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双债A(161216)

双债A: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发售公 告 
 
12-2-0 
 
 
 
 
国 投 瑞银 双 债增 利 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基金份额 发 售公 告 
 
 
 
 
 
 
 
 
 
 
基金管 理人:国投瑞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公 告 
 
12-2-1 
[ 重要 提示] 
1 、 国投瑞银双 债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募集
已 获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可 【2011 】127 号 文 批 准 。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基 金 的 核 准 并
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 本 基金 为 契 约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本 基 金 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3 年 内封闭运
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基 金 管 理 人 为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国 投 瑞 银 ” 或 “ 本 公
司” ) , 基 金 托 管 人 为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 
3 、 本基金通 过 场 外 、 场 内 两 种 方 式 公 开 发 售 , 其 中 , 场外发售机构包括本
公司直销中心 和 代 销 机 构 , 场 内 发 售 机 构 为 具 有 基 金 销 售 资 格 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会员单位。 
4、在认购期,本基金 仅发售A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为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
额。A 类基金份额的场外基金简称为国投瑞银双债债券 封闭A,场内简称为双 债
A, 认购代码为 161216 。 
5、本基金的发售期为 2011 年 2 月 24 日至 2011 年 3 月 23 日。 
6、本基金募集规模 上限为 30 亿元(不包含利息) 。 
7、本基金的发售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 
8 、 募 集 期 内 , 投 资 者 可 对 本基金进 行 多 次 认 购 , 认 购 一 经 受 理 , 不 得 撤
销 。 投 资 者 应 保 证 用 于 认 购 的 资 金 来 源 合 法 , 投 资 者 应 有 权 自 行 支 配 , 不 存 在 任
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 、 本基金注 册 登 记 机 构 为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投 资 者 欲 通过
场外认购 本 基金 , 须 开 立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深 圳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 已 经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开 立 深 圳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的 , 则 不 需
要 再 次 办 理 开 户 手 续 。 募 集 期 内 本 公 司 直 销 中 心 和 指 定 的 基 金 销 售 代 理 机 构 网 点
同 时 为 投 资 者 办 理 场 外 认 购 的 开 户 和 认 购 手 续 ; 投 资 者 欲 通 过 场 内 认 购 本基金 ,发售公 告 
 
12-2-2 
应使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 户,已 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 不须另行
开立。 募 集 期 内 具 有 基 金 代 销 资 格 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单 位 可 同 时 为 投 资 者 办
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0、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 本基金 将申请在深
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 将另行公告。 
11、本基金场外 认购在销售机构网点(含本公司直销中心)的首次单笔认购
最低金额为 人民币1,000 元,追加认购的单笔 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本
基金场内认购在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单笔最低认购份
额为1,000份,超过1,000 份的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 
当发生末日比例配售的情形 时,认购申请确认 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 额的限
制。 
12、投资者认购款项在 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 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
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3、销售机构对 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
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受了 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成功 与否及其确认情况 应以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 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第2
个工作日起 到各销售网点查询 认购申请确认情况 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14 、 各 销售 机 构 的 销售网 点 以 及 开 户 、 认 购 等 事 项 的 详 细 情 况 请 向 各 销售 机
构咨询。 未 开 设 销 售 网 点 的 地 方 的 投 资 者 , 请 拨 打 本 公 司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
-880-6868)咨询购买事宜。 
15 、 在 募 集 期 间 , 本 基 金 有 可 能 新 增 代 销 机 构 , 敬 请 留 意 近 期 本 公 司 及 各代
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 
16、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 本基金的发售 安排做适当调整。 
17、本发售公告中未明确指明仅适用于“场内认购”或“场外认购”的相关
内容,对于“场内认购”、“场外认购”均适用。 
18、风险提示: 发售公 告 
 
