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09年第 1号
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友邦华泰中短
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07
年 11月 28日证监基金字 [2007]323号文(《关于核准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变更基金类别决议的批复》)核准的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 同,并更名为“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07年 12月 3日起, 由《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重要提示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 保
证 招募说明书 的 内容真实 、准 确 、 完 整。本 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 中国证监会 对 本基金 募集 的核准,并 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 价值 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 保 证, 也不表明 投 资于本基金 没 有 风险 。
基金管理人依 照恪尽职守 、 诚实信用 、 谨慎勤勉 的 原则 管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不保 证 基金 一定盈 利, 也不保 证 最低收益 。
2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 市场 ,基金 净值 会 因 为证券 市场波动等因素产 生 波动 ,投资 者在 投资
本基金 前 , 应全面了解 本基金的 产品特性 , 充分考虑 自 身 的 风险承受能力 ,理 性判断市场 , 并 承担 基金投资中 出现 的 各 类 风险 , 包括:因政治 、 经济 、 社 会 等环境因素对 证券 价格产 生 影 响 而 形 成的 系统 性风险 、 个 别证券 特 有的 非系统 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 连续 大 量赎回 基 金 产 生的 流 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 在 基金管理 实 施过程 中 产 生的基金管理 风险 、本基金的 特 定风险等等 。
投资有 风险 ,投资人 申购 本基金 时 应 认 真 阅读 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基金管
理人 建 议投资人 根 据自 身 的 风险收益 偏好 , 选择适 合自 己 的基金 产品 ,并 且 中 长 期持有。
基金的 过往业绩 并 不 预示 其 未来 表现 。
本更 新 招募说明书 所载 内容 截止 日为 2009年 6月 2日,有关 财 务 和 业绩 表现 数 据 截止 日为 2009年 3月 31日, 财 务 和 业绩 表现 数 据 未 经 审计 。
本基金 托 管人 招 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已 对 本 次 更 新 的 招募说明书 进行 了 复核 确 认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 上海浦东新区民 生 路 1199弄 证大 五道口广 场 1号 楼 17层
设立 日期 : 2004年 11月 18日
批准 设立机 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 设立 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178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齐亮
办 公 地址 : 上海浦东新区民 生 路 1199弄 证大 五道口广 场 1号 楼 17层
电话 : 400-888-0001, 021-38601777
联系 人 : 沈炜
注册 资本 : 贰亿元 人 民币
经 营 范围 : 基金管理 业务;发 起 设立 基金 ;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其 他业务
组 织 形 式 : 有限 责任 公司
存 续 期 间 : 持 续 经 营
3
股 权结构 : AIG Global Investment Corp.( AIGGIC) 49%、华泰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49%、
苏州 新区 高 新 技术 产 业股 份有限公司 2%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 会成员
齐亮 先 生 : 董事 长 , 硕士 , 1994-1998年 任 国 务 院 发 展研究 中 心情报 中 心处 长 、 副局 长 , 1998-2001年 任 中 央 财经 领导小 组办 公 室副局 长 , 2001年 至 2004年 任 华泰证券有限 责任 公
司 副总裁 。
Ravi Mehrotra先 生 : 董事 , 硕士 , 曾 在 印度 的 美 国 银行 、 领先 证券和 富兰克林邓普顿 资 产 管理公司 任 职 , 2006年 加入美 国国 际 集 团 ,目 前担 任美 国国 际 集 团 ( 香港 ) 亚洲 资 产 管理公司 执 行 董事 。
吴祖芳先 生 : 董事 , 硕士 , 1992年起 至今历任 华泰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部门负责 人、 子
公司 负责 人、 总裁助 理、 业务 总 监、 总 经济 师 、 副总裁 。
陈 国 杰先 生 : 董事 , 学士 , 曾任怡富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 1999年 加入美 国国 际 集 团 ( AIG), 先后 担 任美 国国 际 集 团 环 球退休服 务 及 投资管理 集 团 资 深副总裁兼 区 域总 监( 亚
洲 ), 美 国国 际 集 团 ( 亚洲 )投资有限公司 执 行 董事 等职 。
徐耀 华 先 生 : 独 立 董事 , 硕士 , 1994-2000年 任香港 联 合 交易 所 有限公司 执 行 总 监、 行
政 总裁 , 1997年 至今 担 任香港 证券 专 业 学 会 主席 , 2006年 至今任香港 华 高 和 昇 财 务 顾问 有 限公司 主席 。
林征女士 : 独 立 董事 , 硕士 , 1983-1992年 任 全 国人大 法 工 委 副处 长 , 1999-2001年 任 华 夏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副总 经 理, 2001年 至今任 天相 投资 顾问 有限公司 副总 经 理。
王 学林先 生, 独 立 董事 , 学士 , 1987-1988年 任 上海 市对 外 经济 贸 易 委员会 主任 科 员, 1988-1999年 任 上海 市 外 国投资 工 作 委员会 副处 级 调 研 员, 1999-2003年 任 上海 市 国 际 贸 易 促 进 委员会 副处 级 调 研 员。
2、监 事 会成员
黄宁宁 先 生 : 监 事 长 , 硕士 , 1997-2001年 任 国 浩律 师 集 团 ( 上海 ) 事 务所 律 师 , 2001-2007
年 任 上海 中 汇律 师事 务所 律 师 、合 伙 人, 2007年 至今任美 国国 际 集 团 中国成员公司 副总裁 、 法 律 顾问 。
王桂 芳女士 : 监 事 , 硕士 , 1993-1995 年 任 上海 大 陆 期 货 公司 交易部 、 市场 部 经 理,
1995-1996年 任 江 苏 东 华期 货 公司 上海业务 部副总 经 理, 1996-2003年 任 华泰证券 股 份有限 4
公司 西藏南 路营业 部总 经 理, 2003-2006年 任 华泰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上海 总部总 经 理, 2006
年 至今任 华泰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上海 城 市 中 心 营业 部总 经 理。
柳军 先 生 : 监 事 , 硕士 , 2000-2001年 任 上海 汽车 集 团 财 务 有限公司 财 务 , 2001-2004
年 任 华 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高 级 基金核 算 员, 2004年 7月 加入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 基金 事 务 部总 监、 上 证 红 利 ETF基金 经 理 助 理。
3、 总 经 理 及 其 他 高 级 管理人员
陈 国 杰先 生 : 总 经 理, 学士 , 曾任怡富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 1999 年 加入美 国国 际
集 团 ( AIG), 先后 担 任美 国国 际 集 团 环 球退休服 务 及 投资管理 集 团 资 深副总裁兼 区 域总 监 ( 亚洲 ), 美 国国 际 集 团 ( 亚洲 )投资有限公司 执 行 董事 等职 ,并自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成 立 至今任 公司 董事 。
王溯舸 先 生 : 副总 经 理, 硕士 , 1997-2000年 任深 圳 特 区 证券公司 总 经 理 助 理、 副总 经 理, 2001-2004年 任 华泰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受 托 资 产 管理 总部总 经 理。
陈 晖 女士 : 督 察 长 , 硕士 , 1993-1999 年 任 江 苏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北京 代 表 处 代 表 ,
1999-2004年 任 华泰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北京 总部总 经 理。
房伟 力 先 生 : 副总 经 理, 硕士 ,1997-2001年 任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 登记 结 算 公司 交 收 系统 开
发 经 理, 2001-2004年 任 华 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登记 及结 算 部门总 监。 2004-2008年 5
月 任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 经 理 助 理。
刘宏 友 先 生 : 副总 经 理, 硕士 ,1992- 2004年 历任 华泰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部门副总 经 理、 总 经 理, 2004- 2006年 任 华 夏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营 销 总部副总 经 理。 2006- 2008年 5
月 任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 经 理 助 理。
4、本基金基金 经 理
沈 涛 先 生, 经济 学 博 士 。 16年证券投资 从 业 经 历 。 曾任易 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月月 收益 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 理。 2007年 11月 加入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 本基金基金 经 理 :
汪晖 先 生,自本基金成 立 至 2008年 3月 4日 任 本基金基金 经 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 : 总 经 理 陈 国 杰先 生 ;
成员 : 副总 经 理 王溯舸 先 生 ; 研究部总 监 张 净 女士 ; 投资 部总 监 梁丰 先 生 ; 基金 经 理 汪 晖 先 生 ; 基金 经 理 秦岭松 先 生 ; 基金 经 理 沈 涛 先 生 ; 基金 经 理 郭楷泽 先 生。
列 席 人员 : 督 察 长 陈 晖 女士 ; 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 指 定 的 其 他 人员。
5
上 述 人员 之 间 不 存 在 近亲属 关 系 。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 法 募集 基金, 办 理或 者 委 托 经 中国证监会 认 定 的 其 他机 构 代 为 办 理基金份额的 发 售 、 申购 、 赎回 、转 换 和 登记 事 宜 ;
2、 办 理基金 备案手 续;
3、 对 所 管理的 不 同基金 财产分 别管理、 分 别 记账 , 进行 证券投资 ;
4、 按 照 基金合同的 约 定确定 基金 收益分 配方案 , 及 时 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 配 收益 ;
5、 进行 基金会 计 核 算 并 编制 基金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6、 编制季 度 、 半 年 度 和年 度 基金 报 告 ;
7、 计 算 并公 告 基金资 产净值 , 确定 基金份额 申购 、 赎回 价格 ;
8、 办 理 与 基金 财产 管理 业务 活 动 有关的 信 息披露 事 项 ;
9、 召 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0、基金 财产 管理 业务 活 动 的 记录 、 账 册 、 报 表 和 其 他 相 关资 料 ;
11、以基金管理人名 义 ,代 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 行 使诉讼 权 利或 者实 施 其 他法 律 行 为 ;
12、中国证监会 规 定 的 其 他 职 责 。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 承 诺严 格 遵 守现 行 有效的 相 关 法 律 、 法 规 、 规章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 规 定 , 建立 健 全内 部 控 制制 度 , 采取 有效 措 施 , 防 止 违反 现 行 有效的有关 法 律 、
法 规 、 规章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 规 定 的 行 为 发 生。
2、本基金管理人 承 诺严 格 遵 守 《中华人 民 共 和国证券 法 》、《基金 法 》 及 有关 法 律 法 规 , 建立 健 全 的 内 部 控 制制 度 , 采取 有效 措 施 , 防 止 下 列 行 为 发 生 :
