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大 成 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 月
11-2-1
目
录
重要提示 ........................................................................................................................ 2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 4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 6
三、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 ............................................................................................ 6
四、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 8
五、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 10
六、清算与交割 .......................................................................................................... 15
七、退款事项 .............................................................................................................. 15
八、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 15
九、发售费用 .............................................................................................................. 16
十、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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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大成中证红利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09 】1423 号 文核准 。
2.本 基金 是契 约型 开放 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3.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下称 “ 本公 司 ” ) , 基金 托管 人为中国
建设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 注册登 记机 构为 本公 司。
4. 本基 金将 自 2009 年 12 月 28 日起 到 2010 年 1 月 29 日 , 通 过本 公司 的直 销 网点和 中
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等代销 机构 的代 销网 点公 开发售 。
5.本基金 销售对象 为 符合 法律法规 规定的可 投资于 证券投资 基金的个 人投资 者和机 构
投资者 以及 合格 境外 机构 投资者 。
6.除法律 法规另有 规定外 ,每位投 资者只能 开立一 个本基金 的基金账 户,投 资者可 以
凭该基 金 账 户在 所有 销售 本基金 的网 点办 理认 购 。 投资者 在开 户当 天即 可进 行认购 , 但若 开
户无效 ,认 购申 请也 同时 无效。
7. 投 资者 在申 请开 立基 金 账户时 应指 定一 个银 行账 户为其 结算 账户 (下 称 “ 资 金交收 账
户 ” ) , 用 于该 投资 者的 基 金赎回 、 分 红和 退款 等资 金结算 。 该 账户 的户 名应 与投资 者开 立的
基金账 户名 称相 同。
8.募集期 内, 投资 者 需按 销售机构 规定的方 式全额 交付认购 款项。认 购以金 额申请 ,
单笔最 低认 购金 额 为 1,000 元。 投 资者 在认 购期 内可 多次认 购基 金份 额 , 认 购申 请一经 受理 ,
不可撤 销。
9.有效认 购款项在 募集期 间产生的 利息将在 基金合 同生效后 折 算为基 金份额 归基金 份
额持有 人所 有, 其中 利息 以注册 登记 机构 的记 录为 准。
10 .对于 T 日交 易时 间内 受理的 认购 申请 ,注 册登 记机构 将在 T+1 日 就申 请 的有效 性
进行确 认 。 但 对申 请有 效 性的确 认仅 代表 确实 接受 了 投资 者 的 认购 申请 , 认 购申请 的成 功确
认应以 注册 登记 机构 在本 基金募 集结 束后 的登 记确 认结果 为准 。 投 资者 可以 在 基金合 同生 效
后到各 销售 网点 或以 其规 定的其 他合 法方 式查 询最 终确认 情况 。 投 资者 本人 应 主动查 询认 购
申请的 确认 结果 。
11 . 本 公告 仅对 本基 金募集 发售 的有 关事 项和 规定 予以说 明。 投资 者欲 了解 本基金 详细
情况, 请阅 读《 大成 中证 红利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招 募说明 书》 。
12 .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及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将发布在基金管理 人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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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dcfund.com.cn ) 。 投资者 可以 在相 关网 站下 载业务 申请 表格 或相 关法 律文件 。
13. 代 销机 构代 销本 基金 的 城市名 称、 销售 网点 、 联 系 方式以 及开 户和 认购 等具 体事项 ,
本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未有 说明的 ,请 查阅 该代 销机 构的公 告。
14. 募集 期内 , 本 公司 可 能新增 代销 机构 , 请留 意 近期本 公司 及各 代销 机构 的公告 或通
知,或 拨打 本公 司及 各代 销机构 的客 户服 务电 话咨 询。
15. 本公 司已 开通 了网 上 开户和 认购 服务 , 有关 基 金 网上 交易 的具 体业 务规 则请登 录本
公司网 站 (www.dcfund.com.cn )查询。
16. 投 资者 如有 任何 问题 , 可拨 打本 公司 客户 服务 电话 400-888-5558、 中 国 建设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客服 电 话 95533 或其 他代 销机 构的 客服 电话进 行咨 询。
17.本 基金 管理 人可 根据 各种具 体情 况对 本次 募集 安排做 适当 调整 ,并 予以 公告。
18.风 险提 示
证券投 资基 金 ( 以下 简称 “ 基金” ) 是一 种长 期投 资工 具, 其 主要 功能 是分 散投 资, 降 低
投资单 一证 券所 带来 的个 别风险 。 基 金不 同于 银行 储 蓄和债 券等 能够 提供 固定 收益预 期的 金
融工具 , 投资 者购 买基 金 , 既 可能 按其 持有 份额 分 享基金 投资 所产 生的 收益 , 也 可能 承担 基
金投资 所带 来的 损失 。
基金分 为股 票基 金 、 混 合 基金 、 债 券基 金、 货币 市 场基金 等不 同类 型 , 投 资 者投资 不同
类型的 基金 将获 得不 同的 收益预 期 , 也 将承 担不 同 程度的 风险 。 一般 来说 , 基金的 收益 预期
越高, 投资 者承 担的 风险 也越大 。
本基金 属于 股票 基金 , 风 险与收 益水 平高 于混 合基 金、 债券 基金 和货 币市 场 基金 , 属 于
风险收 益水 平较 高的 品种 。 本 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 基金净 值会 因证 券市 场波 动等因 素产 生
波动 。 投 资者 在投 资本 基 金前 , 应 仔细 阅读 本基 金 的招募 说明 书及 基金 合同 , 全 面认 识本 基
金的风 险收 益特 征和 产品 特性 , 并 根据 自身 的投 资 目的 、 投 资期 限、 投资 经 验、 资产 状况 等
判断基 金是 否和 投资 者的 风险承 受能 力相 适应 , 充 分考虑 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 理性 判断 市
场,对 申购 基金 的意 愿、 时机、 数量 等投 资行 为做 出独立 、谨 慎决 策, 获得 基金投 资收 益 ,
亦承担 基金 投资 中出 现的 各类风 险 , 包 括: 因政 治、 经济 、 社 会等 环境 因素 对 证券价 格产 生
影响而 形成 的系 统性 风险 、 个 别证 券特 有的 非系 统 性风险 、 由于 基金 投资 者 连续大 量赎 回基
金产生 的流 动性 风险 、 基 金管理 人在 基金 管理 实施 过程中 产生 的操 作或 技术 风险 、 本 基金 的
特有风 险等 。 巨额 赎回 风 险是开 放式 基金 所特 有 的 一种风 险 , 即 当单 个交 易 日基金 的净 赎回
申请超 过基 金总 份额 的百 分之十 时, 投资 者将 可 能 无法及 时赎 回持 有的 全部 基金份 额。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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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本 基金 一定 盈利 , 也 不保证 最低 收益 。 基金 的 过往业 绩及 其净 值高 低并 不预示 其未 来业
绩表现 ,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 的其他 基金 的业 绩也 不构 成对本 基金 业绩 表现 的保 证。 基金 管理 人
提醒投 资者 基金 投资 的 “ 买 者自负 ” 原 则 , 在 做出 投资 决策后 , 基金 运营 状况 与 基金净 值变 化
引致的 投资 风险 ,由 投资 者自行 负担 。
本基金 按照 份额 初始 面值 1.00 元发 售, 在市 场波 动 等因素 的影 响下 ,基 金份 额净值 可
能低于 份额 初始 面值 ,投 资者存 在遭 受损 失的 风险 。
