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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基货币A(110006)

易基货币:更新招募说明书(2011年3月)查看PDF公告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II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04 年 12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易方达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4]217 号)和 2004 年 12 月 29 日《关于同意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 (基金部函[2004]213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05 年2 月2日正式生效。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 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 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1年 2月 2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0 年 12月 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0年 12月 31日。 (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I 目 目 目 目





























录 录 录 录





一、绪


言 ......................................................... 1 二、释


义 ......................................................... 2 三、基金管理人 ..................................................... 5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 5 (二)主要人员情况 .................................................................................................. 5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 8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 8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 9 四、基金托管人 .................................................... 12 (一)基本情况 ........................................................................................................ 12 (二)主要人员情况 ................................................................................................ 14 (三)基金托管部门的情况 .................................................................................... 15 (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 15 (五)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 16 (六)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7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 17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 39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 40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40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40 (一)基金投资者范围 ............................................................................................ 40 (二)申购、赎回的场所 ........................................................................................ 40 (三)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 41 (四)基金份额分级 ................................................................................................ 41 (五)申购、赎回的原则 ........................................................................................ 42 (六)申购、赎回的程序 ........................................................................................ 42 (七)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 43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II (八)申购、赎回的费率 ........................................................................................ 44 (九)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44 (十)申购、赎回的注册登记 ................................................................................ 45 (十一)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 45 (十二)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46 七、基金转换 ...................................................... 47 (一)基金转换开始日及时间 ................................................................................ 47 (二)基金转换的原则 ............................................................................................ 48 (三)基金转换的程序 ............................................................................................ 48 (四)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 49 (五)基金转换费率 ................................................................................................ 49 (六)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式 ............................................................................ 49 (七)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 51 (八)基金转换与巨额赎回 .................................................................................... 51 (九)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51 八、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 52 九、基金的投资 .................................................... 54 (一)投资目标 ........................................................................................................ 54 (二)投资范围 ........................................................................................................ 54 (三)投资理念 ........................................................................................................ 54 (四)投资策略 ........................................................................................................ 54 (五)业绩比较基准 ................................................................................................ 55 (六)风险收益特征 ................................................................................................ 55 (七)投资决策 ........................................................................................................ 55 (八)投资组合限制 ................................................................................................ 56 (九)禁止行为 ........................................................................................................ 57 (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所投资证券产生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 58 (十一)基金的融资 ................................................................................................ 58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58 十、基金的业绩 .................................................... 63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III 十一、基金的财产 .................................................. 64 (一)基金资产总值 ................................................................................................ 64 (二)基金资产净值 ................................................................................................ 65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 65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与处分 ................................................................................ 65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 66 (一)估值目的 ........................................................................................................ 66 (二)估值日 ............................................................................................................ 66 (三)估值对象 ........................................................................................................ 66 (四)估值方法 ........................................................................................................ 66 (五)估值程序 ........................................................................................................ 67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 67 (七)估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 67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8 (一)收益的构成 .................................................................................................... 68 (二)收益分配原则 ................................................................................................ 68 (三)收益分配的确定与公告 ................................................................................ 68 (四)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 69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9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 69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 71 (三)基金税收 ........................................................................................................ 72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2 (一)基金会计政策 ................................................................................................ 72 (二)基金审计 ........................................................................................................ 73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73 (一)招募说明书 .................................................................................................... 73 (二)定期报告 ........................................................................................................ 73 (三)临时报告与公告 ............................................................................................ 74 (四)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 75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IV 十七、风险揭示 .................................................... 76 (一)市场风险 ........................................................................................................ 76 (二)管理风险 ........................................................................................................ 76 (三)流动性风险 .................................................................................................... 77 (四)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 77 (五)其他风险 ........................................................................................................ 77 十八、差错处理 .................................................... 77 (一)差错类型 ........................................................................................................ 77 (二)差错处理原则 ................................................................................................ 78 (三)差错处理程序 ................................................................................................ 79 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9 (一)基金合同的终止 ............................................................................................ 79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 79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81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 81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83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 85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86 (五)基金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 90 (六)争议的处理 .................................................................................................... 91 (七)基金合同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92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2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 92 (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 ..................................... 93 (三)基金资产保管 ................................................................................................ 94 (四)基金资产的财务处理 .................................................................................... 96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 97 (六)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 97 (七)托管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 98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98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V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99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0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00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1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货币市场基金管 理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 、 《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 《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2 二、释


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 指《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 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修订 和补充 《基金法》 : 指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 : 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自2004年7月1日 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 : 指2004年6月25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自2004年7月1日 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 指 2004 年 6 月 8 日由中国证监会发布并自 2004 年 7 月1日 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暂行规定》 : 指 2004 年 8 月 16 日由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并施 行的《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元: 指人民币元 本基金、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管理人: 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委托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或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与 过户登记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其他业务的机构,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3 包括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和互联网网站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按有关规定于每六个月结束 之日起 45日内编制并公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在指定媒体公告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 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 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 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人、社会团体、其它组织或投资主体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 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 个月(本基金的募集期自 2005 年 1月 4 日到 2005 年 1 月 25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本基金达到规定的条件后,并按规定办理了验资和备案手 续、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限: 指基金合同生效并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申请日 认购: 指在募集期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换: 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 持有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 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份额等级: 本基金自 2006 年 7 月 18 日起分设两级基金份额:A 级基金 份额和 B 级基金份额。两级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 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4 益率 基金代码: A 级基金代码 110006,B级基金代码 110016 A 级基金份额: 指按照 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等级 B 级基金份额: 指按照 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等级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 申购款项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收益的过程 摊余成本法: 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 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 提收益。 基金日收益: 指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收益 基金七日收益率: 指以最近七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指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系列服务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5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 428 号九洲港大厦 4001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号城建大厦 25、26、27、28楼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 法定代表人:梁棠


设立日期:2001 年4 月 17 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晓梅 联系电话:400 881 8088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2 总


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1 1 1. . . .董事 董事 董事 董事、 、 、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梁棠先生,董事长,硕士,1958 年生。曾任广东省财政学校副校长,广东粤财实业发 展公司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6 总经理。现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 1 月,当选为政协广东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委。 叶俊英先生,副董事长、总裁,博士,1963 年生。曾任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 条法部科员、副科长、科长,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裁,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李建勇先生,董事,博士,1957 年生。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营业部总经理、 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谢亮先生,董事,硕士,1963 年生。曾任53011、53061 部队财务部门助理员,广州军 区生产管理部财务部门助理员、处长,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 财务部部长。 杨力先生,董事,硕士,1975 年生。曾任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技术主管、企划经理, 佛山顺德百年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美的空调深圳营销中心区域经理,佛山顺德创佳电器 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长虹空调广州营销中心营销总监,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战略总监、董事、副总裁。现任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战略官。 张优造先生,董事、副总裁,硕士,1964 年生。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 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营运总监。 谢石松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1963年 10月生,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 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珠 海、佛山、肇庆、惠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王化成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1963 年生。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助教、讲 师、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何小锋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1955 年生。曾任广东省韶关市教育局干部、中 共广东省韶关市委宣传部干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 融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国祥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1963 年生。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 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助理兼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舫金先生,监事,硕士,1962 年生,曾任华南师范大学外语系党总支书记、中国证 监会广州证管办处长,现任广州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7 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兼总裁,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广州银行副董 事长(兼)。 廖智先生,监事,硕士,1971 年生。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 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 刘晓艳女士,常务副总裁兼市场总监,博士,1969 年生。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理财部副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员兼监察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市场总监。 张南女士,督察长,博士,1970年生。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 2001年10月加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督察长兼监察部总经 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 2 2 2. . . .基金经理介绍 基金经理介绍 基金经理介绍 基金经理介绍





