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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转基(340001)

兴业转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0年6月)查看PDF公告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更 新 招 募 说明 书 摘 要
基 金 管 理 人 :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出 日 期 : 2010 年 6 月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1
【 重 要 提 示 】
兴业 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
员会 2004 年 3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
(证监基 金字[2004]27 号文)核准 公开发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4 年 5 月 11 日
正式生效 。
本招 募说明书摘要是根据《兴 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兴 业
可转债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
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 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
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 其
对基金合 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
规定享有 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 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
查阅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
投资 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 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 识
本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 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 或
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 基
金投资要 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 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 、
操作或技 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 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 值
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责。
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 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
成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 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
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 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 止日 2010 年 5 月 10 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
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 2010 年第 1 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 2010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
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2
目 录
一 、 基 金 管 理 人················································································ 3
二 、 基 金 托 管 人·············································································· 11
三 、 相 关 服 务 机 构·········································································· 16
四 、 基 金 的 名 称·············································································· 26
五 、 基 金 的 类 型·············································································· 26
六 、 基 金 的 投 资 目 标······································································ 26
七 、 基 金 的 投 资 方 向······································································ 27
八 、 基 金 的 投 资 策 略······································································ 27
九 、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29
十 、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29
十 一 、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 29
十 二 、 基 金 的 业 绩·········································································· 32
十 三 、 费 用 概 览·············································································· 33
十 四 、 对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 说 明··········································· 35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3
一 、 基 金 管 理 人
( 一) 基金管 理人 概况
机构 名称:兴业全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成立 日期:2003年9月30日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 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号 时代广场20楼
法定 代表人:兰荣
联 系 人: 珺 郭贤
联系 电话:021-58368998
组织 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资本:1.5亿元
兴业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证监基金字
[2003] 100 号文批准于2003年9月30 日成立。2008年1月2日,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 许
可[2008]6 号)了公司股 权变更申请 ,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AEGON International
N.V )受让本公司股权 并成为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出资占注 册资本的51% ,全球人寿保险国际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9% 。同时公司
名称由“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更名为“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 年7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 批准(证监许可[2008]888 号文),公司 名称由“ 兴
业全球人 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 更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公 司
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1.2亿元变更为人 民币1.5亿元,其中两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截止2010年4月30日,公司旗下 管理着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趋 势
投资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兴业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全球视野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金、兴业社会责任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有机增长灵活配置混合 型
证券投资 基金、兴业磐稳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合润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
金共八只 开放式基金。
兴业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 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基金管理
部、研究 部、监察稽核部、市场部 、客户服务中心、专户投资部、运作保障部和综 合
管理部,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将对业务部门进行适当的调整。
( 二) 主要人 员情 况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4
1、董 事、监事概况
兰荣 先 生,董 事长,1960 年生 ,工商 管理 硕 士、高 级经济 师。历 任 福建省 建设银
行 投 资 处 干 部 , 福 建 省 福 兴 财 务 公 司 科 长 , 兴 业 银 行 总 行 计 划 资 金 部 副 总 经 理 , 兴 业
银 行 证 券 业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福 建 兴 业 证 券 公 司 总 裁 ,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总 裁 、 党 委 书 记 。 现 任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长。
张训 苏 先生, 董事,1963 年生 ,博士 后, 副 教授、 高级经 济师。 历 任安徽 财贸学
院 讲 师 , 港 澳 证 券 上 海 总 部 副 总 经 理 、 研 发 总 经 理 ,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发 展
中 心 总 经 理 、 总 裁 助 理 兼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 风 险 管 理 总 监 。 现 任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司 副总裁。
郑 苏 芬 女 士 , 董 事 ,1962 年 生 ,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 审 计 师 。 历 任 福 建 省 财 政 厅 干
部 , 福 建 省 审 计 厅 副 处 长 , 福 建 省 广 宇 集 团 股 份 公 司 财 务 部 经 理 ,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 、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现 任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
兼首席合 规官。
万 维 德 (Mar van Weede ) 先 生 , 董 事 ,1965 年 生 , 荷 兰 国 籍 。 历 任 Forsythe
International N.V. 财务 经理,麦肯锡 公司助理 到全球副董事 ,海康人 寿保险有限公 司 总
经理。现 任全球人寿保险集团执行 副总裁。
Eric Rutten 先生,董事,1962 年生,荷兰国籍。历任 Willems ? vd Wildenberg BV
合伙人 和联合 创立 人,OOM 保 险公司 市场 营 销部负 责人,Axent-AEGON 公司运 营和
IT 部 门 负 责 人 , 阿 尔 贝 特 ? 海 恩 金 融 公 司 筹 建 管 理 团 队 主 席 , 全 球 人 寿 派 驻 世 界 银 行
市 场 工 作 负 责 人 , 全 球 人 寿 ( 荷 兰 ) 人 寿 保 险 业 务 首 席 执 行 官 。 现 任 全 球 人 寿 ( 荷
兰)资产 管理部首席执行官。
霍以 礼先生(Elio Fattorini ),董事,1970年生,荷兰国籍,美国达 特茅斯学院塔
克 商 学 院MBA 。 历 任巴 林 银 行 分析 师 ,贝 恩管 理 咨 询 公司 高 级助 理, 博 思 艾 伦咨 询 公
司 顾 问 , 荷 兰 银 行 资 产 管 理 战 略 和 并 购 部 高 级 副 总 裁 、 亚 太 区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部 负 责
人。现任AEGON 资产 管理公司亚洲 区负责人(香港)。
陈百 助 先生, 独立董 事 ,1963 年 生,哲 学博 士。历 任加拿 大萨斯 喀 彻温大 学助理
教 授 , 克 雷 蒙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授 , 美 国 南 加 大 马 歇 尔 商 学 院 助 理 教 授 、 副 教 授 。 现 任 美
国南加大 马歇尔商学院教授。
黄明 先 生,独 立董事 ,1964 年生 ,金融 学博 士。历 任芝加 哥大学 商 学院金 融学助
理 教 授 , 斯 坦 福 大 学 商 学 院 金 融 学 助 理 教 授 、 副 教 授 , 长 江 商 学 院 副 院 长 、 金 融 学 访
问 教 授 、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金 融 学 院 院 长 。 现 任 美 国 康 奈 尔 大 学 金 融 学 教 授 ( 终 身 ) 、 长
江商学院 教授、中国教育部长江学 者讲座教授、《美国经济评论》编委。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5
于宁 先 生,独 立董事 ,1954 年生 ,律师 。历 任江苏 省镇江 市卫生 局 干部, 中央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副 处 长 、 处 长 。 现 任 中 华 全 国 律 师 协 会 会 长 、 北 京 大 学 法 学 院 兼 职 教
授。
郭辉 先 生,监 事,1959 年生 ,博士 ,高 级经 济师。 历任中 国农业 银 行信贷 部,中
国 农 业 银 行 信 托 公 司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信 托 公 司 财 务 处 处 长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办 公 室 秘 书
