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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100(213010)

宝盈100: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宝盈中证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目





录 [重要提示] ......................................................1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2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4 三、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5 四、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8 五、清算与交割 .................................................11 六、募集费用 ...................................................11 七、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11 八、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2 募集申请材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 [重要提示] 1、宝盈中证 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 已于 2009年 11月 23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218号文批准。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指数增强型基金。 3、本基金管理人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 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注册登记人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 2010年 1月 4日起至 2010年 2月 3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 的销售机构非限量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宝盈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等。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境内合格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有 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7、本基金募集最低限额为 2 亿元,不设最高设立募集目标。 8、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本公司 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 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9、本基金的认购金额起点为 1000元(不分机构和个人),1000元以上不 设认购金额级差。 10、本基金的认购费率详见《宝盈中证 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11、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 即不得撤销。 12、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各代理销售机构下属代销网点)对认 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 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 金合同生效并正式公告后第二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募集申请材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2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09年 12月 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本公司 指定销售机构网站上的《宝盈中证 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 司网站(http://www.byfunds.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 请表格和了解有关基金募集事宜。 15、募集期内,本基金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相关代销 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对于未开设本基金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 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各代理销售机构的客户 服务电话咨询本基金的认购事宜。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指数增强型基金 3、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4、基金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5、基金投资目标 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 段,结合增强收益的主动投资,力争取得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7.75%、基金总体投 资业绩超越中证 100 指数的表现。








6、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募集申请材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3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中证1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 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7、募集规模 本基金不设固定的募集规模上限。 8、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公开发售。 9、单笔最低认购限制 本基金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1000元以上不设级差限制。投资者 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 则不可以撤销。 10、募集对象 境内合格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 外)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11、直销机构与直销地点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20层D区





邮编:518034 电话:0755-83276688 传真:0755-83515880 联系人:方仲姬 12、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1)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 近14000个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 业务。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或访问建设 银行网站www.ccb.com,进行相关查询。(如有变化请以当地中国建设银行公告 为准) 13、基金募集期与发售时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募集申请材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4 告之日起至基金募集结束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2010年1月4日起至2010年2月3日(包括周六、日),同 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销售,先购先得。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 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如遇突发事 件,以上募集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14、基金合同备案与生效 在基金募集期内,若基金符合法定备案条件(即基金净认购金额超过2亿元、 募集基金份额超过2亿份且认购基金的投资者超过200人,下同),本基金可依法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宣告基金合同生效。 若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 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 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投资人。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 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中国建设银行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面向个 人和机构投资者销售本基金。 (二)认购受理:在2010年1月4日起至2010年2月3日期间,销售网点每日受 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三)资金缴纳:投资者须将足额资金存入销售网点指定的账户后,方可进 行基金认购。 (四)份额确认:销售网点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表示该网点确实收到 投资者的申请信息和足额认购资金, 该网点会将基金认购申请表其中一联作为受 理确认凭证交给投资者。认购份额的确认由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完成,待本基金合 同生效后,投资者可到提出申请的销售网点打印交易确认单。本公司将在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资者预留的地址寄送《确认单》。 (五)认购方式: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当面委托和传 真委托的方式进行认购。 (六)投资者的单笔认购起点为1000元,在募集期内可以重复认购,每次认 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七)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销售代理人收取,用来支付销售代理费、材料制作募集申请材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5 费、营销宣传费等与销售活动有关的开支。 本基金认购费用和认购份数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 M 认购费率 M<100 万 1% 100 万≤M<300 万 0.6% 300 万≤M<500 万 0.2% 500 万≤M 固定费用 1000 元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认购份额采用四 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认购款项在 认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认购费率为1%,假设该笔认 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100,000/(1+1%)=99,009.90元 认购费用= 100,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 (99,009.90+50)/1.00=99,059.90份 三、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注意事项 1、投资者应按《宝盈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 程序办理相关事项。 2、投资者可以使用存折转账、信汇、电汇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 缴款。 3、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 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 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基金投资者的名称一致。 4、营业时间:2010年1月4日起至2010年2月3日,9:00-17:00(周六、日募集申请材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6 营业)。 5、请有意在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网点索取开 户和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byfunds.com)上 下载有关表格, 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 一致。 6、直销网点与代理销售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二)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1)投资者可以到直销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 确,否则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2)选择在直销网点认购的投资者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 投资者开户的同时将获得自己的交易账号。 (3)个人投资者: 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指定银行账户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若有印鉴章请预留; 若未满18周岁的公民申请开户, 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 、 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监护人与申请人 之间的户籍证明(如户口本)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监护人 需在申请开户时签字确认。 个人如有代理人,则: 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投资人本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和代理人一起亲自到直销网点,填制“授 权委托书”,办理代理手续;或投资人本人和代理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书,然后代理人持其身份证件和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代理手续。 (4)机构投资者: 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由代理人签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募集申请材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7 (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预留印鉴; 指定银行账户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预留印鉴卡; 签订《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开放式基金账户传真交易协议 书》; 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控股股东资料(如有控股股东,需提供股东单位营业执照,但不做强行 要求。);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是信托资产,还需要提供信托产品的批文等材料。 (5) 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 可在自申请日 (T日) 起第二个工作日 (T+2 日) 到直销网点查询和打印开户确认单或致电宝盈客服热线400-8888-300查询开 户确认情况。 2、缴款 (1)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 式,划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1-00050004000587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3584000050 电子联行行号:419999 交换行号:30055 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银行账号: 4000027729200192888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湾支行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2584002776 电子联行行号:025928 募集申请材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8 交换行号:22777 (2)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 名; 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直销网点的交 易账号及需认购的基金代码或名称,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信息导致的认 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3、认购 汇款已经到账并完成开户申请的投资者, 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以下 材料: (1)填好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投资者或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汇款没有到账的投资者只能在其资金划到直销网点资金专户后, 才能进行认 购。 四、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中国建设银行 个人客户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流程: 1、个人客户开户(或账户注册)及认购的时间: 2010年 1月 4日起至 2010年 2月 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 周日照常受理,视同下周一的认购申请)。