马喜德先生,1979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金营运部人民币交 易处投资经理、金融市场部固定收益处高级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 益部投资经理、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08 年7 月1 日起)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08 年7 月1 日起) 。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林海先生,管理时间为 2005 年 2 月 2 日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 3 3 3 3. . . .固定收益 固定收益 固定收益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副董事长、总裁叶俊英先生,总裁助理、固 定收益投资总监马骏先生以及固定收益部总经理钟鸣远先生。 叶俊英先生,同上。 马骏先生,1966 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历任君安证券有限公 司研究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 50 指数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深证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钟鸣远先生,1975 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历任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资金计划部职员,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 员,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8 益部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 定收益部总经理、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4 4 4 4. . .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 。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收益;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9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 强化职业操守, 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 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10 1. 1. 1.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5)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 2. 2.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 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 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部 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 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 权力;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 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 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 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3. 3. 3.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 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 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 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11 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 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4. 4. 4. 4. 关于授权 关于授权 关于授权 关于授权、 、 、 、研究 研究 研究 研究、 、 、 、投资 投资 投资 投资、 、 、 、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 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营业务和 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 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 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 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 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 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 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 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 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 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 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 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 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 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 应建立交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 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 存档保管;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 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12 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 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 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 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 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 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 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监察 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促使公司 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规范有效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 5. 5.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13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 10月 31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 8月 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法定代表人:肖 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董杰 托管部门联系人:唐州徽 电话: (010)66594855 传真: (010)66594942 发展概况: 1912 年 2 月,经孙中山先生批准,中国银行正式成立。从 1912 年至 1949 年,中国 银行先后行使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职能,坚持以服务大众、振兴民族金 融业为己任,稳健经营,锐意进取,各项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银行成 为国家外汇外贸专业银行,为国家对外经贸发展和国内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1994 年, 中国银行改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003 年,中国银行开始股份制改造。2004 年 8 月,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2006 年 6 月、7 月,先后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成功挂牌上市,成为首家在内地和香港发行上市的中国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和 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及 29 个国家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主要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并通过全资附 属机构中银国际控股集团开展投资银行业务, 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及其附 属和联营公司经营保险业务,通过控股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通过全资 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从事直接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 通过中银航空租赁私人有限公 司经营飞机租赁业务。按核心资本计算,2009 年中国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 1000 家大银行”排名中列第十一位。 在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始终秉承追求卓越的精神,稳健经营的理念,客户至 上的宗旨和严谨细致的作风, 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 中国银行被 The Banker(英国《银行家》 )评为“2009 年中国年度银行” ,被 Euromoney( 《欧 洲货币》 )评为“2009 年度最佳私人银行” ,被 Global Finance( 《环球金融》 )评为“2009 年度中国最佳外汇交易银行” ,被 Trade Finance( 《贸易金融》 )评选为“中国本土最佳贸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14 易服务银行” ,被 The Asset( 《财资》 )评为“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 ,被 Finance Asia ( 《金融亚洲》 ) 评为 “中国最佳私人银行、 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 中国最佳外汇交易银行” 。 面对新的历史机遇,中国银行将坚持可持续发展,向着国际一流银行的战略目标不断迈进。 (二)主要人员情况 肖钢先生,自 2004年 8 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自 2003 年3 月起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行长,自 1996年 10月起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期 间曾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司长、货币政策司司长、广东省分行行长及国家外汇管理 局广东省分局局长。1989年 10月至1996年 10 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主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总裁、计划资金司司长等职。肖先生出生于1958年 8 月,1981年 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1996 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李礼辉先生,自 2004 年 8 月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行 长。2002 年 9月至 2004年 8 月担任海南省副省长。1994年 7 月至2002 年9 月担任中国工 商银行副行长。1988年至1994年 7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新加坡代表处 首席代表、福建省分行副行长等职。李先生出生于1952 年5 月,1977 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经 济系财政金融专业,1999 年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经济 学博士学位。 李早航先生,自 2004 年 8 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0 年 11 月加入 中国银行并自此担任中国银行副行长。 于1980年11月至2000年11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 曾工作于多个岗位,先后担任分行行长、总行多个部门的总经理及副行长。1978 年毕业于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2年 6 月起担任中银香港控股非执行董事。 董杰先生,自 2007 年 11 月 27 日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 经理。自 2005 年 9 月起任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1983 年 7月至 2005 年 9 月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沙头角支行行长、深圳市分行信贷经营处处长、公司业务处处 长、深圳市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等职。董先生出生于 1962 年11 月,获得西南财经大学 博士学位。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15 (三)基金托管部门的情况 中国银行于 1998 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根据 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托管对象和托管服务种类, 中国银行于 2005年 3月 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 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下设覆盖集合类产品、机构类产品、全球托管产品、投资分 析及监督服务、风险管理与内控、核算估值、信息技术、资金和证券交收等各层面的多个团 队,现有员工 110余人。另外,中国银行在北京市分行、上海市分行、深圳市分行、广东省 分行、江苏省分行等重点分行已开展托管业务。 (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止 2010年 12月末,中国银行已托管长盛创新先锋混合、长盛同盛封闭、长盛同智优 势混合(LOF) 、大成 2020 生命周期混合、大成蓝筹稳健混合、大成优选封闭、大成景宏封 闭、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国泰沪深 300 指数、国泰金鹿保本混合、国泰 金鹏蓝筹混合、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海富通股票、海富通货币、海 富通精选贰号混合、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海富通中证 100 指数(LOF) 、华宝兴业大盘精选 股票、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华夏策略混合、华夏大盘精选混合、 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华夏回报混合、华夏行业股票(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成长收益 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沪深 300 指数(LOF)、嘉实货币、嘉实稳健混合、嘉实 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增长混合、嘉实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 票型、金鹰成份优选股票、金鹰行业优势股票、银河成长股票、易方达平稳增长混合、易方 达策略成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易方达积极成长混合、易方达货币、易方达稳 健收益债券、易方达深证 100ETF、易方达中小盘股票、易方达深证 100ETF 联接、万家 180 指数、万家稳健增利债券、银华优势企业混合、银华优质增长股票、银华领先策略股票、景 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景顺长城优选股票、景顺长城货币、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泰信 天天收益货币、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泰信蓝筹精选股票、泰信债券增强收益、招商先锋混合、 泰达宏利精选股票、泰达宏利集利债券、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 票、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华泰柏瑞货币、华泰柏瑞量化现行股 票型、南方高增长股票(LOF)、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国富成长动力股票、 宝盈核心优势混合、招商行业领先股票、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型、摩根士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16 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诺德中小盘股票型、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博时宏观回报债券 型、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工银全球 股票(QDII)、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银华全球优选(QDII-FOF)、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 精选股票型(QDII)、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股票型(QDII)、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QDII) 等 95 只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市场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和 理财品种,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五)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开办各类基金托管业务均获得相应的授权, 并在辖内实行业务授权管理和从业 人员核准资格管理。中国银行自 1998 年开办托管业务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包括托 管业务授权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保密守则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 制度,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在敏感部位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和隔离墙,安装了录 音监听系统,以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了有效核对和监控制度、应急制度和稽查制度, 保证托管基金资产与银行自有资产以及各类托管资产的相互独立和资产的安全; 制定了内部 信息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基金信息披露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最近一年内,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六)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 合同约定的, 应当拒绝执行, 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报告。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一 一 一 一) ) )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号城建大厦 25、26、27、28楼 法定代表人:梁棠 电话:020-38797023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熊桃红 网址:www.efunds.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 19号富凯大厦 B1007室 电话:010-6657437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魏巍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号金贸大厦 2307 室 电话:021-50472350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王璟 2.代销机构(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1) 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人:侯燕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18 传真:010-66594465 网址:www.boc.cn (2) 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刘业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何奕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19 (6) 深圳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联系人:张青 联系电话:0755-8208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7) 浦发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倪苏云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传真:021-63604199 网址:www.spdb.com.cn (8) 上海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宁黎明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9) 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20 联系人:王曦 联系电话:010-66223584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传真:010-66226045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0) 平安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赵世永 联系电话:0755-25859591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免长途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25879453 网址:bank.pingan.com (11) 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薛军丽 联系电话:010-68098777 客户服务电话:95595(全国) 传真:010-68560661 网址:www.cebbank.com


