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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禧100(162509)

双禧100: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0 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 指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0 年 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1 §1 重要提示 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重 大遗 漏 , 并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 确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 连带的 法律 责任。 本年 度 报告已 经三 分之 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 中国 建设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根 据 本 基金合 同规 定, 于 2011 年 3 月 23 日 复核 了本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值表 现、 利润 分配 情况 、 财务 会计 报告 、 投 资组 合报告 等内 容, 保 证 复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投资 有风 险 , 投资者 在作 出投 资决 策 前应仔 细阅 读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 2010 年 4 月 16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国联安 双禧 中 证 100 指数 分级 基金主 代码 162509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0 年 4 月16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联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960,556,401.41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 深圳交 易所 上市日 期 2010 年 6 月1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 称 国联安 双 禧A 中证 100 指数 国联安 双 禧B 中证 100 指数 国联安 双禧 中 证 100 指 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 码 150012 150013 16250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 的份额 总额 (份 ) 1,105,219,860.00 1,657,829,790.00 197,506,751.41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 基 金进 行 被动 式指 数 化投 资 ,通 过 严谨 的数 量 化管 理 和投 资 纪律 约束 , 力 争 保持 基 金净 值收 益 率与 业 绩比 较 基准 之间 的 日均 跟 踪偏 离 度的 绝对 值 不超过 0.35% ,年 跟踪 误 差不超 过 4% ,为 投资 者提 供一个 投资 中证 100 指 数的有 效工 具, 从而 分享 中国经 济中 长期 增长 的稳 定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采 用 完全 复制 标 的指 数 的 方 法 ,进 行被 动 式指 数 化投 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的 构 建 主 要 按 照 标 的 指 数 的 成 份 股 组 成 及 其 权 重 来 拟 合 复 制 标 的 指 数 , 并根 据 标的 指数 成 份股 及 其权 重 的变 动而 进 行相 应 调整 , 以复 制和 跟 踪 标 的指 数 。本 基金 力 争保 持 基金 净 值收 益率 与 业绩 比 较基 准 之间 的日 均 跟踪偏 离度 不超 过 0.35% ,年跟 踪误 差不 超过 4% 以 实现对 中证 100 指 数的 有效跟 踪。 当 预 期成 份 股发 生调 整 和成 份 股发 生 配股 、增 发 、分 红 等行 为 时, 或因 基 金 的 申购 和 赎回 等对 本 基金 跟 踪标 的 指数 的效 果 可能 带 来影 响 时, 或因 某 些 特 殊情 况 导致 流动 性 不足 时 ,或 因 其他 原因 导 致无 法 有效 复 制和 跟踪 标 的 指 数时 , 基金 管理 人 可以 对 投资 组 合管 理进 行 适当 变 通和 调 整, 并结 合 合理的 投资 管理 策略 等, 最终使 跟踪 误差 控制 在限 定的范 围之 内。 1、股 票组 合的 构建 方法


















































































































































3 本基金 按照 成份 股在 中 证 100 指 数中 的基 准权 重构 建股票 投资 组合 。如 有 股 票 停牌 的 限制 、股 票 流动 性 、法 律 法规 限制 等 因素 , 使基 金 管理 人无 法 依指数 权重 购买 某成 份股 , 基 金管 理人 将搭 配使 用 其他合 理方 法 ( 如买 入 非成分 股等 )进 行适 当替 代。 2、股 票指 数化 投资 日常 投 资组合 管理 (1) 组合 调整 原则 本 基 金为 指 数型 基金 基 金所 构 建的 指 数化 投资 组 合将 根 据标 的 指数 成份 股 及 其 权重 的 变动 而进 行 相应 调 整。 同 时本 基金 还 将根 据 法律 法 规中 的投 资 比 例 限制 、 申购 赎回 变 动情 况 、新 股 增发 因素 等 变化 对 基金 投 资组 合进 行 适时调 整以 保证 基金 净值 增长率 与标 的指 数间 的跟 踪误差 最小 化。 (2) 投资 组合 调整 方法 本 基 金将 对 标的 指数 进 行定 期 与不 定 期跟 踪调 整 ,同 时 也会 结 合限 制性 调 整措施 对基 金资 产进 行适 当调整 。 (3)跟 踪偏 离度 的监 控与 管 理 每 日 跟踪 基 金组 合与 标 的指 数 表现 的 偏离 度, 每 月末 、 季度 末 定期 分析 基 金的实 际组 合与 标的 指数 表现的 累计 偏离 度、 跟踪 误差变 化情 况及 其原 因, 并优化 跟踪 偏离 度管 理方 案。 业绩比 较基 准 95%× 中证100 指数 收益 率+5%× 活期 存款 利率 (税 后 )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为 被 动投 资型 指 数基 金 ,具 有 较高 风险 、 较高 预 期收 益 的特 征, 其 风险和 预期 收益 均高 于货 币市场 基金 和债 券型 基金 。 下 属 三级 基金 的 风险 收 益特征 双禧 A: 低 风险 低收 益。 双禧 B: 高 风险 高收 益。 双禧 100: 本 基金 为 被 动 投 资型 指数 基 金, 具 有 较 高风 险、 较 高预 期 收 益 的特 征, 其 风险 和 预 期 收益 均高 于 货币 市 场基金 和债 券型 基金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国联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陆康芸 尹东 联系电 话 021-38992806 010-67595003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gtja-allianz.com yindong@ccb.cn 客户服 务电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 010-67595096 传真 021-50151582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正 文 的 管 理 人互联 网网 址 www.gtja-allianz.com 或www.vip-funds.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陆家 嘴环 路1318 号星 展银 行大 厦9 楼


















































































































































4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0 年 4 月 1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43,976,983.13 本期利 润 -224,369,083.55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1728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7.2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0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087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3,174,594,678.23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72 注: 上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括持 有人 交易 基金 的各 项费用 , 例 如, 开 放式 基 金的申 购赎 回费 等,计 入费 用后 实际 收益 要低于 所列 数字 。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指基 金本 期利息 收入 、 投资 收益 、 其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价 值 变动收 益 ) 扣 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对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 采 用期末 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润 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部 分的 孰 低 数。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生 效 , 截止 本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成立 不满 一年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4.79% 1.65% 5.26% 1.69% -0.47% -0.04% 过去六 个月 15.02% 1.46% 15.01% 1.46% 0.01%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 至今 7.20% 1.33% -11.55% 1.60% 18.75% -0.27%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 生效 ,截 止本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成立 不满一 年 。 3.2.2 自 基 金合 同生 效 以来基 金 份额 累 计净 值 增长 率变 动 及 其与 同期 业 绩比 较基 准 收 益率 变 动的比较 国联安 双禧 中 证100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5 份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历 史走 势对比 图 (2010 年4 月 16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注:本 业绩 比较 基准 :95%× 中证 100 指 数收 益率+5%× 活 期存 款利 率( 税后 )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生 效, 截止 本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成立 不满 一年。 本基金 建仓 期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之 日 2010 年 4 月 16 日起 6 个月 , 2010 年 10 月 15 日 建仓 期结 束 当日 除股 票投 资比 例略 低于合 同规 定的 范围 外, 其他各 项资 产配 置符 合合 同约定 。 本基金 于 2010 年 6 月 18 日已基 本建 仓完 毕, 投资 于标的 指数 成份 股及 备选 成份股 的比 例 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90% , 其他各 项资 产配 置比 例自 该日起 均符 合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由于 2010 年 10 月 15 日 有连 续大 额申 购从而 导致 股票 投资 比例 当日被 动未 达标 , 本 基金 已于 2010 年 10 月 20 日及时 调整 完毕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率的比较 国联安 双禧 中 证100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基金 净值增 长 率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的 对比 图















































































































































