产净值 的 5%。本基金的
业绩 比 较 基准 为: 中 债 总 指 数 收益率 。
7.4.2 会计报表的 编制 基 础
本基金的 财务 报 表 按照 财 政部 于 2006年 2月 15日 颁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基本准 则 》 和 38
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其 后 颁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应 用 指 南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解 释 以及其 他相关 规定 (以 下 合 称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告 [2010]5号 《 证券 投 资基金信 息披露 XBRL模 板 第 3号 <
年度报告和 半 年度报告 >》、 中 国 证券 业 协 会 于 2007年 5月 15日 颁布 的 《 证券 投 资基金会 计核 算 业务指 引 》 、 《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金基金 合 同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的 如 财务 报 表 附 注 7.4.4所 列 示 的基金 行业 实 务 操 作 的 有 关 规定 编 制 。
7.4.3 遵循 企 业会计准 则 及其 他 有 关 规 定 的 声 明
本基金 2010年 5月 31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止 期 间 年度 财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要 求 ,真实、完整 地 反 映 了 本基金 2010年 12月 31日 的 财务 状 况 以及 2010年 5
月 31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止 期 间 的经 营 成 果 和基金 净值 变动 情况等有 关 信 息 。
7.4.4 重要会计 政 策 和会计 估 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 计 年度 为 公 历 1月 1日 起至 12月 31日 止 。本 期财务 报 表 的实 际 编 制 期 间 为 2010
年 5月 31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
7.4.4.2 记账 本 位币
本基金以人 民币 为 记 帐 本 位 币 , 除 有 特 别 说明 外 , 均 以人 民币元 为 单 位 表 示 。
7.4.4.3 金 融 资产和金 融 负 债的分 类
7.4.4.3.1金 融 资 产 的分 类
金 融 资 产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为: 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 变动 计 入当 期 损 益 的金 融 资 产 、 应 收 款
项 、 可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及 持 有 至 到 期投 资。金 融 资 产 的分 类取 决于 本基金对金 融 资 产 的 持 有 意 图
和 持 有 能力 。本基金 目 前 暂 无 金 融 资 产 分 类为 可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及 持 有 至 到 期投 资。
本基金 目 前 持 有 的 股 票 投 资、债券 投 资和 衍 生 工 具 (主 要 为权 证 投 资 )分 类为 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且 其 变动 计 入当 期 损 益 的金 融 资 产 。 除 衍 生 工 具 所 产 生 的金 融 资 产 在资 产 负 债 表中 以 衍 生 金 融 资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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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列 示 外 ,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 公 允价 值 变动 计 入 损 益 的金 融 资 产 在资 产 负 债 表中 以交 易 性金 融 资 产 列 示 。
本基金 持 有 的其 他 金 融 资 产 分 类为 应 收 款 项 , 包括 银 行 存 款 、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和 各 类 应 收
款 项 等 。 应 收 款 项 是 指 在 活 跃 市场 中 没 有 报 价 、 回 收 金 额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衍 生 金 融 资 产 。
7.4.4.3.2金 融 负 债的分 类
金 融 负 债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为: 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 变动 计 入当 期 损 益 的金 融 负 债及其 他 金
融 负 债。本基金 目 前 暂 无 金 融 负 债分 类为 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 变动 计 入当 期 损 益 的金 融 负 债。本 基金 持 有 的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包括 卖 出 回购 金 融 资 产 款 和 各 类 应 付 款 项 等 。
7.4.4.4 金 融 资产和金 融 负 债的 初始 确 认 、 后续 计 量 和 终止 确 认
7.4.4.4.1金 融 资 产 或金 融 负 债 于 本基金 成 为 金 融工 具合 同的 一 方时 , 于 交 易 日 按 公 允价 值 在资 产 负 债 表 内确 认 。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 变动 计 入当 期 损 益 的金 融 资 产 , 取 得 时 发 生 的 相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当 期 损 益 ; 支付 的 价 款 中 包含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或债券 起 息 日 或上 次 除息 日 至
购 买 日 止 的利 息 , 应 当 单 独确 认 为 应 收 项 目 。 应 收 款 项 和其 他 金 融 负 债的 相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
7.4.4.4.2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 变动 计 入当 期 损 益 的金 融 资 产 按照 公 允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 应 收
款 项 和其 他 金 融 负 债 采 用实 际 利 率 法,以 摊 余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
7.4.4.4.3当收取 某 项 金 融 资 产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已 终 止 或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报 酬 已 转 移 时 ,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终 止 确 认 的金 融 资 产 的 成 本 按 移 动 加 权 平均 法 于 交 易 日 结 转 。
7.4.4.4.4本基金金 融工 具 的 成 本 计 价 方 法 具 体 如 下:
7.4.4.4.4.1股 票 投 资
买 入 股 票 于 成 交 日 确 认 为 股 票 投 资, 股 票 投 资 成 本, 按 成 交 日应 支付 的 全部 价 款 扣除 交 易 费 用 入 账 。
因 股 权 分 置 改革 而 获 得 非 流 通 股股 东 支付 的 现 金对 价 , 于股 权 分 置 改革 方 案 实 施 后 的 股 票 复
牌 日 , 冲减 股 票 投 资 成 本。
卖 出股 票 于 成 交 日 确 认 股 票 投 资 收益 , 出 售 股 票 的 成 本 按 移 动 加 权 平均 法 于 成 交 日 结 转 。
7.4.4.4.4.2债券 投 资
买 入 证券交 易 所交 易 的债券 于 成 交 日 确 认 为 债券 投 资。债券 投 资 成 本, 按 成 交 日应 支付 的 全
部 价 款 扣除 交 易 费 用 入 账 ,其 中 所 包含 的债券 应 收 利 息单 独 核 算 ,不 构 成 债券 投 资 成 本。