(12) 广发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农林下路 83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农林下路 83 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gdb.com.cn (13) 东莞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 号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21 办公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 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联系人:胡昱 联系电话:0769-22119061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6 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联系电话:021-38576977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99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0105124 网址:www.srcb.com (15) 江苏银行 注册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联系人:田春慧、法晓宁 联系电话:025-58588167、025-58588071 客户服务电话:96098、40086-96098 传真:025-58588164 网址:www.jsbchina.cn (16) 杭州银行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马时雍 联系人:严峻 联系电话:0571-85108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08、0571-96523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22 传真:0571-85106576 网址:www.hzbank.com.cn


(17) 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18、19、36、38、41 和 4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18) 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9) 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15楼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38676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 www.gtja.com (20) 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2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21) 申银万国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曹晔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22) 招商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23) 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24) 华泰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24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李杰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9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5-84579763 网址:www.htsc.com.cn (25) 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26) 中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ecitic.com (27) 华泰联合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 、17A、 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 5 层、17 层、18层、24层、 25 层、26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25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1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92962 网址:www.lhzq.com (28) 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29) 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30) 东方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传真:021-63326173 网站:www.dfzq.com.cn (31) 中银国际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26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40 层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联系人:张静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20-8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0372474 网址:www.bocichina.com.cn (32) 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匡婷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传真:0755-83515567 网址:www.cgws.com (33) 兴业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 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联系电话:021-385657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34) 国联证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徐欣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5288、0510-8258816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10-82830162 网址:www.glsc.com.cn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27 (35) 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36) 湘财证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 63号中山国际大厦 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标志商务中心 A栋 11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钟康莺 联系电话:021-6863451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155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865680 网址:www.xcsc.com (37) 国都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010-84183333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38) 世纪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41-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41-42楼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28 联系人:王佳佳 联系电话:0755-83199599 转 8172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319951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3199545 网址:www.csco.com.cn (39) 西部证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 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 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冯萍 联系电话:029-87406488 客户服务电话:029-95582 传真:029-87406387 网址:www.westsecu.com.cn (40) 华安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 166号润安大厦 A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唐泳 联系电话:0551-5161666 客户服务电话:96518、400-80-965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41) 山西证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29 传真:0351-8686619 网址:www.i618.com.cn (42) 东吴证券 注册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18-21层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18-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传真:0512-65588021 网址:www.dwzq.com.cn (43) 中原证券 注册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 号广汇国际贸易大厦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17 楼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371-65585665 网址:www.ccnew.com


(44) 东北证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联系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45) 财通证券 注册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11 号金钱大厦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30 办公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11 号金钱大厦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乔骏 联系电话:0571-87925129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www.ctsec.com (46) 安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层 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47) 万联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 18号广东电信广场 36-37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 18号广东电信广场 36-37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罗创斌 联系电话:020-3786507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3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22373718-1013 网址:www.wlzq.com.cn (48) 中信金通证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 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丁思聪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31 联系电话:0571-87112510 客户服务电话:96598 传真:0571-85106383 网址:www.bigsun.com.cn (49) 南京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 8 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徐翔 联系电话:025-83367888-420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传真:025-83320066 网址:www.njzq.com.cn (50) 中信万通证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51) 财富证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410005)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410005)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731-84403360、0731-84403319 业务投诉电话:0731-8440335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32 (52) 东莞证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号金源中心 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号金源中心 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张巧玲 联系电话:0769-2211655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69-96113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69-22119423 网站:www.dgzq.com.cn (53) 金元证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 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传真:0755-83025625 网址:www.jyzq.com.cn (54) 国海证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 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武斌 联系电话:0755-83707413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传真:0755-83700205 网址:www.ghzq.com.cn (55) 广州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33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7322668 客户服务电话: 020-961303 传真:020-87325036 网址:www.gzs.com.cn (56) 第一创业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座 25、2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座 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 崔国良 联系电话: 0755-25832852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5832583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57) 渤海证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兆权 联系电话:022-284518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传真:022-28451892 网址:www.bhzq.com (58) 华西证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18 楼(深圳总部)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赵珩 联系电话:028-8615003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34 网址:www.hx168.com.cn (59) 东海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0519-88157761 客户服务电话:0519-88166222、021-52574550、0379-64902266 免费服务热线:400-888-8588 传真:0519-88157761 网址:www.longone.com.cn (60) 齐鲁证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205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联系电话:0531-6888915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752 网址:www.qlzq.com.cn (61) 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62) 方正证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35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邵艳霞 联系电话:0731-85832343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传真:0731-85832214 网址:www.foundersc.com (63) 中投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至 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jis.cn


(64) 中航证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余雅娜 联系电话:0791-676876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传真:0791-6789414 网址:www.avicsec.com (65) 日信证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陈韦杉 联系电话:010-88086830-730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36 客户服务电话:010-88086830 传真:010-66412537 网址:www.rxzq.com.cn (66) 天源证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 53号汇通大厦 6楼 法定代表人:裴东平 联系人:赵珊 联系电话:0755-33331188-870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43218 传真:0755-33329815 网址:www.tyzq.com.cn (67) 华宝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3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3 层 联系人:陈康菲 联系电话:021-501224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68) 民族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A座6-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A座6-9 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69) 西南证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 2号合景国际大厦 A 幢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 2号合景国际大厦 A 幢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联系人:陈诚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37 联系电话:023-63786464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传真:023-63786311 网址:www.swsc.com.cn (70) 新时代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号 A座 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号 A座 8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联系人:孙恺 联系电话:010-83561149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3561049 网址:www.xsdzq.cn (71) 广发华福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 0591) 网址:www.gfhfzq.com.cn (72) 红塔证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9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网址:www.hongtastock.com (73) 信达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 5 号中商大厦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38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74) 东兴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崔海涛 联系人:黄英 联系电话:010-6655583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传真:010-66555246 网址:www.dxzq.net (75) 华龙证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号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联系电话:0931-4890208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4890208 传真:0931-4890118 网址:www.hlzqgs.com (76) 瑞银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层、15 层(100140)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层、15 层(100140)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谢亚凡 联系电话:010-583287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39 (77) 中山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心 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李珍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94375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zszq.com.cn (78) 厦门证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联系电话:0592-5161642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传真:0592-5161140 网站:www.xmzq.cn ( ( ( (二 二 二 二)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 428 号九洲港大厦 4001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号城建大厦 25、26、27、28楼 法定代表人:梁棠 电话:400 881 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40 ( ( ( (三 三 三 三) ) )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B 座12 层 负责人:王丽 电话:010-66575888 传真:010-65232181 经办律师:王丽、徐建军 联系人:徐建军、苏春莉 ( ( ( (四 四 四 四) ) )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即东三办公 楼)16 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地、樊淑华 联系人:许建辉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一)基金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 (二)申购、赎回的场所 1.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 2. 各代销机构开办开放式基金业务的营业网点。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4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投资者还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或者指定的基金代销机构以电话或互联网或其他电子交易 方式进行申购、赎回,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已于2005年2月17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 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 易时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它原因,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 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原则视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四)基金份额分级 本基金自 2006年 7月 18日起分设两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和 B级基金份额。两级 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 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 益率。 A 级基金份额使用现有的基金代码 110006,B 级基金份额使用新增的基金代码 110016。 A 级与B 级基金份额的最低申购金额和适用费率如下表所示: A A A A 级基金份额 级基金份额 级基金份额 级基金份额





