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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货币A(260102)

景顺货币: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10 年 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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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 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遗 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 、 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 责任 。 本 年度报 告已 经全 部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 于 2011 年 3 月 24 日 复核了 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 净 值 表现 、 利 润分 配情 况 、 财 务会计 报告 、 投资 组合 报 告等内 容 , 保 证 复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 投资者 在作 出投 资决 策前 应仔细 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新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有限 公司 为本 基金 出具 了无保 留意 见的 审计 报告 , 基金管 理 人在本 报告 中对 相关 事项 亦有详 细说 明, 请投 资者 注意阅 读。 本报告 期 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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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景顺长 城货 币 基金主 代码 260102 交易代 码


260102 系列基 金名 称


景顺长 城景 系列 开放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系列其 他子 基金 名称


景顺长 城动 力平 衡混 合(260103) 、 景顺 长城 优选 股票(26010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3 年 10 月 24 日 基金管 理人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63,242,175.40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景顺长 城货 币 A 景顺长 城货 币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260102 260202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份 额 总额 90,072,053.37 份 273,170,122.03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货币市 场基 金在 保持 本金 的高流 动性 和安 全性 的前 提下 , 获 得高 于 基准的 投资 回报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宏观 经济 、 政策 和市场 资金 供求 的综 合分 析进行 短期 利 率判断 , 对各 投资 品种 从 收益率 、 流动 性、 信用 风 险、 平 均 剩余 期 限等方 面进 行综 合价 值比 较, 在保 持基 金资 产高 流动 性的前 提下 构 建组合 。 业绩比 较基 准 税后同 期 7 天存 款利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具有 低风 险和 收益 稳定的 特点 , 投资 目标 是在 保持本 金的 高 流动性 和安 全性 的前 提下 ,获得 高于 基准 的投 资回 报。 注: 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 起,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 准由原 先的 “ 税后 一年 期 定期存 款利 率”变 更为 “税 后同 期 7 天存款 利率 ”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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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杨皞阳 唐州徽 联系电 话 0755-82370388 010-66594855 电子邮 箱 investor@invescogreatwall.com tgxxpl@bank-of-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606 95566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invescogreatwall.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的办 公场 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景顺长 城货 币 A 景顺长 城货 币 B 景顺长 城货 币 A 景顺长 城货 币 B 景顺长 城货 币 A 景顺长 城货 币 B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701,928.85 943,593.98 11,440,841.06 - 44,598,047.00 - 本期利 润 1,701,928.85 943,593.98 11,440,841.06 - 44,598,047.00 -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1.1310% 1.0445% 1.1973% - 3.4738% -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0 年末 2009 年末 2008 年末 景顺长 城货 币 A 景顺长 城货 币 B 景顺长 城货 币 A 景顺长 城货 币 B 景顺长 城货 币 A 景顺长 城货 币 B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90,072,053.37 273,170,122.03 863,343,825.3 8 - 2,202,668,032.6 1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值 1.0000 1.0000 1.0000 - 1.0000 - 注: (1)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起 , 本基金 实行 销售 服 务费分 级收 费方 式 , 分 设 两级基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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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份额;A 级基 金份 额和 B 级基金 份额 。详 情请 参阅 相关公 告。 (2)本期 已实现收 益指基 金本期利 息收入、 投资收 益、其他 收入(不 含公允 价值变 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 用后 的 余额 , 本 期利 润为 本期 已 实现收 益加 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 由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采用 摊余 成本法 核算 , 因此 , 公 允 价值变 动收 益为 零 , 本 期 已实现 收益 和本 期利润 的金 额相 等。 (3)上述 基金业绩 指标不 包括持有 人认购或 交易基 金的各项 费用,计 入费用 后实际 收 益水平 要低 于所 列数 字。 (4) 货币 基金 的收 益分 配 方式为 按月 结转 份额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 及其与同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1 . 景顺长城货币 A 阶段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① 净值收 益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3973% 0.0069% 0.3403% 0.0000% 0.0570% 0.0069% 过去六 个月 0.7229% 0.0054% 0.6805% 0.0000% 0.0424% 0.0054% 过去一 年 1.1310% 0.0042% 1.6434% 0.0012% -0.5124% 0.0030% 过去三 年 5.8968% 0.0053% 7.6556% 0.0026% -1.7588% 0.0027% 过去五 年 11.1964% 0.0054% 12.3205% 0.0024% -1.1241% 0.0030% 自基金 成立 起至 今 12.1818% 0.0053% 13.1588% 0.0023% -0.9770% 0.0030% 注: 本基 金的 收益 分配 为 每日分 配 , 按 月结 转份 额 。 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 起 , 实 行货 币 基金份 额分 级 , 基 金的 业 绩比较 基准 由原 先的 “ 税 后一年 期定 期存 款利 率 ” 变更为 “ 税后 同 期 7 天 存款 利率 ” 。 2 . 景顺长城货币 B 阶段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① 净值收 益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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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过去三 个月 0.4580% 0.0069% 0.3403% 0.0000% 0.1177% 0.0069% 过去六 个月 0.8447% 0.0054% 0.6805% 0.0000% 0.1642% 0.0054% 自基金 成立 起 至今 1.0445% 0.0047% 0.9099% 0.0000% 0.1346% 0.0047% 注: 本基 金的 收益 分配 为 每日分 配 , 按 月结 转份 额 。 