12-2-3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 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投
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 值的80%,其中,可转债、信用债
合计 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不
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20%。本基金转为开放以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风
险,既包括市场风险( 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 、上市
公司经营风险、投资创业板上市证券的特定风险、再投资风险 等)、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 管理风险、 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还包括基金特有风险(折/溢
价交易风险 等),以及其他风险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风险与 预期收益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
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
他机构购买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以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 但 不保
证 本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的 业 绩 并 不
构 成 对 本 基 金 业 绩 表 现 的 保 证 。 基 金 管 理 人 提 醒 投 资 者 注意 基 金 投 资 的 “ 买 者 自
负 ” 原 则 , 在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后 , 基 金 运 营 状 况 与 基 金 净 值 变 化 、 基 金 份 额 上市交
易价格波动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 基金 募集 基本 情况 (一)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 (三)基金运作方式 及存续期限 发售公 告 12-2-4 契约型。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内封闭运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本基金的存续期限 为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 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五)基金份额分级、基金代码与基金简称 在认购期,本基金仅发售 A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的场外基金简称为国 投瑞银双债债券封闭 A,场内简称为双债A, 认购代码为 161216。 本基金转为开放后,投资者可以选择申购 本基金A 类或C 类基金份额 。A 类 基金份额为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 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为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费用,但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 类和C 类基金份额分 别设置交易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和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 算 基金份额净值。C 类基金份额 的简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的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 (七)募集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场内认购和场外认购两种方式认购 本基金。 (八)认购账户 投资者欲 通 过 场 外 认 购 本基金 , 须 开 立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深 圳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 已 经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开 立 深 圳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的 , 则 不 需 要 再 次 办 理 开 户 手 续 。 募 集 期 内 本 公 司 直 销 中 心 和 指 定 的 基 金 销 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 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 户 , 已 经 有 该 类 账 户 的 投 资 者 不 须 另 行 开 立 。 募 集 期 内 具 有 基 金 代 销 资 格 的 深圳 证券交易 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九)募集规模 发售公 告 12-2-5 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 30 亿元(不包含利息)。 募集期内,在当日本基金 认购(包括场外与场内)经确认后的累计发售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募集规模上 限时,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公司网站和指定媒体上公告自即日起停止本基金认 购(包括场外和场内)业务。 认购期内本基金认购的有效申请 的总金额(包括场 内与场外)若不超过 30 亿元(不包括利息),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获得确认, 若超过30 亿元(不包括利息),最后一个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获 确认,最后一个认购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配售原则”给予部分确 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本基金转为开放 后,基金规模不受上述募集规模上限的限制。 (十)认购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对本基金 的认购申请可能全部确认或部分确认,认购 申请成功 与否及 其确认情况 应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 者可在 《基金合同》 生效后第2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和认购的 基金份额 。 (十一)发售时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 基金份额发售 之日起不超 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11年2月24日至2011 年3月23日。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期,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 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缩短发售 时间 。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适当调整。 (十二)发售机构 1、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仅指直销柜台 ,不 含网上交易) (2)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 招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 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国 泰君安、中信建投、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华发售公 告 12-2-6 泰联合、申银万国、兴业证券、湘财证券、华泰证券、光大证券、平安证券、中 银国际、国盛证券、华安证券、中信金通、中信万通、齐鲁证券、安信证券、瑞 银证券、国元证券、第一创业、财通证券、长城证券、渤海证券、山西证券、中 投证券、广州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上海证券、国都证券、国金证券、万 联证券、江海证券、天相投顾、华宝证券、财富证券、方 正证券、信达证券、宏 源证券、国联证券、中金公司、广发华福、中航证券、中信证券、华龙证券、华 融证券、世纪证券、中原证券、厦门证券、爱建证券、东北证券。 (3)如在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场内发售机构 (1)代销券商: 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 (2)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 本基金的场内认购业务。 二、 发售 方式 及相 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的场外认购 采用全额缴款、金额认购的方式 ;场内认购采用全额缴 款、份额认购的 方式。 2、认购费率 (1)本基金的场外前端认购费率如下表: A 类基金份额 认购金额M 前端认购费率 M<50 万 0.60% 50 万≤M<100 万 0.50% 100 万≤M<300 万 0.40% 300 万≤M<500 万 0.2% 500 万≤M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2)本基金的场内认购费率由销售机构比照场外前端认购费率执行。 发售公 告 12-2-7 (3)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 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募集期内本基金仅发售 A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前端 认购费用。 (1) 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的认 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前端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率/(1+前端认购费率); 前端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用; (注:对于500万(含)以上的适用绝对 费用数额的认购,前端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 -前端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1: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 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1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前端认购费用=10,000×0.6%/(1+0.6% )=59.64 元 前端净认购金额=10,000-59.64=9,940.36 元 认购份额=(9,940.36 +10)/1.00=9,950.36 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 期内获得的利息,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者确认的A类基金份额为9,950.36 份。 (2)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认购价格为1.00元/份,场内认购费率 由销售机构比照场外前端认购费率 执行。场内认购金额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 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若投资者选择认购A类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发售公 告 12-2-8 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例2:某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10,000份本基金A类份额,如果认购期 内认购资 金获得的利息为8元,若会员单位设定的认购费率为0.6%,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 额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1.00 ×10,000×(1+0.6%)=10,060.00元 认购费用=1.00 ×10,000×0.6%=60.00 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8/1.00=8份 认购份额总额=10,000+8=10,008份 即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10,000份本基金A 类份额,需缴纳10,060元, 其中60 元为认购费用, 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者 经确认的A类基金份额为10,008份。 4、认购份 额以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算。 投资者在 募集 期内可 通过场外 多次认购本基金,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5、投资者 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 基金份额 归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6、本基金份额在 场外销售机构网点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认购费,下同) ,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 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 7、本基金场内认购在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单笔 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 份,超过1,000 份的须是 1,000 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 最大不得超过99,999,000 份。 三 、场 外认购 的 开 户与认 购程 序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 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 放式基金账户。 发售公 告 12-2-9 1、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 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 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 户的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为其配发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 注册为深圳 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 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理销售机构提 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 构打印深圳 开放式基金账户卡。 3、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 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 本基金。 4、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 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 本基金的,须用深圳 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 认。 (二)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1、直销柜台的开户与认购 (1)业务受理时间 2011 年2 月24 日至2011 年3 月23 日上午 9:30—下午17:00 (周六、周 日及法定节假日 照常受理,但该等业务申请算作下一个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 请)。 (2)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 1)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具体账户 开立手续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各开户代理网 点的说明。 2)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 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 册,即将已有的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 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 发售公 告 12-2-10 3)开户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个人投资者办理 开户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中国公民护照、 军官证、士兵证 、户口 本等 )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未成年人开户的必须同时提交符合规定的 法定代理 人身份证件 等相关资料 ; 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件 (如有)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如有) ; ③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借记卡等的原件 及复印件; ④填妥《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 注:上述③项中 “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 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认购的投资 者需指定 一个银行账户作为 赎回、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 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一致。 机构投资者办理 开户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 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 ②加盖公章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法人机构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法定代表 人签字; ④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二代身份 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⑤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如 不能留存原件的,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⑥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件 (如有)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如有); ⑧签署一式两份的《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服务协议书》; ⑨填妥《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 发售公 告 12-2-11 注:上述第⑤项中 “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 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的机 构投资者需指定一 个 银行账户作为赎回、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 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 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一致。 (3)认购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填妥的认购申请 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中国公民护照、 军官证、士兵证 、户口 本等 )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未成年人认购基金份额 必须由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 并同时提交符合规定的代理人身份证件 等相关 资料; ③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填妥的认购申请 表; 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③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 (4)资金划拨 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需 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 以下基金直销资金账户 : 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00003241920014022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喜年支行 大额支付行号:102584003247 在办理汇款时, 请投资者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①认购资金的汇款人应为投资者本人,汇出账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在本公司 直销中心登记的姓名一致 ; ②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 ③投资者汇款金额 不得小于申请的认购金额 ; ④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 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 本公司及直销 专 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 发售公 告 12-2-12 2、本基金认购期间 不开通网上交易。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或代销 机构的营业网点 认购本基金。 (三)中国建设 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受理时间 2011 年2 月24 日至2011 年3 月23 日期间 内的上午9:30 至下午 17:00 (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但该等业务申请算作下一个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请)。 2、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 (1)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账 户开立手续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 关业务规则以及各开户代理 网点的说明。 (2)已有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 金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 A 股账户或基 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3、认购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 件; ③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 或龙卡通;