处 副 处 长 、 处 长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信 托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党 委 书 记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托 管 部
总经理, 中国农业银行审计特派员 。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陈 育 能 女 士 , 监 事 ,1974 年 生 ,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 历 任 民 航 快 递 财 务 会 计 助 理 经
理,KPMG 助理经理,新加坡 Prudential 担保公司财务经理,SunLife Everbright 人 寿
保险财务 计划报告助理副总裁。现 任海康保险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辛曌 先 生,监 事,1975 年生 ,经济 学博 士。 历任山 东省社 会科学 院 研究员 ,天同
证 券 研 究 所 研 究 员 、 部 门 副 经 理 、 部 门 经 理 。 现 任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金 融 工
程与专题 研究部总监。
2、高 级管理人员概况
杨东 先 生,总 经理,1970 年生 ,工商 管理 硕 士。历 任福建 兴业证 券 公司上 海业务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 证 券 投 资 部 副 总 经 理 兼 上 海 业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助 理 、 投 资 总 监 。 现 任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
杜建 新先生,督察长,1959 年生,经济学学士,经济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情报
资料中心 主任,中国银行三明分行 办公室副主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明营业 部
副总经理 、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督察长 兼监察稽核部总监。现任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杨 卫 东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兼 市 场 部 总 监 ,1968 年 生 , 法 学 学 士 。 历 任 陕 西 团 省 委 组
织 部 科 员 , 海 南 省 省 委 台 办 接 待 处 科 员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口 营 业 部 负 责 人 、
大 连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部 副 总 经 理 , 上 海 凯 业 集 团 公 司
总 裁 ,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市 场 部 总 监 。 现 任 兴 业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杜昌 勇先生,副总经理,1970 年生,理学硕士。历任兴业证券公司福建天骜营业
部电脑房 负责人、上海管理总部电 脑部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 经
理助理,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基 金
管理部总 监、投资总监。现任兴业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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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天 舒先生,副总经理,1973 年生,经济学硕士,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
(ACCA )。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项目经理,澳大利亚怀特控股有
限公司基 金经理,海康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特别助理、发展中心负责人、 助
理副总经 理及投资总监。现任兴业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投 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 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 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共 由
3 人组成:
杨 东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
杜 昌勇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 晓明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 资
基金(LOF )基金经理
投资 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总 经理杨东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由副总 经
理杜昌勇 担任。
4、本 基金基金经理
杨云 先生,1974年生,理学硕 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金融工程部研究员 、
兴业全球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可 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本 基
金基金经 理(2007年2月6日至今) 。
本基 金历任基金经理:
杜昌 勇先生,于2004年5月11日 至2007年2月6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晓 明先生,于2004年9月29日 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上 述人 员之间 不存 在近亲 属关 系。
( 三) 基金管 理人 的职责
1、依 法募集基金,或者委托经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 理
基金份额 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 记事宜;
2、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 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 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 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 金收益分配方案,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
5、进 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 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 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 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 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 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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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 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 责。
( 四)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1、基 金管理人承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
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进行基金资产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承销证券;
(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 行
的股票或 者债券;
(6) 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 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 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 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
活动。
4、基 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
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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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 序;
(11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基 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五) 基金管 理人 的风险 管理 与内部 风险 控制制 度
1、风 险管理的理念
(1) 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 障;
(2) 最高管理层负最终责任;
(3) 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 织结构是前提;
(4) 制度建设是基础;
(5) 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2、风 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 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
过程和业 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 立的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 和
权威性,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 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 约
的机制, 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 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 客
观性和操 作性;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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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 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 风
险控制与 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3、风 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 系结构
公司 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 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 层
对风险管 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 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 负
责监察公 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 。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 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
任。董事 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和风险 控制委员会;
(2)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 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 提
交有关公 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 面的工作报告;
(3)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 导基金资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 和
基本的投 资策略;
(4)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 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5) 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 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 每
一个部门 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 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 实
现业务目 标;
(6)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 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 的
风险负全 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 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
发、执行 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 和降低风险。
4、内 部控制制度综述
(1) 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 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 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规 章
制度,自 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 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
平,在风 险最小化的前提下,确保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效的风 险
控制机制 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 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维护 公
司信誉, 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