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 起 , 实 行货 币基 金份额 分级 ,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税后 同 期 7 天 存款 利率” 。 3.2.2 自基金转型 以来基 金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 变动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变动 的比较 景顺长 城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历 史走 势对比 图 1、景 顺长 城货 币 A (2005 年 7 月 15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景 顺长 城货 币 B (2010 年 4 月 30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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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注:经 景顺 长城 恒丰 债券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表 决通 过, 并 于 2005 年 7 月 7 日获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证监 基金 字 2005[121] 号文 核准 ,景 顺长 城恒 丰债券 证券 投 资基金 以 2005 年 7 月 14 日为转 变基 准日 转变 成为 景顺长 城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金 。 本 基 金 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 起实 行基金 份额 分级 。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 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景顺长 城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金 过去五 年基 金净 值收 益率 与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对比图 1、景 顺长 城货 币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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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景 顺长 城货 币 B 注: 2010 年货 币基 金 B 级 净值收 益率 和业 绩基 准收 益率的 实际 计算 期间 是 从 2010 年 4 月 30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 配情况 1、景 顺长 城货 币 A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赎 回 款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分 配合 计 备注 2010 1,250,540.29 450,853.30 535.26 1,701,928.85 - 2009 11,425,776.38 2,788,879.34 -2,773,814.66 11,440,841.06 - 2008 34,869,969.84 7,391,639.42 2,336,437.74 44,598,047.00 - 合计 47,546,286.51 10,631,372.06 -436,841.66 57,740,816.91 - 2、景 顺长 城货 币 B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 式转实 收基 金 直接通 过应 付赎 回款转 出金 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分 配 合计 备注 2010 569,134.23 130,655.07 243,804.68 943,59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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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合计 569,134.23 130,655.07 243,804.68 943,593.98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 理人景顺 长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以下简 称“公司 ”或“本 公司” ) 是经中 国 证监会证 监基金字 [2003 ]76 号文 批准设 立的证 券 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 ,由长 城证券有 限责 任公司 、 景顺 资产 管理 有 限公司 、 开滦 ( 集团 ) 有 限责任 公司 、 大连 实德 集 团有限 公司 共同 发起设 立, 并于 2003 年 6 月 9 日获得 开业 批文 ,注 册资本 1.3 亿元 人民 币, 目前, 各家 出 资比例 分别 为 49% 、49% 、1% 、1% 。 总部 设在 深圳 ,在北 京、 上海 、广 州设 有分公 司。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 ,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 有 限公 司管理 景顺 长城 景系 列开 放式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景 顺 长 城 内 需 增 长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景 顺 长 城 鼎 益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 景顺长 城资 源垄 断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 景顺长 城新 兴成 长 股票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 景顺 长城 内需 增 长贰号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景顺 长城 精选 蓝筹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景顺 长城 公司 治理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景 顺 长城能 源基 建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其 中 景系列 基金 下设 景顺 长城 优选股 票证 券投 资基 金 、 景顺长 城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金 、 景顺 长 城动力 平衡 证券 投资 基金 。 本公司 采用 团队 投资 方式 , 即 通过 整个 投资 部门 全 体人 员 的共 同努 力 , 争 取 良好投 资业 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毛从容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投资 副总监 2005-06-01 - 10 武 汉 大 学经 济学 学 士、 华中 理 工 大 学 经 济学 硕士 。 曾任 职于 交 通 银 行 、 长城 证券 金 融研 究所 , 着 重 于 宏 观和 债券 市 场的 研究 , 并 担 任 金 融研 究所 债 券业 务小 组 组 长;2003 年 3 月加 入本 公 司。 张继荣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投资 2009-08-07 - 10 东 北 大 学工 学学 士 、硕 士, 清 华 大 学 工 学博 士。 曾 担任 大鹏 证 券 行 业 分 析师 ,融 通 基金 研究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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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副 总 监, 景顺长 城鼎益 股票型 证券投 资基金 (LOF) 基金经 理 研究策 划部 总监 助理 、 基金 经理, 银华基金投资部首席策略分析 师、基 金经 理等 职务 ;2009 年 3 月加入 本公 司。 注:1 、对 基金 的首 任基 金 经理, 其“ 任职 日期 ”按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填写 , “ 离 任日期 ” 为根据 公司 决定 的解 聘日 期 ( 公告 前一 日) ; 对 此后 的非首 任基 金经 理, “任 职 日期 ” 指 根据 公司决 定聘 任后 的公 告日 期, “ 离任 日期 ”指 根据 公 司决定 的解 聘日 期( 公告 前一日 ) ;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 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 人严格 遵守 《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 证券投 资基 金运作 管理 办法 》 、 《证 券 投资基 金销 售管 理办 法 》 和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 露管理 办法 》 等 有关法律 法规及各 项实施 准则、 《景 顺长城 景系列开 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合 同》和其 他 有 关法律 法规 的规 定 , 本 着 诚实信 用 、 勤 勉尽 责的 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基础 上 , 为 基金 持有 人 谋求最 大利 益 。 本 报告 期 内, 基金 运作 整体 合法 合 规, 未发 现损 害 基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 基金的 投资 范围 、 投资 比 例及投 资组 合符 合有 关法 律法规 及基 金合 同的规 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公 平交 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 人严格 执行 《 证券 投资 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 完善相 应制 度及 流程 , 通 过系统 和人 工等 各种 方式 在各业 务环 节严 格控 制交 易公平 执行 , 公 平对待 旗下 管理 的所 有基 金和投 资组 合。