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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全球(202801)

南方全球:更新招募说明书(2010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0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容截止日:2010 年 9 月 19 日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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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绪言 ............................................................................................................................................2 
2. 释义 ............................................................................................................................................3 
3. 风险揭示...................................................................................................................................7 
4. 基金的投资 ............................................................................................................................12 
5. 基金的业绩 ............................................................................................................................29 
6. 基金管理人 ............................................................................................................................30 
7. 境外投资顾问 .......................................................................................................................38 
8.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39 
9.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46 
10. 基金的财产 ............................................................................................................................48 
11. 基金资产估值 .......................................................................................................................50 
12.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4 
13.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6 
14. 基金的信息披露...................................................................................................................57 
15.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62 
16. 基金托管人 ............................................................................................................................65 
17. 境外托管人 ............................................................................................................................69 
18. 相关服务机构 .....................................................................................................................711 
19.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4 
20.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33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12929 
22. 其它应披露事项...............................................................................................................1322 
23.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1344 
24. 备查文件.............................................................................................................................1355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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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07 年 8 月 31 日证监基金字[2007]244 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
同已于 2007 年 9 月 1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
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
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一是境外投资产品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
治风险等;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会计
核算风险、税务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法律风险、金融模型风险等。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
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0 年 9 月 19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010年 6月30 日(未经审计) 。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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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正文 
1.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 《合格境
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以下简称: 《试行办法》 ) 、 《关于实施<合格境
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南
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 2.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合同、 《基金合同》 指《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 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 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通知》 《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 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即供基金 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 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国家外汇局 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代表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其签订的合 同,为本基金提供境外资产托管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境外投资顾问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管理人与其签订的合 同, 为本基金境外证券投资提供证券买卖建议或投资组合管理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 等服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运作情况选 择、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 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 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 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 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 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 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 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 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 获得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中基金

















指投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其投资组合主要由各种基 金组成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即上 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但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卢森堡 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全部因节假日休市的日期除外) T 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 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 为 申购 指 《基金合同》 生效后, 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 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 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 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 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 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 份额的 10%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 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 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 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 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 股息、 债券利息、 票据投资收益、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 买卖证券差价、 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 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 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 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 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或 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 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 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 停或停止交易等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 3. 风险揭示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风险分为如下两类,一是境外投资产品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 政治风险等;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会 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法律风险、金融模型风险、衍生品风险等等。 一、境外投资产品风险 1、海外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因素如基础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变化或由于这些 市场因素的波动率的变化而引起的证券价格的非预期变化,并产生损失的可能性。 由于本基金将投资于海外股票市场, 因此一方面基金净值会因全球股市的整体变化而出 现价格波动。另一方面,各国各地区处于不同的产业经济循环周期之中,这也将对基金的投 资绩效产生影响。具体而言,海外股票市场对于负面的特定事件的反映各不相同;各国或地 区有其独特的政治因素、法律法规、市场状况、经济发展趋势;并且美国、英国、香港等证 券交易市场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 使得这些国家或地区证券的每日 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以上所述因素都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剧下跌,从而导致投资风险的增 加。 2、汇率风险 一方面,本基金每日的净资产价值以人民币计价,因此当汇率发生变动时,将会影响到 人民币计价的净资产价值。另一方面,对应资产可能投资于以非美元报价的各类资产,因此 非美元资产的表现将受资产所持货币兑美元的汇率变动所影响。 为了避免币值波动而影响到基金的投资收益,基金管理公司将利用远期合约、互换以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金融衍生产品,就本基金投资的货币间汇率进行避险,以降低汇率 风险。 3、政治管制风险 在所投资国家或地区中,包含成熟市场以及新兴市场。新兴市场国家一般对外汇的管制 较严格,因此存在一定的外汇管制风险,可能导致汇兑损益。本基金将尽量避免投资于政治 管制过于严格的国家或地区,同时密切关注已投资地区的政治管制风险。 4、政治风险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 国家或地区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导 致市场波动而影响基金收益,也会产生风险,称之为政治风险。例如,外国政府可能会鉴于 政治上的优先考虑,改变支付政策;新政府或许会拒绝承担前任政府的债务。 本基金以全球市场为主要的投资地区,因此全球的政治、社会或经济情势的变动(包括 天然灾害、战争、暴动或罢工等),都可能对本基金所参与的投资市场或投资产品造成直接 或者是间接的负面冲击。本基金将在内部及外部研究机构的支持下,密切关注各国政治、经 济和产业政策的变化,适时调整投资策略以应对政治风险的变化。 二、开放式基金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证券价格和证券利息的损失。 利率风险是债券投资 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息票利率、期限和到期收益率水平都将影响债券的利率风险水平。国家 或地区的利率变动还将影响该地区的经济与汇率等。 但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金与股票,因此利率风险相对较低,利率的波动仅间接影响到股 市。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券发行人是否能够实现发行时的承诺,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一般 认为:国债的信用风险可以视为零,而其它债券的信用风险可按专业机构的信用评级确定, 信用等级的变化或市场对某一信用等级水平下债券率的变化都会迅速的改变债券的价格,从 而影响到基金资产。投资标的可能因财务结构恶化或整体产业衰退,致使专业评等机构调降 该投资标的债信,进而使得该投资标的产生潜在资本损失之风险。但本基金主要投资基金与 股票,由于是分散投资,债信风险相对较低。衍生品有一定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可通过严 格筛选交易对手来控制。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资产不能迅速变现,而可能遭受折价损失的风险。本基金管理的资 产中,境外的投资标的有不同的投资限制和清算流程,由于变现时间较长,因此市场出现巨 幅波动时,可能将有短期的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变现成本很 高;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人大额赎回的风险;证券投资中个券和个股的流动性风险等。 这些风险的主要形成原因是: (1)市场整体流动性相对不足。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受到市场行情、投资群体等诸多因素 的影响,在某些时期成交活跃,流动性非常好,而在另一些时期,则可能成交稀少,流动性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 差。在市场流动性相对不足时,交易变现都有可能因流动性问题而增加变现成本,对本基金 的资产净值造成不利影响。这种风险在发生大额赎回时表现尤为突出。 (2)证券市场中流动性不均匀,存在个股和个券流动性风险。由于流动性存在差异,即 使在市场流动性比较好的情况下,一些个股的流动性可能仍然比较差,这种情况的存在使得 本基金在进行个股和个券操作时,可能难以按计划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卖出行为 对个股和个券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增加个股和个券的建仓成本或变现成本。这种风险在 出现个股和个券停牌和涨跌停板等情况时表现得尤为突出。 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那些由于不合理的内部程序,人为造成的或者是系统性的,由外部事件引 发损失的风险。以下事件有可能引发操作风险: (1) 内部的欺骗:如资产的不合理配置、逃税、故意虚报头寸; (2) 外部的欺骗:如信息剽窃、第三方的伪造和盗窃、黑客的入侵; (3) 对员工的操作:如歧视、员工薪酬、雇员的安全和健康; (4) 对客户、产品和商业方面的操作:如市场操纵、反垄断、非正常贸易、产品瑕疵、 违反诚信、帐务混乱等; (5) 对资产的毁损:如自然灾害、恐怖主义、人为的破坏; (6) 业务和系统的崩溃:如基础设施崩溃、软件或硬件的失败; (7) 执行、传递过程中的管理:如数据录入错误、会计入账错误、命令通报失败、资产 损失被忽视等。