6 注:* 基金 合同 生效 当年 按 实际续 存期 计算 的净 值增 长率 3.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法 律法 规的 规定 及 《 国联安 双禧 中 证 100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 基 金基 金合 同》 的 约定, 本 基金( 包括 双 禧 100 份额 、双 禧 A 份 额、 双禧 B 份 额)不 进行 收益 分配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国联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是中国 第一 家获 准筹 建的 中外合 资基 金管 理公 司, 其中方 股东 为 国 泰君安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是目 前中 国规 模最 大、 经营范 围最 宽、 机构 分布 最广的 综合 类证 券公 司之一 ; 外 方股 东为 德国 安联集 团, 是全 球顶 级综 合性金 融集 团之 一。 本报 告期内 公司 管理 着十 二只开 放式 基金。 国联 安 基金管 理公 司拥 有国 际化 的基金 管理 团队, 借鉴 外 方先进 的公 司治 理和 风险管 理经 验, 结合 本地 投资研 究与 客户 服务 的成 功实践 , 秉 持 “稳 健、 专 业、 卓 越、 信 赖” 的 经营理 念, 力争 成为 中国 基金业 最佳 基金 管理 公司 之一。


















































































































































7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黄欣 本基金 基金经 理、兼 任国联 安德盛 安心成 长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金 经理、 上证大 宗商品 股票交 易型开 放式指 数证券 投资基 金基金 经理、 国联安 上证大 宗商品 股票交 易型开 放式指 数证券 投资基 金联接 基金基 金经理 2010-04-1 6 - 9 年( 自 2002 年开 始) 黄 欣 先 生, 伦 敦经 济 学院会 计 金 融专业 硕士 , 于 2003 年 10 月加 入 国 联 安基 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 历 任 产 品 开发 部 经理 助 理、总 经 理 特 别 助 理、 投 资组 合 管理部 债 券 投 资 助 理、 国 联安 德 盛精选 股 票 证 券 投 资基 金 及国 联 安德盛 安 心 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助 理。2010 年 4 月 起担 任本 基金基 金经理 ,2010 年5 月 起兼 任国联 安 德 盛 安心 成 长混 合 型证券 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2010 年 11 月起 兼 任 上 证大 宗 商品 股 票交易 型 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0 年 12 月起 兼任 国联安 上 证 大 宗商 品 股票 交 易型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投 资 基金 联 接基金 基 金 经理。 冯天戈 本基金 基金经 理、副 投资总 监 2010-04-1 6 2010-12- 31 16 年 (自 1995 年开 始) 冯 天 戈 先 生, 理 学 硕 士, 于 1996 年 5 月加入 海南 富岛 资产 管理有 限公司 任研 究员 ,2001 年 10 月 加 入 长 城基 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任 研 究员、 基金 经理 助理 ,2003 年 5 月 加 入 国泰 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任 基金经 理助 理,2004 年3 月起任 国泰金鹰增长基金基金经理, 2006 年9 月 起兼 任国 泰金 鹏蓝筹















































































































































8 价值基 金基 金经 理,2007 年4 月 加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2007 年 10 月加 入国 联安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任 副投 资 总监。 2008 年 3 月至 2009 年 9 月担任 国 联 安 德盛 稳 健证 券 投资基 金 基 金经理 , 2008 年6 月至 2010 年5 月 兼 任 国联 安 德盛 安 心成 长混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基 金 经理,200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5 月兼 任国联 安 德 盛 红利 股 票证 券 投资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0 年 4 月至 2010 年 12 月 兼任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 。 注:1 、基 金经 理的 任职 日 期和离 职日 期均 为公 司对 外公告 之日 。





2 、证 券从 业年 限的 统 计标准 为证 券行 业的 工作 经历年 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 说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遵 守《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基金 合同 及其 他 相关法 律法 规 、 法 律文 件 的规定 , 本着 诚实 信用 、 勤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金 财产 , 在严 格 控制风 险的 前提 下, 为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谋 求最 大利 益。 本基 金运 作管 理符 合 有关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的 规定 和约 定, 无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公 平交 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中国证 监会 于 2008 年 3 月 20 日颁 布《 证券 投资 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本 基金管 理人 组织 各相 关部 门展开 认真 讨论, 并最 终 制定了 相应 的工 作计 划。 为了所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得到 公平 的对 待, 充分保 护基 金持 有人 、 公 司股东 和公 司的 合法 权益 , 本基 金管 理人 遵照 相 应法 律法 规和 内部 规章, 制定 并完 善了 《国 联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公 平交易 制度 》 (以下 简称 “公平 交易 制度 ” ) , 用以 规范包 括投 资授 权、 研究 分析、 投资 决策 、 交 易执 行、 以 及投 资管 理 过 程中涉 及的 行为 监控 和业 绩评估 等投 资管 理活 动相 关的各 个环 节。 本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严格 执行 公平 交易 制 度 的规定 , 公 平对 待不 同投 资组合 , 确 保各 投资组 合在 获得 投资 信息 、 投资建 议和 投资 决策 方 面均享 有平 等机 会; 在 交 易环节 严格 按照 时间 优先, 价格 优先 的原 则执 行所有 指令 ;如 遇指 令价 位相同 或指 令价 位不 同但 市场条 件都 满足 时 , 及时采 用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交易 模块; 自主 编程 并 开发交 易监 控程 序, 通 过 技术手 段对 不同 投资















































































































































9 组合的 交易 价差 定期 进行 分析; 定期 对投 资流 程进 行独立 稽核 等。 本报告 期内, 公平 交易 制 度总体 执行 情况 良好。 在 内部风 险控 制和 监察 稽核 方面未 发现 本基 金有重 大违 反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投 资行 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 资风格相似的投资 组 合之 间的业绩比较 截止至 本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管理 人旗 下共 有 12 只 基金, 分别 为国 联安 德盛 稳健证 券投 资 基 金、 国 联安 德盛 小盘 精选 证券投 资基 金、 国联 安德 盛安心 成长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国 联安 德盛 精选股 票证 券投 资基 金 、 国联安 德盛 优势 股票 证券 投资基 金 、 国 联安 德盛 红 利股票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联安 德盛 增利 债券 证券 投资基 金、 国联 安主 题驱 动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联安 双禧 中 证 100 指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联安 信心 增益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上证 大宗 商 品股票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和 国联 安上证 大宗 商品 股票 交易 型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联接 基金 。 由 于 本 基金管 理人 管理 的投 资组 合中没 有与 本基 金投 资风 格相似 的基 金, 暂无 法对 本基金 的投 资业 绩 进 行比较 。 4.3.3 异常交易行为 的专项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现存 在可 能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 输送的 无法 解释 的异 常交 易行为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双禧基 金 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成 立, 基 于对 宏观 经 济及股 市资 金面 的判 断, 建仓期 保持 较低 的仓位 。 从基 金成 立日 至 2010 年 6 月 17 日建 仓完 毕 时, 中证 100 指数 下跌 20.59% , 双禧 基金 净 值下 跌 2.3% 。 建仓 完毕 后 , 本 基金 的仓 位基 本保 持 在基金 合同 约定 的范 围内 , 采 用完 全复 制的 方 法跟踪 中 证 100 指数 ,将 跟踪误 差控 制在 合理 范围 。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截止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份 额净值 为 1.072 元, 本报 告期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为 7.20% ,同 期业 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 为-11.55%。自 2010 年 6 月 18 日 本 分级基 金在 深圳 交易 所上 市至本 报告 期末 , 日 均跟踪 偏离 度为 0.07% , 年化跟 踪误 差为 1.55% , 分别符 合基 金合 同约 定的 日均跟 踪偏 离度 绝对 值不超 过 0.35% ,以 及年 化跟踪 误差 不超 过 4.0% 的 限制。 4.5 管理人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走势的简 要展 望 从全球 范围 来看 , 随 着经 济的缓 慢复 苏, 各国 政府 将逐步 回收 货币 流动 性; 从国内 的情 况来 看, 随着 中央 政府 采用 货 币政策 以及 其他 手段 对物 价水平 的调 控 , 预 计 CPI 将冲高 回落 , 受宏 观















































































































