投资者 应当 通过 本基 金管 理人或 代销 机构 购买 本基 金, 基 金代 销机 构名 单详 见 本基金 份
额发售 公告 。
19.本 基金 管理 人拥 有对 本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的最 终解释 权。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 基金 名称 :大成 中 证红利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二) 基金 代码 :090010
(三) 基金 类 别 :股票 型 指数基 金
(四) 基金 运作 方式 :契 约型、 开放 式
(五) 基金 存续 期限 :不 定期
(六) 基金 份额 初始 面值 :人民 币 1.00 元
(七) 募集 对象
中国境内 的个人投 资者和 机构投 资 者(法律 法规禁 止投资证 券投资基 金的除 外) 、合 格
境外机 构投 资者 及法 律法 规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购买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其他 投资 者。
(八) 销售 渠道 与销 售地 点
1.直 销机 构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北 京投资 理财 中心 、深 圳投 资理财 中心 和上 海投 资理 财中心 。
投资者 可以 通过 本公 司网 上交易 系统 办理 本基 金的 开户 、 认 购等 业务 。 有关 办 理本基 金
开户、 认购 等业 务的 规则 请登录 本公 司网 站(www.dcfund.com.cn )查询 。
2.代 销机 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 中
国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深 圳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 交 通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 招 商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 中 国光 大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北 京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上 海 农村商 业银 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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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 公司 、 平安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 中国 邮政 储 蓄银行 、 杭州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 上海 浦
东发展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温 州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江 苏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渤 海银 行股 份
有限公 司 、 东莞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信 建投 证券 有限 责 任公司 、 招
商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广 发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中 国银河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华 泰联 合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 申 银万 国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金 元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海 通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 安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 中信 万通 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 东海 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 中信 金 通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 广 州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 平 安证 券有 限责 任 公司 、 华 泰证 券有 限责 任 公司 、 湘 财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 国 元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上海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 华安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 兴业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财通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 浙商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 渤海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方正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 东莞 证券 有限 责 任公司 、 瑞银 证券 有限 责 任公司 、 宏源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 长城 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 国 都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 中银 国际 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 齐 鲁证 券 有限公 司 、
东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江海证 券有 限公 司 、 中 国 国际金 融有 限公 司 、 恒 泰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国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 江南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 、 世纪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 、 爱建 证券 有
限责任 公司 、 英大 证券 有 限责任 公司 、 国信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山西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国
联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东 方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中 原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天 相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 西 南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 信 达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 广 发华 福证 券有 限 责任公 司 、 华宝
证券经 纪有 限责 任公 司 。
(九) 募集 期限 与发 售募 集期
本基金 的募 集期 限自 本基 金发售 之日 起最 长不 超 过 3 个月 。
本基金 的发 售募 集期 (或 称募集 期、 首次 募集 期、 首次发 行期 等) 为 2009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0 年 1 月 29 日。
基金管 理人 有权 根据 基金 募集的 实际 情况 依照 相关 程序延 长或 缩短 发售 募集 期。 基 金 发
售募集 期若 经延 长, 最长 不得超 过前 述募 集期 限。
部分销售机构在本基金发 售募集期内对于机构或个 人的发售日以及每 日 具 体业 务 办 理
时间可 能不 同, 具体 安排 详见各 销售 机构 公告 或通 知 。
如遇突 发事 件及 其他 特殊 情况, 以上 基金 募集 期的 安排可 以适 当调 整。
(十) 基金 合同 生效
本基金 募集 结束 , 如满 足 基金备 案条 件 , 即 基金 募 集份额 总额 不少 于 2 亿份 , 基 金募 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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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不 少 于 2 亿 元人 民币 , 并 且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人 数不少 于 200 人 , 基金 管 理人将 依据 相关
法律法 规向 中国 证监 会申 请办理 基金 备案 手续 , 自 中国证 监会 书面 确认 之日 起, 基金 备案 手
续办理 完毕 , 基金 合同 生 效。 基金 管理 人将 于收 到 中国证 监会 书面 确认 文件 的次日 在指 定媒
体予以 公告 。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前 , 基 金 投资者 的认 购款 项只 能存 入专用 账户 , 任何 人不 得 动用 。 认 购
