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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证 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南方中证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
会2009年8月7日证监许可[2009]755号文批准。
2、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是上市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
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
国农业银行”)。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09年8月20日至2009年9月18日,场外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
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发售,场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 )内具有
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发售。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
资基金的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者。
6、投资者可通过场外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为基金
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
交所会员单位。
7、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时,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
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
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 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
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8、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募集期
内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
续。
9、投资者通过场外代销机构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 1,000 元,具
体认购金额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直销网点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场
内单笔认购份额应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超过 99,999,000 份基金份额。
10、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户,具体份额
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11、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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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报》等报刊的《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
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www.nffund.com)及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www.95599.cn)。
13、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
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
购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6、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
的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
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7、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南方500;
场外代码:前端代码是160119;后端代码则根据不同代销机构而不同――中国工商银行
后端代码是160119,其他代销机构的后端代码是160120。
场内代码:前端代码160119(场内无后端收费模式)。
敬请投资者注意。
2、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南方中证 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不定期。
5、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6、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元人民币。
7、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价格(仅对场内认购适用)
1.00元人民币。
8、发售对象
本基金发售对象为中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
金的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者。
9、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场外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
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
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
华泰证券、银河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联合证券、国泰君安、中信证券、海通证
券、中信建投、申银万国、东莞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长城证券、湘财证券、金通证
券、渤海证券、南京证券、国联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齐鲁证
券、中信万通、山西证券、长江证券、第一创业、中原证券、中银国际、东吴证券、平安证
券、中投证券、江南证券、瑞银证券、德邦证券、西南证券、财通证券、方正证券、国盛证
券、华安证券、大同证券、华林证券、新时代证券、上海证券、民生证券、安信证券、东海
证券、西部证券、财富证券、恒泰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金元证券、浙商证券、银泰
证券、华鑫证券、世纪证券、华宝证券、华龙证券、日信证券、国金证券、江海证券、天相
投顾,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2)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
1)已经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
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平安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方正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
券、广州证券、世纪证券、华西证券、国海证券、联讯证券、南京证券、华鑫证券、华林证
券、厦门证券、民族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信万通、海通证券、山西证券、民生证券、兴
业证券、广发华福证券、长江证券、东莞证券、国联证券、国金证券、东北证券、恒泰证券、
华安证券、东海证券、中信证券、东吴证券、中山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大同证券、宏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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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西藏证券、湘财证券、中国国际金融、联合证券、东方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西南证券、
银河证券、西部证券、渤海证券、上海证券、华龙证券、万联证券、齐鲁证券、国元证券、
国都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华宝证券、红塔证券、中信金通、日信证券、浙商证券、江南证
券、财富证券、金元证券、国盛证券、中原证券、德邦证券、财通证券、新时代证券、上海
远东、江海证券经纪、中国建银投资、中信建投证券、安信证券、银泰证券、瑞信证券
2)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同时具备深交所会员单位资格的证券公司也
可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
行公告。
3)尚未取得基金代销资格,但属于深交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
代理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10、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09年8月20日至2009年9月18日;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
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如基金募
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户数不少于200户,
本公司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
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
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
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
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将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
的方式;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
2、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3、基金费率
基金费率分为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两种模式。 本基金场外认购时投资者可以选择支付前
端认购费用或后端认购费用;场内认购时投资者只能选择支付前端认购费用。前端认购费率
最高不高于 1.0%,且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后端认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1.2%,且随持有
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前端收费:
购买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 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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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万≤M<500 万 0.6%
500 万≤M<1000 万 0.2%
M≥1000 万 每笔1000 元
后端收费(其中 1 年为 365 天) :
持有期限(N) 认购费率
N<1 年 1.2%
1 年≤N<2 年 1.0%
2 年≤N<3 年 0.8%
3 年≤N<4 年 0.5%
4 年≤N<5 年 0.2%
N≥5 年 0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4、认购份额的计算
(1)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投资者可以选择支付前端认购费用或后
端认购费用。
①若投资者选择缴纳前端认购费用,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前端认购费率)
前端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场外认购南方中证 500 指数基金,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50 元。
若该投资者选择缴纳前端认购费,对应认购费率为 1.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 (1+1.0%)=99,009.90 元
前端认购费用=100,000-99,009.90=990.10 元
认购份额=(99009.90+50)/1.00 =99,059.90 份
②若投资者选择缴纳后端认购费用,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当投资者提出赎回时,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额×认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购费率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场外认购南方中证 500 指数基金,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50 元。
若该投资者选择缴纳后端认购费,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50)/1.00 = 100,050 份
场外认购金额、 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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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舍去,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
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投资者只能选择支付前端认购费用,计
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挂牌价格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挂牌价格×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利息结转份额=认购利息/挂牌价格
实得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利息结转份额
例:某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 100,000.00 份,且认购期利息为 50.50元,则其可得
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00=100,000.00 元
认购费用=100,000.00×1.00×1.0%=1000.00 元
认购金额=100,000.00×1.00+1000=101,000.00 元
认购利息结转份额=50.50/ 1.00=50 份
实得认购份额=100,000.00+50=100,050 份
场内认购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认购
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 ,
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5、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对申
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 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
为准。
三、场外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1、 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 不需要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