10 调控压 制的 一些 盈利 稳定 、 市盈利 水平 较低 的大 盘 蓝筹股 票的 估值 水平 将出 现回升。 中 证 100 指 数的投 资价 值或 将更 加凸 现。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 金的 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管理 人 在内部 监察 工作 中本 着一 切合法 合规 运作 的指 导思 想、 以保 障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为宗 旨, 由独立 于各 业务 部门 的内 部监察 人员 对公 司的 经营 管理、 基 金的 投资 运 作及员 工的 行为 规范 等方 面进行 定期 和不 定期 检查 , 发现问 题及 时督 促有 关 部门进 行整 改, 并 定 期制作 监察 报告 报公 司管 理层。 具 体来 说,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的 内部 监察 工作重 点集 中于 以 下 几个方 面: (1) 随 着相 关法 律法 规的 相继公 布和 实施, 监管 机 构对基 金行 业的 管理 也日 趋细化 和深 化。 公司对 合规 经营 和风 险防 范十分 重视, 为此, 公司 密切关 注监 管部 门所 颁布 的各项 最新 的法 律 法 规, 紧 跟监 管机 构的 步伐 , 组织 相应 部门 学习 并贯 彻落实 相应 法规 。 除 及时 对新进 员工 进行 合规 培训外, 还在 新的 法律 法 规出台 时安 排了 相关 法律 培训, 使 员工 加深 对法 律 法规及 公司 规范 的理 解, 力 求加 强员 工的 合规 意识。 (2 )报 告期 内, 中国 证监会 基 金部 、上 海证 监局 和中 国证 券业 协会 等陆 续出台 或更 新了 多 个重要 法规 和通 知, 包括 《关于 进一 步优 化基 金审 核工作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 《证券 投资 基金 评价 业务管 理暂 行办 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评价 业务 自律 管理规 则》 、 《 证券 投资 基 金销售 人员 从业 资质 管理规 则》 、 《证 券投 资基 金参与 股指 期货 交易 指引 》 、 《证券 期货 业反 洗钱 工作 实施办 法》 、 《关 于 加强从 业人 员执 业注 册管 理工作 的通 知》 等, 不难 看出监 管机 构对 基金 行业 的管理 日趋 细化 和 深 化。 公司 在监 管机 构的 指 导下把 对合 规经 营、 市 场 销售和 风险 防范 等各 方面 提到了 前所 未有 的高 度, 组 织相 应部 门学 习并 贯彻落 实相 应法 规, 业务 得到不 断规 范, 内部 控制 不断加 强。 此外 , 今 年证监 会的 监管 重点 仍然 侧重于 对投 研人 员的 管理 和 “内 幕交 易、 利 益输 送 、 不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财产 ”三 条底 线的 贯彻 情况, 公司 对此 高度 重视 ,多次 向公 司员 工重 申监 管精神 。 (3 )通 过各 部门 的定 期自查 、 监察 部门 的定 期及 不定 期的 抽查 ,对 公司 业务的 各个 方面 进 行监督 检查 , 包 括基 金投 资、 运 作、 销售 以及 信息 披露等 领域 , 以 实现 公司 的合法 合规 经营 , 维 护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公司 股东和 公司 的合 法权 益。 (4 )加 强与 托管 行相 关监督 部 门的 日常 联系 。监 察部 门分 别与 托管 银行 的基金 日常 监督 部 门加强 联系 ,确 定了 日常 监督的 工作 方式 、业 务合 作等, 并完 善日 常监 督方 面的沟 通与 联系 。 基金管 理人 将继 续致 力于 维护一 个有 效率 、 效 果的 内部控 制体 系, 以风 险防 范为核 心, 提高 内部监 察稽 核工 作的 科学 性和有 效性 ,切 实保 障基 金安全 、合 规运 作。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内 部建 立估 值工 作小 组对证 券估 值负 责。 估 值 工作小 组由 公司 基金 事务 部、 投资 组合 管 理部、 交易 部、 监察 稽核 部、 风 险管 理部 、 数 量策 略部、 研究 部部 门经 理组 成, 并 根据 业务 分工 履行相 应的 职责, 所有 成 员都具 备 丰 富的 专业 能力 和估值 经验, 参与 估值 流 程各方 不存 在重 大利 益冲突 。基 金经 理不 直接 参与估 值决 策, 估值 决策 由估值 工作 小组 成员 1/2 以上多 数票 通过 , 数 量策略 部、 研究 部、 投 资 组合管 理部 对估 值决 策必 须达成 一致 , 估 值决 策由 公司总 经理 签署 后生 效。对 于估 值政 策, 公司 和基金 托管 银行 有充 分沟 通,积 极商 讨达 成一 致意 见;对 于估 值结 果 , 公司和 基金 托管 银行 有详 细的核 对流 程, 达 成一 致 意见后 才能 对外 披露。 会 计师事 务所 认可 公司 基金估 值的 政策 和流 程的 适当性 与合 理性 。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据法律 法规 的规 定及 《国 联安双 禧中 证 100 指 数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的约 定, 本 基 金(包 括双 禧 100 份 额、 双禧 A 份额 、双 禧 B 份额 )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 期,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在 本基 金的 托管过 程中 , 严 格遵 守了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基 金合同 、托 管协 议和 其他 有关 规定 ,不 存在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完 全尽 职 尽责地 履行 了基 金托 管人 应尽的 义务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净值 计算 、利润分配等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 期 , 本 托管 人按 照 国家有 关规 定 、 基 金合 同 、 托 管协 议和 其他 有关 规 定, 对本 基金 的 基金 资 产净 值计 算、 基 金 费用开 支等 方面 进行 了认 真的复 核, 对 本基 金的 投 资运作 方面 进行 了监 督, 发现 个别 监督 指标 不 符合基 金合 同约 定并 及时 通知了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 管理人 在合 理期 限内 进行了 调整 ,对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利益 未造 成损 害。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12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 人复 核审 查了 本报 告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值 表 现、 利润 分配 情况 、 财 务 会计报 告 、 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6 审计报告 毕马威 华振 会计 师事 务所 负责项 目的 注册 会计 师王 国蓓、 钱晓 英对 国联 安双 禧中 证 100 指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年 度 报 表 出 具 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报 告 编 号 :KPMG-B(2011)AR NO.0009)。 具体 内容 详见 本基金 年度 报告 正文 。 §7 年度财务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国联 安双 禧中 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 民币 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0 年12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4.7.1 163,393,920.60 结算备 付金


6,882,585.56 存出保 证金


250,000.00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2 2,967,058,548.69 其中: 股票 投资


2,967,058,548.69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3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4,442,521.58 应收利 息 7.4.7.5 48,553.19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15,857.95


















































































































































13 递延 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7.4.7.6 - 资产总 计


3,182,091,987.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0 年12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3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应付赎 回款


455,956.61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583,016.71 应付托 管费


568,263.65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7 3,237,549.72 应 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7.4.7.8 652,522.65 负债合 计


7,497,309.3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4.7.9 2,960,556,401.41 未分配 利润 7.4.7.10 214,038,276.82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174,594,678.23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182,091,987.57 注: 1、 报告 截止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份 额净值 1.072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2,960,556,401.41 份。其 中国 联安 双禧 A 中证 100 指 数份额 1,105,219,860.00 份;国 联安 双禧 B 中证 100 指数 份额 1,657,829,790.00 份 ;国 联 安双禧 中 证 100 指数 份 额 197,506,751.41 份。 2 、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生 效, 本 报告实 际报 告期 间为 2010 年 4 月 16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 本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成立 不满一 年 , 无上 年 度 可比 数据 。 3 、 本摘 要中 资产 负债 表和 利 润表 所列 附注 号为 年度 报 告正 文中 对应 的附 注号 , 投资 者 欲了解 相应 附注 的内 容, 应阅读 登载 于基 金管 理人 网站的 年度 报告 正文 。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国联 安双 禧中 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14 本报告 期 :2010 年 4 月 1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0 年4 月16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 至 2010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205,267,134.24 1. 利息 收入


1,359,846.13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1,328,560.07 债券利 息收 入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31,286.06 其他利 息收 入


- 2. 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27,830,117.90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35,711,455.40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4 - 股利收 益 7.4.7.15 7,881,337.50 3.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 填列) 7.4.7.16 -180,392,100.42 4. 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5. 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7.4.7.17 1,595,237.95 减:二、费用


19,101,949.31 1.管 理人 报酬


9,496,319.35 2.托 管费


2,089,190.22 3.销 售服 务费


- 4.交 易费 用 7.4.7.18 6,961,256.17 5.利 息支 出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6.其 他费 用 7.4.7.19 555,183.57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号填列)