资金在 基金 募集 期形 成的 利息在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折成基 金投 资者 认购 的基 金份额 , 归 基 金
投 资者 所有 。利 息转 份额 的具体 数额 以注 册登 记机 构的记 录为 准。
基金募 集期 届满 , 未达 到 基金合 同的 生效 条件 , 或 基金募 集期 内发 生不 可抗 力使基 金合
同无法 生效 , 基金 管理 人 应以其 固有 财产 承担 因募 集行为 而产 生的 债务 和费 用, 在基 金募 集
期限届 满 后 30 日内 返还 基 金投资 者已 缴纳 的款 项, 并加计 同期 银行 存款 利息 。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 本公 司的 直销 网点 和 中国建设 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等代 销机 构的 代销 网点 同时面 向
个人和 机构 投资 者销 售本 基金。
(二) 认购 受理 : 在 基金 份 额发售 期间 , 销 售网 点按 规 定的时 间受 理 投 资者 的认 购申请 。
(三 ) 认 购方 式: 本基 金 采用金 额认 购方 式 。 投资者 可以 通过 柜面 委托 、 网 上委托 等方
式进行 认购 。
(四 ) 资 金缴 纳: 投资 者 须在募 集期 内将 足额 资金 存入销 售网 点指 定的 账户 后, 方可 进
行基金 认购 。认 购申 请一 经受理 ,不 可撤 销。
(五) 认购 限额: 投资 者 单笔最 低认 购金 额 为 1,000 元, 可多 次认 购, 累 计认 购份额 或
金额不 设上 限。
(六) 份额 确认 :对 于 T 日交易 时间 内受 理的 认购 申请, 注册 登记 机构 将在 T+1 日就
申请的 有效 性进 行确 认 。 但对申 请有 效性 的确 认仅 代表确 实接 受了 投资 者 的 认购申 请 , 认 购
申请的 成功 确认 应以 注册 登记机 构在 本基 金募 集结 束后的 登记 确认 结果 为准 。 投资者 可以 在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到各 销售 网点或 以其 规定 的其 他合 法方式 查询 最终 确认 情况 。 投资者 本人 应
主动查 询认 购申 请的 确认 结果。
三、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
(一) 基金 收费 模式 的分 类与基 金份 额的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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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 目前 开通 前端 收费 模式, 将来 根据 市场 发展 状况和 法律 法规 、监 管机 构的规 定 ,
可能增 加新 的收 费模 式 , 也可能 相应 增加 新的 基金 份额种 类 , 并 可能 需计 算 新基金 份额 类别
的基金 份额 净值 。
(二) 认购 费率
本基金 认购 费用 不列 入基 金财产 , 主要 用于 基金 的 市场推 广 、 销 售、 注册 登 记 等募 集期
间发生 的各 项费 用。 认购 费率如 下:
认购金 额 M 认购费 率
M<50 万 1.00%
50 万≤ M < 20 0 万 0.60%
200 万≤ M<5 00 万 0.30%
500 万≤M 1000 元/ 笔
(三) 基金 认购 费用 和认 购份额 的计 算
1.认 购费 用和 认购 份额 的 计算
净认购 金额= 认购 金额÷ (1 +认购 费率 )
(注 : 认 购金 额在 500 万 元 ( 含 ) 以 上适 用绝 对数 额的认 购费 金额 , 即净 认 购金额 =认
购金额 -认 购费 用)
认购费 用= 认 购金 额- 净认 购金额
认购份 额= ( 净认 购金 额+ 利息)÷ 基 金份 额初 始面 值
举例: 假设 某基 金投 资者 投资 10 万元 认购 本基 金, 所适用 的认 购费 率为 1.00% ,认 购
期利息 为 100 元 ,则 该投 资者认 购可 得到 的基 金份 额为:
净认购 金额=100,000÷ (1 +1.00% )=99,009.90 元
认购费 用=100,000 -99,009.90=990.10 元
认购份 额= (99,009.90 +100 )÷ 1.00=99,109.90 份
2.基 金份 额、 余额 的处理
上述计 算结 果 (包 括认 购 份额 ) 以 四舍 五入 的方 法 保留小 数点 后两 位 。 由 此 误差产 生的
损失由 基金 财产 承担 ,产 生的收 益归 基金 财产 所有 。
(四) 募集 期间 认购 资金 利息的 处理 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 产生的利息将在基金合同 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 基金份额
持有人 所有 ,其 中利 息以 注册登 记机 构的 记录 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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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 注意 事项
1.投资者 应按《大 成 中证 红利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招 募说明书 》规定的 程序办 理相关 事
项。
2.投 资者 可以 使用 转账 、 电汇等 主动 付款 方式 进行 认购缴 款。
3.在直销 网点开立 基金账 户及交易 账户的基 金投资 者应指定 一个银行 账户作 为其资 金
交收账 户 , 以 便进 行赎 回 、 分 红及 无效 认 (申 ) 购 的资金 退款 等资 金结 算 。 资金交 收账 户的
账户名 称必 须与 投资 者的 名称一 致。 已开 立大成 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基 金账 户的 投资者 无需 再
次开立 ,但 办理 业务 时需 提供基 金账 户号 和身 份 证 件。
4.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 的 9:00-17:00 (周六、周日照常受理本基金认购 业
务) 。
5.请有意 在直销网 点认购 基金的个 人和机构 投资者 尽早向直 销网点索 取开户 和认购 申
请 表及相 关资料 ,投资者也 可从本 公司的 网站(www.dcfund.com.cn )上下载有 关表格 ,但
必须在 办理 业务 时保 证提 交的材 料与 下载 文件 中所 要求的 格式 一致 。
6.直 销网 点与 代理 销售 网 点的申 请表 不同 ,投 资者 请勿混 用。
(二) 开户 及认 购程 序
1.开 户
(1)投资 者可以到 直销网 点办理开 户手续。 开户资 料的填写 必须真实 、准确 ,否则 由
此引起 的客 户资 料寄 送等 错误的 责任 ,由 投资 者自 己承担 。
(2)选择 在直销网 点认购 的投资者 应同时申 请开立 基金账户 和交易账 户。交 易账户 卡
由直销 网点 交给 投资 者, 以便其 进行 认购 。
(3) 个人 投资 者:
填写《 开放 式基 金账 户类 业务申 请表 》 , 同时 提交 下 列材料 :
1)最 新办 理的 有效 身份 证 明文件 及复 印件 ;
2)预 留印 鉴( 签名 或私 章 ) ;
3)预 留的 同名 收款 账户 的 银行存 折或 银行 借记 卡原 件及复 印件 ;
4)委 托他 人代 办开 户, 则 需要提 供:
① 代 办人 最新 办理 的身 份 证件原 件及 复印 件;
② 授 权委 托书 (授 受双 方 亲临 投 资理 财中 心签 立或 经过公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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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注 册登 记机 构要 求的 其 他相关 资料 。
(4) 机构 投资 者:
填写《开 放式基金 账户类 业务申请 表》 ,加盖 单位公 章及法定 代表人私 章,由 代理人 签
名并提 供以 下材 料:
1)现今有 效并有最 新年检 记录 的企 业法人营 业执照 或注册登 记证书等 法人有 效身份 证
明文件 正、 副本 原件 (或 经发证 机关 盖章 确认 与原 件相一 致的 复印 件) 及复 印件;
2)现 今有 效并 有最 新年 检 记录的 国税 、地 税税 务登 记证原 件及 复印 件;
3)现 今有 效并 有最 新年 检 记录的 组织 机构 代码 证原 件及复 印件 ;
4)加 盖公 章的 法定 代表 人 证明书 原件 (境 内法 人提 供) ;
5)法 定代 表人 身份 证等 有 效身份 证 明 文件 复印 件( 境内法 人提 供) ;
6)QFII 资格证书(QFII 提供) ;
7)法 定代 表人 授权 委托 书 (境内 法人 提供 ) ;
8)境外法 人董事会 、董事 或主要股 东授权委 托书、 能够证明 授权人有 权授权 的文件 ,
以及授 权人 的有 效身 份证 明文件 复印 件(QFII 提供) ;
9)经 办人 身份 证等 有效 身 份证明 文件 及复 印件 ;
10) 预留 的同 名收 款账 户 的银行 《 开户 许可 证 》 或 《开 立银 行账 户申 请表 》 原件及 复印
件或指 定银 行出 具的 开户 证明文 件 ( 如保 险或 理财 产 品开立 的基 金账 户户 名与 托管银 行开 立
的银行 账户 户名 不一 致 , 需由托 管行 出具 托管 账户 证明书 , 证明 该银 行 账 户 为该产 品的 托管
专用账 户。 ) ;
11 ) 理 财产 品应 提供 相关 监管机 构对 该理 财产 品的 设立批 复、 备案 证明 或产 品的成 立 公
告;
12) 依法 成立 的理 财产 品 申请开 立基 金账 户 , 应 提 供证明 开户 办理 机构 具有 代表理 财产
品申请 开立 基金 账户 的资 格的法 定证 明文 件 (包 括 但不限 于托 管协 议 、 资 产 管理协 议 、 理 财
产品说 明书 等) 之首 、末 页及相 关条 款复 印件 ;
13) 资产 委托 人如 依据 相 关协议 内容 授权 资产 保管 人 ( 托管 银行 ) 和 资产 受 托人 (资 产
管理人 )分 别办 理账 户类 业务和 交易 类业 务还 需出 具授权 委托 书原 件;
14)注 册登 记机 构要 求提 供的其 他相 关资 料;
15)在 填写 完整 的本 申请 表左下 方空 白处 加盖 公章 ;
16)上 述资 料复 印件 均需 加盖公 章。
(5) 开户 申请 得到 受理 的 投资者 ,可 在自 申请 日(T 日) 起第 2 个 工作 日到 直销网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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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确 认查 询 。