2、个人客户开户(或账户注册)及认购程序:


(1)向代销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手续: 1)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 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通过原网点查询开户确认。


(2)开户(或账户注册)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2)中国建设银行的龙卡借记卡; 募集申请材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9 3)填妥《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 中国建设银行代销网点接受个人投资者认购申请后, 即向投资者提供受理凭 证; 投资者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打印认购业务确认 交割单。 3、注意事项: (1)未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过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先开立该 账户,一名个人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 (2)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中国建设银行代销网点在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 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龙卡借记卡中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4)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机构客户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流程: 1、机构客户开户(或账户注册)及认购的时间: 2010年 1月 4日起至 2010年 2月 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 周日照常受理,视同下周一的认购申请)。 2、机构客户开户(或账户注册)及认购程序: (1)向代销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加盖有效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 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注 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有效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3)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合法、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5)填妥并加盖有效公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 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查询开 户确认情况。


(2)开户(或账户注册)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1)银行账户的有效证明文件; 2)《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表》并加盖有效预留印鉴。 中国建设银行代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后, 当即向投资者提供受理 凭证;投资者于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打印认购确认交割 单。 募集申请材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0 3、注意事项: (1)未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过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先开立此 账户,一个机构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用于认购的银行账户内必 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本公司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 理。 (二)各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券商适用,包括





等。此程序 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10年1月4日起至2010年2月3日9:30-15:00 (周六、 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如果没有, 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①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 章);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 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募集申请材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1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资金账户卡; ③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 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 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 何人不得动用。 2、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则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 生效时统一折算成基金份额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利息及由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3、注册登记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本 基金的权益登记。 六、募集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过程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和律 师费等募集费用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若在募集期结束 时,基金仍不能满足法定备案条件,则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七、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募集期截止后,由中国建设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 和托管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基募集申请材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2 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基金符合法定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后,发布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若基金不符合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 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划出,退还基金认购 人。 八、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第15层 法定代表人:李建生 总经理:陆金海 电话:0755—83276688 传真:0755—83275119 联系人:葛俊杰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成立时间:2004年9月17日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电话: (010)67595104 联系人:尹 东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20层D区


法定代表人:李建生 总经理:陆金海 电话:0755-83276688 募集申请材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3 传真:0755-83515880 联系人:方仲姬 客服热线:400-8888-300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6)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北京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010-96169(北京) 022-96269(天津) 021-53599688(上 海) 公司网址: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申请材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4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 公司网址:http://www.18ebank.com/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新中街68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公司网址:www.sywg.com.cn (1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cjsc.com.cn (1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募集申请材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5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825555 公司网址:www.essences.com.cn (15)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16)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36-37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33 公司网址:www.wlzq.com.cn (1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客户服务电话:022-28455588 公司网址:www.ewww.com.cn (1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316号 客户服务电话: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19)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爱河桥路28号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 公司网址:www.dwjq.com.cn (2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6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21)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6层 客户服务电话:0510-82588168 募集申请材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6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22)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65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 (2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公司网址:www.xmpb.com (24)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17楼 客户服务电话:0519-8166222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25)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建设路2号 客户服务电话:010-62294600 公司网址:www.ehongyuan.com (2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27)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26层 客户服务电话:0755-25832686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8)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om.cn 募集申请材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7 (29)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客户服务电话:0791-6768763 公司网址:www.scstock.com (30)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址:www.xmzq.com.cn (31)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层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199599 公司网址:www.csco.com.cn (3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79238 公司网址:www.cicc.com.cn (3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34)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3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66 公司网址:www.txsec.com (3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申请材料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8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6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第15层 法定代表人:李建生 总经理:陆金海 电话:0755—83276688 传真:0755—83515509 联系人:陈静瑜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宝安广场A座16楼G、H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宝安广场A座16楼G、H室 负责人:李兆良 经办律师:杨忠、戴瑞冬 电话:0755-82687860 传真:0755-82687861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单峰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