对于操作风险的控制主要有三个层次。首先是基本指标方面,主要是对于那些与年利润 有关的指标的控制。其次是对于各个业务的年利润相关指标的监控。最后是对内部可能产生 的风险的测量、报告、控制和减缓。 5、会计核算风险 会计核算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形成的风险, 如经常性的串 户,帐务记重,透支、过失付款,资金汇划系统款项错划,日终轧帐假平,会计备份数据丢 失,利息计算错误等。 通过双会计制以及基金会计核算、托管方会计复核的方法可以有效控制会计核算风险。 6、税务风险 在投资各国或地区市场时,因各国、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会就股息、利息、 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各国、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 受到一定影响。各国、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订,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 所以可能须向该等国家或地区缴纳本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 项。 本基金在投资海外市场时会事先了解清楚各地区的税务法律法规, 完成投资所在国家或 地区的税务扣缴工作。 7、交易结算风险 结算风险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风险。 当双方在同一天进行交换时, 就会产生结算风险。 在一方已经进行了支付后,如果另一方发生违约,就会产生结算风险。 本基金将通过国际性的专业清算公司统一进行交易结算,规避结算风险。 8、法律风险 指由于交易合约在法律上无效、合约内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由于税制、破产制度 的改变等法律上的原因,给交易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法律风险主要发生在 OTC(也称为柜 台市场)的交易中。 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合约的不可实施性,包括合约潜在的非法性,对手缺 乏进行该项交易的合法资格,以及现行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而使该合约失去法律效力等;二 是交易对手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失去清偿能力或不能依照法律规定对其为清偿合约进行平仓 交易。对于法律风险,本基金将本着审慎的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选择交易对手,并借 助于本基金聘请的海外律师严格合约的各项条款与内容,同时,关注相应国家或地区法律环 境的变化,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9、金融模型风险 模型风险指由于使用不恰当的模型来分析有价证券而引起损失的风险。 导致模型失败的 原因有以下几点: (1)数据录入时可能出错; (2)模型参数的估计错误; (3)模型错误; (4) 错误地运用模型。 要消除模型风险并不容易。随着业界使用的模型越来越复杂,出现错误的可能性也越来 越大。建模者、程序员与用户需要团结合作才能使模型风险降至最小。 本基金投资的大多数证券有公允的市场价格,唯少量较复杂的衍生品需通过模型定价, 因此,模型风险较小。 10、衍生品风险 衍生工具是为了有效管理金融风险而设计的工具,一般是一种私人合约,其价值是从一 些基础资产价格、参考利率或指数中派生出来的。由于事先不存在现金流,所以衍生工具有 杠杆作用,即涉及借款问题。然而,杠杆作用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由于交易成本非常低,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 杠杆作用可使衍生工具成为一种对冲风险和投机的有效工具;另一方面,由于不存在事先的 现金支付,因此就更加难以评估潜在的下跌风险。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 1994 年 7 月 27 日发表《衍生产品风险管理指南》 ,把衍生品 的风险类型归为五类:市场风险(Market Risk)、信用风险(Credit Risk)、流动性风险 (Liquidity Risk)、操作风险(Operational Risk)和法律风险(Law Risk)。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的目的是为了对冲风险,而不是投机,会通过控制规模、计算风险价 值等手段来有效控制风险。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 4. 基金的投资 一、 投资目标 通过基金全球化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实现组合资产的分散化投资,在降低组合波动 性的同时,实现基金资产的最大增值。 二、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 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境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公募基金,在 香港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为:对基金和股票投资占本基金基金资产的目标比例为 95%,可能比例 为 60%-100%,其中投资于基金的部分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 60%,投资于股票的部分(仅 限于香港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不高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 40%;货币市场工具及 其他金融工具占本基金基金资产的 0-40%。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将投资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 主要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双边监 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 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 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如与中国证监会签订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增加、减少或变更,本基金 投资的主要证券市场将相应调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 投资理念 本基金遵循全球资产有效配置的投资理念, 通过全球宏观经济和各经济体发展的深入调 查研究,并配合量化配置模型,实现基金资产在资产类别以及区域中的有效配置,同时,通 过科学的组合投资,降低投资风险,以长期投资为主,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四、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基金资产的配置上采取战略性资产配置和战术性资产配置相结合的配置策略, 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基础上,提高基金资产的收益。 (一)战略性资产配置策略(Strategic Asset Allocation) : 1.在宏观经济与地区经济分析、掌握全球经济趋势的基础上,通过量化分析,确定资 产种类 (Asset Class)与权重,并定期进行回顾和动态调整。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 2.本基金将全球股票市场分为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两类,在基金和股票投资部分,成 熟市场和新兴市场资产配置的目标比例为 60%、40%,可能比例为 60%±15%、40%±15%。 本基金根据全球经济以及区域化经济发展,结合全球范围的资本流动,确定两类市场具体的 资产配置比例并定期进行调整,争取构建具备中长期发展潜力的资产组合。 (二)战术性资产配置策略(Tactical Asset Allocation) : 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中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及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对资产 进行国家及区域配置, 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配置比例上采用全球资产配置量化模型进行配置 和调整。由于短期市场会受到一些非理性或者非基本面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基金经理将 根据对不同因素的研究与判断,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投资风险; 1、本基金的大部分资产将投资于 ETF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由于在成熟市场,市场效率比较高,投资于 ETF 可以享受市场发展的平均收益,而在 新兴市场中利用系统化基金筛选流程,构建主动投资组合,创造出超额回报。 (1)ETF的选择标准: a)指数的代表性; b)ETF的跟踪误差; c)流动性。 (2)主动型基金将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式进行筛选。 a) 定性选择: 对基金的选择主要考虑该基金的投资策略是否符合本基金精选配置的投资思路, 包括股 票和衍生品等的选择方法,以及本基金对投资的稳定性、风险和收益的要求;该基金的管理 和研究团队应该有较长期良好的历史记录,并且能够即时了解公司人员的变动;该基金的管 理人应该有稳健良好的财务状况, 有良好的风险控制制度和记录, 基金管理人目前管理 2,000 亿以上资产规模,其经营理念和本基金产品的目标一致或者接近。 b) 定量选择: i. 该基金的过往历史业绩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好于其业绩基准, 或者管理该基金的 基金经理有长期优良的表现。 ii. 中立机构(如晨星等基金评级公司)对公司的评级在同类基金中处于中等(50 %)以上水平。 iii. 基金的超额收益和标准差的比率(夏普比率)好于同类基金的中值。 iv. 基金买卖证券的交易成本处于同类基金中的合理水平。 2、在香港市场投资于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选股策略为: 在扎实的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发掘企业价值。主要选股标准有: (1)市场及行业地位(market position) :是否拥有市场主导能力,并能获取超额利润; (2)估值(intrinsic value) :价格是否被市场低估;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 (3)盈利预期(earning surprise) :目标公司盈利稳定并持续增长,超出市场预期; (4)良好的趋势(investment trend) :目标公司的长期成长被投资者所认同,在资产持 续增值的拉动下,股价有良好的上涨趋势。 (三)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金融衍生品的投资中主要遵循避险和有效管理两项策略和原则: (1)避险。主要用于市场风险大幅累计时的避险操作,减小基金投资组合因市场下跌 而遭受的市场风险; (2)有效管理。利用金融衍生品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点,通过金融衍生品对投 资组合的仓位进行及时调整,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五、 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一)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全球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各国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 势等因素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出 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4、团队投资方式。本基金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通过投资团队的共同努力与分工 协作,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二)决策程序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可分为四个阶段,即资产配置阶段、交易执行阶段、业绩评价阶段和 风险管理阶段。 1、资产配置阶段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和全球证券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确定各类 资产配置比例和各类资产投资比例范围。在符合基金合同投资限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定 期对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具体步骤如下: (1)召开资产配置讨论会议,对国际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各个市场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2)根据对各个市场的判断提出区域精选及资产配置建议; (3)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核准的原则,基金经理对资产配置进行调整。 2、交易执行阶段 投资交易指令通过选定的交易券商的全球交易平台执行。


3、业绩评价阶段 采用归因分析等技术手段,评价业绩贡献的构成,为资产配置和组合调整提供依据。 4、风险管理阶段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5 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意见。 如果基金管理人选择、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本基金将在遵循上述投资策略的前提 下,对投资决策程序进行适当调整。 六、 投资限制 (一)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购买不动产; 5、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6、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7、购买实物商品; 8、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9、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或债券; 14、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6、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 述规定的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 不受上述限制。 2、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 的10%。 3、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6 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 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同一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 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 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5、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资产。 6、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 额的20%。 7、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若基金超过上述 1-7 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 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三)关于投资境外基金的限制 1、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投资境外伞型基 金的,该伞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2、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基金: 1)其他基金中基金; 2)联接基金(A Feeder Fund) ; 3)投资于前述两项基金的伞型基金子基金。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同 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2、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 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3、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2)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 价值终止交易。 (3)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4、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衍生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7 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五)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 机构评级。 2、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 102%。 3、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1) 现金; (2) 存款证明; (3) 商业票据; (4) 政府债券; (5) 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 (作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还 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6、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六) 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 规定: 1、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 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 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 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 红。 4、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 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 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 责任。 (七)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 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 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8 计入基金总资产。 七、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0 年 10 月 18 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0年 6 月30 日。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4,309,817,785.71 29.73 其中:普通股 4,309,817,785.71 29.73 存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8,583,815,520.38 59.22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31,735,342.24 0.22 其中:远期 26,836,000.00 0.19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4,899,342.24 0.03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00,000,800.00 2.7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6 货币市场工具 509,360,785.81 3.51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622,558,473.04 4.30 8 其他资产 37,146,042.38 0.26 9 合计 14,494,434,749.56 100.00 注:上述货币市场工具均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9 (二)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中国香港 4,309,817,785.71 29.99


(三)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能源 889,654,598.10 6.19 材料 388,120,614.29 2.70 工业 284,745,692.70 1.98 非必须消费品 337,072,944.64 2.35 必须消费品 79,219,258.31 0.55 保健 114,225,721.63 0.79 金融 1,634,959,532.95 11.38 信息技术 546,602,783.57 3.80 电信服务 6,630,164.00 0.05 公用事业 28,586,475.52 0.20 合计 4,309,817,785.71 29.99 注:本基金对以上行业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 (四)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公司名称 (英文) 公司名称 (中文) 证券代 码 所在证 券市场 所属国 家(地 区)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列 (%) 1 Kunlun Energy Company Ltd. 昆仑能源 有限公司 00135 香港 交易所 中国 50,000,000 433,577,830 .00 3.02 2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02628 香港 交易所 中国 12,500,000 377,853,918 .75 2.63 3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03988 香港 交易所 中国 79,250,000 274,473,522 .78 1.91 4 China Constructi on Bank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00939 香港 交易所 中国 48,053,000 265,778,865 .29 1.85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 Corporatio n 5 China Shenhua Energy Company Limited 中国神华 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01088 香港 交易所 中国 7,500,000 186,473,362 .50 1.30 6 COMBA Telecom Systems Holdings Limited 京信通信 系统控股 有限公司 02342 香港 交易所 中国 24,079,000 182,754,625 .65 1.27 7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of China, Ltd. 中国平安 保险(集 团) 股份有 限公司 02318 香港 交易所 中国 3,000,000 168,414,889 .50 1.17 8 China Merchants Bank Co.,Limite d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03968 香港 交易所 中国 8,269,110 136,342,499 .70 0.95 9 Tencent Holdings Limited 腾讯控股 有限公司 00700 香港 交易所 中国 1,182,200 134,589,799 .27 0.94 10 GZI Transport Limited 越秀交通 有限公司 01052 香港 交易所 中国 37,979,739 127,562,606 .35 0.89 注:本基金对以上证券代码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五)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1 序号 衍生品类别 衍生品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权证投资 交通银行配股 权证 4,899,342.24 0.03 2 远期投资 汇率远期(美 元兑人民币) 4,095,000.00 0.03 3 远期投资 汇率远期(美 元兑人民币) 3,906,000.00 0.03 4 远期投资 汇率远期(美 元兑人民币) 2,155,000.00 0.01 5 远期投资 汇率远期(美 元兑人民币) 2,115,000.00 0.01 (九)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序 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 型 运作方 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Vanguard Emerging Markets ETF (领航新 兴市场基金) ETF基金 契约型 开放式 The Vanguard Group (领航集 团) 1,341,528,713.20 9.34 2 Hang Seng Investment Index Funds Series - H-Share Index ETF (恒 生 H 股指数基金) ETF基金 契约型 开放式 Hang Seng Investment Management Ltd (恒生投资管理 公司) 892,507,313.40 6.21 3 iShares FTSE/Xinhua China 25 Index Fund (富时新华中国指数 基金) ETF基金 契约型 开放式 Barclays Global Fund Advisors (巴克莱全球基 金顾问公司) 872,916,207.35 6.07 4 JPM Lux Liquidity Institutional Fund (摩根大通货币市场 基金) 货币市 场基金 契约型 开放式 JP Morgan Asset Management (摩 根大通资产管理 公司) 509,360,785.81 3.54 5 Vanguard FTSE All-World Ex-US Index Fund (领航富 时全球市场除美国指 数基金) ETF基金 契约型 开放式 The Vanguard Group (领航集 团) 469,142,535.60 3.26 6 Energy Select Sector SPDR Fund (SPDR ETF 跟踪能源行业指数基 金) ETF基金 契约型 开放式 StateStreet Global Advisors (道富环球投资 管理公司) 445,330,923.84 3.10 7 DB Platinum IV - Croci US (德意志银 量化指 数增强 契约型 开放式 DB Platinum Advisors(德意 322,328,642.00 2.24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2 行美国指数增强基金) 基金 志 银 行 投 资 管 理) 8 iShares MSCI Taiwan Index Fund (安硕摩 根斯坦利台湾市场指 数基金) ETF基金 契约型 开放式 Barclays Global Fund Advisors (巴克莱全球基 金顾问公司) 319,443,936.00 2.22 9 iShares Asia Trust - iShares FTSE/Xinhua A50 China Index ETF (新华富时A50中国指 数基金) ETF基金 契约型 开放式 Barclays Global Fund Advisors (巴克莱全球基 金顾问公司) 310,466,153.20 2.16 10 Technology Select Sector SPDR Fund (美 国科技行业基金) ETF基金 契约型 开放式 StateStreet Global Advisors (道富环球投资 管理公司) 308,474,459.41 2.15


