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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ETF(510260)

新兴ET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上证新兴产业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


录 重要提示.................................................................... 2 一、 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 5 二、 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 7 三、 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13 四、 清算与交割......................................................... 16 五、 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16 六、 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16 七、 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 35 1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 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40 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 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 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注册登 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自2011年3月7日至2011年3月30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投资者 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及网下股票认购等三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1年3月28日至2011年3月30日,网下现金认购的 日期为2011年3月7日至2011年3月30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1年3月7日至 2011年3月30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本公司将相 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的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 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 6、本公司可办理网下现金发售。 7、本基金的发售主协调人、副主协调人,以及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 售的代理机构详见本公告第六部分。 8、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者。 9、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上限。 10、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A股 账户”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 账户” ) 。 (1)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①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 2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A股账 户。 ②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2 个工作日 办理开户手续。 (2)如投资者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①如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 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②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 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提前1 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11、网上现金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最高 不得超过99,999,000 份。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 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 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30 万份以上(含 30 万份),超过部分须为 1 万份的整数 倍。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 为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部分须为 100 股的整数倍。上述认购方式投资者 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12、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 购申请。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 得撤销。 13、基金发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 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 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上的《上证新兴产 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和本公司网站 (www.lionfund.com.cn) 。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直销申请表 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3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5、各发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发售机 构咨询。 16、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发售机构外,本公司还可能增加新的发售 机构,投资者可留意本公司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17、对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8或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755-83026888,垂询认购事宜。 18、本基金募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 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9、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亦称 “一级交易商”)名单,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经有关部门认可后,由上海证券交 易所公告。本基金上市后,指定交易未在一级交易商的投资者只能进行本基金的 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人需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交易,须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 易到本基金的一级交易商。 20、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 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 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 理风险、技术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 合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 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本基金以一元初 始面值募集基金份额,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有可能出现亏损或 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1、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4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一、 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认购简称 新兴ETF 3、基金代码 基金认购代码: 510263; 基金上市代码: 510260; 基金申购赎回代码: 510261。 4、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6、存续期限 不定期 7、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8、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9、募集方式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


10、销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主协调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协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3)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网下现金发售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 5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等。 (5)网上现金发售机构


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11、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 过三个月。 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1年3月7日至2011 年 3 月 30 日,期间面向投资者公 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但最迟不得 超过三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不少于 2 亿 份,募集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 件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中国 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内达到基金合同备案条件,办理 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后,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基金合同生效。如果基 6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金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达到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 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专门账户,任何人在 基金募集期满前不得动用。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 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并将已募集的资金加计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对于基金募集期间 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注册登记机构应予以解冻 10、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 认购方式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 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 (2) 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认购费率不高于 0.8%,投资者在募集期 间多次认购的,单笔计算认购费用。认购费率如下表: 认购份额(U) 认购费率 U<50 万份 0.80% 50万份≤U<100万份 0.50% U≥100万份 1000元/笔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 按照本招募说明书所示上述费率结构收取 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 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 二、 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 (一)网上现金认购





1、认购时间:2011年3月28日至2011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7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 佣金、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例:某投资者通过某发售代理机构采用现金方式认购1,000份本基金,假设 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0.8%,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0×0.8%=8 元





认购金额=1,000×(1+0.8%)=1,008 元





即投资者需准备1,008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3、认购限额: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 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4、认购手续: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 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 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





5、清算交收:T 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上现金认购申请,由该发售 代理机构冻结相应的认购资金,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有效认购数据 发送发售协调人,发售协调人于网上现金认购结束后的第4个工作日将实际到位 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募集专户。





6、认购确认: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 询认购确认情况。 (二)网下现金认购





1、认购时间:2011年3月7日至2011年3月30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 理人及其指定发售代理机构确定。





2、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 用、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8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例:某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800,000份,认购费率为0.5%,假 定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80元,则该投资人的认购金额为:





认购费用=800,000×0.5%=4,000 元





认购金额=800,000×(1+0.5%)=804,000 元





该投资者所得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份额=800,000+80/1.00=800,080 份





即,若该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800,000份,则该投资者的认购 金额为804,000元,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80元,则可得到800,080份基 金份额。





3、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发售代 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4、认购限额: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 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 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30万份以上(含30万份),超过部分 须为1万份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5、认购手续: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 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 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6、清算交收:T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由基金管理 人进行有效认购款项的清算交收。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于第4个工作日 将汇总的认购款项及其利息划往基金募集专户。其中,认购款项利息将折算为基 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T 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 由该发售代理机构冻结相 应的认购资金。在网下现金认购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各发售代理机构将每一个投 资者账户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汇总后,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系 9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统代该投资者提交网上现金认购申请。之后,登记结算机构进行清算交收,并将 有效认购数据发送发售协调人, 发售协调人于网上现金认购结束后的第4 个工作 日将实际到位的认购资金划往基金募集专户。





7、认购确认: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 认购确认情况。 (三)网下股票认购





1、认购时间: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时间为2011年3月7日 至2011年3月30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指定发售代理机构确定。





