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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策略(202019)

南方策略:招募说明书查看PDF公告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 目


录 1、 绪言 ..................................................................................................................................3 2、 释义 ..................................................................................................................................4 3、 基金管理人 ......................................................................................................................7 4、 基金托管人 ....................................................................................................................15 5、 相关服务机构.................................................................................................................21 6、 基金的募集 ....................................................................................................................23 7、 基金合同的生效.............................................................................................................26 8、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27 9、 基金的投资 ....................................................................................................................36 10、 基金的财产 ....................................................................................................................42 11、 基金资产估值.................................................................................................................43 12、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48 13、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0 14、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2 15、 基金的信息披露.............................................................................................................53 16、 风险揭示 ........................................................................................................................57 17、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59 18、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62 19、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78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91 21、 其它应披露事项.............................................................................................................93 22、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95 23、 备查文件 ........................................................................................................................96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0 年 1 月 6 日证监许可[2010]9 号文核准 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 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 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 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 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量化 投资策略的有关风险等等。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 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 1 、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以及《南方策略 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 2 、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及对 招募说明书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 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 :指 2003年 10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 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5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银行监管 机构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 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 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网点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基金份额注册登记、 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 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6.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业务规则》 :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 3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卖出基金份额 的行为 42.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 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 额及扣款方式, 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 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 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本基金合同项下基金收益指基金利润,即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的过程 52.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53.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基 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 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 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 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 停或停止交易、公众通讯设备或互联网络故障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 3 、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 6 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 31、32、33 层整层 成立时间:1998 年 3 月 6日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电话: (0755)82763888 传真: (0755)82763889 联系人:鲍文革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 号文批准,由南方证 券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 年,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 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 1 亿元人民币。2005 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 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 1.5 亿元人民币。目 前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30%、厦门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 15%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万善先生,董事长,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MBA) ,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 行江苏省分行金融管理处科员、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江宁支行科员、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裁,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副 书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昭明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电子工业部第 898厂会计 科科长,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华泰联合证 券董事长、党委书记。 张涛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博士,经济师。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秘书、上海 投资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总部总经理兼深圳营业部总经理、总助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华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汤大杰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博士。历任深圳市计划局综合处主任科员、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深圳市机场(集团)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 有限公司投资经营部经理。现任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周建国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某公社会计、团委书记;江西财经学院 教师、企业财务教研室负责人、会计系办公室主任、会计系副主任、成教处处长;深圳中旅信 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审计部部长、计财部部长、纪律委员,兼任 商控实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总裁助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计划财务部部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洪文瑾女士,董事,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24 年经济工作经验,其中 15 年金融从业经历。 历任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庄园芳女士, 董事, 经济学硕士, 经济师。 历任福建兴业证券公司交易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良玉先生,董事,总经理,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副 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张磊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MBA)及国际关系硕士,注册金融分析师(CFA), 获得美国 NASD Series 7 & 65 证书。