(十)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1,962.8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769,963.93 3 应收股利 32,898,157.92 4 应收利息 247,667.36 5 应收申购款 228,151.95 6 其他应收款 138.34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7,146,042.38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3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 号 股票 代码 公司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 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 说明 1 02318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8,414,889.50 1.17 重大事项公告 八、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策略及流程 本基金在投资金融衍生品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并制定了详细的风 险管理策略和流程。 根据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特性以及交易流程,基金的风险管理可分为以下三个步 骤: 1、风险管理第一阶段——提升风险意识 全面提升风险意识是有效控制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的前提条件。数年来,基 金在股票、 国债等方面投资的长期思维惯性使基金管理者对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意 识不足,缺乏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和风险防范的经验。因此,应强化风险意识教育, 加大培训力度。从思想上认识、接受并始终高度重视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风险,并逐渐 养成习惯。只有建立起良好的风险管理环境,才能保证有关风险管理的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对基金而言,这是一个持续、系统和再造的过程。 2、风险管理第二阶段——设立风险控制原则 设立风险控制原则是有效控制市场交易风险的核心。 投资者在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时缺 乏原则,很多报着套期保值的愿望而来,却最终以投机亏损而结束,主要就是缺乏严格的风 险控制原则。基金在做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时应当严格按照制定的交易方案执行,并 且作好阶段性的资金管理,不能随意超越既定的交易计划,要量力而行。基金管理者在交易 前就应当充分研究和考虑到每一个交易环节的可能风险, 并且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的预 案,建立风险防范的预处理机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力求防患于未然。 3、风险管理第三阶段——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流程 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流程是有效控制交易风险的保障。 一个科学的风险管理流程将涵盖 交易的全过程,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人为的交易风险。流程包括:交易流程设计、预警系 统、风险管理工具、应急处理系统、责任人制度等。 基金风险管理流程中最重要的是防火墙设计。防火墙设计主要包括:投资与交易从部门 到人员均相互独立;交易人员与清算分属不同部门,彼此独立;监察保持较强独立,直接向 最高层负责;投资与研究、财务人员与岗位分离,各部门设立分类原则;建立一个独立的风 险管理部门去衡量、控制及报告风险,而不是由交易员去完成等。


另外还有一些具体的风险防范措施必须实施。例如,基金的高级管理人员应该明白股指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4 期货交易的机理,制订有关使用的政策并推动落实这些政策;建立具体的工作程序手册,并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执行;设立适当的业务运作系统,包括计价、交易以及后勤在内都要有先 进完备的运作系统;建立专门的衍生品交易部门;把现货头寸与期货头寸结合起来进行统一 的风险管理;对基差变动、保证金变化、套期保值的比率、预期的收益与风险等进行动态预 测与监管;特别是在内部要建立严密的风险监管制度,一旦期货头寸亏损超过确定的目标, 必须强制平仓,避免出现严重的风险事件;建立交易限额制度,包括合同数量的限额、止损 点的设立、 VA R 值等;建立有效的内部稽核制度,识别内部控制中的弱点和系统中的不足, 提供改进的建议;经常重新评估,审定风险管理政策。 具体的衍生品风险管理流程如下: (1)基金经理提出衍生品交易申请; (2)风险管理部根据基金状况、市场状况以及不同衍生品的风险状况设立交易限额, 包括合同数量的限额、止损点的设立、VA R 值等; (3)基金经理在交易限额内进行衍生品投资并做动态调整; (4)风险管理部实时监控衍生品交易情况,对基差变动、保证金变化、套期保值的比 率、预期的收益与风险等进行动态预测与监管;运用 VA R 模型将市场分析数据和头寸联合 起来,计算每日的风险价值;一旦发现风险事件及时向公司高管汇报; (5)交易系统内设预警装置,接近交易限额即自动预警; (6)一旦期货头寸亏损超过确定的目标,必须强制平仓,避免出现严重的风险事件; (7)稽核部建立有效的内部稽核制度,识别内部控制中的弱点和系统中的不足,提供 改进的建议;经常重新评估,审定风险管理政策。 九、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60%×MSCI世界指数(MSCI World Index)+40%×MSCI 新兴市场指数(MSCI Emerging Markets Index) 。 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指数 (MSCI) 是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主持开发的一系列全球 性证券市场指数,是全球投资组合经理作为投资基准最为广泛应用的指数,目前有 2000 多 家国际机构投资者采用 MSCI指数作为基准。 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世界指数 (MSCI World Index): 为一经市值自由浮动调整后的 指数,用以衡量全球成熟市场的股票业绩表现。目前指数涵盖 23 个成熟市场国家地区。 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新兴市场指数 (MSCI Emerging Markets Index): 为一经市值自 由浮动调整后的指数,用以衡量全球新兴市场的股票业绩表现。目前指数涵盖 25 个新兴市 场国家地区。 本基金采取 60%的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世界指数与 40%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 新兴市场指数之和作为基金的投资基准。指标范围已涵盖全球主要市场,包含 48 个国家地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5 区市场,充分反映全球股市综合表现,是市场中兼具代表性与权威性的指数。该基准不但涵 盖了几乎整个全球市场,同时也是反映全球经济成长的良好指标。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 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 于本基金业绩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属于中等偏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 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全球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十二、 基金的融资 本基金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融资,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十三、代理投票 1、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投资者的代理人,将行使股票的代理投票权。在代理投票时, 公司将本着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按照增加股东利益、提高股东发言权的原则提出代理 投票的建议。 2、代理投票权的决定将由基金经理做出。公司将保留代理投票的文件至少三年以上。 3、管理认可委托境外投资顾问或境外托管人进行代理投票。基金投资于注册地在中国 以外的公司发行的和没有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投票权的股票。国外的公司治理标准、 法律或监管要求和披露实务操作与中国的相关规定存在差异。 当委托投票权与非中国证券相 关时,受托机构将考虑在相关外国市场上适用的不同的法律法规,提出决定如何行使表决权 的建议。 4、在某些中国以外的法域中,就基金组合内公司的股份行使投票权的股东可能被限制 在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前后的一段时间内对股票进行交易。 由于此类交易限制会妨碍组合管理 且可能导致基金的流动性受损,如果存在此类限制,管理人在一般情况下将不行使代理投票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6 权。此外,某些中国以外的法域要求投票的股东就不同的基金披露当前的持股情况,如果存 在此类披露要求,管理人在一般情况下将不行使委托投票权,以保护基金持有信息。 5、基金将保留委托投票权的记录,至少保存 3年以上。其中包括: (1)基金作为证券持有人收到的有报告义务的发行人的证券持有人会议相关的材料; (2)发行人的名称; (3)组合证券的交易所代码; (4)会议日期; (5)会议上需投票的事项的简要描述; (6)需投票的事项是否由发行人、其管理层或其他人或公司提出; (7)基金是否对该等事项进行了投票; (8)基金如何就该等事项进行了投票; (9)基金的投票是赞成还是反对发行人的管理层的提议。 6、 管理人也将聘请 ISS (美国专业从事代理投票顾问服务的公司 Institutional Shareholder Services)等第三方提供代理投票服务,协助进行代理投票的决定。第三方代理投票服务机 构将提供代理投票的分析、提出投票建议,并将管理人提出的投票决定形成指令通知发给统 计投票机构,按月出具持有股票的报告、投票的季度和年度总结。 十四、证券交易 1、券商的交易执行能力、研究实力和提供的研究服务,这是选择券商以及分配交易量 最主要的原则和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交易执行能力。 主要指券商是否对投资指令进行了有效的执行以及能否取得较高质量的 成交结果。衡量交易执行能力的指标主要有:是否完成交易、成交的及时性、成交价格、对 市场的影响等; 研究机构的实力和水平。主要是指券商能否所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及 市场走向、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报告内容是否详实,投资建议是否准确; 提供研究服务的质量。主要指券商承接调研课题的态度、协助安排上市公司调研、以及 就有关专题提供研究报告和讲座。 2、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对境外券商进行遴选,拟定交易量分仓比例,并每季度进行调 整,考核内容包括服务质量、证券推荐的成功率、交易的执行力等因素。 3、对于在券商选择和分仓中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管理人应该本着维护持有人的利 益出发进行妥善处理,并及时进行披露。 4、交易佣金的返还。交易佣金如有折扣或返还,应归入基金资产,或者使基金份额持 有人受益。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7 十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 、 《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8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9 5. 基金的业绩 (一)本基金在业绩披露中将采用全球投资表现标准(GIPS) 1、