买 入 未 上 市 债券和银 行 间 同 业 市场 交 易 的债券, 于 成 交 日 确 认 为 债券 投 资。债券 投 资 成 本,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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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实 际成 交 价 款 入 账 , 应 支付 的 相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当 期 损 益 。其 中 所 包含 的债券 应 收 利 息单 独 核 算 ,不 构 成 债券 投 资 成 本。
买 入 零 息 债券 视 同 到 期一 次 性 还 本 付 息 的 附 息 债券, 根据 其发 行 价 、 到 期 价 和发 行期限计 算
应 收 利 息 ,并 按 上述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核 算 。
卖 出 证券交 易 所交 易 和银 行 间 同 业 市场 交 易 的债券 均 于 成 交 日 确 认 债券 投 资 收益 。
卖 出 债券的 成 本 按 移 动 加 权 平均 法 结 转 。
7.4.4.4.4.3权 证 投 资
买 入权 证 于 成 交 日 确 认 为权 证 投 资。 权 证 投 资 成 本, 按 成 交 日应 支付 的 全部 价 款 扣除 交 易 费 用 后 入 账 。
配股 权 证及由 股 权 分 置 改革 而 被 动获 得 的 权 证,在确 认 日 记 录 所 获 分 配 的 权 证 数 量 , 该 等 权
证 初 始 成 本 为 零 。
卖 出 权 证 于 成 交 日 确 认 衍 生 工 具投 资 收益 , 出 售 权 证的 成 本 按 移 动 加 权 平均 法 于 成 交 日 结 转 。
7.4.4.4.4.4分 离 交 易 可转 债
申购 新 发 行 的分 离 交 易 可转 债 于 获 得 日 , 按 可 分 离 权 证 公 允价 值 占 分 离 交 易 可转 债 全部 公 允
价 值 的 比例将 购 买 分 离 交 易 可转 债实 际 支付 全部 价 款 的 一 部 分确 认 为权 证 投 资 成 本, 按 实 际 支付 的 全部 价 款 扣 减 可 分 离 权 证确 定 的 成 本确 认 债券 成 本。
上 市 后 ,上 市流 通的债券和 权 证分别 按 上述 7.4.4.4.4.2和 7.4.4.4.4.3中 的 相关 方 法 进 行 计 算 。
7.4.4.4.4.5回购 协 议
基金 持 有 的 回购 协 议 ( 封闭 式 回购 ) 以 成 本 列 示 , 按 实 际 利 率 ( 当 实 际 利 率 与 合 同利 率差 异
较 小 时 , 也 可 以用 合 同利 率) 在 回购 期 间 内 逐 日计 提 利 息 。
7.4.4.5 金 融 资产和金 融 负 债的 估 值 原则
本基金 持 有 的 股 票 投 资、债券 投 资和 衍 生 工 具 (主 要 为权 证 投 资 )按 如 下 原则 确 定公 允价 值 并
进 行 估 值 :
存在 活 跃 市场 的金 融工 具 按 其 估 值日 的 市场 交 易 价 格 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 值日无 交 易 , 但 最 近
交 易 日 后 经 济 环 境 未 发 生 重大 变 化 且 证券发 行 机构 未 发 生 影响 证券 价 格 的重大事 件 的, 按 最 近 交
易 日 的 市场 交 易 价 格 确 定公 允价 值 。
存在 活 跃 市场 的金 融工 具 , 如估 值日无 交 易 且 最 近 交 易 日 后 经 济 环 境 发 生 了 重大 变 化 , 参 考
类 似 投 资 品种 的 现行 市 价 及重大 变 化 等 因素 , 调 整 最 近 交 易市 价 以确 定公 允价 值 。
当 金 融工 具 不存在 活 跃 市场 , 采 用 市场 参 与 者普 遍 认 同 且 被 以 往 市场 实 际 交 易 价 格 验 证 具有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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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靠 性的 估 值 技术 确 定公 允价 值 。 估 值 技术 包括 参 考 熟悉 情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场 交 易 中 使 用的 价 格 、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的其 他 金 融工 具 的 当 前公 允价 值 、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 采 用 估 值 技术 时 , 尽 可 能 最 大 程 度 使 用 市场 参 数 , 减 少 使 用 与 本基金 特 定 相关 的 参 数 。
本基金以上述 原则 确 定 的 公 允价 值 进 行 估 值 ,本基金 主 要金 融工 具 的 估 值 方 法 如 下:
7.4.4.5.1上 市 证券的 估 值
7.4.4.5.1.1交 易 所上 市 的 有 价 证券 ( 包括 股 票 、 权 证 等 ) ,以其 估 值日 在证券交 易 所 挂 牌 的 收 盘 价估 值 ;估 值日无 交 易 的, 且 最 近 交 易 日 后 经 济 环 境 未 发 生 重大 变 化 ,以 最 近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估 值 ;如最 近 交 易 日 后 经 济 环 境 发 生 了 重大 变 化 的, 可 参 考类 似 投 资 品种 的 现行 市 价 及重大 变 化 因
素 , 调 整 最 近 交 易市 价 ,确 定公 允价 值 。
7.4.4.5.1.2交 易 所上 市 实 行净 价 交 易 的债券 按 估 值日 收 盘 价估 值 , 估 值日 没 有 交 易 的, 且 最 近 交 易 日 后 经 济 环 境 未 发 生 重大 变 化 , 按 最 近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估 值 。 如最 近 交 易 日 后 经 济 环 境 发 生 了 重大 变 化 的, 可 参 考类 似 投 资 品种 的 现行 市 价 及重大 变 化 因素 , 调 整 最 近 交 易市 价 ,确 定公 允
价 值 。
7.4.4.5.1.3交 易 所上 市 未 实 行净 价 交 易 的债券 按 估 值日 收 盘 价 减 去 债券 收 盘 价 中 所 含 的债券 应 收 利 息 得到 的 净 价 进 行 估 值 ;估 值日 没 有 交 易 的, 且 最 近 交 易 日 后 经 济 环 境 未 发 生 重大 变 化 , 按 最 近 交 易 日 债券 收 盘 价 减 去 债券 收 盘 价 中 所 含 的债券 应 收 利 息 得到 的 净 价 进 行 估 值 。 如最 近 交 易
日 后 经 济 环 境 发 生 了 重大 变 化 的, 可 参 考类 似 投 资 品种 的 现行 市 价 及重大 变 化 因素 , 调 整 最 近 交
易市 价 ,确 定公 允价 值 。
7.4.4.5.1.4交 易 所上 市 不存在 活 跃 市场 的 有 价 证券, 采 用 估 值 技术 确 定公 允价 值 ,在 估 值 技术 难 以 可 靠 计 量 公 允价 值 的 情况 下 , 按 成 本 估 值 。
7.4.4.5.2未 上 市 证券的 估 值
7.4.4.5.2.1送 股 、 转 增 股 、 公 开 增发 新股 或 配股 的 股 票 ,以其在证券交 易 所 挂 牌 的同 一 证券 估 值日 的 估 值 方 法 估 值 , 即 依 照 上述 7.4.4.5.1.1和 7.4.4.5.1.4的 相关 方 法 进 行 估 值 。
7.4.4.5.2.2首 次 公 开 发 行未 上 市 的 股 票 、债券和 权 证, 采 用 估 值 技术 确 定公 允价 值 ,在 估 值 技 术难 以 可 靠 计 量 公 允价 值 的 情况 下 , 按 成 本 估 值 。
7.4.4.5.2.3首 次 公 开 发 行有明 确 锁 定期 的 股 票 ,同 一股 票 在交 易 所上 市 后 ,以其在证券交 易 所
挂 牌 的同 一 证券 估 值日 的 估 值 方 法 估 值 , 即 依 照 上述 7.4.4.5.1.1和 7.4.4.5.1.4的 相关 方 法 进 行 估 值 。
7.4.4.5.2.4非 公 开 发 行有明 确 锁 定期 的 股 票 的 估 值
估 值日 在证券交 易 所上 市 交 易 的同 一股 票 的 市 价低 于 非 公 开 发 行股 票 的 初 始 取 得 成 本 时 , 应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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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用在证券交 易 所的同 一股 票 的 市 价 作 为 估 值日 该 非 公 开 发 行股 票 的 价 值 。
估 值日 在证券交 易 所上 市 交 易 的同 一股 票 的 市 价高 于 非 公 开 发 行股 票 的 初 始 取 得 成 本 时 , 应
按 中 国 证 监 会 相关 规定 处 理。
7.4.4.5.2.5在银 行 间 同 业 市场 交 易 的债券, 采 用 估 值 技术 确 定公 允价 值 ,在 估 值 技术难 以 可 靠 计 量 公 允价 值 的 情况 下 , 按 成 本 估 值 。
7.4.4.5.2.6因 持 有股 票 而 享 有 的 配股 权 证, 采 用 估 值 技术 确 定公 允价 值 进 行 估 值 。