曾工作于耶鲁大学投资基金办公室(Yale Endowment)及 美国新生市场投资基金(Emerging Markets Management, LLC),主要从事基金管理及投资研究。 历任纽约证券交易所国际董事及中国首席代表, 银华基金独立董事, 创立纽约证券交易所大中 华区办公室(香港) 。现任 HCM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耶鲁大学北京校友会副会长, 纽约金融分析师协会的会员。 周春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历任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经济学家,美国加州大学及香港 大学商学院教授,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副局级) 。曾任中国留美金融学会理事; 美国经济学会,美国金融研究会会员;Annals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编委。现为长江商学 院金融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香港城市大学客座教授。 王全洲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研究生班毕业,注 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副处长,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 丛培国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教研室助教,副主任;美 国加州大学洛杉矶校区(UCLA)客座教授、北京大学副教授。现任北京君佑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事务所主任。 米志明先生,独立董事,本科,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苏省姜堰税务局副局长, 扬州市税务局副局长,扬州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建设银行扬 州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财政部深圳专员办专员、巡视员。 2、监事会成员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 骆新都女士,监事长,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民政部外事处处长、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副总裁、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监事长。 舒本娥女士,监事,学士学位,会计师。历任熊猫电子集团公司财务处处长、华泰证券公 司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稽查监察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 部总经理。 周景民先生,监事,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 ,经济师,加拿大证券协会会员。 历任三九企业集团三九贸易总公司 财务管理部职员; 深圳大鹏证券有限公司 投资银行部 项目 经理;加拿大 Simon Fraser University工商管理学院助教;广东美的企业集团战略发展部 高级 经理;招商局集团中国南山开发(集团)公司研究发展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职于深圳市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 苏荣坚先生,监事,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82 年 9 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三明市财 政局、三明市财委、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自 营业务部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郑城美先生,监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兴业证券南平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 、兴业证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现任兴业证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苏民先生,监事,工学硕士,工程师。历任安徽国投深圳证券营业部电脑工程师、华夏证 券深圳分公司电脑部经理助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兼市场服务部总监。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高良玉先生,董事,总经理,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副 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 俞文宏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MBA) ,经济师。历任江苏省投资公 司业务经理、江苏国际招商公司部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江苏 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 秘书、党委副书记。 郑文祥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MBA) 。曾任职于湖北省荆州市农业银行、南方 证券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任职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期间,历任国债投资经理、专户理 财部副总监、南方避险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养老金业务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 秦长奎先生,督察长,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MBA) 。历任华泰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 总经理、部门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 4、基金经理 刘治平先生,1963 年出生,北京师范大学统计物理学硕士、美国康奈尔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计算物理学博士。刘治平先生于 2000 年获得美国证券从业资格系 列 7 和 63 资格,于 2004年获得美国股票交易从业资格系列 55 资格, 于 2009 年获得中国基金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 从业资格。 刘治平先生曾先后担任香港巴克莱投资银行可转债交易总监、 美国纽约贝尔斯登可转债对 冲基金经理及美国纽约美联投资银行自营投资董事总经理,2008 年 6 月加入南方基金,现任 南方基金数量策略投资小组组长兼风控策略部总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高良玉先生,副总经理郑文祥先生,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邱国鹭先生,投资部总 监苏彦祝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李海鹏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由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 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 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 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 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 人追偿; 21、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 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 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 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 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 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金 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 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 管理方法、 操作程 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 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 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 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 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 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 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 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的 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的 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 《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 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金 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保管 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 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 交易风险管理制度、 财务风险控制制度、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反馈制度、保密制度等程序性风 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 况。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 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 督察长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业务、 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 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 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 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 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检查 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5 4 、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191.19亿元 法定代表人:秦晓 行长:马蔚华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83 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 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 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 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 ,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 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 , 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止2009年6月30日,招商银行总资产1.973 万亿元人民币,核心资本824.66亿元人民币。 (二)主要人员情况 秦晓先生,招商银行董事长和非执行董事,2001 年4 月加入本公司。英国剑桥大学经济 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中国企业协会名誉会长、清华大学经 济管理学院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兼职教授。2001 年 1 月起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6 长。曾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中信实业银行董事长。秦晓博士曾任第九 届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政策顾问、日本丰田公司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并于 2001 年担任亚太经合组织工商咨询理事会主席。





