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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中证100(240014)

华宝中证100: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0年11月)查看PDF公告

重要提示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经基金托管人审核,并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自取得
依《基金合同》所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
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 《运
作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摘要所述内容更新截止至2010年9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0 
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华宝兴业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 一、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本基金自 2009 年 8 月 26日到 2009 年 9 月 25 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基金合 同》于 2009 年 9 月 29 日生效。 二、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8 层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总经理:裴长江 成立日期:2003 年 3 月 7日 注册资本:1.5 亿元


电话:021-38505888 传真:021-38505777 联系人:宋三江 股权结构: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51%的股份,外方股东法国兴业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持有 49%的股份。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郑安国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发行部经理、投资部经理、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南方证券公 司研究所总经理级副所长、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总裁。现任华宝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华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 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Alain Jean Patrick DUBOIS 先生,董事,硕士。曾任法国财政部预算办公室部门负责人、里 昂信贷资本市场部从事研究开发工作、拉扎德兄弟银行部门经理、Arjil et Cie 银行董事总经理、 2 德国商业银行资深产品设计师、法国兴业银行资深产品设计师、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 部负责人。现任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裴长江先生,董事,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经理助理、经理,申 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总部副总经理, 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谢文杰先生,董事,金融学硕士。曾任汇丰银行外汇及期权交易员、法国兴业银行及投资银 行初级市场及衍生品团队负责人、法国兴业银行及投资银行债务融资部亚洲区(除日本外)董事 总经理兼结构化衍生品主任、法国兴业亚洲有限公司环球市场部中国区销售及交易部门主管、法 国兴业亚洲有限公司领先资产管理中国区业务部门主管。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级顾问。 张群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导。曾任北京科技大学金属材料系讲师、北京科技大 学管理科学系讲师。现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院长。 罗飞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导。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系讲师、会计系西方 会计研究室主任、会计系副主任、会计学院院长。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与会计监管中心主 任。 江岩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深圳市轻工集团 公司法律秘书、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总部总经理、国际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现 任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2、 监事会成员 张永光 (Jackson CHEUNG)先生,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曾在法国兴业银行主管银团贷款、 项目融资、固定收益、外汇交易、衍生产品及结构性融资等工作,法国兴业银行亚洲区债务融资 及衍生产品业务部总管。现任法国兴业银行集团中国区总裁。 王晓薇女士,监事,本科。曾任宝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经理、宝钢美洲贸易有限 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贺桂先先生,监事,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曾任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 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运副总监。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裴长江先生,总经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经理助理、经理,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总部副总经 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3 任志强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南方 证券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华宝信托投资责任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 经理、华宝信托投资责任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华宝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黄小薏(HUANG Xiaoyi Helen)女士,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加拿大明道银行证券公司金融 分析师,Acthop 投资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运总监兼董事 会秘书。 刘月华先生,督察长,硕士。曾在冶金工业部、国家冶金工业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单位工 作。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徐林明先生,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FRM,证券从业经历 8 年,曾在兴业 证券、凯龙财经(上海)有限公司、中原证券从事金融工程研究工作。2005 年 8 月加入华宝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金融工程部数量分析师、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2009年 9 月起任中证 100 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0 年2 月起任量化投资部总经理。2010 年4 月起任上证 180 价值 ETF 及联 接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任志强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行业精选基金基金经理。 郭鹏飞先生,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基金经理。 牟旭东先生,国内投资部总经理、多策略增长基金、增强收益债券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基 金经理。 刘自强先生,动力组合基金基金经理。 王智慧先生,研究部总经理。 (三) 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 依法募集本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4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 、 《证券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 《信息披露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 规性风险、信誉风险和事件风险(如灾难) 。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本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搭建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清 晰的责任线路和报告渠道、配备适当的人力资源、开发适用的技术支持系统等内容。


