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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精选(420001)

天弘精选:更新招募说明书(2010年5月)查看PDF公告
































































天 弘精 选混 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更 新 ) 天 弘 精 选 混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基金管理人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日








期 : 二零一零 年 五 月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1 重要提示 天弘精选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以 下简称? 本基 金?) 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 委员会2005 年 6 月 20 日证监基金字【2005 】104 号文核准 募集 。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 2005 年 10 月 8 日正式生效 。 基金管理人 保证本招 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 本招募 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 会核 准, 但中国 证监会对 本基金 募集的核 准 , 并不 表明其 对本基金 的 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 险 。 投资有风险, 投 资者认购 ( 或申购) 基金 时应认真 阅 读本招募说 明书 。 基金招 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 起 ,每6 个月更新 一次 ,并 于每6 个月结束之 日后的45 日内公 告 。 基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 预示其未 来表现 。 基金管理人 依照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用 、 谨慎勤 勉的原 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 产 , 但不 保证 本基金一定 盈利 ,也 不保证最 低收益 。 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内 容截止日为2010 年 4 月 8 日 , 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 日为 2010 年 3 月31 日( 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 。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2 目


录 一、 绪言 ................................................................................................................ 3 二、 释义 ................................................................................................................ 3 三、 基金管理人..................................................................................................... 6 四、 基金托管人................................................................................................... 15 五、 相关服务机 构............................................................................................... 20 六、 基金的募集................................................................................................... 32 七、 基金合同的 生效........................................................................................... 32 八、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 33 九、 基金非交易 过户 、转托 管 、冻结................................................................ 39 十、 基金的投资................................................................................................... 40 十一 、 基金的业 绩............................................................................................... 48 十二 、 基金的财 产............................................................................................... 49 十三 、 基金资产 的估值 ....................................................................................... 50 十四 、 基金的收 益与分配 ................................................................................... 54 十五 、 基金的费 用与税收 ................................................................................... 55 十六 、 基金的会 计与审计 ................................................................................... 58 十七 、 基金的信 息披露 ....................................................................................... 59 十八 、 风险揭示................................................................................................... 64 十九 、 基金的终 止与清算 ................................................................................... 66 二十 、 基金合同 的内容摘要 ............................................................................... 67 二十 一 、 基金托 管协议 的内 容摘要.................................................................... 80 二十 二 、 基金份 额持有人服 务............................................................................ 86 二十 三 、 其他应 披露的事项 ............................................................................... 87 二十 四 、 招募说 明书的存放 与查阅方式 ............................................................ 89 二十 五 、 备查文 件............................................................................................... 89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3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 书依据 《 基金 法 》 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 《天 弘精选混 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合 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 书阐述了 天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的 投资目标 、 策略、 风 险 、 费率等与 投资者投资 决策有关 的全部必 要事项 , 投资者在 作出 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 读本招募 说明书 。 基金管理人 承诺本招 募说明书 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 载 、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 遗漏 , 并对 其 真实性、 准确性 、 完 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 本 基金是根 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 明的资料 申请募集 的。 本基金管理 人没有委托 或授权任何 其他人提供 未 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 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 作任何解 释或者说 明 。 本招募说明 书根据本 基金的基 金合同编 写 , 并经中 国 证监会 核准。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 金 当事人之间 权利 、 义务的 法律文件 。 基 金投资者 自依 据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 份额 之时, 即 成为 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本 基金合同 的当事人 , 其 持有基金 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 明其对基 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 、 基金合 同及其 他有 关规定享有 权利 、承 担义务 。 基金投资者 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 有人的权 利和义务 ,应 详细查阅基 金合同。 二


释 义 在本招募说 明书中 , 除非文意 另有所指 ,下列词 语或 简称代表如 下含义 : 基金或本基 金 指依据 《基 金合同 》 所设立的 天弘精选 混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 《天弘精 选混合型 证券投 资 基金招募 说明书 》 及其 定期的更新 《基金合同 》 指 《天弘精 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同 》 及对其 的任何修订 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 共和国(不 包括香港 特别行政 区 、澳 门特 别行政区及 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 有效并公 布实施的 法律 、 行 政法规 、 行政 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 、地 方法规 、 地方规章 及规范性 文件 《基金法 》 指 《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金法 》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4 《销售办法 》 指 《证券投 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 法 》 《运作办法 》 指 《证券投 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 法 》 《信息披露 办法 》 指 《证券投 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 理办法 》 元 指中国 法定 货币人民 币元 发售公告 指 《天弘精 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 业务规则 指 《天弘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开 放式基金 业务规则 》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 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 构 指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 或其他经 国务院授 权的 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天弘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基金代销机 构 指依据有关 基金销售 与服务代 理协议办 理本基金 发售 、 申购、 赎 回和其他基 金业务的 代理机构 ; 基金 销售代理 人等同 于基金代销 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 人及基 金 销售代理 人 基金销售网 点 指基金管理 人的直销 网点及基 金销售代 理人的代 销网 点 注册登记业 务 指包括但不 限于基金 登记 、 存管 、 清算和 交收业务 , 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 金账户管 理 、 基金 份额注册 登记 、 清算及 基金交易确 认 、发放红 利 、建立 并保管基 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 等 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 指天弘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或其 委托的其 他机构 《基金合同 》当事人 指受 《基金合 同 》 约束, 根据 《基金 合同 》 享 受权利 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 的条件可 以投资证 券投资基 金的 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 可以投 资 证券投资 基金的在 中华 人民共和 国注册登记 或经政府 有关部门 批准设立 的机构 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 指符合 《合 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 境内证券 投资管理 暂行 办法 》 的可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5 投资于中国 境内证券 的中国境 外的机构 投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 者 、机构 投资者和 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 者的 总称 基金合同生 效日 指本基金首 次募集符 合本基金 合同规定 生效条件 后 , 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 ,中国证 监会作出 书面确认 之日 设立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 额发售之 日起不超 过3 个月 , 设立 募集期 等同于首次 募集期 、发 售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 生效后合 法存续的 不定期之 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 交易所和 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 日 T 日 指销售机构 在规定时 间收到投 资者认购 、 申购 、 赎回 或其它业务 申请的日期 T+n 日 指自 T 日起 第n 个工 作日 ( 不 包含T 日 ) 认购 指本基金在 设立募集 期内 , 投 资者购买 本基金份 额的 行为 申购 指本基金合 同生效后 ,基金投 资者申请 购买基金 份额 的行为 赎回 指本基金合 同生效后 ,基金投 资者卖出 基金份额 的行 为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 其持有的 同一基金 账户下的 基金份额 从某 一交易账 户转入另一 交易账户 的业务 基金账户 指注册 登记 机构为基 金投资者 开立的记 录其持有 的由 该注册登 记机构办理 注册登记 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 其余额情 况的 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 构为投资 者开立的 记录投资 者通过该 销售 机构办理 基金认购、 申购、 赎 回及转 托管等业 务所引起 的基金 份额的变动 及余额情况 的账户 定期定额投 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 过有关销 售机构提 出申请 , 约定每期 扣款 日 、 扣款金 额及扣款方 式 , 由销 售机构 于每期约 定扣款日 在投资 者指定银行 账户内自动 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 购申请的 一种投资 方式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6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 所得股票 红利 、 债券利息 、 买 卖证券差 价 、 银行存 款 利息以及其 他合法收 入 基金资产总 值 指基金所拥 有的各类 证券及票 据价值 、 银行存款 本息 、 本基金应 收的申购基 金款以及 其他投资 所形成的 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 值 指基金资产 总值扣除 负债后的 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 值 指计算日基 金资产净 值除以计 算日发行 在外的基 金份 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 值 指计算评估 基金资产 和负债的 价值 , 以确定基 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 过程 指定报刊 指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 用以进行 信息披露 的全国性 报刊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 事人无法 预见 、 无 法抗拒 、 无法避 免且在 本合同由基 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 人签署之 日后发生 的 , 使 本合同 当事人无法 全部 履行或 无法部分 履行本合 同的任何 事件 , 包 括但 不限于洪 水 、 地震 及其他自 然灾害 、 战争 、 骚乱 、 火灾 、 政 府 征用 、 没 收 、 法律法规变 化 、 突发 停电或其 他突发事 件 、 国 际或国 内金融市场 风险事故的 发生 、 证 券交易所 非正常暂 停或停止 交易 凡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 中进行释 义或者说 明的其它 术语 或者名词 , 原则 上按照有 关法律法 规或本基金 的基金合 同中的定 义 、解释 或者说明 。 三