针对 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 括政策和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 分
别制定严 格防范措施,并制定岗位 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 交
易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 制度、保密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
度。
(2) 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 稽核工作是公司内部风险 控制的重要环节。公司设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 督
察长全面 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 ,可在授权范围内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 任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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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档案材 料,对基金资产运作、内 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 、
稽核;出 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 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如发现公司有重大违规行
为,应立 即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 监会报告。
监察 稽核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 工作,并协助督察长工作。监察稽核部具有独立 的
检查权、 独立的报告权、知晓权和 建议权。具体负责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提出 修
改意见, 并提交风险控制委员会; 检查公司各部门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监督 公
司资产运 作、财务收支的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监督基金资产运作的合法性、 合
规性、合 理性;调查公司内部的违 规事件;协助监管机关调查处理相关事项;负责 员
工的离任 审计;协调外部审计事宜 等。
(3) 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财务 管理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 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财务 管
理,合理 使用公司财务资源,提高 公司资金的运用效率,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护 公
司股东的 利益,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完整和增值。
公司 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主要内 容有:公司财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会 计
使用国家 许可的电算化软件。公司 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财务行政部财务室在综 合
各部门财 务预算的基础上负责编制 并报告公司总经理,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
部门应认 真做好财务预算的编制和 实施工作。
5、风 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 措施
(1) 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 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 人
员关于内 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 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稽核 工
作是独立 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 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 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 经
理分开, 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 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 ,
从制度上 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 己
的任务、 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 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 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 使
用适合的 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 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 告
程序,对 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 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 快
速度作出 决策;
(5) 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 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 监
控系统, 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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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 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 数
量化的风 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 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 有
效的措施 ,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 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 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 培
训,使员 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 风险。
6、基 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 制声明书
本公 司确知建立、维护、维持 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 责
任。本公 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 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场变化 和
公司业务 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
二 、 基 金 托 管 人
( 一) 基金托 管人 基本情 况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55号
成立 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 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 资本:人民币334,018,850,026 元
联系 电话:010-66105799
联系 人:蒋松云
( 二) 主要人 员情 况
截至2010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 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25人,平均年龄30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 三) 基金托 管业 务经营 情况
作为中国首批开办证券 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的商 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始终坚持“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 的 原 则 , 严 格 履 行 着 资 产 托 管 人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 依 靠 严 密 科 学 的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 规 范 的 业 务 管 理 模 式 、 健 全 的 托 管 业 务 系 统 、 强 大 的 市 场
营 销 能 力 , 为 广 大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和 众 多 资 产 管 理 机 构 提 供 安 全 、 高 效 、 专 业 的 托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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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取 得了优异业绩 。截至2010年3月,托 管证券投资基金152只 ,其中封闭式9只,
开放式143 只。至今已 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保基金、企业
年 金 、 股 权 基 金 、QFII 资 产 、QDII 资 产 等 产 品 在 内 的 托 管 业 务 体 系 。2010 年 初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凭 借 在2009 年 国 内 外 托 管 领 域 的 杰 出 表 现 和 品 牌 影 响 力 , 先 后 被 英 国 《 全 球
托 管 人 》 和 香 港 《 财 资 》 评 选 为 “2009 年 度 中 国 最 佳 托 管 银 行 ” , 本 届 《 财 资 》 评 选
首 次 设 立 了 在 亚 太 地 区 证 券 和 基 金 服 务 领 域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年 度 行 业 领 导 者 奖 项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周 月 秋 总 经 理 荣 获 “ 年 度 最 佳 托 管 银 行 家 ” 称 号 , 是 仅 有 的 两 位
获奖人之 一。自2004年以来,中国 工商银行资产托管服务已经获得22项国内外大奖 。
( 四) 基金托 管人 的职责
(1)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资产;设立专门的资产 托
管部,具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
员,负责 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2)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 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 基
金资产的 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 资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资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资产 相
互独立; 对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 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 名
册登记、 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 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3) 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
人谋取非 法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 托管基金资产;
(4)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 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5)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 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 基
金管理人 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 算、交割事宜;
(6)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法 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 披
露前予以 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7)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8) 按规定出具基金托管情况 的报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以及按 照
规定复核 基金业绩;
(9) 在定期报告内出具托管人 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 严
格按照基 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 当
说明基金 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 措施;
(10)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 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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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定期报 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
向基金管 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 章确认。
(11) 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年以上 ;
(12)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3)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 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
回款项;
(14)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
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15) 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投资运作;