7.4.4.5.3分 离 交 易 可转 债
分 离 交 易 可转 债,上 市 日前 , 采 用 估 值 技术 分别对债券和 权 证 进 行 估 值 ; 自 上 市 日 起 ,上 市 流 通的债券和 权 证分别 按 上述 7.4.4.5.1中 的 相关 方 法 进 行 估 值 。
7.4.4.6 金 融 资产和金 融 负 债的 抵销
本基金 持 有 的资 产 和承担的 负 债基本 为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当 本基金 依 法 有 权 抵 销 债 权 债
务 且 交 易 双 方 准 备 按 净 额 结算 时 ,金 融 资 产 与 金 融 负 债 按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在资 产 负 债 表 列 示 。
7.4.4.7 实 收基金
实 收 基金 为 对 外 发 行 基金 份 额 所 募 集 的 总 金 额 在 扣除 损 益 平 准金分 摊 部 分 后 的 余 额 。由 于 申
购 和 赎回 引 起 的实 收 基金 变动 分别 于 基金 申购 确 认 日 及基金 赎回 确 认 日 认列 。上述 申购 和 赎回 分 别 包括 基金 转换 所 引 起 的 转 入 基金的实 收 基金增 加 和 转 出 基金的实 收 基金 减 少 ,以及 因 级 别 调 整 而 引 起 的信用增利债券基金 A、 B 类 基金 份 额 之 间 的 转换 所 产 生 的实 收 基金 变动 。
7.4.4.8 损 益 平 准金
损 益 平 准金 包括 已实 现 平 准金和 未 实 现 平 准金。已实 现 平 准金 指 在 申购 或 赎回 基金 份 额时 , 申购 或 赎回 款 项 中 包含 的 按累 计未 分 配 的已实 现 损 益 占 基金 净值 比例 计 算 的金 额 。 未 实 现 平 准金 指 在 申购 或 赎回 基金 份 额时 , 申购 或 赎回 款 项 中 包含 的 按累 计未 实 现 利 得 /(损 失 )占 基金 净值 比例 计 算 的金 额 。 损 益 平 准金 于 基金 申购 确 认 日 或基金 赎回 确 认 日 认列 ,并 于期 末 全 额 转 入 未 分 配 利
润 /(累 计 亏 损 )。
7.4.4.9 收 入 /(损 失 )的 确 认 和计 量
股 票 投 资在 持 有期 间 应 取 得 的 现 金 股 利 扣除 由上 市 公司代 扣 代 缴 的个人所 得 税 后 的 净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益 。债券 投 资在 持 有期 间 应 取 得 的 按 票 面 利 率 计 算 的利 息扣除 在 适 用 情况 下 由债券发 行 企 业代 扣 代 缴 的个人所 得 税 后 的 净 额 确 认 为 利 息 收入 。
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 变动 计 入当 期 损 益 的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期 间 的 公 允价 值 变动 确 认 为 公 允价
值 变动 损 益 ; 处 置时 其 公 允价 值 与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之 间 的 差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益 ,其 中 包括 从 公 允价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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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变动 损 益 结 转 的 公 允价 值 累 计 变动额 。
应 收 款 项 在 持 有期 间 确 认 的利 息 收入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实 际 利 率 法 与 直 线 法 差 异 较 小 的 也 可 按 直 线 法 计 算 。
7.4.4.10 费 用的 确 认 和计 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 酬 和托管 费 在 费 用 涵盖 期 间 按 基金 合 同 约 定 的 费 率 和 计 算 方 法 逐 日 确 认 。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 酬 根据 《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金基金 合 同 》 的 规定 按 基金
资 产净值 的 0.60%的年 费 率 逐 日计 提 。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 费 根据 《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金基金 合 同 》 的 规定 按 基金资 产
净值 的 0.20%的年 费 率 逐 日计 提 。
其 他 金 融 负 债在 持 有期 间 确 认 的利 息 支 出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实 际 利 率 法 与 直 线 法 差 异 较 小 的 也 可 按 直 线 法 计 算 。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 政 策
A 类 和 B 类 基金 份 额 之 间 由 于 A 类 不 收取 而 B 类收取 销售 服 务 费 将 导 致 在 可 分 配 收益 上 有
所不同 ; 本基金同 类 基金 份 额 内的 每 份 基金 份 额 享 有 同 等 分 配 权 ; 在 符 合有 关 基金分 红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本基金 收益 每 年 最多 分 配 12 次 , 每 次 基金 收益 分 配 比例 不 低 于 收益 分 配 基准 日 可供 分 配
利 润 的 20%。基金的 收益 分 配 比例 应 当 以基金 可供 分 配 利 润 为 基准 计 算 。基金 可供 分 配 利 润指 收 益 分 配 基准 日 本基金资 产 负 债 表中未 分 配 利 润 与 未 分 配 利 润中 已实 现 收益 的 孰 低数; 若 基金 合 同
生效 不 满 3 个 月则 可 不 进 行 收益 分 配 。
本基金 收益 分 配 方式 分 为 两 种 : 现 金分 红 与 红 利 再 投 资, 投 资人 可 选择 现 金 红 利或 将 现 金 红 利 按 除息 日 的基金 份 额 净值自 动 转 为 基金 份 额进 行 再 投 资 ; 若 投 资人不 选择 ,本基金 默 认 的 收益 分 配 方式 是 现 金分 红 ; 基金实 施 收益 分 配 的,基金 红 利发 放 日 距 离 收益 分 配 基准 日 不 得 超 过 15 个
工 作日 ; 基金 收益 分 配 后 基金 份 额 净值 不 能 低 于 基金 份 额 的 面 值 。 即 基金 收益 分 配 基准 日 的基金 份 额 净值 减 去 每 单 位 基金 份 额收益 分 配 金 额 后 不 能 低 于 基金 份 额 的 面 值 。法律法 规 或 监 管 机构另 有规定 的 从 其 规定 。
7.4.4.12 其 他 重要的会计 政 策 和会计 估 计
7.4.4.12.1计 量 属 性
本基金 除特 别 说明 对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采 用 公 允价 值等作 为 计 量 属 性之 外 , 一 般 采 用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
7.4.4.12.2重要会 计 估 计 及其 关 键 假 设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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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本基金的 估 值原则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的基金 行业 估 值 实 务 操 作 ,本基金确 定 以 下类 别 股 票 投 资和债券 投 资的 公 允价 值 时采 用的 估 值 方 法及其 关 键 假 设 如 下:
7.4.4.12.2.1对 于 特 殊 事 项 停牌 股 票 , 根据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告 [2008]38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证
券 投 资基金 估 值业务 的 指 导意 见 》 ,本基金 采 用 《 中 国 证券 业 协 会基金 估 值 工 作 小 组 关 于 停牌 股 票
估 值 的 参 考方 法 》 提 供 的 指 数 收益 法对重大 影响 基金资 产净值 的 特 殊 事 项 停牌 股 票 估 值 ,通 过 停
牌 股 票 所 处 行业 的 行业指 数 变动 以大 致 反 映 市场 因素 在 停牌 期 间 对 于 停牌 股 票 公 允价 值 的 影响 。 上述 指 数 收益 法的 关 键 假 设 包括 所 选取 行业指 数 的 变动能 在重大 方 面 基本 反 映 停牌 股 票 公 允价 值 的 变动 , 停牌 股 票 的发 行者 在 停牌 期 间 的 各项 变 化 未 对 停牌 股 票 公 允价 值产 生 重大 影响 等 。