基 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机构名称: 天弘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 西区马场 道59 号天 津国际 经济 贸易中心A 座 16 层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 西区马场 道59 号 天 津国际 经济 贸易中心A 座 16 层 成 立日 期 : 天弘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经中 国证 监会 证监基 金字[2004]164 号 文批 准 , 于 2004 年11 月8 日成 立 。 法定代表人 : 李琦 联系电话:022-83865568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7 传真:022-83865569 联系人:吕 传红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 亿元 邮编:300203 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天津信托有 限责任公 司 4800 万元











48% 兵器财务有 限责任公 司














2600 万元











26% 内蒙古君正 能源 化工 股份有限 公司














2600 万元











26% 合























1 亿元











100% 天弘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建立了 包括股东 会 、 董事会、 监事会、 经理层 在内的规 范健全的 现代公司治 理结构 。 董事 会通过设 立 督查委 员会 、 提 名委员会 , 以加 强董事会 对于公司 经营 的战略性指 导和对公 司运作的 有效监督 。 经 理层设置 投资决策委 员会 、 风险管 理委员会 、 考 评委员会三 个专门委 员会 , 负责议 决公司经 营管理过 程中的相关 事宜 。 公司根 据法律 、 法规 的要求和业 务发展的 需要设置 投资部 、 市场部、 机 构 理 财部 、 监察 稽核部 、 信息技术 部 、 基 金运营部、 财务部 、 综合管理 部 和人力 资源部 等 部门 ,成立了北 京分公司 、上海分 公司 。 公司自成立 以来未受 到中国证 监会 、中 国银监会 及其 他有关机关 的处罚 。 公司已经建 立健全 了 涵盖 投资 管理 、 销 售管理 、 风 险 控制 、 监察稽 核 、 基金 会计 、 信 息 披露、财务 管理 、 人 力资源管 理 、信息 技术管理 和员 工行为准则 等各方面 的 管理制 度体系 。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 员基本情 况 : 李琦先生, 董 事长 , 硕 士研究生 。 历任天 津市民政 局 事业处团委 副书记 , 天 津市人民 政 府法制办公 室 、 天津市外 经贸委办 公室干部 , 天 津信 托 有限责任 公司 条法 处处长 、 总经 理助 理兼条法处 处长 。 现 任天津信 托有限责 任公司副 总经 理 。 石忠林先生 , 董事 , 硕 士研究生 , 经济师。 历任中国 兵器工业信 息中心 中 北信息公 司部 门经理、 总经 理助理 , 兵器财务 有限责任 公司综合 业 务部业务经 理 、 投资业 务部副经 理 、 项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8 目合作部部 门经理 。 现任 兵器财务 有限责任 公司投资 总监 、 投资业务 部 部门经 理 , 深圳鑫润 投资有限公 司董事 , 北京乔波 冰雪家园 有限公司 董事 长 ,武汉瑞 华置业有 限公司董 事 。 熊必琪女士 , 独立董 事 ,硕士 研究生, 高级会计 师 。 历任天津市 四新油漆 厂财务科 长 、 副厂长,天 津油漆厂 财务科长 ,天津灯 塔涂料股 份 有 限公司 副总 经理兼 总 会计师 、 总经理、 董事长、 党委书 记 。 现任天津 灯塔关西 涂料化工 有限 公司董事长 , 天 津市海运 股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李汉成先生 , 独立董事 , 大学本 科 。 历任 最高人民 法 院人事厅副 处长 、 审判 员 、 高级 法 官。 现任北 京市尚公 律师事务 所合伙人 、律师, 大凌 集团有限公 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 。 田军先生, 独立董事 , 博士研 究生 。历 任中国人 民解 放军 6410 工厂 宣传干事 ,国家物 价局处长, 伦 敦经济学 院国际 经济研究 中心研究 员 , 中国经济学 会 (英国) 主席秘书 长 , 英 国 Crasby-MTM 公司副总 裁 ,英国 富地石油 轮胎公司 副总裁 。现 任富地燃 气 投资有 限公司总 裁。 卢信群先生, 董事 , 大 学本科 。 历任北京 华仪软件 系 统工程公司 技术经理 , 北京金田 电 脑经营公司 技术经理 , 联 想科技技 术经理 , 香港 荣基 科技有限公 司部门经 理 , 北京君正 投资 管理顾问有 限公司部 门经理 。 现任内蒙 古 君正能 源化 工 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 裁兼财务 总监 。 姜希先生, 董 事 , 大学 本科 。 历 任天津市 税务局河 西 分局财会科 副科长 , 天 津市地方 税 务局副主任 科员 , 国泰 君安证券 天津分公 司投行部 经 理 , 天津环球 高新技术 投资公司 投资部 部门经理。 现任天津 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 投行部经 理 。 2、监事会成 员基本情 况 : 苏钢先生, 监 事 会主席 , 大学 本 科 。 历任 职于 北京 理 工大学 , 北京 君正投资 管理顾问 有 限公司,博 弘国际投 资控股有 限公司 , 博华资产 管理 有限公司 。 现任君正 国际投资 (北京) 有限公司董 事长 , 内 蒙古 君正 能源化工 股份有限 公司 董事 。 李金林先生 , 监事 , 硕士 研究生 , 教授 。 历任北 京工 业学院管理 工程系助 教 、 讲 师 , 北 京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 副教授 、 教 授 、 副院 长 。 现任 北 京理工大学 管理与经 济学院教 授 、 党委 书记,四川 北方硝化 棉 股份有 限公司独 立董事 。 童建林先生, 监事, 大 学本科 , 高级会计 师 。 历任 三 峡证券宜昌 营业部财 务部经理 , 亚 洲证券财务 会计管理 总部财务 经理 , 天弘 基金管理 有 限公司 监察 稽核部副 总经理 。 现 任天弘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9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监 察稽核部 总经理 。 3、高级管理 人员基本 情况 胡敏女士, 总 经理 , 硕 士研究生 , 高级会 计师 。 历任 北方工业集 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 司财 务结算部会 计主管 , 车道 沟工作站 负责人 , 兵器 财务 有限责任公 司投资业 务部副经 理 , 天弘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督 察长 、 副 总经理 。 吕传红先生 , 督察长 , 硕士研 究生 。历 任湖北省 荆门 市沙洋区人 民检察院 助理检察 员 、 检察员,湖 北省贸易 厅纪检监 察员 ,南 开大学法 学院 讲师 ,天津 开元律师 事务所兼 职律师 , 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 员会天津 监管局干 部 ,中国 证券 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职 律师 。 4、本基金基 金经理 吕宜振先生 , 博士研 究生 ,自 2001 年开始 从事证券 行业工作 。 历任易方 达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研究 主管 , 信诚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研究总监 、 信诚精粹成 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 现任天 弘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投资总 监 、 天弘永 定价值成长 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 徐正国先生, 硕 士 研究生 , 自2004年开 始从事证 券行 业工作 , 通过美 国注册金 融分析师 (CFA )考试。 2004 年7 月加盟天弘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历任公司 固定收益证 券研究员 、 银行间市场 债券交易 员 、 行业研究 员 、 高级研究 员 、 天弘精选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助理。 历任基金经 理 :陈天 丰先生 , 任职期间 :2005 年10 月至2006 年4 月。




