B B B B 级基金份额 级基金份额 级基金份额 级基金份额





管理费率(年费) 0.33% 0.33% 托管费率(年费) 0.10% 0.10%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 0.25% 0.01%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1000元 (直销柜台为 50000元) 1000万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1000元 10 万元 基金代码 110006 110016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42 注:本基金当期基金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 额的限制,本基金 B级基金份额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份额分级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若 A 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 基金帐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1000 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 金帐户持有的 A级基金份额升级为 B 级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分级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若 B 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 基金帐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 1000 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帐户 持有的 B级基金份额降级为 A 级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等级数量、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年 费率,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申购、赎回的原则 1. 申购赎回的“确定价”原则,即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一元人 民币为基准进行计算。 2. 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 后不得撤销。 4.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其账户内待结转的基金收益将与赎回款 项一起结算并支付。在基金份额持有人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其账户内的基金收 益不结转;如待结转的基金收益为负,则部分赎回后的基金份额余额需足以弥补 待结转的负收益。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除指定赎回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 则,即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注册日期 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注册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 6.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应最迟在 新的原则实施前三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六)申购、赎回的程序 1.申购、赎回的申请方式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43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 间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提交赎回申请时, 帐户中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当于受理基金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有效 性进行确认。正常情况下,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 投资者。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将赎回款项于 T+1 日从基金托管账户划出,经销售机构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 办法按基金合同及本招募说明书有关规定处理。 (七)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首次申购A级 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首次申购B级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A级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首次申购 B级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A级基金份额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B级基金份额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 不受最低申购 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500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 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5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该基金全部份额) ;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 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5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44 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申购、赎回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 调整生效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八)申购、赎回的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均为零。 (九)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通过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保 持在人民币 1.00 元。 2.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假定 T日某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申购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A级基金份额,则其 可得到的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A级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 10,000 元 基金份额净值 1.00元 申购份额 10,000 份 申购份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 金财产。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 例二: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部分赎回10,000.88份A级基金份额,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 如下: 赎回金额=10,000.88×1.00 = 10,000.88元 赎回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45 (十)申购、赎回的注册登记





1.正常情况下,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工作日为投资者增 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 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工作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 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 开始实施前三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后的余 额)与净转出申请(转出申请总数扣除转入申请总数后的余额)之和超过前一日基金份额总 份额数的 10%,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该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 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 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 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该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可在当日接受赎回比 例不低于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帐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其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的 赎回申请未能受理部分, 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明确作出不参加顺延下一个开放日赎回 的表示外,将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开放日赎回处理。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 权,以此类推,直到其赎回申请全部得到满足为止。投资者在提出赎回申请时也可选择将当 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 3 个工 作日内通过指定媒体、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代销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46 方法。 (4)本基金连续两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时,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 停接受赎回和转出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 时间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十二)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发生上述拒绝申购的情形,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应全额退还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的方式包括: (1)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笔或某数笔申购申请; (2)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个或某数个工作日的全部申购申请; (3)按比例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个或某数个工作日的申购申请。 2.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 难;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 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支付时,将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 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其余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 续开放日予以兑付。 3.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47 需要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4.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上公告。暂停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最新的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 日收益率。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天,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 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 管理人应提前 1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 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 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连续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日收益和 基金七日收益率。 七、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 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一)基金转换开始日及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05 年2 月17 日起开始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实施办法参见相关公告。 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 改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并提前公告。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48 (二)基金转换的原则 1. 本基金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转换以份额申请; 2. 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 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 销; 3.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转出基金份额时,其账户内待结转的基金收益将一起转出。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部分转出基金份额时,其账户内的基金收益不结转;如待结转的基金收益 为负,则转出后的基金份额余额需大于待结转的负收益; 4. 基金份额在转换后, 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 新开始计算; 5. 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6. 投资者可在同时销售拟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 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的基金; 7.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 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8. 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 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 的处理原则; 9.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 但应最迟在新 的原则实施前三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三)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 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 提出转换的申请。 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帐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规定的基金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49 换的申请日(T 日) ,并在 T+1 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 工作日 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四)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由本基金转换到易方达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时,最低转出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 由易方达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转换到本基金B级基金份额时,单笔转换金额须大于或等 于1000万元。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 但应最迟在调 整生效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五)基金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和基金申购补 差费用构成,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的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 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基金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 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不高于10 元的业务代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转换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 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或特定时间 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 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六)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币1.00 元。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 /(1+G)+F]/E H= B×C×D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50 J=[B×C×(1-D)/(1+G)]×G 其中,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 份额净值;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 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 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H 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 为申购补差费。 说明: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 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 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具体收取情况视每 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 回费用 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 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例三:假定某投资者在 T 日部分转出 10,000 份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至易方达策略成长 二号混合型基金份额,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0 元,转入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 合型基金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0 元,假设该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 0.00%,申购补差 费率为 2.0%,则可获得转入基金的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000=10,000.00 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00×0.00%=0.00 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10,000.0-0.00)×2.0%÷(1+2.00%)=196.08 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0.00+196.00=196.08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0,000.00-196.08=9,803.92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9,803.92÷1.020=9,611.69 份 转出份额 转出基金 份额净值 转换金额 转换费 转入金额 转入基金份 额净值 转入份额 转出基金赎 回费 申购补差费 10,000 份 1.000元 10,000.00元 0.00元 196.08 元 9,803.92元 1.020元 9,611.69份 注:本基金转出至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达 50 指数基金、易方 达积极成长基金、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时, 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两位以后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本基金转出至易方达价值精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51 选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讯 股票型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 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易方达沪深 300 指数基金、易方达深证 100ETF 联接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 ETF 联接基金和易方达消费行业 股票型基金时,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七)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 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 T+2 工作日起有权 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 开始实施前三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八)基金转换与巨额赎回 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 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 确认(另有公告的除外) ;但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部分转出申请的情况下,对未确认的转 换申请将不予顺延。 (九)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入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52 2.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转出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 难; (4)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某笔转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3.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 需要暂停接受基金转换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4.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 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八、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一)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 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 按照一定规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包括继承、捐赠、 遗赠、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机构合并或分立、资产售卖、机构清算、 企业破产清算、 强制执行, 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它行为。 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 接 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适格的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其中: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 承。 “捐赠” 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其他 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 “遗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立遗嘱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 人;


“自愿离婚”指原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基金份额因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愿离婚而使原在某 一方名下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划转至另一方名下;


“分家析产”指原属家庭共有(如父子共有、兄弟共有等)的基金份额从某一家庭成员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53 名下划转至其他家庭成员名下的行为;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指因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形式调整或资产重组等原因引起的作 为国有资产的基金份额在不同国有产权主体之间的无偿转移; “机构合并或分立”指因机构的合并或分立而导致的基金份额的划转; “资产售卖”指一企业出售它的下属部门(独立部门、分支机构或生产线)的整体资 产给另一企业的交易, 在这种交易中, 前者持有的基金份额随其他经营性资产一同转让给 后者, 由后者一并支付对价; “机构清算”是指机构因组织文件规定的期限届满或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或因其权力 机关作出解散决议, 或依法被责令关闭或撤销而导致解散, 或因其他原因解散, 从而进 入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除外) , 清算组(或类似组织, 下同)将该机构持有的基金份 额分配给该机构的债权人以清偿债务, 或将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中的基金份额分配给机 构的股东、成员、出资者或开办人;


“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一企业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或《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的有关规定被宣告破产,清算组依法将破产企业持有的 基金份额直接分配给该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所导致的基金份额的划转; “强制执行” 是指国家有权机关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强制执行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二) 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其中,因继 承、捐赠、遗赠、自愿离婚、分家析产原因导致的非交易过户向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因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机构合并或分立、资产售卖、机构清算、企业破产清算、强制执行原因 导致的非交易过户直接向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统一申请办理。 (三) 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二个月内办理;申请人按基金注 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缴纳过户费用。 (四)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的转托管手续, 转托管业 务由各销售机构负责受理。 (五)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 结与解冻。基金帐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和红利再 投资)一并冻结。 (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 基金业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54 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确保本金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过基准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 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不包括可转换债券) 、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以及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三)投资理念 主动判断短期利率变动,合理配置组合期限结构,积极把握市场套利机会,稳定获取超 额收益。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为投资者提供短期现金管理工具, 因此本基金最主要的投资策略在保持安全 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升组合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次, 其中战略资产配置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对宏观经济 走势、国家货币政策、资金供求、利率期限结构变动趋势等的研究与判断,预测货币市场利 率水平,确定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战术资产配置部分主要包括交易品种和市场选择等,将由基金经理根据当时的市场情 况,结合各品种之间流动性、收益性、信用等级和到期期限等因素,确定组合的各品种比例, 在保证组合低风险、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升组合的收益。 同时,管理人还将积极把握短期市场出现的套利机会。由于市场分割、信息不对称等情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55 况会造成市场在短期内的非有效性,这种非有效性会带来一定的套利机会,基金管理人通过 跨市场套利、跨品种套利、跨期限套利等策略积极把握市场出现的套利机会。 由于新股、新债发行以及季节效应等因素会使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短期内发生变化,这种 变化会带来市场短期收益率的上升,基金管理人将积极利用这种机会获得超额收益。 基金管理人控制整个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180 天。 (五)业绩比较基准 税后活期存款利率(即活期存款利率×(1-利息税率)) 1 。 货币市场基金作为现金管理的工具, 采用活期存款税后利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更能体现 本基金良好的流动性。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市场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时,基金管理 人有权对此基准进行调整,并提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都低于 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和混合基金。 (七)投资决策