2.缴 款
(1)投资 者申请认 购本基 金,应事 先将足额 认购资 金以银行 认可的付 款方式 ,划入 本
公司投 资理 财中 心在 银行 开立的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直 销资 金收 款专 用账 户。
(2)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直销 资金 收款 专用 账户 。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开户地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北京分 公司
中国银 行北 京丰 联广 场
大厦支 行
808118893508023001 北京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海分 公司
中国光 大银 行上 海分 行
营业部
36510188000029157 上海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海分 公司
兴业银 行上 海人 民广 场
支行
216290100100007298 上海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海理 财中 心
农行上 海分 行第 二营 业
部
03492300040003043 上海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交通银 行深 圳红 荔支 行 443066041018002247518 深圳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建行深 圳罗 湖支 行 44201507300052506349 深圳
大 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招商银 行深圳 蛇 口支 行
811289006810001 深圳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广发银 行广州 华 泰支 行 101007501010000432 广州
(3) 投资 者在 办理 汇款 时 必须注 意以 下事 项:
1) 投 资者 应在 “ 汇款 人 ” 栏 中填写 其在 直销 网点 开立 基金账 户时 登记 的姓 名或 单位 名 称 。
2 )投资者应 在 “ 汇 款备注栏 ” 或“ 用途栏 ” 中准确填 写其在 直销网点的 交易账号,因 未填
写或填 写错 误导 致的 认购 失败或 资金 划转 错误 由投 资者承 担。
3.认 购汇 款已 经到 账并 完 成开户 的投 资者 ,可 以办 理认购 手续 并应 当提 交以 下材料 :
(1) 已填 好的 《开 放式 基 金交易 类业 务申 请表 》 , 并 加盖预 留印 鉴;
(2) 投资 者或 经办 人 身 份 证明文 件原 件 及 复印 件 ;
(3) 加盖 银行 受理 章的 汇 款或存 款凭 证。
4.汇 款未 到账 的投 资者 只 能在其 资金 划到 直销 网点 资金专 户后 ,才 能进 行认 购。
五、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 在中国 建设 银行 办 理开户 与认 购的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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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人投 资者
(1) 业务 办理 时间
基金发 售日 的9:30-17:00 。 周六、 周日 及法 定节 假日 正常受 理客 户申 请, 该认 购申请 计
入下一 工作 日; 工作 日每 天17:00 后客 户发 起的 认购 申请计 入下 一工 作日 。
(2) 开户 程序 及 所 需材 料
1)请 事先 办妥 或持 有中 国 建设银 行理 财卡 或龙 卡通 并存入 足额 开户 和认 购资 金;
2)请 到网 点提 交以 下材 料 ,办理 开户 手续 ,开 立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的基 金账户 ;
① 本 人有 效身 份证 件原 件 (包括 :居 民身 份证 、军 官证、 士兵 证等 );
② 本 人的 中国 建设 银行 理 财卡或 龙卡 通;
③ 填 妥的 “ 个人 开通/ 取消 证券交 易申 请表 ” 。
3)开 户同 时可 办理 认购 手 续,需 填妥 并提 交 “ 证券 买 入(基 金认 购/ 申 购) 委托 单 ” 。
(3) 认购 所需 材料
1)本 人有 效身 份证 件原 件 ;
2)填 妥的 “ 证券 买入 (基 金认购/ 申购 )委 托单 ” 。
(4) 注意 事 项
1)请 个人 投资 者本 人到 中 国建设 银行 指定 的代 销网 点办理 开户 和认 购手 续;
2)有 关详 细的 办理 手续 , 请查阅 代销 网点 摆放 的《 中国建 设银 行证 券业 务系 统个人 客
户操作 指南 》。
2.机 构投 资者
(1) 业务 办理 时间
基金发 售日的9:30-17:00 。 周六、 周日 及法 定节 假日 不办理 业务 。
(2) 开户 及认 购程 序
1)请 事先 办妥 或持 有中 国 建设银 行的 机构 活期 存款 账户并 存入 足额 开户 和认 购资金 。
2)由 被授 权人 到开 户会 计 柜台提 交以 下材 料, 办理 开户手 续, 开立 大成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的 基金 账户 :
① 机 构活 期存 款账 户的 印 鉴卡及 印鉴 、营 业执 照或 事业社 团法 人证 书及 复印 件、军 队
或武警 开户 许可 证及 复印 件、 组织 机构 代码 证及 复 印件 。 开 户单 位为 分支 机 构的 , 还 应提 交
法人授 权其 开户 的书 面证 明;
② 证 券业 务授 权书 ;
③ 被 授权 人有 效身 份证 明 及复印 件、 印鉴 ;
11-2-12
④ 填 妥的 “ 机 构开 通/ 取 消证券 交易 申请 表 ” ,并 加 盖公章 和法 定代 表人 章。
3)开 户同 时可 办理 认购 手 续,请 填妥 并提 交 “ 证券 买 入(基 金认 购/ 申 购) 委托 单 ” 。
(3) 认购 所需 材料
1)被 授权 人有 效身 份证 明 原件;
2)填 妥的 “ 证券 买入 (基 金认购/ 申购 )委 托单 ” ;
(4) 注意 事项
1)机 构投 资者 请到 原机 构 活 期存 款账 户开 户会 计柜 台办理 开户 和认 购手 续;
2)若 有其 他方 面的 要求 , 请以中 国建 设银 行《 中国 建设银 行证 券业 务系 统机 构客户 操
作指南 》为 准。
(二) 在其 他代 销银 行办 理开户 与认 购的 流程
以下程 序原 则上 适用 于代 销本基 金的 其他 商业 银行 , 此 程序 原则 仅供 投资 者 参考 , 具 体
程序以 各代 销银 行的 规定 和说明 为准 。
1.业 务办 理时 间
各代销 银行 营业 日的 受理 时间, 以代 销银 行的 具体 规定为 准。
2.个 人投 资者 开户 与认 购 的程序
(1) 开立 银行 交易 账户
个人投 资者 申请 开立 银行 的交易 账户 时应 提交 下列 资料:
1)本 人有 效身 份证 明原 件 (身份 证、 户口 本 、 军人 证等) ;
2)代 销银 行借 记卡 ;
3)填 妥的 开户 申请 表;
4)代 销银 行要 求的 其他 资 料。
(2) 提出 认购 申请 :
个人投 资者 在开 立银 行交 易账户 后, 可提 出基 金认 购申请 ,应 提供 以下 资料 :
1)代 销银 行借 记卡 ;
2)填 妥的 认购 申请 表;
3)基 金交 易卡 ;
4)代 销银 行要 求的 其他 资 料。
(3) 注意 事项 :
1)没 有银 行借 记卡 的投 资 者可当 场办 理, 但建 议有 意认购 的投 资者 提前 办理 ;
2)个人投 资者在代 销银行 开户和认 购的详细 程序如 与上述规 定有所不 同,或 若代销 银
11-2-13
行有其 他方 面的 要求 ,以 各代销 银行 的规 定和 说明 为准。
3.机 构投 资者 开 户 与认 购 的程序
(1) 开立 银行 交易 账户
机构投 资者 必须 由指 定的 经办人 亲自 到网 点办 理银 行交易 账户 的开 户手 续, 并 提交以 下
资料:
1)加盖单 位公章的 企业法 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 及副本 原件;事 业法人、 社会团 体或其 他
组织提 供民 政部 门或 主管 部门颁 发的 注册 登记 证书 原件及 加盖 单位 公章 的复 印件;
2)基 金业 务授 权委 托书 ;
3)业 务经 办人 有效 身份 证 件原件 ;
4)机 构活 期存 款账 户的 印 鉴卡;
5)填 妥的 开户 申请 表并 加 盖单位 公章 和法 定代 表人 名章。
(2) 提出 认购 申请 :
机构投 资者 在开 立银 行交 易账户 后, 可提 出基 金认 购申请 ,应 提供 以下 资料 :
1)业 务经 办人 有效 身份 证 件原件 ;
2)加 盖预 留印 鉴的 认购 申 请表。
(3) 注意 事项 :
1)同一机 构投资者 只能在 代销银行 开立一个 基金交 易账户, 并只能指 定一个 人民币 活
期结算 账户 作为 与之 关联 的资金 账户 ;
2)机构投 资者在代 销银行 开户和认 购的详细 程序如 与上述规 定有所不 同,或 若代销 银
行有其 他方 面的 要求 ,以 各代销 银行 的规 定和 说明 为准。
(三) 在代 销证 券公 司办 理开户 与认 购的 流程
以下开 户和 认购 程序 原则 上适用 于代 销本 基金 的证 券公司 。 此程 序仅 供投 资 人参考 , 具
体程序 以各 证券 公司 的规 定和说 明为 准。
1.业 务办 理时 间
基金发 售日 的 9:30-11:30 和 13:00-15:00 。 周六 、周 日及法 定节 假日 不办 理业 务。
2.个 人投 资者 开户 与认 购 的程序
(1) 事先 在证 券公 司营 业 部开立 资金 账户 ,并 存入 足额认 购资 金。
(2)如果 没有开立 资金账 户,需携 带如下材 料到营 业部办理 资金账户 开户, 同时办 理
基金账 户开 户:
1)填 妥的 《资 金账 户开 户 申请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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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 人有 效身 份证 明原 件 及复印 件;
3)营 业部 指定 银行 的存 折 (储蓄 卡) 。
(3) 如果 已有 资金 账户 , 到营业 网点 提交 以下 材料 办理开 户手 续:
1)本 人有 效身 份证 件原 件 及复印 件;
2)本 人资 金账 户卡 ;
3)填 妥的 《开 放 式 基金 基 金账户 开户 申请 表》 。