王国 强先生 , 任职期间 :2006 年4 月 至2007 年7 月。




















许利 明先生 , 任职期间 :2007 年7 月 至2009 年3 月。 5、 基金管理人 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 员的姓名 和职务 胡敏女士, 总 经理 ; 吕 宜振 先生 , 投资总 监 、 本基 金 基金经理 、 天 弘永定价 值成长 股票 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 ; 姚锦 女士 , 研 究部主管 、 天 弘永利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 天弘周期策 略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 ; 马志 强 先生 , 天弘永 定价值 成 长股票型 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 经理 ; 徐 正国先生 ,本基金 基金经理 。 上述人员之 间不存在 近亲属关 系 。 (三 )基金管理人职责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10 按照《基金 法 》 ,基金 管理人必 须履行以 下职责 : 1、 依法募集 基金 , 办理 或者委托 经国务院 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认 定的其他 机构代为 办理 基金份额的 发售 、 申 购 、赎回 和登记等 事宜 ;


2、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 ;


3、对所管理 的不同基 金财产分 别管理 、 分别记 账 , 进行证券投 资 ;


4、按照基金 合同的约 定确定基 金收益分 配方案 ,及 时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


5、进行基金 会计核算 并编制基 金财务会 计报告 ;


6、编制中期 和年度基 金报告 ;


7、计算并公 告基金资 产净值 , 确定基金 份额申 购 、 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 金财产管 理业务活 动有关的 信息披 露事 项 ;


9、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 人大会 ; 10、保存基 金财产管 理业务活 动的记录 、账册、 报表 和其他相关 资料 ;


11、 以基金管 理人名义 , 代表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利益行 使 诉讼权利或 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 为 ;