( 1) 将 其 固 有 财产 或 者 他 人 财产 混 同于基金 财产 从 事 证券投资 ;
( 2) 不 公 平 地 对 待 其 管理的 不 同基金 财产 ;
( 3)利 用 基金 财产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外 的 第三 人 谋取 利 益 ;
( 4) 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 违规 承 诺 收益 或 者承担 损失 ;
( 5) 法 律 法 规 或中国证监会 禁 止 的 其 他行 为。
3、本基金管理人 承 诺 加 强 人员管理, 强化 职 业 操 守 ,督 促 和 约 束 员 工 遵 守 国 家 有关 法 律 、 法 规 及 行业 规 范, 诚实信用 、 勤勉尽 责 , 不 从 事 以下 活 动:
6
( 1) 越 权 或 违规 经 营;
( 2) 违反 基金合同或 托 管 协 议 ;
( 3) 故意损害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其 他 基金 相 关 机 构 的合 法 利 益 ;
( 4) 在 向 中国证监会 报 送 的资 料 中 弄 虚 作 假 ;
( 5) 拒绝 、 干扰 、 阻挠 或 严重 影 响 中国证监会依 法 监管 ;
( 6) 玩忽 职守 、 滥 用职 权 ;
( 7) 违反 现 行 有效的有关 法 律 、 法 规 、 规章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 定 , 泄 漏 在 任 职 期 间 知悉 的有关证券、基金的 商业 秘密 , 尚 未 依 法 公 开 的基金投资 内容 、基金投资 计 划 等信 息 ;
( 8) 违反 证券 交易 场 所业务 规 则 ,利 用对 敲 、 倒仓 等 手 段操纵 市场价格 , 扰乱 市场 秩 序 ;
( 9) 贬损 同 行 ,以 抬 高 自 己;
( 10)以 不 正当 手 段谋求 业务发 展 ;
( 11)有 悖 社 会公 德 , 损害 证券投资基金人员 形 象 ;
( 12) 在 公 开 信 息披露 和 广 告 中 故意含 有 虚假 、 误 导 、 欺诈 成 分 ;
( 13) 其 他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以 及 中国证监会 禁 止 的 行 为。
4、基金 经 理 承 诺
( 1)依 照 有关 法 律 、 法 规 和基金合同的 规 定 ,本 着 谨慎 的 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 最 大利 益 ;
( 2) 不 利 用职 务 之 便 为自 己 及 其 代 理人、 受 雇 人或 任 何第三 人 谋取 利 益 ;
( 3) 不 违反 现 行 有效的有关 法 律 、 法 规 、 规章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 定 , 泄漏 在 任 职 期 间 知悉 的有关证券、基金的 商业 秘密 、 尚 未 依 法 公 开 的基金投资 内容 、基金投 资 计 划 等信 息 ;
( 4) 不 从 事 损害 基金 财产 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 的证券 交易及 其 他 活 动 。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 部 控 制 的 原则
( 1) 健 全性原则 。 内 部 控 制 必须覆盖 公司 各 个 部门 和 各 级 岗位 ,并 渗透到 各 项 业务过 程 , 涵盖 决策、 执 行 、监督、 反馈 等各 个 经 营 环 节 ;
( 2)有效 性原则 。 通 过 科 学 的 内 控 手 段 和 方 法 , 建立 合理的 内 控 程 序 , 维护 内 控 制 度 7
的有效 执 行;
( 3) 独 立 性原则 。公司 在 精 简的基 础 上设立 能 够 充分 满足 经 营 运作 需要 的 机 构 、 部门 和 岗位 , 各 机 构 、 部门 和 岗位 职能 上 保 持 相 对 独 立 。 内 部 控 制 的 检查评 价 部门 必须 独 立 于 内 部 控 制 的 建立 和 执 行 部门 ;
( 4) 相 互 制约 原则 。公司 内 部部门 和 岗位 的 设 置 应 权责 分明 、 相 互 制 衡 , 消除 内 部 控 制 中的 盲点 ;
( 5) 防 火墙 原则 。公司基金资 产 、自有资 产 、 其 他 资 产 的 运作应 当 分 离 ,基金投资 研 究 、决策、 执 行 、 清 算 、 评估 等 部门 和 岗位 , 应 当 在 物 理 上 和 制 度 上适 当 隔离 ,以 达 到 风险
防 范的目的 ;
( 6)成本效 益原则 。公司 运用 科 学 化 的 经 营 管理 方 法 降 低运作 成本, 提 高 经济 效 益 , 以合理的 控 制 成本 达 到 最 佳 的 内 部 控 制 效 果 。
2、 内 部 控 制 的 主 要 内容
( 1) 控 制 环境
董事 会下 设 风险 管理 与 审计 委员会, 全面 负责 公司的 风险 管理、 风险 控 制 和 财 务 监 控 , 审 查 公司的 内 控 制 度 ,并 对 重 大关 联 交易 进行审计; 董事 会下 设 薪酬 、 考 核 与 资 格 审 查 委员 会, 对 董事 、 总 经 理、督 察 长 、 财 务 总 监和 其 他 高 级 管理人员的 候 选 人 进行 资 格 审 查 以 确保 其 具 有中国证监会 所 要 求 的 任 职 资 格 , 制 定 董事 、监 事 、 总 经 理、督 察 长 、 财 务 总 监、 其 他
高 级 管理人员 及 基金 经 理的 薪酬 /报 酬 计 划 或 方案 。
公司管理 层 在 总 经 理 领导 下, 认 真 执 行 董事 会 确定 的 内 部 控 制 战 略,为 了 有效 贯彻 公司
董事 会 制 定 的 经 营 方 针 及 发 展 战 略, 设立 了 投资决策委员会和 风险 控 制 委员会, 就 基金投资 和 风险 控 制 等 发 表 专 业 意 见 及 建 议。
公司 设立 督 察 长 , 对 董事 会 负责 , 主 要 负责 对 公司 内 部 控 制 的合 法 合 规 性 、有效 性 和合 理 性 进行审 查 , 发 现 重 大 风险 事 件 时 向 公司 董事 长 和中国证监会 报 告 。
( 2) 风险 评估
公司 风险 控 制 人员 定 期 评估 公司 风险 状况 ,范围 包括 所 有 能对经 营 目标 产 生 负 面影 响 的 内 部 和 外 部 因素 , 评估这些 因素对 公司 总 体 经 营 目标 产 生 影 响 的 程 度及 可 能性 ,并 将 评估 报 告 报 公司 董事 会 及高 层 管理人员。
( 3) 控 制活 动
控 制活 动包括 自 我 控 制 、 职 责 分 离 、监 察 稽 核、 实 物 控 制 、 业绩 评 价 、 严 格 授 权 、资 产
分 离 、 危 机 处 理 等政 策、 程 序 或 措 施 。
8
自 我 控 制 以 各 岗位 的目标 责任 制 为基 础 , 是 内 部 控 制 的 第 一 道 防 线 。 在 公司 内 部 建立 科 学 、 严 格 的 岗位 分 离 制 度 , 在 相 关 部门 和 相 关 岗位 之 间 建立 重 要 业务 处 理 凭 据 传递 和 信 息 沟 通 制 度 , 后 续 部门及 岗位 对前一 部门及 岗位 负 有监督 责任 , 使相 互 监督 制 衡 的 机 制 成为 内 部
控 制 的 第 二 道 防 线 。 充分 发 挥 督 察 长 和 法 律 监 察 部 对各 岗位 、 各 部门 、 各 机 构 、 各 项 业务 全 面 监 察 稽 核 作用 , 建立 内 部 控 制 的 第三 道 防 线 。
( 4) 信 息与 沟 通
公司 建立 了内 部 办 公自 动 化 信 息 系统 与 业务 汇 报 体 系 , 形 成 了 自 上 而下的 信 息 传播渠 道 和自下而 上 的 信 息 呈 报 渠 道 。 通 过建立 有效的 信 息 交 流 渠 道 , 保 证 了 公司员 工及 各 级 管理人 员 可 以 充分了解 与 其职 责 相 关的 信 息 ,并 及 时 送 达 适 当 的人员 进行 处 理。
( 5) 内 部 监 控
内 部 监 控 由公司 风险 管理 与 审计 委员会、督 察 长 、 风险 控 制 委员会和 法 律 监 察 部 等 部门 在各 自的 职 权 范围 内 开 展 。本公司 设立 了 独 立 于 各 业务 部门 的 法 律 监 察 部 , 其 中监 察 稽 核人 员 履 行 内 部 稽 核 职能 , 检查 、 评 价 公司 内 部 控 制制 度 合理 性 、 完 备 性 和有效 性 ,监督公司 内 部 控 制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 揭 示 公司 内 部 管理 及 基金 运作 中的 风险 , 及 时 提 出 改 进 意 见 , 促 进 公司 内 部 管理 制 度 有效 地 执 行 。
3、基金管理人关于 内 部 控 制 的 声 明
( 1)基金管理人 确 知 建立 、 实 施 和 维 持 内 部 控 制制 度 是 本公司 董事 会 及 管理 层 的 责任 ;
( 2)本公司 承 诺 以 上 关于 内 部 控 制制 度 的 披露 真实 、准 确 ;
( 3)本公司 承 诺将 根 据 市场环境 的变 化 及 公司的 发 展 不断完 善 内 部 控 制制 度 。
二、基金托管人
( 一 )基金 托 管人 概况
1、基本 情 况
名称 :招 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 商银行 ”) 设立 日期 : 1987年 4月 8日
注册地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大 道 7088号 招 商银行 大 厦
办 公 地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大 道 7088号 招 商银行 大 厦
注册 资本 : 147.07亿元
9
法 定 代 表 人 : 秦 晓
行长 : 马蔚 华
资 产 托 管 业务 批准文号 :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 2002】 83 号
电话 : 0755— 83199084
传 真: 0755— 83195201
资 产 托 管 部 信 息披露 负责 人 : 张 燕
2、 发 展 概况
招 商银行 成 立 于 1987年 4月 8日, 是我 国 第 一 家 完全 由 企 业法 人持 股 的 股 份 制 商业银 行 , 总 行设 在 深 圳 。自成 立 以 来 , 招 商银行 先后 进行 了 三 次 增资 扩 股 ,并于 2002年 3月成 功 地发行 了 15亿 A股 , 4月 9日 在 上 交 所 挂牌 ( 股 票 代 码 : 600036), 是 国 内 第 一 家采 用 国 际 会 计 标准 上 市 的公司。 2006年 9月 又 成 功 发行 了 22亿 H股 , 9月 22日 在 香港 联 交 所 挂 牌 交易 ( 股 票 代 码 : 3968), 10月 5日 行 使 H股 超 额 配售 , 共 发行 了 24.2亿 H股 。 截止 2009
年 3月 31日, 招 商银行 总 资 产 1.801万 亿元 人 民币 ,核 心 资本 714.72亿元 人 民币 。
( 二 ) 主 要 人员 情 况
秦 晓 先 生, 招 商银行 董事 长 和 非 执 行 董事 , 2001 年 4 月 加入 本公司。 英 国 剑桥 大 学 经 济 学 博 士学 位 , 高 级 经济 师 。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政 协 委员, 香港 中国 企 业 协 会名 誉 会 长 、 清 华大 学 经济 管理 学院 和中国人 民银行 研究 生 部兼 职 教授 。 2001 年 1 月起 任 招 商 局 集 团 有限公司 董事 长 。 曾任 中国国 际 信 托 投资公司 总 经 理、 副董事 长 、中 信实 业银行 董事 长 。 秦 晓 博 士曾 任 第 九届 全 国人大 代 表 、国 家 外汇 管理 局 外汇 政 策 顾问 、日本 丰 田 公司国 际 咨询 委员会委员, 并于 2001 年 担 任亚 太 经 合 组 织工 商 咨询 理 事 会 主席 。
马蔚 华 先 生, 招 商银行 执 行 董事 、 行长 兼 首 席执 行 官 , 1999 年 1 月 加入 本公司。 经 济 学 博 士学 位 , 高 级 经济 师 。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政 协 委员。 1999 年 1 月起 任 招 商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 行长 兼 首 席执 行 官 。 分 别自 1999 年 9 月、 2003 年 9 月、 2007 年 11 月 及 2008 年 10 月起 兼任 招 银 国 际 金 融 有限公司 董事 长 、 招 商 信 诺 人 寿 保险 有限公司 董事 长 及 招 商 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长 及 永隆 银行 有限公司 董事 长 ,并自 2002 年 7 月起 担 任 招 商 局 集 团 公司 董事 。同 时 担 任 中国国 际 商 会 副主席 、中国 企 业 家协 会 执 行 副 会 长 、中国金 融 学 会 常 务 理 事 、 中国 红 十 字会 第 八 届 理 事 会 常 务 理 事 、 深 圳 市 综 研 软 科 学 发 展 基金会理 事 长 和 北京 大 学 、 清 华大 学 等 多 所 高 校 兼 职 教授 等职 。
10
张 光 华 先 生, 招 商银行 执 行 董事 、 副 行长 , 2007 年 4 月 加入 本公司。 经济 学 博 士学 位 ,
高 级 经济 师 。 2007 年 4 月起 担 任 本公司 副 行长 。同 时 担 任 中国金 融 学 会 常 务 理 事 , 广东 金 融 学 会 副 会 长 , 广东商业联 合会 副 会 长 ,中国 贸促 会 第 五 届 委员会会员。 2002 年 9 月 至
2007 年 4 月 任 广东发 展 银行行长 。 2007 年 7 月起 兼任 招 银 国 际 金 融 有限公司 副董事 长 。 2008 年 3 月起 兼任 招 银 金 融租赁 有限公司 董事 长 。 2008 年 10 月起 兼任 永隆 银行 有限公司 副董事 长 。
夏 博 辉 先 生, 男 , 1963年 11月 出 生, 湖 南 人,管理 学 博 士 ( 厦 门 大 学 )、 教授 、 注册 会 计 师 。 现 任 招 商银行 资 产 托 管 部总 经 理, 财政 部 会 计 准 则 咨询 专 家 、金 融 会 计组 负责 人, 中国会 计 学 会理 事 、中国金 融 会 计 学 会 专 家 委员会委员。 1992- 1999 年 历任 湖 南 财经 学院 会 计系 副主任 、 科 研处副处 长 、 科 研研究 生 处 长 、 科 研处处 长 及 讲 师 、 副 教授 、 教授 , 2000
- 2005年 6月 历任深 圳 发 展 银行 会 计 出 纳 部总 经 理、 财 务 会 计 部总 经 理、 计 划 财 会 部总 经 理、 财 务 执 行 总 监 等职 ; 2005年 7月, 加 盟 招 商银行 。 1993- 1996年, 受 聘 担 任 世界 银行
技术 援 助 中国人 民银行 会 计 改 革 体 系 项 目金 融 会 计 准 则 研究 组 中 方 工 作 组组长 。 曾 获 “ 全 国 优秀 教 师 并 授 予 全 国 优秀 教 师 奖 章 ”( 1993)、 湖 南 省 普 通 高 校优秀 教 学 成 果 一等 奖 ( 1993)、
