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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价值(519671)

300价值: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0年8月)查看PDF公告

银河沪深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0-08-11 09:00:30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9 年 9 月 28 日 《关于核准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025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
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
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0年6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0
年6 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目 录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 第二节 基金托管人 第三节 相关服务机构 第四节 基金概况 第五节 基金的投资 第六节 基金的业绩 第七节 基金的费用 第八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 1568 号中建大厦 1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568 号中建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李锡奎 成立日期:2002 年6 月14日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75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875 12.5%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1875 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1875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875 12.5% 合 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李锡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员。曾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华夏银 行行长,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中国银河金融控股公司党委副书记。 董事刘澎湃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司长,珠海市人民政 府副市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 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执委会委员。 董事戴宪生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珠海国贸集团展览公司总经理、 珠海农业集团开发部经理、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 常务副总经理,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主任等职。 现任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李洪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民航华北管理局人劳处干事、民航总局人事 教育司企事业人事处科员、副主任科员、民航快递有限责任公司党办副主任、民航总局人事教育 司人事处助理调研员、办公厅局长办秘书、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党组书记秘书。现任北京空港 配餐公司总经理。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机电(集团)公司科长、处长、总会 计师,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 等职。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南省广电总公司,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裴勇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副总经理、负 责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负责人,固定收益证券总部、客 户资产存管中心总经理等职。 独立董事孙树义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电子工业部处长,国家体改委副司长、 司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人事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中央企业工委副书记等 职。 独立董事傅丰祥先生,高级工程师、教授。历任机械工业部副局长,国家体改委司长、委员,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等职。1991 年至今兼任中国证券研究设计中心总干事,中国证券培训中心理 事长,亚洲证券研究院理事,华东师大客座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 等职。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秦荣生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会计审计及证券市场 研究工作。现任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中方专家组成员,财政 部财经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中国审计学会常务理 事等职。 监事长刘昼先生,先后任职于湖南省木材公司,湖南省广播电视厅,湖南省广电总公司及湖 南省汇林投资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监事王长慧先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先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营业部部门负责 人、副总经理,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清算中心副总经理。2000 年至今 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中心副经理、南京管理部总经理等职。 监事佘川女士,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先后任职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公司总经理熊科金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银行江西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 部负责人,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南昌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证券业务总部负责人,华夏证券 有限公司江西管理总部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督察长李昇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原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风险 控制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监、 股票投资部总监等职。 2、本基金基金经理 罗博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华夏银行、中信万通证券有限公司,期间从事企业金 融、投资银行业务及上市公司购并等工作。2006 年 2 月起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 品设计经理、衍生品数量化投资研究员、行业研究员。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熊科金先生,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索峰先生,研究部总监王 忠波先生,产品规划部总监李立生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第二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 年09 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 1954 年 成立,1996 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4 年 9 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 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 年10 月27 日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 年 9 月 11 日,中国建 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 H 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 年 9 月 25 日中国建设银行 A 股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 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3,689,084,000 股(包括 224,689,084,000股H股及9,000,000,000股A股)。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1,068.36 亿元,较上年增长 15.32%, 每股盈利为0.46 元,较上年增加0.06 元,盈利水平好于预期;平均资产回报率为1.24%,较上 年降低 0.07 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0.87%,较上年提高 0.19 个百分点,整体盈 利趋势向好;总资产达到 96,233.55 亿元,较上年增长 27.37%;资产质量在国内大银行中保持 领先,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持续双降,信贷资产质量持续改善,不良贷款率为 1.50%,较上 年末下降0.71 个百分点;拨备水平充分,拨备覆盖率为 175.77%,较上年末提升 44.19 个百分 点。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 1.3 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 斯堡、东京、首尔、纽约及胡志明市设有分行,在悉尼设有代表处,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 建行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等多家子公司。全行已安装运行自动柜员机 (ATM)36,021 台,拥有员工约 30 万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得到市场和业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在 2009 年共获得 50 多个国内外奖项。中 国建设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金融品牌 500 强”、“全球银行 1000 强”中分 列第 9 位和第 12 位,被《亚洲货币》杂志评为 2009年度“中国区最佳银行”,被《欧洲货币》 杂志评为 2009 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连续两年被香港《资本》杂志评为“中国杰出零售银行”, 荣获《亚洲银行家》杂志颁发的“中国风险管理成就奖”,中国扶贫基金会颁发的“20 年特别贡献奖”等奖项,被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评为“最具责任感企业”,被《 全 球 托 管 人 》杂志评为“国 内最佳托管银行”,连续三年荣获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境外客户境内托管银行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 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 管服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 12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 130 余人。2008 年,中国建设银行一次性通过了根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70 号 (SAS70)进行的内部控制审计,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此提交了 “业内最干净的无保留意见的报告” , 中国建设银行成为取得国际同业普遍认同并接受的SAS70 国际专项认证的托管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 罗中涛,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国家统计局、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评估、信贷、委 托代理等业务部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统计、评估、信贷及委托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李春信,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事教育部、计划部、筹资 储蓄部、国际业务部,对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计划、零售业务及国际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 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 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 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 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 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150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封 闭式基金 6 只,开放式基金 144 只。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 的高度认同。2010 年初,中国建设银行被总部设于英国伦敦的《全球托管人》杂志评为 2009 年 度“国内最佳托管银行”(Domestic Top Rated),并连续第三年被香港《财资》杂志评为“中 国最佳次托管银行”。 第三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 号中建大厦15 楼(邮编:200122) 法定代表人:李锡奎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服热线: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 (021)38568519(机构服务专线)/ (021)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何玶、郑夫桦、张鸿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 号A-F 座3 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68061308 / (021)38568666 传真:(010)68017906 联系人:傅庚、李海文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 号A-F 座3 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68068788