1. 决策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 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 2. 决策程序 (1)


研究员提交有关宏观经济分析、投资策略、债券分析等各类报告和投资建议,为投 资运作提供决策支持; (2)


基金经理根据研究员的报告和对市场走势的判断拟订资产配置方案; (3)


投资决策委员会听取基金经理拟订的资产配置报告,同时听取金融工程部的绩效 与风险报告,对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提出指导意见; (4)市场部每日提供基金申购赎回的数据,同时根据历史数据、投资者调查、市场环



















































































1 根据 2008年 12 月25 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自 2009年 1月 1 日起,本基金采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56 境等动态预测投资者申购赎回金额,并将结果提交基金经理参考; (5)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指导性意见,结合市场部提供的数据信息,构造 具体的投资组合及操作方案,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6)集中交易室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并执行交易,交易情况及时反馈 到基金经理; (7)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对投资组合进行跟踪评估,监察部对投资组合的执行过程进 行风险监控;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和监察部定期或随时向基金经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 员会提供基金投资风险评估报告并对风险隐患进行提示; (8)基金经理定期检讨投资组合的运作成效,并进行相应的组合调整。 (八)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投资组合应符合以下规定: 1.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5%; 3.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4.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 的 10%; 5.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 180 天;自 2005年 4月 1日起根据《关于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的规定,本基金采用如下 公式计算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天) : 平均剩余期限(天)= 负债+债券正回购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 资产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 剩余期限 剩余期限+债券正回购 负债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 剩余期限- 资产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 - ∑ ∑ · · ·


其中:(1)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包括现金类资产(含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 易保证金、证券清算款、买断式回购履约金) 、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 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逆回购、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正回购、买断式回购产生 的待返售债券等。 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附息债券成本包括债券的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成本包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57 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2)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的确定 ①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为 0 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以计 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计算; 买断式回购履约金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 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②一年以内(含一年)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 际剩余天数计算; ③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 允许投资的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 算; ④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 计算。 ⑤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⑥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为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 ⑦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 数计算。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剩余期限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剩余期限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剩余期限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剩余期限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6.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的其他限制规定。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应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 等原因导致投资组合超出上述约定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符合有 关限制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上述限制规定时, 本基金将相应修改其投资组合限制规 定。 (九)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投资于其他基金份额(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2. 将基金资产用于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 承销证券; 4. 从事可能使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58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发行的股票或债 券; 6.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投资于股票、 可转换债券、剩余期限超过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信用等级在 AAA 级以下的企业债券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9.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对上述事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了部分禁止规 定,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相应修改本基金的禁止行为。 (十)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所投资证券产生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 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 益;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十一)基金的融资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 2011 年 3 月 8 日 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0 年 10 月1 日至2010 年 12 月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59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1,641,339,551.96 44.23 其中:债券 1,641,339,551.96 44.23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75,602,493.40 28.98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65,742,418.24 26.02 4 其他各项资产 28,514,734.42 0.77 5 合计 3,711,199,198.02 100.00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8.4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 上表中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 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 20%。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3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64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6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7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 18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无超过180天的情况。 (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11.23 - 其中: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4.08 - 其中: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25.75 - 其中: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80天 41.41 - 其中: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天(含)—397天(含) 17.35 - 其中: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99.82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199,526,548.21 5.41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61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441,813,003.75 39.08 6 其他 - - 7 合计 1,641,339,551.96 44.49 8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 浮动利率债券 - - 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001021 10央行票据21 1,500,000 149,328,606.04 4.05 2 1081316 10横店CP01 900,000 90,004,081.25 2.44 3 1081052 10西矿股CP01 800,000 80,210,828.80 2.17 4 1081070 10沪交运CP01 600,000 60,129,409.96 1.63 5 1081099 10冀发展CP01 600,000 60,118,992.93 1.63 6 1081156 10盘煤CP01 600,000 60,106,985.79 1.63 7 1081195 10镇江电CP01 600,000 60,092,250.35 1.63 8 1081296 10二滩CP01 600,000 60,024,962.91 1.63 9 1081297 10宇通CP01 600,000 60,023,786.11 1.63 10 0801023 08央行票据23 500,000 50,197,942.17 1.36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 次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508%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1658%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62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716%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目前投资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A.基金持有的债券(包括票据)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 成本,按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每日计提收益; B.基金持有的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合同利 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C.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 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 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情况。 (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4)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24,598,083.74 4 应收申购款 3,916,650.68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63 8 合计 28,514,734.42 十、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5年2月2日,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 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A 级基金历史各时间段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阶段 基金净值 收益率① 基金净值 收益率标 准差② 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 2005年 12月 31 日 2.1172% 0.0026% 1.6422% 0.0000% 0.4750% 0.0026%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06年 12月 31 日 1.8329% 0.0029% 1.8799% 0.0003% -0.0470% 0.0026%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07年 12月 31 日 3.0121% 0.0059% 2.7850% 0.0019% 0.2271% 0.0040%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08年 12月 31 日 3.5532% 0.0068% 3.7725% 0.0012% -0.2193% 0.0056%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09年 12月 31 日 1.8550% 0.0098% 0.3600% 0.0000% 1.4950% 0.0098%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年 12月 31 日 1.6974% 0.0050% 0.3600% 0.0000% 1.3374% 0.0050%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14.9025% 0.0063% 10.7996% 0.0035% 4.1029% 0.0028% 2.B 级基金自基金份额分级以来历史各时间段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64 注: (1)根据《关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的公告》 ,本基金于 2006 年 7 月 18 日实施分级,分级后本基金设两级基金份额:A 级基金份额和 B 级基金份额,升级后 的 B 级基金份额从 2006年 7月 19日起享受B 级基金收益。 (2)相关财务指标中的 “净值收益率” ,A 级基金按分级前后延续计算,即本基金分级 前的数据全部纳入 A级基金进行核算;B级基金自2006 年7 月19日开始计算。 十一、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款项 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其构成主要有: 1.银行存款及其应计利息; 2.清算备付金及其应计利息; 3.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的保证金; 4.应收证券交易清算款; 阶段 基金净值 收益率① 基金净值 收益率标 准差② 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份额分级至 2006年 12月 31 日 0.9308% 0.0012% 0.8985% 0.0002% 0.0323% 0.0010%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07年 12月 31 日 3.2589% 0.0059% 2.7850% 0.0019% 0.4739% 0.0040%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08年 12月 31 日 3.8006% 0.0067% 3.7725% 0.0012% 0.0281% 0.0055%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09年 12月 31 日 2.0997% 0.0098% 0.3600% 0.0000% 1.7397% 0.0098%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年 12月 31 日 1.9418% 0.0050% 0.3600% 0.0000% 1.5818% 0.0050%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12.5968% 0.0070% 8.1760% 0.0040% 4.4208% 0.0030%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65 5.应收申购款; 6.票据投资及其应计利息; 7.债券投资及其应计利息; 8.其他资产等。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本基金需按有关规定开立基金专用银行存款账户以及证券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 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它基金财产账户相互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与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 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 其自有的财产承担自身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 其他权利。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消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 清算的, 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 执行。除依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 处分。 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消; 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消。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66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的价值,确定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出 基金收益。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 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四)估值方法 1. 本基金目前投资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基金持有的债券(包括票据)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 始成本,按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每日计提收益; (2)基金持有的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合同 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 理人于每一估值日,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 。当基金资产净 值与影子定价的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0.5%时,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发生了其他的 重大偏离时,可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按其他公允价值指标进 行后续计量。如基金份额净值恢复至 1 元,可恢复使用摊余成本法估算公允价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67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五)估值程序 基金资产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完成基金资产净值的估值后,将估值结 果以书面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本基金合同所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 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加盖业务公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 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 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估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和及时性。当基金资产估值出现差错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予以纠正,尽快采取合理的措施 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公告,并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 基金管理人按上述(四)估值方法的第 2、3 条方法进行计价时,所造成的误差不 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3. 由于本基金所投资的各个市场及其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 或由于其他不可 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 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 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4. 如果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68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收益的构成 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利息收入、买卖证券差价收入、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 入。因运用基金资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收益。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等项目后的余 额。因买卖证券差价关系,本基金存在日净收益为负的可能。 (二)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各级基金份额净值始终保持 1.00 元,每日将各级基金份额实现的基金净收益 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并于每月 15 日(如遇节假日顺延)集中支付收益,结转为相应的 基金份额。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1 个月时可不结转。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 0.01 元,第三 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2. 本基金各级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均为红利再投资。 如当月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正, 则为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如当月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负,则为持有人缩减相应的 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取现金收益。 3.在投资者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其账户在本月累计的基金收益将立即结算,并随赎 回款项一起支付给投资者,如本月累计的基金收益为负,则扣减赎回金额。在投资者部分赎 回基金份额时,不结算基金收益,而是待全部赎回时再一并结算基金收益。 4. 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 T日分红权益, T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仍享有 T 日分红权益。 5.本基金同级基金份额中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 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收益分配的确定与公告 1.本基金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披露该开放日各级基金的收益情况,包括基金日收益和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69 金七日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则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各级基 金日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各级基金七日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级基金日收 益和七日收益率。 2.计算方法: 某级基金份额的基金日收益=[当日该级基金的净收益/当日该级基金的总份额]×10000