12、国务院 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 规定的其 他职责 。 (四 )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 人遵守 法 律 法规的 承诺 本基金管理 人承诺不 从事违反 《 证券法 》 、 《 基金法 》 、 《 运作办法 》 、 《 销售办 法 》 、 《 信 息 披露办法》 等 法律法规 的活动 , 并承诺建 立健全的 内 部控制制度 , 采取有效 措施 , 防 止违法 行为的发生 。 2、基金管理 人禁止性 行为的承 诺 本基金管理 人依法禁 止从事以 下行为 : (1) 将其 自有财产 或者他人 财产混同 于基金财 产从 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 平地对待 其管理的 不同基金 财产 ; (3) 利用 基金财产 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 以外的第 三人 牟取利益 ; (4) 向基 金份额持 有人违规 承诺收益 或者承担 损失 ; (5) 依照法 律 、 行政法 规有关规 定 , 由国 务院证券 监 督管理机构 规定禁止 的其他行 为 。 3、基金经理 承诺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11 (1) 依照有 关法律法 规和基金 合同的规 定 , 本着勤 勉谨慎的原 则为基金 份额持有 人谋 取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 职务之便 为自己 、 被代理人 、 被代表 人 、 受雇他人或 任何其他 第三人谋 取 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 职期间知悉 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 业秘密 ,尚未依 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 内容、基金 投资计划 等信息 ; (4)不从事 损害基金 资产和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证券交易及 其他活动 。 (五 )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 人为加强 内部控制 , 促进公 司诚信 、 合 法 、 有效经营 , 保障基金 份额持有 人 利益, 维护公 司及公司 股东的 合法权益 , 依据 《 证 券 法 》 、 《 基金法 》 、 《证券 投资基金 公司管 理办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 公司内部 控制指导 意见 》等法律法 规 ,并结 合公司实 际情况 , 制定有关内 部控 制 制 度 。 1、公司内部 控制的总 体目标 (1) 保证公 司经营运 作严格遵 守国家有 关法律法 规 和行业监管 规定 , 自觉 形成守法 经 营、 规范运 作的经营 思想和经 营理念 。 (2) 防范和化 解经营风 险 , 提高经营 管理效益 , 确 保经营业务 的稳健运 行和受托 资产 的安全完整 ,实现公 司的持续 、稳定、 健康发展 。 (3) 确保 基金 、公 司财务和 其他信息 真实 、准 确 、 完整、及时 。 2、公司内部 控制遵循 以下原则 (1) 健全性 原则 。 内 部控制涵 盖公司的 各项业务 、 各个部门或 机构和各 级人员 , 并 包 括决策、执 行 、监督 、反馈等 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 原则 。 通 过科学的 内控手段 和方法 , 建 立合理的内 控程序 , 维 护内控制 度 的有效执行 。 (3) 独 立性原则 。 公 司各机构 、 部门 和岗位职 责的设 置保持相对 独立 , 公司基金 财产 、 自有财产与 其他财产 的运作相 互分离 。 (4) 相互 制约原则 。 公司设 置的各部 门 、各岗 位权 责分明 、相 互制衡 。 (5) 成本 效益原则 。 公司运 用科学化 的经营管 理方 法降低运作 成本 ,提 高经济效 益 ,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12 以合理的控 制成本达 到最佳的 内部控制 效果 。 3、内部控制 组织体系 公司建立了? 四层三 线? 立体 全面完善 的内部控 制组 织体系 。 四层是指由权力 机构层 (股 东会 、董事 会 、监事会及 其下属委员会 ) 、 公司经理层 、监 察稽核部、 各业务 部 门的内控 责任人组 成 。 三线是指由 需要制衡 的一线岗 位的? 双 人 、双职 、双 责?,以及无 需或无法 制衡的其 他 一线岗位的? 单人单岗 、 后续监 督为保障? 构成的 第 一道内控防 线 ; 由相关 部门 、 相 关岗位 之间的相互 监督制衡 构建的第 二道内控 防线 ; 由督 察 长 、 监察稽核 部独立于 其他部门 对整个 公司实施全 面监督反 馈的第三 道内控防 线 。 4、内部控制 的制度体 系 公司根据法 律法规 , 结合公 司实际情 况 , 制 定了全面 、 合理 、 有效的? 四层? 内部 控制 制度体系。 内 控制度按 照其效力 大小 , 自 上而下分 为以 下四个层次 : 第一个层 次是公司 章程 , 为开展内控 工作提供 原则性的 指导意见 ; 第二个层 次 是公司内部 控制大纲 , 它是对公 司章程 规定的内控 原则的细 化和展开 , 是各项基 本管理制 度 的纲要和总 揽 , 是制定 各项规章 制度的 基础和依据; 第三个层 次是公司 基本管 理制度 , 包 括 风险控制制 度 、 投资管 理制度 、 销售管 理制度、 基金会计 制度 、 信息披露 制度 、 监察稽 核制 度 、 信息 技术管理 制度 、 财务管理 制度、 人力资源管 理制度 、 资料 档案管理 制度 、 业绩评 估考 核制度和紧 急应变制 度等 ; 第四个 层次 是部门业务 规章, 是在基本 管理制度 的基础上 , 对 各 部门的主要 职责 、 岗位设置 、 岗 位责任 、 操作守则等 的具体说 明 。 5、内部控制 的主要内 容 (1) 基金 研究业务 研究业务控 制主要内 容包括 : 研究 工作保持 独立 、 客 观 , 不受任何部 门及个人 的不正当 影响; 建立严 密的研究 工作业务 流程 , 形 成科学 、 有 效的研究方 法 ; 建立投 资对象备 选库制 度, 根据基金合 同要求 , 在充 分研究的 基础上建 立和 维护备选库 ; 建 立研究与 投资的业 务交 流制度,保 持通畅的 交流渠道 ;建立研 究报告质 量评 价体系 ,不 断提高研 究水平 。 (2) 投资 业务 基金投资应 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 定 , 符合基 金 合同所规定 的投资目 标 、 投资范 围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13 等要求; 应当 确立科学 的投资理 念 , 根据决 策的风险 防范原则和 效率性原 则制定合 理的决策 程序; 投资决策 有充分的 投资依据 , 重 要投资有 详细 的研究报告 和风险分 析支持 , 并有 决策 记录; 在进行 投资时应 有明确的 投资授权 制度 , 并应 建立与所授 权限相应 的约束制 度和考核 制度; 建立严格 的投资禁 止和投资 限制制度 , 保 证基 金投资的合 法合规性 ; 建 立投资风 险评 估与管理制 度 , 在设定 的风险权 限额度内 进行投资 决 策 , 将重点投 资限制在 规定的风 险权限 额度内;对 于投资结 果建立科 学的投资 管理业绩 评价 体系 。 (3) 基金 交易业务 基金交易实 行集中交 易制度 , 基金 经理不得 直接向交 易员下达投 资指令或 者直接进 行交 易; 建立交易 监测系统 、 预警系 统和交易 反馈系统 , 完善相关的 安全设施 ; 交易管理 部门审 核投资指令, 确认其合 法 、 合规与 完整后 方可执行 , 如 出现指令违 法违规或 者其他异 常情况 , 应当及时报 告相应部 门与人员 ; 公司执行 公平的交 易 分配制度 , 确 保不同 投 资者 的利 益能够 得到公平对 待 ; 建立完善 的交易记 录制度 , 及时 核对 并存档保管 每日投资 组合列表 等 ; 建立 科学的交易 绩效评价 体系 ; 根据内 部控制的 原则 , 制 定场外交易 、 网 下申购等 特殊交易 的流 程和规则。 (4) 基金 销售 基金管理人 依据 《基金 法 》 、 《 销 售管理办 法 》 、 《 运 作 管理办法 》 等 法律法规 以及证监 会 的规定, 从代 销机构 、 宣传推介 材料 、 销 售业务规 范 、 内部管理及 监察稽核 等方面 , 通过不 断完善规章 制度与操 作流程 、 加强 风险控制 、 强 化人 员培训和职 业道德意 识等 , 做好本 基金 销售的内部 控制工作 。 (5) 基金 会计核算 建立了基金 会计的工 作制度及 相应的操 作控制规 程 , 确保会计业 务有章可 循 ; 按照相 互 制约原则, 建 立了基金 会计业务 的复核制 度以及与 托 管行相关业 务的相互 核查监督 机制 ; 为 了防范基金 会计在资 金头寸管 理上出现 透支风险 , 制 定了资金头 寸管理制 度 ; 为了确 保基 金 资产的安全, 公司严格 规范基金 清算交割 工作 , 并 在授 权范围内 , 及 时准确地 完成基金 清算 ; 强化会计的 事前 、 事中 、 事后监 督和考核 制度 ; 为 了 防止会计数 据的毁损 、 散失和 泄密 , 制 定了完善的 档案保管 和财务交 接制度 。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14 (6) 信息 披露 公司建立并 不断完善 信息披露 制度 , 保 证公开披 露的 信息真实 、 准 确 、 完整 。 公司设 立 了信息披露 负责人 , 并 建立了相 应的程 序进行信 息的 收集 、 组织、 内外审核 和发布工 作 , 以 此加强对信 息的审查 核对 , 使所 公布的信 息符合法 律 法规的规定 , 同时加强 对信息披 露的检 查和评价, 对存在的 问题及时 提出改进 办法 。 (7) 信息 技 术系统 公司根据国 家法律法 规的要求 , 遵循安 全性 、 实用 性 、 可操作性原 则 , 在信 息技术系 统 的设计开发、 电子化业 务 、 硬件 和软件的 使用与开 发 设计 、 信息数 据的保存 备份等方 面 , 制 定严格的信 息系统的 管理制度 与控制措 施 。 (8) 监察 稽核 公司设立督 察长 , 对董 事会负责 , 经董事 会聘任 , 报 中国证监会 核准 。 根据 公司监察 稽 核工作的需 要和董事 会授权 , 督察 长可以列 席公司相 关会议 , 调阅公 司相关档 案 , 就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独 立地履行 检查 、 评 价 、 报告、 建 议职能 。 督察 长定期和 不定期向 董事会 报告公司内 部控制执 行情况 , 董事会对 督察长的 报告 进行审议 。 公司设立监 察稽核部 开展监察 稽核工作 , 公司保证 监 察稽核部的 独立性和 权威性 。 公 司 明确了监察 稽核部及 内部各岗 位的具体 职责 , 配备 了 充足的人员 , 严格制订 了专业任 职条件 、 操作程序和 组织纪律 。 监察稽核部 强化内部 检查制度 , 通过定期 或不定期 检 查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 行情况 , 确 保 公司各项经 营管理活 动的有效 运行 。 公司董事会 和经理层 充分重视 和支持监 察稽核工 作 , 对违反法律 、 法规和公 司内部控 制 制度的,追 究有关部 门和人员 的责任 。 6、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 理的措施 (1) 确立加 强内部控 制 、 风险 控制的指 导思想 , 以 及内部控制 、 风险控制 的目标和 原 则; (2) 建立 完善内部 控制 、风 险控制制 度体系 ; (3) 建立 相互分离 、 相互制 衡的内控 机制 ; (4) 建立 层次分明 、 权责明 确 、涵盖 全面的风 险控 制组织体系 ;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15 (5) 建立 定性和定 量相结合 的风险控 制方法 ; (6) 建立稳 健合理有 效的分 类 、 识别、 评估 、 控 制 、 报告与提示 的风险控 制程序 和制 定严格合理 的制衡与 监督措施 ; (7) 制定 持续有效 的风险控 制制度的 评价和检 查机 制 ; (8) 加强 培训 ,不 断提高员 工自我内 部控制和 风险 管理意识 。 7、基金管理 人关于内 部控制的 声明 (1) 本公 司确知建 立 、实施 和维持内 部控制制 度是 本 公司董事 会及经理 层的责任 ; (2) 上述 关于内部 控制的披 露真实 、 准确; (3) 本公 司承诺将 根据市场 环境的变 化及公司 的发 展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 制度 。 四