传真:(010)68017906


联系人:孙妍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水荫路 2 号华信大厦东座9 楼12 房(邮编:510075)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宁志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2407 室(邮编:518000)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易宇宁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310 号恒运大厦四层(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902200


传真:(0451)53905528 联系人:孙永林 (7)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太平南路 1 号新世纪广场B 座805室(邮编:210002) 电话:(025)84671297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郭森慧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张静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人:靳晓杰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联系人:滕涛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人:徐彪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351666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金蕾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联系人:叶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10)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8888088 传真:(0931)4890517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110 网址:www.hlzqgs.com (1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徐世旺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12)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222 传真:(021)50122200 联系人:楼斯佳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1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 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95513 网址:www.lhzq.com (1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易重彬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021-962588 网址:www.gtja.com (1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8)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联系人:甘霖 客户服务电话:96518、400-80-96518 网址:www.huaans.com.cn (19)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徐欣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288、0510-82588168 网址:www.glsc.com.cn (2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张治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服电话:10108998、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2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中山国际大厦 1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环路 958 号华能联合大厦 5 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0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鲁雁先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2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3 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95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金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2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41654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cn (2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7)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2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2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炜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825550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0)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3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23 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07921 传真:(0551)2246273 联系人:陈琳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 (32)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59 号投资广场 18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1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 (021)50586660 传真 (021)50819897


联系人:李涛 客服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1)68751929 传真:(021)5106292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网址:www.cjsc.com (3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3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莫晓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3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 5 号中商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88656476 传真:(010)88656290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7)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841160 传真:(0591)87841150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38)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电话:(010)65053695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罗春蓉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B 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崔海涛 电话:(010)66555835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黄英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40)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解放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电话:(0571)87925129 传真:(0571)87828042 联系人:乔骏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www.ctse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 公告。 3、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 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证所会员。具体以上证所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增加、减少或变更代销机构。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路 59 号中坤大厦 15 层 负责人:朱玉栓 电话:(010)62159696 传真:(010)88381869 经办律师:王肖东、朱振武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葛明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1601 号越洋广场 29 楼 经办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第四节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 基金类型: 股票型指数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第五节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数学模型优化和跟踪误差控制模型等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追求 指数投资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央 行票据、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股票投资包括沪深 300 价值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新股(首次发行或增发)等。 以后如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包括股指期货、股指期权等金融 衍生产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依法进行投资管理。 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股票投资组合资产(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权证以及其他金 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投资理念 本基金以拟合、跟踪沪深 300 价值指数为原则,进行被动式指数化长期投资,力求获得该 指数所代表的价值型股票市场的平均收益率,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投资沪深 300 价值指数的有效 投资工具,使投资者可以分享中国经济中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投资策略,原则上采取以完全复制为目标的指数跟踪方法,按照成份 股在沪深 300 价值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原则上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变化 或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将利用数量化模型,对跟踪误差及其相关指标进行动态 管理,根据结果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数量化模型进行优化改善, 力求减少跟踪误差,期望改进指数跟踪效果。本基金跟踪误差的风险控制目标为:力争使日均跟 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平均跟踪误差不超过 4%。 在建仓期,或遇有特殊情况,或在一定时间内的跟踪误差或其相关指标超过相应的控制目标 值,或出现其他实际情况导致本基金不能投资或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 以根据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特殊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第(四)节第 1 条《股票投资策略》中所列示的情形。 1、股票投资策略 为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股票投资组合资产(包括标的指数成 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股票投资组合的复制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的方式, 特殊情况下将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特殊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下列情形: (1)建仓期; (2)因分红导致投资组合的变化; (3)因申购赎回导致投资组合的变化; (4)成份股因异常事件停牌; (5)成份股发生公司行为(包括增发、分红、配股、拆分、合并或其他行为等); (6)指数调整成份股(新增或剔除股票);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买卖的成份股; (8)一定时间内的跟踪误差或其相关指标超过相应的控制目标值; (9)遵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需要调整投资组合以符合投资比例的限制; (10)其他需要调整投资组合的情况。 2、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1)构建原则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根据标的指 数成份股的变化或其权重的变动或跟踪误差的情况而进行相应调整。 如因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股票停牌限制、股票流动性不足、基金申购或赎回、以及依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进行买卖等各种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 基金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某成份股、投资不符合前述规定比例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 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理和调整。本基金对指数的拟合与复制,在投 资股票数量上可能与指数成份股数量有较小偏离,但应保证投资组合收益率与指数高度相关,并 寻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2)构建方法: 基金管理人构建股票投资组合的过程主要分为 3 步:


