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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可转债(100051)

富国可转债: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富 国可 转换 债券 证券 投资 基金 发售 公告 
重 要提 示 
1 、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0】1452 号文核准。 
2、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 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的销售机构包括直
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其中直销机构是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
司” ) , 包括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代销机构是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 海 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渤 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 光大证券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湘 财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民 生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国 都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信 达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国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平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华 泰 联 合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中国建银投
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责
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 基金募集期: 本基金 自 2010 年11 月18 日至2010 年12 月3 日止 (周六、
周日部分代销网点对个人照常办理业务)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5、本基 金发售 对象为 符合法律 法规规 定的个 人投资者 、机构 投资者 及合格
境外机构投 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者 。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
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
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6、 客户 欲购买 本基金 ,需开立 本公司 基金账 户。除法 律法规 另有规 定,一
个客户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已经持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 资者到
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认购的, 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 可凭富国基金账号到非原开
户机构办理账户登记,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7、本基金的认购金额起点为 1000 元(含认 购费) ; 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
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50,000 元 (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20,000 元 (含认购费) 。 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最低认购
金额 可由基金管理人 酌情调整。 客户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但认购申
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8、 销售网点 (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网点) 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
的成功确认, 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 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
合同生效后, 注册登记机构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 的确认登记
为准。客户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9、本公 告仅对 “富国 可转换债 券证券 投资基 金”发售 的有关 事项和 规定予
以说明。 客户欲了解 “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
刊登在2010 年11 月 5 日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和 《证券时报》 上的 《富
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 。 
10 、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 基 金 合 同 及 本 公 告 将 同 时 发 布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 www.fullgoal.com.cn ) 以 及 基 金 托 管 人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网 站
(www.abchina.com)。 
客户亦可通过本公司网址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1、 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 咨
询。 
12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机构客户,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95105686 、4008880688 咨询购买事宜。对认购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客户,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4、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5、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作为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低的品种, 其预期风险与收
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同时,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
可转换债券,在债券型基金中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投资产品。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认购 (或申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对认
购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
益的同时, 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可能包括: 政策风险、 经济周期
风险、 利率风险、 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市场供需风险、 可
转债投资组合流动性风险、 转股风险、 股价波动 性风险等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6、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一 、本 次募集 基本 情况 
1 、基 金名称 
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2 、基 金简称 和代 码 
基金简称:富国可转债 
基金代码:100051 (前端) 、100052(后端) 
3 、基 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4 、基 金存续 期限 
不定期 5 、基 金份额 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6 、 发 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 
7 、销 售机构 与销 售地点 
(1 )直销机构: 
本公司的直销机构: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2 )代销机构: 
本 公 司 的 代 销 机 构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 公 司 、 东 方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 公 司 、 湘 财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长江证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民 生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国 都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信 达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国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平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华 泰 联 合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
任 公 司 、 东 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国 联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上述销售机构或网点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的附件。 
8 、募 集时间 安排 与基金 合同 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
过 3 个月。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0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 日 ,期间面向
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同时发售。 募集期满, 若 本基金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管理人可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
完毕时基 金合同 生效, ,但管理 人亦可 视情况 适当延后 此期限 ;若未 达到基金合
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将在 3 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 3 个月的募集期满, 本基金仍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管理
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 期 届 满 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 人已缴纳的 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9 、基 金认购 方式 与费率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投资者在募集期间多次认购的, 单笔计算