基 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 称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55 号 成 立 时 间 :1984 年 1 月 1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姜 建 清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334,018,850,026 元 联 系 电 话 :010-66105799 联 系 人 : 蒋 松 云 (二 )主要人员情况 截 至2010 年3 月 末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共 有 员 工125 人 , 平 均 年 龄30 岁 ,95% 以 上 员 工 拥 有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 高 管 人 员 均 拥 有 硕 士 以 上 学 位 或 高 级 职 称 。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 为 中 国 首 批 开 办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的 商 业 银 行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始 终 坚 持 ?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 严 格 履 行 着 资 产 托 管 人 的 责 任 和 义 务 , 依 靠 严 密 科 学 的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 规 范 的 业 务 管 理 模 式 、 健 全 的 托 管 业 务 系 统 、 强 大 的 市 场 营 销 能 力 , 为 广 大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和 众 多 资 产 管 理 机 构 提 供 安 全 、 高 效 、 专 业 的 托 管 服 务 , 取 得 了 优 异 业 绩 。 截 至 2010 年 3 月 , 托 管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152 只 , 其 中 封 闭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16 式 9 只 , 开 放 式 143 只 。 至 今 已 形 成 包 括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信 托 资 产 、 保 险 资 产 、 社 保 基 金 、 企 业 年 金 、 产 业 基 金 、QFII 资 产 、QDII 资 产 等 产 品 在 内 的 托 管 业 务 体 系 。2010 年 初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凭 借 在 2009 年 国 内 外 托 管 领 域 的 杰 出 表 现 和 品 牌 影 响 力 ,先 后 被 英 国 《 全 球 托 管 人 》和 香 港 《 财 资 》评 选 为? 2009 年 度 中 国 最 佳 托 管 银 行? ,本 届 《 财 资 》 评 选 首 次 设 立 了 在 亚 太 地 区 证 券 和 基 金 服 务 领 域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年 度 行 业 领 导 者 奖 项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周 月 秋 总 经 理 荣 获? 年 度 最 佳 托 管 银 行 家? 称 号 , 是 仅 有 的 两 位 获 奖 人 之 一 。 自 2004 年 以 来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服 务 已 经 获 得 22 项 国 内 外 大 奖 。 (四 )基金托管人职责 基金托管人 应当履行 下列职责 : 1、安全保管 基金财产 ; 2、按照规定 开设基金 财产的资 金账户和 证券账 户 ; 3、对所托管 的不同基 金财产分 别设置账 户 ,确 保基 金财产的完 整与独立 ; 4、保存基金 托管业务 活动的记 录 、账册 、报表 和其 他相关资料 ; 5、按照基金 合同的约 定 ,根据 基金管理 人的投 资指 令 ,及时办 理清算 、 交割事宜 ; 6、办理与基 金托管业 务活动有 关的信息 披露事 项 ; 7、对基金财 务会计报 告 、中期 和年度基 金报告 出具 意见 ; 8、复核、审 查基金管 理人计算 的基金资 产净值 和基 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 格 ; 9、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 份额持有 人大会 ; 10、按照规 定监督基 金管理人 的投资运 作 ; 11、法律、 法规和基 金合同规 定的其它 职责 。 (五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自 成 立 以 来 , 各 项 业 务 飞 速 发 展 , 始 终 保 持 在 资 产 托 管 行 业 的 优 势 地 位 。 这 些 成 绩 的 取 得 , 是 与 资 产 托 管 部? 一 手 抓 业 务 拓 展 , 一 手 抓 内 控 建 设? 的 做 法 是 分 不 开 的 。 资 产 托 管 部 非 常 重 视 改 进 和 加 强 内 部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 在 积 极 拓 展 各 项 托 管 业 务 的 同 时 , 把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和 控 制 的 力 度 , 精 心 培 育 内 控 文 化 , 完 善 风 险 控 制 机 制 , 强 化 业 务 项 目 全 过 程 风 险 管 理 作 为 重 要 工 作 来 做 。2008 年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再 次 通 过 了 评 估 组 织 内 部 控 制 和 安 全 措 施 是 否 充 分 的 最 权 威 的 国 际 资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17 格 认 证 SAS70 ( 审 计 标 准 第 70 号 ) 。 通 过 SAS70 国 际 专 项 认 证 , 表 明 独 立 第 三 方 对 我 行 托 管 服 务 在 风 险 管 理 、 内 部 控 制 方 面 的 健 全 性 和 有 效 性 的 全 面 认 可 。 也 证 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托 管 服 务 的 风 险 控 制 能 力 已 经 与 国 际 大 型 托 管 银 行 接 轨 ,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 目 前 , 已 经 启 动 SAS70 审 计 年 度 化 、 常 规 化 的 项 目 。