湖 南 省 第 五 届 优秀 社 会 科 学 成 果 ( 著 作 ) 二 等 奖 ( 1999)、中国 青 年 科 技 论坛 二 等 奖 ( 1999)。
胡 家 伟 先 生,大 学 本 科 学历 , 现 任 招 商银行 资 产 托 管 部副总 经 理。 30多 年 银行业务 及
管理 工 作经 历 , 已 获得 基金 从 业 资 格 。 历任 招 商银行 总 行 国 际 业务 部副总 经 理、 招 商银行 蛇
口 支 行 副 行长 、 招 商银行 总 行 单 证中 心主任 。 曾任 中国 银行 湖 北 省 分 行 国 际结 算 处副 科 长 、
副处 长 、中国 银行 十 堰 分 行 副 行长 、 香港 南 洋 商业银行 押 汇 部高 级 经 理、 香港 中 银 集 团港 澳
管理 处 业务 部高 级 经 理 等职 务 。
( 三 )基金 托 管 业务 经 营 情 况
截 至 2009年 5月 31日, 招 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托 管 了招 商 安 泰 系 列 证券投资基金( 含
招 商 安 泰 股 票 型投资基金、 招 商 安 泰 平 衡 型证券投资基金和 招 商 安 泰债券投资基金), 招 商
现 金增 值 证券投资基金、中 信经 典 配 置 证券投资基金、 长 城 久 泰中 信 标 普 300指 数 证券投资 基金、中 信现 金 优势 货 币 市场 基金、 光 大 保 德 信 货 币 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友邦华泰金字塔稳 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 富 通强化 回 报 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 大 保 德 信 新 增 长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 国 天 合稳 健 优 选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 证 红 利 交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券 11
投资基金、 德 盛优势 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富 成 长 趋势 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 大 保 德 信 优势 配 置 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益 民 多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德 盛 红 利 股 票 证券投资基金 及 其 它 托 管资 产 , 托 管资 产 为 1308.52亿元 人 民币 。
(四 ) 托 管人的 内 部 控 制制 度
1、 内 部 控 制 目标
确保 托 管 业务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有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行业 监管 规 则 ,自 觉 形 成 守 法 经 营 、 规 范 运
作 的 经 营 思想 和 经 营 理 念 ;形 成 科 学 合理的决策 机 制 、 执 行机 制 和监督 机 制 , 防 范和 化 解经 营 风险 , 确保 托 管 业务 的稳 健 运 行 和 托 管资 产 的 安 全完 整 ;建立 有利于 查 错 防 弊 、 堵塞 漏 洞 、 消除 隐患 , 保 证 业务 稳 健 运 行 的 风险 控 制制 度 , 确保 托 管 业务 信 息 真实 、准 确 、 完 整、 及 时; 确保内 控 机 制 、 体 制 的 不断 改 进 和 各 项 业务 制 度 、 流程 的 不断完 善 。
2、 内 部 控 制 组 织结构
招 商银行 资 产 托 管 业务建立 三 级 内 控 风险 防 范 体 系 :
一 级 风险 防 范 是 在 总 行行长层 面对风险 进行预 防 和 控 制 。 招 商银行 实 行 董事 会 领导 下的 行长 负责 制 , 重 大 事 项 的决策 经 行长办 公会 讨论 决 定 , 行长 室 下 设 风险 控 制 委员会、 内 部 控 制 状况评 审 委员会、 稽 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 息 规划 委员会 等 机 构 。
二 级 风险 防 范 是 总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在 业务 室 、 专 业 岗位 设 置 时 , 必须遵 循 内 控 制 衡 原则 ,
监督 制 衡 的 形 式 和 方 式 视 业务 的 风险 程 度 决 定 。
总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内 设立 稽 核监 察 室 , 负责部门 内 部 风险 预 防 和 控 制 。 稽 核监 察 室 在 总 经 理 室 直接 领导 下, 独 立 于 部门 内其 他业务 室 和 托 管 分 部 , 对各 岗位 、 各 业务 室 、 各分 部 、 各 项 业务 中的 风险 控 制 情 况 实 施 监督。
三 级 风险 防 范 是 各 业务 室 对 自 身 业务 风险 进行 自 我 防 范和 控 制 。 业务 室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 监管 规 定 、 业务 规 则 及 本 部门 具体 情 况 制 定 工 作 流程 及 风险 控 制 措 施 。
3、 内 部 控 制 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 。 内 部 控 制 应 覆盖 各 项 业务过程 和 操 作环 节 、 覆盖 所 有 室 和 岗位 ,并 由 全 部 人员 参 与 。
( 2) 审 慎性原则 。 内 部 控 制 的核 心 是 有效 防 范 各 种 风险 , 托 管 组 织 体 系 的 构 成、 内 部
管理 制 度 的 建立 都 要 以 防 范 风险 、 审 慎经 营 为 出 发 点 , 应 当 体 现 “ 内 控 优 先 ”的 要 求 。
12
( 3) 独 立 性原则 。 各 室 、 各 岗位 职 责 应 当 保 持 相 对 独 立 , 不 同 托 管资 产 之 间 、 托 管资 产 和自有资 产 之 间 应 当 分 离 。 内 部 控 制 的 检查 、 评 价 部门 应 当 独 立 于 内 部 控 制 的 建立 和 执 行
部门 , 稽 核监 察 室 应保 持 高度 的 独 立 性 和 权 威 性 , 负责 对 部门 内 部 控 制 工 作 进行 评 价 和 检查 。
( 4)有效 性原则 。 内 部 控 制 应 当 符 合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监管 机 关的 规章 , 具 有 高度 的 权
威 性 ,成为 所 有员 工 严 格 遵 守 的 行 动 指南 ; 执 行 内 部 控 制制 度 不能 存 在 任 何 例 外 , 部门任 何
员 工 不 得拥 有 超 越 制 度 或 违反规章 的 权 力 。
( 5) 适时 性原则 。 内 部 控 制 应 随 着 托 管 业务 经 营 战 略、 经 营 方 针 、 经 营 理 念 等内 部 环
境 的变 化 和国 家 法 律 、 法 规 、 政 策 制 度 等 外 部 环境 的 改 变 及 时进行 相 应 的修订和 完 善 。
( 6) 防 火墙 原则 。核 算 、 清 算 、 稽 核监 察 等 相 关 部门 , 应 当 在 制 度 上 和人员 上适 当 分
离 , 办 公 网 和 业务 网 分 离 , 部门 业务 网 和 全 行业务 网 分 离 ,以 达 到 风险 防 范的目的。
4、 内 部 控 制 措 施
( 1) 完 善 的 制 度 建设 。 招 商银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制 定了 《 招 商银行 证券投资基金 托 管 业 务 管理 办法 》、《 招 商银行托 管 业务 内 控 管理 办法 》和《 招 商银行 证券投资基金 托 管 业务 操 作 规 程 》 等一 系 列 规章 制 度 , 从 资 产 托 管 业务 操 作 流程 、会 计 核 算 、 岗位 管理、 档 案 管理、 保 密 管理和 信 息 管理 等 方 面 , 保 证资 产 托 管 业务 科 学 化 、 制 度 化 、 规 范 化 运作 。为 保 障 托 管资 产 安 全 和 托 管 业务 正 常 运作 , 切 实 维护 托 管 业务 各 当 事 人的利 益 , 避免 托 管 业务 危 机 事 件 发 生或 确保 危 机 事 件 发 生 后 能 够 及 时 、准 确 、有效 地 处 理, 招 商银行 还 制 定了 《 招 商银行托 管 业务 危 机 事 件 应 急 处 理 办法 》,并 建立 了 灾难 备 份中 心 , 各 种 业务数 据 能 及 时 在 灾难 备 份中 心 进行 备 份, 确保 灾难 发 生 时 , 托 管 业务 能 迅速恢 复和 不 间 断运 行 。
( 2) 经 营 风险 控 制 。 招 商银行 资 产 托 管 部 托 管 项 目 审 批、资金 清 算与 会 计 核 算 双 人 双
岗 、大额资金 专 人 跟踪 、 凭 证管理、 差错 处 理 等一 系 列 完 整的 操 作 规 程 ,有效 地 控 制 业务 运 作 过程 中的 风险
( 3) 业务 信 息 风险 控 制 。 招 商银行 资 产 托 管 部 通 过数 据 加 密 传 输 、 业务 信 息 启 动 异 地 自 动 备 份 功 能 、 业务 信 息 磁带 备 份并由 专 人 签 收保 存 等 措 施 保 证 业务 信 息 及 数 据 传递 的 安 全
性 。 业务 信 息 不 得 泄漏 ,有关人员 如 需 调 用 , 须 经 总 经 理 室 审 批,并 做 好 调 用 登记 。
( 4) 客户 资 料 风险 控 制 。 招 商银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对 业务 运作 过程 中 形 成的 客户 资 料 , 视 同会 计 资 料 保 管。 客户 资 料 不 得 泄 露 ,有关人员 如 需 调 用 , 须 经 总 经 理 室 成员 审 批,并 做 好
调 用 登记 。
13
( 5) 信 息 技术 系统 风险 控 制 。 招 商银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对信 息 技术 系统 管理 实 行 双 人 双 岗 双 责 、 机 房 空 间 隔离 并 设 置 门 禁 管理、 电 脑 密 码 设 置 及权 限管理、 业务 网 和 办 公 网 、 与 全 行 业务 网双 分 离 制 度 , 与外 部 业务机 构 实 行 防 火墙 保 护 等 , 保 证 信 息 技术 系统 的 安 全 。
( 6)人 力 资 源 控 制 。 招 商银行 资 产 托 管 部 通 过建立 良 好 的 企 业 文 化 和员 工 培训 、 激励 机 制 、 加 强 人 力 资 源 管理 及 建立 人 才梯 级 队伍 及 人 才储 备 机 制 ,有效的 进行 人 力 资 源 控 制 。
( 五 )基金 托 管人 对 基金管理人 运作 基金 进行 监督的 方 法 和 程 序
根 据《基金 法 》、《 运作 办法 》 等 有关证券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及 基金合同的 约 定 , 对 基金投
资范围、投资 对 象 、基金投 融 资 比 例 、基金投资 禁 止行 为、基金管理人 参 与 银行 间 债券 市场 、 基金管理人 选择 存 款 银行 、基金资 产净值 计 算 、基金份额 净值 计 算 、 应收 资金 到 账 、基金 费 用 开 支 及 收 入 确定 、基金 收益分 配 、 相 关 信 息披露 、基金 宣 传 推介材 料 中 登 载 基金 业绩 表现 数 据 等 的合 法 性 、合 规 性 进行 监督和核 查 。
基金 托 管人 对 上 述 事 项 的监督 与 核 查 中 发 现 基金管理人的 实 际 投资 运作 违反 《基金 法 》、
《 运作 办法 》、基金合同、 托 管 协 议、 上 述 监督 内容 的 约 定 和 其 他 有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应 及 时 以 书面 形 式 通知 基金管理人 进行 整 改 ,整 改 的 时 限 应 符 合 法 规 允许 的投资 比 例 调整期 限。基金管理人 收 到通知 后 应 及 时 核 对确 认 并以 书面 形 式 向 基金 托 管人 发 出 回 函 并 改 正 。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基金 托 管人有 权 随 时 对 通知 事 项 进行 复 查 ,督 促 基金管理人 改 正 。基金管理人 对 基金 托 管人 通知 的 违规 事 项 未 能在 限期 内 纠 正 的,基金 托 管人 应 报 告 中国证监会。
基金 托 管人 发 现 基金管理人的投资 指 令 违反 《基金 法 》、《 运作 办法 》、基金合同和有
关 法 律 法 规规 定 , 应 当拒绝 执 行 , 立 即 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 改 正 , 如 基金管理人 未 能在 通知 期限 内 纠 正 的,基金 托 管人 应 向 中国证监会 报 告 。
基金管理人有 义 务 配 合和 协 助 基金 托 管人依 照 法 律 法 规 、基金合同和本 托 管 协 议 对 基金
业务 执 行 核 查 。 对 基金 托 管人 发 出 的 书面 提 示 ,基金管理人 应在 规 定 时 间 内 答 复并 改 正 ,或
就 基金 托 管人的 疑 义 进行 解 释 或 举 证 ; 对 基金 托 管人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基金合同和本 托 管 协 议 的 要 求 需 向 中国证监会 报 送 基金监督 报 告 的 事 项 ,基金管理人 应 积极 配 合 提 供 相 关 数 据资 料 和 制 度 等 。
基金 托 管人 发 现 基金管理人有 重 大 违规 行 为, 应 及 时 报 告 中国证监会,同 时 通知 基金 管理人限期 纠 正 ,并 将 纠 正 结 果 报 告 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 无 正当 理由, 拒绝 、 阻挠 对 方 14
根 据本 托 管 协 议 规 定 行 使 监督 权 ,或 采取 拖延 、 欺诈 等 手 段 妨碍 对 方 进行 有效监督, 情 节严 重 或 经 基金 托 管人 提 出 警 告 仍 不 改 正 的,基金 托 管人 应 报 告 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基金份额 发 售 机 构 包括 基金管理人的 直 销 机 构 和 代 销 机 构 的 销售 网 点 。
1、 直 销 机 构 :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浦东新区民 生 路 1199弄 证大 五道口广 场 1号 楼 17层
办 公 地址 : 上海浦东新区民 生 路 1199弄 证大 五道口广 场 1号 楼 17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齐亮
电话 : ( 021) 38601777
传 真: ( 021) 38601799
联系 人 : 沈炜