(16)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组,参 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7)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 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 并
通知基金 管理人;
(18)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 资产的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 因
其退任而 免除;
(19)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的其他义务。
( 五) 基金托 管人 的内部 控制 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 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 行
业的优势 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 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 建
设”的做 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 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 极
拓展各项 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 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 善
风险控制 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 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2009年,中国工 商
银行资产 托管部再次通过了评估组 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国际 资
格认证SAS70 (审计标准第70号)。通过SAS70 国际专项认证,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
行托管服 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 工
商银行托 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 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SAS70 审计已经成为工行托管部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 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
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 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 度
化的内控 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 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
益;保障 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 、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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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 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 行
股份有限 公司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 制
处及资产 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 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
策,对各 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 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 核
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 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 照
有关法律 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 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 内
实施具体 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
穿于托管 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
制约;监 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 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 位
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 内 控
优先” 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
其他委托 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
善,并保 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 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托管的基金资产、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托管人托管
的其他资 产应当分离;直接操作人 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 的
检查、评 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 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 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 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 位
职责、科 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 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
并采取了 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 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 制
度和管理 独立、网络独立。
2)高 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 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 定
者和管理 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 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 在
实现内部 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 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 部
门改进。
3)人 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 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
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 ,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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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文化 ,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 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 定
期、定向 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 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 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 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
动、处理 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 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 目
的。
5)内 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 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定期 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 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 、
评估,制 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排查风险隐患。
6)数 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 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 线
路的冗余 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 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 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 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 、
应用、操 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 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 练
更加接近 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 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 现
在的“随 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 ,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 个
小时内恢 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情况
1)资 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 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 的
直接领导 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 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 健
康、稳定 地发展。
2)完 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 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 员
工的共同 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 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 全
员风险管 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 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 位
职责范围 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 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 成
不同部门 、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 织结构。
3)建 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 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 防
范和控制 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 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 产
托管部已 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 核
监察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 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 业
务环节之 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 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 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 托
管业务是 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 ,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 ,
一直将建 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 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 变
化和托管 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 、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 放
在与业务 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 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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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基金托 管人 对基金 管理 人运作 基金 进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基金 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 投
资组合比 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 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
付、基金 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 法