1、内部风险 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 作严格遵 守国家有 关法律 法 规和行业 监管 规则 , 强化和 建立守法 经营 、 规范 运作的经营 思想和经 营风格 , 形成一个 运作规范 化 、 管理科学化 、监控制 度化的内 控体系 ; 防范和化解 经营风险 , 保 证托管资 产的安全 完整 ; 维 护持有人的 权益 ; 保障资 产托管业 务安 全、 有效、 稳健运行 。 2、内部风险 控制组织 结构 中国工商银 行资产托 管业务内 部风险控 制组织结 构由 中国工商银 行稽核监 察部门 (内控 合规部、 内部 审计局 ) 、 资产托 管部内设 风险控制 处 及资产托管 部各业务 处室共同 组成 。 总 行稽核监察 部门负责 制定全行 风险管理 政策 ,对 各业 务部门风险 控制工作 进行指导 、监督。 资产托管部 内部设置 专门负责 稽核监察 工作的内 部风 险控制处 , 配 备专职稽 核监察人 员 , 在 总经理的直 接领导下 , 依 照有关法 律规章 , 对业 务的 运行独立行 使稽核监 察职权 。 各业 务处 室在各自职 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 的风险控 制措施 。 3、内部风险 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内控制度 应当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 及监管机构的监 管要求 ,并 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 营管理活 动的始终 。 (2) 完整性原 则 。 托管 业务的各 项经营管 理活动都 必 须有相应的 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 约 ; 监督制约应 渗透到托 管业务的 全过程和 各个操作 环节 ,覆盖所有 的部门 、 岗位和人 员 。


(3)及时性 原则 。托管 业务经营活 动必须在发 生时能准确及时 地记录 ;按 照? 内控优 先? 的原则 ,新设机 构或新增 业务品种 时 ,必须 做到 已建立相关 的规章制 度 。


(4)审慎性 原则 。各项 业务经营活 动必须防范 风险 ,审慎经营 ,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 委托资产的 安全与完 整 。 (5)有效性原则 。内控制度 应根据国家 政策 、法律 及经营管理的需 要适时修改 完善 , 并保证得到 全面落实 执行 , 不 得有任何 空间 、时 限及 人员的例外 。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18 (6)独立性原则 。资产托管 部托管的基 金资产 、托 管人的自有资产 、托管人托 管的其 他资产应当 分离 ; 直接 操作人员 和控制 人员应相 对独 立 , 适当分离 ; 内控制 度的检查 、 评价 部门必须独 立于内控 制度的制 定和执行 部门 。 4、内部风险 控制措施 实施 (1)严格的隔离 制度 。资 产 托管业务与 传统业务实 行严格分离 ,建 立了明确的 岗位职 责、 科学的业 务流程 、 详细的操 作手册 、 严格的人 员 行为规范等 一系列规 章制度 , 并 采取了 良好的防火 墙隔离制 度 ,能够 确保资产 独立 、环 境独 立 、人员独 立 、业务 制度和管 理独立 、 网络独立。 (2)高 层检查 。主管 行领导与 部门高级 管理层作 为 工行托管业 务政策和 策略的制 定者 和管理者, 要 求下级部 门及时报 告经营管 理情况和 特 别情况 , 以检 查 资产托 管部 在实 现内部 控制目标方 面的进展 ,并根据 检查情况 提出内部 控制 措施 ,督促 职能管理 部门改进 。 (3) 人事控 制 。 资产托 管部严 格 落实岗 位责任制 , 建 立? 自控 防 线? 、? 互 控防线? 、 ? 监控防线? 三道控 制防线 , 健全 绩效考核 和激励机 制 , 树立? 以人 为本? 的 内控文化 , 增 强员工的责 任心和荣 誉感 , 培育团 队精神和 核心竞争 力 。 并通过进行 定期 、 定向的 业务与职 业道德培训 、签订承 诺书 , 使 员工树立 风险防范 与控 制理念 。 (4)经营控 制 。资产 托管部通 过制定计 划 、编 制预 算等方法开 展各种业 务营销活 动 、 处理各项事 务 ,从而 有效地控 制和配置 组织资源 ,达 到资源利用 和效益最 大化目的 。 (5)内部风 险管理 。 资产托管 部通过 稽 核监察 、风 险评估等方 式加强内 部风险管 理 , 定期或不定 期地对业 务运作状 况进行检 查 、 监控, 指 导业务部门 进行风险 识别 、 评估 , 制定 并实施风险 控制措施 ,排查风 险隐患 。 (6)数据 安全控制 。我们 通过 业务 操作区相 对独立 、数据和传 真加密 、数据传 输线路 的冗余备份 、监控设 施的运用 和保障等 措施来保 障数 据安全 。 (7)应急准备与 响应 。资产 托管业务建 立 专门的灾 难恢复中心 ,制 定了 基于数 据 、应 用、 操作 、 环 境四个层 面的完备 的灾难 恢 复 方案, 并 组织员工定 期演练 。 为 使演练更 加接近 实战, 资 产托管部 不断提高 演练标准 , 从最 初的按 照预 订时间演练 发展到现 在的 ? 随机演练? 。 从演练结果 看 ,资产 托管部完 全有能力 在发生灾 难的 情况下两个 小时内恢 复业务 。 5、资产托管 部内部风 险控制情 况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19 (1)资产托管部 内部设置专 职稽核监察 部门 ,配备 专职稽核监察人 员 ,在总经 理的直 接领导下, 依 照有关法 律规章 , 全面贯彻 落实全程 监 控思想 , 确保 资产托管 业务健康 、 稳定 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 构 ,实施全 员风险管理 。完善的风 险管理体系需要 从上至下每 个员工 的共同参与, 只有这样 , 风险控 制制度和 措施才会 全 面 、 有效。 资 产托管部 实施全员 风险管 理, 将风险控 制责任落 实到具体 业务部门 和业务岗 位 , 每位员工对 自己岗位 职责范围 内的风 险负责, 通过 建立纵向 双人制 、 横向多部 门制的内 部 组织结构 , 形 成不同部 门 、 不同 岗位相 互制衡的组 织结构 。 (3)建立健全规 章制度 。 资 产 托管部十 分重视内控 制度的建设 ,一 贯坚持把风 险防范 和控制的理 念和方法 融入岗位 职责 、 制度建 设和工作 流程中 。 经过多 年努力 , 资产 托管部已 经建立了一 整套内部 风险控制 制度 , 包 括 : 岗位职 责 、 业务操作流 程 、 稽核 监察制度 、 信息 披露制度等, 覆 盖所有部 门和岗位 , 渗 透各项业 务过 程 , 形成各个业 务环节之 间的相互 制约 机制。 (4)内部风险控 制始终是托 管部工作重 点之一 ,保 持与业务发展同 等地位 。资 产 托管 业务是商业 银行新兴 的中间业 务 , 资产托 管部从成 立 之日起就特 别强调规 范运作 , 一 直将建 立一个系统、 高效的风 险防范和 控制体系 作为工作 重 点 。 随着市场 环境的变 化和托管 业务的 快速发展, 新问 题 、 新情况不 断出现 , 资产 托管部始 终将风险管 理放在与 业务发展 同等重要 的位置,视 风险防范 和控制为 托管业务 生存和发 展的 生命线 。 (六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本 基金进行监督 的方法和程序 根 据 《 基 金 法 》 、 《 运 作 办 法 》 、 基 金 合 同 和 有 关 证 券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基 金 托 管 人 对 基 金 的 投 资 对 象 、 基 金 资 产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 基 金 资 产 的 核 算 、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计 算 、 基 金 管 理 人 报 酬 的 计 提 和 支 付 、 基 金 托 管 人 报 酬 的 计 提 和 支 付 、 基 金 申 购 资 金 的 到 账 和 赎 回 资 金 的 划 付 、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等 行 为 的 合 法 性 、 合 规 性 进 行 监 督 和 核 查 。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现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违 反 《 基 金 法 》 、 《 运 作 办 法 》 、 基 金 合 同 和 有 关 证 券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行 为 , 应 及 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基 金 管 理 人 限 期 纠 正 , 基 金 管 理 人 收 到 通 知 后 应 及 时 核 对 确 认 并 以 书 面 形 式 对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出 回 函 。 在 限 期 内 , 基 金 托 管 人 有 权 随 时 对 通 知 事 项 进 行 复 查 , 督 促 基 金 管 理 人 改 正 。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基 金 托 管 人 通 知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20 的 违 规 事 项 未 能 在 限 期 内 纠 正 的 , 基 金 托 管 人 应 报 告 中 国 证 监 会 。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现 基 金 管 理 人 有 重 大 违 规 行 为 , 应 立 即 报 告 中 国 证 监 会 , 同 时 通 知 基 金 管 理 人 限 期 纠 正 。 五


