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景顺中小盘(260115)

景顺中小盘: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景 顺长 城 中 小盘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份 额发 售公 告 重 要提 示 1、景顺 长 城中 小盘 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 金的募 集已获中 国 证券 监督管 理委员 会 证监许可[2011]41 号文批准 。中国 证监 会 对本基金 的核 准并不 代 表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 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 金的管 理人 和 注册登记 人 为景 顺长城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 “ 本公司 ”), 基金托 管人为中 国 工商 银行 股 份有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 中国工商 银行”)。 4、 本基 金的发 售对象 为中华人 民共和 国境内 的个人投 资者、 机构投 资 者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 5、 景顺长城 中小盘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基金份额将 自2011 年2 月18 日至2011 年3 月18 日通过 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代销 机构网点公 开发售。 6、 投资 者欲购 买本基 金,需开 立本公 司基金 账户。基 金发行 期内本 公司直 销中心和指定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发行期 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 一个 投资者 只能开 设和使用 一个基 金账户 。 已经开 立本公 司基金 账户和 销售机构要求的交易 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 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可直接认购 本基金。 8、 投资者认购款项在 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户, 具体份额数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9、 本基金在代销网点的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 追加认购不受首次 认购 最低 金额的 限制 ( 具体认购 金额以 各家代 销机构公 告为准 ) ;直 销中心的最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低认购金额为 50 万元 人民币, 追加认购不受首次 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中心的最低认购标准。 投资者在募集 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确认,则不可以撤销。 10、 销售机构 (指代销机构和直 销中心) 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 成功确认,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 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 册登记人的确认登记为准。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 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 1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1 年2 月15 日 《证券时报 》 上的 《景顺长 城 中小 盘 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金 招募说 明书》 。 本基金 的基金 合同、招募 说 明 书及 本公 告将 同时发 布 在本 公司 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 及代销 机构网站,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 宜。 12、 中国工商银行及其他各代销机构的具体代销网点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 业务公告。 13、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88 606 咨询认购事宜,也 可拨打中国工商银行及其他各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4、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 , 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88 606 咨询购买事宜。对认购金额较大的投资者 ,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5、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6、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 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对认购 (或 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 证券市场 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大量赎回或暴跌导 致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 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 的信用风险, 基金投资 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还包括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股指期 货 ,所以 将面临 投资股指 期货的 相关风 险: (1 )市场 风险: 定义为由于 投资标的物价格变动而产生的衍生品的价格波动; (2) 市场流动性风险: 定义为 当基金交易量大于市场可报价的交易量产生的风险; (3) 结算流动性风险: 定义 为档基金之保证金部位不足而无法交易衍生品, 或因指数波动导致保证金低于维 持保证金而必须追缴保证金的风险; (4) 基差风险: 定义为期货市场价格与连动 之标的价格不一致所产生的风险; (5) 信用风险: 定义为交易对手不愿或无法履 行契约之风险; (6) 作 业风险: 定义 为因交易 过程、 交易系统、 人员 疏失、 或其 他不可预期时间所导致的损失 等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 负” 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一 、本 次募集 的基 本情况 1、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 中小盘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5) 2、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5、发售对象 中华人民 共和国 境内的 个人投资 者和机 构投资 者(法律 法规禁 止投资 证券投 资基金的 除外) 及合格 境外机构 投资者 。个人 投资者指 符合法 律法规 规定的条件 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 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法人、 社 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机构投资者。 6、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部。 (2)代 销机构 : 中国 工商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农 业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中 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 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渤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长城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 、中国银 河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 方正证 券有限 责任公 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大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增加本基金相关 代销机构,届时将另行公告。 7、基金募集期与基 金合同生效 (1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1 年2 月18 日至 2011 年3 月18 日。 (2 )自 2011 年 2 月 18 日起,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 售, 先购先得。 到2011 年3 月18 日, 若本基金所募集总份额不少于 2 亿份, 募 集总金额不少于2 亿元人民币, 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 2 百人, 则本基金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完备案手续后, 本基金合同即告生效; 否则本基金将延长募集期,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若自基金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届满, 本基金不符合基金合同 生效条件,则本公司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及利息在三个月届满后 30 天内退 还基金认购人。 (3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二 、发 售方式 及相 关规定 1、本基 金的发 售 采取 金额 认购 的方式 , 在发 售期内面 向个人 和机构 投资者 同 时进行。 2、认购费率 本基金对认购设置级差费率, 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最高认购 费率不超 过 5.0%。 投 资者认购 需交纳 认购费 用。认购 费用用 于本基 金的市场推 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认购费率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 用比例费率。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当 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 时, 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有 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费率表如下: 认 购金 额(M ) 认 购费 率 M<100 万 1.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 100 万≤M<500 万 0.8% M≥500 万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3、认购份额的计算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计算结果按照四 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 数点后 两位;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入 ,由此 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若本基金合同生效, 则认购资金在基金财产验资前形成的利息折算成投资者 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该部分份额享受免除认购费的优惠。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 1.2%,假设该笔认 购产生利息1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 10,000 / (1+1.2%) = 9,881.42 元 认购费用 = 10,000 - 9,881.42 = 118.58 元 认购份额 =(9,881.42 + 10)/ 1.00 = 9,891.42 份 4、各代 销机构 或本公 司网上交 易系统 (目前 仅对个人 投资人 开通) 每个基 金账户 每次 最低认购金额 (含认购费) 为人民币 1,000 元, 追加认购不受首次 认 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 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 。 本公司直销中心接受单笔认购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 (含50 万元) 的投 资者的 认购申请, 追加认购不受首次 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 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中心的最低认购标准。 5、募集期 内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 三 、开 户与认 购程序 一、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11 年2 月18 日至2011 年3 月18 日 9:00 至16:00 (周六、 周日 、 法定 节日不受理) 。 2、开立基金账户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 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及复印件; ? 同名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加上个人签名的复印件; ?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业务申请表》 ; ? 填妥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 ?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 税 务 登 记 证 原 件 及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复印件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 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 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 银行出具 的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 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件复印件; ? 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 填妥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 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 准确, 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 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 ?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 ?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电汇回单或支票主动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 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 T+2 日(工作 日)在 直销中心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 投资者所填写的 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 基金代码, 并 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汇入本公司在 中国工商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 或中国银 行 开立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账户, 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 当日到账。 a、户名: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29200065484 现代化支付系统:102584003247 b、 户名: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营业部