7.4.4.12.2.2 对 于 在 锁 定期 内的 非 公 开 发 行股 票 , 根据中 国 证 监 会基金 部 通 知 [2006]37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基金 投 资 非 公 开 发 行股 票 风险 控制 有 关 问题 的通 知 》 , 若 在证券交 易 所 挂 牌 的同
一股 票 的 市场 交 易收 盘 价低 于 非 公 开 发 行股 票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按 估 值日 证券交 易 所 挂 牌 的同 一
股 票 的 市场 交 易收 盘 价估 值 ; 若 在证券交 易 所 挂 牌 的同 一股 票 的 市场 交 易收 盘 价高 于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按 锁 定期 内已经 过 交 易 天 数 占锁 定期 内 总 交 易 天 数 的 比例将 两 者 之 间 差 价 的 一 部 分确 认 为 估 值 增 值 。
7.4.4.12.2.3 在银 行 间 同 业 市场 交 易 的债券 品种 , 根据中 国 证 监 会证 监 会 计 字 [2007]21号
《 关 于 证券 投 资基金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估 值业务 及 份 额 净值计 价 有 关 事 项 的通 知 》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公 允价 值 。本基金 持 有 的银 行 间 同 业 市场 债券 按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估 值 , 具 体 估 值 模 型 、 参
数 及 结 果 由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独立 提 供 。
7.4.5 会计 政 策 和会计 估 计 变 更 以及 差错更正 的说明
7.4.5.1 会计 政 策变 更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没 有 发 生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7.4.5.2 会计 估 计 变 更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没 有 发 生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
7.4.5.3 差错更正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没 有 发 生 重大会 计 差 错 更正 。
7.4.6 税 项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 总 局 财 税 [2002]128号 《 开放式 证券 投 资基金 有 关 税 收 问题 的通 知 》、 财 税 [2004]78号 《 关 于 证券 投 资基金 税 收 政 策 的通 知 》 、 财 税 [2005]11号 《 关 于 调 整证券 (股 票 )
交 易 印花 税税 率 的通 知 》 、 财 税 [2005]102号 《 关 于股 息 红 利个人所 得 税 有 关 政 策 的通 知 》 、 财 税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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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3号 《 关 于股 权 分 置 试 点 改革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问题 的通 知 》、 财 税 [2005]107号 《 关 于股 息
红 利 有 关 个人所 得 税 政 策 的 补充 通 知 》 、 财 税 [2007]84 号 《 关 于 调 整证券 (股 票 )交 易 印花 税税 率
的通 知 》、 财 税 [2008]1号 《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若干 优 惠 政 策 的通 知 》 及其 他相关 财 税 法 规 和实 务 操
作 , 主 要 税 项列 示 如 下:
7.4.6.1以发 行 基金 方式 募 集 资金不 属 于 营 业 税 征 收 范围 ,不 征 收 营 业 税 。
7.4.6.2基金 买卖 股 票 、债券的 差 价 收入 暂免 征 营 业 税 和 企 业 所 得 税 。
7.4.6.3对基金 取 得 的 企 业 债券利 息 收入 ,由发 行 债券的 企 业 在 向 基金 派 发利 息 时 代 扣 代 缴
20%的个人所 得 税 , 暂 不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对基金 取 得 的 股 票 的 股 息 、 红 利 收入 ,由上 市 公司 在 向
基金 派 发 股 息 、 红 利 时 暂 减 按 50%计 入 个人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依 照 现行 税 法 规定 即 20%代 扣 代 缴 个人
所 得 税 , 暂 不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
7.4.6.4基金 卖 出股 票 按 0.1%的 税 率 缴纳 股 票 交 易 印花 税 , 买 入 股 票 不 征 收 股 票 交 易 印花 税 。
7.4.6.5基金 作 为流 通 股股 东 在 股 权 分 置 改革 过 程 中 收 到 由 非 流 通 股股 东 支付 的 股份 、 现 金 等 对 价 暂免 征 收 印花 税 、 企 业 所 得 税 和个人所 得 税 。
7.4.7 关联 方 关系
关联 方 名 称 与 本基金的 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 注册 登 记 机构 、基金 销售 机构
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 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 代 销 机构
国 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国 信证券 ” ) 基金管理人的 股 东 、基金 代 销 机构
意大利 欧 利 盛 资本资 产 管理 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理人的 股 东
深 圳 市 北融 信 投 资发 展 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 股 东
注 : 1、本报告 期 存在 控制 关系 或其 他 重大利 害 关系 的 关联 方 没 有 发 生变 化 。
2、 下 述 关联 方 交 易 均 在 正 常 业务 范围 内 按 一 般 商 业 条 款 订 立。
7.4.8 本报告期及 上 年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联 方交 易
本基金基金 合 同 于 2010年 5月 31日 生效 , 无 上年度 可 比 期 间 及 可 比 数 据 。
7.4.8.1 通 过 关联 方交 易 单元进 行的交 易
7.4.8.1.1 股 票 交 易
金 额 单 位: 人 民币元
本 期
2010年 5月 31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关联 方 名 称
成 交金 额 占 当 期股 票 成 交 总额 的 比例 (%)
国 信证券 312,117,571.50 100.00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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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1.2 债券交 易
金 额 单 位: 人 民币元
本 期
2010年 5月 31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关联 方 名 称
成 交金 额 占 当 期 债券 成 交 总额 的 比例 (%)
国 信证券 722,264,279.97 100.00
7.4.8.1.3债券 回购 交 易
金 额 单 位: 人 民币元
本 期
2010年 5月 31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关联 方 名 称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 当 期 债券 回购成 交 总额 的 比例 (%)
国 信证券 12,237,200,000.00 100.00
7.4.8.1.4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 期 内 未 通 过 关联 方 交 易 单元 发 生权 证交 易 。
