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查看PDF公告
关于长盛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做好长盛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长盛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证券简称:长盛 300,证券代码:160807)2010年 9月 6 日开始在我所上市交易。 上市首日以上市首日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作为开盘参考价, 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自上市首日起,每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2.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同意长盛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自上市首日起在本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 净值。每百份基金单位前一交易日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行 情系统“市盈率 Ⅰ”中揭示。每百份基金单位交易日内的参考净值 (未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行情系统“市盈率Ⅱ”中揭示。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