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 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 合之 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管理 的其 他基 金的 投资 风格与 本基 金的 投资 风格 不相似 。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本基金 于本 报 告 期内 未发 现异常 交易 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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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4.4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0 年 债券市场 呈现先 扬 后抑走势。 上半年 在资金 面和基本面 的接续 作用下 ,债券指 数持续 攀升 。 进入 3 季 度 , 在 国内 外宽 松货 币政 策 的双重 刺激 下 , 国 内物 价 压力陡 增 , 同 时 经济走出触底反弹走 势。 在此背景下,货币政 策由 适度宽松转向从紧, 债券 市场因此于 4 季度步 入调 整 。 本 基金 在 市场大 幅波 动中 保持 较低 的剩余 期限 , 在回 购利 率 波动中 加大 回购 的投资 力度 ,并 维持 央票 的配置 比例 以保 持流 动性 。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 现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 本 基 金 A 级 的 净 值 收 益 率 1.1310% ,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为 1.6434% ,低 于业 绩比 较基 准 0.5124% ;从 成立日 (2010 年 4 月 30 日 )至 报告 期末, 本 基 金 B 级的 净值 收益 率为 1.0445% ,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率 为 0.9099% , 高于 业绩比 较基 准 0.1346% 。 4.5 管理人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 要展 望 随着发 达国 家经 济体 缓慢 复苏 , 新 兴国 家面 临的 通 胀压力 逐步 加大 , 新兴 经 济体将 采取 相对紧 缩的 政策 。展 望 2011 年 ,通 胀将 成为 市场 关 注的焦 点, 但是 在不 同阶 段,通 胀的 程 度将主 要体 现为 流动 性 和 实体经 济体 需求 两个 因素 的影响 程度 。 我 们认 为数 量 工具以 及价 格 工具后 续仍 有运 用空 间, 债市资 金面 总体 亦较 2010 年紧张 。策 略上 我们 将保 持谨慎 ,维 持 较短的 组合 久期 ,同 时密 切关注 调控 后物 价以 及经 济走势 的变 化, 等待 合适 的介入 时机 。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 关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 及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 胜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公司成 立基 金估 值小 组对 基金财 产的 估值 方法 及估 值程序 作决 策, 基金 估值 小 组在遵 守 法律法 规的 前提 下 , 通 过 参考行 业协 会的 估值 意见 及独立 第三 方机 构估 值数 据等方 式 , 谨 慎 合理地 制定 高效 可行 的估 值方法 ,以 求公 平对 待投 资者。 估值小 组成 员包 括公 司投 资部 、 交 易管 理部 、 基金 事务部 、 法律 、 监察 稽核 部、 风险 控 制岗等 相关 人员 。 基金日 常估 值由 基金 管理 人同基 金托 管人 一同 进行 。 基金份 额净 值由 基金 管理 人完成 估 值后 , 将 估值 结果 以书 面 形式或 双方 认可 的其 他方 式报给 基金 托管 人 , 基 金 托管人 按基 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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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同规定 的估 值方 法 、 时 间 、 程 序进 行复 核, 基金 托 管人复 核无 误后 返回 给基 金管理 人 , 由 基 金管理 人对 外公 布。 月末 、年中 和年 末估 值复 核与 基金会 计账 目的 核对 同时 进行。 当发生 了影 响估 值方 法和 程序的 有效 性及 适用 性的 情况时 , 通 过会 议方 式启 动 估值小 组 的 运作 。 对长 期停 牌股 票 等没有 市价 的投 资品 种 , 由投资 部人 员凭 借其 丰富 的专业 技能 和对 市场产 品的 长期 深入 的跟 踪研究 , 综合 宏观 经济 、 行业发 展及 个股 状况 等各 方面因 素 , 从 价 值投资 的角 度进 行理 论分 析, 并 根据 分析 的结 果向 基 金估值 小组 提出 有关 估值 方法或 估值 模 型的建 议 。 风 险控 制人 员 根据投 资部 提出 的估 值方 法或估 值模 型进 行计 算及 验证 , 并 根据 计 算和验 证的 结果 与投 资部 共同确 定估 值方 法并 提交 估值小 组 。 估 值小 组共 同 讨论通 过后 , 基 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 据估 值小组确认的估值方 法对 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 并与 基金托管行核 对。 法律 、 监 察稽 核部 相 关人员 负责 监察 执行 估值 政策及 程序 的合 规性 , 控 制执行 中可 能发 生的风 险, 并对 有关 信息 披露文 件进 行合 规性 审查 。 基金估 值小 组核 心成 员均 具有五 年以 上证 券 、 基 金 行业工 作经 验 , 具 备专 业 胜任能 力和 相关从 业资 格, 精通 各自 领域的 理论 知识 ,熟 悉政 策法规 ,并 具有 丰富 的实 践经验 。 2、基 金经 理参 与或 决定 估 值的程 度 基金经 理在 需要 时出 席估 值小组 会议 , 凭 借其 丰富 的 专业技 能和 对市 场产 品的 长期深 入 的跟踪 研究 , 向估 值小 组 提出估 值建 议 。 估 值小 组 将充分 考虑 基金 经理 的意 见和建 议 , 确 定 估值方 法。 3、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 存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估值小 组秉 承基 金持 有人 利益至 上的 宗旨 , 在估 值 方法的 选择 上力 求客 观 、 公允 , 在 数 据的采 集方 面力 求公 开、 获取方 便、 操作 性强 、不 易操纵 。 本基金 参与 估值 流程 的各 方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的 利益冲 突。 4、已 签约 的任 何定 价服 务 的性质 与程 度 本基金 管理 人尚 未与 定价 服务机 构签 署任 何协 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 关法 律法 规及 本基 金合同 约定 , 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的 收益 分配 方式 为按 月结转 份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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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 内,中国 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以下 称“本 托管人” ) 在对景顺 长城货 币市场 证 券投资基 金( 以下 称“本 基金” )的 托管过 程中,严 格遵守《 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其他 有 关 法律法 规 、 基 金合 同和 托 管协议 的有 关规 定 , 不 存 在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 完 全 尽职尽 责地 履行 了应 尽的 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净值 计算 、利润分配 等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托 管人 根 据 《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及 其他有 关法 律法 规 、 基 金 合同和 托管 协议的 规定 , 对本 基金 管 理人的 投资 运作 进行 了必 要的监 督 , 对 基金 资产 净 值的计 算 、 基 金 份额申 购赎 回价 格的 计算 以及基 金费 用开 支等 方面 进行了 认真 地复 核, 未发 现 本基金 管理 人 存在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收益 表现 、 收益 分配 情 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 注: 财务会 计报 告中的“ 金融工具 风险及 管理”部 分未在托 管人复 核范围内) 、投资 组合报告 等数据真 实 、 准确和 完整 。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 期内 , 普 华永 道中 天 会计师 事务 所有 限公 司对 本基金 出具 了无 保留 意见 的审计 报 告,投 资者 可通 过年 度报 告正文 查看 审计 报告 全文 。 §7 年度财务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景顺 长城 货币 市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13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0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09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7,525,212.06 222,827,043.61 结算备 付金