5 (2)识别风险。辨识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并将风险归类。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定性的 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 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在公司所定标准范围 以内的风险,控制相对宽松一点,但仍加以定期监控,以防其超过预定标准;而对较为严重的风 险,则制定适当的控制措施;对于一些后果可能极其严重的风险,则除了严格控制以外,还准备 了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视,并定期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时 结合新的需求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及监管部门及时而有效地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决策、 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设置科学清晰的操作流程,结合程序控制,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证内 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部门和岗位, 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公司固有财产、各项委托基金财产、其他资产分离运作, 独立进行。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 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管理、交易、清算登记、信息技术、研究、市场开发等相关部门,应 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必须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 和监督防范措施。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各部门及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 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并在此基础 6 上遵循国际和行业的惯例制订。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 工,不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 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或 完善。 (2)内部风险控制的要求和内容 内部风险控制要求不相容职务分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建立完 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建立授权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 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市场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 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档案管理控制、建立保密制度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3)督察长制度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督察 长的任免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 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发现基 金及公司运作中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总经理和相关业务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 建议,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公司总经理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督 察长应当向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4)内控审计风险管理制度 内控审计风险管理部依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 当的方法,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内控审计风险管理部负责调查、评价公司有关部门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 风险监控工作;负责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评价各项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对内控制度的缺失提出补充建议;协助评价基金财产风险状况;负责公司主要领导离任前的审计; 调查公司内部的经济违法案件等。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7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三、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 年09月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 1954 年成 立,1996 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4 年 9 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 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 2005年 10 月 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 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 年 9 月 11 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 第一家 H 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 年 9 月 25 日中国建设银行 A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 交易。A 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3,689,084,000 股(包括 224,689,084,000 股 H 股及9,000,000,000 股 A 股)。 截至2010年0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707.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75%。手续费 及佣金净收入336.4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63%,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提高至21.94%。年化平 均资产回报率为1.43%,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00%,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0.09 个百分点 和1.46 个百分点;净利息收益率为2.41%,呈现企稳回升态势。信贷资产质量继续稳定向好,不良 贷款较上年末实现“双降” ,拨备覆盖率大幅提高至204.72%。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3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 8 堡、东京、首尔、纽约及胡志明市设有分行,在悉尼设有代表处,设立了安徽繁昌建信村镇银行、 浙江青田建信华侨村镇银行、浙江武义建信村镇银行、陕西安塞建信村镇银行4家村镇银行,拥有 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等多家子公司。全行已安装 运行自动柜员机(ATM)37,487台,拥有员工约30万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得到市场和业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2010 年上半年共获得50 多个国内外奖项。 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商业银行品牌十强”列第2 位,为中资银行之首;在美 国《福布斯》杂志公布的“2010 中国品牌价值50 强”列第3 位;荣获英国《金融时报》颁发的“中 国最佳渠道银行” ;被《亚洲金融》杂志评为2010 年度“中国最佳银行” ;连续三年被香港《资本》 杂志评为“中国杰出零售银行” ;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中国红十字杰出奉献奖章” 。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 托管 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服务 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 12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 130 余人。2008 年,中国 建设银行一次性通过了根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 70 号(SAS70)进行 的内部控制审计,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此提交了“业内最干净的无保留意见的报告” ,中国建设银 行成为取得国际同业普遍认同并接受的 SAS70国际专项认证的托管银行。 2、 主要人员情况 罗中涛,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国家统计局、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评估、信贷、委托 代理等业务部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统计、评估、信贷及委托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李春信,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事教育部、计划部、筹资储 蓄部、国际业务部,对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计划、零售业务及国际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 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 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 业务管理经验。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 “以客户为中心” 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 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 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 9 之一。截至 2010 年9 月30 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169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封闭式基金 6 只, 开放式基金 163 只。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2010 年初,中国建设银行被总部设于英国伦敦的《全球托管人》杂志评为 2009 年度“国内最佳托管银 行”(Domestic Top Rated) ,并连续第三年被香港《财资》杂志评为“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 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 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 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服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 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服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 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 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 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 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 ,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 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 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 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 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 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10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 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 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 证监会。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 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8 层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38505732、021-38505888-301 或 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50499667、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直销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 e 网金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认)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 www.95599.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电话:0755-83198888


12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 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电话:010-57092615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24 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Frank N.Newman) 联系人:张青 联系电话:0755-82088888 传真电话:0755-82080714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公司网址: www.sdb.com.cn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倪苏云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13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1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网址:http://www.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网址:www.jsbchina.cn 客户服务电话:96098,40086-96098 (1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网址:www.cbh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 8811 (1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6161 联系人:芮敏祺 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1789 联系人: 刘晨 客户服务热线:10108998、400888878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服务热线:95553、400-8888-00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笑鸣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顾伟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9)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2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9—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9—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95565


1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43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18、19、36、38、41和 4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 4008-888-999


公司客服网址:www.95579.com (2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http://www.dwzq.com.cn (2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 5层、17 层、18 层、24 层、25 层、26 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2000 客服电话:95513、400-8888-555 公司网站:www.lhzq.com