1)确定目标组合: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 投资目标组合; 2)确定建仓策略:基金经理根据对成份股的分析、成份股流动性的分析和跟踪误差情况等因 素,利用数量化模型,确定合理的建仓策略; 3)逐步调整:通过不断的优化最终确定目标组合之后,基金经理在规定时间内采用适当的手 段调整实际组合直至达到跟踪指数的要求。 3、股票投资组合的管理 基金管理人通过定期对成份股公司行为信息、标的指数变化、申购赎回情况、投资组合头寸 和流动性、投资操作、跟踪误差以及标的指数的编制规则和调整公告等进行跟踪分析,利用数量 化分析模型,制定并将投资组合调整到目标组合的优化方案,力求最大限度地降低跟踪误差,以 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4、跟踪误差的计算和控制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对指数基金的跟踪误差进行分析、计算和控制,基本思路如下: (1)确定跟踪误差及其相关指标的控制目标值; (2)计算跟踪误差及其相关指标的实际值:每周、月、季度、半年、年、或根据需要计算一 定时间内的跟踪误差及其相关指标的具体指标值,如达到或超过预警阀值,将发出警戒信号,提 示基金经理关注和调整; (3)将跟踪误差及其相关指标的实际值与控制目标值进行比较,若符合条件,则维持组合; 若不符合条件,则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5、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 (1)调整原则 本基金指数化投资组合原则上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变化或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同 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新股增发因素等变化,对 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以保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基准指数收益率之间的高度正相关,寻求跟踪 误差最小化。 (2)调整条件 当出现股票投资组合需要进行调整的事件或情形时,如在建仓期、或遇有特殊情况、或在一 定时间内的跟踪误差或其相关指标超过相应的控制目标值时,或出现其他实际情况时,本基金将 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第(四)节第 1 条《股票投资策略》中所列示 的情形。 (3)调整步骤 1)计算投资组合目标权重:使用多因素最优化模型,求解使跟踪误差最小化的投资组合,作 为目标组合,用以替代个股或复制指数; 2)计算投资组合实际权重与目标权重的差值,据此确定组合中买卖股票的品种、买卖方向, 以及买卖比例或买卖数量; 3)根据确定的买卖品种、买卖方向、买卖比例或买卖数量,由基金经理发出交易指令,交易 员执行交易指令,完成投资组合的调整。 (4)调整方法 1)定期调整 本基金将根据所跟踪的沪深 300 价值指数对其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定期调整方案,结合本基 金投资组合的构造原则和权重,在考虑跟踪误差风险的基础上,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2)不定期调整 a.与指数相关的调整 当沪深 300 价值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调整时,本基金 将根据沪深 300 价值指数在股权变动公告日次日发布的临时调整决定及其需调整的权重比例, 进行相应调整。 b.根据跟踪误差的情况调整 在实际投资中,本基金实行对跟踪误差的密切监控和预警。定期或根据需要计算基金组合跟 踪误差及其相关指标,如达到或超过设定的预警阀值,将发出警戒信号,提示基金经理进行相应 调整。 c.限制性调整 当投资组合中按基准权重投资的股票资产比例或个股比例超过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基金 投资比例规定限制时,本基金将对其进行实时的被动性卖出调整,并相应地对其他资产类别或个 股进行微调,以保证基金合法规范运行。 d.大额赎回调整 当发生大额赎回超过最高现金保有比例 5%时,本基金将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同比例的被动 性卖出调整,以保证基金正常运行。 e.特殊情况的调整 对成份股中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买卖、或因重大事件导致停牌、或财务风险较大、 或面临重大不利的司法诉讼等情况的股票,本基金将根据数学优化模型构造模拟组合来进行替 代。 f.其他调整 本基金将参与一级市场新股认购, 得到的非成份股将在其规定持有期之后的一定时间以内卖 出。 6、债券投资策略 基于基金流动性管理和有效利用基金资产的需要,本基金将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国 债、央行票据等债券,所投资的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应在 BBB 以上(含 BBB)。本基金将根据宏 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证券市场变化等分析判断未来利率变化,结合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 选择。 五、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标的指数的编制规则和调整方案; (3)经济发展状况和证券市场发展态势。 2、投资决策程序 (1)研究与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内设研究部和数量分析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指数跟踪、成份股公司行 为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成份股流动性分析、跟踪误差及其相关指标的计算监控和分析等工 作,并结合市场部门提供的申购赎回数据,进行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分析,提供分析报告,供基金 经理参考。 (2)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框架下,定期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对 基金的操作进行指导,确定基金资产配置方案,并审批重大单项投资决定。 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下,参考研究部和数量分析小组提供的分析报告,制定基 金的投资策略。在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在其权限范围内进行基金的日常投资组合管理 工作。 (3)交易 基金经理制定具体的操作计划并通过交易系统或书面指令形式向中央交易室发出交易指令。 中央交易室依据投资指令具体执行买卖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 (4)组合监控与调整 基金经理负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基金投资执行情况。监察部对基金投资进行日常监督。 研究部和数量分析小组定期对基金投资进行绩效评估和风险分析, 并通过监察部呈报给合规审查 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及督察长办公室、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经理及相关人员。在监察部和数量分 析小组提供的绩效评估和风险分析报告的基础上,基金经理定期对投资操作、组合状况、跟踪误 差情况等进行总结,重点分析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产生原因、现金控制情况、标的指数 成份股调整前后的操作、以及成份股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等,并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六、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 价值指数收益率*95% +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 沪深 300 价值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开发的沪深 300 风格指数系列中的子指数。 该指数以沪深 300 指数样本股为样本空间,由其中 100 只价值 Z 值最高的股票构成。该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于2008 年1 月21 日正式发布,以2004 年12 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0 点。根据沪深300 价值指数的编制方案,价值 Z 值的计算方法为:首先计算出样本空间每只样本股的四个价值因子 --股息收益率(D/P)、每股净资产与价格比率(B/P)、每股净现金流与价格比率(CF/P)、每 股收益与价格比率(E/P),然后对所有股票的四个变量值进行标准化 z 分处理。一个公司股票 的价值 Z 值是四个价值因子变量 Z 值的均值。沪深 300价值指数具有市场认可程度高、市场代表 性好、流动性强、成份股调整频率低等特点,适合作为指数基金的跟踪标的。同时考虑到基金资 产净值中有不低于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因此选择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沪深 300 价值指数被停止编制及发布或由其他指数替代, 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 更导致沪深 300 价值指数不适用于本基金,不宜继续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 性更强、更适合本基金投资策略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审慎性原则和维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并在变更 前提前 2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风险高收益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大于货币 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八、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 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 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本基金在任何 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 (4) 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股票投资组合资产(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 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 以上(含BBB)的债券;