客 服 电话 : 400-888-0001,( 021) 38601777
公司 网 址 : www.aig-huatai.com
2、 代 销 机 构
1) 招 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7088号 招 商银行 大 厦
办 公 地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7088号 招 商银行 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 秦 晓
联系 人 : 万 丽
电话 : ( 0755) 83198888
传 真: ( 0755) 83195049
客 服 电话 : 95555
公司 网 址 : www.cmbchina.com
2)中国 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 市 西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1号
办 公 地址 : 北京 市 西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1号
15
法 定 代 表 人 : 肖钢
传 真: ( 010) 66594853
客 服 电话 : 95566
公司 网 址 : www.boc.cn
3)中国 工 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中国 北京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55号
办 公 地址 : 中国 北京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55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姜 建 清
传 真: ( 010) 66107914
联系 人 : 田 耕
客 服 电话 : 95588
公司 网 址 : www.icbc.com.cn
4)中国 邮 政 储蓄 银行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 市 西城 区 宣武 门 西 大 街 131号
办 公 地址 : 北京 市 西城 区 宣武 门 西 大 街 131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刘安 东
联系 人 : 陈 春 林
电话 : ( 010) 66599805
传 真: ( 010) 66415194
客 服 电话 : 11185
公司 网 址 : www.psbc.com
5) 交 通 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 市 仙霞 路 18号
办 公 地址 : 上海 市 浦东新区银 城 中 路 188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胡 怀 邦
联系 人 : 曹榕
电话 : ( 021) 58781234
传 真: ( 021) 58408842
客 服 电话 : 95559
公司 网 址 : www.bankcomm.com
16
6) 深 圳 发 展 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东路 5047号 深 圳 发 展 银行 大 厦
办 公 地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东路 5047号 深 圳 发 展 银行 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 法 兰克 纽曼
联系 人 : 周 勤
电话 : ( 0755) 82088888
传 真: ( 0755) 82080714
客 服 电话 : 95501
公司 网 址 : www.sdb.com.cn
7)中 信 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 市 东 城 区 朝阳 门 北 大 街 富 华大 厦
办 公 地址 : 北京 市 东 城 区 朝阳 门 北 大 街 8号 富 华大 厦 C座
法 定 代 表 人 : 孔丹
联系 人 : 刘 新 安
电话 : ( 010) 65557066
传 真: ( 010) 65550827
客 服 电话 : 95558
公司 网 址 : bank.ecitic.com
8)中国 民 生 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 市 西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2号
办 公 地址 : 北京 市 西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2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董 文标
联系 人 : 董 云巍 、 吴 海 鹏
电话 : ( 010) 58351666
传 真: ( 010) 83914283
客 服 电话 : 95568
公司 网 址 : www.cmbc.com.cn
9) 北京 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 市 西城 区 金 融 大 街甲 17号 首 层
办 公 地址 : 北京 市 西城 区 金 融 大 街丙 17号
17
法 定 代 表 人 : 闫冰竹
联系 人 : 王 光 伟
电话 : ( 010) 66223236
传 真: ( 010) 66223314
客 服 电话 : ( 010) 96169( 北京 )、( 022) 96269( 天 津 )、( 021) 53599688
( 上海 )、( 029) 85766888( 西安 )
公司 网 址 : www.bankofbeijing.com.cn
10)华泰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江 苏 省 南京 市 中 山 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 厦
办 公 地址 : 江 苏 省 南京 市 中 山 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 吴 万善
联系 人 : 樊昊
电话 : ( 025) 84457777
传 真: ( 025) 84579763
客 服 电话 : 95597
公司 网 址 : www.htsc.com.cn
11) 联 合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东路 5047号 深 圳 发 展 银行 大 厦 10、 24、 25层
办 公 地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东路 5047号 深 圳 发 展 银行 大 厦 10、 24、 25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马 昭 明
联系 人 : 盛 宗凌
电话 : ( 0755) 82492000
传 真: ( 0755) 82492962
客 服 电话 : 400-888-8555, (0755)25125666
公司 网 址 : www.lhzq.com
12) 信 泰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南京 市 长 江 路 88号
办 公 地址 : 南京 市 长 江 路 88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钱凯 法
联系 人 : 万 鸣
18
电话 : ( 025) 84784836
传 真: ( 025) 84784830
客 服 电话 : 400-888-8918
公司 网 址 : www.thope.com
13)中国 银 河 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 市 西城 区 金 融 大 街 35号国 际 企 业 大 厦 C座
办 公 地址 : 北京 市 西城 区 金 融 大 街 35号国 际 企 业 大 厦 C座
法 定 代 表 人 : 胡 长 生
联系 人 : 李 洋
电话 : ( 010) 66568587
传 真: ( 010) 66568536
客 服 电话 : ( 010) 4008 888
公司 网 址 :www.chinastock.com.cn
14)国泰 君 安 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 市 浦东新区商 城 路 618号
办 公 地址 : 上海 市 浦东新区银 城 中 路 168号 上海银行 大 厦 29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祝幼 一
联系 人 : 芮 敏祺
电话 : ( 021) 38676666
传 真: ( 021) 38670666
客 服 电话 : 400-888-8666
公司 网 址 : www.gtja.com
15) 申银 万 国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 市 常 熟 路 171号
办 公 地址 : 上海 市 常 熟 路 171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丁 国 荣
联系 人 : 王 序 微
电话 : ( 021) 54033888
传 真: ( 021) 54038844
客 服 电话 : ( 021) 962505
19
公司 网 址 : www.sw2000.com.cn
16) 海 通 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 市 淮 海 中 路 98号
办 公 地址 : 上海 市 黄 浦区广东路 689号 海 通 证券大 厦 10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开 国
联系 人 : 金 芸 、 李 笑 鸣
电话 : ( 021) 63410340
传 真: ( 021) 63410456
客 服 电话 : 400-888-8001,( 021) 95553或 拨打 各 城 市 营业 网 点咨询 电话
公司 网 址 : www.htsec.com
17)中 信 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 朝阳 区新 源 南 路 6号 京城 大 厦
办 公 地址 : 北京 朝阳 区新 源 南 路 6号 京城 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东 明
联系 人 : 陈 忠
电话 : ( 010) 84588888
传 真: ( 010) 84865560
客 服 电话 : 95558
公司 网 址 : www.cs.ecitic.com
18)中 信 建 投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北京 市 朝阳 区 安 立路 66号 4号 楼
办 公 地址 : 北京 市 朝阳 门 内 大 街 188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张 佑 君
联系 人 : 权 唐
电话 : ( 010) 85130577
传 真: ( 010) 65182261
客 服 电话 : 400-888-8108,( 010) 65186758
公司 网 址 : www.csc108.com
19) 广发 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广东 省 珠 海 市 吉 大 海 滨 路 光 大国 际 贸 易 中 心 26楼 2611室
20
办 公 地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北 路 183号大 都 会 广 场 36、 38、 41、 42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志 伟
联系 人 : 肖 中 梅
电话 : ( 020) 87555888
传 真: ( 020) 87555305
客 服 电话 : ( 020) 961133
公司 网 址 : www.gf.com.cn
20)国 信 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红岭 中 路 1012号国 信 证券大 厦十 六 层 至 二十 六 层
办 公 地址 :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红岭 中 路 1012号国 信 证券大 厦十 六 层 至 二十 六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何 如
联系 人 : 齐 晓燕
电话 : ( 0755) 82130833
传 真: ( 0755) 82133302
客 服 电话 : 95536
公司 网 址 : www.guosen.com.cn
21) 招 商 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江 苏 大 厦 A 座 38-45层
办 公 地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江 苏 大 厦 A 座 38-45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宫少 林
联系 人 : 黄 新 波
电话 : ( 0755) 82940764
传 真: ( 0755) 82960141
客 服 电话 : 95565、 400-888-8111
公司 网 址 : www.newone.com.cn
22) 光 大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 市 静 安 区新 闸 路 1508号
办 公 地址 : 上海 市 静 安 区新 闸 路 1508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徐 浩 明
联系 人 : 刘 晨
21
电话 : ( 021) 22169999
传 真: ( 021) 22169134
客 服 电话 : 400-888-8788、 10108998
公司 网 址 : www.ebscn.com
23) 南京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江 苏 省 南京 市 大 钟亭 8号
办 公 地址 : 江 苏 省 南京 市 大 钟亭 8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张 华 东
联系 人 : 徐 翔
电话 : ( 025) 83367888-4201
传 真: ( 025) 83320066
客 服 电话 : 400-828-5888
公司 网 址 : www.njzq.com.cn
24) 兴 业 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福 建 省 福 州 市 湖 东路 99号标 力 大 厦