3,795,454.55 827,619.05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00,191,839.35 429,181,998.94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00,191,839.35 429,181,998.94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45,000,000.00 340,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2,776,902.18 1,228,301.42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10,181.54 249,507.71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379,299,589.68 994,314,470.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0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09 年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4,973,111.10 129,989,640.11 应付赎 回款


260,568.10 441,055.41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81,265.59 74,006.31 应付托 管费


24,625.93 22,426.14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25,484.90 56,065.39 应付交 易费 用


3,692.61 6,234.40 应交税 费


291,458.63 232,258.63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 润


338,798.90 94,458.96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58,408.52 54,500.00 负债合 计


16,057,414.28 130,970,645.3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363,242,175.40 863,343,825.38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14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63,242,175.40 863,343,825.38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79,299,589.68 994,314,470.73 注:报 告截 止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363,242,175.40 份。 其中 A 类 基金 份额净 值 1.0000 元, 基金 份额总 额 90,072,053.37 份;B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1.0000 元, 基 金份 额总 额 273,170,122.03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景顺 长城 货币 市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 年1 月1 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4,384,215.08 18,110,126.84 1. 利息 收入


3,960,255.75 16,908,394.73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81,135.62 210,712.43 债券利 息收 入


1,907,481.63 15,613,987.10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871,638.50 1,083,695.20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 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 列)


423,959.33 1,201,732.11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423,959.33 1,201,732.11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 号填列) - - 4. 汇 兑 收 益 ( 损 失 以 “ - ” 号填 列) - - 5. 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 列)


- - 减:二、费用


1,738,692.25 6,669,285.78 1 .管 理人 报酬


814,259.40 3,107,789.31 2 .托 管费


246,745.35 941,754.50 3 .销 售服 务费


479,531.31 2,354,385.84 4 .交 易费 用


- - 5 .利 息支 出


16,204.69 90,034.13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15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6,204.69 90,034.13 6 .其 他费 用