马蔚华先生,招商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兼首席执行官,1999 年 1 月加入本公司。经济学 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1999 年1 月起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长兼首席执行官。 分别自 1999 年9 月、2003 年 9 月、2007 年11 月及 2008 年10 月起兼 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及永隆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 并自 2002 年 7 月起担任招商局集团公司董事。同时担任 中国国际商会副主席、中国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红十字会第 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深圳市综研软科学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和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等多所高校 兼职教授等职。





唐志宏先生,招商银行副行长,吉林大学本科毕业,高级经济师。1995 年 5 月加入本公 司,历任沈阳分行副行长,深圳管理部副主任,兰州分行行长,上海分行行长,深圳管理部主 任,总行行长助理,2006 年 4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行长。同时担任招商信诺人寿保险公司及中 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夏博辉先生,男,1963年 11 月出生,湖南人,管理学博士(厦门大学)、教授、注册会 计师。现任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金融会计组负责人,中国 会计学会理事、中国金融会计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1992-1999 年历任湖南财经学院会计系 副主任、科研处副处长、科研研究生处长、科研处处长及讲师、副教授、教授,2000-2005 年 6 月历任深圳发展银行会计出纳部总经理、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计划财会部总经理、财务执 行总监等职;2005年 7月,加盟招商银行。1993-1996 年,受聘担任世界银行技术援助中国 人民银行会计改革体系项目金融会计准则研究组中方工作组组长。 曾获“全国优秀教师并授予 全国优秀教师奖章”(1993)、湖南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993)、湖南省第五届 优秀社会科学成果(著作)二等奖(1999)、中国青年科技论坛二等奖(1999)。 胡家伟先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30 多年银行业务及管 理工作经历,已获得基金从业资格。历任招商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招商银行蛇口支 行副行长、 招商银行总行单证中心主任。 曾任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国际结算处副科长、 副处长、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7 中国银行十堰分行副行长、 香港南洋商业银行押汇部高级经理、 香港中银集团港澳管理处业务 部高级经理等职务。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09 年12月 31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了招商安泰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含 招商安泰股票型投资基金、招商安泰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招商安泰债券投资基金) ,招商现 金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长城久泰中信标普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 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德 盛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央企 5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共 19 只公募基金及其它托管资产,托管资产为 2081.25 亿元人民币。 (四)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自觉形成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 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 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 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 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总行行长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招商银行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 长负责制,重大事项的决策经行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行长室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内部控制状 况评审委员会、稽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规划委员会等机构。 二级风险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在业务室、专业岗位设置时,必须遵循内控制衡原则,监 督制衡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总行资产托管部内设立稽核监察室, 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 稽核监察室在总经理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8 室直接领导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业务室和托管分部,对各岗位、各业务室、各分部、各项业 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 三级风险防范是各业务室对自身业务风险进行自我防范和控制。 业务室根据法律法规、 监 管规定、业务规则及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并由 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 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各室、各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 和自有资产之间应当分离。 内部控制的检查、 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稽核监察室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 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部门任何员工 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 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核算、清算、稽核监察等相关部门,应当在制度上和人员上适当分离, 办公网和业务网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4、 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了《招商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管理办法》 、 《招商银行托管业务内控管理办法》 和 《招商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 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和 信息管理等方面,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为保障托管资产安全和托 管业务正常运作, 切实维护托管业务各当事人的利益, 避免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发生或确保危机 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处理,招商银行还制定了《招商银行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应 急处理办法》 ,并建立了灾难备份中心,各种业务数据能及时在灾难备份中心进行备份,确保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9 灾难发生时,托管业务能迅速恢复和不间断运行。 (2)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人双 岗、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 过程中的风险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数据加密传输、业务信息启动异地 自动备份功能、业务信息磁带备份并由专人签收保存等措施保证业务信息及数据传递的安全 性。业务信息不得泄漏,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运作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同 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 登记。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 责、机房空间隔离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与全行业务 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机 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控制。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等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 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 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 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反 《基金法》 、 《运 作办法》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 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基金管 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时间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 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 知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 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 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 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 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 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 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 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1 5 、 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 31、32、33 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 (0755)82763905、82763906 传真: (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卢艳萍 2、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丰靖 网址:www.cmbchina.com (2)其他基金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 31、32、33 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 (0755)82763848 传真: (0755)82763868 联系人:代庆红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座 16 楼 G. H 室 负责人:李兆良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2 电话:(0755)82687860 传真:(0755)82687861 经办律师:杨忠、戴瑞冬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233 号汇亚大厦 1604-160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单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单峰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3 6 、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0 年 1 月 6 日证监许可[2010]9号文批准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一、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二、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 三、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 四、发售方式和销售渠道 本基金通过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 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公开发售。 本基金认购的申请方式为书面申请或管理人公布的其他方式。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售。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 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 基金管理人将认购 无效的款项退回。 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当日(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 T+2 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 在募集截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五、认购费用 本基金提供两种认购费用的支付模式。本基金在认购时收取的认购费用称为前端认购费 用, 在赎回时收取的认购费用称为后端认购费用。 基金投资者可以选择支付前端认购费用或后 端认购费用。 本基金前端认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1.0%,且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后端认购费率最高 不高于 1.2%,且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4 前端收费: 购买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 万 1.0% 100 万≤M<500 万 0.6% 500 万≤M<1000 万 0.2% M ≥1000 万 每笔 1000 元 后端收费(其中 1 年为 365 天) : 持有期限(N) 认购费率 N<1 年 1.2% 1 年≤N<2 年 1.0% 2 年≤N<3 年 0.8% 3 年≤N<4 年 0.6% 4 年≤N<5 年 0.2% N ≥5 年 0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六、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 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 机构的记录为准。 七、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 算公式为: (1)若投资者选择缴纳前端认购费用,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前端认购费率) 前端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50 元。若该投资者选择缴纳前 端认购费,对应认购费率为 1.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 (1+1.0%)=99,009.90 元 前端认购费用=100,000-99,009.90=990.10 元 认购份额 = (99,009.90+50)/1.00 =99,059.90 份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5 (2)若投资者选择缴纳后端认购费用,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当投资者提出赎回时,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额×认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购费率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50 元。若该投资者选择缴纳后 端认购费,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 = (100,000+50)/1.00 = 100,050 份 若投资者赎回本基金,其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详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2、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 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归入基金财产;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八、基金认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代销机构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 1,000 元, 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基 金代销机构的公告为准。本基金直销机构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九、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 基金管理人不对每个账户的认购和持有基金份额进行限制。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6 7 、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 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 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且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 基 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 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利息转份额的具体 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基金募集失败 1.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 2.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代销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20 个工作日达不 到200人, 或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 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7 8 、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 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若基金管 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 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 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 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开放日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但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开放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 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 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 计算;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8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 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 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开放日规定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 日),并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应 及时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确认情况, 否则, 如因申请未 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 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的确认以注册 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 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 若申购不成 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 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 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000 元,以基金代销机构的约定为准。 本基金不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行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以 基金代销机构的约定为准。 本基金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及最低赎回份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 调整。 2、本基金不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9 1、