性、合规 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基金 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
的行为,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 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 时
核对确认 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 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 通
知事项进 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 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 未
能在限期 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 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 重
大违规行 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 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 、 相 关 服 务 机 构
( 一) 基金发 售机 构
1.直 销机构
? 兴 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号 时代广场20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费)、(021)38824536
电话:(021)58368886、58368919
传真: (021)58368869、58368915
联系人:汤凡、何佳怡
公司网站:www.xyfunds.com.cn
? 兴 业全球基金网上直销( 目前仅对持有兴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
商银行、工商银行储蓄卡的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直销业务)
交易网站:https://trade.xyfund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2.代 销机构
? 代 销银 行
1) 中国 工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 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 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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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 系人: 田耕
电 话: (010)66107900
传 真: (010)66107914
客 户服务电话: 95588
公 司网站: www.icbc.com.cn
2) 兴业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 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湖东路154 号
法 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 话: (021)52629999
联 系人:苏健
客 户服务电话: 95561
公 司网站: www.cib.com.cn
3) 招商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 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 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 定代表人:秦晓
电 话:(0755)82090060
联 系人:刘薇
客 户服务电话: 95555
公 司网站:www.cmbchina.com
4) 中国 建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 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金融大街25号
法 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 户服务电话:95533(全 国)
联 系人:王琳
网 址:www.ccb.com
5) 上海 浦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注 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 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 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 一路12号
法 定代表人:金运
电 话:(021)61618888
传 真:(021)63602431
联 系人:徐伟、汤嘉惠
客 户服务热线:95528
网 址:www.spd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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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交通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 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 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 路188号
法 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 话:021-58781234
传 真:021-58408842
联 系人:曹榕
客 户服务电话:95559
网 址:www.bankcomm.com
7) 中国 民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 路甲4号
办 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正义路甲4号
法 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 户服务电话:95568
传 真:(010)58560794
联 系人:吴杰
网 址:www.cmbc.com.cn
8) 中国 光大银 行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 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 话:(010)68098000
传 真:(010)68561260
客 服电话:95595 (全国 )
网 址:www.cebbank.com
9) 中国 农业银 行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 门内大街69号
法 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 服电话:95599 (全国 )
网 址:www.abchina.com
10) 中国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1 号
法 定代表人:肖钢
客 户服务电话:95566
网 址:www.bo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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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宁波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 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 东路294 号
法 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 系人:胡技勋
客 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传 真:(021)63586215
网 址:www.nbcb.com.cn
12) 中信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 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 座
法 定代表人:孔丹
电 话:(010)65541405
传 真:(010)65541281
客 户服务电话:95558
网 址:bank.ecitic.com
13) 华夏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 所(办公地址):北京 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 定代表人:吴建
客 户服务电话:95577
公 司网站:http://www.hxb.com.cn
14) 深圳 发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 所(办公地址): 深圳 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 定代表人: 法兰克纽曼
客 户服务电话:95501
联 系人: 张青
公 司网站:http://www.sdb.com.cn
? 代 销券 商
1) 兴业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 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
法 定代表人:兰荣
联 系电话: (021)68419393-1259
联 系人: 杨盛芳
公 司网站: www.xyzq.com.cn
2) 海通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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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 路98 号
法 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 话: (021)23219000
传 真: (021)53858549
联 系人: 金芸、李笑鸣
客 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001 、95553
公 司网站: www.htsec.com
3) 国泰 君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 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 区商城路618 号
办 公地址: 上海市延平路135 号
法 定代表人: 祝幼一
电 话: (021)62580818-213
传 真: (021)62583439
联 系人: 芮敏祺
客 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666
公 司网站: www.gtja.com
4) 中信 建投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办 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 内大街188号
法 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 系人: 权唐
开 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 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 司网站: www.csc108.com
5) 华泰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 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 中山东路90 号
法 定代表人: 吴万善
电 话: (025)84457777-950、248
联 系人: 李金龙、张小波
客 户咨询电话: (025)84579897
公 司网站: www.htsc.com.cn
6) 长江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 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 特8号
法 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 系人: 李良
客 户服务电话:客户服务 热线:4008-888-999 或027-8580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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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网站: www.95579.com
7) 中国 银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 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 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 系人:李洋
客 服电话:4008-888-888
传 真:010-66568116
公 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8) 广发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 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 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 楼
法 定代表人: 王志伟
电 话: (020)87555888
传 真: (020)87557985
联 系人: 肖中梅
公 司网站: www.gf.com.cn
9) 山西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办 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 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法 定代表人:侯巍
客 服电话:(0351)8686868
联 系人:张治国
公 司网站:www.i618.com.cn
10) 招商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 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9—45层
法 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 系电话: (0755)82943511
联 系人:黄健
客 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公 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11) 德邦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办 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 路588号浦发大厦26层
法 定代表人:方加春
联 系电话:(021)68590808-8119;
联 系人:罗芳
开 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68761616、400888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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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21-68767981
公 司网站: www.tebon.com.cn
12) 国海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 册地址:中国广西南宁 市滨湖路46号
法 定代表人:张雅峰