181,951.50 175,322.00 三、 利润总额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2,645,522.83 11,440,841.06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亏 损以 “- ” 号填 列 ) 2,645,522.83 11,440,841.06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景顺 长城 货币 市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863,343,825.38 - 863,343,825.38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本期 利润 ) - 2,645,522.83 2,645,522.83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 -500,101,649.98 - -500,101,649.98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538,112,806.38 - 2,538,112,806.38 2. 基金 赎回 款 -3,038,214,456.36 - -3,038,214,456.36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分配 利润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净 值减少 以 “- ” 号填列 ) - -2,645,522.83 -2,645,522.83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363,242,175.40 - 363,242,175.4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 年1 月1 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202,668,032.61 - 2,202,668,032.61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本期 利润 ) - 11,440,841.06 11,440,841.06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列 ) -1,339,324,207.23 - -1,339,324,207.23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7,108,484,130.55 - 7,108,484,130.55 2. 基金 赎回 款 -8,447,808,337.78 - -8,447,808,337.78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分配 利润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净 值减少 以 “- ” 号填列 ) - -11,440,841.06 -11,440,841.06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863,343,825.38 - 863,343,825.38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16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本报告 页码 (序 号) 从 7.1 至 7.4 , 财务 报表 由下 列 负责人 签署 ; 基金管理 公司负责 人:许 义明,主 管会计工 作负责 人:吴建 军,会计 机构负 责人:邵 媛 媛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 城景 系列 开放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以下 简称 “本 系列基 金”) 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 员会( 以 下简 称 “中 国证 监 会”) 证监 基金 字[2003] 第 96 号 《关 于同 意景 顺长 城景 系列开 放式 证券投 资基 金设 立的 批 复 》 核 准, 由景 顺长 城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依 照 《证 券 投资基 金管 理暂 行办法》 及其实施 细则、 《 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试点 办法》等 有关规定 和《景 顺长城景 系 列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契约》 ( 后 更名 为 《 景顺 长城 景系列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 发起, 并于 2003 年 10 月 24 日募 集成 立。 本系 列基 金为契 约型 开放 式, 存续 期限不 定, 目 前下设 三个 子基 金, 分别 为景顺 长城 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基 金(2005 年 7 月 15 日前原 为景 顺 长城恒丰债券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景顺长城优选股 票证券投资基金和 景 顺长城 动力 平衡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系 列基 金首 次设 立 募集不 包括 认购 资金 利息 共募集 人民 币 1,835,000,215.28 元 , 其 中 包括景 顺长 城恒 丰债 券证 券投资 基金 人民 币 473,468,816.63 元 、 景 顺长城 优选 股票 证券 投资 基金人 民币 820,829,988.03 元和景 顺长 城动 力平 衡证 券投资 基金 人 民币 540,701,410.62 元 , 业经普 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所 有限 公司 普华 永道 中天验 字(2003) 第 14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系列基金设立募集期内认购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人民币 782,418.90 元在 基金 募集 期结束 时计 入投 资者 认购 账户 , 折 合成 782,418.90 份基金 份额 , 其 中景顺 长城 恒丰 债券 证券 投资基 金 258,742.20 份基 金份额 、 景 顺长 城优 选股 票 证券投 资基 金 262,508.27 份基 金份 额和 景顺长 城动 力平 衡证 券投 资基 金 261,168.43 份 基金 份额, 归投 资 者 所有。 根据基 金管 理 人 2005 年 7 月 12 日发 布的 《 关于 景顺 长城恒 丰债 券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份 额持有 人大 会表 决结 果的 公告》( 以下 简称 “公 告”) , 景顺 长城 恒丰 债券 证券 投资基 金的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于 2005 年 6 月 13 日表 决通 过了 《 关于景 顺长 城恒 丰债 券证 券投资 基金 转 变为景 顺长 城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的议 案》 , 并于 2005 年 7 月 7 日获 得了 中 国证监 会证 监 基金字[2005]121 号 《关 于 核准景 顺长 城恒 丰债 券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的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17 批复》 。根 据《关 于景顺长 城恒丰债 券证券投 资基金 转变为景 顺长城货 币市场 证券投资 基 金 的议案 》 的有 关规 定 , 确 定 2005 年 7 月 14 日 为景 顺长城 恒丰 债券 证券 投资 基金的 基金 转 变 基准日 , 景 顺长 城恒 丰债 券 证券投 资基 金需 在此 之前 调整资 产结 构使 之满 足景 顺长城 货币 市 场证券 投资 基金 的要 求。 经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有 限公 司审 计( 普 华永 道中天 审字(2005) 第 1720 号审计 报 告) , 截 至 2005 年 7 月 14 日止, 景顺 长城 恒丰 债券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净 值 81,561,919.51 元, 于 2005 年 7 月 15 日按 照 本基金 固定 交易 单位 面值 1.00 元转 变为 本基 金的 基 金净值 和基 金 份额。 景顺 长城 恒丰 债券 证 券投资 基金 相关 的资 产和 负债根 据公 告中 规定 的转 变会计 处理 方 法以直 接结 转和 非直 接结 转的方 法分 别转 变为 本基 金的资 产和 负债 。 本 基金 的 基金管 理人 为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基 金托 管人 为中 国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根据 《 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关于 景顺 长城 景系 列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下 设的货 币 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 实施基 金份额分 级和变更 业绩比 较基准并 修改相关 基金合 同的 公告》 , 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 起, 本 基金将 基金 份额 分为 A 级和 B 级 ,不 同级 别的 基金 份额适 用不 同 费率的 销售 服务 费。 投资 者基金 账户 所持 有份 额数 量高 于 500 万份( 含) 时, 账 户内所 有基 金 份额归 为 B 级, 否则 归为 A 级 。基 金份 额分 级后 , 在基金 存续 期内 的任 何一 个开放 日, 注 册登记 机构 根据 上述 分级 原则对 投资 者基 金账 户所 持有份 额的 份额 级别 进行 判断和 处理 。 根据 《 货币 市场 基金 管理 暂 行规定 》 和 《景 顺长 城景 系 列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同 》 的有关 规定 , 本基 金的 投 资范围 为现 金 , 一 年以 内 的银行 定期 存款 、 大额 存 单,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 以内 的债 券 , 期 限在 一年以 内的 债券 回购 , 期 限在一 年以 内的 中央 银行 票据以 及中 国 证监会 、 中国 人民 银行 认 可的其 他具 有良 好流 动性 的货币 市场 工具 。 