上述收益的精度为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4 位。 某级基金份额的基金七日收益率=[( (∑Ri/7)×365)/10000]×100% 其中:Ri 为最近第 i 公历日(i=1,2……7)的某级基金份额的基金日收益,某级基金 份额的基金七日收益率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如不足 7日,则采取上述公式 类似计算。 3.本基金每月 15 日(如遇节假日顺延)集中支付收益,对每月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 行公告。 (四)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1. 1.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70 (7)证券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 2 2 2. . .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 、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前一日的资产净值乘以 0.33%的管理费年费率来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 如下:


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该基金资产净值×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该基金前一日资产净值乘以 0.10%的托管费年费率来计算。计算方法 如下: 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该基金资产净值×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服务等活动。 在本基金 2006年 7月 18日实施基金份额分级后, 本基金 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 率为 0.25%,B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为 0.01%。 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日应支付的各级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该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R÷当年天 数 R 为该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71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4)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4)至(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 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 基金费用的调整 基金费用的调整 基金费用的调整 基金费用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申购费 (1)申购费率:0 (2)申购份数的计算公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的份额资产净值保持为人民币 1.00 元。申购份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 后两位以下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赎回费 (1)赎回费率:0 (2)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的份额资产净值保持为人民币 1.00 元。赎回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基金转换费 目前,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了本基金与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易方 达 50 指数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 型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72 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 基金、 易方达科翔股票型基金、 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基金、 易方达沪深 300指数基金、 易方达深证 100ETF 联接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 ETF 联接基金和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基金 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基 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的 25%的 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 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 收取不高于 10元的业务代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易费 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转换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最 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或特定时间段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 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应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其纳税义务。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 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 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 1月 1 日至 12 月31 日; 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度按如 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3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3. 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记帐单位是人民币元; 4. 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73 5. 本基金独立建帐、独立核算; 6.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基金会计帐目、 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 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 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 式确认。 (二)基金审计 1. 基金管理人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基金年度财务报表及其 它规定事项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 2. 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时,须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3. 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 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经基金托管人 (或 基金管理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更换。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后 2 个工作日内公告。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将严格按照《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进行。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将至少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一种媒体上公告。 (一)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 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告《招募说明书》 。 (二)定期报告 本基金定期报告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74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有关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法规编制,包括年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基金收益公告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在指定媒体公告,同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或核准。 年度报告:本基金的年度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90 日内 公告。 半年度报告:本基金半年度报告在本基金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后的 60 日内公告。 季度报告:本基金季度报告每季度公告一次,于截止日后 15个工作日内公告。 基金收益公告:每开放日的次日披露该开放日各级基金的收益情况,包括基金日收益和 基金七日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则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各级 基金日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各级基金七日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级基金日 收益和七日收益率。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有关规定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四十五日 内编制并公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 在指定媒体公告。 (三)临时报告与公告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发生下列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及基金份额的交易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事项之一时,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及时报告并公告。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及持有人大会决议;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或发生其他重大变更事项; 3.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变更; 4.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的基 金托管部负责人变动; 5.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之内变更超过50%; 6.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主要业务人员一年内变更达30%以上; 7.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9.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75 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0. 基金经理更换; 11. 变更、增加或减少销售份额发售机构; 12. 变更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13. 更换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 基金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相关机构出现有关事项,可能影响投资人对基金风险和 未来表现的评估; 15. 重大关联事项; 16. 基金的收益分配事项; 17. 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8. 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0.5%; 19. 基金资产估值方法的变更; 20. 基金募集期延长; 21. 基金合同生效开始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 22.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等费率水平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支付; 24. 开放式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等业务和重新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 26. 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27.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代销机构住所,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基金定期报告 公布后, 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及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印件。 对投资者按此种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其所提 供的文本与所公告文本的内容完全一致。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76 十七、风险揭示 (一)市场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可能会因为宏观经济形势、宏观政策等各种因 素的变化而波动,从而产生市场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 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主要是指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风险。 利 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本基金主要投资方向包 括债券、票据和银行存款,其收益水平直接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但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 剩余期限控制在 180天以内,通过组合剩余期限的调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规避利率变动导 致的风险。 3.再投资风险 债券、 票据偿付本息后以及回购到期后可能由于市场利率的下降面临资金再投资的收益 率低于原来利率,由此本基金面临再投资风险。 4.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指债券、 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可能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风 险。 (二)管理风险 1.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 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的变化也会影响基金收益水 平。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77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是指因基金资产变现的难易程度所导致基金收益变动的风险。 货币市场 工具的流动性相对较好,但是在特殊市场情况下(加息或是市场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也会出现 部分品种的交投不活跃、成交量不足的情形,此时如果基金赎回量较大,可能因流动性风险 的存在导致基金收益出现波动。 ( ( ( (四)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由于货币市场基金的特殊要求,本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以应付赎回的需求,在 管理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不足的风险和现金过多而带来的机会成本风险。 (五)其他风险 1.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不可靠产生的风险; 2.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 的风险; 3.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等行为产生的风险; 4.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5.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基金管理人、基金代销机构等机构无法正常工 作,从而影响基金的申购、赎回按正常时限完成的风险; 6.其他风险。 十八、差错处理 (一)差错类型





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 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 “受损方”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78 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 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 因不可抗 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 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二)差错处理原则