相 关服务机 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 (1) 天弘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住所、办公 地址 :天 津市河西 区马场道59 号天 津国 际经济贸易 中心A 座16 层 法定代表人 : 李琦 联系人:王 巍巍 邮编:300203 电话:022-83865560 传真:022-83865569 网址:www.thfund.com.cn 客户服务热 线 :400-710-9999 、022-83310988 (2) 天弘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北 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 西 城区金融 大街一号 金亚光大 厦A 座15层 联系人:张 婷 邮编:100033 电话:010-83571789-6287 传真:010-83571800 网址:www.thfund.com.cn (3)天弘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天 津理财中 心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 西区马场 道59号天 津国际经 济贸 易中心A座16 层 联系人: 司 媛 电话:022-83310208-8282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21 传真:022-83865569 网址:www.thfund.com.cn 客户服务热 线 :400-710-9999 、022-83310988 2、代销机构 : (1)中国工 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 : 姜建清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 耕 网址:www.icbc.com.cn 客户服务热 线 :95588 (2)兴业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 东路154号 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 上海市江 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 高建平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 联系人:苏 健 网址:www.cib.com.cn


客户服务热 线 :95561 (3)中国邮 政储蓄银 行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 西 城区 宣武 门西大街13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宣武 门西大街131 号 法定代表人 : 刘安东 电话:010-66421200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22 传真: 010-66415194 联系人:陈 春林 网址:www.psbc.com


客户服务热 线 :11185 (4)中信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 东 城区 朝阳 门 北大街8 号富华 大厦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 城区朝阳 门北大街8 号富华 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 : 孔丹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金 蕾 网址:bank.ecitic.com 客户服务热 线 :95558 (5)交通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 浦 东新区 银 城中路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银 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 : 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蔡 雪 网址: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热 线 :95559 (6)招商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深南 大道7088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深南 大道7088 号招商银 行大 厦 法定代表人 : 秦晓 电话:0755-83077024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23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徐 彪 网址: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热 线 :95555 (7)华夏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 城区建国 门内大街22 号华夏 银行 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 城区建国 门内大街22 号华夏 银行 大厦 法定代表人 : 吴健 电话:010-85238423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董 金 网址:www.hxb.com.cn 客户服务热 线 :95577 (8)中国建 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 区金融大 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闹市 口大街1 号 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 郭树清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 琳 网址:www.ccb.com 客户服务热 线 :95533 (9)国泰君 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商 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 浦 东新区银 城中路168 号 法定代表人 : 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24 联系人:韩 星宇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热 线 :400-8888-666 (10)中信 建投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 阳区安立 路66号4 号 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 阳门内大 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 : 张佑君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 唐 网址:www.csc108.com