本基 金 的原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 税 后一 年期 定期 存 款利率 , 根据 《景 顺长 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景 顺长城 景系 列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 设的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 金实 施基金份额分级和变 更业 绩比较基准并 修改相 关基 金合 同的 公告 》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 起变 更为: 税后 同 期 7 天 存款 利率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景 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于 2011 年 3 月 24 日批 准 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 制基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 则 》 和 38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其 后颁布 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应 用指南 、企 业会 计准 则解 释以及 其他 相 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 监会公告[2010]5 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18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 度报 告和半 年度 报告> 》 、中 国 证券业 协会 于 2007 年 5 月 15 日 颁布 的 《证券 投资 基金 会计 核算 业务指 引》 、 《 景顺 长城 景 系列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 和 在 财务报 表附 注 7.4.4 所列 示 的中国 证监 会发 布的 有关 规定及 允许 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作 编制 。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 金 2010 年 度财 务报 表 符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 实 、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 2010 年度 的经 营成 果 和基金 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息 。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的说 明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策 、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 一致 。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 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 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 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 《关 于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 税收问 题 的通知 》 、 财税[2004]78 号 《关于 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的 通知 》 、 财税[2008]1 号《 关于 企 业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 通知》 及其 他相 关财 税法 规和实 务操 作, 主要 税项 列示如 下: (1) 以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不征 收营 业税 。 (2) 基金买 卖债 券的 差价 收 入暂免 征营 业税 和企 业所 得税。 (3) 对 基 金取 得的 企业 债券利 息 收入 ,由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 在向 基金 派发 利息 时代 扣 代缴 20% 的 个人 所得 税, 暂不 征收企 业所 得税 。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国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长城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 长城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景顺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大连实 德集 团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开滦(集团) 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19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 交易 单 元 进行的交易 7.4.8.1.1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09 年1 月1 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 购成交 总额 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成 交总 额的比 例 长城证 券 5,426,000,000.00 100.00% 4,811,600,000.00 100.00% 7.4.8.1.2 应支付关联方的 佣金 本基金 本期 和上 年度 可比 期间未 发生 关联 方佣 金支 出。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09 年1 月1 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管 理 费 814,259.40 3,107,789.31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65,352.08 527,497.78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 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0.33% 的 年费 率计 提, 逐日 累计至 每月 月底 ,按 月支 付。 其计 算公式 为 :日 管 理人报 酬= 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X 0.33% / 当年 天数 。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09 年1 月1 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托 管 费 246,745.35 941,754.50 注: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 0.1% 的 年费 率 计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 按 月支 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 托管 费=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X 0.1% / 当 年天数 。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010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 费 的各 关 联方名 称 本期 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景顺长 城货 币 A 景顺长 城货 币 B 合计 景顺长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140,452.20 2,942.02 143,394.22 中国银 行 80,585.14 476.43 81,061.57 长城证 券 20,301.97 471.55 20,773.52 合计 241,339.31 3,890.00 245,229.31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各 关 联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09 年1 月1 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景顺长 城货 币A 景顺长 城货 币B 合计 景顺长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916,580.18 - 916,580.18 中国银 行 193,897.99 - 193,897.99 长城证 券 12,980.27 - 12,980.27 合计 1,123,458.44 - 1,123,458.44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对应 级别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 年费率计 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 按 月支 付给 景顺 长城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再由 景 顺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计 算并 支付 给各 基金销 售机 构。A 级基 金 份额 和 B 级 基金 份额 约定 的销售 服务 费 年费率 分别 为 0.25% 和 0.01% 。其 计算 公式 为: 日销售 服务 费= 前一 日对 应级别 基金 资产 净值 X 对应级 别约 定年 费率 / 当 年天数 。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 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 70,839,597.12 40,685,858.63 - - 240,810,000.00 16,204.69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9 年1 月1 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 229,486,784.49 749,638,182.14 - - 3,034,480,000.00 88,9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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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 本 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 基金 管理 人于 本期 和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 未运 用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景顺长城货币 A 除基金 管理 人之 外, 本基 金的其 他关 联方 于本 期末 和上年 度末 均未 投 资 A 级 基金。 景顺长城货币 B 份额单 位: 份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银 行 27,525,212.06 133,092.13 222,827,043.61 172,894.80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 参与 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在承 销期 内未 参与 关联方 承销 证券 。