1. 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 更正, 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 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 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 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 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 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 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差错责任方仍应 对差错负责, 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 的利益损失( “受损方” ) ,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 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 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 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 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 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 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 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协助受损方向差错责任方追 偿; 6. 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 并且依据法律、 行政法规、 《基 金合同》 或其他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 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 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 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 和遭受的损失。 7. 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79 (三)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任 方; 2.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 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5.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 0.5%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基金合同终止: 1.存续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60 个工作日达不到 200 人,或连续 60 个工 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将宣布本基金合同终止; 2.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终止的; 3.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4.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丧失基金管理资格、停止营业等事由,不能继续 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无其它基金管理公司承受其原有权利及义务; 5.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丧失基金托管资格、停止营业等事由,不能继续 担任本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无其它托管机构承受其原有权利及义务; 6.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由。 基金合同终止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依照《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请求给付报酬、从基金财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时,可以留置基金财产或 者对基金财产的权利归属人提出请求。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自基金合同终止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中国证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80 监会的监督下进行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 作人员。清算小组在成立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公告。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可以依法以基金的名义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5)公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6)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 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剩余财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 支付清算费用; (2) 交纳所欠税款; (3) 清偿基金债务; (4)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 至(3) 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公告; 清算过程 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作出的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清算帐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帐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81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并管理基 金资产;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基金管理费; (3)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决 定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4)根据基金合同规定销售基金份额,并收取基金申购费、赎回费及其他法律法规规 定的费用; (5)担任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注册登记费用;选择和更换注册 登记代理机构,并对其注册登记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展认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 (7)在基金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拒绝和暂停受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 (8)依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9)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1)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 合同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基金资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应呈报中国证 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并有权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更换 基金托管人,或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12)选择、更换基金代销机构,对基金代销机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如果基 金管理人认为基金代销机构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基金销售代理协 议,基金管理人应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赋予、给予、规定的基金管 理人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以保护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13)以基金资产负担因处理基金事务所支出的其他费用以及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若 基金管理人以其自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基金资产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14)按照《基金法》 、 《运作办法》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对其所投资的企业依法 行使诉讼权利或行使因投资于其他证券产生的权利; (15)本基金合同终止时,组建或参加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82 (16)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 权利。 2.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处理基金事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保证 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2)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 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3)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其它 业务或委托其它机构代理这些业务; (4)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工作或委托其 它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5)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确保分别管理、分别计帐;保证本基金与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在资产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确保分别管理、分别 计帐。 (6)除依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基金管理人违反此义务,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 谋取利益,所得利益归于基金资产,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基金管理人不得将基金财产转为其自有财产,违背此款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包 括但不限于恢复基金资产的原状、承担赔偿责任; (7)除依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基金 管理人不得委托第三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 (8)接受基金托管人依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基金管理人履行本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情况进行的监督;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的规定; (10)按规定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并公告基金收益; (11)按照法律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认、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 项; (12)严格按照《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编 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3)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83 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作出的披露不 应视为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4)依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执行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5)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6)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7)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 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但除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外,不连带承担基金托管人的责任; (18)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并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2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帐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年以上; (21)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过错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 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行使追偿权; (22)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3)确保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人能够按 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 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4)负责为基金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7)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28)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 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法持有并保管基金的资产;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84 (2)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如认为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合 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 资者的利益;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5)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遵守基金合同; (2)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安全保管基金资产; (3)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4)除依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其他人托管基金资产; (5)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收益; (6)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资 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资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 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资产的完整,保证不 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进行证券投资; (7)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8)设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负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 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负责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9)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 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0)按规定出具基金业绩和基金托管情况的报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合同》 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2)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3)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4)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负责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对基金 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等基金定期报告出具基金托管人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5)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记录、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15 年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85 以上; (16)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7)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和赎回款项;





(18)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银监会,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 而免除; (21)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向基金管 理人追偿; (22) 依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执行生 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4)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本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份基金份 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按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 件的规定: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剩余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 诉讼; (9)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 的其他法律文件的规定履行其义务; (10)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规定的其他权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86 利。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本基金合同及根据本基金合同制订的相关业务规则; (2)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财产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返还持有基金过程中获得的不当得利; (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6)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以及依据本基金合同制定的其他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他 义务。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2.召开事由 (1)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基金销售服务费; 4)更换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 5)变更基金类别; 6)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7)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8)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9)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涉及本基金的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2)需要决定下列事项之一时,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 2)在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它情形。 3.召集 (1)在正常情况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开会时间及地点由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87 管理人选择确定。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 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代表基金份额10%(含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 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 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含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 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 日内召开。 代表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或均无法行使召集权的,代表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4.通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过指定媒体公告会议通知。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议事程序、表决方式; (3)权益登记日;


(4)投票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6)其他注意事项。 如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会议通知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除上述内 容外还要在会议通知中说明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 决意见的寄交和收取的方式等。 5.召开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具体由召集人确定,但 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采取现场开会方式。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88 (1) 现场开会


1)本基金合同所指现场开会系指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派其 代理人出席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 出席。 2)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应向召集人出具符合法律、法 规和规章、本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代理人在出席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应向召集人提交上述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交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出 具的有效书面授权书。 3)现场开会须符合以下条件时,方可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经核对,汇总到会 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的基金份额不 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基金总份额50%。 (2) 通讯方式开会 1)本基金合同所指通讯方式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 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2)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 告。 3)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在以书面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应向召集人以书面方式提交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章、本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代理 人在以书面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 应向召集人以书面方式提交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具的有 效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提交的上述有关证明文件。 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代理人所提交的书面表决意见被视为无效, 其代表的基 金份额不计入参加表决的总份额。 召集人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 意见;在表决截止日以前实际送达召集人指定的地址的投票视为有效投票。 4)以通讯方式开会须符合下列条件方视为有效:本人直接或委托授权代表出具有效书面意 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6.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 1)议事内容包括“召开事由”所规定的事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 10%以上(含 10%)基金总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审议 表决的议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 10天公告, 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有 10天的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89 间隔期。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 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 经律师见证或公证员公证后 形成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主持。 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 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 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50%以上多数(不含 50%)选举产生一名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 项。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公告会议通知时应当同时公布提案;在通知载明的表决截止 日期后第二天在公证机构监督下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形成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7.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份基金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 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通过方为 有效。 除下列 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应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 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特别决议 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涉及转换本基金运作方式、本基金合同的提前 终止、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等事由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与某一表决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就该事项行使表决权;该基金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表决权份额不计入有效的表决权总额;但是,上述有利 害关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仍应计算入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基金份 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90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采取书面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 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 互矛盾的视为无效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 逐项表决。 8.计票 (1)现场开会


1)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代表与大 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 三名代表担任监票人。 2)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 果。 3) 如果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 如果大 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 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 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 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9.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自决议事项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 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 日起 2个工作日内由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予以公告。 除非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 持有人应当执行。





(五)基金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基金合同的变更 (1)本基金合同的变更应经当事人同意,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 证监会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91 (2)但在下列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可直接变更基金合同,无须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但应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因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颁布之规定的相应修改而导致本基金合同的部分条款与 之不符的,则基金合同自行适用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颁布之规定的相应变更; 2)因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发生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住所、法定代表人、 组织形式、注册资本等情况的变更; 3)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并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基金合同的变更。 (3)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有权修改的事项,一经公告,即构成对基金合同的变 更,变更后的基金合同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合同的终止





本基金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将本基金合同终止: (1) 存续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60个工作 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将宣布本基金合同终止; (2)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终止的; (3)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4) 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丧失基金管理资格、停止营业等事由,不能继续担 任本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无其它基金管理公司承受其原有权利及义务; (5) 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丧失基金托管资格、停止营业等事由,不能继续担 任本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无其它托管机构承受其原有权利及义务; (6)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由。 基金合同终止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依照《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请求给付报酬、从基金资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时,可以留置 基金资产或者对基金资产的权利归属人提出请求。 (六)争议的处理 1.本基金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因本基金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可首 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自一方书面要求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60日内如果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 解决, 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提交仲裁时该会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提交仲裁的争议之 外,各方当事人仍应履行本基金合同的其他规定。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投资者作为一方当事人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一方或数 方作为另一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自一方书面要求协商解决争议 之日起 60日内如果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 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92 也可将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七)基金合同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 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代销机构办公场所查阅; 投资者也可在支付一定工本费后获得本基金合同复印件或复制件,但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 准。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1 1 1 1. . .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 ( ( (或简称 或简称 或简称 或简称“ “ “ “管理人 管理人 管理人 管理人” ” ” ” ) ) ) )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 428号九洲港大厦 4001室 办公地址: 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 号城建大厦 25、26、27、28 楼 法定代表人: 梁棠 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亿贰千万元 经营范围: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 持续经营 2 2 2 2. . .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 ( ( (或简称 或简称 或简称 或简称“ “ “ “托管人 托管人 托管人 托管人” ” ” ” ) ) ) )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肖钢 经营范围: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 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 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 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 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 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 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 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 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93 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核查