16 (2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或 www.sywg.com.cn (2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三路平安大厦 3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三路平安大厦 3 楼 法定代表人: 叶黎成 联系人:周璐 电话:0755-22626172 客服电话: 4008816168 公司网址:www.pa18.com (2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2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新源广场 2号楼 21F-29F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7888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2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99 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23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30)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 11 号万凯庭院商务楼 A座 法定代表人: 刘军 客户服务电话:9659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3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热线:800-810-8868 国信证券网站:www.guosen.com.cn (32)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 28 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3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882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李金龙、张小波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客户服务热线:025-84579897


18 (3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咨询电话:4006208888 或各地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传真:021-50372474 (35)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邮编 010010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邮编 010010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471-4913998 传真:0471-4930707 联系人:张同亮 客户服务电话: 0471-4961259 网址:www.cnht.com.cn (36)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匡婷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热线:


0755-33680000、400 6666 888


长城证券网站:www.cc168.com.cn (3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开发区第一大街 29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 3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志军 电话: (022)28451861 传真: (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客服电话:400-651-5988


19 网址:www.bhzq.com (38)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18 层至20 层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联系人:杨瑞芳 电话:0755-82026511 传真: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3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寿春路 179 号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77 或95578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4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558323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余江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s.com.cn (4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27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电话:010-65051166或直接联系各营业部 公司网站:http:// www.cicc.com.cn (42)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3 层 法定代表人: 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021-38929908


20 公司网站: http://www.cnhbstock.com (43)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 济南市经十路 12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38 (44)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 0591)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4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46)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址:www.jhzq.com.cn (47)国都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48)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崔海涛 基金业务联系人:黄英 联系电话:010-66555835 传真号码:010-66555246


21 网站:www.dxzq.net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4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 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50)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阳路 510 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联系人:叶蕾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51)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 166 号润安大厦 A 座24 层-32 层 法定代表人:李工 公司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网址:www.hazq.com 客户服务电话:96518、400-80-96518 (5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上海证券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22 网址:www.96251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53)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71 方正证券网站:www.founders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 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48 层 电话:021-38505888 传真:021-38505777 联系人:宋三江 (三)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东方路 69 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 A楼 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 69 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 A楼 7 层 负责人:颜学海 联系电话: (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联系人:冯加庆 经办律师:冯加庆、李楠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233 号汇亚大厦 1604-160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23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张鸿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 张鸿


五、 基金名称


华宝兴业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七、 基金的投资 (一) 本基金投资目标、范围、策略、业绩比较基准和风险收益特征 1、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 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实现对中证 100 指数的有效跟踪,谋求基金资产 的长期增值。 2、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1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 新股(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如股票指数期货等)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90%-95%, 投资于中证 1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 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90%。现金、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 金资产比例为 5%-1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 3、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指数化投资,按照成份股在中证 100 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 投资组合。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 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基金管理人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便 实现对跟踪误差的有效控制。 (1)标的指数


24





本基金股票资产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 100 指数。中证 1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 的中国 A 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股是由沪深 300 指数样本股中挑选总市值最大的 100 只股票组成, 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可投资性,综合的反映了沪深证券市场中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大市值公 司的整体状况。





(2)股票资产指数化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通常情况下,本基 金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在指数中的权重确定成份股票的买卖数量。当遇到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 足等其他市场因素而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某成份股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 综合考虑相关性、估值、流动性等因素挑选同行业的股票进行替代,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 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3)股票指数化投资日常投资组合管理





1)标的指数定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编制规则及调整公告,本基金在指数成份股调整生效前,分析并确定组合调 整策略,及时进行投资组合的优化调整,减少流动性冲击,尽量减少标的指数成份股变动所带来的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2)成份股公司信息的日常跟踪与分析





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股公司信息(如:股本变化、分红、配股、增发、停牌、复牌等) ,以及成 份股公司其他重大信息,分析这些信息对指数的影响,并根据这些信息确定基金投资组合每日交易 策略。





3)标的指数成份股票临时调整





在标的指数成份股票调整周期内,若出现成份股票临时调整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 注样本股票的调整,并及时制定相应的投资组合调整策略。





4)申购赎回情况的跟踪与分析





跟踪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信息,结合基金的现金头寸管理,分析其对组合的影响,制定交易策 略以应对基金的申购赎回。





5)跟踪偏离度的监控与管理





每日跟踪基金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偏离度,每月末、季度末定期分析基金的实际组合与标 的指数表现的累计偏离度、跟踪误差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并优化跟踪偏离度管理方案。