(4) 开户 同时 可办 理认 购 手续, 需填 妥并 提交 基金 认购申 请表 。
3.机 构投 资者 开户 和认 购 的程序
(1) 事先 在证 券公 司营 业 部开立 资金 账户 ,并 存入 足额认 购资 金。
(2)如果 没有开立 资金账 户,需携 带如下材 料到营 业部办理 资金账户 开户, 同时办 理
基金账 户开 户:
1)机构证 件原件和 加盖公 章的复印 件:营业 执照副 本原件和 加盖公章 的复印 件或民 政
部门或 主管 部门 颁发 的注 册登记 证书 原件 和加 盖公 章的复 印件 ;
2)经 办人 证件 原件 和复 印 件;
3)填 妥的 《开 放式 基金 基 金账户 开户 申请 表》 ;
4)法定代 表人身份 证件及 其 复印件 ,法定代 表人签 发的授权 委托书( 法定代 表人签 字
并加盖 公章 ) ;
5)法 定代 表人 身份 证明 书 (加盖 公章 ) 。
(3) 如果 已有 资金 账户 , 到网点 提交 以下 材料 办理 基金账 户开 户手 续:
1)填 妥的 开户 申请 表;
2)有效法 人营业执 照(副 本)或其 他主管部 门颁发 的注册登 记证书, 上述文 件需同 时
提供复 印件 (加 盖公 章) ;
3)机 构经 办人 身份 证件 及 复印件 ;
4)开 户授 权委 托书 (加 盖 公章和 法定 代表 人章 ) ;
5)法 定代 表人 身份 证明 文 件(加 盖公 章) ;
6)证 券公 司资 金账 户卡 。
(4) 开户 同时 可办 理认 购 手续, 需填 妥并 提交 基金 认购申 请表 。
4.注 意事 项
(1) 个人 投资 者需 本人 到 代销机 构指 定的 代销 网点 办理开 户和 认购 手续 ,机 构投资 者
需由授 权的 业务 经办 人本 人到代 销机 构指 定的 代销 网点办 理开 户和 认购 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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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若有 其他 方面 的要 求 ,以各 证券 公司 的说 明为 准。
六、清算与交割
(一 ) 本 基金 募集 期间 , 投 资者的 认购 资金 将归 集在 本公司 于商 业银 行开 立的 清算总 账
户中。 在基 金募 集结 束前 , 任何人 不得 动用 。 投 资者 的 认购资 金在 基金 募集 期间 产生的 利息 ,
将 折算 成基 金份 额, 归投 资者所 有 , 具体 份额 以注 册登记 机构 的记 录为 准 。
(二) 本基 金权 益登 记由 本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 在募 集结束 后完 成。
七、退款事项
(一) 基金 募集 结束 后, 以下情 况将 被视 为无 效认 购:
1.投 资者 划来 资金 ,但 逾 期未办 理开 户手 续或 开户 不成功 ;
2.已 开户 投资 者划 来资 金 ,但逾 期未 办理 认购 手续 ;
3.投 资者 划来 的认 购资 金 小于其 认购 申请 金额 ;
4.投 资者 认购 资金 到账 晚 于本公 司规 定的 最迟 到账 时间;
5.本 公司 确认 的其 他无 效 资金。
(二 ) 投 资者 的无 效认 购 资金 , 将 于本 基金 合同 生 效之日 起 2 个工 作日 内划 往投资 者指
定的银 行账 户 , 该退 回款 项产生 的利 息等 损失 由投 资者自 行承 担 。
(三) 募集 失败 的处 理
基金募 集期 届满 , 未达 到 基金合 同的 生效 条件 , 或 基金募 集 期 内发 生不 可抗 力使基 金合
同无法 生效 ,则 基金 募集 失败 , 本基 金合 同不 能生 效。届 时基 金管 理人 承担 全部募 集费 用 ,
将已募 集资 金 ( 不含 无效 认购资 金) 并加 计银 行同 期存款 利息 在募 集期 结束 后 30 日内退还
投资者 。
八、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本基金 募集 期限届 满, 在 基金募 集份 额总 额不 少 于 2 亿份 , 基金 募集 金额 不少 于 2 亿元
人民币 , 并且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的 人数 不少 于 200 人 的条件 下 , 基 金管 理人 应 当自募 集期 结束
之日 起 10 日内 聘请 法定 验 资机构 验资 。 基 金管 理人 自 收到验 资报 告 后 10 日内 向 中国证 监会
提交验 资报 告, 办理 基金 备 案手续 。 自 中国 证监 会书 面 确认之 日 起 , 基 金备 案手 续 办理完 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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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 同生 效。 基金 管理 人 将于 收 到中 国证 监会 确认 文件的 次日 对基 金合 同生 效事宜 予以 公
告 。
九、发售费用
本次基 金发 售中 所发 生的 与基金 有关 的法 定信 息披 露费、 会计 师费 和律 师费 等 发行费 用
由基金 管理 人承 担 , 不 从 基金财 产中 支付 。 若基 金 募集失 败 , 基 金管 理人 应 以其固 有财 产承
担因募 集行 为而 产生 的债 务和费 用。
十、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 基金 有关 当事 人及 销售机 构
1.基 金管 理人
名称: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32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 :肖 冰
2.基 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 表人 :郭 树清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 】12 号
电话:010-67595003
联系人 :尹 东
3.直 销机 构:
名称: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32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11-2-17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 :梁 靖
全国统 一 客 户服 务号 码:400-888-5558 (免固 话长 途 费)
(1) 大成 基金 深圳 投资 理 财中心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联系人 :梁 靖、 瞿宗 怡
电话:0755-83195236
传真:0755-83195091
(2) 大成 基金 北京 投资 理 财中心
1)东 直门
电话:010-58156152/53
传真:010-58156315/23
地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 门南大 街 5 号中 青旅 大 厦 105 室
联系人 :李宁
2)平 安里
电话:010-85252345/46
传真:010-85252272/73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平安 里西大 街 28 号 光大 国际 中 心 1601 室
联系人 :廖 红军
(3) 大成 基金 上海 投资 理 财中心
1)广 东路
地址: 上海 市广 东 路 689 号海通 证券 大 厦 19 层
联系人 :徐 舲
电话:021-63513925/26
传真:021-63513928
2)南 京西 路
地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南京 西路 580 号 南证 大 厦 102 、103 室
联系人 :朱 君
电话:021-62185377 、62185277
传真:021-62185233
11-2-18
投资者 可以 通过 本公 司网 上交易 系统 办理 本基 金的 开户 、 认 购等 业务 。 有关 办 理本基 金
开户、 认购 等业 务 的 规则 请登录 本公 司网 站(www.dcfund.com.cn )查询 。
4.代 销机 构
(1)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1 号 长安 兴融 中心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郭 树清
联系人 :王 琳
电话:010-67596084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 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西城 区复 兴门内 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肖 钢
客服电 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电话:010-66594977
网址:www.boc.cn
(3)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法定代 表人 :项 俊波
客服电 话:95599
联系人 :蒋 浩
电话:010-85109219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4) 中国 工商 银 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北京 复兴 门内大 街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姜 建清
11-2-19
客服电 话:95588
联系人 :田 耕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8013
网址:www.icbc.com.cn
(5) 深圳 发展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东 路 5047 号 深圳 发展 银行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法 兰克 纽曼 (Frank N.Newman )
客服电 话:95501
联系人 :周 勤
电话:0755-82088888-8811
传真:0755-82080714
网址:www.sdb.com.cn
(6)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胡 怀邦
客服电 话:95559
联系人 :曹 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网址:www.bankcomm.com