在业绩表述中采用统一的货币; 2、


按照GIPS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计算; 3、


如果GIPS的标准与国内现行要求不符时,同时公布不同标准下的计算结果,并说 明其差异; 4、


对外披露时,需要注明业绩计算标准是符合GIPS要求的。 (二)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 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07.9.19-2007.12.31 -6.30% 1.15% 0.11% 0.87% -6.41% 0.28% 2008.1.1-2008.12.31 -43.33% 1.66% -49.54% 2.42% 6.21% -0.76% 2009.1.1-2009.12.31 39.55% 1.60% 48.08% 1.55% -8.53% 0.05% 2010.1.1-2010.6.30 -11.61% 1.28% -8.87% 1.29% -2.74% -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4.50% 1.50% -31.40% 1.81% -3.10% -0.31%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0 6.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 6 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 31、32、33 层整 层 成立时间:1998 年3 月6日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鲍文革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 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 年,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基金字[2000]78 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 1 亿元人民币。2005 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 1.5 亿元人民币。 目前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0%、厦门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 15%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万善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大学/EMBA。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金融管理 处科员、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江宁支行科员; 华泰证券证券发行部副经理、 总经理助理; 江苏省证券登记处总经理;华泰证券副总经理、总裁,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党委副书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涛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历任华泰证券总裁办公室总裁秘书、投资银 行一部业务经理、福州办事处副主任、上海总部投资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总部副总经 理、深圳彩田路营业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姜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南京农业大学教师;华泰证券人事处职 员、人事处培训教育科科长、投资银行部股票事务部副经理、投资银行一部副总经理、投资 银行一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发行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银 行业务总监兼投资银行业务南京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上海总部总经理、公司机构客户服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1 务部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 李真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材料工程、企业管理双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机械工业 部科技司材料工艺处、科研管理处副主任科员、总工程师秘书、科技与质量监督司行业技术 处副处长;深圳亚洲金刚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干部交流)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董事局秘 书处副主任、综合部副部长、部长、总裁助理兼工业一部部长、办公室主任;深圳市通产实 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 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周建国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某公社会计、团委书记;江西财经学 院教师、企业财务教研室负责人、会计系办公室主任、会计系副主任、成人教育处处长(副 教授) ;深圳中旅信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审计部部长、计财部 部长,兼任商控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总裁助理;深圳 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洪文瑾女士,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公司财务部,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厦门国际 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庄园芳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兴业证券交易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负 责人,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良玉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南京农业大学审计处干部、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张磊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MBA)及国际关系硕士,注册金融分析师(CFA), 获得美国 NASD Series 7 & 65 证书。曾工作于耶鲁大学投资基金办公室(Yale Endowment) 及美国新生市场投资基金(Emerging Markets Management, LLC), 主要从事基金管理及投资研 究。历任纽约证券交易所国际董事及中国首席代表;现任 HCM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 人,United World College of Southeast Asia Foundation校董、耶鲁大学校务委员会成员、国 际顾问委员会成员,纽约金融分析师协会会员。 周春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经济学家、美国加州大学及香 港大学商学院教授、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副局级) 、中国留美金融学会理事、 美国经济学会、美国金融研究会会员,Annals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编委,北京大学光 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EMBA 中心主任、高层管理者培训与发展中心主任、财务金融学教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2 授,香港大学荣誉教授,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二、三届上市委员会委员;现为长江商学院 金融教授、EMBA和高层培训项目学术主任,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王全洲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7 年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研究生 班毕业,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副处长,北京会 计公司总经理(正处级) ;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 丛培国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教研室助教、经济师讲 师、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校区(UCLA)客座教授、北京大学副教授; 现任北京君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事务所主任。 米志明先生,独立董事,本科,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苏省姜堰税务局副局 长,扬州市税务局副局长,扬州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建设 银行扬州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财政部深圳专员办专员、巡视员。 2、监事会成员 骆新都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民政部外事处处长、南方证券有限 公司副总裁、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顾问;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舒本娥女士,监事,本科。历任熊猫电子集团公司财务处财务处长,华泰证券计划资金 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稽查监察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 财务部总经理。 周景民先生,监事,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 ,经济师。历任深圳三九企业集 团三九贸易公司职员,深圳大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 MBA学生兼助教,广东美的集团战略发展部高级经理,招商局集团中国南山 开发(集团)公司研究发展部高级项目经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经理; 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主管。 苏荣坚先生,监事,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三明市财政局、财委,厦门信达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部、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业务主办、副经理,自营业务部经理;现任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 郑城美先生,监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兴业证券华林营业部客户经理、研究 发展中心市场分析师、经纪业务部市场分析师、办公室文秘部经理、南平滨江路营业部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 、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董事会秘书处总经 理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苏民先生,职工监事,博士研究生,工程师。历任安徽国投深圳证券营业部电脑工程师,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3 华夏证券深圳分公司电脑部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副总监、市场服务 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兼风险管理部总监。 3、公司高管人员 高良玉先生,董事,总经理,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证监会发行部 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 记。 俞文宏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MBA) ,经济师。历任江苏省投资 公司业务经理、江苏国际招商公司部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江苏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 郑文祥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MBA) 。曾任职于湖北省荆州市农业银行、南 方证券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任职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期间,历任国债投资经理、专 户理财部副总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养老金业务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秦长奎先生,督察长,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MBA) 。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总经理、部门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党委委员、纪 委委员。 4、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为: 2007年 9 月至 2008 年 2月,谢伟鸿先生; 2008 年 2 月至 2008 年 4 月,谢伟鸿先生、温亮先生;2008 年 4 月至 2009 年 6月,谢伟鸿先生、温亮先生和李 浩东先生;2009 年 6 月至 2010 年 2 月,谢伟鸿先生、李浩东先生和黄亮先生;2010 年 2 月至 2010 年 4 月,李浩东先生和黄亮先生;2010年 4 月至 5月,李浩东先生、黄亮先生和 徐明宇先生;2010年 5月至今,黄亮先生和徐明宇先生。 黄亮先生,1975 年出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9 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曾任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5 年加入南方基金国际 业务部,负责 QDII 产品设计及国际业务开拓工作,2007 年 9 月至 2009 年 6 月担任南方全 球基金经理助理,自 2009 年 6 月至今,任南方全球基金经理。 徐明宇先生,CFA(注册金融分析师) ,美国斯坦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普林斯顿大学 化学硕士。曾获得美国证券及期货从业资格,具有中国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担任美国雷曼 兄弟公司对冲基金部研究员、美国银行自营部投资经理、美国 RTIMC 对冲基金投资经理。 2008 年加入南方基金, 负责海外市场研究; 2009年 6 月至 2010 年 2 月, 任国际业务部 QDII 专户投资经理。2010年 4 月至今,任南方全球基金经理。 黄亮先生和徐明宇先生目前未兼任其他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4 总经理高良玉先生、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邱国鹭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监丁晨女士。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选择、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 13、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5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购买不动产; 5、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6、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7、购买实物商品; 8、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9、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 债券; 14、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6 16、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 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 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 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 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 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 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岗位设置、 岗位责任、 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 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 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 的措施来实行。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7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 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 法》 、 《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 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 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 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 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 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 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 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报中国证 监会核准。


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 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 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 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 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 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 人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8 7. 境外投资顾问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的实际情况,本公司 决定自 2009 年 7 月 6 日起解除与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投资顾问协议,自该日起梅 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担任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的境外投资顾问。 具体情况请 参见本公司 2009 年 7 月 8 日发布的《关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 投资基金解除境外投资顾问协议的公告》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9 8.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 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 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 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 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若该交易日美国纽约证券 交易所、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全部为节假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开放时间由 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约定, 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申购和 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在开放日的其他时间受理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 请,但是对于投资者在非开放时间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 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 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先进先出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对该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认购、申购确 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 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 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0 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在 T+2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在 T+3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 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 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 T +10 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如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有一个或一个 以上休市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最迟不超过 T+13 日 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是指:美国纽约证券交易 所、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 照本《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000 元。本基金代销机构首 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按照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约定的为准。 本基金直销网点最低 申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本基金不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行限制,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以基金代销机构的约定为准。 2、本基金不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 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 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1.6%,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表 所示: 购买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 1.6% 100 万≤M<500 万 1.0%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1 500 万≤M<1000 万 0.5% M ≥1000 万 每笔 1,000 元 2、