-224,369,083.55 注: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 生效 , 截 止本报 告期 末 , 本 基金 成 立不满 一年 , 无 上年 度 可比 数据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国联 安双 禧中 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0 年 4 月 1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15 项目 本期 2010 年4 月16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0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982,138,897.44 - 982,138,897.44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数( 本期 利润 ) - -224,369,083.55 -224,369,083.55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1,978,417,503.97 438,407,360.37 2,416,824,864.34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3,179,121,182.18 496,164,645.78 3,675,285,827.96 2.基金 赎回 款 -1,200,703,678.21 -57,757,285.41 -1,258,460,963.62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净 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960,556,401.41 214,038,276.82 3,174,594,678.23 注: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 生效 。 截 止本报 告期 末 , 本 基金 成 立不满 一年 , 无 上年 度 可比 数据 。 本表中 “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 ” 为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即 2010 年 4 月 16 日的数 据。 报告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序号 从 7.1 至 7.4 , 财务报 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基金管 理公 司 负 责人 :许 小松, 主管 会计 工作 负责 人:李 柯, 会计 机构 负责 人:仲 晓峰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联安 双禧 中证 100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本 基金 ”) 经 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委 员 会( 以下 简称 “ 中国 证监 会 ”) 《关于核 准国 联安 双禧 中证 100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募集 的批 复》 ( 证监许 可[2010]228 号文) 批准 , 由 国联 安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依 照 《中 华人 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及其 配套 规则 和 《 国 联安双 禧中 证 100 指 数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发 售, 基金 合同 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生 效。 本基金 为契 约型 开放 式, 存续期 限不 定。 本基 金的 基金管 理人 为国 联 安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 托管人 为中 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本基金 于 2010 年 3 月 18 日至 2010 年 4 月 9 日 募集 , 募集 资金 总额 人民 币 982,138,906.44 元, 其中场 外销 售人 民 币 324,434,577.44 元, 交易 所场 内 销售人 民 币 477,687,329.00 元 ,场 内直 销人 民币 180,017,000.00 元。 折 合 982,138,906.44 份 基金 份额。 有效 认购 户数 为 8,043 户 , 其 中场 外认 购户 数 3,011 户, 交易 所 场内认 购户 数 5,025 户, 场内直 销认 购户 数 7 户。 上述募 集资 金已 由毕 马威华 振会 计师 事务 所验 证,并 出具 了 KPMG-B(2010)CR No.0017 号验 资报告 。


















































































































































16 根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及其 配套 规则、 《国 联安 双禧 中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和 《 国联安 双禧 中 证 100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的 有关 规定 ,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是 投资 于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 金融 工具 , 包 括中 证 100 指 数 的成份 股 、 备 选成 份 股、 新股 、 现 金和 到期 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等 。 其 中, 投资 于标 的指 数 成份股 及备 选成 份股 的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90% , 现金 或者 到期 日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不低于 基金 资产 净 值 的 5% 。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为 :95% × 中证 100 指数收 益率+5% ×活 期存 款利率 (税 后) 。 根 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管理 办法 》 , 本基 金定期 报告 在公 开披 露的 第二个 工作 日, 报 中国证 监会 和基 金管 理人 主要办 公场 所所 在地 中国 证监会 派出 机构 备案 。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 按照 财政 部颁 布的 企业会 计准 则、 中国 证券 业协会 2007 年 颁布 的《 证券投 资基 金 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国 联 安双禧 中 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及 中国 证监 会允 许的 如财务 报表 附 注 7.4.4 所 列 示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 作的 规定编 制年 度财 务报 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财务报 表符 合中 华人 民共 和国财 政部( 以下 简称 “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 的《 企 业会计 准则- 基本 准则 》 和 38 项 具体 会计 准则 、其 后 颁布的 企业 会计 准则 应用 指南、 企业 会计 准 则解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真实、完 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的财 务状况 、经 营成 果和 基金 净值变 动情 况。 此外本 财务 报表 同时 符合 如财务 报表 附 注 7.4.2 所 列 示的其 他有 关规 定的 要求 。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 的会 计年 度自 公 历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本 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 制期间 为 2010 年 4 月 16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 的记 账本 位币 为人 民币。 本基 金编 制财 务报 表采用 的货 币为 人民 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分类 金融资 产在 初始 确认 时按 基金对 金融 资产 的持 有意 图和持 有能 力分 类为 : 以 公允价 值计 量 且 其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产 、 应 收款 项、 可 供 出售金 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资 。 本 基金 目前 持有的股票 投 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 具( 主要为 权证投资) 均划分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 当期损 益的 金融 资产; 其 他金融 资产 划分 为应 收款 项, 暂无 金融 资产 划分 为 可供出 售金 融资 产或 持有至 到期 投资。 除衍 生 工具所 产生 的金 融资 产外 , 以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17 融资产 在资 产负 债表 中以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列示 。 衍 生工具 所产 生的 金融 资产 在资产 负债 表中 以 衍 生金融 资产 列示 。 金融负 债在 初始 确认 时按 承担负 债的 目的 分类 为: 以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当 期损 益 的 金融负 债及 其他 金融 负债 。 本基 金目 前暂 无划 分为 以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当 期损 益的 金 融 负债 。 除 衍生 工具 所产 生 的金融 负债 外, 以 公允 价 值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负债 在资 产负债 表中 以交 易性 金融 负债列 示。 衍生 工具 所产 生的金 融负 债在 资产 负债 表中以 衍生 金融 负 债 列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初始确认、后续 计量 和终止确认 (a)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 产 (i) 股票投 资 买入股 票于 交易 日确 认为 股票投 资。 股 票投 资成 本 按交易 日股 票的 公允 价值 确认, 取 得时 发 生的相 关交 易费 用直 接计 入当期 损益 。 收 到股 权分 置改革 过程 中由 非流 通股 股东支 付的 现金 对 价 于股权 分置 方案 实施 复牌 日冲减 股票 投资 成本 。 卖出股 票于 交易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损失) 。 出售 股票的 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于 交易 日 结 转。 (ii) 债券投资 买入交 易所 或银 行间 的债 券均于 交易 日确 认为 债券 投资。 债券 投资 成本 按交 易日债 券的 公 允 价值确 认, 取 得时 发生 的 相关交 易费 用直 接计 入当 期损益, 上述 公允 价值 不 包含债 券起 息日 或上 次除息 日至 购买 日止 的利 息( 作为 应收 利息 单独 核算) 。 认购新 发行 的分 离交 易可 转债于 获配 日按 支付 的全 部价款 确认 为债 券投 资, 于权证 实际 取 得 日按附 注 7.4.4.4(a)(iii) 所示 的方法 单独 核算 权证 成本 ,并相 应调 整债 券投 资成 本。 卖出债 券于 交易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损失) 。 出售 债券的 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结 转。 (iii) 权证投资 买入权 证于 交易 日确 认为 权证投 资。 权 证投 资成 本 按交易 日权 证的 公允 价值 确认, 取 得时 发 生的相 关交 易费 用直 接计 入当期 损益 。 因 认购 新发 行的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而取 得的权 证在 实际 取 得 日, 按 权证 公允 价值 占分 离交易 可转 债全 部公 允价 值的比 例将 购买 分离 交易 可转债 实际 支付 全 部 价款的一部 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 获赠权证( 包括配股权证) 在除权日, 按持有的股数及获 赠比 例计算 并记 录增 加的 权证 数量。 卖出权 证于 交易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收益/( 损失) 。 出售 权证 的 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于 交易 日 结 转。


















































































































