办 公 地址 : 上海浦东新区民 生 路 1199弄 证大 五道口广 场 1号 楼 21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兰 荣
联系 人 : 杨 盛 芳
电话 : ( 021) 68419974
传 真: ( 021) 68419867
客 服 电话 : 400-8888-123
公司 网 址 : www.xyzq.com.cn
25) 长 江 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湖 北 武 汉 新 华 路 特 8号
办 公 地址 : 湖 北 武 汉 新 华 路 特 8号 长 江 证券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 胡 运 钊
联系 人 : 李良
电话 : ( 021) 63219781
传 真: ( 021) 51062920
客 服 电话 : 400-800-8999或 027-85808318
22
公司 网 址 : www.95579.com
26) 齐 鲁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山 东 省 济 南 市经 十 路 128号
办 公 地址 : 山 东 省 济 南 市经 十 路 128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玮
联系 人 : 吴 阳
电话 : ( 0531) 81283728
传 真: ( 0531) 81283735
客 服 电话 : 95538
公司 网 址 : www.qlzq.com.cn
27) 财 通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杭 州 市解 放 路 111号
办 公 地址 : 杭 州 市解 放 路 111号金 钱 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 沈 继 宁
联系 人 : 乔骏
电话 : (0571) 87925129
传 真: (0571) 87925129
客 服 电话 : ( 0571) 96336、 上海地区 962336
公司 网 址 : www.ctsec.com
28) 山 西 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山 西 省 太 原市 府 西 街 69号 山 西 国 贸 中 心 东 塔 楼
办 公 地址 : 山 西 省 太 原市 府 西 街 69号 山 西 国 贸 中 心 东 塔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侯 巍
联系 人 : 张 治 国
电话 : (0351) 8686703
传 真: (0351) 8686619
客 服 电话 : 400-666-1618
公司 网 址 : www.i618.com.cn
29) 平 安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深 圳 市 八 卦 三 路 平 安 大 厦 三 楼
23
办 公 地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金 田 路 大中华 交易 广 场 群 楼 8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敬 达
联系 人 : 袁 月
电话 : ( 0755) 22627802
传 真: ( 0755) 82433794
客 服 电话 : 95511
公司 网 址 : www.pa18.com
30) 安 信 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金 田 路 2222号 安 联 大 厦 34层 、 28层 A02单 元
办 公 地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益 田 路 6009号 新 世界 商务 中 心 20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牛冠 兴
联系 人 : 余 江
电话 : ( 0755) 82825555
传 真: ( 0755) 23982898
客 服 电话 : ( 020) 96210
公司 网 址 : www.essences.com.cn
31) 东海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江 苏 省常 州 市 延 陵 西 路 59号投资 广 场 18楼
办 公 地址 : 上海 市 浦东新区 世 纪 大 道 1589号 长 泰国 际 金 融 大 厦 11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朱 科 敏
联系 人 : 李 涛
电话 : ( 021) 50586660-8966
传 真: ( 021) 50819897
客 服 电话 : ( 021) 52574550、( 0519) 88166222、( 0379) 64902266、 免 费 服
务 热 线 : 400-888-8588
公司 网 址 : www.longone.com.cn
32) 东 方 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 市 中 山 南 路 318号 2号 楼 21-29层
办 公 地址 : 上海 市 中 山 南 路 318号 2号 楼 21-29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益 民
24
联系 人 : 吴 宇
电话 : ( 021) 63325888
传 真: ( 021) 63327888
客 服 电话 : 95503
公司 网 址 : www.dfzq.com.cn
33)中 原 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许 昌 市 南 关大 街 38号
办 公 地址 : 郑 州 市经 三 路 15 号 广 汇 国 贸 大 厦 10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石 保 上
联系 人 : 程 月 艳 耿铭
电话 : ( 0371) 65585670
65585550
传 真: ( 0371) 65585670
65585550
客 服 电话 : ( 0371) 967218
公司 网 址 : www.ccnew.com
34) 上海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西藏 中 路 336号华 旭 大 厦 6楼
办 公 地址 : 西藏 中 路 336号华 旭 大 厦 6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蒋 元 真
联系 人 : 黄 枫
电话 : ( 021) 62470157
传 真: ( 021) 62470244
客 服 电话 : ( 021) 962518
公司 网 址 : www.962518.com
35)国 都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中 心 区 金 田 路 4028号 荣 超 经 贸 中 心 26层 11、 12
办 公 地址 : 北京 市 东东 城 区东 直 门 南 大 街 3号国华投资大 厦 9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少 华
联系 人 : 黄 静
电话 : (010) 84183389
传 真: (010) 64482090
25
客 服 电话 : 400-818-8118
公司 网 址 : www.guodu.com
36)中 信 万 通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青 岛 市 崂 山 区 苗 岭 路 29号 澳 柯玛 大 厦 15层 (1507-1510)
办 公 地址 : 青 岛 市市 南 区东海 西 路 28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史洁 民
联系 人 : 丁韶 燕
电话 : ( 0532) 85022026
传 真: ( 0532) 85022511
客 服 电话 : ( 0532) 96577
公司 网 址 : www.zxwt.com.cn
37)中 信 金 通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中 河 南 路 11号 万 凯 庭 院 商务楼 A座
办 公 地址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中 河 南 路 11号 万 凯 庭 院 商务楼 A座
法 定 代 表 人 : 刘军
联系 人 : 王 勤
电话 : ( 0571) 85783715
传 真: ( 0571) 85783771
客 服 电话 : ( 0571) 96598
公司 网 址 : www.bigsun.com.cn
38) 宏 源 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新 疆乌鲁木 齐 市 建设路 2号
办 公 地址 : 北京 海 淀 区 西 直 门 北 大 街甲 43号金 运 大 厦 B座 6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汤 世 生
联系 人 : 李巍
电话 : ( 010) 62294608
传 真: ( 010) 62296854
客 服 电话 : ( 010) 62294600
公司 网 址 : www.hysec.com
39) 东 北 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26
注册地址 : 长 春 市 自由大 路 1138号
办 公 地址 : 长 春 市 自由大 路 1138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矫 正 中
联系 人 : 潘锴
电话 : ( 0431) 85096709
传 真: ( 0431) 85680032
客 服 电话 : ( 0431) 96688-0 、( 0431) 85096733
公司 网 址 : www.nesc.cn
40)中 银 国 际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 市 浦东新区银 城 中 路 200号中 银 大 厦 39层
办 公 地址 : 上海 市 浦东新区银 城 中 路 200号中 银 大 厦 39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新 宇
联系 人 : 张 静
电话 : ( 021) 68604866
传 真: ( 021) 50372474
客 服 电话 : ( 021) 68604866
公司 网 址 : www.bocichina.com
41) 万 联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广 州 市 中 山 二 路 18号 广东电 信 广 场 36- 37层
办 公 地址 : 广 州 市 中 山 二 路 18号 广东电 信 广 场 36- 37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舫 金
联系 人 : 罗创斌
电话 : ( 020) 37865017
传 真: ( 020) 37865008
客 服 电话 : 400-888-8133
公司 网 址 : www.wlzq.com.cn
42) 长 城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6008号 特 区 报 业 大 厦 14、 16、 17层
办 公 地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6008号 特 区 报 业 大 厦 14、 16、 17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黄 耀 华
27
联系 人 : 匡婷
电话 : ( 0755) 83516289
传 真: ( 0755) 83516199
客 服 电话 : ( 0755) 33680000、 400-6666-888
公司 网 址 : www.cc168.com.cn
43) 东 吴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苏州工 业 园 区 翠园 路 181号 商 旅 大 厦
办 公 地址 : 苏州工 业 园 区 翠园 路 181号 商 旅 大 厦
法 定 代 表 人 : 吴 永 敏
联系 人 : 方 晓 丹
电话 : (0512) 65581136
传 真: (0512) 65588021
客 服 电话 : ( 0512) 33396288
公司 网 址 : www.dwjq.com.cn
44)国 联 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江 苏 省 无 锡 市 县 前 东 街 168号
办 公 地址 : 江 苏 省 无 锡 市 县 前 东 街 168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雷 建 辉
联系 人 : 袁 丽 萍
电话 : (0510) 82831662
传 真: (0510) 82830162
客 服 电话 : ( 0510) 82588168
公司 网 址 : www.glsc.com.cn
45) 德 邦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 市 普 陀 区 曹 杨 路 510号 南半 幢 9楼
办 公 地址 : 上海 市 福山 路 500号 城 建 大 厦 26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方 加 春
联系 人 : 罗 芳
电话 : ( 021) 68761616
传 真: ( 021) 68767981
28
客 服 电话 : 400-888-8128
公司 网 址 : www.tebon.com.cn
46) 江南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江西 省 南 昌 市 抚 河 北 路 291号
办 公 地址 : 江西 省 南 昌 市 抚 河 北 路 291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姚 江涛
联系 人 : 余 雅娜
电话 : ( 0791) 6768763
传 真: ( 0791) 6789414
客 服 电话 : ( 0791) 6768763
公司 网 址 : www.scstock.com
47) 湘 财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黄 兴 中 路 63号中 山 国 际 大 厦 12楼
办 公 地址 : 上海 市 陆 家 嘴 环 路 958号华 能 联 合大 厦 5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学 荣
联系 人 : 钟 康莺
电话 : ( 021) 68634518
传 真: ( 021) 68865938
客 服 电话 : 400-888-1551
公司 网 址 : www.xcsc.com
48) 方 正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湖 南 长 沙芙蓉 中 路 2段 华 侨 国 际 大 厦 22-24层