账户:41000500040008376 现代化支付系统:103584000050 c、 户名: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








账号:820155656638027001 现代化支付系统:104584000003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 造成认购无效的, 本公司及直销专户 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 ) 如果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 则 投资者当日认购申请无效, 投资者需在资金到账之日重新提交认购申请,且资金到账之日方为受理申请日 (即有效申请日) 。 (3 )至 认购期 结束, 以下情况 将被视 为无效 认购,款 项将退 往 投资 者的指 定资金结算账户 :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二 、通过中国 工商银行 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一)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11 年2 月18 日至2011 年3 月18 日 9:00 至17:00 (周六、 周日 和节假 日 照常营业) 。 2、开立 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 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 本人有效身份 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 ? 本人的中国 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 卡或牡丹灵通卡; ? 填妥的《基金 交易账户开户申请 书》 、 《基金业务申请书》 。 中国 工商银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 投资人可于 T+2 日以后到 中国工商银 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提出认购申请 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 。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 ? 本人的中国 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 ? 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 。 中国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 具体情况可 通过 中国 工商银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 )查询。 中国 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 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 投资 人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中国工 商 银 行 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 认手续。 4、相关注意事项 (1 )一 个投资 者只能 开立一个 基金账 户,已 经开立景 顺长城 基金管 理公司 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 )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 )个 人投资 者申请 认购基金 时不接 受现金 ,投资者 必须预 先在用 于认购 基金的 中国工商银行 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 (4 )募 集期间 ,个人 投资者通 过 中国 工商银 行网点首 次认购 的最低 金 额为 1,000 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0.01 元; (5 )个人投资人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人认购时间内办理; (6 )个 人投资 人指定 的银行存 款账户 须是中 国工商银 行理财 金账户 卡或牡 丹灵通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7 )个 人客户 在中国 工商银行 进行开 放式基 金买卖时 使用的 资金账 户必须 是唯一的; (8 ) 已通过 中国工商银行 申/认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 中国工商银行 认 购本基金时, 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 中国工商银行 理财金账户 或牡丹灵通卡。 (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行具体事宜以当地 中国工商银行发行公告为准) 。 (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11 年2 月18 日至2011 年3 月18 日 9:00 至17:00 (周六、 周日 和节假 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办妥中国工商银行机构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由经办人到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及 副 本 原 件 , 事 业 法 人 、 社 会 团 体 或 其 他 组 织 提 供 给 民 政 部 门 或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注 册 登 记 证 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填妥的 《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 、 《基金业务申请书》 (须加盖银 行预留印鉴) ; ? 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 中国工商银行 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 投资人可于 T+2 日以后到中国工商银行 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办理 开户的 同时即 可办理认 购手续 ,机构 投资者到 中国工 商银行 基金代销网 点认购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 ? 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 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 (须加盖预留印鉴) 。 中国工商银行 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 具体情况可 通过 中国工商银行 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 )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 代理基金业务网点接受认 购申请后, 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 执; 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 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 业务确认手续。 4、相关注意事项 (1 )一 个投资 人只能 开立一个 基金账 户。已 经开立景 顺长城 基金管 理公司 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 )机 构投资 人在代 理基金业 务网点 申请认 购基金时 ,其指 定的银 行存款 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 )募 集期间 ,机构 投资者通 过 中国 工商银 行 网点首 次认购 的最低 金额为 1,000 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0.01 元; (4 )机构投资人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人认购时间内办理; (5 )机 构投资 人指定 的银行存 款账户 须是中 国工商银 行客户 自助卡 中的人 民币结算账户; (6 )机 构客户 在中国 工商银行 进行开 放式基 金买卖时 使用的 资金账 户必须 是唯一的; (7 ) 通过 中国工商银行 申/认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 中国工商银行 认购 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 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行具体事宜以当地 中国工商银行发行公告为准) 三、 其他代销机构 其他 代销机构的 开户和认购程序具体遵循 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和有关规定 , 各代销机 构联系 方式请 见“ 六、 本次募 集当事 人 及中介 机构” 的“ ( 三)销售机 构” 相关内容 。 四、投资者提示 1、请有 意认购 基金的 投资者尽 早向直 销中心 或代销网 点索取 开户和 认购申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2 请表。 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 www.invescogreatwall.com 上下载有关直销 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 致。 2、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四 、清 算与交 割 1、基金 募集期 间募集 的资金全 部被冻 结在本 基金募集 专户, 在基金 募集行 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投资者认购款项在 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 投资者所有, 在本基金认购结束 后, 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 具体份 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人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 、基 金的验 资与 基金合 同的 生效 1、基金 募集期 限届满 ,募集的 基金份 额总额 符合《证 券投资 基金法 》第四 十四条的规定, 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 案手续: (1 )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 (2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2、基金 管理人 应当自 募集期限 届满之 日起十 日内聘请 法定验 资机构 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 向中 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中国 证监会 自收到 基金管理 人验资 报告和 基金备案 材料之 日起三 个工作 日内予以书面确认;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基 金合同生效。 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5、基金 募集期 限届满 ,募集的 基金份 额总额 不符合《 证券投 资基金 法》第 四十四条的规定,或不具备以上募集份额总额、募集金额、份额持有人条件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 基金募 集期限 届满后三 十日内 返还投 资人已缴 纳的款 项,并 加计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 六 、本 次募集 当事 人及中 介机 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 中心四路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 座21 层 法定代表人: 赵如冰 电话:0755-82370388 传真:0755-22381355 联系人: 杨皞阳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 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6904 联系人:蒋松云 网址:www.icbc.com.cn (三)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1 座21 层 法定代表人: 赵如冰 电话:0755-82370388-1661 传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 严丽娟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网