可办理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将为其配发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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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基金账户卡。
3、已通过直销网点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
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如拟通过其他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
须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二)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投资者已持有的通过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开立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若已
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2、拥有多个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深圳开放式
基金账户。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交所认购、申购与
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注册账户。
3、对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配发深圳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
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交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
使用配发的基金账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网点和网上交易系统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直销网点: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认购受理时间:直销网点:2009年8月20日至2009年9月18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
理)9:30至16:00。
网上交易系统(www.nffund.com):
开户受理不受时间限制(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的开户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
理)
认购受理时间:2009年8月20日至2009年9月18日16:00(T日16:00以后及周六、周日、
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直销网点: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户口本等) ;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
(3)指定银行的开户证明或储蓄存折复印件加上个人签名。
网上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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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信息(身份证、军人证或户口本等) ;
(2)本公司已开通支持网上交易的银行卡。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
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在网上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时凭交易密码办理;到直销网点办理
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户口本等) ;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并签名。
5、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在直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
“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000020419200038011
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并确保认购期
间每日 16:00 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个人投资者在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基金时,在线完成资金支付。
6、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
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
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开户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3)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
办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
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
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认购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4)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银行
卡(折)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6)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中国农业银行
1、开户及认购时间 :2009年 8月 20日至 2009 年9 月18 日(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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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不受理)9:00-16:00,营业时间以各营业网点公告的营业时间为准。
2、开户及认(申)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供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直接提交认(申)购业务申请。
三)中国工商银行
1、开户时间:个人投资者可于 2009 年 8 月 20 日至 2009 年 9 月 18 日(周六、周日和
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9:00-17:00,到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
2、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中国护照等有效
身份证件,下同) ;
(2)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 e 时代;
(3)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 、 《基金业务申请书》 。
工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 投资人可于 T+2 日以后到工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
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个人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
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卡 e 时代;
(3)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 。
工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工行网站、电话
银行中心(95588)查询。
工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后到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
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卡 e 时代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募集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追加
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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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6)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
牡丹卡 e 时代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7)个人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8)已通过工行认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工行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
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牡丹灵通卡或牡丹卡 e 时代。
(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行具体事宜以当地工行发行公告为准) 。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2009 年 8 月 20 日至 2009 年 9 月 18 日(周六、周日和法定
节假日不受理)9:30 至16:00。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及 税务登记证复
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3)法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或军人证等) ;
(4)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如私章非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5)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
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 ,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7) 《传真交易协议》一式两份。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
称必须同投资者在直销网点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 ,并加盖预留印鉴;
(2)同城支票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受理回执”复印件;异地电汇结算的,
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
(3)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南方中证 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000020419200038011
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
2009 年 9 月 18 日 16:00 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
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
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中国农业银行
1、开户及认购时间:2009 年 8 月 20 日至 2009 年 9 月 18 日(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
日不受理)9:00-16:00,营业时间以各营业网点公告的营业时间为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单位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
C.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供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中国农业银行单位
借记卡直接提交认(申)购业务申请。
三)中国工商银行
1、开户时间:机构投资者可于 2009 年 8 月 20 日至 2009 年 9 月 18 日(周六、周日和
法定节假日不受理)9:00-17:00 到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办妥中国工商银行机构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经办人到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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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提供给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 、 《基金业务申请书》 (须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 。
工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 投资人可于 T+2 日以后到工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
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机构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
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2)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 (须加盖预留印鉴) 。
工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工行网站、电话
银行中心(95588)查询。
工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在代理基金业务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
足额的认购资金;
(3)募集期间,机构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追加
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
户;
(6)机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7)通过工行认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工行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
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行具体事宜以当地工行发行公告为准)