认购费。 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 投资者认购
费率 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 
投资者可选择在认购该基金时或赎回该基金时支付认购费用。 投资者选择在
认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认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认购费
用。 认购款项在 基金募集期间产生 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 )投 资者选 择交纳 前端认购 费用时 ,按认 购金额采 用比例 费率, 具体费
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前端认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6% 
100 万元(含)—500 万元 0.4% 
500 万元(含)以上 1000 元/笔 
计算方法: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前端认购费率) 
前端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的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舍去, 舍去部
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例一: 某投资者投资 5,000 元认购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利息
为2 元,如果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5,000/(1+0.6%)=4,970.18 元 前端认购费用=5,000-4,970.18=29.82 元 
认购份额=(4,970.18+2)/1.00=4,972.18 份 
即投资者投资 5,000 元认购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如果选择交纳前
端认购费用,可得到 4,972.18 份基金份额。 
(2 )投 资者选 择交纳 后端认购 费用时 ,按认 购金额采 用比例 费率, 具体费
率如下: 
持有时间 后端认购费率 
1 年以内(含) 0.8% 
1 年 —3 年(含) 0.5% 
3 年 —5 年(含) 0.3% 
5 年以上 0 
计算方法: 
认购份数=(认购金额+利息)/每份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舍去, 舍去部
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例二:某 投资 者投资5,000 元认购 富国 可转换 债券证券 投资 基金, 认 购利息
为2元,如果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5,000 +2)/1.00=5,002份 
即投资者投资 5,000 元认购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如果选择交纳后
端认购费用, 可得到 5,002 份基金份额, 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
的后端认购费率交纳后端认购费用。 
(3 )认购的确认 
当日(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 T+2 日到网点查
询交易情况, 在募集截止日后 4 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二 、募 集方式 及相 关规定 
1、 本次基金的募集, 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客户同期发售, 先到先得。 
2、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首次单笔认购金额在 50,000 元以上(含50,000)、
追加认购金额在20,000 元以上 (含20,000) 的客户 (不分机构和个 人) 的认购
申请。 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直销网点 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可由基金管理
人 酌情调整。 
3、 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 为5,000 元(含认
购费), 其 他 代 销 机 构 网 点 可接受客户(不分机构和个人)首次单笔认购金额在
1,000 元以上(含 1,000 元)的认购申请。 
4、在本 基金的 直销网 点以及 中 国农业 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中 国建设 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东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长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华福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大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 股
份 有限责任公司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等代销网点购
买本基金时, 如选择前端认购方式, 基金代码为 100051; 如选择后端认购方式,
基金代码为100052。 
5、募集期客户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 
三 、个 人客户 的开 户与认 购程 序 
( 一) 直销网 点 
如果个人客户认购金额在 50,000 元 (含50,000 元) 以上, 可以选择到本公
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办理。 
1、 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发售日的9:00-16 :00 (周六、 周日、 节假日不受
理)。 
2、个人客户办理 开户申请时,应亲赴直销网点,并 提供下列资料: (1 )客户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军官证、中国护照等) 原件及复印件; 
(2 )指定银行账户的 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填 妥的 《 个人投 资者风险 承受能 力评估 问卷》和 《开放 式 基金 账户业
务 申请表》。 
注: “ 指 定银行 账户 ” 是指:在 本直销 网点认 购基金的 客户需 指定一 银行账
户作为客户赎回、 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 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
存款账户 , 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 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 借记卡
或信用卡等。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 )个 人客户 开户后 ,在办理 认购手 续前, 应将足额 资金通 过银行 系统汇
入富 国指定的银行账户: 
富国开放式基金直销账户信息( 可任 选其一) : 
1 )中 国建设 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3100155040005001086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2 )招 商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216089214310006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3 )交 通银行 
户名: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310066726018150011325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4 )中 国工商 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100120291902573556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5 )中 国农业 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 
账号:034923-00879010180 
联行号:10329002802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 行 
(2 )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 应在“ 汇款人 ”栏中完 整填写 其在富 国直销系 统开户 时登记 的客户
名称; 
2) 汇款 完成后 ,客户 应尽快将 加盖银 行业务 受理章的 汇款单 回单联 传真至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4、个人客户办 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填妥的《基金风险确认单》和《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 申请表》。 
( 二) 本公司 网上 交易系 统 
个人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fullgoal.com.cn ) , 在与本公司达成网
上交易的相关协议、 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 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
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 
网上交易系统在2010 年11 月18 日至2010 年12 月3 日募集期间7*24 小时
受理客户认购申请。 
( 三) 中国农 业银 行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 假日除外)9:30-15:00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事先办妥符合要求的借记卡或者单位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2 )出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 
(3 )首次办理业务须提供填妥的开户申请及风险测评问卷。 
(4 )提供填妥的认购业务申请。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 三) 其他代 销银 行 
个人客户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 四) 证券公 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券商适用,并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1:30 和 13:00-15:00(周六、
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 )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 )个 人投资 者在各 个代销券 商代销 网点开 立资金账 户和开 放式基 金账户
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 ,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
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 ) 个人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 互联网、
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 )个 人投资 者在代 销券商代 销网点 查询认 购确认情 况的方 式可能 有所区
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 )个 人投资 者若委 托他人办 理开户 和认购 事宜,须 按照代 销券商 代销网
点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5 )其 他有关 在代销 券商代销 网点认 购本基 金的程序 ,若有 其它方 面的要
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四 、机 构客户 的 开 户与认 购程 序 
( 一) 直销网 点 
如果机构客户认购金额在 50,000 元 (含50,000 元) 以上, 可以选择到本公