④填妥的认购申请 表。 (2)机构投资者 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经办人身份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 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④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 件; ⑤中国建设银行 客户自助卡; 发售公 告 12-2-13 ⑥填妥的认购申请 表。 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 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 认购业务, 具体情况可 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 (95533)查询。 中国建设银行代销网点接受 认购申请后, 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 。投资 者可以在基金 募集期结束后 ,到该行基金销售网 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投资者购买 本基金应使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经开立 深圳 开放式 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只需在销售网点增加交易账号; (2)个人投资者 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 指定的银行账 户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投资者认购 本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 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 龙卡通中 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 中国建设银行 客户自助 卡中的人民币结 算账户; (6)投资者在中国建设 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 唯一的; (7)已通过中国建设 银行认/ 申购开放式基金的 个人投资者再次在 中国建设 银行 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卡 或龙卡通; 通过 中国建设银行认/ 申购开放式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再次在中国建设银行 认购本基 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中国建设银行代理发售具体事宜以当地 中国建设 银行发售公告为准。 (四)其他代销 银行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投资者在中国银行、 招商银行、农业银行、 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 、平安 银行和北京银行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为准。 四、 场 内认购 的 开 户与认 购程 序 (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发售公 告 12-2-14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 本基金应使用深圳 A 股账 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 2、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 续。 3、尚无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开户 所需的资料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 圳A 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 A 股账户和深圳封 闭式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 和办法,请到场内销售机构的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 规定。 (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业务受理时间 2011 年2 月24 日至2011 年3 月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 2、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 参与 本基金场内发售的各证券公司 营 业网点公布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立证券账户 ①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具体账户开立手续参见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各开户代理网点的说明。 ②已经开立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须 另行开 户。 (2)开立资金账户 在参与本基金场内 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开立资金账户 所需提供 的资料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3)认购 ①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在认购前向自己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 金; 发售公 告 12-2-15 ②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或磁卡委托等方式在其开立资金 账户的 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申报认购。认购申请可多次申报,认购申请一经 申报, 不得撤消 ; ③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场内 认购本基金所需提交的材料参见各 证券公司营业 网点 的相关说明。 五 、清 算与 交 收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 或未获得确认的 认购资金将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确 认为无效后3 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2、本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 存入专门账户, 募集期间 产生的资金利息 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 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 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六 、基 金的验 资与 基金合 同生 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 基金份额发售 之日起不超 过三个月。 基金募集截止,基金管理人应督促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募集资金划 入基金托管人 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 基金募集届满, 在本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 份额持有人 人数不少于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 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发售公 告 12-2-16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 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 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若《基金合同》 不能生效时,本基金管理人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 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 同期 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 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 。 七 、本 基金 募 集的 当事人 和中 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金田路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法定代表人:钱蒙 设立日期:2002 年6 月13 日 电话:(0755)83575992 传真:(0755)82904048 联系人:杨蔓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 立 时 间 :2004 年09 月17 日 电话:(010) 6759 5003 联系人:尹