2、认购限额: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 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 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上证新兴产业指数成份股和已 公告的备选成份股。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 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 间之后不得撤销。





4、特殊情形





(1)已公告的将被调出上证新兴产业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 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 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





(3)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 报数量异常的个股, 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 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5、清算交收





(1)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每日日终,发售代理 机构将当日的股票认购数据按投资者证券账户汇总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 人初步确认各成份股的有效认购数量。 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确认 数据将投资者账户内相应的股票进行冻结。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基金管理人根据 有效认购数量计算投资者应以基金份额方式支付的佣金, 并从投资者的认购份额 中扣除,为发售代理机构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 10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供的投资者净认购份额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 并根据基金管 理人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的有效认购申请股票数据, 将投资者申请认购的股票 过户到基金的证券账户。





(2)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在网下股票认购最后一 日,由基金管理人初步确认各成份股的有效认购数量。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 理人提供的确认数据将投资者账户内相应的股票进行冻结, 并将经检查冻结的股 票情况发送给基金管理人。基金募集结束后,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 的投资者净认购份额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认购份额的初始登记, 并根据基金管理 人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的有效认购申请股票数据, 将投资者申请认购的股票过 户到基金的证券账户。





6、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投资者的认购份额= (第i只股票在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 认购数量)/1.00 ∑ = n i 1





其中:





(1)i 代表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的第i 只股票,如投资者仅提交了1 只股 票的申请,则i=1。





(2)“第i 只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由基金管理人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当日行情数据,以该股票的总成交金额除以总成交股数计算,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该股票在当日停牌或无成交,则以同样 方法计算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作为计算价格。 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 后一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 股等权益变动,由于投资者仍获得了相应的权益,基金管理人将按如下方式对该 股票在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进行调整:





1)除息: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





2)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1+每股送股比例)





3)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股比例) /(1+每股配股比例)





4)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 11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股比例)/(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5)除息且送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每股现金股 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





6)除息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价×配 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配股比例)





7)除息、送股且配股:调整后价格=(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配股 价×配股比例-每股现金股利或股息)/(1+每股送股比例+每股配股比例)





(3)“有效认购数量”是指由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据此以进行清算交收的 股票股数。其中:





1)对于经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如果投资者申报的个股认购数量总额 大于下述公式计算的q max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投资者的认购申报数量进行部分确 认:





∑ = × × + = n j j j p w q p Cash q 1 max / % 105 ) ( Cash为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申请数额, 为除限制认购 规模的个股和基金管理人全部或部分临时拒绝的个股以外的其它个股在网下股 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均价和认购申报数量乘积, w 为该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按均价 计算的其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 (认购期间如有标的指 数调整公告, 则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告调整后的成份股名单以及标的指数编制规则 计算调整后的各成份股构成权重,并以其作为计算依据),p 为该股在网下股票 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 j j q p





2) 若某一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 的冻结期间发生司法执行, 则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登记结算机构发送的解冻数据对 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7、认购费用(佣金) 认购费用(佣金)由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 在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 投资者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 方式支付认购费用(佣金)。 若投资者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费用(佣金),则:认购费用(佣金)=认购 12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份额× 认购费率(佣金比率) 若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支付认购费用(佣金),则:净认购份额=认购份 额-认购费用(佣金)/1.00 三、 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持有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 户(以下简称“A股账户”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1、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 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 立A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 个工作 日办理开户手续。 2、如投资者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 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 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提前1 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2011年3月28日起至2011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00—3:00。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 办理指定交易 或转指定交易在本基金的发售代理机构。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 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4、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1)直销机构 13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本公司接受单笔认购份额在30 万份以上(含30 万份)以上的个人、机 构投资者的网下现金认购,超过部分须为1 万份的整数倍。 2)业务办理时间:2011年3月7日至2011年3月30日 (周六、周日不受 理)。 3)认购手续 投资者须先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然后 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 ①个人投资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原件及复印 件; ②机构投资者提供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 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业务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印鉴卡一式三份; ③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个人及机构 投资者并需提供有效的账户凭证, 以证明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其开立该上海 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时登记的证件一致; ④个人投资者提供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机构投资者提供指定 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 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并需提供有效的账户凭证,以证明 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其开立该指定银行账户时登记的证件一致; ⑤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机构投资者还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通过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的投资 者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若认购申请确认失败后认购资金的回款账户。 此账户可 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等。 4)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本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直销业务专用户 账号:400004052920008053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星河支行