(4)新股申购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依靠公司投研系统,对新股进行深入分析,确定股票内在价值,结合市场估值水平, 25 来预测上市价格,同时考虑市场利率水平及股票中签率,综合评估新股的投资价值,把握获利机会。 (5)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将投资于国债、金融债等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 下的债券,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6)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具备投资权证的条件。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结 合期权定价模型和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估计权证价值,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 价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有保护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 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在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股票指数期货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 资组合进行管理,以提高投资效率,管理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水平,以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管理人运用上述金融衍生工具必须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踪误差 的目的,不得应用于投机交易目的,或用作杠杆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4、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10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收益率×5%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 100 指数,同时考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90%-95%,现金、 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10%, 因此本基金设 定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上述标的指数不适用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并同时更换本基金的基金名 称与业绩比较基准。其中,若标的指数变更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 管理人应就变更标的指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若标的指数变 更对基金投资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机构变更、指数更名等),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应至少提前 30 个工作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5、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二)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整体投资战略。


26 2、金融工程部依托基金管理人整体研究平台,并借鉴外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开展指数跟踪、 成份股公司行为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流动性分析、误差及其归因分析等工作,撰写研究报告, 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战略,在金融工程部研究报告的指引下,结合对证券 市场、上市公司、投资时机的分析,拟订基金的具体投资计划。 4、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经理小组提交的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形成决策纪要。 5、根据决策纪要,基金经理构造具体的投资组合及操作方案,交由交易部执行。 6、交易部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基金经理小组。 7、金融工程部采用量化模型进行成份股权重的测算和跟踪误差的评估,并定期进行基金绩效 评估,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8、内控审计风险管理部对识别、防范、控制基金运作各个环节的风险全面负责,尤其重点关 注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包括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三)投资限制与禁止行为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 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3)本基金股票、债券的投资比例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90%-95%,现金、 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 5%-10%; (4)本基金投资于中证 100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90%;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 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7)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8)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限制。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整。


27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 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 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四)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和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 益。 (五)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八、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0年 6 月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756,954,031.65 93.81 其中:股票 756,954,031.65 93.81 28 2 固定收益投资 -- 其中: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6,776,444.94 5.80 6 其他各项资产 3,205,357.60 0.40 7 合计 806,935,834.19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B 采掘业 97,687,212.22 12.18 C 制造业 143,884,867.08 17.94 C0








食品、饮料 30,948,873.58 3.86 C1








纺织、服装、皮毛 3,106,222.50 0.39 C2








木材、家具 -- C3








造纸、印刷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10,128,460.64 1.26 C5








电子 -- C6








金属、非金属 38,990,184.84 4.86 C7








机械、设备、仪表 60,711,125.52 7.57 C8








医药、生物制品 -- C99








其他制造业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1,862,054.82 3.97 E 建筑业 21,198,197.95 2.64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30,619,932.65 3.82 G 信息技术业 21,069,308.00 2.63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12,942,021.00 1.61 I 金融、保险业 357,441,000.16 44.56 J 房地产业 32,059,715.22 4.00 K 社会服务业 4,703,765.00 0.59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M 综合类 3,485,957.55 0.43 合计 756,954,031.65 94.35 (2)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 (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29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3,325,309 43,262,270.09 5.39 2 600016 民生银行 6,070,147 36,724,389.35 4.58 3 601318 中国平安 776,310 36,339,071.10 4.53 4 601328 交通银行 5,609,970 33,715,919.70 4.20 5 601166 兴业银行 1,148,464 26,449,125.92 3.30 6 600000 浦发银行 1,864,439 25,356,370.40 3.16 7 600030 中信证券 1,911,535 22,364,959.50 2.79 8 601088 中国神华 890,509 19,564,482.73 2.44 9 601601 中国太保 849,100 19,334,007.00 2.41 10 000002 万 科A 2,653,636 17,991,652.08 2.24 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管理人没有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 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30,970.2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240,460.68 3 应收股利 505,736.93 4 应收利息 9,500.17 5 应收申购款 318,689.6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30 9 合计 3,205,357.60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6) 期末积 极投资 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 九、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0年 6 月30 日,所列数据未经审计。 1、净值增长率与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09/09/29—2009/12/31 4.86% 1.39% 17.65% 1.63% -12.79% -0.24% 2010/01/01—2010/06/30-29.47% 1.54% -28.93% 1.53% -0.54% 0.01% 2009/09/29—2010/06/30 -26.04% 1.50% -16.38% 1.58% -9.66% -0.08%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华宝兴业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 9月 29 日至 2010 年 6月 30 日)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 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1318 中国平安 36,339,071.10 4.53 重大资产重组


