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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禧100(162509)

双禧100:关于基金开通份额配对转换的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通份额配对转换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根据《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0年6月18日起,开通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份额配对转换是指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双禧100",基金代码162509)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简称"双禧A",交易代码150012)、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简称"双禧B",交易代码150013)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转换(简称"分拆")和合并转换(简称"合并")两个方面。





1、分拆: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十份双禧100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四份双禧A与六份双禧B的行为。





2、合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四份双禧A与六份双禧B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十份双禧100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二、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





首批业务办理机构有:国泰君安、华泰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中信建投、招商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联合、申银万国、兴业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中信万通、信达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平安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齐鲁证券、第一创业、江南证券、德邦证券、中金公司、中投证券。





投资者应当在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的营业场所或按其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份额配对转换。自本基金开通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之日起,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获得业务办理资格的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也可办理本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三、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除外)。上述时间以外不予办理。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将对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四、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规则





1、投资者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市证券账户")申报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中的"分拆"或"合并"指令,申报前需备足对价,即投资者提出"合并"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双禧A与双禧B基金份额;投资者提出"分拆"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双禧100基金份额。





2、投资者通过业务办理机构提出份额配对转换申请的,统一以双禧100的交易代码"162509"作为申请指令的证券代码,以份额为单位进行"合并"或"分拆"申报。





3、"合并"或"分拆"每笔申请的份额数必须是10份的整数倍,并且,投资者在业务办理机构提交的每笔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合并"或"分拆"每笔申报的最低份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4、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对投资者每笔"分拆"或"合并"申请的可用份额数量进行检查并对相应基金份额进行预冻结。





5、在交易时间内,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通过深证通FDEP消息传输系统将份额配对转换申报指令发送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业务系统。正常情况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T日收市后对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并进行份额变更处理,办理转出基金份额的扣除以及转入基金份额的登记。自T+1日起(包括该日)投资者可查询基金份额配对转换的成交情况。





6、投资者T日提出的M份份额"分拆"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M份双禧100,同时增加4M/10份双禧A与6M/10份双禧B。正常情况下,自T+1日(含该日)起新增的双禧A与双禧B基金份额可进行交易。





7、投资者T日提出的N份份额"合并"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4N/10份双禧A和6N/10份双禧B,同时增加N份双禧100。正常情况下,自T+1日(含该日)起新增的双禧100基金份额可进行赎回等交易。





8、双禧100的场外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须跨系统转托管为双禧100的场内份额后方可进行。





9、投资者提出的份额配对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10、份额配对转换应遵循届时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运作期内场内份额配对转换程序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最新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五、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投资者申请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暂不收取业务办理费用。





六、重要提示





1、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配对转换业务详情可咨询各业务办理机构。





2、本公司网站:www.vip-funds.com/www.gtja-allianz.com,本公司客服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