东 (三)场外销售 机构 发售公 告 12-2-17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法定代表人:钱蒙 电话:(0755) 83575993


83575994 传真:(0755) 82904048


82904007 联系人:曹丽丽、刘超 客服电话:400-880-6868 网站:www.ubssdic.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何奕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6688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发售公 告 12-2-18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客服中心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 复兴门内大街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发售公 告 12-2-19 电话:010-57092615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李远征 客服电话:95577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联系人:王曦 客服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发售公 告 12-2-20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10)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电话:0755-82088888 联系人:张青 客服电话:95501 公司网站:www.sdb.com.cn (1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755-22632625 传真:0755-22197701 联系人:赵世永 客服电话:4006699999 公司网站:bank.pingan.com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 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发售公 告 12-2-21 客服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电话:95565 、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发售公 告 12-2-22 (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18、19、36、38、41 和 4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传真:020-87557689 联系人:黄岚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田薇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1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售公 告 12-2-23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 04)、17A、18A 、24A、25A、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 5 层、17 层、18 层、24 层、25 层、26 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服电话:95513


公司网站:www.lhzq.com (2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曹晔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公司网站:www.sywg.com (2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服电话:4008888123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发售公 告 12-2-24 (2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中山国际大厦 12 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11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021-68634518 客服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2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李杰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2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服电话:4008888788 、10108998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2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售公 告 12-2-25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400-886-6338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服电话:4008816168 公司网站:www.pingan.com (26)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F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许刚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400-620-8888 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cn (27)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电话:0791-6285337 传真:0791-6288690 联系人:徐美云 公司网站:www.gsstock.com (28)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 166 号润安大厦 发售公 告 12-2-26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联系人:甘霖 客服电话:96518/4008096518 公司网站:www.hazq.com (29)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 19 楼、20 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19 楼、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5776115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俞会亮 客服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30)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20 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站:www.zxwt.com.cn (3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20518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发售公 告 12-2-27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3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1 号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3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电话:010-58328888 传真:010-58328748 联系人:谢亚凡 客服电话:400-887-8827 公司网站:www.ubssecurities.com (3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57012 发售公 告 12-2-28 传真:0551-2272100 联系人:祝丽萍 客服电话:95578 公司网站:www.gyzq.com.cn (35)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25、26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B 座 25、2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2852 传真:0755-82485081 联系人:崔国良 客服电话:400-888-1888 公司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 (36)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解放路 111 号金钱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1602 室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乔骏 电话:0571-87929129 传真:0571-87828042 客服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 公司网站:www.ctsec.com