18 (b) 应收 款项 应收款 项是 指在 活跃 市场 中没有 报价 、回 收金 额固 定或可 确定 的非 衍生 金融 资产。 应收款 项以 公允 价值 作为 初始确 认金 额, 采 用实 际 利率法 以摊 余成 本进 行后 续计量, 直线 法 与实际 利率 法确 定的 金额 差异较 小的 可采 用直 线法 , 其中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以融出 资金 应付 或 实 际支付 的总 额作 为初 始确 认金额 ,相 关交 易费 用计 入初始 成本 。 (c) 其他 金融 负债 其他金 融负 债是 指除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损 益的 金融 负债 以外 的金融 负债 。 其他金 融负 债按 公允 价值 作为初 始确 认金 额, 采 用 实际利 率法 以摊 余成 本进 行后续 计量, 直 线法与 实际 利率 法确 定的 金额差 异较 小的 可采 用直 线法,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款 以融 入资 金 应 收或实 际收 到的 总额 作为 初始确 认金 额, 相关 交易 费用计 入初 始成 本。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估值原则 对存在 活跃 市场 的投 资品 种,如 估值 日有 市价 的, 采用市 价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日 无市 价 , 但最近 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未发生 重大 变化 且证 券发 行机构 未发 生影 响证 券价 格的重 大事 件的 , 采 用最近 交易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如 估值 日无 市价, 且最近 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了 重大 变化 或 证 券发行 机构 发生 了影 响证 券价格 的重 大事 件, 使潜 在估值 调整 对前 一估 值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影 响在 0.25% 以上 的, 参考 类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大 变化 等因 素, 调整 最近交 易市 价, 确 定 公允价 值。 当 投 资 品 种 不 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 且 其 潜 在 估 值 调 整 对 前 一 估 值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影 响 在 0.25% 以上 的,应 采用市 场参 与者普 遍认同 ,且被以往 市场实 际交易 价格验证具 有可靠 性的估 值 技术, 确定 投资 品种 的公 允价值 。 公允价 值是 指在 公平 交易 中熟悉 情况 的交 易双 方自 愿进行 资产 交换 或者 债务 清偿的 金额 。 估 值技术 包括 参考 熟悉 情况 并自愿 交易 的各 方最 近进 行的市 场交 易中 使用 的价 格、 参 照实 质上 相 同 的其他 金融 工具 的 当 前公 允价值 、现 金流 量折 现法 和期权 定价 模型 等。 本基金 的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以 上述 原则 确定 的公 允价值 进行 估值 , 另 外对 金融资 产的 特 殊 情况处 理如 下: (a) 股票 投资 (i) 对因特 殊事 项长 期停 牌 的股票 , 如 该停 牌股 票对 基金资 产净 值产 生重 大影 响, 则 采用 《 中 国证券 业协 会基 金估 值工 作小组 关于 停牌 股票 估值 的参考 方法》 提供 的指 数 收益法 估值。 即在 估 值日, 以公 开发 布的 相应 行业指 数的 日收 益率 作为 该股票 的收 益率 计算 该股 票当日 的公 允 价 值 。 (ii) 送 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同















































































































































19 一股票 的 收 盘价 估值 ;该 日无交 易的 ,以 最近 一日 的收盘 价估 值。 (iii) 首次公开发 行未 上市 的股票 , 采用 估值 技术 确 定公允 价值 , 在估 值技 术 难以可 靠计 量公 允价值 的情 况下 ,按 成本 估值。 (iv) 首次公开发 行有 明确 锁定期 的股 票, 同一 股票 在交易 所上 市后 ,按 交易 所上市 的同 一 股 票的收 盘价 估值 。 (v) 非 公开发行有明 确锁定期的 股票,若在证券 交易所上 市的同一股票的 收盘价低 于非公开 发行股 票的 初始 投资 成本 , 按估值 日证 券交 易所 上 市的同 一股 票的 收盘 价估 值; 若在 证券 交易 所 上市的 同一 股票 的收 盘价 高于非 公开 发行 股票 的初 始投资 成本 , 其 两者 之间 的差价 按锁 定期 内 已 经过交 易天 数占 锁定 期内 总交易 天数 的比 例确 认为 估值增 值。 (b) 债券 投资 (i) 交 易 所 上 市实 行 净价 列示 的 债 券按 估 值原 则 确认的 相 应 交易 日 的收 盘 价估值 , 交 易所 上 市 未 实 行 净 价 列 示 的 债 券 按 估 值 原 则 确 认 的 相 应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减 去 债 券 收 盘 价 中 所 含 的 债 券 应收利 息得 到的 净价 进 行 估值。 (ii) 对 交易所发行未上市的国债、企业债、公司债,按成本估值;对在交易所发行未上市 的 可转换 证券, 自债 券确 认 日至上 市期 间的 每个 估值 日, 按证 券业 协会 下证 券 投资基 金估 值工 作小 组公布 的参 考价 格估 值。 (iii)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根据行业协会指导的处理标准或意见并综合考虑市场 成交价 、 市 场报 价、 流 动 性及收 益率 曲线 等因 素确 定其公 允价 值进 行估 值。 对全国 银行 间债 券市 场未上 市, 且 中央 国债 登 记结算 公司 未提 供估 值价 格的债 券, 在 发行 利率 与 二级市 场利 率不 存在 明显差 异, 未上 市期 间市 场利率 没有 发生 大的 变动 的情况 下, 按成 本估 值。 (iv) 同一债券同 时在 两个 或两个 以上 市场 交易 ,按 债券所 处市 场分 别估 值。 (c) 权证 投资 (i) 首 次 公 开 发行 未 上市 的权 证 , 采用 估 值技 术 确定公 允 价 值, 在 估值 技 术难以 可 靠 计量 公 允价值 的情 况下 ,按 成本 估值。 (ii) 配 售及认购分离交易可转债所获得的权证自实际取得日至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前,采用 估 值技术 确定 公允 价值 。如 估值技 术难 以可 靠计 量, 则按成 本计 量。


(iii)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 允价值 估值 。 如有确 凿证 据表 明按 上述 方法进 行估 值不 能客 观反 映其公 允价 值的 , 基 金管 理人可 根据 具 体 情况与 基金 托管 人商 定后 ,按最 能反 映公 允价 值的 价格估 值。


















































































































































20 相关法 律法 规以 及监 管部 门有强 制规 定的 , 从其 规 定。 如有 新增 事项 , 按 国家 最新规 定估 值 。 实际成 本与 估值 的差 异计 入“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损失) ”科 目。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抵销 本基金 持有 的资 产和 承担 的负债 基本 为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 当本 基金 依法 有权抵 销债 权 债 务且交 易双 方准 备按 净额 结算时 ,金 融资 产与 金融 负债按 抵销 后的 净额 在资 产负债 表列 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 金为 对外 发行 基金 份额所 募集 的总 金额 在扣 除损 益 平准 金分 摊部 分后 的余额 。 由 于 基 金 份 额 拆 分 引 起 的 实 收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于 基 金 份 额 拆 分 日 根 据 拆 分 前 的 基 金 份 额 数 及 确 定 的 拆 分 比例计 算认 列。 由于 申购 和赎回 引起 的实 收基 金份 额变动 分别 于基 金申 购确 认日及 基金 赎回 确 认 日认列 。 上 述申 购和 赎回 分别包 括基 金转 换所 引起 的转入 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增 加和转 出基 金的 实 收 基金减 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 准金 核算 在基 金份 额发生 变动 时 , 申 购、 赎 回、 转入 、 转 出及 红利 再 投资等 款项 中包 含的未 分配 利润 和公 允价 值变动 损益, 包括 已实 现 损益平 准金 和未 实现 损益 平准金。 已实 现损 益 平 准 金 指 根 据 交 易 申 请 日 申 购 或 赎 回 款 项 中 包 含 的 按 累 计 未 分 配 的 已 实 现 损 益 占 基 金 净 值 比 例 计算的 金额 。 未 实现 损益 平准金 指根 据交 易申 请日 申购或 赎回 款项 中包 含的 按累计 未分 配的 未 实 现损益 占基 金净 值比 例计 算的金 额。 损益 平准 金于 基金申 购确 认日 或基 金赎 回确认 日进 行确 认 和 计量, 并于 年末 全额 转入 未分配 利润/( 累计亏 损) 。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量 股票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卖 出交易 日按 卖出 股票 成交 金额与 其成 本的 差额 确认 。 债券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卖 出交易 日按 卖出 债券 成交 金额与 其成 本和 应收 利息 的差额 确认 。 衍生工 具收 益/( 损失) 于卖出 交易 日按 卖出 权证 成交 金额与 其成 本的 差额 确认 。 股 利 收 益 按 上 市 公 司 宣 告 的 分 红 派 息 比 例 计 算 的 金 额 扣 除 应 由 上 市 公 司 代 扣 代 缴 的 个 人 所 得税后 的净 额于 除权 除息 日确认 。 债 券 利 息 收 入 按 债 券 投 资 的 票 面 价 值 与 票 面 利 率 计 算 的 金 额 扣 除 应 由 发 行 债 券 的 企 业 代 扣 代缴的个人 所得税( 适 用于企业债和可 转债等) 后 的净额确认,在债 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贴 息债视 同到 期一 次性 还本 付息的 附息 债, 根 据其 发 行价、 到 期价 和发 行期 限 按直线 法推 算内 含票 面利率 后 , 逐 日计 提利 息 收入 。 如 票面 利率 与实 际 利率出 现重 大差 异 , 按 实 际利率 计算 利息 收入 。 存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本金 与适用 利率 逐日 计提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按 到期应 收或 实际 收到 的金 额与初 始确 认金 额的 差额 , 在回 购期 内 按















































































































