(7)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秦 晓
客服电 话:95555
联系人 :刘 薇
电话:0755-83195915
传真:0755-83195061
网址:www.cmbchina.com
(8)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11-2-20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外大 街 6 号光 大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唐 双宁
客服电 话:95595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010-68560675
传真:010-68560661
网址:www.cebbank.com
(9) 北京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丙 17 号
法定代 表人 :闫 冰竹
联系人 :王 曦
客服电 话 : 010-96169 (北 京) 、 022-96269 ( 天津 ) 、 021-53599688 (上 海) 、 029-85766888
(西安 )、0755-23957088 (深圳 )、0571-86590900 (杭州 )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0) 上海 农村 商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大 道 981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秀仑
电话:021-38576977
传真:021-62521689
联系人 :吴 海平 、翁 敏芬
客服电 话:021-962999
网址:www.shrcb.com
(11)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深圳 市深 南中 路 1099 号
法定代 表人 :黄 立哲
电话:0755-25859591
传真:0755-25878304
联系人 :霍 兆龙
客户服 务热 线:0755-961202 、4006699999
公司网 站:www.18ebank.com
11-2-21
(12) 中国 邮政 储蓄 银行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门 西大 街 13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门 西大 街 131 号
法定代 表人 :刘 安东
客户服 务电 话:95580
传真:010-66415194
联系人 :陈 春林
网址:www.psbc.com
(13) 杭州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地址: 杭州 市凤 起 路 432 号
法定代 表人 :马 时雍
联系人 :陈 振峰
客服电 话:96523 、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14)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北 京东 路 689 号 17 楼
法定代 表人 :吉 晓辉
联系人 :倪 苏云
客服热 线:95528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网址:www.spdb.com.cn
(15) 温州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温州 市车 站大 道华海 广 场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夏 瑞洲
客服电 话:0577-96699
网址:www.wzbank.cn
(16) 江苏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地址: 南京 市洪 武北 路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黄 志伟
11-2-22
联系人 :田 春慧
联系电 话:025-58588167
客户服 务电 话:96098 、400-86-96098
网址:www.jsbchina.cn
(17) 渤海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河 西区 马场 道 201-205 号
法定代 表人 :刘 宝凤
客服电 话:400-888-8811
联系人 :王 宏
网址:www.cbhb.com.cn
(18) 东莞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东莞 市运 河东 一路 193 号
法定代 表人 :廖 玉林
联系人 :胡 昱
客服电 话:96228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9) 长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新华路 特 8 号长 江证 券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胡 运钊
联系人 :李 良
联系电 话:021-63219781
客服电 话:4008-888-999
委托电 话:4008-888-318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cjsc.com.cn
(20) 国泰 君安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商城 路 618 号
通讯地 址: 上海 浦东 新区 银城中 路 168 号 上海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祝 幼一
客服电 话:400-8888-666
11-2-23
联系人 :芮 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83439
网址:www.gtja.com
(21) 中信 建投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 4 号楼
通讯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门 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张 佑君
客服电 话:400-8888-108
联系人 :魏 明
电话:010-85130579
网址:www.csc108.com
(22)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客服电 话:4008888111 、95565
联系人 :黄 健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3734343
网址:www.newone.com.cn
(23) 广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吉大海 滨路 光大 国际 贸易 中心 26 楼 2611 室
法定代 表人 :王 志伟
客服电 话:020-87555888 转各营 业网 点
联系人 :肖 中梅
电话:020-87555888-875
传真:020-87557985
网址:www.gf.com.cn
(24)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通讯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11-2-24
法定代 表人 :胡 长生
客服电 话:4008-888-888
联系人 :李 洋
联系电 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536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5) 华泰 联合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东 路 5047 号 深圳 发展 银行 大 厦 10 、24 、25 层
法定代 表人 :马 韶明
客服电 话:400-8888-555
联系人 :盛 宗凌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网址:www.lhzq.com
(26) 申银 万国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通讯地 址: 上海 市常 熟 路 239 号 2 楼
法定代 表人 :丁 国荣
客服电 话:021-962505
联系人 :曹 晔
电话:021-54047892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w2000.com.cn
(27) 金元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海南 省海 口市 南宝 路 36 号证 券大 厦 4 层 (邮政 编码 :570206 )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4001 号 时代 金融 中心 17 楼( 邮政 编码 :518034 )
法定代 表人 :陆 涛
客服电 话:4008-888-228
联系人 :张 萍
传真:0755-83025625
网址:www.jyzq.cn
11-2-25
(28) 海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淮 海中 路 9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客服电 话:95553 、400-888-8001
联系人 :金 芸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www.htsec.com
(29)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朝阳 区新 源南 路 6 号 京城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客服电 话:010-84588888 各地营 业部 咨询 电话
联系人 :陈 忠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30) 安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2222 号 安联 大厦 34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牛 冠兴
客服电 话:4008001001
联系人 :张 茜萍
电话:0755-82558335