(37)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 、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发售公 告 12-2-29 联系人:匡婷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38)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站:www.bhzq.com


(39)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客服电话:400-666-1618 公司网站:www.i618.com.cn (40)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18-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发售公 告 12-2-30 客服电话:400-600-8008 公司网站:www.cjis.cn (41)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林洁茹 客服电话:020-961303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42)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永 电话:0769-22116557 传真:0769-22119423 联系人:张巧玲 客服电话:0769-961130 公司网站:www.dgzq.com.cn (43)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 陵西路23 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联系人:李涛 客服电话:400-888-8588 发售公 告 12-2-31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4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联系人:张瑾 客服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45)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联系人:黄静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站:www.guodu.com (4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 云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服电话:4006-600109;95105111(四川省内拨打)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发售公 告 12-2-32 (47)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中山二路 18 号广东电信广场 36、37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 18 号广东电信广场 36、37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电话:020-37865070 传真: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罗创斌 客服电话:400-8888-133 公司网站:www.wlzq.com.cn (48)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张宇宏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站:www.jhzq.com.cn (4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555500 联系人:潘鸿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址: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txjijin.com 发售公 告 12-2-33 (50)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2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222 传真:021-50122200 联系人:陈康菲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站:www.cnhbstock.com (51)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 市芙蓉中路二段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层 法定代表人:周晖 电话:0731-84403319 传真:0731-4403439 联系人:郭磊 客服电话:0731-84403350 公司网站:www.cfzq.com (52)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0731-85832343 传真:0731-85832214 联系人:彭博 客服电话:95571 公司网站:www.foundersc.com (5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公 告 12-2-34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5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站:www.hysec.com (55)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国联大厦 6 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国联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588168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徐欣 客服电话:400-888-5288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56)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27 层及28 层 发售公 告 12-2-35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28 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535 联系人:罗春蓉 公司网站:www.cicc.com.cn


(57)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10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客服电话:96326 (福建省外加拨0591) 公司网站:www.gfhfzq.com.cn


(58)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抚路北路 291 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路北路 291 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站:www.avicsec.com (5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 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发售公 告 12-2-36 电话:0755-84588888 传真:0755-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60)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电话:0931-4890100、4890208 公司网站:www.hlzqgs.com (61)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A 座3 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电话:010-58568181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林长华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公司网站:www.hrsec.com.cn


(62)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办公地址:深圳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发售公 告 12-2-37 联系人:方文


客服电话:0755-83199509


公司网站:www.csco.com.cn


(6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电话:0371—65585670 传真:0371--65585665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客服电话:967218 、400-813-9666 公司网站:www.ccnew.com (64)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联系人:卢金文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站:www.xmzq.cn (65)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 758 号博爱大厦 20-2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758 号博爱大厦 20-25 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联系人:陈敏 发售公 告 12-2-38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公司网站:www.ajzq.com (6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431-85096733 传真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 www.nesc.cn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本 基金的场外认购,并及时公告。 (四)场内销售 机构 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发售机构为: 国泰君安、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 券、申银万国、西南证券、华龙证券、大同证券、民生证券、山西证券、长江证 券、中信万通证券、广州证券、兴业证券、华泰证券、渤海证 券、中信金通证 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湘财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上海证 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 券、国海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恒泰证券、中银国 际证券、齐鲁证券、华西证券、国盛证券、新时代证券、华林证券、中金公司、 宏源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世纪证券、德邦证券、金元证券、西部证券、东海证 券、信泰证券、江南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财通证券、安信证 券、银河证券、华鑫证券、瑞银证券、国金证券、中投证券、中山证券、红塔证 券、日信证 券 、西藏证券 、方正证券、联讯证券、江海证券、银泰证券、民族 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爱建证券等 发售公 告 12-2-39 本 基 金 募 集 结 束 前 获 得 基 金 代 销 资 格 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单 位 可 通 过 深 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认购业务 。


(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8598835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六)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七)会计师事 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签章注册会计师: 薛竞、金毅 联系人:金毅 发售公 告 12-2-40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 年2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