7.4.8.1.5 应支付关联 方的 佣 金
金 额 单 位: 人 民币元
本 期
2010年 5月 31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关联 方 名 称
当 期 佣 金 占 当 期 佣 金 总 量 的 比例 (%) 期 末 应 付 佣 金 余 额
占 期 末 应 付 佣 金 总
额 的 比例 (%)
国 信证券 253,823.62 100.00 247,038.46 100.00
注 :( 1) 佣 金的 计 算 公 式
上 海 证券交 易 所的交 易 佣 金 =买 ( 卖 ) 成 交金 额 × 1‰ -买 ( 卖 ) 经 手 费 -买 ( 卖 ) 证管 费
深 圳 证券交 易 所的交 易 佣 金 =买 ( 卖 ) 成 交金 额 × 1‰ -买 ( 卖 ) 经 手 费 -买 ( 卖 ) 证管 费
( 佣 金 比率 按照 与 一 般 证券 公司 签 订 的 协 议 条 款 订 立。 )
( 2) 本基金 与 关联 方 已 按 同 业 统 一 的基金 佣 金 计 算 方式 和 佣 金 比例 签 订 了 《 证券交 易 席 位 租 用
协 议 》 。 根据 协 议 规定 ,上述 单 位 定期 或不 定期 地为 我 公司 提 供 研究 服 务 以及其 他 研究 支 持 。
7.4.8.2 关联 方报 酬
7.4.8.2.1 基金管理 费
单 位: 人 民币元
项 目
本 期
2010年 5月 31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当 期 发 生 的基金 应 支付 的管理 费 5,525,930.87
其 中 : 支付 给 销售 机构 的 客户 维 护 费 2,030,896.15
注 :(1)支付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的管理人报 酬 年 费 率为 0.60%, 逐 日计 提 , 按 月 支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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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 。 日 管理 费 =前一日 基金资 产净值 × 0.60%÷ 当 年 天 数 。
(2)根据 《 开放式 证券 投 资基金 销售 费 用管理 规定 》 ,基金管理人 依 据 销售 机构 销售 基金的保 有 量
提 取 一定 比例 的 客户 维 护 费 ,用以 向 基金 销售 机构 支付 客户服 务 及 销售 活 动 中产 生 的 相关费 用,
客户 维 护 费 从 基金管理 费 中 列 支 。
7.4.8.2.2 基金托管 费
单 位: 人 民币元
项 目
本 期
2010年 5月 31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当 期 发 生 的基金 应 支付 的托管 费 1,841,976.92
注 :支付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 行 的托管 费 年 费 率为 0.20%, 逐 日计 提 , 按 月 支付 。 日 托管 费 =前一日
基金资 产净值 × 0.20%÷ 当 年 天 数 。
7.4.8.2.3 销售服 务 费
单 位: 人 民币元
本 期
2010年 5月 31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当 期 发 生 的基金 应 支付 的 销售 服 务 费
获 得销售 服 务 费 的
各关联 方 名 称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A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B 合计
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178,907.73 178,907.73
交通银 行 - 751,792.54 751,792.54
国 信证券 - 21,174.28 21,174.28
合计 - 951,874.55 951,874.55
注 : 支付 基金 销售 机构 的 B类 基金 份 额 的 销售 服 务 费 按 前一日 基金资 产净值 0.4%的年 费 率 计 提 ,
逐 日计 提 , 按 月 支付 , A类 基金 份 额 不 收取 销售 服 务 费 。 日 销售 服 务 费 =前一日 基金资 产净值
× 0.4%÷ 当 年 天 数 。
7.4.8.3 与 关联 方 进 行银行 间 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 易
单 位: 人 民币元
本 期
2010年 5月 31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债券交 易 金 额 基金 逆 回购 基金 正 回购 银 行 间 市场 交
易 的
各关联 方 名 称
基金 买 入 基金 卖 出 交 易 金 额 利 息 收入 交 易 金 额 利 息 支 出
交通银 行 71,562,360.68 - - - - -
注 : 与 关联 方 之 间 通 过 银 行 间 同 业 市场进 行 的债券 ( 含回购 ) 交 易 , 该 类 交 易 均 在 正 常 业务中 按
一 般 商 业 条 款而 订 立。
7.4.8.4 各关联 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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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4.1 报告期 内 基金管理人 运 用 固 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 期 管理人 未投 资、 持 有 本基金。本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起至 本报告 期 末 未 满 一 年, 故 无
上年度 可 比 期 间数 据 。
7.4.8.4.2 报告期 末 除 基金管理人 之 外 的其 他 关联 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 期 末 除 基金管理人之 外 的其 他关联 方 没 有投 资及 持 有 本基金 份 额 。
7.4.8.5 由关联 方 保 管的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 期产生的利息收 入
单 位: 人 民币元
本 期
2010年 5月 31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关联 方
名 称
期 末 余 额 当 期 利 息 收入
交通银 行 135,269.03 274,500.85
注 : 本基金用 于 证券交 易 结算 的资金通 过“ 交通银 行 基金托管 结算 资金 专 用存 款 账 户 ” 转 存 于中 国 证券 登 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本 期期 末 余 额 193,040,354.73元 。
7.4.8.6 本基金 在承销 期 内 参 与 关联 方 承销 证券的情况
金 额 单 位: 人 民币元
本 期
2010年 5月 31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基金在承 销 期 内 买 入
关联 方 名 称 证券 代 码 证券 名 称 发 行 方式
数 量 ( 单 位: 股 /张 ) 总 金 额
国 信证券 601717 郑煤 机 网 上 申购 2,000股 40,000.00
国 信证券 002510 天 汽 模 网 上 申购 500股 8,750.00
国 信证券 113001 中行 转 债 网 下 申购 408,560张 40,856,000.00
7.4.9 期 末( 2010年 12月 31日 ) 本基金 持 有的 流 通 受 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 发 /增 发 证券 而于 期 末 持 有的 流 通 受 限证券
金 额 单 位: 人 民币元
7.4.9.1.1 受 限 证券 类 别 : 股 票
证券
代 码
证券
名 称
成 功
认购 日
可 流 通 日
流 通 受 限 类
型
认购
价 格
期 末 估
值 单价
数 量
( 单 位: 股 )
期 末
成 本 总额
期 末 估 值 总
额
备
注
300145 南 方 泵 业 2010年 12月 1日 2011年 3月 9日 新股 流 通 受 限 37.80 38.80 570,000 21,546,000.00 22,116,000.00 -
601177 杭齿 前 进 2010年 9月 29日 2011年 1月 11日 新股 流 通 受 限 8.29 16.03 191,559 1,588,024.11 3,070,690.77 -
601126 四 方 股份 2010年 12月 28日 2011年 3月 31日 新股 流 通 受 限 23.00 31.11 21,586 496,478.00 671,540.46 -
002537 海 立 美 达 2010年 12月 31日 2011年 1月 10日 新股 流 通 受 限 40.00 40.00 1,000 40,000.00 40,000.00 -