办 公 地址 : 湖 南 长 沙芙蓉 中 路 2段 华 侨 国 际 大 厦 22-24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雷 杰
联系 人 : 彭 博
电话 : ( 0731) 5832340
传 真: ( 0731) 5832253
客 服 电话 : 95571
公司 网 址 : www.foundersc.com
49) 广发 华 福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29
注册地址 : 福 州 市 五 四 路 157号 新 天 地 大 厦 7、 8层
办 公 地址 : 福 州 市 五 四 路 157号 新 天 地 大 厦 7、 8、 10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黄 金 琳
联系 人 : 张 腾
电话 : 059187383623
传 真: 059187383610
网 址 : www.gfhfzq.com.cn
50) 财 富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湖 南 长 沙芙蓉 中 路 二 段 80号 顺 天 国 际 财 富 中 心 26楼
办 公 地址 : 湖 南 长 沙芙蓉 中 路 二 段 80号 顺 天 国 际 财 富 中 心 26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周 晖
联系 人 : 胡 智
电话 : ( 0731) 4779521
传 真: ( 0731) 4403439
客 服 电话 : ( 0731) 4403319
公司 网 址 : www.cfzq.com
51)国 元 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合 肥 市 寿 春 路 179号
办 公 地址 : 合 肥 市 寿 春 路 179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凤 良 志
联系 人 : 李 蔡
电话 : (0551) 2207939
传 真: ( 0551) 2645709
客 服 电话 : ( 0551) 96888
公司 网 址 : www.gyzq.com..cn
52) 恒 泰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内 蒙古呼 和 浩 特市 新 城 区东 风 路 111号
办 公 地址 : 上海 市 浦东新区 松 林 路 357号 19楼
法 定 代 表 人 :刘 汝 军
联系 人 : 张 同 亮
30
电话 : (021) 68405273
传 真: (021) 68405181
客 服 电话 : ( 0471) 4961259
公司 网 址 : www.cnht.com.cn
53) 第 一 创 业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笋 岗 路 12号中 民时代广 场 B座 25层
办 公 地址 :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笋 岗 路 12号中 民时代广 场 B座 25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刘 学 民
联系 人 : 魏颖
电话 : ( 0755) 25832852
传 真: ( 0755) 82485081
客 服 电话 : ( 0755) 25832583
公司 网 址 : www.firstcapital.com.cn
54) 渤 海 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天 津 市经济 技术 开 发区 第 一 大 街 29号
办 公 地址 : 天 津 市 河 西 区 宾水 道 3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张 志 军
联系 人 : 王 兆 权
电话 : ( 022) 28451861
传 真: ( 022) 28451892
客 服 电话 : 400-651-5988
公司 网 址 : www.bhzq.com.cn
55)华 西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陕 西 街 239号
办 公 地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大 道 4001号 时代 金 融 中 心 18楼 ( 深 圳 总部 )
法 定 代 表 人 : 胡 关金
联系 人 : 魏 杰
电话 : (0755)83025913
传 真: (0755)83025991
客 服 电话 : 400-888-8818
31
公司 网 址 : www.hx168.com.cn
56)国 盛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 江西 省 南 昌 市 永 叔 路 15号
办 公 地址 : 江西 省 南 昌 市 永 叔 路 15号 信 达 大 厦 10-13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管 荣 升
联系 人 : 徐美 云
电话 : ( 0791) 6285337
传 真: ( 0791) 6289395
客 服 电话 : ( 0791) 6285337
公司 网 址 : www.gsstock.com
3、基金管理人 可 根 据有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选择 其 他 符 合 要 求 的 机 构 代 理 销售 本基金, 并 及 时 公 告 。
(二)注册登记机构
1、 A类基金份额
名称 : 中国证券 登记 结 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住所 : 北京 市 西城 区 金 融 大 街 27号投资 广 场 23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耀先
电话 : ( 010) 58598835
传 真: ( 010) 58598834
联系 人 : 任 瑞 新
2、 B类基金份额
名称 :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 上海浦东新区民 生 路 1199弄 证大 五道口广 场 1号 楼 17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齐亮
办 公 地址 : 上海浦东新区民 生 路 1199弄 证大 五道口广 场 1号 楼 17层
电话 : ( 021) 38601777
传 真: ( 021) 38601799
联系 人 : 陈 培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 上海 市 通 力 律 师事 务所
32
住所 : 上海 市 银 城 中 路 68号 时代 金 融 中 心 19楼
负责 人 : 韩炯
电话 : ( 021) 31358666
传 真: ( 021) 31358600
经 办 律 师 : 秦 悦 民 、 王 利 民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事 务所 有限公司
住所 : 上海 市 浦东新区 陆 家 嘴 环 路 1233号 汇 亚 大 厦 1604-1608室
办 公 地址 : 上海 市 湖 滨 路 202号 普 华 永 道 中 心 11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杨 绍 信
电话 : ( 021) 23238888
传 真: ( 021) 23238800
联系 人 : 单 峰
经 办注册 会 计 师 : 薛竟 、 单 峰
四、基金的名称
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历史沿革
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而
成。
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 经 中国证监会 2006年 3月 8日证监基金字 [2006]37号文 批准,并自 2006年 3月 15日起公 开 募集 。 截止 到 2006年 4月 7日,基金 募集 工 作 顺 利 结 束 , 募集 有效 认购 总 户 数 为 25,981户 ; 募集 的 净 认购 金额为 5,652,942,702.72元 人 民币 , 折
合基金份额 5,652,942,702.72 份 ;认购 款 项 在 基金 验 资 确 认 日 之 前产 生的 银行 利 息 共 计
1,358,932.48元 人 民币 , 折 合基金份额 1,358,932.48份 归 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 有 ; 合 计 折 合基 金份额 5,654,301,635.20份。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向 中国证监会 办 理 完 毕 基金 备案手 续 ,并于 2006年 4月 13日 获 书面确 认 ,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 该 日起 正 式 生效。
33
2007年 10月 12日,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 通 讯 方 式 召
开 ,大会 讨论 通 过 了 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以 及 修订基金合同 等内容 。依据中国证监会 2007年 11月 28日证监基金字 [2007]323号文(《关
于核准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变更基金类别决议的批复》) 核准,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依据持有人大会决议, 原 《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失 效,《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同 时 基金更 名为“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 控 制 本金下 跌 风险 的 前 提 下, 充分 利 用 资本 市场各 种 资 产定价不 准 确产 生的投资 机 会, 实现 基金资 产 的持 续 稳 定 增 值 。
八、基金的投资范 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 具 有 良 好流 动性 的金 融 工 具 , 包括 国 内 依 法发行上 市 的债券、 股 票 、 权 证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 基金投资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 此 外 , 如 法 律 法 规 或中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投资 其 他 品 种 ,基金管理人 在 履 行适 当 程 序 后 , 可 以 将 其 纳 入 本基金的投资范 围。
本基金投资于 固 定收益 类资 产 ( 包括 国债、金 融 债、 企 业 债、 可 转 换 债券、资 产 支 持证
券、 央 行 票 据、债券 回购 、同 业 存 款 等 )的 比 例 不低 于基金资 产 的 80%,投资于 风险 类资 产 ( 固 定收益 类资 产 以 外 的 其 它 资 产 , 包括 股 票 、 权 证 等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基金资 产 的 20%。
本基金 可 以 参 与 一 级 市场 新股申购 ,并持有 因在一 级 市场 申购所 获得 的 股 票 以 及 因 可 转债转 股所形 成的 股 票 , 也 可 以 直接 投资于 二 级 市场 中的 股 票 、 权 证 等 , 还 可 以持有 股 票 所 派 发 的 权 证、 可 分 离 债券 产 生的 权 证。
本基金持有 现 金或 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 的 政 府 债券( 含 政 策 性 金 融 债、 央 行 票 据) 不低 于
基金资 产净值 的 5%,本基金持有 全 部权 证的 市值不 得 超 过 基金资 产净值 的 3%。
九 、基金的投资 策略
34
本基金 总 体 投资策略 包括 以下 三 个 方 面:
1、本基金 将 以 固 定收益 类资 产 投资为基 础 ,以 其 投资 收益 为 保 障 , 参 照 固 定 比 例 组 合 保险 机 制 ( CPPI) 对风险 类资 产 上 限 进行 动 态 调整,以有效 保 障 投资 组 合本金的 安 全 。 风 险 类资 产 的投资 比 例 上 限 将 根 据 固 定 比 例 组 合 保险 机 制 的 原 理 来进行 调整, 但在 限 度 范围 内
风险 类资 产 的投资 比 例 将 由基金管理人 根 据 不 同类别 风险 资 产 的 最 大 可 能 损失 比 例 来 具体 确定 。
2、 固 定收益 类资 产 投资策略
( 1) 在 流 动性 许 可 情 况 下,本基金 部 分 固 定收益 类资 产 将采取 持有 到 期( 与 基金 业绩 基准期限 相 匹 配 )的策略, 首 先 考虑 该 类资 产 的 收益性 ,同 时 兼顾 流 动性 。 这 部 分 投资 可 以
保 证债券 组 合 收益 的稳 定性 , 尽 可 能 地 控 制 利 率 、 收益 率曲 线 和 再 投资 等各 种 风险 。
( 2) 积极 投资策略。 这 部 分 固 定收益 类资 产 综 合 考虑收益性 、 流 动性 , 进行 主 动 调整,
积极 投资。 具体 策略 包括 根 据利 率 预 测 调整 组 合 久 期、 选择 低 估 值 债券、 把握 市场 上 的 无 风 险 套 利 机 会 等 ,以 争 取 获得 适 当 的 超 额 收益 , 提 高 组 合整 体 收益 率 。
( 3) 含 权 债券投资策略。 这 主 要 指 可 转债 /可 分 离 债和 选择 权 债券。本基金为债券型基 金,为 保 持债券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 征 ,基金管理人 将 以 其 纯 债 价值作 为 评 价 的 主 要 标准,以
期 权 调整 后 的 收益 率水 平 (OAS)为基 础 , 来选择 具体 含 权 债券 进行 投资。
3、 风险 类资 产 投资策略
( 1) 新股申购 策略 : 从 我 国证券 市场 的 发 展 来 看 , 新股发行 仍 然 会 保 持 一定 的 数量 与 规 模 。由于 一 、 二 级 市场价 差 的 存 在 , 参 与 新股申购 能 够 取 得 较 高 的 收益 。本基金 将 在充分 研究 新发股 票 基本 面 的 前 提 下, 积极 参 与 新股 的 申购 。本基金 对 于 通 过 参 与 新股认购所 获得 的 股 票 , 将 根 据 其市场价格 相 对 于 其 合理 内在价值 的 高 低 , 确定 继 续 持有或 者 卖 出 。