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 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4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3)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 人:董云巍 联系电话:010 -57092615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5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7)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联系人:张青 联系电话: 0755-82088888 传真电话: 0755-25841098 客服电话:95501 网址: www.sdb.com.cn (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010-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9)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夏瑞洲 客户服务电话:0577-96699 网址:www.wzbank.cn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6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0755-25859591 客服电话:40066-99999 或(0755)961202 网址:www. pingan.com (1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联系人:丰靖 电话:010-65550827 传真:010-65550827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1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 王宏 联系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1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 深 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 17 层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 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 0755-33680000


400666688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7 网址:www.cgws.com (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顾伟国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5)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 雷杰 联系人: 邵艳霞 电话:0731-85832507 传真: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地址:www.foundersc.com (1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 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63602722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8 电话:(021) 38676666 转6161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 40-45 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 号 法定 代表人: 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78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9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 (010)65182261 传真: (010)6518388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 公 ) 地 址 : 广 州 天 河 区 天 河 北 路 183-187 号 大 都 会 广 场 43 楼 (4301-4316 房) 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网址:www.gf.com.cn (2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2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 郑舒丽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16168 网址:www.pingan.com (25)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 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 0591) 网址:www.gfhfzq.com.cn (2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万鸣 电话:025-83290979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7)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 北 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 黄静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1 注册(办公)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 : 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9)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0)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罗春蓉 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 : 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8899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2 网址:www.cindasc.com (3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 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陈琳琳 电话:0551-2246273 传真:0551—2272100 客户服务电话: 全国统一热线95578,4008888777,安徽省内热线 96888 网址:www.gyzq.com.cn (3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信托大厦16-17 楼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冯萍 电话:029-87406488 传真:029-87406387 客户服务电话: 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34)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甘肃省静宁路30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8888088


客户服务电话: 96668,400689888 网址:www.hlzqgs.com (35)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 号24 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32229888-312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3 客户服务电话: 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3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 金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37)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赵文安 联系人:王睿 电话:0755-83007069 传真:0755-83007167 客服热线:0755-26982993 网址:www.ydsc.com.cn (3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 潘鸿 电话:010-66045446 传真:010-66045500 客服热线: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3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 册(办公)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4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余雅娜 联系电话:0791-6768763 客服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40)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浙江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A-6/7 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谢项辉 客服电话:0571-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 (41)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2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陈康菲 电话:021-50122222 传真:021-501222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2)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办公) 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39 层 法定代表人: 徐刚 电话:021-68604866-8309 联系人:张静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08888


021-61195566


网址:www.bocichina.com (4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路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5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88888 网址:www.cs.ecitic.com (44) 中国建银 投资证 券 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深圳 市福田 区 益田路与 福中路 交界处 荣 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 至 21 层 办公地址 : 深圳 市福田 区 益田路 6003 号荣 超商务 中心 A 栋第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 人: 杨 明辉 联系人 :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 :400 600 8008 网址:www.cjis.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和基金合同等的规 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四)注册登记 机构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 层 法定 代表人:赵如冰 电


话:0755-82370388-1668 传


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杨波 网


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6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吕红、黎明 (六) 会计师事务所 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法定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北京市 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010-58153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小东、 周刚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 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