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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中证100(320010)

诺安中证100:关于直销渠道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基金代码:320010



























































基金简称:诺安中证100指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渠道开通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0年1月14日起,在本公司直销渠道(含柜面交易和网上交易)开通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320010)与本公司旗下其它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1)、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320002)、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3)、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4)、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5)、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6)、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7)以及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级基金份额代码:320008,B级基金份额代码:320009)之间进行的基金转换。





  二、基金转换费用及计算公式





  基金转换费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以及相应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其中赎回费的百分之二十五计入基金资产。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注: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将收取申购费补差,即"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不收取申购费补差。





  转换份额计算公式如下:





  A=[B×C×(1-D)/(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申购费补差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三、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四、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人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的基金。





  2、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转换费率的设定等做出调整,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阅各基金最新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8,0755-82036888)。也可前往各代销机构查询相关信息。





  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