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网发售有关事项通知查看PDF公告
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上网发售有关事项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 《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集中申购期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 ,为保证上网发售顺利进行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所上网发售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会员申报该基金,需认真阅读《公告》 。该基金简称“ 银华内需” ,证 券代码“161810” , 本所挂牌价为每基金份额 1.00 元。 每一账户可以重 复认购, 不可撤单, 每一笔认购委托数量必须为 1000 份或 1000 份的 整数倍,且不得超过 99 ,999 ,000 份基金单位。会员可按照《银 华 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招募说明书》 中约定的认购费 率设定投资者认购的佣金比率。 二、申报日期为 2009 年 7 月 6 日至 2009 年 7 月 31 日,时间为 上午 9 ∶30 至 11 ∶30 , 下午 1 ∶00 至 3 ∶00 。 申报截止日期如有变更, 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上限。 三、 凡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会员 单位均可参与本次基金上网 发售。 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会员经本所确认后 即可参与本次基金上网发售。 基金上市后,所有会员单位均可参与该基金的二级市场买卖。 四、基金发售日为 T 日,会员应在 T +1 日 16 :00 前向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划付足额认购资金。 凡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一律视为无 效认购,认购资金不足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会员承担。 五、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 T+2 日向会员下发认购不确认记录、 认购结果记录、 全部认购申报记录。 认购不确认记录为因认购资金不 到位引起的不确认。 六、募集期内的每一认购日均按上述业务流程滚动处理。 七、 如各会员单位对此次发售事项有 疑问, 可向本所及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咨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9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