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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双利(660003)

农银双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09年11月)

























基金代码:660003






























































基金简称:农银平衡双利混合  









































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09年1月22日证监许可【2009】74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09年4月8日。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产品,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但高于债券型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9年10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9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况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层





  法定代表人:杨琨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08】30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零壹元





  存续期限:永久存续





  联系人:孙昌海





  联系电话:021-61095588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 103,333,334 51.67%





  CAAM(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 66,666,667 33.3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15%





  合


计 200,000,001 100%





  注: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已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公司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杨琨先生: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代理业务部、市场开发部等部门领导,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2004年起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2008年3月起兼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Jean-Yves Colin先生:副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 1990年加入Caisse Nationale de Crédit Agricole,历任资本市场部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部负责人。1997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历任风控绩效和审计部门负责人、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执行副总裁,现任法国农业信贷银行集团合规部负责人。





  许红波先生:董事,总经理。





  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1998年在水利部工作,先后担任处长、副司长等职务,1998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开发部、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总行总经理级干部。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Thierry Mequillet先生:董事





  工商管理硕士。1979年开始从事银行工作,在Credit Agricole Indosuez 工作近15年并担任多项管理职务。1994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任香港地区总经理。1999年起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太区行政总裁。





  陈基华先生:董事





  经济学硕士。1994年起先后担任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执行经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沙特阿拉伯ALJ(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及吉通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1年起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华若鸣女士:董事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9年起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香港分行总经理、总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兼资金交易中心总经理、外汇交易中心总经理、票据营业部总裁。





  季立刚先生:独立董事





  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1991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曾长期担任上海市复旦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先后在德国康斯坦茨大学和美国耶鲁大学做访问学者。2006年获"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孟焰先生:独立董事





  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自1982年起任职于中央财经大学,曾担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主任。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财政部独立审计准则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





  Michael Pettis先生:独立董事





  金融MBA。曾就职于Manufacturer Hanover Trust、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并曾在Bear Stearns 公司任董事总经理及负责人。曾先后执教于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公共事务学院和商学院,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全职访问教授。





  2、公司监事





  唐建邦先生:监事会主席





  博士、研究员。1970年起任教于清华大学。1983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科技部、信息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的领导职务。1998年任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2000年至2008年4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





  Jean-Yves Glain先生:监事





  硕士。1995年加入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历任销售部负责人、市场部负责人。现任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巴黎总部国际协调发展部负责人。





  毛远建先生:监事





  高级政工师。历任中国铝业集团公司人事部副主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曾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于意女士:监事





  管理学硕士。2002年4月-2004年7月就职于上海银行,先后在资金财务部和国际业务部任职; 2004年8月-2007年8月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公司工作,担任运营部主管。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负责人。





  燕斌先生:监事





  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硕士。1997年7月-1999年7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工作,担任法律顾问职务;1999年7月-2002年4月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工作,担任高级经理助理;2002年7月-2007年9月在上海华虹有限公司工作。现就职于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部。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杨琨先生:董事长





  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代理业务部、市场开发部等部门领导,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2004年起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2008年3月起兼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红波先生:总经理





  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1998年在水利部工作,先后担任处长、副司长等职务,1998年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开发部、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总行总经理级干部。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施卫先生:副总经理





  经济学硕士、金融理学硕士。1992年7月起进入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先后任国际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2002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司业务处副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08年3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副总经理。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Laurent Tournier先生:副总经理





  管理学硕士。1987年至2000年担任摩根大通银行欧洲结算系统公司北美地区公关经理、北亚地区销售和公关经理、副总裁。2000年加入法国农业信贷银行集团,历任东方汇理银行(香港)项目主管、东方汇理银行(巴黎)托管部业务发展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2008年3月起担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09年8月起担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昌海先生:督察长