本基金赎回费率不高于 0.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1 年 0.5% 1 年≤N<2 年 0.3% N ≥2 年 0 赎回费的 25%归基金资产所有。 3、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 费方式,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 公告。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1)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申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 1.6%,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为 1.016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 (1+1.6%)=98,425.20元 申购费用=100,000-98,425.20=1,574.80元 申购份额 = 98,425.20/1.016 = 96,875.19份 2、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费用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是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 1.016×10,000×0.5% = 50.80元 赎回金额 = 1.016×10,000-50.8 = 10,109.20元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2 基金份额净值应当在估值日后 2 个工作日内披露。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计算,上述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 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上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金财产。 八、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 T+2 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 续,投资者自 T+3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 T+2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 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 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媒体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中有一个或两个因节假日而休市时;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基金资产规模或者份额数量达到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上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国 家外汇局的审批及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到(4)项和第(6)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3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 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十、 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 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 2 个或 2 个以上开放日巨额赎回,导致本 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中有一个或两个因节假日而休市时;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已接受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可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按每个赎回申 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由 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 长不超过支付时间 20 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 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 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十一、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 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 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4 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以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基 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 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外,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 格。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2 日内通过至 少一家指定媒体或基金代销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 并在公开披露日向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 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同时以邮寄、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本基金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 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支付时间 20 个工作日,并 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十二、 其他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 需要暂停基金申购、赎回的,可以经届时有效的合法程序宣布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 申请。 十三、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 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在重 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含两周) ,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 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 少一家指定媒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 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四、 基金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依照基 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 基金转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5 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十五、 转托管 本基金目前实行份额托管的交易制度。 投资者可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 入另一个交易账户进行交易。具体办理方法参照《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代销机构 的业务规则。 十六、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发布公 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 十七、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定规 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 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 “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 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 社会团体的情形; “司法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 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 划转的主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的条件。办 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上述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他销售机构不得办理该项业务。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八、 基金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注册登 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 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6 9.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的管理费; 2、基金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的管理费 基金的管理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和境外投资顾问的咨询费两部分 (若基金管理人 聘请境外投资顾问) ,其中境外投资顾问的咨询费在境外投资顾问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的《顾问协议》中进行约定。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8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8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的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基金境外投资顾问的咨询费 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支付,具体支付程序在《顾问协议》中列示。 2、基金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8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7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 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 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除非基金合同、 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各个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8 10.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 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 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其构成主要有: 1、银行存款及其应计利息; 2、清算备付金及其应计利息; 3、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的保证金及其应收利息; 4、应收证券交易清算款; 5、应收申购款; 6、基金投资及收益以及估值调整; 7、股票投资及其估值调整; 8、债券投资及其估值调整和应计利息; 9、其他投资及其估值调整; 10、其他资产等。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本基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立基金资金账户以及证券账户。 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境外投资顾问、基金代销机构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有 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投资顾问、境外托管人和基金代销机 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和/或其委托的境外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 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 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 代销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 结、扣押或其他权利。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 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 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9 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消; 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消。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 并对第三方处理有关本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0 11. 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是否保值、增值,依据经基金资产估 值后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而计算出的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二、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三、估值方法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 1、已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 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按成本估值。 3、开放式基金的估值以其在估值日公布的净值进行估值,开放式基金未公布估值日的 净值的,以估值日前最新的净值进行估值。 4、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如果收盘价高于配股价,按收盘价高 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5、基金持有的其他有价证券,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有价 证券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证券投资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 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其他有价证券投资按公允价估值; 6、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上述第 1-5 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 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7、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8、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 规定估值。 9、估值中的汇率选取原则: (1)估值计算中涉及美元、港币、欧元、日元、英镑等五种主要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 将依据下列信息提供机构所提供的汇率为基准: 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与美元的中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1 间价。 (2) 其他货币采用美元作为中间货币进行换算, 与美元的汇率则以估值日下午四点 (北 京时间)彭博信息(Bloomberg)数据为准。 若无法取得上述汇率价格信息时, 以托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境外托管人纽约银行所提 供的合理公开外汇市埸交易价格为准。 根据《基金法》 ,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 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 公布。 四、估值对象 本基金所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五、估值程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加盖业务公章以 书面形式加密传真至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 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基金管理人传真的书面估值结果上加盖业务公章返回给 基金管理人;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在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各自委托第三方 机构进行基金资产估值,但不改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资产估值各自承担的责 任。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当基金估值出现 影响基金份额净值的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 扩大;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 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关于差错处理,本合同的当事人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册登记机构、或代理销售 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 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 “受损方” )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2 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无法 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抗拒,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 因不可抗 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 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差错处理原则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 行更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 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 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差错责任方应对更 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 仅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 应对差错负责, 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 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 ,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 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 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 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 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 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 托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 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除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 资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 (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 《基金合同》或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 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 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7)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3、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 任方; (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3 (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1、与基金投资有关的所有证券交易场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交易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 误处理; 2、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 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4 12.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收益的构成 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 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收益。 二、基金净收益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全年 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 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净收益、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 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 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 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5 照业务规则执行。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6 13.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 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 式确认。 8、 基金管理人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提交包括衍生品头寸及风险分 析年度报告。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本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日内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7 14.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信息披露办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 )等媒介披 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 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 《招募说明书》 、 《基金合同》 、 《托管协议》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日前,将《招募说 明书》 、 《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 同、 《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1、 《招募说明书》 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8 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 内容。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 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2、 《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 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 件。 3、 《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 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发售公告》 ,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 的当日登载于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三)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基金合同》 生效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估值日后 2 个工作日内,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1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 2 个工作日内,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 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 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 过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提交包括衍生品头寸及风险 分析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9 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 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 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 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和书面报告两种方式。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终止《基金合同》 ;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 5、对基金投资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境外投资顾问主要负责人员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 十; 12、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或境外投资顾问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4、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5、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6、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7、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8、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0 19、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20、变更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21、基金更换注册登记机构; 22、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3、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4、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5、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6、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本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 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 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 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者备案, 并予以公告。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 40 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召集人应当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 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 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 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1 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 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 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以供公众查阅、 复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有关交易管理、交易佣金返还安排、代理投票政策、流程记录的文件公布后,应当分别 置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2 15.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 《基金合同》的变更 1、以下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1)终止《基金合同》 ;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 酬标准的除外;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 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降低赎回费率;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 《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除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 他情形。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 行,自《基金合同》变更生效之日起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二、 《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承接的;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3 3、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 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 《基金合同》终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四、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 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 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4 七、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5 16.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18,850,026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0年9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21人,平均年龄30岁, 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开展托管服务以来, 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严密 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先进的业务营运系统和专业 的托管服务团队,为广大投资者、众多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 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建立了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等门内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截至2010年 9月, 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77只, 其中封闭式8只, 开放式169只。 2010 年,中国工商银行凭借在2009年国内外托管领域的杰出表现和品牌影响力,先后被英 国《全球托管人》 、香港《财资》和美国《环球金融》评选为“2009年度中国最佳托管 银行” ,本届《财资》评选首次设立了在亚太地区证券和基金服务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年 度行业领导者奖项,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周月秋总经理荣获“年度最佳托管银行 家”称号,是仅有的两位获奖人之一。自2004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服务已 经获得23项国内外大奖。 ” 四、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的内容 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6 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职责。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 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 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 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 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2009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再次通过了评估 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国际资格认证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 。通 过 SAS70国际专项认证,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 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 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SAS70审计已经成为工行托管部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


(一)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 全、有效、稳健运行。 (二)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 (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 、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 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 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7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 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 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 按照“内控优先” 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 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 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托管的基金资产、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托管人托管的其他 资产应当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 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四)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 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 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 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 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 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 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 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 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 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 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 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 操作、 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 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8 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 。从 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五)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 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 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 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 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 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 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 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 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 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 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 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 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 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 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 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 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证 券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 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 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 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9 17. 境外托管人 (一) 基本情况 名称: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注册地址:One Wall Street New York,NY10286


办公地址:One Wall Street New York,NY10286


法定代表人:Rober P. Kelly (CEO - 首席执行官)


Gerald L.Hassell (President - 行长)





股东权益:272亿美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


托管资产规模:22.3万亿美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信用等级:AA(标准普尔), Aaa(穆迪)(截至2009年12月31日)


纽约银行有限公司 (The Bank of New York Company, Inc. ,NYSE: BK) 和梅隆金融 公司(Mellon Financial Corporation ,NYSE: MEL) 2007年7月宣布,双方已经完成合并, 形成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催生出 一家资产管理和证券服务领域的全球领先企业。 纽约梅隆银行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代码为BK。


纽约梅隆银行创建于1784年,拥有数百年的专业服务经验,已成为金融服务业界最卓越 的领导者之一。该行的资产管理和证券服务等业务凭着独道的见解、精深的专业知识和全面 的业务能力,来支持每一客户的独有需求。 目前纽约梅隆银行在全球34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 服务范围达123个国家,拥 有超过7000个机构客户,证券托管服务覆盖全球105个市场。截至2009年12月31日,纽约梅 隆银行股东权益为272亿美元。 (二)托管业务介绍 纽约梅隆银行的托管业务是其主要的业务组成部分。截至2009年12月31日,资产托管规 模达22.3万亿美元。 纽约梅隆银行的核心托管处理系统称为全球证券处理,简称GSP业务。 该项业务于1996年推出,并由内部人员结合Vista概念进行开发。 随着业务和技术的变化,支持系统也将随着时间而变化,因此定期进行重新评估是重要 的。纽约梅隆银行非常关注业务运营的恢复和技术持续性解决方案的实施,并继续进行所需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0 要的投资,确保所有关键业务都可以在足以满足业务要求的时间框架内得以恢复。 纽约梅隆银行在全球每一处理中心,已经建立了清楚、有深度的指引。业务恢复与危机 管理活动被密切监督,并在所有时间得以坚持。专家团队被分配到各个小组,在组织内部对 所有级别的员工进行定期演习和更新。 (三)境外托管人的职责 1、安全保管受托财产; 2、计算境外受托资产的资产净值; 3、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受托资产的清算、交割事宜; 4、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和所适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开设受托资产的资金账 户以及证券账户; 5、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提供与受托资产业务活动有关的会计记录、交易信息; 6、保存受托资产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其他由基金托管人委托其履行的职责。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1 18.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 6 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 31、32、33 层整 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 (0755)82763905 传真: (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2、 代销机构 代销银行: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田耕 联系电话:010-66107900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王琳 联系电话: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电话:010-66594905 客服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陈洁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金鼎大厦 A 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联系人:陈春林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站:www. psbc.com (8)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 83 号


法定代表人:董建岳 联系电话:0571-96000888,020-38322222 客服电话:400-830-8003 公司网站:www.gdb.com.cn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3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丰婧 联系电话:010-65557083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http://bank.ecitic.com (1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服电话:95595(全国) 公司网站:www.cebbank.com (1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联系人: 陈晓瑾 联系电话:021-62677777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站: www.cib.com.cn (13)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Frank N.Newman)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联系人:姜聃 联系电话:0755-82088888 客服电话:95501 公司网站: www.sdb.com.cn (1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4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宁黎明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客服电话:021-962888 公司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 (1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教育街三号西楼 1126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联系电话:010-57092615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1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阎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联系电话:010-66223587 客服电话:010-96169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蔡宇洲 联系电话:0755-22197874 客服电话:4006699999 公司网站:http://bank.pingan.com (18)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号 法定代表 :廖玉林 联系人:胡昱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5 联系电话:0769-22119061 客服电话:0769-96228 公司网站:www.dongguanbank.cn (1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客服电话:96528,上海地区 962528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2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凤起路 432 号 法定代表人:马时雍 联系人:江波 联系电话:0571-85108309 客服电话:0571-96523、4008888508 公司网站:www.hzbank.com.cn (2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毛真海


联系电话:0571-87659546


客服电话:95105665


公司网站:www.czbank.com (22)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华普大厦(邮编 26607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华普大厦(邮编 266071) 法定代表人:张广鸿 客服电话: (青岛)96588, (全国)400-66-96588 公司网站:www.qdccb.com (23)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蒙路 33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蒙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王傢玉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6 联系人:寇廷柱 联系电话:0539-8304657 客服电话:400-699-6588 公司网站:www.lsbchina.com (24)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 410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 410 号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肖娜 电话:010-66506372 客服电话:96198 公司网站:www.bjrcb.com (25)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武汉商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武汉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联系人:骆芸 电话:027-82656224 客服电话:027-96558 公司网站:http://www.hkbchina.com (26)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66 号 办公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王自忠 联系人:姚珍珍 联系电话:0512-56968257 客服电话:0512-96065 公司网站:www.zrcbank.com (27)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 号 法定代表人:庄永辉 联系人:王巧稚 联系电话:0535-6699661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7 客服电话:4008-311-777 公司网站:www.yantaibank.net (28)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 1 号楼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联系人:林波 联系电话:0577-88990082 客服电话:0577-96699 公司网站:www.wzbank.cn 代销券商及其他代销机构: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025-83290838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chinatai.com.cn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联系电话:021-38565785 客服电话:4008888123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房)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8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18、19、36、38、41 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10、24、2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4、25 楼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客服电话:95513