本基金提供两种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 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前端申购 费用, 在赎回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后端申购费用。 基金投资者可以选择支付前端申购费用或 后端申购费用。 本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后端申购费率最高 不高于 1.8%,且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前端收费: 购买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 1.5% 100 万≤M<500 万 0.9% 500 万≤M<1000 万 0.3% M ≥1000 万 每笔 1000 元 后端收费(其中 1 年为 365 天) : 持有期限(N) 申购费率 N<1 年 1.8% 1 年≤N<2 年 1.5% 2 年≤N<3 年 1.2% 3 年≤N<4 年 0.8% 4 年≤N<5 年 0.4% N ≥5 年 0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 本基金赎回费率不高于 0.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其中 1 年为 365 天) 。 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1 年 0.5% 1 年≤N<2 年 0.3% N ≥2 年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 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手续费。 3、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基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0 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 4、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 的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 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 赎回费 率和转换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1)若投资者选择缴纳前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申购本基金,选择缴纳前端申购费,对应费率为 1.5%,假设申 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6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 (1+1.5%)=98,522.17 元 前端申购费用=100,000-98,522.17=1,477.83 元 申购份额 = 98,522.17/1.016 = 96,970.63份 (2)若投资者选择缴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者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公式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申购本基金,选择缴纳后端申购费,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 1.016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100,000/1.016 =98,425.19 份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1)若投资者认/申购时选择缴纳前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 万份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 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是 1.016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1 赎回费用=100,000×1.016×0.5%=508.00 元 赎回金额=100,000×1.016-508.00=101,092.00 元 (2)若投资者认/申购时选择缴纳后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 率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续《基金的募集》例:若该投资者赎回 100,050 份基金份额,一年内赎回,对应的赎 回费率为 0.5%,对应的后端认购费率是 1.2%,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36 元,则其 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后端认购费用=100,050×1.00×1.2%=1200.60 元 赎回费用=100,050×1.036×0.5%=518.26 元 赎回金额=100,050×1.036-1200.60-518.26=101,932.94 元 例、某投资者赎回 10 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在一年内,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对应 的后端申购费率是 1.8%,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36 元,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6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后端申购费用=100,000×1.016×1.8%=1,828.80 元 赎回费用=100,000×1.036×0.5%=518.00 元 赎回金额=100,000×1.036-1,828.80-518.00=101,253.20 元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 第四位四舍五入。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涉及基 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 舍去部分归入基金 财产;上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上 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6、申购和赎回的注册与过户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2 手续,投资者自 T+2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 手续。 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但不得 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 定媒体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因基金收益分配、或基金投资组合内某个或某些证券进行权益分派等原因,使基金管 理人认为短期内继续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 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 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 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 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 支付最长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3 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 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的 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 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 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 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 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 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 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 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部分延期赎回不受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 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 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 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 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其他方式在 3 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并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一、其他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 停基金申购、赎回的,可以经届时有效的合法程序宣布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4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 迟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三、基金的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 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及时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 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而产生的非交易 过户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在任何情况下,接受划转主体 的资格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 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 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 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 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其 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 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 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具体办理方法参照《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代销机构 的业务规则。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发布公告 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 十五、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以及注册登记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5 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是基金份额被冻结的,对冻 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6 9 、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数量化手段优化投资策略, 在积极把握证券市场及相关行业发展趋势的前提下 精选优势个股进行投资,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各类股票、 债 券、短期金融工具、现金、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60%~95%,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工具及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5%~40%。 固定收 益类工具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 、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 回购、资产证券化产品、货币市场工具等,其中现金以及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 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投资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理念 本基金采用数量化投资方式进行策略优化,将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思想和理念通过具体指 标、参数的设定体现在数量模型中,强调投资纪律,充分发挥数量化投资的优势,并辅以定性 分析,以期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收益最大化。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包含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等三个层面。基金管理人在综合分 析经济周期、财政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思路确定本基金 的资产配置。 针对本基金的行业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开发了基于 Black-Litterman 模型的 “南 方量化行业配置模型” 。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进一步使用“南方多因子量化选股模型” ,依据 基本面、价值面、市场面和流动性等因素对股票进行综合评分,精选各行业内具有超额收益能 力或潜力的优势个股,构建本基金的股票组合。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对全球宏观经济情况及证券市场走势把握的基础上,运用国际化的视野审视中 国经济和证券市场, 并对证券市场当期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各类资产的预期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7 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确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同时,基金管理人还将严格控 制组合风险,调整组合配置,追求风险调整后的最大收益。 (二)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策略采用基金管理人开发的基于 Black-Litterman 模型的“南方量化 行业配置模型” 。该模型在充分考虑市场均衡的行业配置比例的基础上,加入基金管理人对于 各个行业风险收益的预期,从而测算出满足条件的最优化行业配置比例。 “南方量化行业配置模型”根据市场均衡计算出基础行业配置,按 Markowitz 收益-方差 最优化过程得到市场均衡收益的估计值。 基金管理人根据宏观经济与行业景气的相关性分析和 行业周期性变化特征确定行业评级、 行业预期收益等指标, 并将上述行业分析的结果构建数量 化模型,建立行业预期收益和风险的矩阵,之后将该矩阵作为参数导入“南方量化行业配置模 型” ,加入特定约束条件后通过数量方法求解,得到经过优化的行业配置比例。 (三)个股投资策略 基于对国内外股票市场大量的实证研究, 基金管理人开发了 “南方多因子量化选股模型” , 模型将影响个股超额收益的因素归纳为以下四个主要方面: (1)基本面因子 基本面因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财务杠杆水平以及未来成长性 等,如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每股收益、总资产回报率、企业现金流、资产负债率等指标, 上述因子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当前价值和成长潜力。通过对上市公司大量财务数据的筛选和加 工, 基金管理人构建了比较完整的股票数据库, 其中也包括市场对于上述主要指标的一致预期 数据。采用相应的一致预期数据, “南方多因子量化选股模型”可以测算出整体市场对于各个 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和成长潜力的预期。 (2)价值因子


价值因子主要是指股票的绝对和相对估值水平。 价值因子既包含上市公司基本面的信息, 也包含股票价格的信息。 对于不同行业的股票, 该模型根据上市公司经营的特点和历史实证检 验结果,采用不同的估值指标,如市盈率、市净率、市现率、市销率、EV/EBITDA等,挑选具 有绝对或相对估值吸引力的股票。 (3)市场面因子