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办理。 
1、 业务办理时间 : 基金发售日的9:00-16 :00 (周六、 周日、 节假日不受
理)。 
2、机构 客户办 理 开户 申请时, 应由指 定经办 人亲赴直 销网点 ,并 提 供下列
资料 : 
(1 )加 盖单位 公章的 企业法人 营业执 照复印 件及副本 原件; 事业法 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 
(2 )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 )法定代表人和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 )印鉴卡一式三份; 
(6 )指 定银行 账户的 银行《开 户许可 证》或 《开立银 行账户 申请表 》原件
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 
(7 )填 妥的 《 机构投 资者风险 承受能 力评估 问卷》和 《开放 式 基金 账户业
务 申请表》, 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 “ 指 定银行 账户 ” 是指:在 本直销 网点认 购基金的 客户需 指定一 银行账
户作为客户赎回、 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 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
存款账户 ,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 )机 构 客户 开户后 ,在办理 认购手 续前, 应将足额 资金通 过银行 系统汇
入富国指定的银行账户: 
富国开放式基金直销账户信息( 可任 选其一) : 
1 )中 国建设 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3100155040005001086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2 )招 商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216089214310006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3 )交 通银行 
户名: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310066726018150011325 
开户行:交通银 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4 )中 国工商 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100120291902573556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5 )中 国农业 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 
账号:034923-00879010180 
联行号:10329002802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 行 
(2 )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 应在“ 汇款人 ”栏中完 整填写 其在富 国直销系 统开户 时登记 的客户
名称; 
2) 汇款 完成后 ,客户 应尽快将 加盖银 行业务 受理章的 汇款单 回单联 传真至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4、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填妥的 《 基金风 险确认 单》和《 开放式 基金交 易业务 申 请表》, 并加 盖预留
印鉴章。 ( 二) 中国农 业银 行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5:00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事先办妥符合要求的借记卡或者单位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2 )出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 
(3 )首次办理业务须提供填妥的开户申请及风险测评问卷。 
(4 )提供填妥的认购业务申请。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 的说明为准。 
( 三) 其他代 销银 行 
机构客户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 
( 四) 证券公 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券商适用,并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 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 -11:30 和13:00—15:00 (周六、
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 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如果没有,
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机构 证件原 件和加 盖公章的 复印件 :营业 执照副本 原件和 加盖公 章的复
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4)法定 代表人 身份证 件及其复 印件, 法定代 表人签发 的的授 权委托 书(法定
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 )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
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 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 )机 构投资 者在代 销券商代 销网点 开立资 金账户和 开放式 基金账 户的具
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
相关工作人员; 
(2 )机 构投资 者需由 授权的业 务经办 人本人 到代销机 构指定 的代销 网点办
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 )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 互联网、
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 )机 构投资 者在代 销券商代 销网点 查询认 购确认情 况的方 式可能 有所区
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5 )其 他有关 在代销 券商代销 网点认 购本基 金的程序 ,若有 其它方 面的要
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五 、清 算与交 割 
1、本基 金合同 生效前 ,全部认 购资金 将被冻 结在本公 司的本 基金的 募集专
户中, 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有, 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 录为准。 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
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 
2、本基 金权益 登记由 基金注册 登记机 构(富 国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在募集
期结束后完成。


六 、退 款 1、 个人及机构客户认购失败 (指客户的认购申请未得到过户登记人的确认) 时,其认 购资金 将于基 金合同生 效之日 起 5 个工作日 内向客 户指定 银行账户划 出。 2、在募 集期结 束后, 如果本基 金合同 不能生 效,本基 金管理 人承担 全部募 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基 金认购人。 七 、基 金的验 资与 基金合 同的 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合同规定 的条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募集 期截止 后,由 银行出具 各基金 募集专 户存款证 明,由 基金管 理人委 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2、销售 机构根 据注册 登记人确 认数据 将该基 金的有效 认购资 金和认 购资金 在认购期所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一并划入该基金存款账户。 由该基金存款账户 开户行出具基金存款证明后, 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基金 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3、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八 、基 金合同 生效 前的费 用处 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 律师 费、 信息披露费从认购费中 列支,不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九 、本 次募集 当事 人或中 介机 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5、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5、6 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窦玉明 成立日期:1999 年4 月13 日 电话: (021)68597788 传真: (021)68597799 联系人:李长伟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 兴门内大街28 号凯晨世贸中心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成立时间:2009 年1 月15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00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联系人: 李芳菲 联系电话:010-63201510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5、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5、6 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 窦玉明 成立日期:1999 年4 月13 日 电话: (021)68597070 传真: (021)68597979 联系人:林燕珏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 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2、代销机构 :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 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 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法定代表人: 项俊波 传真: (010)85109219 联系人:滕涛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 网站:www.abchina.com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电话: (010)66275654 联系人: 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站 :www.ccb.com (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 号 办公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 号 法定代表人: 陶礼明 联系人: 陈春林 传真: (010)66419824 客户服务热线:95580 公司网站:www.psbc.