1.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根据《基金法》 、 《管理办法》 、 《基金合同》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托管人应对基金管 理人就基金资产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 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1)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 、 《管理办法》 、 《基金合同》和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 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 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 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 、 《管理办法》 、 《基金合同》 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可以拒绝执行,并通知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4)如基金托管人认为基金管理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了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或本 托管协议,基金托管人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有权利并有义务行使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或本托管协议赋予、给予、规定的基金托管人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 以保护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包括但不限于就更换基金管理人事宜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代表基金对因基金管理人的过错造成的基金资产的损失向基金管理人索 赔。 2.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根据《基金法》 、 《管理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就基金托管人 是否及时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是否将基金资产和自有资产分账管理、是否擅自动用基金 资产、是否按时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划入分红派息账户等事项,对基金托管人进 行监督和核查。 (1)基金管理人定期对基金托管人保管的基金资产进行核查。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 管人未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擅自挪用基金资产、因基金托管人的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灭 失、减损、或处于危险状态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要求基金托管人予以纠正和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94 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基金管理人有义务要求基金托管人赔偿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 《管理办法》 、 《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 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 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 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3)如基金管理人认为基金托管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了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或本 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有权利并有义务行使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或本托管协议赋予、给予、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 以保护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包括但不限于就更换基金托管人事宜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代表基金对因基金托管人的过错造成的基金资产的损失向基金托管人索 赔。 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对方依照本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监督、 核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 或采取拖延、 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 情节严重或经监督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 监督方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资产保管





1. 基金资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资产的保管责任,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将遵守《基金法》 、 《管理 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处理基金事务。基金托 管人保证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的持有并保管基金资产。 (2)基金托管人应当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 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监控 制度, 对负责基金资产托管的部门和人员的行为进行事先控制和事后监督, 防范和减少风险。 (3)基金托管人应当购置并保持对于基金资产的托管所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包括硬件 和软件) ,并对设备和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和更换,以保持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4)除依据《基金法》 、 《管理办法》 、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基金托管人违反此义务, 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 所得利益归于该基金资产;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资产转为其固有财产,不得将固有资产与 基金资产进行交易, 或将不同基金资产进行相互交易; 违背此款规定的, 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恢复相关基金资产的原状、承担赔偿责任。 (5)基金托管人必须将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严格分开,将基金资产与其托管的其他基 金资产严格分开;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设立独立的账户,建立独立的账簿,与基金托管人 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95 (6)除依据《基金法》 、 《管理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 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7)基金托管人应安全、完整地保管基金资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不得自 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 2. 基金合同生效时募集资金的验证 (1)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宣布停止募集时,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相关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验资,并分别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2)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资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基金银行账户中,并 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确认金额相一致。 3. 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开设本基金的银行账户。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 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 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银行账户进行。 (3)本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 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银行账户 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银行账户的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 《现 金管理条例》 、 《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 、 《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 、 《支 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4. 基金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当代表本基金,以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2)本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转让本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 亦不得使用本基金 的任何证券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 户, 用于办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包括本基金在内的全部基金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投资所 涉及的资金结算业务。结算备付金、结算互保基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规定执行。 (4)基金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可以根据当时市场的通行做法办理,而不 限于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5)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的,涉及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96 相关账户的开设、 使用的, 若无相关规定, 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 使用的规定。 5. 国债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 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债券和资金的清算。在上述 手续办理完毕之后,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向中国银监会进行报备。 6. 基金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银行的保管库, 但要与非本基金的其他实物证券分开 保管; 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代保管 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 指令办理。 7. 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 理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 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 件。 (四)基金资产的财务处理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 《证券投 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收益数据由基 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结束后计算得出当日的 该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并在盖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应在收到上述传真后对收益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在盖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复核结 果传送给相应的基金管理人;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 异,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其对基金收益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 公布,基金托管人可以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账册的建账和对账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一 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记和保管基金的全套账册,对双方各自的 账册定期进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若双方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 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97 (2)双方应每日核对账目,如发现双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保证双方平行登录的账册记录完全相符。 3.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1)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 应于每月终了后 5 日内完成;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更 新并公告一次,于该等期间届满后 45 日内公告。季度报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编制完毕并于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半年度报告在会计 年度半年终了后 40 日内编制完毕并于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 60 日内予以公告;年度报告在 会计年度结束后 60日内编制完毕并于会计年度终了后 90日内予以公告。 (2)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报表盖章后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 管人在收到后应立即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 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3 个工作日内完 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半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 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 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 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上述文件往来均以加密传真的方式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 进行。 (3)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 管业务部门公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书,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 基金管理人有权 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基金募集期结束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权益登记日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登记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每月最后一个 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保管之。为基金托管人履 行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职责之目的,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应当提供任何 必要的协助。





(六)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从其解释。 2.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可通过友好协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98 商解决,但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60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 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根据提交仲裁时该会的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提交仲裁的争议 之外,各方当事人仍应履行本协议的其他规定。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七)托管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1.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 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修改后的新协议,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2.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1)基金或《基金合同》终止; (2)本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 (3)本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 (4)发生《基金法》 、 《管理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以下是主要的服务内容,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增加、修改这些服务项目:





( ( ( (一 一 一 一) ) ) ) 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交易确认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交易确认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交易确认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交易确认服务





注册登记机构保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上列明的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交易记录。 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应根据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进行交易的投资者的要求提交成交 确认单。基金代销机构应根据在代销网点进行交易的投资者的要求提交成交确认单。 ( ( ( (二 二 二 二) ) ) ) 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记录查询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记录查询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记录查询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记录查询服务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历史交易记录。 ( ( ( (三 三 三 三) ) ) ) 对帐单服务 对帐单服务 对帐单服务 对帐单服务





基金管理人通过以下方式之一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对账单服务: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funds.com.cn)查阅对 账单。 2.一般情况下通过书面、电子或短信形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单。 ( ( ( (四 四 四 四) ) ) ) 基金间转换 基金间转换 基金间转换 基金间转换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在其所管理的基金间进行转换, 具体实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99 施以有关公告为准。 ( ( ( (五 五 五 五) ) )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利用代销机构网点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为 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务。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可以通过固定的渠道,定 期定额申购基金份额,具体实施方法见有关公告。本基金 B 级基金份额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 资计划。 ( ( ( (六 六 六 六) ) ) ) 资讯服务 资讯服务 资讯服务 资讯服务





1. 1. 1. 1. 客户服务电话 客户服务电话 客户服务电话 客户服务电话





投资者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可 拨打如下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 。 2. 2. 2. 2. 互联网站及电子信箱 互联网站及电子信箱 互联网站及电子信箱 互联网站及电子信箱





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电子信箱:service@efunds.com.cn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公告事项 披露日期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厦门证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代销机构及在厦门证券推出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2010-08-0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建设银行借记卡电话交易认、申购 业务的公告 2010-09-0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民生银行借记卡基金直销网上交 易和电话交易业务的公告 2010-09-13 关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中秋节前两个工作日和国庆节前两个工作 日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的公告 2010-09-1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基金直销网 上交易和电话交易优惠申购费率的公告 2010-09-1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汇付天天盈网上直销交易的公告 2010-12-27 关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元旦前两个工作日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的 公告 2010-12-27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金 额下限调整的公告 2010-12-30 关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春节前两个工作日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 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2011-1-26 注:以上公告事项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103 100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代销机构住所,投资者可在 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其所提供的文 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二十六、备查文件 1.


中国证监会批准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设立的文件; 2.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 3.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


5.


法律意见书; 6.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 3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