四、场内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 交易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交易所(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 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 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 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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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二)认购流程
1、受理认购的时间:2009 年 8 月 20 日至 2009 年 9 月 18 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
受理)9:30-11:30 和 13:00-15:00。
2、开立资金账户:在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券商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
3、办理认购:
(1)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在认购前向自己的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2)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或磁卡委托等方式在其开立资金账户的
券商营业部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办理场内认购的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说明。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募集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
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
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如基金募
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户数不少于 200
户,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
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 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不符合 《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或不具备以上募集份额总额、 募集金额、 份额持有人条件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二)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 31、32、33 层整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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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成立时间:1998 年3 月6 日
电话: (0755)82763888
传真: (0755)8276388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电话:010- 68297268
传真:010-68297268
联系人: 蒋浩
(三)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 31、32、33 层整
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 (0755)82763905
传真: (0755)82763900
联系人:刘皓
网址:www.nffund.com
2、场外代销机构:
代销银行: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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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田耕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 王琳
电话: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www.ccb.com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4905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王楠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 号
法定代表人:陶礼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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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6415194
网址:www. psbc.com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联系人:徐伟、汤嘉惠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41405
传真:010-65541281
联系人:秦莉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联系人: 陈晓瑾
电话:021-62677777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站: www.cib.com.cn
(11)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Frank N.Newman)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518001
联系人:周勤
联系电话:0755-820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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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0755-82080714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公司网址: www.sdb.com.cn
(1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83914283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李群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1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阎冰竹
电话:010-66226044、66223251
传真:010-66226045、66226047
联系人:王光伟
客服电话:010-96169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立哲
电话:25879127
传真:25878304
联系人:霍兆龙
网站:www.18ebank.com
(1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钱庚旺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传真:021-63586215
网址:www.nbc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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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
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凤起路 432 号
法定代表人:马时雍
联系人:江波
联系电话:0571-85108309
传真: 0571-85151339
客户服务热线:0571-96523、4008888508
公司网址:www.hzbank.com.cn
代销券商和其他代销机构: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950、248
联系人:李金龙
客户咨询电话:025-84457777-950
网址:www.htsc.com.cn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联系人:李洋
电话:010-6656804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99 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注册资金:14.9 亿元人民币
客服电话:4008888123
业务联系电话:021-38565785
业务联系人:谢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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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成立日期:1993 年5 月21 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18、19、36、38、41 和 42 楼
联系人:肖中梅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20)87555305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http://www.gf.com.cn
(5)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10、24、25 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4008888555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网址:www.lhzq.com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177
传真:021-62583439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84864818-63266
联系人:陈忠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南方中证 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 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400-8888-001、021-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9)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人:魏明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同上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1)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30 楼
联系人:张建平
电话:0769-22119426
公司网址:www.dgzq.com.cn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基金业务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南方中证 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传真:0755-82133302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1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1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 匡婷
电话:0755-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2288968;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15)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中山国际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钟康莺
网址:www.xcsc.com
(16)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 11 号万凯庭院商务楼 A 座
办公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 11 号万凯庭院商务楼 A 座
法定代表人:王勤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71-96598
联系人:0571-85783715
联系电话:0571-85783715
公司网址:www.96598.com.cn
(1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中证 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 3 号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18)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 8 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电话:025-83364032
联系人:胥春阳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19)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范炎
联系人:袁丽萍
电话:0510-2831662
客服电话:0510-82588168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电话: 021-68816000
传真: 021-68815009
客户服务热线: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南方中证 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人: 高新宇
电话: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0、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22)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樊刚正
客户服务热线:020-961303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23)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26 层 11、12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黄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28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2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 傅咏梅
电话:0531-81283728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316 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 28 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燕
南方中证 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26)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成立时间: 1988 年7 月
客服电话:400-666-1618
联系人:张治国
联系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网址:www.i618.com.cn
(2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 或027-85808318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021-5106292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28)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王立洲
电话:0755-25832494
公司网址: www.fcsc.cn
(2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经三路 15 号广汇国际贸易大厦
办公地址:郑州市经三路 15 号广汇国贸 11 楼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基金业务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联系传真:0371--65585665