601118 海 南 橡胶 2010年 12月 30日 2011年 1月 7日 新股 流 通 受 限 5.99 5.99 5,000 29,950.00 29,950.00 -
002535 林州 重 机 2010年 12月 31日 2011年 1月 11日 新股 流 通 受 限 25.00 25.00 1,000 25,000.00 25,000.00 -
002536 西泵 股份 2010年 12月 31日 2011年 1月 11日 新股 流 通 受 限 36.00 36.00 500 18,000.00 18,000.00 -
注 : 截 至 本报告 期 末 2010年 12月 31日 止 ,本基金 没 有 持 有 因认购 新 发或增发 而 流 通 受 限 的债券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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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权 证。
7.4.9.2 期 末 持 有的 暂时停牌 等 流 通 受 限股 票
截 至 本报告 期 末 2010年 12月 31日 止 ,本基金 没 有 持 有 暂 时 停牌 的 股 票 。
7.4.9.3 期 末 债券 正回购 交 易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行 间市场 债券 正回购
截 至 本报告 期 末 2010年 12月 31日 止 ,本基金 没 有 从 事银 行 间 市场 债券 正 回购 交 易形 成 的 卖 出 回
购 证券 款 余 额 。
7.4.9.3.2 交 易所市场 债券 正回购
截 至 本报告 期 末 2010年 12月 31日 止 ,基金 从 事证券交 易 所债券 正 回购 交 易形 成 的 卖 出 回购 证券 款 余 额 6,000,000.00元 , 于 2011年 1月 4日 到 期 。 该 类 交 易 要 求 本基金在 回购 期 内 持 有 的证券
交 易 所交 易 的债券和 /或在 新 质 押 式 回购 下 转 入 质 押库 的债券, 按 证券交 易 所 规定 的 比例 折算 为 标
准券 后 ,不 低 于 债券 回购 交 易 的 余 额 。
§ 8 投资 组 合报告
8.1 期 末 基金资产 组 合情况
金 额 单 位: 人 民币元
序 号 项 目 金 额 占 基金 总 资 产 的 比例 ( %)
1 权益 投 资 91,852,509.96 8.02
其 中 : 股 票 91,852,509.96 8.02
2 固 定 收益 投 资 790,479,162.20 69.02
其 中 : 债券 790,479,162.20 69.02
资 产 支 持 证券 - -
3 金 融 衍 生 品 投 资 - -
4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其 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5 银 行 存 款 和 结算 备 付 金 合计 193,175,623.76 16.87
6 其 他各项 资 产 69,805,344.56 6.09
7 合计 1,145,312,640.48 100.00
8.2 期 末 按 行业分 类 的股 票 投资 组 合
金 额 单 位: 人 民币元
代 码 行业 类 别 公 允价 值 占 基金资 产净值 比例 ( % )
A 农 、 林 、 牧 、 渔 业 29,950.00 0.00
B 采 掘 业 - -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4 页
C 制 造 业 66,501,766.70 6.93
C0 食 品 、 饮 料
7,356,800.00 0.77
C1
纺 织 、 服 装 、 皮毛 4,758,300.00 0.50
C2
木材 、 家 具 - -
C3
造 纸 、 印 刷 - -
C4
石油 、 化 学 、 塑 胶 、 塑 料 - -
C5
电子 683,719.70 0.07
C6
金 属 、 非 金 属 12,072,400.00 1.26
C7
机 械 、 设 备 、 仪 表 38,398,731.23 4.00
C8
医药 、 生 物 制 品 3,231,815.77 0.34
C99
其 他 制 造 业 - -
D 电 力 、 煤 气 及 水 的 生 产 和 供 应业 5,298,538.23 0.55
E 建 筑 业 1,811,999.28 0.19
F 交通 运 输 、 仓 储 业 6,944,160.00 0.72
G 信 息 技术 业 4,381,079.85 0.46
H 批 发和 零 售 贸 易 6,885,015.90 0.72
I 金 融 、保 险业 - -
J 房 地 产业 - -
K 社 会 服 务业 - -
L 传 播 与 文 化 产业 - -
M 综 合 类 - -
合计 91,852,509.96 9.57
8.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名 股 票 投资明 细
金 额 单 位: 人 民币元
序 号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名 称 数 量 (股 ) 公 允价 值 占 基金资 产净值 比例 ( % )
1 300145 南 方 泵 业 570,000 22,116,000.00 2.30
2 601766 中 国 南 车 1,650,000 12,457,500.00 1.30
3 002444 巨星科 技 280,000 10,802,400.00 1.12
4 600519 贵 州 茅 台 40,000 7,356,800.00 0.77
5 601006 大 秦铁 路 888,000 6,944,160.00 0.72
6 002441 众 业 达 129,955 6,885,015.90 0.72
7 600900 长 江 电 力 699,939 5,298,538.23 0.55
8 000726 鲁
泰A 510,000 4,758,300.00 0.50
9 300050 世纪鼎 利 64,953 4,381,079.85 0.46
10 601177 杭齿 前 进 191,559 3,070,690.77 0.32
注 : 投 资 者欲了解 本报告 期 末 基金 投 资的所 有股 票 明细 , 应阅读 登 载 于 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网 站 http://www.phfund.com.cn的年度报告 正文 。
8.4 报告期 内 股 票 投资 组 合的重 大 变动
8.4.1 累 计 买 入 金额 超 出期 末 基金资产净值 2%或 前 20名 的股 票 明 细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4 页
金 额 单 位: 人 民币元
序 号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名 称 本 期 累 计 买 入 金 额 占 期 末 基金资 产净值 比例 ( % )
1 300145 南 方 泵 业 21,546,000.00 2.24
2 601006 大 秦铁 路 18,655,098.89 1.94
3 000729 燕 京 啤酒 12,860,214.60 1.34
4 600900 长 江 电 力 12,555,425.64 1.31
5 601668 中 国 建 筑 10,870,000.00 1.13
6 601766 中 国 南 车 10,046,745.98 1.05
7 002024 苏 宁 电 器 9,196,686.65 0.96
8 002444 巨星科 技 9,115,351.00 0.95
9 600036 招 商 银 行 9,063,972.59 0.94
10 000726 鲁
泰A 7,472,527.90 0.78
11 600266 北京 城 建 7,320,765.50 0.76
12 601988 中 国 银 行 7,288,943.68 0.76
13 600519 贵 州 茅 台 7,199,971.20 0.75
14 600881 亚泰 集 团 7,154,566.81 0.75
15 601288 农 业 银 行 6,750,000.00 0.70
16 002441 众 业 达 6,709,749.84 0.70
17 600269 赣粤 高 速 6,396,844.64 0.67
18 000527 美 的 电 器 6,327,115.33 0.66
19 000800 一 汽 轿车 6,323,778.00 0.66
20 601398 工 商 银 行 5,096,386.36 0.53
注 : 买 入 金 额 按 买 入 成 交金 额 ( 成 交 单价 乘 以 成 交 数 量 ) 填 列 ,不 考 虑 相关 交 易 费 用。
8.4.2 累 计 卖 出金额 超 出期 末 基金资产净值 2%或 前 20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 额 单 位: 人 民币元
序 号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名 称 本 期 累 计 卖 出 金 额 占 期 末 基金资 产净值 比例 ( % )
1 000729 燕 京 啤酒 11,763,694.33 1.23
2 601668 中 国 建 筑 10,932,000.00 1.14
3 601006 大 秦铁 路 9,868,000.00 1.03
4 002024 苏 宁 电 器 8,494,495.65 0.88