开 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71)96100、(0755)82485852
开 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85852
联 系人:张建勋
公 司网站: www.ghzq.com.cn
13) 东方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 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 道720号20楼
法 定代表人:王益民
客 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联 系人:吴宇
开 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021)50367888或40088-88506
开 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0366868
公 司网站: www.dfzq.com.cn
14) 光大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 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 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 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 系人:刘晨
开 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788
开 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815009
公 司网站: www.ebscn.com
15) 中银 国际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 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 路200号39层
法 定代表人:唐新宇
联 系人:张静
开 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6208888
开 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0372474
公 司网站:www.bocichina.com
16) 湘财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 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 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 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18楼
法 定代表人:陈学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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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人:陈伟
联 系电话:(021)68634818-8631
开 放式基金客服电话:400-888-1551
公 司网站:www.xcsc.com
17) 华泰 联合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 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 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5层
法 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 话:(0755)82492000
传 真:(0755)82492962
客 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 司网站:www.lhzq.com
18) 江南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住 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 号
法 定代表人:姚江涛
电 话:(0791)6768763
传 真:(0791)6789414
联 系人:余雅娜
客 户服务电话:(0791)6768763
网 址:www.scstock.com
19) 申银 万国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 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 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 话:021-54033888
传 真:021-54035333
客 服热线:021-962505
网 址:www.sw2000.com.cn
20) 国元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 册地址: 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 定代表人: 凤良志
联 系人: 李蔡
开 放式基金咨询电话:安 徽地区:96888;全国:400-8888-777
开 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2207114
网 址:www.gyzq.com.cn
21) 渤海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 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第一大街29号
法 定代表人:张志军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24
联 系人:王兆权
电 话:(022)28451861
传 真:(022)28451892
客 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 址: www.bhzq.com
22) 瑞银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 定代表人:刘弘
传 真: 010-59226840
客 户服务电话: 400-887-8827
网 址:www.ubssecurities.com
23) 广发 华福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住 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 新天地大厦7、8层
办 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10层
法 定代表人:黄金琳
传 真: 0591-87841150
客 户服务电话:96326(福 建省外请加拨0591)
网 址:www.gfhfzq.com.cn
24) 齐鲁 证券有 限公 司
住 所:济南市经十路20518 号
法 定代表人:李玮
联 系人:吴阳
联 系电话:0531-81283906
传 真:0531-81283900
公 司网站:http://www.qlzq.com.cn
25) 爱建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住 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 号24楼
法 定代表人:张建华
联 系人:陈敏
联 系电话:021-32229888
客 服电话:021-63340678
公 司网站:http://www.ajzq.com
26) 安信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 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 单元
法 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 系电话:0755-82825551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25
传 真:0755-82558355
客 服电话:4008001001
公 司网站:http://www.essence.com.cn
27) 华融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 北街26号
法 定代表人:丁之锁
联 系人:梁宇
联 系电话:010-58568007
传 真:010-58568062
客 服电话:010-58568118
公 司网站:http://www.hrsec.com.cn
? 其 他代 销机构
天 相投 资顾问 有限 公司
办 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 座701
法 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 系人:莫晓丽
联 系电话:(010)66045529
传 真:(010)66045500
客 服电话:(010)66045678
公 司网站: www.txsec.com
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
金,并及 时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 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城市(网点),并 另
行公告。
( 二) 注册登 记机 构
名称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办公 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 号时代广场20楼
法定 代表人:兰荣
电话 : (021)58368998
传真 : (021)58368858
( 三) 出具法 律意 见书 的律 师事务 所和 经办律 师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 人: 廖海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26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经办 律师: 廖海、吕红
联系 人: 廖海
( 四) 审计基 金资 产的 会计 师事务 所和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 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法定 代表人:葛明
电话 :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经办 注册会计师:徐艳、方侃
联系 人:徐艳
四 、 基 金 的 名 称
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 基 金 的 类 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 、 基 金 的 投 资 目 标
在 锁 定 投 资 组 合 下 方 风 险 的 基 础 上 , 以 有 限 的 期 权 成 本 获 取 基 金 资 产 的 长 期 稳 定
增值。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27
七 、 基 金 的 投 资 方 向
本 基 金 投 资 范 围 是 具 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国 内 依 法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 股 票 、 国 债 ,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 资 产 配 置
比 例 为 : 可 转 债 30% ~95% ( 其 中 可 转 债 在 除 国 债 之 外 已 投 资 资 产 中 比 例 不 低 于
50% ) , 股 票 不 高 于 30% , 现 金 和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5 %。
八 、 基 金 的 投 资 策 略
( 一) 投资决 策依 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 )国家宏观经济环境;
(3 )国家货币政策、利率走势和证券市场政策;
(4 )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
(5 )上市公司研究;
(6 )证券市场的走势。
( 二) 投资决 策程 序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是 本 基 金 的 最 高 投 资 决 策 机 构 , 主 要 职 责 是 根 据 基 金 投 资 目 标 和
对 市 场 的 判 断 决 定 本 基 金 的 总 体 投 资 策 略 , 审 核 并 批 准 基 金 经 理 提 出 的 资 产 配 置 方 案
或重大投 资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 定期召开会议,在紧急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
基 金 的 资 产 配 置 采 用 自 上 而 下 的 程 序 , 个 券 和 个 股 选 择 采 用 自 下 而 上 的 程 序 , 并
严格控制 投资风险。具体的基金投 资决策程序如下:
(1 )研究策划
研 究 策 划 部 通 过 自 身 研 究 及 借 助 外 部 研 究 机 构 形 成 有 关 宏 观 分 析 、 市 场 分 析 、 行
业 分 析 、 公 司 分 析 、 个 券 分 析 以 及 数 据 模 拟 的 各 类 报 告 , 提 出 本 基 金 股 票 备 选 库 的 构
建 和 更 新 方 案 , 经 投 资 研 究 联 席 会 议 讨 论 并 最 终 决 定 本 基 金 股 票 备 选 库 , 为 本 基 金 的
投资管理 提供决策依据。
(2 )资产配置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定 期 召 开 会 议 , 并 依 据 基 金 管 理 部 、 研 究 策 划 部 的 报 告 确 定 基 金
资产配置 的比例;如遇重大事项, 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作出决策。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28
(3 )构建投资组合
基 金 经 理 根 据 对 股 票 市 场 、 可 转 债 市 场 和 利 率 期 限 结 构 的 判 断 确 定 可 转 债 组 合 的
加 权 平 均 内 含 收 益 率 、 久 期 水 平 和 国 债 组 合 的 加 权 平 均 久 期 水 平 。 在 此 基 础 上 根 据 各
种 定 量 和 定 性 标 准 , 以 及 研 究 策 划 部 的 个 券 和 个 股 研 究 报 告 构 建 基 金 组 合 , 并 报 投 资
决策委员 会备案。
(4 )组合的监控和调整
研 究 策 划 部 协 同 基 金 经 理 对 投 资 组 合 进 行 跟 踪 。 研 究 员 应 保 持 对 个 券 和 个 股 的 定
期 跟 踪 , 并 及 时 向 基 金 经 理 反 馈 个 券 和 个 股 的 最 新 信 息 , 以 利 于 基 金 经 理 作 出 相 应 的
调整。
(5 )投资指令下达
基 金 经 理 根 据 投 资 组 合 方 案 制 订 具 体 的 操 作 计 划 , 并 以 投 资 指 令 的 形 式 下 达 至 集
中交易室 。
(6 )指令执行及反馈
集 中 交 易 室 依 据 投 资 指 令 进 行 操 作 , 并 将 指 令 的 执 行 情 况 反 馈 给 基 金 经 理 。 交 易
完成后, 由交易员完成交易日志报 基金经理,交易日志存档备查。
(7 )风险控制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根 据 市 场 变 化 对 投 资 组 合 计 划 提 出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 监 察 稽 核 部 对
投 资 组 合 计 划 的 执 行 过 程 进 行 日 常 监 督 和 实 时 风 险 控 制 , 基 金 经 理 依 据 基 金 申 购 赎 回
的情况控 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
(8 )业绩评价
研 究 策 划 部 将 定 期 对 基 金 的 业 绩 进 行 归 因 分 析 , 找 出 基 金 投 资 管 理 的 长 处 和 不
足,为日 后的管理提供客观的依据 。
( 三) 投资组 合管 理
基 金 的 资 产 配 置 采 用 自 上 而 下 的 程 序 , 个 券 ( 可 转 债 , 下 同 ) 和 个 股 选 择 采 用 自