市场面因子主要包括股票价格的动量/反转趋势、股票所处风格板块的轮动,股票价格的 历史波动等。 在构建模型的过程中, 通过历史数据实证检验的方法确定各个行业最适用的市场 面因子,同时动态跟踪相关市场数据,对模型进行不断地检验和修正。 (4)流动性因子 流动性因子也是“南方多因子量化选股模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因子直接影响投资组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8 合的构建。 “南方多因子量化选股模型”采用移动时间窗的方法计算平均成交量、平均流通市 值、Amivest流动比率等各种指标,对个股流动性进行衡量。 此外,基金管理人还将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对股价有影响的潜在事件等作进一步定性 分析,对模型筛选出的结果进行复核和优化,追求同等条件下的较高收益。 综上,基金管理人将利用“南方多因子量化选股模型”对股票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评 分结果配置各行业内具有超额收益能力或潜力的优势个股,从而构建本基金的股票组合。 (四)其他资产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策略 依据资产配置结果,本基金将在部分阶段以改善组合风险构成为出发点配置债券资产。 首先根据宏观经济分析、 资金面动向分析和投资人行为分析判断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化, 并充 分考虑组合的流动性管理的实际情况,配置债券组合的久期和债券组合结构;其次,结合信用 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分析等综合影响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再次,在上述基础上利用 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选择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在具体投资操作中,采用骑乘操 作、放大操作、换券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操作方式,获取超额的投资收益。 2、权证投资策略 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 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 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保护性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基金 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 品种与类属选择, 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五、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一)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 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 这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出投 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4)团队投资方式。本基金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通过投资研究人员的共同努力与分 工协作,确定资产配置,由基金经理参考量化分析结果具体执行投资计划。 (5)策略优化投资方式。本基金采用严格的量化股票投资策略,力争克服人为情绪干扰, 取得超过业绩基准的稳定收益。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9 (二)决策程序 (1)决定主要投资原则: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基金的主要投 资原则,确立基金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的资产及行业配置方案。 (2)团队投资与投资决策制定: 在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前提下, 通过投资、 研究人员的团队投资、分工协作,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1)依据投资研究团队对宏观 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判断,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建 议;2)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及批准的范围内,通过量化分析决定基金的行业配置方案;3) 依据投资研究团队对各行业的具体分析与股票候选名单, 按照南方基金量化选股模型, 结合基 金合同、 投资制度的要求, 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及批准的范围内, 制定基金的个股投资方案。 (3)进行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 出风险控制意见。 (4)评估和调整决策程序: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调整决策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致力于对上述量化选股模型、组合构建方式和投资操作流程不断地进行改 造、提高和完善,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六、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基准为:80%×沪深 300 指数+20%×上证国债指数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 在考虑了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 构建流程以及市场上各个股票 指数的编制方法和历史情况后,选定沪深 3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为中国 A 股市场中代表性强、 流动 性高的主流投资股票,能够反映 A 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沪深 300 指数中的成份股的发布和调 整均由交易所完成,具有较强的公正性与权威性。 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了上证国债指数, 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 成。 上证国债指数是上证指数系列的第一只债券指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整体变动状况,具有较 强的市场代表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 或 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 基金业绩基准的指数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 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 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其预期风险和 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0 八、投资限制和禁止行为 (一)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本基金的特点, 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 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4)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 60%-95%;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工具及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5%-40%,其中现金以 及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 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 不得超过 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 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 本基金所 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


(13)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 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 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二)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1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 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及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及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 当利益。 十、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2 10 、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 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申购款以及其他资 产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本基金财产以基金名义开立银行存款账户, 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开立证券交易清算资金的 结算备付金账户, 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开立基金证券账户, 以本基金的名义开立 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注册 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处分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 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 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及其他基金合同 约定的费用。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 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自有资产承担法律责任, 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 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除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非因基金财 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3 11 、 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 对外披露基金份额净值的非营业日。 二、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 ,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 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 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 公允价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 收利息(自债券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当日的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 有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 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 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 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 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 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 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4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 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 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 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 外予以公布。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 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开放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 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三位以内(含第三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册登记机构、或代销机构、 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 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 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差错 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5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 故障差错、 下达指令差错等; 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 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人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 因不可抗力 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 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差错处理原则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 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给 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 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 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差错责 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差错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差错的有 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应对 差错负责。 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 益损失(“受损方”),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 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 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 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 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 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托管 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 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财产的损 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追偿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费用,应列 入基金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 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 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 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直接 损失。 (7)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3.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 列明所有的当事人, 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任方;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6 (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因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给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 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管理 人计算结果为准。 (5)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已决定延迟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 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 露基金净值的非工作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 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5项进行估值时, 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 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 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或国家会计政 策变更、市场规则变更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 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7 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8 12 、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收益的构成 本基金合同项下基金收益是指基金利润。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后的余额。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 数。 二、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计算截止日;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 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5、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 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3、在收益分配方案公布后,基金管理人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就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9 五、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 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 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0 13 、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1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 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 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 降低基 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2 14 、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的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 2、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的 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3、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分别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 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定期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书面确认。 二、基金的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 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进行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相互独立。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时,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可以更换。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 上公告。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3 15 、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并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 定媒体披露。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 人应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一)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按照 《基金法》 、 《信息披露办法》 、 基金合同编制并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 6 个月结束之日 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基金管理人将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 书面说明。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公告内容的截止日为每 6个月的最后 1 日。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4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应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各自网站上。 (三)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法》 、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 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体上。 (四)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体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合同生 效公告中将说明基金募集情况。 (五)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公告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 2、自基金合同生效三个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 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六)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 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 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 正文登载于网站上, 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 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4、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 者年度报告。 5、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按有关规定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5 响的事件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议; 2、终止基金合同;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基金募集期延长;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 50%;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 30%; 11、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0.5%;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基金变更、增加或减少代销机构; 20、基金更换注册登记机构;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中国证监会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九)澄清公告 在本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 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 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6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 30 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召集人应当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十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 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的规定; 特定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和特殊基金品种的信息披露,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编报规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 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体披露信息外, 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 披露信息, 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媒体披露信息, 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 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 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十年。 (十三)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 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住所, 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公众查阅、 复制。 投资人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人也可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网站上进行查阅。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将在至少一家 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7 16 、 风险揭示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 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