5 600036 招 商 银 行 8,490,968.71 0.88
6 601988 中 国 银 行 7,033,609.72 0.73
7 601288 农 业 银 行 7,025,000.00 0.73
8 600266 北京 城 建 6,987,326.72 0.73
9 600881 亚泰 集 团 6,507,425.65 0.68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4 页
10 600900 长 江 电 力 6,130,357.80 0.64
11 000527 美 的 电 器 6,059,177.47 0.63
12 600269 赣粤 高 速 5,833,737.94 0.61
13 000800 一 汽 轿车 5,402,667.49 0.56
14 601398 工 商 银 行 5,093,450.00 0.53
15 601088 中 国 神 华 4,374,988.37 0.46
16 601299 中 国 北 车 3,721,164.88 0.39
17 002464 金利 科 技 2,810,190.50 0.29
18 601318 中 国平 安 2,282,166.18 0.24
19 002462 嘉 事 堂 2,040,992.73 0.21
20 000726 鲁
泰A 1,940,439.36 0.20
注 :卖 出 金 额 按 卖 出 成 交金 额 ( 成 交 单价 乘 以 成 交 数 量 ) 填 列 ,不 考 虑 相关 交 易 费 用。
8.4.3 买 入 股 票 的 成 本 总 额及 卖 出股 票 的收 入总 额
单 位: 人 民币元
买 入 股 票 成 本 ( 成 交 )总额 216,171,356.25
卖 出股 票收入 ( 成 交 )总额 129,629,033.99
注 : 买 入 股 票 成 本、 卖 出股 票收入 均 按 买卖 成 交金 额 ( 成 交 单价 乘 以 成 交 数 量 ) 填 列 ,不 考 虑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8.5 期 末 按 债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券投资 组 合
金 额 单 位: 人 民币元
序 号 债券 品种 公 允价 值 占 基金资 产净值 比例 ( % )
1 国 家 债券 5,611,800.00 0.58
2 央 行 票 据 - -
3 金 融 债券 139,758,000.00 14.55
其 中 : 政 策 性金 融 债 139,758,000.00 14.55
4 企 业 债券 245,505,908.20 25.57
5 企 业 短 期 融 资券 378,799,000.00 39.45
6 可转 债 20,804,454.00 2.17
7 其 他 - -
8 合计 790,479,162.20 82.32
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 排名 的 前五名 债券投资明 细
金 额 单 位: 人 民币元
序 号 债券 代 码 债券 名 称 数 量 ( 张 ) 公 允价 值 占 基金资 产净值 比例 ( % )
1 126011 08石 化 债 735,200 65,447,504.00 6.82
2 060213 06国 开 13 500,000 49,870,000.00 5.19
3 126018 08江铜 债 521,450 40,511,450.50 4.22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4 页
4 1081285 10华 谊 CP01 400,000 39,896,000.00 4.15
5 122903 10盐 东 方 400,130 38,568,530.70 4.02
8.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 排名 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末 未 持 有 资 产 支 持 证券。
8.8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 排名 的 前五名 权 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末 未 持 有 权 证。
8.9 投资 组 合报告 附注
8.9.1 报告 期 内本基金 投 资的 前 十 名 证券 中 没 有 发 行 主 体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的、或在报告 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受 到 公 开 谴 责、 处 罚 的 股 票 。
8.9.2 报告 期 内本基金 投 资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没 有 超 出 基金 合 同 规定 的 备 选 股 票 库 。
8.9.3 期 末 其 他 各 项 资产 构成
单 位: 人 民币元
序 号 名 称 金 额
1 存 出 保证金 7,991.89
2 应 收 证券 清 算 款 2,631,907.36
3 应 收 股 利 -
4 应 收 利 息 8,842,715.21
5 应 收 申购 款 58,322,730.10
6 其 他 应 收 款 -
7 待 摊 费 用 -
8 其 他 -
9 合计 69,805,344.56
8.9.4 期 末 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的 可转换 债券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末 未 持 有 处 于 转 股期 的 可转换 债券。
8.9.5 期 末 前十名 股 票 中 存在流 通 受 限情况的说明
金 额 单 位: 人 民币元
序 号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名 称 流 通 受 限 部 分的 公 允价 值 占 基金资 产净值 比例 ( %) 流 通 受 限情况说明
1 300145 南 方 泵 业 22,116,000.00 2.30 新股 流 通 受 限
2 601177 杭齿 前 进 3,070,690.77 0.32 新股 流 通 受 限
8.9.6投资 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 他 文字描述 部 分
由 于 四 舍 五 入 的 原 因 , 投 资 组合 报告 中 数 字分 项 之和 与 合计 项 之 间可 能 存在 尾 差 。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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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基金份额 持 有人信息
9.1 期 末 基金份额 持 有人 户 数及 持 有人 结 构
份 额 单 位: 份
持 有 人 结 构
机构 投 资 者 个人 投 资 者
份 额级 别
持 有 人
户数 (户 )
户均 持 有 的基金 份
额
持 有份 额
占 总 份
额比例
持 有份 额
占 总 份
额比例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A 5,095 98,094.92 88,086,849.93 17.62% 411,706,770.79 82.38%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B 4,944 92,630.42 73,744,046.63 16.10% 384,220,731.75 83.90%
合计 10,039 95,403.77 161,830,896.56 16.90% 795,927,502.54 83.10%
9.2 期 末 基金管理人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金的情况
项 目 份 额级 别 持 有份 额总 数 (份 ) 占 基金 总 份 额比例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A 152,122.09 0.0304%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B 439,826.67 0.0960%
基金管理 公司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 有 本 开
放式 基金
合计 591,948.76 0.0618%
注 : 截 止 本报告 期 末 ,本基金管理人 从 业 人 员 投 资、 持 有 本基金 符 合 相关 法律法 规 、 中 国 证 监 会 规定 及 相关 管理 制 度的 规定 。
§ 10 开放 式基金份额 变动
单 位: 份
项 目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A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B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2010年 5月 31日 )基金 份 额总额 960,810,918.16 1,210,803,974.50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起至 报告 期期 末 基金 总 申购 份 额 299,114,077.43 191,934,210.15