(6)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 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8)以后如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包括股指期货、股指期权等金 融衍生产品),投资比例将遵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 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 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 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 利益。 十、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于2010 年06 月30 日)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572,879,378.85 93.29 其中:股票 572,879,378.85 93.29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9,773,862.48 6.48 6 其他资产 1,451,363.63 0.24 7 合计 614,104,604.96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指数投资部分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83,631,152.41 13.64 C 制造业 114,092,459.26 18.61 C0 食品、饮料 1,922,255.94 0.31 C1 纺织、服装、皮毛 3,499,013.00 0.57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1,755,647.12 0.29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10,919,071.13 1.78 C5 电子 2,564,767.71 0.42 C6 金属、非金属 47,114,468.73 7.68 C7 机械、设备、仪表 37,003,486.39 6.04 C8 医药、生物制品 7,486,456.36 1.22 C99 其他制造业 1,827,292.88 0.30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 供应业 9,608,587.87 1.57 E 建筑业 11,015,092.69 1.80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24,534,634.44 4.00 G 信息技术业 15,928,976.76 2.60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4,535,369.78 0.74 I 金融、保险业 294,941,577.14 48.10 J 房地产业 8,892,750.45 1.45 K 社会服务业 2,153,279.45 0.35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3,538,308.60 0.58 合计 572,872,188.85 93.43 2.2 积极投资部分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7,190.00 0.00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 - C0 食品、饮料 - -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 C5 电子 - - C6 金属、非金属 - - C7 机械、设备、仪表 - - C8 医药、生物制品 - -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业 - - E 建筑业 - -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G 信息技术业 - -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 - I 金融、保险业 - - J 房地产业 - - K 社会服务业 - -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 - 合计 7,190.00 0.00 3、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600036 招商银行 3,995,602.0 0 51,982,782.02 8.48 2 601328 交通银行 6,438,346.0 0 38,694,459.46 6.31 3 600016 民生银行 5,743,871.0 34,750,419.55 5.67 0 4 601166 兴业银行 1,279,902.0 0 29,476,143.06 4.81 5 600000 浦发银行 2,106,875.0 0 28,653,500.00 4.67 6 601088 中国神华 1,006,442.0 0 22,111,530.74 3.61 7 601601 中国太保 959,211.00 21,841,234.47 3.56 8 601398 工商银行 5,156,417.0 0 20,935,053.02 3.41 9 601169 北京银行 1,599,318.0 0 19,399,727.34 3.16 1 0 000001 深发展 A 947,593.00 16,592,353.43 2.71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300094 国联水产 500.00 7,190.00 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一)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三)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60,037.7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913,130.00 3 应收股利 43,122.31 4 应收利息 8,289.38 5 应收申购款 326,784.1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51,363.63 (四)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五)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 的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 况说明 1 000001 深发展 A 16,592,353.43 2.71 资产重组停 牌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 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 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 说明 1 300094 国联水 产 7,190.00 0.00 新股流通受限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57,397,112.7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63,810,325.10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29,497,543.17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1,709,894.72 第六节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有关业绩数据经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阶段 净 值 增 长 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09-12 -28 至 -2 2. 1.38% -25.01% 1.61% 2.41% -0.23% 2010-06 -30 60 % 1、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截至2010 年06 月 30 日)