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 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


经济周期风险。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 基金投资于国债与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


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 响着国债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国债和股票,其收益水 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 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 市公司经营不善, 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 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 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 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5、


购买力风险。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 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二、管理风险 1、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 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的变化也会影响基金收益水 平。





三、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在基金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有义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 由于国内股票市场波动性较大, 在市场下跌时经常出现交易量急剧减少的情况, 如果在这时出 现较大数额的基金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 五、本基金既定投资策略下的风险 本基金通过量化模型采用策略优化投资方式,在对市场海量数据进行清洗、加工与处理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8 的基础上,利用基于 B lac k- Li tt er man 的“南方量化行业配置模型”和“南方多因子量化选股 模型” ,挖掘出具有投资优势的个股,并构建优化的投资组合。在此过程中,本基金可能面临 数据风险和模型风险两种特定风险。 策略优化投资的重要基础是覆盖各类信息源的数据库,包括上市公司基本财务数据、卖 方对上市公司财务预测及评级数据,股票交易数据、基金数据、债券基础与交易数据、高频交 易数据,及各类宏观数据等。以上数据数量庞大,并且可能经过多次预处理,因此可能出现源 数据错误或预处理过程带来的错误,从而对数量模型输出正常结果产生影响。针对此风险,本 基金更加注重对主要数据源的检测, 并采用多数据源对同一数据进行复验, 避免由于单一数据 源出错带来的源数据错误风险, 并定期对各个预处理程序进行逻辑检验和代码检验, 尽可能避 免预处理程序带来的数据风险。 模型风险主要指由于市场环境变化,造成数量化模型构建的投资组合无法在一定风险下 达到最大化超额收益。 一方面,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各类市场指标, 在市场环境出现变化趋势时, 及时调整核心参数,尽力减小市场环境对模型的冲击。同时,本基金将重点关注投资组合的收 益能力、收益稳定性和投资效率。在投资组合收益性出现大幅波动、收益稳定性或投资效率降 低时,对模型核心参数和逻辑进行梳理和检查,不断将新增历史数据加入模型中进行测算,动 态调整核心参数, 并不断吸取最新研究成果, 力争使模型日渐完善, 追求更高的稳定超额收益。 六、其他风险 如因技术因素、人为因素、战争、自然灾害等因素而产生的风险等。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9 17 、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1)终止基金合同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变更基金类别;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5)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6)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适用的相关规定提高该等报酬标 准的除外;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 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 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收费方式,或降低赎 回费率; (4)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记机构、 代销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5)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6)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7)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因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变更,当事人分立、合并等原因导致基金合同内 容必须作出相应变动的; (9)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2、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于中 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生效执行, 并自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0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在 6 个月 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3.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在 6 个月 内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 (1)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可 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终止, 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基金财产 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基金合同终止后,发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2)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3)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的民事诉讼; (9)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10)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1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 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2 18 、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自依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 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完全承认和接受。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 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为: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 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代销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 讼;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为: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所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的代理人、基金托 管人、代销机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3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基金财 产; (2)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3)依法发售和销售基金份额; (4)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 交易过户、 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 调高托管费率和管理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6)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或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 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7)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 (8)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9)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0)自行担任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对注册登记机 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1)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 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2)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3)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4)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3、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 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 《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4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 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2)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3)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保管基金资产;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5)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基金合同或有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5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 国证监会; (6)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按规定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8)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 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 除依据 《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 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 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 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9)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0)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11)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17)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 除; (18)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19)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 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6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2)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3)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共同组成。 基金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变更基金类别;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5)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6)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收费方式,或降低赎回 费率; (4)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代销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5)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6)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7)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因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变更,当事人分立、合并等原因导致基金合同内容 必须作出相应变动的; (9)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7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 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 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 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 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 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代表基金份额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 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 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 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 30 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 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 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 30 日在至少一家 指定媒体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会议形式; (4)议事程序; (5)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 (6)代理投票的授权委托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 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7)表决方式; (8)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9)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10)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8 2、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表决方式,并在会 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 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 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 监督; 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 则应另行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 督; 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则应另行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 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 不影 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1、会议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2)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出席 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召集人约定的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2、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1)现场开会方式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1)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计显示, 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应占 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含 50%,下同); 2)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 代理人身份证明、 委托人持有 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 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注册登记资料相符。 (2)通讯开会方式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1)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表决截止日前公布 2次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或/和基金管理人(分别或共同称为“监督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3)召集人在监督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表决意见,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经通知拒不到场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4)本人直接出具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 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 5)直接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 额的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注册登记机构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9 记录相符。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1)议事内容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的内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应 当在大会召开日至少 35 天前提交召集人并由召集人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 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召开日 30 天前公告。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关联性。 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 并且不超出法 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 应提交大会审议; 对于不符合上述 要求的, 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 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程序性。 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 如将其提 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 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 议。 (4)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 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 间间隔不少于 6 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 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修改, 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 30 日及时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 少与公告日期有 30 日的间隔期。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 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确 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合法执业的律师见证后 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由召集人授权代表主持。 基金管理人为召集人的, 其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 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 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 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50%以上多数选举产生一名代表作为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0 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 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 份证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量、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 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及监督人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 如监督 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的决议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六)决议形成的条件、表决方式、程序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 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通过方为 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 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涉及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终止基 金合同等重大事项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告。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律 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 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 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 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 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 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 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 人; 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未出席, 则大会主持人可自行选举三名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1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 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大会主持 人未进行重新清点, 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 议, 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 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 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 计票方式为: 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监督人派出的 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 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 场监督, 则大会召集人可自行授权 3名监票人进行计票, 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时间、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 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 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 有约束力。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定。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 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一)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计算截止日;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 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5、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收益分配方案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2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 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三)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订,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在收益分配方案公布后,基金管理人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就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 (四)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 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 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四、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 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3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数量化手段优化投资策略, 在积极把握证券市场及相关行业发展趋势的前提下 精选优势个股进行投资,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各类股票、 债 券、短期金融工具、现金、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60%~95%,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工具及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5%~40%。 固定收 益类工具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 、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 回购、资产证券化产品、货币市场工具等,其中现金以及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 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投资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限制和禁止行为 一)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本基金的特点, 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 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4)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 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 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 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 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 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 不得超过 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 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 本基金所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4 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