公司网站:www.lhzq.com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177 客服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公司网站:www.gtja.com (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010-84683893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9 客服电话:400-8888-001、95553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9)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魏明 联系电话:010-85130588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0)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客服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站:www.sywg.com (11)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楼 联系人:张建平 联系电话:0769-22119426 公司网站:www.dgzq.com.cn (1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1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0 联系人:黄健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14)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 匡婷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 0755-82288968;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c168.com.cn (15)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中山国际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钟康莺


联系电话: 021-68634518-8503 客服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站:www.xcsc.com (16)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人:俞会亮 联系电话:0571-85776115 客服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17)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室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联系人:王兆权 联系电话:022-28451861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1 公司网站:www.bhzq.com (18)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 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胥春阳 联系电话:025-83364032 公司网站:www.njzq.com.cn (19)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徐欣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0510-82588168 公司网站:www.glsc.com.cn (2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联系电话: 021-22169999 客服电话:10108998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2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 潘锴 联系电话:0431-85096709 客服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公司网站:www.nesc.cn (22)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主楼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2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7322668 客服电话: 020-961303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23)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010-84183333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站:www.guodu.com (24)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28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2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 傅咏梅 联系电话:0531-81283728 客服电话: 95538 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25)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站:www.zxwt.com.cn (2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3 客服电话:400-666-1618 公司网站:www.i618.com.cn (2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客服电话:95579或 4008-888-999


公司网站:www.95579.com


(28)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8 楼(深圳总部)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金达勇 联系电话:0755-83025723 客服电话:4008888818 公司网站:www.hx168.com.cn (29)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25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王立洲 联系电话:0755-25832494 公司网站: www.fcsc.cn (3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经三路 15 号广汇国际贸易大厦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客服电话:967218、400-813-9666 公司网站:www.ccnew.com (31)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F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4 法定代表人:平岳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21-68604866 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 (3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公司网站: http://www.dwzq.com.cn (33)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 周璐 联系电话: 0755-22626172 客服电话: 4008816168 公司网站:http://www.pingan.com (34)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武斌 联系电话:0775-83707413 客服电话:4008888100(全国) 、96100(广西) 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35)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18 层至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18 层至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人:杨瑞芳 联系电话:0755-82026511 客服电话: 400-600-8008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5 公司网站:www.cjis.cn (36)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余雅娜 联系电话:0791-6768763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站: www.avicsec.com (37)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层、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谢亚凡、韩晓光 联系电话:010-59226788 客服电话:400-887-8827 公司网站:www.ubssecurities.com (38)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联系人:罗芳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客服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站:www.tebon.com.cn (39)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 2 号合景国际大厦 A 幢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 2 号合景国际大厦 A 幢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联系人: 陈诚 联系电话: 023-63786464 客服电话: 4008096096 公司网站:www.swsc.com.cn (40)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6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 15 号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4楼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联系人:徐美云 联系电话:0791-6289771 公司网站:www.gsstock.com (41)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 166 号润安大厦 A 座24-32 层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联系电话:0551-5161821 客服电话:96518,4008096518 公司网站:www.hazq.com (42)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大北街 13号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 薛津 联系电话: 0351-4130322 客服电话:4007121212 公司网站:www.dtsbc.com.cn (43)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5、6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5、6 楼 法定代表人:段文清 联系人: 杨玲 联系电话: 0755-82707888 客服电话: 400-880-2888 公司网站: www.chinalions.com (44)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15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号 A 座8 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7 联系人:朱雪雁 联系电话:010-83561165 公司网站:www.xsdzq.cn (4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电话:021-51539888 联系人:张瑾 公司网站:www.shzq.com 客服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46)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19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10-85127622 客服电话:4006198888 公司网站:www.mszq.com (4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2 号楼22 层-2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2 号楼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4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 1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8 公司网站: www.essence.com.cn (49)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59 号常信大厦 18 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59 号常信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霍晓飞 客服电话:400-888-8588(全国) ,0519-88166222(常州) ,021-52574550(上海) , 0379-64902266(洛阳) 公司网站: www.longone.com.cn (5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冯萍 联系电话:029-87406488 客服电话:029-95582 公司网站:www.westsecu.com.cn (51)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楼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郭磊 客服电话:0731-4403360 公司网站:www.cfzq.com (52)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鞠瑾 联系人:常向东 联系电话: 0471-4913998 客服电话: 0471-4961259 公司网站:www.cnht.com.cn (53)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 18 号电信广场 36、37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 18 号电信广场 36、37 层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9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 罗创斌 联系电话:020-37865070 客服电话: 400-8888-133 公司网站:www.wlzq.com.cn (54)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金春 联系电话:0755-83025695 客服电话: 4008-888-228


公司网站: www.jyzq.com.cn


(55)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6-7 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6-7 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谢项辉 联系电话:0571-87901053


客服电话:967777 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 (56)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 座27 层及2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甲 6 号SK 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王雪筠 联系电话:010-85679265 客服电话:(010)85679238 (010)85679169


公司网站:www.ciccs.com.cn (57)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18 号光大银行大厦 1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18 号光大银行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黄冰 联系电话:0755-83706665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0 客服电话:0755-83710885


公司网站:www.ytzq.net (58)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联系人:杨小江 联系电话:0755-82083788 客服电话:021-32109999, 029-68918888 公司网站:www.cfsc.com.cn (59)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1/4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1/42 层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张婷 联系电话:0755-83199599 客服电话:0755-83199509 公司网站:www.csco.com.cn (60)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3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3 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严俊权 联系电话:021-50122222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站:www.cnhbstock.com (61)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 138 号东四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联系电话:0931-8888088 客服电话:96668(甘肃) 公司网站:www.hlzqgs.com (62)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1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 1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中心西座 11 层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 张霄宇 联系电话:010-88086830-669 公司网站:www.rxzq.com.cn (6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联系电话:028-86690126 客服电话:4006-600109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64)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徐世旺 联系电话:0451-82336863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站:www.jhzq.com.cn (6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66)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A 座3 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2 联系人:梁宇 联系电话:010-58568007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公司网站:www.hrsec.com.cn (67)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10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人电话:0591-87383623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 0591) 公司网站:www.gfhfzq.com.cn (68)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1 号红塔大厦 9 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1 号红塔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联系人:刘晓明 联系电话:0871-3577888 公司网站:http:// www.hongtastock.com (69) 中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B 栋1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29 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李珍 联系电话:0755-82570586 客服电话:0755-82943755 公司网站:http://www.zszq.com (70)其他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请向当地营业网点查询