下 而 上 的 程 序 , 并 严 格 控 制 投 资 风 险 。 在 个 券 选 择 层 面 , 积 极 参 与 发 行 条 款 优 惠 、 期
权 价 值 较 高 、 公 司 基 本 面 优 良 的 可 转 债 的 一 级 市 场 申 购 ; 选 择 对 应 的 发 债 公 司 具 有 良
好 发 展 潜 力 或 基 础 股 票 有 着 较 高 上 涨 预 期 的 可 转 债 进 行 投 资 , 以 有 效 规 避 市 场 风 险 ,
并 充 分 分 享 股 市 上 涨 的 收 益 ; 运 用 “ 兴 业 可 转 债 评 价 体 系 ” , 选 择 定 价 失 衡 的 个 券 进
行 投 资 , 实 现 低 风 险 的 套 利 。 在 个 股 选 择 层 面 , 以 “ 相 对 投 资 价 值 ” 判 断 为 核 心 , 选
择所处行 业发展前景良好、价值被 相对低估的股票进行投资。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29
九 、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本 基 金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为 : “80% × 天 相 可 转 债 指 数 +15% × 中 信 标 普 300 指 数 +
5% ×同业存款利率”
十 、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本基金的风险水平处于市场低端,收益水平处于市场中高端。
十 一 、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本基 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 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
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 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 告
中的财务 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 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 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1季度报
告,数据 截至2010年3月31日,本报 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 报告 期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序 号 项 目 金 额( 元) 占 基金 总资产 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727,847,693.63 24.59
其中:股票 727,847,693.63 24.59
2 固定收益投资 1,826,509,541.69 61.71
其中:债券 1,826,509,541.69 61.71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17,388,311.17 10.72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30
6 其他资产 87,902,601.73 2.97
7 合计 2,959,648,148.22 100.00
2、 报告 期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代 码 行 业类 别 公 允价 值(元 )
占 基金 资产净
值 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 -
C 制造业 402,835,386.08 13.70
C0 食品、饮料 86,299,070.08 2.93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40,640,381.36 1.38
C5 电子 - -
C6 金属、非金属 61,258,084.24 2.08
C7 机械、设备、仪表 46,273,636.02 1.57
C8 医药、生物制品 168,364,214.38 5.72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15,167,384.94 0.52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G 信息技术业 25,555,499.41 0.87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 -
I 金融、保险业 279,912,775.53 9.52
J 房地产业 - -
K 社会服务业 4,376,647.67 0.15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M 综合类 - -
合计 727,847,693.63 24.75
3、 报告 期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投 资明 细
序
号
股 票代 码 股 票名 称 数 量( 股) 公 允价 值(元 )
占 基金 资产净
值 比例 (%)
1 600000 浦发银行 5,000,000 98,350,000.00 3.34
2 601988 中国银行 19,623,957 84,186,775.53 2.86
3 600196 复星医药 3,226,394 67,786,537.94 2.30
4 600558 大西洋 2,837,336 61,258,084.24 2.08
5 002007 华兰生物 899,962 56,517,613.60 1.92
6 000869 张 裕A 700,656 47,070,070.08 1.60
7 601318 中国平安 700,000 35,280,000.00 1.20
8 000895 双汇发展 650,000 32,812,000.00 1.12
9 600036 招商银行 2,000,000 32,560,000.00 1.11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31
10 601166 兴业银行 800,000 29,536,000.00 1.00
4、 报告 期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序 号 债 券品 种 公 允价 值(元 ) 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 )
1 国 家 债 券 - -
2 央 行 票 据 589,280,000.00 20.04
3 金 融 债 券 - -
其 中 : 政 策 性 金 融 债 - -
4 企 业 债 券 278,231,991.10 9.46
5 企 业 短 期 融 资 券 - -
6 可 转 债 958,997,550.59 32.61
7 其 他 - -
8 合 计 1,826,509,541.69 62.10
5、 报告 期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债券投 资明 细
序
号
债 券代 码 债 券名 称
数 量
( 张)
公 允价 值( 元)
占 基金 资产净
值 比例 (%)
1 1001019 10 央行票据 19 4,000,000 392,400,000.00 13.34
2 110003 新钢转债 2,222,730 259,659,318.60 8.83
3 125709 唐钢转债 1,987,297 220,927,807.49 7.51
4 0901028 09 央行票据 28 2,000,000 196,880,000.00 6.69
5 110006 龙盛转债 970,000 141,649,100.00 4.82
6、 报告 期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明细
本基 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
7、 报告 期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权证投 资明 细
本基 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
8、 投资 组合报 告附 注
(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 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并 且
未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 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 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 号 名 称 金 额( 人民币 元)
1 存出保证金 1,987,991.8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5,235,334.26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3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416,180.39
5 应收申购款 2,263,095.2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7,902,601.73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 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 号 债 券代 码 债 券名 称 公 允价 值( 元) 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
1 110003 新钢转债 259,659,318.60 8.83
2 125709 唐钢转债 220,927,807.49 7.51
3 110006 龙盛转债 141,649,100.00 4.82
4 110007 博汇转债 81,182,179.10 2.76
5 110004 厦工转债 55,994,887.80 1.90
6 110078 澄星转债 42,612,500.00 1.45
7 110005 西洋转债 38,469,600.00 1.31
8 125969 安泰转债 37,557,196.60 1.28
9 125960 锡业转债 13,353,593.80 0.45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 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十 二 、 基 金 的 业 绩
基金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
金一定盈 利。
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 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
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 金合同生效日 2004 年 5 月 11 日,基金业绩截止日 2010 年 3 月 31 日。
本 基金 净值增 长率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比 较表
序 号 股 票代 码 股 票名 称
流 通受 限部分 的
公 允价 值( 元)
占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 例(%)
流 通受 限情况 说明
1 600000 浦发银行 98,350,000.00 3.34 非公开发行
2 000895 双汇发展 32,812,000.00 1.12 重大重组事项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33
阶 段
净 值增 长
率 ①
净 值增 长
率 标准 差
②
业 绩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③
业 绩比 较基
准 收益 率标
准 差④
① -③ ② -④
2009 年第 3 季度 -0.23% 1.20% -7.23% 2.36% 7.00% -1.16%
2009 年上半年 23.73% 0.50% 33.00% 0.92% -9.27% -0.42%
2008 年度 -19.65% 0.87% -42.04% 1.27% 22.39% -0.40%
2007 年度 113.44% 1.22% 99.30% 1.74% 14.14% -0.52%
2006 年度 71.70% 0.72% 52.91% 0.69% 18.79% 0.03%
2005 年度 7.53% 0.49% 4.83% 0.39% 2.70% 0.10%
2004.5.11-2004.12.31 -3.00% 0.27% -4.37% 0.37% 1.37% -0.10%
2004.5.11 ( 基 金 成 立
之日)-2009.9.30
279.15% 0.82% 118.37% 1.17% 160.78% -0.35%
十 三 、 费 用 概 览
( 一) 与基金 运作 有关的 费用
1、基 金管理费
本基 金的管理费提取。按前一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乘以相应的管理费年费率来计
算,计算 方法如下:
H=E ×I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I : 基金的管理费
年费率
本基 金的管理费年费率为 1.3% 。
基金 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 人
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2、基 金托管费
本基 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乘以托管费年费率来计算,计算方 法
如下:
H =E ×I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I :基金的托管
费年费率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34
兴业 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25% 。
基金 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 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3、与 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 包括:基金的证券交易费 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 合
同生效后 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 和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其它 按
照国家有 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 列支的其它费用。该等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 关
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 支出金额,列入当前基金费用。
4、经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可以酌情调低基金管理人的报酬及基 金
托管费, 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 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 二) 与基金 销售 有关的 费用
1、申 购费
(1) 本基金的申购遵循金额申 购的原则,即申购金额中包含申购费用;费用计 算
原则为单 笔单次收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
金额(M ,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 <1000 万
1.0%
M ≥1000 万 每笔 1000 元
投资 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 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 项
费用,不 列入基金资产。
2、赎 回费
本基 金的赎回遵循份额赎回的 原则,基金赎回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在扣除必要 的