31 注: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于 2009 年 9 月 29 日,截止报告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 基金依法应自成立日期起 6 个月内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组合,截至 2009 年 11 月 6 日,本基 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十、 基金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诉讼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32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 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 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指数许可使用费是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计费时间从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开始计算;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足 3 个月的,按照 3 个月收费。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标准 为本基金的资产净值的 0.02%/年,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人民币 5 万元(即不足 5 万元 部分按照 5万元收取) 。 在通常情况下,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的年费率计提。指数许 可使用基点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计算方法如下: H=E×0.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付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的支付方式为每季支付一次,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基金管理人应于每年 1 月,4 月,7 月,10 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按照双方确认的金额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上一 季度的指数许可使用基点费。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指数许可使用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 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3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 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 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及内容。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资料寄送 投资人更改个人信息资料,请及时到原开立华宝兴业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更改。 在从销售机构获取准确的客户地址和邮编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将负责寄送以下资料: 1、开户确认书 在基金募集期间开户的,于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寄送开户确认书。存续期 间,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寄送。 2、基金投资人对账单 基金投资人对账单包括季度对账单与年度对账单。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该季度有 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寄送,年度对账单在每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对本 基金的所有份额持有人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寄送。 3、其他相关的信息资料 (二)红利再投资 本基金收益分配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登记注册机构将其 所获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免收申购费用。 (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1、定义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 定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 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投资者在办理本业务的同时, 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 2、办理时间


本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 9: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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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办理场所 目前,本公司直销 e 网金、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 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深发展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江苏银行、华夏银行、 渤海银行、华泰联合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中国银河证券、 东吴证券、兴业证券、光大证券、平安证券、国信证券、安信证券、华宝证券、齐鲁证券、广发华 福证券、江海证券、德邦证券、华安证券、东北证券已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公司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时,将另行公告。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各代销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各代销机构的规定。本公 司直销 e 网金、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 深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江苏银行、华夏银行、渤海银行、华泰联合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 投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东吴证券、兴业证券、光大证券、平安证券、安信 证券、华宝证券、广发华福证券、江海证券、华安证券、东北证券的扣款金额为每月不低于人民币 200 元(含申购费),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德邦证券的扣款金额为每月不低于人民币 300 元(含申购费),国信证券、齐鲁证券的扣款金额为每月不低于人民币 500 元(含申购费)。 (四)基金转换 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 e 网金、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 交通银行、深发展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江苏银行、渤海银行、华泰联合证券、国泰君安证 券、中信建投证券、长江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兴业 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平安证券、国信证券、中信万通证券、长城证券、渤海证券、安信证 券、华宝证券、中金公司、齐鲁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信达证券、江海证券、国都证券、方正证券、 上海证券、东北证券、华安证券、德邦证券、东兴证券受理前端收费模式下的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 宝康系列基金(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现金宝 货币市场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 强收益债券基金间的相互转换。 华夏银行受理前端收费模式下的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强收益债券的相 互转换。 东吴证券受理前端收费模式下的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多策略增长基金、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债券基金 间的相互转换。


35 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 e 网金、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 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江苏银行、华 夏银行、渤海银行、华泰联合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光大证券、东兴证 券受理前端收费模式下的本基金与上证 180 价值 ETF 联接基金的相互转换。 其他代销机构的办理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在线服务 基金管理人利用自己的网站(www.fsfund.com)为基金投资人提供网上查询、网上资讯服务。 (六)资讯服务 1、投资人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份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可拨 打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如下电话: 电话呼叫中心:4007005588、021-38924558,电话可转人工座席。 直销中心电话: 38505731、38505732 传真:021-50499663,50499667、50988055 2、互联网站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电子信箱:fsf@fsfund.com


(七)客户投诉和建议处理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呼叫中心自动语音留言、呼叫中心人工座席、书信、电子邮 件、传真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投资人还可以通 过代销机构的服务电话对该代销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十二、 《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对《华宝兴业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作如下更新: 1、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二)主要人员情况”更新了董事会成员、本基金基金经理及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信息。 2、“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的情况和信息。 3、“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36 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一章更新了基金转换的内容。 5、“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截至2010年6月30日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6、 “十、基金的业绩”一章,载明了截至 2010年 6 月30 日的基金业绩数据。 7、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一章中,更新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基金转 换的内容。 8、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本报告期内的相关公告作了信息披露。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后面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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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