传真:0755-82558335
网址:www.axzq.com.cn
(31)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徐 浩明
客服电 话:400-888-8788、10108998
联系人 : 刘 晨、 李芳 芳
电话:021-22169081
11-2-26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32) 中信 万通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苗岭 路 29 号澳 柯玛 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东 海西 路 28 号
法定代 表人 :史 洁民
客服电 话:0532-96577
联系人 :丁 韶燕
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026
网址:www.zxwt.com.cn
(33) 东海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常州 延陵 西 路 59 号 常信 大厦 18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区 东方 路 989 号中 达广 场 17 楼
法定代 表人 :朱 科敏
客服电 话:0519-88166222 、0379-64902266 、021-52574550
联系人 :李 涛
电话:021-50586660
传真:021-50586660-8880
网址:www.longone.com.cn
(34) 中信 金通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中 河南 路 11 号万 凯庭 院商 务楼 A 座
办公地 址: 杭州 市中 河南 路 11 号万 凯庭 院商 务楼 A 座
法定代 表人 :刘 军
电话:0571-96598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 :王 勤
联系电 话:0571-85783715
网址:www.bigsun.com.cn
(35) 广州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11-2-27
注册地 址: 广州 市先 烈中 路 69 号主 楼五 楼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先 烈中 路 69 号东 山广 场主 楼五 楼
法定代 表人 :吴 志明
客服电 话:020-961303
联系人 :江 欣
联系电 话:020-87320991
传真:020-87325036
网址:www.gzs.com.cn
(36) 平安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八卦岭 八卦 三路 平安 大厦 三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敬达
客服电 话:95511
联系人 :袁 月
电话:0755-22627802
传真:0755-83433794
网址:www.pa18.com
(37) 华泰 证券 有 限 责任 公司
地址: 江苏 省南 京市 中山 东路 90 号 华泰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客服电 话:4008-888-168、95597
联系人 :李 金龙 、张 小波
电话:025-84457777-950、248
网址:www.htsc.com.cn
(38) 湘财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长沙 市黄 兴中 路 63 号中山 国际 大 厦 12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陆家 嘴环 路 958 号华 能联 合大 厦 5 层
法定代 表人 :陈 学荣
客服电 话:400-888-1551
联系人 :钟 康莺
电话:021-68634518
11-2-28
传真:021-68865680
网址:www.xcsc.com
(39) 国元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寿春 路 179 号
公司办 公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寿 春 路 179 号( 邮政 编码:230001 )
法定代 表人 :凤 良志
客服电 话:400-888-8777、0551-95888
联系人 :程 维
电话:0551-2634400
传真:0551-2645709
网址:www.gyzq.com.cn
(40) 上海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 336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 336 号
法定代 表人 :蒋 元真
客服电 话:021-962518
联系人 :谢 秀峰
电话:021-51539888
传真:021-65081063
网址:www.962518.com
(41) 华安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住所: 安徽 省合 肥市 长江 中路 357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工
客服电 话:0551-96518 、400-80-96518
联系人 :甘 霖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42) 兴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福建 省福 州市 湖东 路 99 号标 力大 厦
11-2-29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东 路 166 号 中国 保险大 厦 18 楼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 :杨 盛芳
网址:www.xyzq.com.cn
客服电 话:400888123
(43) 财通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解 放 路 111 号 金钱 大厦
办公地 址: 杭州 市解 放 路 111 号 金钱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沈 继宁
联系人 :乔 骏
电话:0571-87925129
传真:0571-87925129
网址:www.ctsec.com
客户服 务电 话:0571-96336
(44) 浙商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地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杭大 路 1 号 黄龙 世纪 广 场 A 座 6-7 楼
法定代 表人 :吴 承根
联系人 :吴 颖
电话:0571-87901963
传真:0571-87902081
网址:www.stocke.com
(45) 渤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第 一大 街 29 号
办公地 址: 天津 市河 西区 宾水 道 3 号
法定代 表人 :张 志军
客服电 话:4006515988
联系人 :王 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11-2-30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 话:28455588
网址:www.ewww.com.cn
(46) 方正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湖南 省长 沙市 芙蓉中 路二 段华 侨国 际大 厦 22 -24 层
办公地 址: 湖南 省长 沙市 建湘 路 479 号
法定代 表人 :雷 杰
客服电 话:0571-95571 、0731-95571、13258915782
电话:0731-2882340 、0571-87782047
传真:0731-2882332
网址:www.foundersc.com
(47) 东莞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办公地 址: 东莞 市莞 城区 可园南 路 1 号金 源中 心 30 楼
法定代 表人 :游 锦辉
客服电 话:0769-961130
联系人 :张 建平
电话:0769-22119426
传真:0769-22119423
网址:www.dgzq.com.cn
(48) 瑞银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7 号英 蓝国 际金 融中 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7 号英 蓝国 际金 融中 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弘
电话:010-59226788
传真:010-59226840
联系人 :谢 亚凡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49) 宏源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建设 路 2 号
11-2-31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西直门 北大 街 甲 43 号金 运 大厦 B 座 6 层
法定代 表人 :汤 世生
联系人 :韩 梅
电话:010-62294608-6957
传真:010-62296854
客户服 务电 话:010-62294600
网址:www.hysec.com
(50) 长城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6008 号特 区报 业 大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耀华
联系人 :匡 婷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客户服 务热 线:0755-33680000 、400-6666-888
长城证 券网 站:www.cc168.com.cn
(51) 国都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 路 4028 号 荣超 经 贸中 心 26 层 11 、12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 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少华