手续费后 ,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 基金资产。
本基 金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 本基金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连续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T≤1 年
0.50%
1 年<T≤2 年
0.25%
T>2 年
0
3、本 基金实际执行费率在上述 范围内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公 开
说明书中 进行公告。基金管理人认 为需要调整费率时,如果没有超过上述费率限额 ,
基金管理 人可自行调整;若提高本 基金上述费率的上限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
议。费率 上限变更的,最迟将于新 的费率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 媒体上予以公告。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35
( 三) 不列入 基金 费用的 项目
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 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本基金 资
产的损失 ,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 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成 立
前的相关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 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不列入基金 费
用。
( 四) 费用调 整
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 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
率。调高 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 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 金
管理费率 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 四 、 对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 说 明
本招 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
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
其他有关 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 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 活
动,对本 基金管理人于 2009 年 12 月 26 日刊登《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
招募说明 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 新内容如下:
( 一) “重要 提示 ”部分
更新 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 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 二) “三、 基金 管理人 ”部 分
1、增 加了公司旗下基金—— 兴业合润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对 基金管理人的个别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进行了更新。
( 三) “四、 基金 托管人 ”部 分
对基 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主 要人员情况和托管业务经营等情况进行了更新。
( 四) “五、 相关 服务机 构” 部分
1、增 加了工行卡的电子直销渠 道。
2、更 新了个别渠道的基本情况 。
3 、 增 加 了 代 销 机 构 — — “ 华 夏 银 行 、 深 发 展 银 行 、 齐 鲁 证 券 、 爱 建 证 券 、 安 信 证
券、华融 证券”。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36
( 五) “九、 基金 的投资 ”部 分
更新了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 告”部分,数据内容截止日为 2010 年 3 月 31 日,
所列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 六) “十、 基金 的业绩 ”部 分
更新了 该部分数据,数据内容截 止日为 2010 年 3 月 31 日。
( 七) “二十 二、 其他 应披 露事项 ”部 分
以下为自 2009 年 11 月 11 日至 2010 年 5 月 10 日,本基金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 上海证券报》和公司网站 的基金公告。
序 号 事 项名 称 披 露日 期
1
关于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接受伍万元以上申
购、转入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2009-11-16
2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广发华福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2009-11-18
3
关于通过广发华福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旗下部分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2009-11-18
4
关于增加广发华福证券为办理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代销机
构的公告
2009-11-19
5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广发华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2009-11-19
6 关于增加华夏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9-11-26
7 关于在华夏银行开通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09-11-26
8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夏银行优惠活动的公告 2009-11-26
9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光大银行基金定期定额业务申购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2009-12-1
10 关于增加深圳发展银行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9-12-3
11 关于在深圳发展银行开通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09-12-3
12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深圳发展银行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2009-12-3
13 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2009-12-4
14
关于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购旗下部分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09-12-8
15
关于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接受伍万元以上申
购、转入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2009-12-16
16
关于通过宁波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旗下部分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2009-12-21
17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宁波银行网上银行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2009-12-24
18 关于参加中国工商银行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09-12-30
19
关于通过农业银行定期定额申购旗下部分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2009-12-31
20 关于参加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09-12-31
21 旗下各基金 2009 年年度资产净值公告 2010-1-1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37
22 关于参加邮储银行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0-1-7
23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华夏银行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0-1-21
24 关于增加齐鲁证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0-1-22
25
关于增加齐鲁证券为办理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代销机构的
公告
2010-1-22
26
关于通过齐鲁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旗下部
分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0-2-1
27 关于增加爱建证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0-2-4
28
关于增加爱建证券为办理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代销机构的
公告
2010-2-4
29
关于通过爱建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旗下部分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2010-2-4
30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爱建证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0-2-4
31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湘财证券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2010-2-12
32 关于暂停向深交所发送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净值数据的公告 2010-2-26
33 关于增加安信证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0-3-2
34
关于增加安信证券为办理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代销机构的
公告
2010-3-2
35
关于通过招商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旗下部分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的公告
2010-3-5
36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齐鲁证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0-3-8
37
关于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接受伍万元以上申
购、转入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2010-3-17
38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夏银行网上银行申购、定期定额业务申
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0-3-31
39
关于通过工商银行个人电子银行申购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开展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0-3-31
40
关于工商银行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优惠折扣率调
整的公告
2010-4-1
41 关于增加华融证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0-4-1
42
关于增加华融证券为办理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代销机构的
公告
2010-4-1
43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华融证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0-4-1
44
关于开通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含定投)的公
告
2010-4-2
45 关于开通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网上直销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0-4-2
46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
额的公告
2010-4-6
47
关于通过东方证券网上、电话、手机委托交易申购旗下部分基金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0-4-6
48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兴业证券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2010-4-10
49 关于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政策调整及对基金资产净值影响的公告 2010-4-16
兴 业 可 转 债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 要
38
50
关于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接受伍万元以上申
购、转入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2010-4-17
51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深圳发展银行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0-4-30
上 述内 容仅为 摘要 ,须与 本《 招募说 明书 》(正 文) 所载之 详细 资料一 并阅 读 。
签 署人 :兴业 全球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签 署日 期:2010 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