  金融学硕士。1998年9月起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员;2001年3月起任上海浦东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7月起任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公司筹备组副组长;2004年8月至2008年1月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008年3月起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郝兵先生:经济学硕士,具有6年基金业从业经验。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曾担任泰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中信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投资部高级副总裁和国泰基金管理公司财富管理中心投资经理。2005年5月至2005年12月担任泰信先行策略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1月至2008年5月担任中信经典配置平衡型基金投资经理。2009年6月起兼任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陈加荣先生:天津大学管理工程硕士学位,具有8年证券业和基金业从业经历。历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债券研究员、交易员、本外币投资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德盛小盘基金债券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助理,德盛稳健基金债券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固定收益投资负责人,自2008年12月起任农银汇理恒久增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4月起任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付柏瑞先生:英国萨里大学金融管理专业硕士,具有3年基金业从业经历。曾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行业研究员、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2009年4月起任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许红波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同上);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栾杰先生,公司投资总监。13年证券从业经验,6年基金管理经验。曾担任华宝信托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副总监。2003年6月至2007年8月担任宝康消费品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担任华宝兴业收益增长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6月至同年8月担任华宝兴业行业精选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8月起任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9月起任农银汇理策略价值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郝兵先生,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赵雪桂女士,现任农银汇理基金管理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金融学硕士,具有6年证券业从业经验。曾担任光大证券研究所汽车行业首席分析师和国信证券研究所联席研究总监、汽车行业首席分析师。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曹剑飞先生,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统计学硕士、经济学硕士。具有6年的证券业和基金业从业经历。历任长江证券公司证券投资总部分析师,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华宝兴业先进成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8月起任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489.94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张咏东





  电话:021-68888917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发钞行之一。交通银行先后于2005年6月和2007年5月在香港联交所、上交所挂牌上市,是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唯一的商业银行全球合作伙伴。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2009年7月发布的全球1000家银行排名,交通银行总资产排名位列第56位,一级资本排名位列第49位。截止2009年6月末,交通银行总资产超过人民币3万亿元,2009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55.79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09年6月末,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4只,包括博时现金收益货币、博时新兴成长股票、长城久富股票(LOF)、富国汉兴封闭、富国天益价值股票、国泰金鹰增长股票、海富通精选混合、华安安顺封闭、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华安创新股票、华夏蓝筹混合(LOF)、华夏债券、汇丰晋信2016周期混合、汇丰晋信龙腾股票、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建信优势动力封闭、金鹰红利价值混合、金鹰中小盘精选混合、大摩货币、农银恒久增利债券、农银行业成长股票、农银平衡双利混合、鹏华普惠封闭、鹏华普天收益混合、鹏华普天债券、鹏华中国50混合、融通行业景气混合、泰达荷银成长股票、泰达荷银风险预算混合、泰达荷银稳定股票、泰达荷银周期股票、天治创新先锋股票、天治核心成长股票(LOF)、万家公用事业行业股票(LOF)、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易方达科瑞封闭、易方达上证50指数、易方达科讯股票、银河银富货币、银华货币、中海优质成长混合。此外,还托管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产、企业年金、QFII、QDII、信托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计划、ABS、产业基金、专户理财等12类产品,托管资产规模超过五千亿元。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7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楼





  法定代表人:杨琨





  联系人:沈娴





  联系电话:021-61095610





  网址:http://www.abc-ca.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韩星宇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88、400-888-8666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0294





  联系人:邓寒冰





  网址:www.sw2000.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021-51062920





  联系人:李良





  网址:www.95579.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027-85808318





  (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网址:www.df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456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11)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5783715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王勤





  网址:www.96598.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公司网站:www.lhzq.com





  客服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二)注册登记机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楼





  法定代表人:杨琨





  电话:021-61095588





  传真:021-61095556





  联系人:高利民





  客户服务电话:021-61095599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吴军娥





  经办律师:吴军娥、毛慧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谢英峰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陶坚、曾浩





  四、 基金名称





  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精选具备良好现金分红能力、长期增长潜力且估值水平合理的上市公司以及收益率具有优势的债券品种,通过在红利股票和高息债券等不同类型资产中的平衡配置,追求基金资产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的持续增值,充分享受股票分红和债券利息的双重收益。