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 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 无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 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 停 牌 等流通受限 股票 本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暂时 停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 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未从事 银行 间市 场 债 券正 回购交 易, 无质 押债 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 正回购 关联方 名称 景顺长 城货 币B 本 期末 2010 年12 月31 日 景顺长 城货 币B 上 年度 末 2009 年12 月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长城证 券 100,000,000.00 36.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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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未从事 证券 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交 易, 无质 押债 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 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 其他 事项 (1) 公允价 值 (a) 不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 资产和 负债 主要 包括 应收 款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 其 账 面价值 与 公允价 值相 差很 小。 (b) 以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 融 工具 根据在 公允 价值 计量 中对 计量整 体具 有重 大意 义的 最低层 级的 输入 值, 公允 价 值层级 可 分为: 第一层 级: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级:直接( 比如取自价格) 或间接( 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 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 级 中的市 场报 价以 外的 资产 或负债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级: 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 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 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 观察输 入值) 。 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金 融工 具中 属于 第二 层级的 余 额为 100,191,839.35 元, 无属于 第一 层级 和第 三层 级的余 额(2009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 层级 的余额 为 429,181,998.94 元,无 第一 层级 和第 三层 级) 。本 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持 有 的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 工 具的 公允 价值 所属 层级 未发生 重大 变动 。 (2) 除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8 投资组合报 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100,191,839.35 26.41 其中: 债券 100,191,839.35 26.41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45,000,000.00 64.59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1,320,666.61 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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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4 其他各 项资 产 2,787,083.72 0.73 合计 379,299,589.68 1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0.41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报 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 余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为报 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融资余 额 占资产 净值 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8.3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 额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货 币市 场基 金债券 正回 购的 资金 余额 未超过 资产 净值 的 20 %。 8.4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 限 8.4.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 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23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86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1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 均剩 余期限超过 180 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货币 基金 投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未 超过 180 天。 8.4.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76.07 4.12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13.80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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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浮动利 率债 3 60 天( 含) —90 天 11.03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 —180 天 -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5 180 天( 含) —397 天 (含 ) 2.75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合计 103.65 4.1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50,141,656.41 13.80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50,050,182.94 13.78 6 其他 - - 7 合计 100,191,839.35 27.58 8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 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0801023 08 央 行票 据 23 200,000 20,061,248.11 5.52 2 0801026 08 央 行票 据 26 200,000 20,059,013.50 5.52 3 1081044 10 铁道 CP01 200,000 20,042,095.99 5.52 4 0801014 08 央 行票 据 14 100,000 10,021,394.80 2.76 5 1081062 10 中 广核 CP01 100,000 10,020,746.49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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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6 1081335 10 长电 CP05 100,000 10,002,425.03 2.75 7 1081234 10 中 广核 CP02 100,000 9,984,915.43 2.75 8.7 “影子定价 ” 与 “ 摊余成本法 ”确定的基金资产净 值的偏 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的 次数 0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899%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394% 报告期 内每 个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342%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 前 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 采用 摊余 成本 法计 价, 即计 价对 象以 买入 成 本列示 , 按票 面利 率或 协 议利率 并考 虑其买 入时 的溢 价和 折价 , 在 其剩 余存 续期 内摊 销 , 每 日计 提损 益。 本基 金 采用固 定份 额净 值,基 金账 面份 额净 值 为 1.0000 元。 8.9.2 本报 告期内 , 本 基金 未持有 剩余 期限 小 于 397 天但剩 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 利率债 券, 也不 存在 该类 浮动利 率债 券的 摊余 成本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20% 的 情况。 8.9.3 本报告 期内未出现 基 金投资的前十名 证券的发 行主体被监管部 门立案调 查或者在 报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 的情 况。 8.9.