(13)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 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 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二)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 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 2、自基金合同生效三个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 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5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的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1)终止基金合同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变更基金类别;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 (5)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6)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适用的相关规定提高该等报酬标准 的除外;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 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变 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收费方式,或降低赎回 费率; (4)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代销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有关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5)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6)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7)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因当事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变更,当事人分立、合并等原因导致基金合同内容 必须作出相应变动的; (9)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2、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于中国 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生效执行,并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6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在 6 个 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3、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在 6 个 月内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 (1)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可 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终止, 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基金财产 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基金合同终止后,发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2)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3)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的民事诉讼; (9)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10)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7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 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八、争议的处理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 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 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 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九、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基金与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一)本基金合同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加盖公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在基金募集结束,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并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生效。基金合同的 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该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公告之日止。 (二)本基金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内的基 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三) 本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八份,除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各持两份外,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基金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和注册 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查阅,但其效力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8 19 、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 31、32、33 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成立时间:1998 年 3 月 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字[1998]4号 注册资本:1.5 亿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 (0755)82763888 传真: (0755)82763889 联系人:鲍文革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银行)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秦晓 成立时间:1987 年 4 月 8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83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 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 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 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 担保;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 他业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9 注册资本:人民币 191.19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 例进行监督。 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不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行为, 基金托管人可以拒绝执行, 并书面 通知基金管理人; 对于已经生效的投资, 基金托管人发现该投资行为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的, 基金托管人应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并将该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各类股票、 债 券、短期金融工具、现金、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60%~95%,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工具及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5%~40%。 固定收 益类工具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 、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 回购、资产证券化产品、货币市场工具等,其中现金以及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 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投资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 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4)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 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 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 5%-40%,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 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 规模的10%;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 不得超过 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 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 本基金所 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


(13)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 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的投资和融资比例是否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应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 6 个月后, 监督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投资资产配置比例、 单一投资类 别比例限制、融资限制、股票申购限制、基金投资比例是否符合法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基 金托管人应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及时进行整改, 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 限。 对于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基金的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 行调整以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三)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本托管协议第十五条第 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通过适当的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止 行为和关联交易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 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 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责任确保关联交易名单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单中列示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基金从 事的关联交易时,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并协助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 生, 如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易发生时, 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 报告。 (四)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 债券市场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 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 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有责任确保及时将更新后的交易对手名单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 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 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 对手名单进行交易。 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交易对手名单, 但应将调整结果至少 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 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1 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 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 并负责 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 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 间内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 然 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 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 管人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基金管理人应 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防范流动性风险、 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关制度、 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 的情况进行监督。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 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七)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 应及时以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 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回复基金 托管人, 对于收到的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应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 就基金托管人 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 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 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 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 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 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九)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 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及时纠正,由此造成的损 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 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2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 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 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 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 、基金合 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 书面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 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 并保 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 促基金托管人改正。 (三)基金托管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 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对基金管理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托管人应在规定时 间内答复并改正, 或就基金管理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 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四)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四、基金财产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未 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属于基金托管人实 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基金托管人不承担。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采取措施进行催收。 基金管理人未及时催收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 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 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的基金认 购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3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 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 、 《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 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 同时在规定时间内, 基金管理人应聘请具有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出具验资报告。 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 2 名或 2 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 等事宜。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 并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 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刻制、 保管和使 用。 2.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 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 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 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立基金 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 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 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 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 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用由 基金管理人负责。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账 户, 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 基金管 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互保基金、交收价差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5.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 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开 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 关规定, 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 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 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4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开立。新账 户按有关规定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按约定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 库,或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 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 实物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 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 的购买和转让,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存放机构及基金 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有价凭证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 基 金托管人保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 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 及时将重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 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 因基金管 理人发送的合同传真件与事后送达的合同原件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 基金托管人应免于承担责 任。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15 年。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按规定公 告。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 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 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 对外予以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5 1.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 2.估值方法 a、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 ,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 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 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 公允价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 收利息(自债券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当日的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 有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 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 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 按成本估值。 b、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 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 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 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 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c、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 d、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e、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f、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6 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 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 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 外予以公布。 3.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e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份额 净值错误处理。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三位以内(含第三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 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 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 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①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 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双方在平 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议执行,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②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 由此给基金份额持 有人造成损失的, 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 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 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 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或对 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方法,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 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 由基金管理人 负责赔付。 ④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 ,进而导致基 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3)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有关会计制度变化或由于其他不 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7 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管 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5)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行业另有通行做法, 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 益,已决定延迟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 原则, 分别独立地设置、 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 对相关各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 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 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若当日核对不符, 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 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 2.报表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对不符时,应 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一致。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 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制; 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的 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 当经过审计。基金合同生效不足两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或者年度报告。 (2)报表的复核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8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完成报表编制,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复核; 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复核; 在收到报告之日 起 20 日内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的复核;在收到报告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 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 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八)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各自计算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数据并核对。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须分别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包括基金合同 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每年 6 月 30 日、12 月31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至少应包括持有人的名称 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注册登记机构编制, 由基金管理人审核并提交基金托管人保管。 基 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供任意一个交易日或全部交易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 管理人应及时提供,不得拖延或拒绝提供。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每年 6 月30 日和12月31 日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等涉 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限为 15 年。基金托管 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 务。 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应按有关法 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能解 决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 仲裁地点为深圳市, 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当事 人均有约束力。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八、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89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 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生效。 (二)基金托管协议终止出现的情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 (1)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在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各自履行职责,继续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可 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终止, 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 基金财产 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基金合同终止后,发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2)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3)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的民事诉讼; (9)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10)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0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 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1 20 、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以下是主要的服务内容,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增加和修改相关服务项目。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资料的寄送服务 1、交易确认单及纸质对账单 每次交易结束后,投资者可在 T+2 个工作日后通过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或打印交易确认 单;每季度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向本季度有交易或季末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寄送对账单,资料(含姓名及地址等)不详及投资者主动取消寄送的除外。 2、电子对账单