  七、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30%-80%,其中投资于红利股的比例不少于股票资产的80%;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债券等其他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20%-7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资产配置目标为:股票资产的长期目标比例大致为55%,债券资产的长期目标比例大致为45%。但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管理人将根据对宏观经济指标的分析和预判,对股市和利率走势做出科学预期,并在此基础上在股票、债券和现金资产的投资比例之间进行战术性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1)建立红利股股票库





  本基金属于红利型基金,其股票投资将主要投资于红利股。红利股主要指基本面优良、有较为稳定的分红历史或具有未来分红预期的股票。为此,本基金将在综合考察上市公司历史分红政策,分红价值,分红意愿和分红预期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专门的红利股股票库,基金股票投资中不低于80%的比例必须从红利股股票库中进行选择,红利股股票库以外的股票投资比例不得高于股票投资比例的20%。红利股的主要筛选标准如下:





  1) 具有较为稳定的分红历史:过去三年内至少两次分红, 分红方式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分红;





  2) 股息率较高:最近一年股息率(每股现金分红/最近1年内经复权调整的股价)市场排名进入前50%;





  3) 股利分配率较高:最近一年度股利分配率(分红除以前一年度税后净利润)市场排名进入前50%;





  4) 具有很好的分红预期:对于上市时间不超过一年且没有分红历史的上市公司,若基金管理人经过深入的基本面分析,预计将会推出较优厚分红方案的,也会将其纳入红利股范畴。





  符合以上一项或几项筛选标准的股票被归为红利股并进入本基金的红利股股票库。





  (2)红利股筛选





  由于红利股的筛选主要是基于上市公司的历史分红记录,因此不能完全、充分反映所选择的上市公司的预期分红状况。而上市公司的预期分红状况往往和该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息息相关,具有稳定的分红历史和分红预期的上市公司才是本基金所关注的重点。因此,在进行红利股初步筛选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对进入红利股票库内的股票的盈利可持续性和成长性等因素进行深入研究并进行排序,以选择出最具有盈利和分红预期的股票进行重点配置。





  对红利股盈利预期的分析主要集中在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





  1)定量指标主要包括:分红能力指标、分红意愿指标和估值水平指标。其中,分红能力指标主要考察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和业绩的可持续性,是判断预期分红可能性的重要基础性指标;分红意愿指标主要考察上市公司历史股息支付比例,以判断该公司在未来具有分红能力的条件下会实行分红;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指标中,由于股价作为分母,因此该指标将直接影响股息收入率水平。





  ①分红能力指标:





  盈利性因素:近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近三年平均投资资本回报率(ROIC)等;





  现金流因素:经营性现金流、资本支出、资本支出/折旧、自由现金流/销售等;





  成长性因素:市盈增长比率(PEG)、近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近三年平均息税折旧前利润(EBITA)增长率、未来一年预测每股收益(EPS)增长率等。





  ②分红意愿指标:近三年股息支付比例、近三年股利分配率等;





  ③估值水平指标: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价现金流比率(P/CF)等。





  2)从定性分析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良好的分红预期主要源自于良好的公司基本面。同时,只有盈利能力具有持续性的公司才有可能具有稳定的分红预期。因此,管理人在定性分析层面将重点考察上市公司的盈利持续性和成长性等因素。主要定性分析指标包括:





  ①具有良好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注重股东回报,管理层能力较强,内部运作机制顺畅;





  ②已建立起市场化经营机制、决策效率高、对市场变化反应灵敏;





  ③行业地位突出,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并具有与行业竞争结构相适应的、清晰的竞争战略;





  ④在行业内拥有成本优势、规模优势、品牌优势或其它特定优势,公司主要业务或产品市场份额处于行业前列;





  ⑤在特定领域具有原材料、专有技术或其它专有资源;





  ⑥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





  ⑦财务稳健,经营效率及盈利能力较强等。





  基金管理人将主要通过公司实地调研、第三方研究报告等方式深入了解红利股股票库内上市公司基本面情况的真实性,确保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估计的合理性。同时,实地调研过程中,基金管理人还将关注上市公司的红利分配计划,实地了解上市公司的红利分配意愿。对于具备良好红利分配能力且具有红利分配意愿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将予以重点关注。