21 实际利 率法 逐日 确认 ,直 线法与 实际 利率 法确 定的 收入差 异较 小的 可采 用直 线法。 公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损失) 核算基 金持 有的 采用 公允 价值模 式计 量的 交易 性金 融资产 、 衍生 金 融资产 、交 易性 金融 负债 等公允 价值 变动 形成 的应 计入当 期损 益的 利得 或损 失。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 《 国联 安双 禧中 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的规 定, 基 金 管理人 报酬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1.0% 的 年费率 逐日 计提 。 根据 《 国联 安双 禧中 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的规 定, 基 金 托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0.22%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本基金 的交 易费 用于 进行 股票、 债券 、权 证等 交易 发生时 按照 确定 的金 额确 认。 本基金 的利 息支 出按 资金 的本金 和适 用利 率逐 日计 提。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利 息支 出按到 期应 付或 实际 支付 的金额 与初 始确 认金 额的 差额, 在回 购 期 内以实 际利 率法 逐日 确认 ,直线 法与 实际 利率 法确 定的支 出差 异较 小的 可采 用直线 法。 本 基 金 的 其 他 费 用 如 不 影 响 估 值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小 数 点 后 第 四 位 , 发 生 时 直 接 计 入 基 金 损 益; 如 果影 响基 金份 额净 值小数 点后 第四 位的 , 应 采用待 摊或 预提 的 方 法, 待摊或 预提 计入 基金 损益。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 配政 策 本基金 (包 括双 禧 100 份 额、双 禧 A 份额 、双 禧 B 份额) 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经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决 议通过 , 并经 中国 证监 会 核准后, 如果 终止 双 禧 A 份额与 双 禧 B 份 额的运 作, 本 基金 将根 据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调整基 金的 收益 分配。 具 体见基 金管 理人 届时 发布的 相关 公告 。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年度 未发 生重 大会计 政策 变更 。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年度 未发 生重 大会计 估计 变更 。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在本 年度 未发 生过 会计差 错。 7.4.6 税项 根 据 财 税 字[1998]55 号文、[2001]61 号 文 《 关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 财 税 字 [2002]128 号 文《 关于 开放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 税收 问题的 通知 》 、 财税[2004]78 号 文《关 于证 券















































































































































22 投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 通知 》 、 财 税字[2005]11 号文 《 关于调 整证 券(股票) 交 易印 花税税 率的 通知 》 、 财税[2005]102 号 文 《 关于 股息红 利个 人所 得税 有关 政策的 通知 》 、 财 税[2005]103 号 文 《 关于 股 权 分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 收政 策问 题 的通 知》 、财 税[2005]107 号 文《 关于 股息 红利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 策的补 充通 知》 、 财 税[2007]84 号 文 《 财政 部国 家税 务总局 关于 调整 证券(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的 通知》 、财 税[2008]1 号文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关于企 业所 得税 若干 优惠 政策的 通知 》及 其 他 相关税 务法 规和 实务 操作 ,本基 金适 用的 主要 税项 列示如 下: (1)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资 金,不 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不 征收 营业 税。 (2) 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投资收 益暂 免征 收营 业税 和企业 所得 税。 (3) 基金 作为 流通 股股 东在 股权分 置改 革过 程中 收到 由非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的股 份、 现 金对价 ,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企 业所 得税和 个人 所得 税。 (4) 对基金取得的股 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 的利息收 入,由上市公司 、发行债 券的企业 在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 入时 代扣代 缴 20% 的 个人 所得 税, 自 2005 年 6 月 13 日 起, 对个 人投 资者 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票 的股 息、红 利收 入暂 减 按 50% 计算个 人所 得税 。 (5) 基金 卖出 股票 按 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6) 对投 资者( 包括 个人 和 机构投 资者) 从基 金分 配中 取得的 收入 , 暂不征 收个 人 所得税 和企 业 所得税 。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国联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建设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泰 君安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安联集 团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中德安 联人 寿保 险有 限公 司 (“ 中德 安联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控 制的 公司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 联交 易均 根据 正常 的商业 交易 条件 进行 ,并 以一般 交易 价格 为定 价基 础。 7.4.8.1 通过关联方 交易 单 元 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0 年4 月16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 至2010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 总额的 比例 国泰君 安 3,111,796,047.15 56.13%


















































































































































23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 生效 ,无 上年 度 可比 数据 。 7.4.8.1.2 权证交易 本报告 期内 与关 联方 无权 证交易 。 7.4.8.1.3 债券交易 本报告 期内 与关 联方 无债 券交易 。 7.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报告 期内 与关 联方 无债 券回购 交易 。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 佣金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0 年4 月16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0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 量 的比 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 总额的 比例 国泰君 安 2,605,366.76 55.76% 1,771,828.74 54.73% 注:股 票交 易佣 金计 提标 准如下 :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佣金= 买( 卖) 成 交金 额×1 ‰- 清算 库中买( 卖) 经 手费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佣金= 买( 卖) 成 交金 额×1 ‰- 买( 卖) 经手 费- 买( 卖) 证管 费 上述交 易佣 金比 率均 在合 理商业 条款 范围 内收 取, 并符合 行业 标准 。 根 据 《证 券 研究 服务 协议 》 , 本 基金 管 理人 在租 用国泰 君 安证 券 股份 有限 公司证 券 交易 专用 交易单 元进 行股 票、 债 券 及回购 交易 的同 时, 还 从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获得 证券 研究 综合 服务。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生 效, 无上 年 度可比 数据 。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0 年4 月16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0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9,496,319.35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726,508.91 注: 支付 基金 管理 人国 联安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的 基金 管理人 报酬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1.0% 的年费 率计 提, 逐日 累计 至每月 月底 ,按 月支 付。 计算公 式为 : 日基金 管理 费= 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1.0%/ 当 年天 数


















































































































































24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生 效, 无上 年 度可比 数据 。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0 年4 月16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0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2,089,190.22 注: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建设 银行的 基金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 值 0.22% 的 年费率 计提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计算 公式 为: 日基金 托管 费= 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0.22%/ 当年 天 数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生 效, 无上 年 度可比 数据 。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 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未与 关联方 通过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进行 过债 券( 含 回购) 交易 。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0 年 4 月 16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0 年4 月 16 日) 持有 的基 金份额 8,972,914.77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8,972,914.77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0.00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 金总份 额比 例 - 注:本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固 有资金 投资 本基 金所 采用 的费率 适用 招募 说明 书规 定的费 率 结 构 。 7.4.8.4.2 报告期末 除基金 管理人 之外的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于 本 报 告期 末未持 有本 基金 。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0 年 4 月 16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建设银 行 163,393,920.60 1,277,702.75


















































































































































25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 生效 ,无 上年度 可比 数据 。 本基金 通过 “建 设银 行 基 金托管 结算 资金 专用 存款 账户 ” 转存 于中 国证 券登 记结算 有限 责 任 公司的 结算 备付 金, 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 相关 余 额为人 民 币 6,882,585.56 元 。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 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未 在承 销期内 购入 过由 关联 方承 销的证 券 。 7.4.9 期末(2010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根 据 《证 券发 行与 承销 管理 办 法》 ,证 券投 资基 金参与 网下 配售 ,应 当承 诺获得 网下 配售 的 股票持 有期 限不 少 于 3 个 月, 持有 期自 公开 发行 的 股票上 市之 日起 计算。 基 金通过 网上 申购 获配 的新股 , 从新 股获 配日 至 该新股 上市 日期 间 , 为 流 通受限 制而 不能 自由 转让 的资产 。 此外 , 基 金 还可作 为特 定投 资者 , 认 购由中 国证 监会 《 上市 公 司证券 发行 管理 办法 》 规 范的非 公开 发行 股票 , 所认购 的股 票自 发行 结束 之日 起 12 个月 内不 得转 让 。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 未 持有 因认购 首发 或增 发证 券而 受上述 规定 约束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 停 牌 等流通受限 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 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 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 ,基 金从 事银 行间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 的卖出 回购 证 券款余 额 为 0 元。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0 元 。 §8 投资组合报 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1 权益投 资 2,967,058,548.69 93.24


















































































































