二、注册登记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 6 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 31、32、33 层整 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3 电话:(0755)82763849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古和鹏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1、名称:美国凯威莱德国际律师事务所(Cadwalader, Wickersham & Taft LLP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 北京代表处地址:中国北京市建国路 79 号,华贸中心 2 号写字楼 2301 室 联系人:Mark Roppel 电话:+86 (10) 6599-7200 传真:+86 (10) 6599-7300 2、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黎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单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单峰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4 19.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 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募集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 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 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 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 行使表决权; (6)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 讼; (9)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 (1) 遵守《基金合同》 ; (2) 交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3)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 承担基金亏损或者 《基金合同》 终止的有限责任; (4)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代销机 构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6)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5 1、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依法募集基金;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 金财产; (3)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 费用; (4) 销售基金份额; (5)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 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 选择、 委托、 更换基金代销机构, 对基金代销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 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业务规则》 ,决 定和调整除调高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3)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 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4)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5)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6)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 外部机构; (17) 选择、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 (18)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 依法募集基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 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如认为基金代销机构违反《基金合同》 、基金销售与服务 代理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金投资者的利益;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6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 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 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 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 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 《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 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 并且保证投资 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 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 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7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 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 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 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 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 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 金管理人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定期或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 财产; (2)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 收入; (3)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 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 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 选择、更换境外托管人,委托境外托管人协助履行托管职责; (5)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6) 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 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8)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 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8 (3)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 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 独立核算, 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 除依据《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 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 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 确保基金份额净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 《基金合同》 的规定进行; 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 《基 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2)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 项; (15)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 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 其退任而免除; (20)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2) 当基金托管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 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9 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失,而基金托管 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3)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按照规定对基金日常投资行为和资金汇出入情况实 施监督,如发现投资指令或资金汇出入违法、违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报 告; (24) 安全保护基金财产,准时将公司行为信息通知基金管理人,确保基金及时收取 所有应得收入; (25) 每月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报告基金管理人境外投 资情况,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26) 办理基金管理人就管理本基金的有关结汇、售汇、收汇、付汇和人民币资金结 算业务。 (27) 保存基金管理人就管理本基金的资金汇出、汇入、兑换、收汇、付汇、资金往 来、委托及成交记录等相关资料,其保存的时间应当不少于 20 年; (28)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根据审 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基金托管人的其他职责。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共同组成。 基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 标准的除外;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 (含10%)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0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降低赎回费率;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 《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 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除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 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 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 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 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 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1 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 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40 天, 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形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 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 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 、 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 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 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 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 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 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结果。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但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以现场开会方 式召开。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委派代表出席,现 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或 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2 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50%) 。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 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 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 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基金托管人或 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50%) ;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 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 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相符,并且委托人出具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律 法规、 《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 止《基金合同》 、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含 10%)以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 当在大会召开日至少 35天前提交召集人并由召集人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 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 30天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临时提案进行审核,符合 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 30 天前公告。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3 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 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提案进行分拆 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 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含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 6 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修改, 应当最迟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 30 日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 至少与公告日期有 30 日的间隔期。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 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 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 称)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含 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 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4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 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 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 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 逐项表 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 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 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 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 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 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 响计票的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 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 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 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如果采 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 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一)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全年分 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 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净收益、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 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 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6 四、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基金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8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8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的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目标 通过基金全球化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实现组合资产的分散化投资,在降低组合波动 性的同时,实现基金资产的最大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 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境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公募基金,在 香港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为:对基金和股票投资占本基金基金资产的目标比例为 95%,可能比例 为 60%-100%,其中投资于基金的部分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 60%,投资于股票的部分(仅 限于香港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不高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 40%;货币市场工具及 其他金融工具占本基金基金资产的 0-40%。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7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将投资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 主要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双边监 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 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 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如与中国证监会签订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增加、减少或变更,本基金 投资的主要证券市场将相应调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限制 1、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购买不动产; (5)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6)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7)购买实物商品; (8)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9)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债券; (14)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6)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 述规定的限制。 2、投资比例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 以不受上述限制。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8 (2)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 值的10%。 (3)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 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 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 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 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5)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资产。 (6)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 份额的20%。 (7)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若基金超过上述(1)-(7)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30个工作日内采用合 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市场发展情况或基金具体个案,可以调整上述投资比例。 3、关于投资境外基金的限制 (1)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投资境外伞型 基金的,该伞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2)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基金: 1)其他基金中基金; 2)联接基金(A Feeder Fund) ; 3)投资于前述两项基金的伞型基金子基金。 4、金融衍生品投资 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同时 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2)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 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9 2)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 允价值终止交易。 3)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 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衍 生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5、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 级机构评级。 (2)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102 %。 (3)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一旦借方违约,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1) 现金; 2) 存款证明; 3) 商业票据; 4) 政府债券; 5) 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 (作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还 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6)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6、 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 逆回购交易, 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 已售出证券市值的102%。一旦买方违约,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 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 红。 (4)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 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102%。一旦卖方违约,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 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0 应责任。 7、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售 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 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 计入基金总资产。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后 2 个工作日内,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2个工作日内,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的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以下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1)终止《基金合同》 ;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 酬标准的除外;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 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1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降低赎回费率;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 《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除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 他情形。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生效后方可执 行,自《基金合同》变更生效之日起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承接的; 3、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 《基金合同》终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2 八、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 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 承担。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的办公 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基金合同》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内容应以 《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3 20.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 6 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 31、32、33 层整 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成立时间:1998 年 3 月 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1998]4号 注册资本:1.5 亿元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 (0755)82763888 传真: (0755)82763889 联系人:鲍文革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 (010)66106720 传真: (010)66106904 联系人:蒋松云 成立时间:1984 年1 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34,018,850,026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国发[1983]146 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 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 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 ; 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4 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 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 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 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 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 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 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 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境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公募基金,在 香港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禁止投资的投资工具。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 进行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为:对基金和股票投资占本基金基金资产的目标比例为 95%,可能比例 为 60%-100%,其中投资于基金的部分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 60%,投资于股票的部分(仅 限于香港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不高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 40%;货币市场工具及 其他金融工具占本基金基金资产的 0-40%。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将投资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 主要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双边监 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 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 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如与中国证监会签订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增加、减少或变更,本基金 投资的主要证券市场将相应调整。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的 期限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以符合上述比例限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5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1)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 不受上述限制。 2)本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10%。 3)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 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 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4)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 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上述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 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 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5)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上述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资产。 6)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 20%。 7)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若基金超过上述 1-7 项投资比例限制, 应当在超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 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8)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20%。本基金投资境外伞型基 金的,该伞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9)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基金: A、其他基金中基金; B、联接基金(A Feeder Fund) ; C、投资于前述两项基金的伞型基金子基金。 10)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 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 同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A、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B、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 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C、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 用评级机构评级; b、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6 值终止交易; c、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1)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 机构评级。 B、 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 102%。 C、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D、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a、现金; b、存款证明; c、商业票据; d、政府债券; e、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作 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E、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还 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12) 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 逆回购交易, 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 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B、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 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 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C、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 红。 D、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 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 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13)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售 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 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 受上述限制。 除投资资产配置外,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7 始。 (3)相关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禁止行 为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承销证券; a) 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b)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c) 购买不动产; d) 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e) 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f) 购买实物商品; g) 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h) 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i) 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j) 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k) 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l)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 债券; m)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n)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o) 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 述规定的限制。 4、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基金关联投资限制 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的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 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其更新, 加盖公章并书面提交,并确保所提供的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基金管理 人有责任保管真实、完整、全面的关联交易名单,并负责及时更新该名单。名单变更后基金 管理人应及时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函确认已知名单的变更。 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中严格遵循了监督流程,基金管理人仍违规进行关联交易,并造成基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8 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单中列示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基金 从事的关联交易时,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并协助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关联交易 的发生,若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易发生时,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 证监会报告。对于交易所场内已成交的违规关联交易,基金托管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 所规则的规定进行结算,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6、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进行监督。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存款银行的信用等级、存款银行的支付能力 等涉及到存款银行选择方面的风险。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银行的名单,并及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应据以对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本基金投资 除提供的存款银行名单以外的银行存款出现由于存款银行信用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时, 先由基 金管理人负责赔偿,之后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过程中遵循 上述监督流程,则对于由于存款银行信用风险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对于存款银行名单进行调整。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 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和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 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或电话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限期纠 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进行核对确认并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对通知 事项进行复查,如基金管理人未予纠正,基金托管人应报告监管部门。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或其授权投资机构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应立即报告有关监 管机构,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并将纠正结果报告有关机监管机构。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 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托 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 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 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托管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 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管理人认可,基金托管人及其境外托管人的合规监管系统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受限于基金管理人、经纪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用于该系统的数据和信息,合规投资责任方 为基金管理人。在不存在过错的前提下,基金托管人及其境外托管人对这些机构的信息的准 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暗示或表示,并对这些机构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所引起的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9 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五)无投资责任:


基金管理人应理解,托管人对于基金管理人的交易监督服务是一种加工应用信息的服 务,而非投资服务。除下列第(六)项外,基金托管人、及其境外托管人将不会因为提供交 易监督服务而承担任何因基金管理人违规投资所产生的有关责任, ,也没有义务去采取任何 手段回应任何与合规分析服务有关的信息和报道, 除非接到基金管理人或其授权机构要求基 金托管人或其境外托管人针对某个信息和报道作回应的书面指示。 (六)基金托管人及其境外托管人应本着诚实尽责的原则,采取合理的手段、方法和实 施工具,来提高交易监督服务的质量,除非基金托管人或其境外托管人因疏忽、过失或故意 而未能尽职尽责,造成交易监督结果不准确,并进而给基金管理人造成损失,否则基金托管 人或其境外托管人不应就交易监督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导致基金托管人的接受基 金管理人监督与检查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相冲突的基础上,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 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与检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 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 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管理人指令 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 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 、 《基金 合同》 、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基金管理人须向基金托管人作出书面提示;基金托 管人在接到提示后,应立即对提示内容予以确认,如无异议,应在基金管理人给定的合理期 限内改进,如有异议,应作出书面解释。 (三)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 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四、基金财产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 证券账户; 3、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 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外,基金托管人、及其境外托管人不得利用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0 基金财产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违反此义务所得利益归于基金财产,由此造成的直接损 失由基金托管人承担,该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恢复基金财产的原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直接 损失的赔偿责任; 5、 基金托管人自身,并尽商业上的一切努力确保境外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 配托管证券; 6、 除非根据基金管理人书面同意, 基金托管人和境外托管人不得在任何托管资产上设 立任何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等; 7、 对于因为基金管理人进行本协议项下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 应由基金管理人负 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没有到达托管账户的,基金托管人 应及时通知并配合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 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 金法》 、 《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 会计师签字有效。 2、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 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确认文件。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 理退款事宜。 (三)资产保管内容和约定事项 基金管理人同意, 现金账户中的现金将由基金托管人或其境外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或其 境外托管人的银行身份持有。 除非授权人士按指令程序发送的指令另有规定,否则,基金托管人和其境外托管人应在 收到授权人士的指令后,按下述方式支付现金、售出或交付证券:(a)按照交易发生的司法 管辖区或市场的有关惯常和既定惯例和程序作出;或(b)就通过证券系统进行的买卖而言, 按照管辖该系统运营的规则、条例和条件作出。基金托管人和其境外托管人应不时将该等有 关惯例、程序、规则、条例和条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因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清盘或破产等原因进行终止清算 时,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清算财产;并且,基金托管人应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确保其境外 托管人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撤销或清盘程序明文许可下,因上述同样原因进行终止清算时,不 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清算财产。基金托管人应自身,并应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确保其境外托 管人根据适用法律, 采取一切商业上的合理行动以保证托管证券资产的任何部分不会在其进 行清算时,作为可分配财产分配给其债权人。当基金托管人知道托管证券的任何一部分可能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1 被视为基金托管人、及其境外托管人的清算财产时,基金托管人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基金管 理人或要求其境外托管人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将现金存入现金账户时 构成基金托管人、及其境外托管人的等额债务,除非上述法律法规及撤销或清盘程序明文许 可该等现金不归于清算财产外, 该等现金归入清算财产并不构成基金托管人违反本协议本款 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自身,并确保其境外托管人尽商业的合理努力建立安全的数据管理机制, 安全完整地保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财产相关的业务数据和信息。 基金托管人应自身,并确保其尽商业的合理努力建立安全的数据管理机制,安全完整地 保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财产相关的业务数据和信息。 (四)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可以基金、基金托管人或其境外托管人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或其境外托 管人开立基金的资金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基金的银行预 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或其境外托管人的营业机构保管和使用。 2、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不得假借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 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基金业务 以外的活动。 3、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账户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所投资市场或证券交易所适用的登记结算机构为基金开立基金托 管人或其境外托管人名义或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由基金托管人或其境外托管 人负责办理与开立证券账户有关的手续。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管理人以及各自境外托管人均不得出借或未经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双方同意擅自转让基 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相关证明文件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 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4、基金管理人投资于合法合规、符合基金合同的其他非交易所市场的投资品种时,在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或其境外托管人根据投资所在市场以及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规 定,开立进行基金的投资活动所需要的各类证券和结算账户。 5、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账户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法律的规定。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投资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的规定,由基金托管人或其境外托管人负责开立。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2 2、 投资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办理。 (七)证券登记 1、境外证券的注册登记方式应符合投资当地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惯例。 2、基金托管人应确保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始终是所有证券的实 益所有人(beneficial owner)的方式持有基金财产中的所有证券。 3、基金托管人应该:(a)在其帐目和记录中单独列记属于本基金的证券,并且(b)要求 和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确保其境外托管人在其各自帐目和记录中单独清楚列记证券不属于 境外托管人,不论证券以何人的名义登记。而且,若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以无记 名方式实际持有,要求和确保其境外托管人将这些证券和基金托管人、其境外托管人自有的 资产、任何其他人的资产分别独立存放。 4、除非基金托管人及其境外托管人存在过失、疏忽、欺诈或故意不当行为,基金托管 人将不保证其或其境外托管人所接收基金财产中的证券的所有权、合法性或真实性(包括是 否以良好形式转让) 。 5、存放在证券系统的证券应按照基金托管人及其境外托管人的指示为基金的实益所有 人持有,但须遵守管辖该系统运营的规则、条例和条件。 6、 由基金托管人及其境外托管人为基金的利益而持有的证券(无记名证券和在证券系统 持有的证券除外)应按本协议约定登记。 7、基金托管人及其委托应就其为基金管理人利益而持有证券的市场有关证券登记方式 的重大改变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应基金管理人要求将这些市场发生的事件或惯例变化通知基 金管理人。若基金管理人要求改变本协议约定的证券登记方式,基金托管人及其委托应就此 予以充分配合。 (八)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及其境外托管人的保管 库。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及其境外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属 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及其境外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 灭 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及其境外托管人以外机 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九)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涉及基金财产投资运作的书面协议的副本。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应由基金托管人、 基金 管理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 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 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 件。合同原件应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保存时间应符合相关法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3 律、法规要求。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一)资产定价 基金托管人、 境外托管人负责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约定的定价原则对基金资产进 行定价。在进行资产定价时,基金托管人、境外托管人有权本着诚意原则,依赖本协议所约 定的经纪人、 定价服务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定价信息, 但在不存在过错的前提下, 基金托管人、 境外托管人对上述机构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 并对这些机构的信息的 准确性和完整性所引起的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财产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对基金托管人、境外托 管人违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约定的定价原则所引起的直接损失,由基金托管人、境外 托管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1.会计核算和估值的处理原则 (1)基金资产的会计责任主体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定 的会计原则和核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监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基金托管 人应根据与基金管理人协商确定的会计原则和核算方法对本基金进行会计处理、 对资产净值 计算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托管人进行本基金的净值计算复核和本 基金进行信息披露所需要的相关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依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定的会计原则 和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监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基金托管人、 境外托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基金管理人要求对基金资产中的证券账户和现 金账户进行帐实核对。 (2)基金管理人有权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会计核算,并认可其委托的第三方独立机 构所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所计算的资产净 值进行复核。 2. 基金托管人的会计核算处理 (1)在遵守相关会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处理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并按照基金管理人对资产的划分,分别对基 金财产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并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会计核算与会计资料保管。属于基金财 产的收益应全额计入会计账簿,不得与其他托管资产的收益相混淆。 (2)基金资产核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买卖业务的核算、持有资产的付息、兑付、 分红等业务的核算、证券发行认购业务的核算、货币市场工具买卖业务的核算、银行存款计 息、存款账户间的资金划付业务的核算、支付费用的核算、汇兑损益的核算等。 3. 净值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4 以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1 人民币,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日为每一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收集净值计算日 估值价格截止时点所估值证券的最近市场价格后,对各类估值资产进行估值,计算出基金资 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当基金估值出现 影响基金份额净值的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 扩大;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 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关于差错处理,本合同的当事人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册登记机构、或代理销售 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 于该差错遭受损失的当事人( “受损方” )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 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 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按下列有关不可抗力的约定处理。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 因不可抗 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 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差错处理原则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 行更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 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 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差错责任方应对更 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 仅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 应对差错负责, 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 人的利益损失( “受损方” ) ,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 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 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5 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 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 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 托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 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除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 资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 (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 《基金合同》或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 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 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7)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3、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 任方; (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暂停估值的情形 (1)与基金投资有关的所有证券交易场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交易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 时; (3)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估值方法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 差不作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各家数据服务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 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采 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6 (六) 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相关各方约定的同一记账方法 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账册,对相关各方各自的账册定期 进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 经对账发现相关各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 纠正,保证相关各方平行登录的账册记录相符。 (七) 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1、基金托管人法定报告 基金托管人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监管机构报告相关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1)自开设境外结算账户之日起 5日内,将有关账户的详情报告国家外汇局; (2)每月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报告基金境外投资情况, 并按相关监管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3)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指令或资金汇出违法、违规的,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或国家外 汇局报告;