  (3)股票组合的构建和优化





  在红利股票库内进行定性和定量筛选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综合当前宏观经济运行、行业发展状况和股票市场走势等多种考虑因素,选择估值合理或被低估以及具有上升潜力的红利股票进入投资范畴。通过内部的投资组合优化模型系统,基金管理人将具体确定所投资的红利股票的权重分布,并就此确定模拟投资组合(Equity Model Portfolio)。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在模拟投资组合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状况的变化进行灵活的调整,以构建实际的股票投资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





  (1)合理预计利率水平





  对市场长期、中期和短期利率的正确预测是实现有效债券投资的基础。管理人将全面研究物价、就业、国际收支和政策变更等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预测未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走向,以此判断资金市场长期的供求关系变化。同时,通过具体分析货币供应量变动,M1和M2增长率、各种资金预期收益率与投资周期、市场融资规模以及金融创新等因素判断中短期资金市场供求的趋势。在此基础上,管理人将对于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动进行合理预测,对包括收益率曲线斜度等因素的变化进行科学预判。





  (2)灵活调整组合久期





  债券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风险的最重要指标。管理人将在合理预测市场利率水平的基础上,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灵活调整组合的目标久期。当预期市场利率上升时,通过增加持有短期债券或增持浮动利息债券等方式降低组合久期,以降低组合跌价风险;在预期市场利率下降时,通过增持长期债券等方式提高组合久期,以充分分享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





  (3)科学配置投资品种





  管理人将通过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





  (4)主动发掘套利机会





  由于债券市场的参与者众多,投资行为、风险偏好、财务与税收处理等各不相同,短期因素的影响被过分夸大,因此常常会产生在不同市场、品种、期限之间出现短期的套利机会。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变动,通过深入分析市场参与者的立场和观点,充分利用因市场分割、市场投资者不同风险偏好或者税收待遇等因素导致的市场失衡机会,运用回购、远期交易合同等交易工具进行不同期限、不同品种或不同市场之间的套利交易,提高本基金的收益水平。





  (5)谨慎选择个券





  在具体券种的选择上,管理人主要通过利率趋势分析、投资人偏好分析、对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的预期、信用评估和流动性分析等方式,合理评估不同券种的风险收益水平。筛选出的券种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 成交活跃,有较好流动性的债券;





  2) 符合债券组合目标久期的债券;





  3) 到期收益率相对类似信用质量和期限债券较高的债券;





  4) 风险水平合理、有较好下行保护的债券;





  5) 期限结构和收益风险特征符合对市场预期的债券;





  6) 同等条件下信用质量较好或预期信用质量将得到改善的债券。





  (6)充分利用可转债投资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双重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相比于普通债券具有更大的优势,因此将成为本基金的重要投资对象之一。管理人将利用股票研究的手段对发债公司的基本素质进行考察,并综合比较其信用等级和偿债能力等因素,从而选择具有优质基本面、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55%×沪深300指数+45%×中信全债指数。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但高于债券型基金。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10月xx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9年9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417,826,025.17 72.30





  其中:股票 2,417,826,025.17 72.30





  2 固定收益投资 656,036,049.00 19.62





  其中:债券 656,036,049.00 19.6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24,690,477.17 6.72





  6 其他资产 45,575,303.10 1.36





  7 合计 3,344,127,854.44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282,585,045.19 8.67





  C 制造业 1,062,908,447.72 32.60





  C0 食品、饮料 26,460,000.00 0.81





  C1 纺织、服装、皮毛 - -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265,635,384.92 8.15





  C5 电子 - -





  C6 金属、非金属 129,371,560.16 3.97





  C7 机械、设备、仪表 547,542,093.04 16.79





  C8 医药、生物制品 60,929,409.60 1.87





  C99 其他制造业 32,970,000.00 1.01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23,212,008.32 0.71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G 信息技术业 114,528,980.22 3.51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28,700,000.00 0.88