减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起至 报告 期期 末 基金 总 赎回 份 额 760,131,374.87 944,773,406.27
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起至 报告 期期 末 基金 拆 分 变动 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 基金 份 额总额 499,793,620.72 457,964,778.38
注 :总 申购 份 额 含 红 利 再 投 、 转换 入 份 额 。 总 赎回 份 额 含转换 出份 额 。
§ 11 重 大 事 件揭 示
11.1 基金份额 持 有人 大 会 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 期 内 无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大会 决 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专 门 基金托管 部门 的重 大 人 事变动
11.2.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 变动
1、 因 原 董事 Francis Candylaftis先 生 提 出 辞 去 本 公司 董事 职 务 , 根据股 东 欧 利 盛 资本资 产 管理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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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 推荐 ,并经本 公司 2010年 股 东 会会 议 审 议 ,同意由 Alessandro Varaldo先 生 担任本 公 司 董事, Francis Candylaftis先 生 不 再 担任本 公司 董事 职 务 。本 公司 已 于 2010年 3月 将 上述 变
更 事 项 报 中 国 证券 监 督 管理 委 员 会 深 圳 监 管 局 备 案 并在基金 更新招募书说明书中 披露 。
2、 因 原 董事 Ciro Beffi先 生 辞 去 本 公司 董事 职 务 , 原 监 事 Pierre Bouchoms先 生 辞 去 本 公司 监 事 职 务 , 根据股 东 欧 利 盛 资本资 产 管理 股份公司 推荐 ,并经本 公司 2010年第三 次 临 时 股 东 会会 议
审 议 ,同意由 Massimo Mazzini先 生 担任本 公司 董事, Ciro Beffi先 生 不 再 担任本 公司 董事 职 务 ;
由 Andrea Vismara先 生 担任本 公司 监 事, Pierre Bouchoms先 生 不 再 担任本 公司 监 事 职 务 。本 公 司 已 于 2010年 11月 将 上述董事、 监 事任 免 的 有 关 材 料报 中 国 证券 监 督 管理 委 员 会 深 圳 监 管 局 备 案 并在基金 更新招募书说明书中 披露 。
11.2.2基金托管人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的基金托管 部 门 本报告 期 内 无 重大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 诉讼
本报告 期无 涉 及对 公司运 营 管理及基金 运作产 生 重大 影响 的, 与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 业务 相关 的 诉讼 事 项 。
11.4 基金投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基金本报告 期 基金 投 资 策 略 未 改 变 。
11.5 为 基金 进 行 审 计的会计 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 聘请 普 华 永道中天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有限公司 为 本基金 审计 的会 计师 事 务 所。本年度 应
支付 给 普 华 永道中天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有限公司审计 费 用 90,000.00元 。 该 审计 机构 为 本基金 提 供 审计
服 务 的 期 间 为 本基金基金 合 同 生效 日 (2010年 5月 31日 )起 到 本报告 期 末 ,不 满 一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 管理人 员 受 稽查 或 处 罚 等 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托管 业务 部 门 及其 高 级 管理人 员 在报告 期 内 未 受 到 任 何稽查 或 处 罚 。
11.7基金 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 单元 的有 关 情况
11.7.1 基金 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 单元进 行股 票 投资及 佣 金 支付 情况
金 额 单 位: 人 民币元
股 票 交 易 应 支付 该 券 商 的 佣 金
券 商名 称 交 易 单元数 量
成 交金 额
占 当 期股 票
成 交 总额 的 比例
佣 金
占 当 期 佣 金
总 量 的 比例
备 注
国 信证券 2 312,117,571.50 100.00% 253,823.62 100.00% 本报告 期 内 租 用
注 : 交 易 单元 选择 的 标 准和 程 序 :
1、基金管理人 负 责 选择 代 理本基金证券 买卖 的证券经 营 机构 , 使 用其交 易 单元 作 为 基金的 专 用交鹏华信用增利债券 2010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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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单元 , 选择 的 标 准 是 :
( 1) 实 力 雄厚 ,信 誉 良好 , 注册 资本不 少 于 3亿 元 人 民币;
( 2) 财务 状 况 良好 , 各项 财务指标 显 示 公司 经 营 状 况 稳 定 ;
( 3) 经 营 行 为 规 范 , 最 近 二年 未 发 生 重大 违 规行 为 而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处 罚 ;
( 4) 内 部 管理 规 范 、 严格 , 具 备 健 全 的内 控制 度,并 能 满 足 基金 运作 高 度保 密 的要 求 ;
( 5) 具 备 基金 运作 所 需 的 高 效 、 安 全 的通 讯 条 件 ,交 易 设 施 符 合代 理本基金 进 行 证券交 易 的 需 要,
并 能为 本基金 提 供 全 面 的信 息服 务 ;
( 6)研究 实 力 较 强 , 有 固 定 的 研究 机构 和 专 门 的 研究 人 员 , 能 及 时为 本基金 提 供高 质 量 的 咨询 服
务 。
2、 选择 交 易 单元 的 程 序 :
我 公司根据 上述 标 准, 选 定 符 合 条 件 的证券 公司作 为 租 用交 易 单元 的对 象 。 我 公司投 研 部 门 定期 对所 选 定 证券 公司 的 服 务 进 行 综 合 评 比 , 评 比 内容 包括 : 提 供 研究 报告 质 量 、 数 量 、及 时 性及 提 供 研究 服 务 主动 性和 质 量 等情况 ,并 依 据 评 比 结 果 确 定 交 易 单元 交 易 的 具 体 情况 。 我 公司 在 比 较
了 多 家 证券经 营 机构 的 财务 状 况 、经 营 状 况 、 研究 水平后 , 向 国 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租 用交 易 单 元 作 为 基金 专 用交 易 单元 ,并 从 2010年 5月 开 始使 用。本报告 期 内上述交 易 单元 未 发 生变 化 。
11.7.2 基金 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 单元进 行其 他 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 额 单 位: 人 民币元
债券交 易 债券 回购 交 易 权 证交 易
券 商名 称
成 交金 额
占 当 期 债券
成 交 总额 的
比例
成 交金 额
占 当 期 债券 回购
成 交 总额 的 比例
成 交金 额
占 当 期 权 证
成 交 总额 的
比例
国 信证券 722,264,279.97 100.00% 12,237,200,000.00 100.00% - -
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011年 3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