公司网址:www.ccnew.com
南方中证 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客服电话:967218、400-813-9666
(30)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F
法定代表人:平岳
联系电话:021-68604866
联系人:张静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31)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 http://www.dwzq.com.cn
(3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陈敬达
联系人: 袁月
电话:0755-22627802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网址:pa18.com.cn
(33)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至 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至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联系人:刘权
电话:0755-82026521
传真:0755-82026539
网站:www.cjis.cn
(34)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南方中证 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邮政编码:330008
联系人:余雅娜
联系电话:0791-6768763
传真电话:0791-6789414
客服电话:0791-6768763
公司网址:http://www.scstock..com
(35)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联系人:谢亚凡、韩晓光
联系电话:010-59226788
传真:010-59226840
客服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36)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大厦 26 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业务联系人:罗芳
客服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站:www.tebon.com.cn
(3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 2 号合景国际大厦 22-25 层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 2 号合景国际大厦 22-25 层
法定代表人:范剑
联系人: 杨卓颖
电话: 023-63786397
网址:www.swsc.com.cn
(38)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解放路 111 号金钱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解放路 111 号金钱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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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 乔骏
电话: 0571-87925129
客户服务电话: 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www.ctsec.com
(39)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 2 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 2 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邢铁英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31-2882332
公司网站: http://www.foundersc.com
(40)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 15 号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 15 号信达大厦 10-13 楼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联系电话:0791-6289771
联系人:徐美云
公司网址:www.gsstock.com
(41)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 166 号润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唐泳
电话:0551-5161671
客户服务电话:0551-96518/4008096518
网址:www.hazq.com
(42)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苏妮
邮政编码:030001
联系电话:0351-4167056
传真:0351-419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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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珠海市拱北夏湾华平路96 号二层202-203 房
法定代表人:段文清
联系人: 杨玲
联系电话: 0755-83749624
客服电话: 0755-82707866
公司网址: www.chinalions.com
(44)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15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 号 A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联系人:朱雪雁
电话:010-83561165
传真:010-8356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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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联系电话:021-51539888
联系人:谢秀峰
公司网址:http://www.962518.com
客服电话: 021-962518
(46)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1901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1901 室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电话:010-85252656
传真电话:010-85252655
联系人:赵明
客服热线:400619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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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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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余江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020-96210
联系电话:0755-82558323
网址:www.essence.com.cn
(48)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59 号投资广场 18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989 号中达广场 17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程学军
电话:021-50586660-8853
传真:021-50586660-8881
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客户服务热线:021-52574550 0519-88166222 0379-64902266
免费服务热线:400-888-8588
(49)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06488
传真:029-87406387
联系人:冯萍
网址:www.westsecu.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9-96708
(50)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郭磊
客户咨询电话:0731-4403360
公司网址:www.cfzq.com
(51)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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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 0471-4913998
传真: 0471-4930707
联系人:常向东
客户服务电话: 0471-4961259
网址:www.cnht.com.cn
(52)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 18 号广东电信广场 36-37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 18 号广东电信广场 36-37 层
法人代表:李舫金
联系人: 罗创斌
联系电话:020-37865070
客服电话: 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5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公司电话:0551-2634400
传真:0551-2645709
网址:www.gyzq.com.cn
公司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邮政编码:230001
(54)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 陆涛
电话:0755 -83025695
传真:0755 -83025625
联系人:金春
客服电话: 4008-888-228
网址: www.jyzq.com.cn
(55)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6-7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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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 话:(0571)87901963
联系人:吴颖
客户咨询电话:0571-87902079
网址:www.stocke.com
(56)银泰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18 号光大银行大厦 1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18 号光大银行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 :高颂
电话:0755-83706665
传真:0755-83704195
客户服务热线:0755-83710885
公司网站:www.ytzq.net
(57)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 号深业大厦25 层2512、2513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 750 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联系人:杨小江
联系电话:021-64339000-826
传真:021-64374849
客服热线:021-62163333,029-68918888
网址:www.cfsc.com.cn
(58)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1 层
法人代表:段强
联系人:刘军辉
电话:0755-83199511
公司网址:www.csco.com.cn
(59)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3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未来资产大厦 23 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严俊权
联系电话:021-501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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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50122200
客户服务热线:400-820-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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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 (0931)8888088
传真: (0931)4890515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热线: (0931)4890619、4890618、4890100
网址:www.hlzqgs.com
(61)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 1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中心西座 11 层
法定代表人:洪明
联系人: 张明
电话:010-88086830
网址:www.rxzq.com.cn
(6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公司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雷波
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028-86690125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客服电话:028-95105111
(63)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徐世旺
电话:0451-82336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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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451-82269290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6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4 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热线: (010)66045678
传真: (010)66045500
联系人:莫晓丽
联系人电话: (010)66045529
公司网站: www.txsec.com 、 www.txjijin.com
(65)其他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代销机构请向当地营业网点查询。
(四)场内代销机构
详见本公告“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有关场内代销机构的相关内容。
(五)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 (010)58598839
传真: (010)58598907
联系人:朱立元
(六)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16 楼 G.H 室
负责人:李兆良
电话:(0755)82687860
传真:(0755)82687861
经办律师:杨忠、戴瑞冬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 号汇亚大厦1604-160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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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单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单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