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 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2,776,902.18 4 应收申 购款 10,181.54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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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8 合计 2,787,083.72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 的基金 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景顺 长城 货币 A 8,047 11,193.25 7,615,074.95 8.45% 82,456,978.42 91.55% 景顺 长城 货币 B 15 18,211,341.47 208,055,350.34 76.16% 65,114,771.69 23.84% 合计 8,062 45,056.09 215,670,425.29 59.37% 147,571,750.11 40.6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 有 本 开 放 式基金 - - 注:截 至本 期末 ,本 基金 管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未 持有 本开放 式基 金。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景顺长 城货 币 A 景顺长 城货 币 B 基金运 作起 始日(2005 年 7 月 15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81,561,919.51 -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863,343,825.38 -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619,640,070.22 918,472,736.16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2,392,911,842.23 645,302,614.13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90,072,053.37 273,170,122.03 注:1. 申购 含红利 再投、转 换入及 分级份额 调增份额 ;赎回 含转换出 及分级份 额调减 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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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2. 本 基金 于 2010 年 4 月 30 日将 基金 份额 分为 A 级和 B 级, 分 级前 所有 份额 均为 A 级 份 额 , 分 级 当 日 因 分 级 份 额 调 整 调 减 A 级 份 额 107,176,464.90 份 , 调 增 B 级 份 额 107,176,464.90 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在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召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的重 大人事变动 1、本 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 人于 2010 年 3 月 12 日发 布公告 ,经 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董 事会 表决 通过 ,同 意宋宜 农先 生辞 去本 公司 副总经 理一 职。 2、基 金管 理人 于 2010 年 3 月 30 日发 布公 告, 经景 顺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会 审 议通 过 , 并 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证 监许 可 [2010 ]301 号 文核 准, 聘 任 刘颂先 生担 任 本公司 副总 经理 。 3、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0 年 5 月 7 日发 布公 告 , 经 景顺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会选 举 通过, 并经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证监 许可[2010]544 号文 核准 ,聘 任赵 如 冰先生 担任 本 公司董 事长 。 4、有 关公 告刊 登在 中国 证 券报、 上海 证券 报、 证券 时报及 基金 管理 人网 站上 。 5、本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 基 金托管 部门 无重 大人 事变 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 诉讼 在本报 告期 内, 无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重 大诉 讼事 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投 资策略 未发 生改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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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 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 的普华 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 务所有 限公司 已经连续 8 年为 本基金 提 供审计服 务,本 年度 应支 付给 会计 师事务 所的 报酬 为人 民币 50,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人员受 稽查或处 罚的 情况 1、本报告 期,中国 证监会 对本公司 原景顺长 城景系 列开放式 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理 、 原景顺 长城 鼎益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LOF ) 基金 经 理涂强 个人 涉嫌 违法 违规 买卖证 券的 行 为进行 了立 案调 查, 并 于 2010 年 7 月 对涂 强发 布行 政 处罚 及市 场禁 入决 定书 ,取消 其基 金 从业资 格, 没收 违法 所 得 379,464.40 元, 并处 以 200 万元 罚款 ,并 认定 涂强 为市场 禁入 者; 自中国 证监 会宣 布决 定之 日起 , 终 身不 得从 事证 券 业务或 担任 上市 公司 董事 、 监 事、 高级 管 理人员 职务 。 2、 本公 司已 于 2009 年 8 月 7 日 发布 公告 更换 了景 顺长城 景系 列开 放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 金经理 , 于 2009 年 9 月 19 日发 布公 告更 换了 景顺 长城鼎 益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基 金经理 ,涂 强已 于 2010 年 4 月 自本 公司 离职 。 3、2009 年 8 月、2010 年 1 月深 圳证 监局 对本 公司 进行现 场检 查, 对本 公司 内部控 制 、 投资管 理等 方面 的问 题提 出整改 意见 , 并采 取了 责 令整改 措施 。 本公 司股 东 、 董 事会 及管 理 层对此 高度 重视 , 并针 对 反馈意 见制 定了 一系 列整 改方案 并予 以全 面落 实 , 进一步 采取 了一 系列措 施完 善内 控制 度 , 强化内 控制 度的 执行 力度 , 加 强投 资管 理, 防范 员 工道德 风险 。 经 努力, 本公 司 于 2010 年 9 月通过 了深 圳证 监局 的检 查验收 。 4、本 报告 期内 托管 人及 其 高级管 理人 员无 受稽 查或 处罚等 情况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 易单 元 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数 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长城证券有限 责任公 司 1 - - - - 无变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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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注: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择标 准和 程序 如下 : 1)选 择标 准 a 、资 金实 力雄 厚, 信誉 良 好; b、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c 、经 营行 为规 范, 最近 两 年未因 重大 违规 行为 受到 监管机 关的 处罚 ; d、内 部管 理规 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并 能满足 本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e 、该证券经营机构 具有较 强的研究能力,有 固定的 研究机构和专门的 研究人 员, 能及时、 全面 、 定 期向 基金 管理 人 提供高 质量 的咨 询服 务 , 包括宏 观经 济报 告 、 行 业 报告 、 市 场走 向 分析报 告 、 个 股分 析报 告 及其他 专门 报告 以及 全面 的信息 服务 。 并能 根据 基 金管理 人的 特定 要求, 提供 专门 研究 报告 。 2)选 择程 序


基金管 理人 根据 以上 标准 进行考 察后 , 确定 证券 经 营机构 的选 择 。 基 金管 理 人与被 选择 的证 券经营 机构 签订 协议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 期回 购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证成 交总额 的比例 长 城 证 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 - 5,426,000,000.00 100.0 0% - -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 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发生 偏离度 绝对 值超 过 0.5% 的 情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 他重 要信息 本基金 自 2010 年 4 月 30 日起实 行基 金份 额分 级 。 分级后 本基 金将 设两 级基 金份额 :A 级基金 份额 和 B 级 基金 份 额。 其中 基金 代 码 260102 作为 A 级基 金代 码, 简称 景顺长 城货 币 A,新增 260202 作为 B 级 基金代 码, 简称 景顺 长城 货币 B , 两级 基金 份额 单 独公布 基金 每 万份净 收益 和基 金七 日年 化收益 率 。 详 细信 息请 参 见我公 司 2010 年 4 月 27 日发布 的 《景 顺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 于景顺长城景系列开 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下设的 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实 施基 金份 额分 级和 变更业 绩比 较基 准并 修改 相关基 金合 同的 公告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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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