注: 1.本基金合同于 2009年 12 月 28 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 按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股票投资组合资产(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 成份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权证以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截止至 2010 年6 月 28 日,建仓期已满。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第七节 基金的费用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 需根据与指数所有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 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使用费。通常情况下,指数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2 个基点)的年费率计提,且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5 万元。计算方法如下: H= E×指数使用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计提的指数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计算,逐日累计;基金设立当年不足 3 个月的,按照 3 个月收费。 指数使用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初 10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如果指数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和费率等需要调整, 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指 数使用费率或费率计算方法,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进 行公告。 (4)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3)到(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以 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 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 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 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认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六、基金 的募集”中“(六)本基金的初始面值、认购价格及计算公式、认购费用”中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中的“(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中的相关规定。 第八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规及 《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进行更新编写, 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第三节基金管理人”之基金管理人概况,公司原总经理裴勇同志因工作调动原因,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其所担任的总经理职务,聘任原副总经理熊科金同志 担任公司总经理,总经理熊科金先生介绍;董事裴勇先生情况调整;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调整;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2、“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之“一、基本情况”、“二、主要人员情况”、“三、基金托管 业务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 3、“第五节相关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代销机构增加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 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的情况介绍;会计师事务所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新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其法人代表、注册地址、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4、“第十节基金的投资”更新了“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本报告截止日为 2010年6 月 30 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5、更新了“第十一节 基金的业绩”,对基金成立以来至 2010 年6 月 30 日的基金业绩表现 进行了披露。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第二十四节 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在指定 报纸上披露的临时报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