联系人 :黄 静
客户服 务电 话:800-810-8809
网址:www.guodu.com
(52) 中银 国际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39F
法定代 表人 :平 岳
联系人 :张 静
电话:021-68604866-8309
网址:www.bocichina.com.cn
(53) 齐鲁 证券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经十 路 128 号
11-2-32
法定代 表 人 :李 玮
联系人 :傅 咏梅
电话:0531-82024184 、0531-82024147
传真:0531-82024197
网址:www.qlzq.com.cn
(54) 东北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办公地 址: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法定代 表人 :矫 正中
联系人 :潘 锴
电话:85096709
客户服 务电 话:0431-96688-0、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55) 江海 证券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哈尔 滨市 香坊 区赣水 路 56 号
法人代 表: 孙名 扬
电话:0451-82269286
客服热 线:4006662288
联系人 :葛 新
网址:www.jhzq.com.cn
(56) 中国 国际 金融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 街 1 号 国贸 大 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街 甲 6 号 SK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李 剑阁
联系人 :王 雪筠
客服电 话:010-85679238 、010-85679169
网址:www.ciccs.com.cn
(57) 恒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内蒙 古呼 和浩 特市新 城区 新华 东 街 111 号
法人代 表: 刘汝 军
11-2-33
客户服 务电 话:0471-4961259
联系人 :张 同亮
电话:021-68405273
网址:www.cnht.com.cn
(58) 国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成都 市东 城根 上街 95 号
办公地 址: 成都 市等 城根 上街 95 号 6、16 、17 楼
法定代 表人 :冉云
联系人 :金 喆
客户服 务电 话: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59) 江南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南昌 市抚 河北 路 291 号
办公地 址: 南昌 市抚 河北 路 291 号六 楼
法定代 表人 :姚 江涛
客服电 话:0791-6768763
联系人 :余 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网址:www.scstock.com
(60) 世纪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办公地 址 :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40-42 楼
法定代 表人 :段 强
客服电 话:0755-83199511
联系人 :刘 军辉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网址:www.csco.com.cn
电子邮 箱:liujh@csco.com.cn;
(61) 爱建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11-2-34
地址: 上海 市南 京西 路 758 号 24 楼
法定代 表人 :张 建华
客服电 话:021-63340678
联系人 :陈 敏
网址:www.ajzq.com
(62) 英大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中路华 能大 厦三 十、 三十 一层
法定代 表人 :赵 文安
客服电 话:0755-26982993
网址:www.vsun.com
(63) 国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 1012 号国 信证 券 大厦十 六层 至二 十六 层
法定代 表人 :何 如
客服电 话:95536
联系人 :齐 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网址:www.guosen.com.cn
(64) 山西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山西 省太 原市 府西 街 69 号山 西国 际贸 易 中心东 塔楼
法定代 表人 :侯 巍
客服电 话:400-666-1618
联系人 :张 治国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网址:www.i618.com.cn
(65) 国联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无 锡市 县前东 街 168 号
办公地 址: 江苏 省无 锡市 县前东 街 168 号 国联 大 厦 703 室
法定代 表人 :范 炎
11-2-35
客服电 话:0510-82588168
联系人 :袁 丽萍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网址:www.glsc.com.cn
(66) 东方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318 号新 源广 场 2 号楼 21-29 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益民
客户电 话:95503
联系人 :吴 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7888
网址:www.dfzq.com.cn
(67) 中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地址: 郑州 市经 三 路 15 号 广汇国 际贸 易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石 保上
客服电 话:0371-967218 、4008139666
联系人 : 程 月艳 、耿 铭
网址:www.ccnew.com
(68) 天相 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街 19 号富 凯大 厦 B 座 701
法定代 表人 :林 义相
客服电 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www.txjijin.com
(69) 西南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地址: 重庆 市渝 中区 临江 支路 2 号合 景国 际大 厦 A 幢
法定代 表人 :王 珠林
客服电 话:4008096096
联系人 :徐 雅筠 、杨 再巧
网址:www.swsc.com.cn
11-2-36
(70) 信达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地址: 北京 市三 里河 东 路 5 号中 商大 厦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志刚
联系人 :唐 静
联系电 话:010-88656100
传真:010-88656290
客服电 话:400-800-8899
公司网 址:www.cindasc.com
(71) 广发 华福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五 四 路 157 号 新天 地大 厦 8 层
办公地 址: 福州 市五 四路 157 号 新天 地大 厦 8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比
客服电 话:0591-87383623
联系人 :张 腾
传真:0591-87383610
网址:www.gfhfzq.com.cn
(72) 华宝 证券 经纪 有限 责任公 司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66 号 未来 资产 大厦 23 层
法定代 表人 :陈 林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二) 注册 登记 机构
名称: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33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树忠
电话:0755-83183388
联系人 :范 瑛
传真:0755-83195229
(三) 律师 事务 所和 经办 律师
11-2-37
名称: 北京 市金 杜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路7号 财富 中心 写 字楼A 座40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路7号 财富 中心 写 字楼A 座40层
负责人 :王 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 师: 靳庆 军、 宋萍 萍
联系人 :宋 萍萍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会计师 事务 所名 称: 普华 永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233 号汇 亚 大厦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湖 滨 路 202 号 普华 永道 中心 11 楼
法人代 表: 杨绍 信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薛 竞、 金毅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金 毅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09年12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