客户服务热 线 :400-8888-108 (11)招商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益田 路江苏大 厦A座39? 45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益田 路江苏大 厦A座40 层 法定代表人 : 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 健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户服务热 线 :400-8888-111 、0755-26951111 (12)中国 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 大街35号 国际企业 大厦C座2-6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 大街35号 国际 企业 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 : 顾伟国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536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25 联系人:李 洋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务热 线 :400-8888-888 (13)海通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 海中路9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 浦区广东 路689号10 楼 法定代表人 : 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456 联系人:李 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热 线 :400-8888-001 、021-962503 或拨 打各 城市营业网 点咨询电 话 (14)渤海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 济技术开 发区第 二 大街42号 写字 楼101室 办公地址: 天津市 南 开区 宾水 西道8号 ( 奥体中 心北 侧 ) 法定代表人 : 王春峰 电话: 022-28451861 传真: 022-28451892 联系人:姜 莹 网址: www.ewww.com.cn 客户服务热 线 :400-6515-988 (15)山西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太原市府 西街69号 山西国 际 贸易中 心 办公地址: 太原市府 西街69号 山西国际 贸易中 心 法定代表人 : 侯巍 电话:0351-8686766 、0351-8686708 传真:0351-8686619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26 联系人:张 治国 网址:www.i618.com.cn 客户服务热 线 :0351-8686868 (16)华泰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 京市中山 东路90 号 华泰证 券大 厦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 京市中山 东路90 号 华泰证 券大 厦 法定代表人 : 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893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程 高峰 网址:www.htsc.com.cn


客户服务热 线 :025-84579897 、400-8888-168 (17)天相 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 街19号富 凯大厦B 座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 大街5号新 盛大厦B 座4 层 法定代表人 : 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2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陈 少震 网址:www.txsec.com 客户服务热 线 :010-66045678 (18)申银 万国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常 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 常 熟 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 : 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0294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27 联系人:李 清怡 网址:www.sw2000.com.cn 客户服务热 线 :021-962505 (19)江南 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 昌市抚河 北路291 号 教育出 版大 厦6楼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 昌市抚河 北路291 号 教育出 版大 厦6楼 法定代表人 : 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联系人:戴 蕾 网址:www.scstock.com 客户服务热 线 :0791-6781119 (20)齐鲁 证券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 南市经十 路128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 南市经十 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 : 李玮 电话:0531-81283906 传真:0531-81283900 联系人:王 霖 网址:www.qlzq.com.cn 客户服务热 线 :95538 (21)中银 国际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银 城中路200 号中银 大厦3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 东新区银 城中路200 号中银 大厦39 层 法定代表人 : 唐新宇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8883554 联系人:龚 正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28 网址:www.bocichina.com.cn 客户服务热 线 :852-2121-0088 (22)光大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 静 安区 新闸 路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 安区新闸 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 徐浩明 电话:8621-2216-9999 传真:8621-6215-1789 联系人:李 芳芳 网址:www.ebscn.com 客户服务热 线 :400-888-8788 (23)新时 代证券有 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 金融 街大街1 号A座8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 街 大街1 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 : 马金声 电话:010-83561177 传真:010-83561000 联系人:戴 荻 网址:www.xsdzq.cn 客户服务热 线 :400-698-9898 (24)长江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 华路特8号 长江证券 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新 华路特8号 长江证券 大厦 法定代表人 : 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 良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29 网址:www.95579.com


客户服务热 线 :400-8888-999 (25)华泰 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 南东路5047 号发展 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 南东路5047 号发展 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 : 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062 联系人:庞 晓芸 网址:www.lhzq.com 客户服务热 线 :400-8888-555 (26)平安 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 金田 路中华国 际交易广 场8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金田 路中华国 际交易广 场8 层 法定代表人 : 杨宇翔 电话:0755-22627802 传真:0755-82433794 联系人:袁 月 网址:www.pingan.com.cn 客户服务热 线 :95511 (27)世纪 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深南 大道7088 号招商银 行大 厦40-42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深南 大道7088 号招商银 行大 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 : 卢长才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张 婷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30 网址:www.csco.com.cn 客户服务热 线 :0755-83199599 (28)上海 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西 藏中路336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西 藏中路336 号 法定代表人 : 郁衷民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网址: www.shzq.com 客户服务热 线 :021-962518 (29)安信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金田 路4018号 安联大厦35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金田 路4018号 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 : 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客户服务热 线 :400-800-1001 (30)宏源 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 木齐市文 艺路233 号 宏源大 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 淀区西直 门北大街 甲43号金 运大 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 : 冯戎


电话:010-62294608-6240 传真:010-62296854 网址:www.hysec.com


客户服务热 线 :0991-400-800-0562 (31)广州 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31 注册地址: 广州市先 烈中 路69 号东山广 场主楼5 楼 办公地址: 广州市先 烈中路69 号东山广 场主楼6 楼 法定代表人 : 吴志明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樊 刚正 网址:www.gzs.com.cn


客户服务热 线 :961303 3、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 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 ,变更 基金 代销机构 , 并及时公 告 。 4、本基金全部销 售机构的网 点分布 、购 买程序和联 系方式等详细信 息 ,请参见 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及其它相 关公告 。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天弘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 天 津市河西 区马场道59 号天 津国际 经济贸易中 心A 座 16 层,300203 法定代表人 : 李琦 电话:022-83865598


传真:022-83865565 联系人:田 中甲 (三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嘉德 恒时律师 事务所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 西区马场 道59 号天 津国际 经济 贸易中心A 座 10 层 1009-1010 法定代表人 : 孟卫民 电话:022-83865255 传真:022-83865266 联系人:续 宏帆 经办律师: 韩刚 、续 宏帆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天弘 精选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 32 名称: 普华 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 市湖滨路202 号普 华永道中 心11 楼 法定代表人 : 杨绍信 电话:86 (21) 2323 3283 传真:86 (21) 2323 8800 联系人:张 鸿 经办注册会 计师 :汪 棣 、张鸿 六


基 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管 理人依照 《证 券投资基 金法 》 、 《 证券 投资 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 、 《 证 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 》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 规定 ,并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 基金字 【2005】104 号 文核准募集 。募集期 为2005 年8 月 22 日至 2005 年9 月 27 日。 经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 务所验资 ,募集的 净销售额 为 339,099,940.28 元人民币 ,认购 款 项在设立募 集期间产 生的银行 利息共计 43,855.38 元 人民币 。募 集有效认 购总户数为 4761 户, 按照每份 基金份额1.00 元 计算 , 设立 募集期间 募 集的有效份 额为339,099,940.28 份基 金份额,利 息结转的 基金份额 为 43,855.38 份基 金份 额 ,两项合 计共 339,143,795.66 份基 金份额,已 全部计入 投资者基 金账户 , 归投资者 所有 。 七


基 金合同的 生效 (一 )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合同 已于2005 年10 月8 日正式 生效 。 (二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和资金额 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生 效后 ,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数量 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 值低于5000 万元的,基 金管理人 应当及时 报告中国 证监会 ;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 形的 , 基金管 理人应当向 中国证监 会说明原 因和报送 解决方案 。 法律、法规 或证券监 管部门另 有规定的 ,从其规 定办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