基金管理人提供月度、 季度及年度电子对账单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订阅 的投资者定期发送。 二、网上在线服务 (一)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投资者可获得如下服务: 1、查询服务 投资者通过基金账户号、 身份证号等开户证件号码和查询密码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账户 查询”栏目,可享有基金交易查询、账户查询和基金信息查询服务。 2、信息资讯服务 投资者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各类信息, 包括基金的法律文 件、基金公告、业绩报告和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各类最新资料。 3、网上交易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及 信息查询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相关公告。 4、网上客服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在线客服”进行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建 议、资料修改、信息定制等。 (二)投资者通过手机上网,访问 https://wap.southernfund.com 可获得基金管理人最 新的理财资讯, 办理各项基金查询和基金交易业务。 手机 WAP交易具体规则请参见基金管理人 网站相关公告。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2 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可以通过固定的渠道,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份额。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相关公告。 四、信息订制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 、客户服务中心提交信息订制申请, 基金管理人通过电子邮件。在线客服或手机短信定期发送所订制的信息。可订制的内容如下: 1、电子邮件、在线客服:基金份额净值、电子对账单、基金周刊、定期公告、临时公告、 重大事件等。 2、手机短信:基金份额净值、最新消息等。 五、账户资料变更服务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得到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各项服务, 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联系信息。 投资者 可通过以下 5 种方式进行联系信息(包括联系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电子邮箱等)的变 更: 1、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账户查询”或“网上交易” (仅限基金管理人网站“网上交易” 投资者)系统自助修改联系信息。 2、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 400-889-8899 转人工座席修改。 3、发送邮件至基金管理人客服邮箱 service@nffund.com 或 service@southernfund.com 提交修改申请。 4、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在线客服”在线提交修改申请。 5、通过销售机构提交账户资料变更业务申请。 六、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投资者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 400-889-8899(国内免长途话费)可享有如下服务: 1、自助语音服务:提供 7×24 小时基金净值信息、账户交易情况、基金产品等信息自助 查询服务。 2、人工座席服务:提供每周七天,每日不少于 8 小时的人工座席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投资者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及建议、信息订制、资料修改等专 项服务。 七、客户投诉及建议受理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柜台、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户服务中心人工热线、书信、 电子邮件、传真等不同的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3 21 、 其它应披露事项 一、租用基金专用交易席位,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 选用其专用交易席位供本基金证券买卖, 选择标准为: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 咨询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 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二、交易席位租用期限及更换方式 交易席位的使用期限暂定为一年。 使用期满后,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经营机构所提供 的各类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进行综合评价,包括: 1、提供的研究报告质量和数量; 2、 研究报告被基金采纳的情况;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带来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避免或减少的损失; 3、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课题,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论文质量; 4、其他可评价的量化标准。 在此过程中, 管理人不但对已使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排名, 同时亦关注并接受 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 为交易席位更换作准备。 若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 究报告及其他信息服务不符合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席位。 三、席位运作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一家基 金管理公司通过一家证券公司的交易席位买卖证券的年交易佣金, 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买 卖证券交易佣金的 30%”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结合各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研究报告及信息服 务的质量,分配基金在各席位买卖证券的交易量。 四、其他事宜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 在基金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所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有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4 关情况、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并向中国证监 会报告。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5 22 、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所在地,供公众查阅。投资 人在支付工本费后, 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 但应以招募说明书正本为 准。 投资人也可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网站上进行查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6 23 、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 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二、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五、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管理规则》 六、法律意见书 七、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八、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本页仅供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使用) 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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