26 其中: 股票 2,967,058,548.69 93.24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4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5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70,276,506.16 5.35 6 其他各 项资 产 44,756,932.72 1.41 7 合计 3,182,091,987.57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8.2.1 指数投资期末 按行业 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掘业 452,715,621.50 14.26 C 制造业 701,036,271.03 22.08 C0








食品 、饮 料 153,553,895.94 4.84 C1








纺织 、服 装、 皮毛 10,743,882.24 0.34 C2








木材 、家 具 - - C3








造纸 、印 刷 - - C4








石油 、化 学、 塑胶 、塑料 41,063,377.90 1.29 C5








电子 - - C6








金属 、非 金属 175,390,439.71 5.52 C7








机械 、设 备、 仪表 320,284,675.24 10.09 C8








医药 、生 物制 品 - - C99








其他 制造 业 - - D 电力、 煤气 及水 的生 产和 供应业 80,645,747.09 2.54 E 建筑业 91,850,541.64 2.89 F 交通运 输、 仓储 业 133,399,514.41 4.20 G 信息技 术业 80,808,753.70 2.55 H 批发和 零售 贸易 48,597,476.10 1.53 I 金融、 保险 业 1,229,413,842.55 38.73 J 房地产 业 119,925,642.81 3.78 K 社会服 务业 16,683,432.30 0.53 L 传播与 文化 产业 - - M 综合类 11,981,705.56 0.38


















































































































































27 合计 2,967,058,548.69 93.46 8.2.2 积极投资期末 按行业 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积极投 资股 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 前 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 指数投资 按公允 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序的 前十名股 票投 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 安 2,960,986 166,288,973.76 5.24 2 600036 招商银 行 10,928,700 139,996,647.00 4.41 3 600016 民生银 行 20,667,264 103,749,665.28 3.27 4 601328 交通银 行 18,395,111 100,805,208.28 3.18 5 601166 兴业银 行 3,707,075 89,155,153.75 2.81 6 600000 浦发银 行 6,340,376 78,557,258.64 2.47 7 600030 中信证 券 6,152,646 77,461,813.14 2.44 8 601088 中国神 华 2,914,790 72,024,460.90 2.27 9 000002 万 科A 8,554,913 70,321,384.86 2.22 10 601601 中国太 保 2,777,932 63,614,642.80 2.00 注: 投资 者欲 了解 本报 告 期末基 金投 资的 所有 股票 明细, 应 阅读 登载 于国 联 安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网 站的 年度 报告 正文 。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 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序的 前十名股 票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积极投 资股 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 末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 安 224,273,460.65 7.06 2 600036 招商银 行 213,659,914.45 6.73 3 601328 交通银 行 160,304,013.49 5.05 4 600016 民生银 行 149,717,284.00 4.72 5 601398 工商银 行 136,455,310.16 4.30 6 601166 兴业银 行 134,036,940.84 4.22


















































































































































28 7 600000 浦发银 行 123,494,401.09 3.89 8 600030 中信证 券 122,432,760.42 3.86 9 601088 中国神 华 106,958,173.57 3.37 10 000002 万 科A 101,465,224.02 3.20 11 601601 中国太 保 96,161,631.71 3.03 12 601988 中国银 行 84,873,820.75 2.67 13 000858 五 粮 液 76,978,749.89 2.42 14 600519 贵州茅 台 74,898,066.28 2.36 15 002024 苏宁电 器 71,707,188.86 2.26 16 601169 北京银 行 69,904,891.51 2.20 17 600900 长江电 力 65,497,633.91 2.06 18 000001 深发展 A 61,587,470.88 1.94 19 601006 大秦铁 路 59,646,287.11 1.88 20 600837 海通证券 56,949,702.96 1.79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 末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601398 工商银 行 80,133,796.61 2.52 2 600036 招商银 行 56,026,389.31 1.76 3 601318 中国平 安 46,873,483.39 1.48 4 601328 交通银 行 44,165,558.57 1.39 5 600016 民生银 行 36,013,824.66 1.13 6 601166 兴业银 行 34,652,391.17 1.09 7 600000 浦发银 行 31,792,124.93 1.00 8 600030 中信证 券 28,988,526.46 0.91 9 601088 中国神 华 26,230,138.52 0.83 10 000002 万 科A 25,590,278.57 0.81 11 601601 中国太 保 24,225,071.30 0.76 12 600104 上海汽 车 22,669,301.51 0.71 13 600519 贵州茅 台 19,440,854.09 0.61 14 000858 五 粮 液 19,149,493.52 0.60 15 600011 华能国 际 18,792,405.16 0.59 16 002024 苏宁电 器 18,195,793.95 0.57 17 601169 北京银 行 18,075,967.25 0.57 18 601988 中国银 行 17,787,421.19 0.56 19 600900 长江电 力 17,399,786.27 0.55 20 000001 深发展 A 16,687,950.54 0.53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29 买入股 票的 成本 (成 交) 总额 4,363,031,493.92 卖出股 票的 收入 (成 交) 总额 1,188,040,254.25 注:不 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所有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 基 金本 期投 资 的前十 名 证 券中 ,无 报 告期 内发 行 主 体被 监管 部 门立 案调 查 的 ,或 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 受到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公开 谴责、处罚的证券。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 股票中,没有投资于 超出 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 票库 之外的股票。 8.9.3 期末其他各项 资产构 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50,000.00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4,442,521.58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48,553.19 5 应收申 购款 15,857.95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30 9 合计 44,756,932.72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 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9.5.1 期末指数投资前 十 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 指 数投 资 前十 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 8.9.5.2 期末积极投资前 五 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 积 极投 资 前五 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 份)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 份) 占总份 额 比例 国联 安双 禧 A 中证 100 指数 3,985 277,345.01 808,715,627.00 73.17% 296,504,233.00 26.83% 国联 安双 禧 B 中证 100 指数 18,215 91,014.54 754,356,153.00 45.50% 903,473,637.00 54.50% 国联 安双 禧中 证 100 指数 3,186 61,992.08 107,112,258.56 54.23% 90,394,492.85 45.77% 合计 25,386 116,621.62 1,670,184,038.56 56.41% 1,290,372,362.85 43.59% 注:以 上持 有人 信息 由中 国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提 供。


















































































































































31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 持有 人 国联安 双禧A中证100 指数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比例 1 中 诚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司- 交 行固定 收益 单- 信托 206,657,391.00 18.70% 2 中 融 国 际 信 托 有 限 公司- 非 凡结构 化 5 号 40,516,107.00 3.67% 3 中 国 人 寿 保 险 ( 集 团)公 司 33,500,500.00 3.03% 4 中 荷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司 28,864,548.00 2.61% 5 中 信 证 券- 中信- 中 信 证 券 稳 健 回 报 集 合资产 管理 计划 25,961,566.00 2.35% 6 光 大 永 明 人 寿 保 险 有限公 司 24,930,606.00 2.26% 7 中 融 国 际 信 托 有 限 公司- 非 凡结构 化 1 号 24,795,102.00 2.24% 8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司 24,362,831.00 2.20% 9 国投 信托有限 公司- 国投飞 天 2 号证 券 投资集 合资 金信 托 24,000,112.00 2.17% 10 信 诚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司- 分红- 个险分 红 22,997,542.00 2.08% 注:以 上持 有人 信息 由中 国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提 供。 国联安 双禧B中证100 指数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比 例 1 中国人寿保险( 集 团) 公司 69,851,702.00 4.21% 2 红 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49,866,186.00 3.01% 3 华 泰 证 券- 招行- 华 泰紫金 2 号 集合 资 产管理 计划 36,817,672.00 2.22% 4 华 润 深 国 投 信 托 有 限公司- 民森 A 号证 36,599,900.00 2.21%


















































































































