(4)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报告事项; 上述报告应同时抄送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托管人提供上述报告,基金管理人应予以支 持和配合。 2、定期信息和报告 (1)基金托管人应按照本协议及时向基金管理人提供与基金财产托管业务相关的信息 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的基金财产账户的相关评估报告、会计报表、估值报告、监管 报告; (2)应基金管理人要求,基金托管人及境外托管人可以就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惯例等 事项向咨询机构进行咨询,但应谨慎处理该等咨询事项并向基金管理人报告有关结果。 (八)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和准则执行。 (九)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进行复核。基 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分别独立地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基金托管人应向基 金管理人提供基金管理人进行本基金的净值计算复核和本基金进行信息披露所需要的相关 信息。 (十)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7 2、报表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对不符时, 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一致。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 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基 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2)报表的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完成报表编制,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复核 过程中, 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 进行调整, 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应留足充分的时间,便于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报表及报告。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须分别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基金合同》生 效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利登记日、每年 6月 30 日、12月 31 日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必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 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 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目前相关规则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保管方式可以采 用电子或文档的形式。保管期限为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下列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合同》 生效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利登记日、每年 6 月 30 日、每年 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必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 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其中每年 12 月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 提交;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应于发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定期刻成光盘备份,保管期 限为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 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应按有关 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8 七、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托管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其解释。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 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 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当任何争议发生或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仍有权行使本 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八、托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 《托管协议》的修改和变更应报送中国证监会 核准。 (二)托管协议的终止 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本协议终止: 1、 《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9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以下是主要的服务内容,基金 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增加和修改相关服务项目。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资料的寄送及发送服务 1、交易确认单及纸质对账单 每次交易结束后, 投资者可在 T+2 个工作日后通过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或打印交易确认 单;每季度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向本季度有交易的投资者寄送对账单。每年 度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向年末持有基金份额或第 4 季度有交易的投资者寄送 对账单。资料(含姓名及地址等)不详及投资者主动取消寄送的除外。 2、电子对账单 基金管理人提供月度、季度、年度电子邮件对账单及月度、季度手机短信对账单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形式向订阅的投资者定期发送。 二、网上在线服务 (一)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 ,投资者可获得如下服务: 1、查询服务 投资者通过基金账户号、身份证号等开户证件号码和查询密码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账 户查询”栏目,可享有基金交易查询、账户查询和基金信息查询服务。 2、信息资讯服务 投资者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各类信息, 包括基金的法律 文件、基金公告、业绩报告和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各类最新资料。 3、网上交易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定投、 赎回及信息查询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相关公 告。 4、网上客服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在线客服”办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 建议、资料修改、信息订制等业务。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0 (二)投资者通过手机上网,访问https://wap.southernfund.com可获得基金管理人最 新的理财资讯,办理各项基金查询和基金交易业务。手机WAP交易具体规则请参见基金管理 人网站相关公告。 三、定期定额/定期不定额投资计划 通过定期定额/定期不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可以通过固定的渠道,定期定额/定期不定 额申购本基金份额。定期定额/定期不定额投资计划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相 关公告。 四、信息订制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 、客户服务中心提交信息订制申请, 基金管理人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定期发送所订制的信息。可订制的内容如下: 1、电子邮件:基金份额净值、电子邮件对账单、基金周刊、定期公告、临时公告、市 场评论等。 2、手机短信:基金份额净值、手机短信对账单、最新消息等。 五、账户资料变更服务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得到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各项服务,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联系信息。投资 者可通过以下5种方式进行联系信息(包括联系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电子邮箱等) 的变更: 1、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账户查询”或“网上交易” (仅限基金管理人网站“网上交易” 投资者)系统自助修改联系信息。 2、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889-8899转人工座席修改。 3、发送邮件至基金管理人客服邮箱service@nffund.com或service@southernfund.com 提交修改申请。 4、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在线客服”在线提交修改申请。 5、通过销售机构提交账户资料变更业务申请。 六、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投资者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400-889-8899(国内免长途话费)可享有如下服务: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1 1、自助语音服务:提供7×24小时基金净值信息、账户交易情况、基金产品等自助服务。 2、人工座席服务:提供每周七天,每日不少于8小时的人工座席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投资者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及建议、信息订制、资料修改等 专项服务。 七、客户投诉及建议受理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柜台、客户服务中心人工热线、在线客服、书信、电子 邮件、传真等不同的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2 22. 其它应披露事项 一、其他事宜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 在基金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的 有关情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并向中国 证监会报告。 二、相关公告 ·南方基金关于股权转让的公告 2010-09-18 ·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分红业务规则的公告


2010-08-27 ·关于开展工行卡网上直销申购费率阶段性优惠的公告


2010-08-26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0-08-20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山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 告


2010-08-18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0-08-17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2010-07-30 ·南方基金关于公司旗下基金持有停牌股票恢复使用收盘价估值的提示性公 告 2010-07-17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邮储银行个人网上申购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2010-07-01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2010-06-30 ·关于开通交通银行卡网上直销交易的公告


2010-06-10 ·关于开通工商银行卡网上直销交易的公告


2010-06-10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信达证券推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0-06-09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申银万国推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0-06-07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信银行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0-06-01 ·关于增加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0-05-20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离任的公告


2010-05-19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持有停牌股票恢复使用收盘价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2010-05-08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持有停牌股票恢复使用收盘价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2010-05-06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与深圳发展银行开展的基金定投及申购费率优惠 推广活动的公告


2010-05-04 ·关于调整网上直销交易定投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


2010-04-20 ·关于基金对账单邮寄服务规则调整的说明


2010-04-14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青岛银行基金申购及基金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2010-04-09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公告


2010-04-09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3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基金经理的公告


2010-04-07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2010-04-01 ·关于旗下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开展个人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2010-04-01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4 23.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办公场 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应 以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5 24.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 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二、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五、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