(行号:102584004055)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 14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交易所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单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 认购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并确保募集期间工作日当日16:30 前到账。投资 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销账 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11年3月7日至2011年3月30日(周六、周日不受理)。具 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① 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 办理指定交易 或转指定交易。 ② 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③ 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上现 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5、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11年3月7日至2011年3月30日(周六、周日不受理)。具体 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 2) 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上证新兴产业指数的成份股和已公告 的备选成份股。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2)特殊情形 1)已公告的将被调出上证新兴产业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限制个股认购规模: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 个月个股的交 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 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 3)临时拒绝个股认购: 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 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15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四、 清算与交割 1、《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 2、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3、募集的股票由发售代理机构予以冻结,于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过户至预先 开立的专门账户。募集的股票在募集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4、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结算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五、 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股票的市值)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且基金认购户数不少于200户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 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 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如果《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 3、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登记结算机构应予以解 冻。 六、 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16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直销中心电话:0755-83026888 公司网址:www.lionfund.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1)主协调人: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116 联系人:李洋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17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人:孙洪喜 客户服务热线: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2)副主协调人: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3)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武斌 联系电话:0755-83707413 传真:0755-83700205 18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全国)、95563(广西) 网址:www.ghzq.com.cn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5)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中国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31-8128390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31-81283900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19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崔海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2、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


(1)诺安基金管理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电话:0755-83026888


传真:0755-83026677


联系人:张逸凡 (2)诺安基金管理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4号诺安大厦8-9层 电话:010—65863688 传真:010-51309999 联系人:孟佳 (3)诺安基金管理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560号中融恒瑞国际大厦西塔1405室 邮政编码:200122 电话:021-68824617 传真:021-68824617 联系人:陈晓瑜 (4)诺安基金管理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502 电话:020-38393680 传真:020-38393680 联系人:高莉莉 (5)西部营销中心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216号喜年广场2407 邮政编码:610021 电话:028-86586055 20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传真:028-86586055 联系人:裴兰 3、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孙洪喜 客户服务热线: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116 联系人:李洋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21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0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热线:95513


网址:www.lhzq.com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1-001 网址:www.axzq.com.cn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42、41、38、36、 19、18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2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95565、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23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热线: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ce.com (11)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联系人:罗芳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1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021-5106292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或027-85808318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3)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电话:025-83364032 传真:025-83320066 联系人:胥春阳 24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客户服务热线:400-828-5888 网址:www.njzq.com.cn (1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李金龙 客户服务热线: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5)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李涛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6)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中国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25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 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8)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300381)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客户服务热线: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1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400881616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全国统一总机:4008866338 联系人:周璐 网址:www.pingan.com (2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26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77 网址:www.gyzq.com.cn (2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22)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游锦辉 电话:0769-22119426 联系人:张建平 客户服务热线: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2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电话:021-63231111 联系人:王伟力 客服服务热线: 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7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4)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大街1号A座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大街1号A座8层 法人代表:马金声 联络人:戴荻 联系电话:010-68084591 传真:010-68084986 客户服务热线: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25)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李茂俊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电话:010-62294608-6240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传真:010-62296854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6)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18-21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18-21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2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6―30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张治国 28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7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8)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 020-87322668 传真: 020-87325036 联系人:樊刚正 客户服务电话: 020-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29)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 法定代表人:郭林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30)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2222 联系人:楼斯佳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 29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9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62 网址:www.hrsec.com.cn (3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客户服务电话:0371-967218 网址:www.ccnew.com (34)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武斌 联系电话:0755-83707413 传真:0755-837002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全国) 、95563(广西) 网址:www.ghzq.com.cn


(35)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户服务电话:96518 网址:www.hazq.com (36)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16-17楼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3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22层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38)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徐世旺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39)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31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人:吴阳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31-8128390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31-81283900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40)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6楼、7楼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袁丽萍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288,0510-82588168 网址:www.glsc.com.cn (4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崔海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4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32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 资格的证券公司。具体如下: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 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 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源证 券经纪有限公司、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经 纪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 33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21-58872625


传真:021-68870311 联系人:刘永卫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颐合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2座1910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付朝晖 电话:010-65178866 传真:010-65180276 经办律师:虞荣方、高平均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住邦2000一号楼东区2008室 负责人:黄锦辉 联系电话:010-85866870 34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传真:010-85866877 经办注册会计师:门熹、陈静 七、 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但是募集期结束前已公告 的将被调出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 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 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通过 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股票认购, 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下述股票中未限制认购规 模的股票。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 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600037 歌华有线 600312 平高电气 600588 用友软件 600085 同仁堂 600316 洪都航空 600596 新安股份 600089 特变电工 600348 国阳新能 600674 川投能源 600100 同方股份 600380 健 康 元 600718 东软集团 600104 上海汽车 600432 吉恩镍业 600804 鹏博士 600108 亚盛集团 600435 中兵光电 600872 中炬高新 600111 包钢稀土 600456 宝钛股份 600875 东方电气 600151 航天机电 600481 双良节能 600879 航天电子 600158 中体产业 600482 风帆股份 600884 杉杉股份 600161 天坛生物 600499 科达机电 601088 中国神华 600166 福田汽车 600516 方大炭素 601299 中国北车 600183 生益科技 600549 厦门钨业 601699 潞安环能 600216 浙江医药 600550 天威保变 601727 上海电气 600256 广汇股份 600582 天地科技 601766 中国南车 600271 航天信息 600583 海油工程 601808 中海油服 600276 恒瑞医药 600584 长电科技 601989 中国重工 600309 烟台万华 600586 金晶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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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