( 2) 二 级 市场 股 票 投资策略 : 本基金 股 票 投资 将 注 重 基本 面 研究 , 选择流 动性 好 、 估 值 水 平 较 低 、 具 有中 长 期投资 价值 的 个股进行 投资。同 时 分 散 个股 , 构 建组 合,以 避免单 一 股 票 的 特定风险 。
( 3) 权 证投资策略 : 权 证为本基金 辅 助 性 投资 工 具 , 其 投资 原则 为有利于基金资 产 增
值 ,有利于 加 强 基金 风险 控 制 。本基金 在 权 证投资中 将 对 权 证标的证券的基本 面 进行 研究 , 同 时 综 合 考虑 权 证 定价 模 型、 市场 供 求 关 系 、 交易 制 度 设计 等 多种 因素对 权 证 进行 定价 , 主 要 运用 的投资策略为 : 杠杆 交易 策略、 对 冲 保 底 组 合投资策略、 保 底套 利 组 合投资策略、 买 入 跨 式 投资策略、 Delta对 冲 策略 等 。
( 五 )投资决策依据
35
1、国 家 有关 法 律 、 法 规 、基金合同 等 的有关 规 定 ;
2、投资 分 析 团 队 对 于 宏 观 经济 走 势 、 宏 观 经济政 策 取 向 、 行业 增 长 速 度 等经济 数 据的 量 化 分 析 的 报 告 和 建 议 ;
3、投资 分 析 团 队 对 于 企 业 和债券基 础 分 析 的 报 告 和 建 议 ;
4、投资 风险 管理人员 对 于投资 组 合 风险 评估 的 报 告 和 建 议。
( 六 )投资决策 机 制
1、投资决策委员会 负责 审 定 基金 经 理的整 体 投资策略和 原则 ;审 定 基金 经 理 季 度 投资 策略 报 告 ; 决 定 基金 禁 止 投资 事 项 等 。
2、基金 经 理 :在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 授 权 范围 内 , 根 据基金的整 体 投资策略和 原则 进行 投资 运作 , 确定 具体 的投资 品 种 、 数量 、策略, 优 化 和调整投资 组 合, 进行 投资 组 合的日 常 分 析 和管理。
3、基金 经 理 助 理 /研究 员 : 通 过 内 部 调 研 和 参 考 外 部研究报 告 , 编 写 有关公司 分 析 、 行 业 分 析 、 宏 观 分 析 、 市场分 析 的 各 类 报 告 , 提 交 基金 经 理, 作 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 七 )投资 程 序
1、 研究部 、 集 中 交易室 通 过 自 身 研究及 借 助 外 部研究 机 构 形 成有关 上 市 公司 分 析 、 行 业 分 析 、 宏 观 分 析 、 市场分 析 以 及 数 据 模拟 的 各 类 报 告 ,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 提 供 决策依据。
2、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 上 述 报 告 对 基金的投资 方向 、资 产 配 置 比 例 等 提 出 指 导 性 意 见 。 3、基金 经 理 根 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 参 考 上 述 报 告 ,并 结 合自 身对 证券 市场 和 上
市 公司的 分 析 判断 , 形 成基金投资 计 划 。
4、 集 中 交易室 依据基金 经 理的 指 令 , 制 定 交易 策略, 统 一 执 行 证券投资 组 合 计 划 , 进 行 具体 品 种 的 交易 。
5、 法 律 监 察 部 对 投资 组 合 计 划 的 执 行过程进行 监 控 。
6、基金管理人 在确保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 的 前 提 下有 权 根 据 环境 变 化 和 实 际 需要 对 上
述 投资 程 序 做 出 调整。
十 、基金的 业绩比较 基 准
本基金的 业绩 比 较 基准为 : 中 信全 债 指 数 × 80%+一 年期 银行 定 期 存 款 税 后 收益 率×
20%
其 中,中 信全 债 指 数 是 一 个 全面 反 映 整 个 债券 市场 的 综 合 性 权 威 债券 指 数 。 另 外 , 如 果 36
当 年 一 年期 银行 定 期 存 款 税 后 收益 率 有调整, 则 新 的 比 较 基准 将 从 调整 当 日起 开 始 生效。
如 果 有更 权 威 的、更 能 为 市场 普 遍 接 受 的 业绩 比 较 基准 推 出 ,本基金管理人有 权 对 此 基
准 进行 调整。 业绩 比 较 基准的变更 须 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 管人 协 商 一 致 ,并 报 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管理人 应在 调整 前 3 个 工 作 日 在 至 少 一 种 中国证监会 指 定 媒 体 上 公 告 ,并 在 更 新 的 招募说明书 中 列 示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追 求 低风险 水 平 下的稳 定收益 , 在考虑了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
资策略和 不 同资 产 的投资 比 例 后 , 选 定了 上 述 业绩 比 较 基准。
十 一、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属 主 动 管理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 较 低风险 较 低收益品
种 , 其 预 期 风险收益 水 平 低 于 股 票 型基金、 混 合型基金, 高 于 货 币 市场 基金。本基金 力 争 通 过 主 动 投资 追 求 适 度 风险 水 平 下的 较 高 收益 。
十 二、基金的投资 组合报告
投资 组 合 报 告 截止 日为 2009年 3月 31日。
1、 报 告 期 末 基金资 产 组 合 情 况
序 号 项 目 金额( 元 ) 占 基金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 %)
1 权 益 投资 41,906,874.44 8.28
其 中 : 股 票 41,906,874.44 8.28
2 固 定收益 投资 386,633,166.79 76.41
其 中 : 债券 372,192,500.00 73.55
资 产 支 持证券 14,440,666.79 2.85
3 金 融 衍 生 品 投资 - -
4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购 的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5 银行 存 款 和 结 算备 付 金合 计 31,984,716.69 6.32
6 其 他 资 产 45,496,477.61 8.99
7 合 计 506,021,235.53 100.00
2、 报 告 期 末 按 行业 分 类的 股 票 投资 组 合
37
行业 公 允 价值 ( 元 ) 占 基金资 产净值 比 例 ( %)
A 农 、 林 、 牧 、 渔 业 - -
B 采 掘 业 20,439,600.00 4.33
C 制 造 业 17,240,274.44 3.65
C0 食 品 、 饮 料 9,374,065.00 1.98
C1 纺 织 、 服 装 、 皮毛 - -
C2 木 材 、 家 具 - -
C3 造纸 、 印 刷 - -
C4 石 油 、 化 学 、 塑胶 、 塑 料 - -
C5 电 子 959,072.94 0.20
C6 金 属 、 非 金 属 6,907,136.50 1.46
C7 机 械 、 设 备 、 仪 表 - -
C8 医药 、生 物 制 品 - -
C99 其 他 制 造 业 - -
D 电 力 、 煤气 及 水 的生 产 和 供 应 业 - -
E 建 筑 业 - -
F 交 通 运 输 、 仓 储 业 - -
G 信 息 技术 业 - -
H 批 发 和 零 售贸 易 - -
I 金 融 、 保险 业 4,227,000.00 0.89
J 房 地 产 业 - -
K 社 会 服 务业 - -
L 传播 与 文 化 产 业 - -
M 综 合类 - -
合 计 41,906,874.44 8.87
3、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明 细
序 号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名称 数量 ( 股 ) 公 允 价值 ( 元 )
占 基金资 产净值 比 例 ( %)
1 601699 潞 安 环能 400,000 9,760,000.00 2.07
2 600887 伊 利 股 份 761,500 9,374,065.00 1.98
3 600028 中国 石 化 1,000,000 8,900,000.00 1.88
4 000012 南 玻 A 399,950 6,907,136.50 1.46
5 600837 海 通 证券 300,000 4,227,000.00 0.89
6 600489 中金 黄 金 30,000 1,779,600.00 0.38
7 002257 立立电 子 43,974 959,072.94 0.20
4、 报 告 期 末 按 债券 品 种 分 类的债券投资 组 合
序 号 债券 品 种 公 允 价值 ( 元 ) 占 基金资 产净值 比 例 ( % )
1 国 家 债券 48,050,500.00 10.17
2 央 行 票 据 205,643,000.00 43.53
38
3 金 融 债券 108,295,000.00 22.92
其 中 :政 策 性 金 融 债 108,295,000.00 22.92
4 企 业 债券 - -
5 企 业 短期 融 资券 10,204,000.00 2.16
6 可 转债 - -
7 其 他 - -
8 合 计 372,192,500.00 78.79
5、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债券 明 细
序 号 代 码 债券名称 数量 ( 张 ) 市值 ( 元 )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 例 ( %)
1 060201 06国 开 01 900,000 88,353,000.00 18.70
2 0901009 09央 行 票 据 09 500,000 49,880,000.00 10.56
3 0801098 08央 行 票 据 98 500,000 48,640,000.00 10.30
4 0801110 08央 行 票 据 110 300,000 29,301,000.00 6.20
5 0801108 08央 行 票 据 108 300,000 29,256,000.00 6.19
6、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名的 前 十 名资 产 支 持证券投资 明 细
序 号 证券 代 码 证券名称 数量 ( 张 ) 公 允 价值 ( 元 )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 例 ( %)
1 119004 澜 电 03 100,000 10,001,642.59 2.12
2 119005 浦建 收益
130,000 4,439,024.20 0.94
7、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名的 前 五 名 权 证投资 明 细
注 : 本基金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有 权 证。
8、投资 组 合 报 告 附 注
1) 报 告 期 内 基金投资的 前 十 名证券的 发行 主 体 没 有 被 监管 部门 立 案 调 查 的, 也没 有 在
本 报 告编制 日 前一 年 内受 到 公 开 谴 责 、 处 罚 的。
2)基金投资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没 有投资于 超 出 基金合同 规 定 备 选股 票 库 之外 的 股 票 。
3)基金的 其 他 资 产 构 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 元 )
1 存 出保 证金 510,000.00
2 应收 证券 清 算 款 28,412,353.85
3 应收 股 利 -
4 应收 利 息 5,583,153.29
5 应收 申购 款 10,990,970.47
39
6 其 他 应收 款 -
7 待 摊 费 用 -
8 其 他 -
9 合 计 45,496,477.61
4)本基金本 报 告 期 末 未 持有 处 于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5) 报 告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存 在 流 通 受 限 情 况 的 说明
序 号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名称
流 通 受 限 部 分 的公 允 价值 (元 )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 例 ( %)
流 通 受 限 情 况
说明
1 002257 立立电 子 959,072.94 0.20 新股
十 三、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理人 承 诺 以 诚实信用 、 勤勉尽 责 的 原则 管理和 运用 基金资 产 , 但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基金的 过往业绩 并 不 代 表其 未来 表现 。投资有 风险 ,投资 者在 做 出 投资决策 前应 仔细 阅读 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
下 述 基金 业绩 指 标 不包括 持有人 认购 或 交易 基金的 各 项 费 用 , 计 入 费 用 后 实 际 收益 水 平 要 低 于 所 列 数 字。基金的 业绩 报 告 截止 日为 2009年 3月 31日。
阶 段
净值 增
长 率 ①
净值 增
长 率 标
准差②
业绩 比 较
基准 收益
率 ③
业绩 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标
准 差 ④
① - ③ ② - ④
2008年 9.37% 0.19% 8.51% 0.08% 0.86% 0.11%
2009年 前 3个 月 1.52% 0.29% 0.11% 0.08% 1.41% 0.21%
A类
自基金转型合同生
效日起 至今 ( 2007
年 12月 03日 -2009
年 3月 31日)
12.13% 0.21% 9.06% 0.08% 3.07% 0.13%
40
2008年 9.06% 0.19% 8.51% 0.08% 0.55% 0.11%
2009年 前 3个 月 1.44% 0.29% 0.11% 0.08% 1.33% 0.21%
B类
自基金转型合同生
效日起 至今 ( 2007
年 12月 03日 -2009
年 3月 31日)
11.72% 0.21% 9.06% 0.08% 2.66% 0.13%