32 券投资 集合 信托 5 泰 康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分红- 个 人分红 -019L-FH002 深 35,165,657.00 2.12% 6 汕 头 市 得 成 投 资 有 限公司 33,348,100.00 2.01% 7 中 国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限公 司 29,437,142.00 1.78% 8 信 泰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限 公司- 分红 保险 产品 25,315,944.00 1.53% 9 泰 康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万能- 个 险万能 20,070,593.00 1.21% 10 山 东 省 国 际 信 托 有 限公司- 鸿道 1 期集 合资金 信托 19,500,000.00 1.18% 注:以 上持 有人 信息 由中 国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提 供。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 从业 人员 未持 有本 开放式 基金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 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国联安 双 禧 A 中证 100 指数 国联安 双 禧 B 中证 100 指数 国联安 双禧 中证 100 指 数 基 金合同 生效日(2010 年 4 月 16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263,081,728.00 394,622,592.00 324,434,577.44 基金合 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 金总申 购份 额 - - 3,179,121,182.18 减:基 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 期 末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 - 1,200,703,678.21 基金合 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 金拆分 变动 份额 842,138,132.00 1,263,207,198.00 -2,105,345,330.00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105,219,860.00 1,657,829,790.00 197,506,751.41 注:1 、拆 分变 动份 额为 本 基金三 级份 额之 间的 配对 转换份 额。





2、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 生效 ,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 金成 立未















































































































































33 满一年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无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的重 大人事变动 1、 2010 年 2 月 6 日, 基 金管理 人发 布关 于变 更董 事的公 告。 经公 司股 东 会 审议批 准, 庹启 斌先生 、 李迅 雷先 生、 先 江先生 不再 担任 本公 司董 事, 选举 许小 松先 生、 汪 卫杰先 生为 公司 董事 。 2、 2010 年 2 月 6 日, 基 金管理 人发 布关 于变 更独 立董事 的公 告。 经公 司股 东会审 议批 准, 许冠庠 先生、 Bernd-Uwe Stucken 先生 不再 担任 本公 司 独立董 事, 选 举程 静萍 女士 为公司 独立 董事 。 3、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发布 关于 基金 经理免 职的 公告 , 冯 天戈 先生不 再担 任 国 联安双 禧中 证 100 指 数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的职务 。 本 基金 原由 冯天 戈先生 和黄 欣先 生 两 名基金 经理 负责 管理 ,冯 天戈先 生离 任后 ,黄 欣 先 生将继 续担 任 本 基金 的基 金经理 。 4、 2011 年 2 月 9 日, 基 金托管 人发 布公 告, 经中 国建设 银行 研究 决定 , 聘 任杨新 丰为 中国 建 设银 行投 资托 管服 务部副 总经 理( 主持 工作 ) , 其任 职资 格已 经中 国证 监会审 核批 准( 证监 许 可〔2011 〕115 号 ) 。 解聘 罗中涛 中国 建设 银行 投资 托管服 务部 总经 理职 务。 5、 2011 年 1 月 31 日, 基金托 管 人 发布 任免 通知 ,解聘 李春 信中 国建 设银 行投资 托管 服 务 部副总 经理 职务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 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生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生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3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 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未有 改聘 为其审 计的 会计 师事 务所 的情况 。 本 基金 报告 年度 支付给 毕马 威 华 振会计 师事 务所 有限 公司 的报酬 为 8.5 万元 人民 币 ,目前 该事 务所 已向 本基 金提供 连续 1 年 的审 计服务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 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 罚等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 基金 管理 人 、 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未有受 监管 部门 稽查 或处 罚的情 形发 生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 易单 元 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 2 3,111,796,047.15 56.13% 2,605,366.76 55.76% - 华 泰 证 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1 2,432,009,724.02 43.87% 2,067,206.97 44.24% - 注:1 、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和程 序 (1) 选择 使用 基金 专用 交 易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 构的 选择标 准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选择 证券 经营机 构, 选 用其 专用 交 易 单元 供本 基金 买卖 证券 专用, 选 用标 准 为: A 实 力雄 厚, 信誉 良好 , 注册资 本不 少 于 3 亿 元人 民币。 B 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C 经 营行 为规 范, 近一 年 未发生 重大 违规 行为 而受 到证监 会处 罚。 D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并能 满足 基金 运作 高度 保密的 要求 。 E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 , 交 易设备 符合 代理 本基 金进 行证券 交易 的要 求,并 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信 息服 务。 F 研究实力较 强, 有 固定 的研究 机构 和专 门的 研究 人员, 能及 时为 本基 金提 供周到 的咨 询 服















































































































































35 务。 (2) 选择 使 用 基金 专用 交 易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 构的 程序 基金管 理人 根据 上述 标准 考察证 券经 营机 构后 , 与 被选中 的证 券经 营机 构签 订交易 单元 使 用 协议, 通知 基金 托管 人协 同办理 相关 交易 单元 租用 手续。 之后, 基金 管理 人 将根据 各证 券经 营机 构的研 究报 告、 信息 服务 质量等 情况 ,根 据如 下选 择标准 细化 的评 价体 系进 行评比 排名 : A 提 供的 研究 报告 质量 和 数量; B 研 究报 告被 基金 采纳 的 情况; C 因 采纳 其报 告而 为基 金 运作带 来的 直接 效益 和间 接效益 ; D 因采 纳其 报告 而为基 金 运作避 免或 减少 的损 失; E 由 基金 管理 人提 出课 题 ,证券 经营 机构 提供 的研 究论文 质量 ; F 证券经营机 构协 助我 公 司研究 员调 研情 况; G 与证 券经 营机 构研究 员 交流和 共享 研究 资料 情况 ; H 其他 可评 价的 量化标 准 。 基金管 理人 不但 对已 使用 交易单 元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进行排 名, 同时 亦关 注并 接受其 他证 券 经 营机构 的研 究报 告和 信息 资讯。 对 于达 到有 关标 准 的证券 经营 机构 将继 续保 留, 并对 排名 靠前 的 证券经 营机 构在 交易 量的 分配上 采取 适当 的倾 斜政 策。 对 于不 能达 到有 关标 准的证 券经 营机 构 则 将退出 基金 管理 人的 选择 名单, 基金 管理 人将 重新 选择其 它经 营稳 健、 研究 能力强 、 信 息服 务质 量高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租 用其交 易单 元。 若 证券 经 营机构 所提 供的 研究 报告 及其他 信息 服务 不符 合要求 ,基 金管 理人 有权 提前中 止租 用其 交易 单元 。 2、报 告期 内租 用 证 券公 司 交易单 元的 变更 情况 上述交 易单 元均 在本 报告 期内新 增。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 当期 债券 成 交 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购 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110,000,000.00 100.00% - -


















































































































































36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 其他 重要信息 本基金 托管 人中 国建 设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的重 大事 项披露 如下 : 1、 2010 年 1 月 29 日, 托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发 布第 二届 董事 会第二 十八 次 会 议决议 公告 ,决 议聘 任庞 秀生先 生担 任中 国建 设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副行 长。 2、 2010 年 5 月 13 日, 托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发 布关 于高 级管 理人员 辞任 的 公 告,范 一飞 先生 已提 出辞 呈,辞 去中 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副行 长的 职务 。 3、 2010 年 6 月 21 日, 托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发 布关 于中 央汇 金投资 有限 责 任 公司承 诺认 购配 股股 票的 公告。 4、 2010 年 7 月 1 日 , 托 管人中 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发 布 2009 年度 A 股分红 派息 实施 公告, 每 10 股 派发 现金 股息人 民币 2.02 元( 含税) 。 5、 2010 年 9 月 15 日, 托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发 布公 告, 张福 荣先生 担任 中 国 建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监 事长, 谢渡 扬先 生辞 去中 国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监事、 监事 长 职 务 。 6、 2010 年 11 月 2 日 , 托 管人中 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发 布 2010 年度 A 股配股 发行 公告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