  I 金融、保险业 655,592,734.52 20.11





  J 房地产业 75,740,000.00 2.32





  K 社会服务业 37,000,000.00 1.13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46,088,392.80 1.41





  M 综合类 91,470,416.40 2.81





  合计 2,417,826,025.17 74.15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166 兴业银行 3,300,000 111,507,000.00 3.42





  2 600875 东方电气 2,309,859 108,540,274.41 3.33





  3 600036 招商银行 7,009,991 103,607,666.98 3.18





  4 601318 中国平安 2,000,000 101,400,000.00 3.11





  5 600016 民生银行 15,000,000 101,100,000.00 3.10





  6 600582 天地科技 3,764,002 94,212,970.06 2.89





  7 600415 小商品城 2,309,859 91,470,416.40 2.81





  8 601088 中国神华 3,000,953 91,108,933.08 2.79





  9 000063 中兴通讯 2,019,879 77,118,980.22 2.37





  10 600348 国阳新能 2,009,870 71,591,569.40 2.20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548,075,000.00 16.81





  3 金融债券 29,838,000.00 0.9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9,838,000.00 0.92





  4 企业债券 30,000,000.00 0.9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5,052,500.00 0.77





  6 可转债 23,070,549.00 0.71





  7 其他 - -





  8 合计 656,036,049.00 20.12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901037 09央票37 3,000,000 299,010,000.00 9.17





  2 0901044 09央票44 1,500,000 147,405,000.00 4.52





  3 0801044 08央票44 500,000 51,825,000.00 1.59





  4 0901045 09央票45 500,000 49,835,000.00 1.53





  5 080221 08国开21 300,000 29,838,000.00 0.92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根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年10月7日《关于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200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公告》,中兴通讯在财政检查中受到16万元的行政罚款并被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380万元。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他发行主体没有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797,879.5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2,834,396.9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562,249.06





  5 应收申购款 5,380,777.5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5,575,303.10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4月8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09年9月30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5.58% 1.68% -2.60% 1.34% -2.98% 0.34%





  自基金成立(2009年4月8日)起至今 1.97% 1.29% 9.51% 1.15% -7.54% 0.14%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农银汇理平衡双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4月8日至2009年9月30日)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9年4月8日生效,至2009年9月30日不满一年;





  2、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30%-80%,其中投资于红利股的比例不少于股票资产的80%;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债券等其他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20%-7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4月8日)起六个月,本基金将按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比例。





  十三、 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 基金银行汇划费用;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年费率1.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年费率0.2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银行汇划费用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5、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6、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的费用,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或备案。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50万元以下 1.50%





  50万元(含)以上,





  100万元以下 1.00%





  100万元(含)以上,





  500万元以下 0.80%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2)赎回费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1年以下 0.50%





  1年(含1年)至2年 0.25%





  2年(含2年)以上 0





  注1: 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 1年指365日,2年730日,以此类推。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后端费率:本基金暂时采用前端收费,条件成熟时也将为客户提供后端收费的选择。





  (3)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例二:假定T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1 申购2 申购3





  申购金额(元,A) 10,000 500,000 1,000,000





  适用申购费率(B) 1.50% 1.00% 0.80%





  申购费(D=A-C) 147.78 4950.50 7936.51





  净申购金额(C=A/(1+B)) 9852.22 495049.50 992063.49





  申购份额(E=C/1.2000) 8210.18 412541.25 826719.58





  (4)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总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





  赎回费用=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用





  以上赎回费用、赎回金额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三: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赎回10,000份,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认购/申购费用,该日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持有年限不足1年,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用=1.2500×10,000×0.5%=62.5元





  赎回金额=1.2500×10,000-62.5=12,437.5元





  (5)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所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人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采用低于柜台费率的申购费率。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09年2月27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办公地址进行了更新。





  2、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和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更新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更新了"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的经办律师信息。





  4、在"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投资组合报告"部分内容。





  5、补充了"基金的业绩" 部分内容。





  6、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进行了更新。





  7、将"理财咨询中心"更名为"直销中心",并变更了直销中心的联系人。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