注 :经 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通 过 、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7年 12月 3日起生效。为 维护 持有人利 益 , 妥 善 做 好 基金转型 工 作 ,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 当 日起 暂停 申购 于 2008年 1月 9日 恢 复。 因 此 基金投资 业绩 自 2008
年 予 以 披露 。
2、基金的 收益分 配 情 况
期 间 每 10份基金份额 分 红 数 ( 元 ) 备 注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06年 底 0.040
2006年 7月 17日、 9月 25日、 11月 28日 实 施
2007年 0.130
2007年 3月 5日、 6月 25
日、 9月 24日 实 施
2008年 0.160 2008年 1月 8日 实 施
合 计 0.330
3、 图 示 自基金转型以 来 基金份额 净值 的变 动 情 况 ,并 与 同期 业绩 比 较 基准的变 动 的 比 较
友邦增利 A类基金 累 计 份额 净值 增 长 率 与 同期 业绩 比 较 基准 收益 率 的 历 史 走 势 对 比 图
41
友邦增利 A类基金与业绩基准比较图
2007/12/3-2009/03/31
0.0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2007-11-30
2007-12-20
2008-1-9
2008-1-29
2008-2-18
2008-3-9
2008-3-29
2008-4-18
2008-5-8
2008-5-28
2008-6-17
2008-7-7
2008-7-27
2008-8-16
2008-9-5
2008-9-25
2008-10-15
2008-11-4
2008-11-24
2008-12-14
2009-1-3
2009-1-23
2009-2-12
2009-3-4
2009-3-24
增
长
率
友邦增利 A类 业绩基准
友邦增利 B类基金 累 计 份额 净值 增 长 率 与 同期 业绩 比 较 基准 收益 率 的 历 史 走 势 对 比 图
友邦增利 B类基金与业绩基准比较图
2007/12/3-2009/03/31
0.0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
2007-11-30
2007-12-20
2008-1-9
2008-1-29
2008-2-18
2008-3-9
2008-3-29
2008-4-18
2008-5-8
2008-5-28
2008-6-17
2008-7-7
2008-7-27
2008-8-16
2008-9-5
2008-9-25
2008-10-15
2008-11-4
2008-11-24
2008-12-14
2009-1-3
2009-1-23
2009-2-12
2009-3-4
2009-3-24
增
长
率
友邦增利 B类 业绩基准
十 四、基金的 费用 概 览
( 一 )基金 运作 有关的 费 用
1、基金 运作 费 用 的 种 类
(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 费 ;
42
( 2)基金 托 管人的 托 管 费 ;
( 3)基金的 销售 服 务 费 ( B类) ;
( 4)基金的证券 交易 费 用 ;
( 5)基金合同生效以 后 的 信 息披露 费 用 ;
(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费 用 ;
( 7)基金合同生效以 后 的会 计 师 费 和 律 师 费 ;
( 8) 按 照 国 家 有关 规 定 可 以 列 入 的 其 他 费 用 。
2、基金 运作 费 用 的 计 提 方 法 、 计 提 标准和 支 付 方 式
(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 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 费 按 基金资 产净值 的 0.70%年 费 率 计 提 。 计 算方 法 如 下 :
H = E× 0.70%÷ 当 年 天 数
H 为 每 日 应 计 提 的基金管理 费
E 为 前一 日基金资 产净值
基金管理 费 每 日 计 提 ,按 月 支 付 。由基金管理人 向 基金 托 管人 发 送 基金管理 费 划 付 指 令 , 基金 托 管人复核 后 于 次 月 首 日起 二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金 财产 中 一 次 性 支 付给 基金管理人。
( 2)基金 托 管人的基金 托 管 费
基金 托 管人的基金 托 管 费 按 基金资 产净值 的 0.20%年 费 率 计 提 。 计 算方 法 如 下 :
H = E× 0.20%÷ 当 年 天 数
H 为 每 日 应 计 提 的基金 托 管 费
E 为 前一 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
基金 托 管 费 每 日 计 提 ,按 月 支 付 。由基金管理人 向 基金 托 管人 发 送 基金 托 管 费 划 付 指 令 , 基金 托 管人复核 后 于 次 月 首 日起 二 个 工 作 日 内 从 基金 财产 中 一 次 性 支 付给 基金 托 管人。
( 3)基金的 销售 服 务 费 ( B类)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不收 取 基金 销售 服 务 费 , 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销售 服 务 费 年 费 率 为 0.30%。本基金 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销售 服 务 费 将 专门 用 于本基金 B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 与 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 服 务 ,基金管理人 将 在 基金年 度报 告 中 对 该 项 费 用 的 列 支 情 况 作 专 项 说明 。
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销售 服 务 费 按 前一 日 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产净值 的 0.30%年 费 率 计 提 。 计 算方 法 如 下 :
H = E× 0.30%÷ 当 年 天 数
43
H 为 B类基金份额 每 日 应 计 提 的基金 销售 服 务 费
E 为 B类基金份额 前一 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
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销售 服 务 费 由基金管理人 每 日 计 算 , 每 日 计 提 , 按 月 支 付 。由基金 管理人于 次 月 首 日起 二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基金 托 管人 发 送 基金 销售 服 务 费 划 付 指 令 ,基金 托 管人 复核 后 于 当 日 从 基金 财产 中 一 次 性 支 付给 基金 销售 机 构 。
( 4)本 条 第 ( 一 ) 款 第 4 至 第 8项 费 用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 管人 根 据有关 法 规 及 相 应 协 议的 规 定 , 列 入 基金 费 用 。
( 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 管人 可 根 据基金 规 模 等因素 协 商 酌 情 调 低 基金管理 费 率 、 托 管 费 率 和 B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 服 务 费 率 , 无 须 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如 降 低 基金管理 费 率 、 托 管 费 率 和 B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 服 务 费 率 ,基金管理人 最 迟 须 于 新 的 费 率 开 始 实 施 3
个 工 作 日 前在 中国证监会 指 定 媒 体 公 告 。
( 二 ) 与 基金 销售 有关的 费 用
1、 A类基金份额 申购 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 申购 费 用 由投资人 承担 , 不 列 入 A类基金份额基金资 产 , 用 于 A类基金份额基金的 市场 推 广 、 销售 、 注册 登记 等各 项 费 用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采 用前 端 收 费 的 形 式 收 取 申购 费 用 , 申购 费 率 按 申购 金额的大 小 分 为 不 同 档 次 , 最 高 不 超 过 0.8%,
具体 如 下 表 所示 :
申购 金额( 元 ) 申购 费 率
申购 金额 < 50万 0.8%
50万 ≤ 申购 金额 < 100万 0.6%
100万 ≤ 申购 金额 < 200万 0.4%
200万 ≤ 申购 金额 < 500万 0.2%
申购 金额 ≥ 500万 1000元 /笔
基金管理人 可 在 法 律 法 规 允许 的 情 况 下, 根 据 市场 情 况 制 定 促销 计 划 , 在 A类基金份 额基金 促销活 动 期 间 ,基金管理人 与 基金 托 管人 协 商 一 致 后 ,基金管理人 可 以 对 促销活 动 范
围 内 的投资人调 低 A类基金份额基金 申购 费 率 。
2、 A类基金份额和 B类基金份额的 赎回 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B类基金份额的 赎回 费 用 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 , 赎回 费 用 总 44
额的 40%归 入 基金 财产 , 其 余 部 分用 于 支 付 注册 登记 费 和 其 他 必 要 的 相 关 手 续 费 。 赎回 费 率 随 投资人持有本基金的 时 间 的增 加 而 递 减 ,投资人持有本基金 6个 月以 内 的, 赎回 费 率 为 0.50%,投资人持有本基金 6个 月 到 一 年 之 间 的 赎回 费 率 为 0.25%,投资人持有本基金 一 年 以 上 的 赎回 费 为 零 。 具体 如 下 表 所示 :
持有期限 赎回 费 率
持有期 < 6个 月 0.50%
6个 月 ≤ 持有期 < 一 年 0.25%
持有期 ≥ 一 年 0
3、转 换 费 率
基金转 换 费 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 ,基金转 换 费 率 由基金管理人 另 行 公 告 。
4、投资人 通 过 网 上 交易 方 式 办 理基金 申购 或转 换 , 适 用 网 上 交易 费 率 , 详 见 基金管理 人 网 站 的 具体 规 定 。
5、基金管理人 与 基金 托 管人 协 商 一 致 后 , 可 以 在 基金合同 规 定 的范围 内 调整 上 述 费 率 。
上 述 费 率 如 发 生变更,基金管理人 应最 迟 于 新 的 费 率 实 施 前 3个 工 作 日 在 至 少 一 种 中国证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披露 媒 体 公 告 。调整 后 的 上 述 费 率 还 将 在最 新 的更 新 的 招募说明书 中 列 示 。
6、基金管理人 可 以 在不 违 背 法 律 法 规规 定 及 基金合同 约 定 的 情 形 下 根 据 市场 情 况 制 定 基金 促销 计 划 , 针 对特定 地 域 范围、 特定 行业 、 特定职 业 的投资人以 及 以 特定 交易 方 式 (如 网 上 交易 、 电话 交易 等 )等定 期或 不定 期 地 开 展 基金 促销活 动 。
( 三 ) 不 列 入 基金 费 用 的 项 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 管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 完全 履 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 用 支 出 或基金资 产 的 损
失 ,以 及处 理 与 基金 运作 无 关的 事 项 发 生的 费 用等不 列 入 基金 费 用 。基金合同生效 之 前 的 律 师 费 、会 计 师 费 和 信 息披露 费 用等不 得 从 基金资 产 中 列 支 。
( 四 ) 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 涉 及 的 各 纳 税 主 体 ,依 照 国 家 法 律 、 法 规 的 规 定 履 行 纳 税 义 务 。
十 五、 对 招募说明书更新部 分 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 民 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 》、《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 信 息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 他 有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对 本 招募说明书 进行 了 更 新 , 主 要 更 新 内容 如 下 :
1、“ 重 要提 示 ” 部 分 ,增 加 了招募说明书 更 新 内容 的 时 间 。
45
2、“ 三 、基金管理人” 部 分 , 对 基金管理人 住所 、 联系 人、 联系电话 、 董事 会成员、 监 事 会成员、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 相 关 信 息 作了 更 新 。
3、“ 四 、基金 托 管人” 部 分 , 根 据基金 托 管人 提 供 的更 新 内容作了 相 应 的更 新 。
4、 在 “五 、 相 关 服 务机 构 ”部 分 , 对 相 关 内容 进行 了信 息 更 新 。
5、 在 “十 、基金的投资 ”部 分 ,更 新 了 本基金 最 近 一 期投资 组 合 报 告 的 内容 。
6、 在 “十 一 、基金的 业绩 ”部 分 ,更 新 了 基金的投资 业绩 及 收益分 配 情 况 。
7、 在 “ 十 八 、基金的 风险 揭 示 ”中, 对内容 进行 了 更 新 。
8、 在 “ 二十二 、 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服 务 ” 部 分 ,更 新 了 电话 呼 叫 中 心 传 真 号 码 。
9、更 新 了 “二十二 、 其 他 应 披露 事 项 ”, 披露 了 自 上次 招募说明书 截止 日以 来 涉 及 本基 金的 相 关公 告 。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 ○○ 九 年 七 月 十 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