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 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 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109 联系人: 马强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徐伟 联系电话: (021 )61618888 传真: (021)63604199 客服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郭伟 电话: (010)65557048 传真: (010)65550828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公司网站:www.ecitic.com (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21-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联系人: 胡技勋 客服电话:96528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阎冰竹 电话: (010)66223248 联系人:杨永杰 客户服务电话: (010)96169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 (1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立哲 电话: (0755)25859591 联系人:霍兆龙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 公司网站 :www.18ebank.com (1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公司网址:www.hxb.com.cn 客服电话:95577 (12)东莞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 号 法人代表:廖玉林 联系人:胡昱 电话:0769-22119061 客服电话:96228 公司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3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联系人:王宏 客服电话:4008888811 公司网站:www.cbhb.com.cn (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 (021 )23219000 联系人: 金芸 客服热线:95553 、400-8888-001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1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电话: (021 )54033888 传真: (021)54038844 联系人:王序微 客服电话:( 021 )962505 公司网站:www.sw2000.com.cn (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电话: (021 )62580818 传真: (021)386706666 联系人:芮敏琪 客服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2 号楼 22 层-2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 (021 )63325888 联系人:吴宇 客户电话: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18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延陵西路 59 号常信大厦 18、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东方路 989 号中达广场17 楼 法定代 表人:朱科敏 联系电话: (021 )50586660 传真: (021)50586660-8880 联系人: 邵一明 客服热线:400-8888-588 (全国) 、 (021)32024658 (上海) 、0519-88166222 (常州) 、 0379-64902266(洛阳) 公司 网站:www.longone.com.cn (19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 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 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 联系 电话: (021 )50818887-281 联系人:刘晨 客服热线:400-8888-788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20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中山国际大厦 12 楼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中山国际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 林俊波 电话: (021)68634518 传真: (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服热线:400-888-1551 公司网站:www.xcsc.com (21 )长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胡运钊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882 联系人:毕艇 咨询电话:4008-888-999 公司网站:www.cjsc.com.cn (2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 (010)66568047 传真: (010)66568536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23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13 层1307 房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 外大街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1901 室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电话: (0371)7639999、( 010)85252568 传真: (010)85252655 联系人:李杰 客服热线:400-6198-888 公司网站:www.mszq.com (24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电话: (010)84183389 传真: (010)64482090 联系人: 黄静 客服热线:400-818-8118 公司网站:www.guodu.com (25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62267799 -6318 客服电话:0991-96562 公司网址:www.ehongyuan.com (2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 5 号中商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 5 号中商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站: www.cindasc.com (27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 (0771)5539262 传真: (0771)5539033 联系人: 覃清芳 客服热线:4008888100 (全国) 、96100(广西) 公司网站: www.ghzq.com.cn (28)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82400862 联系人:周璐 客服电话:4008816168 网站:www.pingan.com (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10、24、25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10、24、25 层 法定代表人:马 昭明 联系电话: (0755 )82492000 传真: (0755)82492962 联系人: 盛宗凌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555 公司网站:www.lhzq.com (30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 册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与 福 华 三 路 交 界 处 深 圳 国 际 商 会 中 心 48 层-50 层 办 公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与 福 华 三 路 交 界 处 深 圳 国 际 商 会 中 心 48 层-5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电 话 : (0755 )82026521 传 真 : (0755 )82026539 联系人:刘权 客服电话:4006008008 公司网址:www.cjis.cn (31) 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办公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 (0755 )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32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841160 传真:0591-87841150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33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28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2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炜 电话: (0531)81283938 传真: (0531)82024197 联系人:傅咏梅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3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侯巍 联系电话: (0351 )8686703 联系人: 张治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公司网站 :www.i618.com.cn (35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24 号 办公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24 号 法定代表人: 于宏民 电话:0411-39673202 传真:0411-39673219 联系人: 谢立军 客服电话:4008-169-169 公司网站:www.hlzqgs.com (36 )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郭玲 联系电话: 0451-82269280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站: www.jgzq.com.cn (3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服电话:0431-96688 公司网址:www.nesc.cn (38 )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 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电话: (025 )84457777-248 传真: (025)84579763 联系人: 张小波 客户咨询电话:95597、400-88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39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8 号6 楼、7 楼 法定代表人:范炎 联系人:袁丽萍 客服电话: (0510 )82588168、400-8885-2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510)82830162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40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电话:010-59226788 传真:010-59226799 联系人:谢亚凡 客服电话:4008878827 公司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5、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5、6 层 法定代表人:陈敏 总经理:窦玉明 成立日期:1999 年4 月13 日 电话: (021)63410666 传真: (021)63410617 联系人:雷青松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 (021 )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23 楼 法定代表人: 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