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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内需(270022)

广发内需:关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270022)基金合同已于2010年4月19日正式生效,并已于2010年6月1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根据《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0年7月19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单笔5万元(含)以下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业务"),但暂不开通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与转换转入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具体事宜如下:





一、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二、基金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事项请参照各销售网点的规定。





三、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网上直销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本公司网上直销支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的借记卡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网上直销"钱袋子"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址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2、目前可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宁波银行、渤海银行、广发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平安证券、国联证券、广州证券、德邦证券、世纪证券、齐鲁证券、信达证券、厦门证券、南京证券等机构(排名不分先后)。具体办理事宜请以代销机构的安排为准。





3、代销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4、本公司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四、重要提示





1、2010年7月19日起仅开始办理本基金单笔5万元(含)以下的基金定投业务,暂不开通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与转换转入业务,何时开通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和基金转换转入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为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基金基金定投业务的相关事宜。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单据。





4、本公告仅对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基金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0年3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