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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货币A(460006)

友邦货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 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1-1


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9】 280号文批准。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本公司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 ” )。 4、本基金自 2009年 4月 21日起,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中国银行、华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泰证券 ”)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下统称 “销售网点 ”)公开发售。 5、投资者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 接受 本公司有关 服务条 款后 ,通过登 录 本公司网 站 ( www.aig-huatai.com) 办 理开 户 、 认购 等 业务 ,有 关基金网上交易的 具体业务规则请 登 录 本公司网 站查询 ( 目前仅对个 人投资者开 通网上交易)。 6、本基金募集 对象包括依据 中华人 民共 和国有关 法律法规及其他 有关 规定 可以投资 于 证券投资基金的 个 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7、投资者 欲购买 本基金, 须 开 立 本公司基金 账户 。本公司直销中心、中国 银行、华泰证券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为投资者 办 理基金开 户及认购申请 ,开 户 和 认购申请 可 同时办 理。 投资者 应保 证 用于认购 的资金 来源合法 ,投资者 应 有 权 自行 支配 , 不存 在 任 何法律 上、 合 约上 或其他障碍 。 除法律法规另 有 规定外 , 一个 投资者 只能 开 设 和 使用一个 基金 账户;不得非 法利用他 人 账户或 资金 进 行 认购 , 也不得违规融 资 或帮助他 人 违规进 行 认购 。 8、本基金基金份 额分 为 A、 B两级 ,在基金募集 期内 , 除 发售公 告另 有 规 定 ,本基金 A 级 基金份 额 在代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 系 统 每个 基金 账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1-2


户首次最低认购 金 额 为 1000元 人 民 币, 追加 认购 的 单笔 认购最低 金 额 为 1000 元 人 民 币 ;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 每个 基金 账户首次最低认购 金 额 为 5万 元 人 民 币,已在 该 直销中心有 认购 本基金记 录 的投资者 不受首次认购最低 金 额 的限 制 , 单笔 认购最低 金 额 为 1000元 人 民 币。 本基金 B 级 基金份 额 在销售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 系 统 每个 基金 账 户 的 首次 单笔 认购最低 金 额 为人 民 币 500 万 元 , 追加 认购 的 单笔 最低 金 额 为人 民 币 10 万 元 。 投资者在募集 期内 可 多 次认购 本基金。 认购申请一 旦被 受 理, 即 不得 撤 销。 9、销售网点( 包括 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 或 网上交易 渠道 受 理 申请 并 不 表 示 对 该 申请 是否 成 功 的 确 认 , 而 仅 代 表确实收到了 认购申请 。 申请 是否 有 效 应 以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即 本公司)的 确 认 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 合同 生效 后 到 原 销售网点 或 通过网上交易 系 统 查询最 终 成交 确 认 情况 和 认购 的份 额 。 10、本公 告仅对 “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发售的有关 事项 和 规定 予 以 说明 。投资者 欲 了解 “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的 详细情况 , 请 详细阅 读刊 登在 4月 16日 《 中国证券 报》 、《 上 海 证券 报》 、《 证券 时 报》 等 报刊 上的 《 友 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招 募 说明书》 。 11、本基金的 招 募 说明书 及 本公 告 将 同时 发 布 在本公司网 站 ( www.aig-huatai.com)。投资者 亦 可通过本公司网 站 下 载 基金 申请 表格 和 了解 基 金募集相关 事宜 。 12、 各 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 及 开 户 、 认购 等 事项 的 详细情况 请 向各 代销机 构 咨 询 。 13、投资者 如 有 任何 问题 , 请 拨打 本公司的 客 户服务 电话 ( 400-888-0001[免 长途费 用 ]或 021-38784638) 或 各 代销机构 咨 询 电话咨 询认购 事宜 。 14、在募集 期 间 , 除 本发售公 告 所列 的代销机构 外 , 如增加 其他 代销机构, 将 及时 公 告 。 15、本公司可 根 据 募集 期 间 的 具体 情况 对 募集 事宜做适当调整 。 16、投资者 购买 货币市场基金 并 不 等 于 将 资金 作 为 存款存 放在银行 或存款 类 金 融 机构,基金管理公司 不保 证 一定 盈 利 , 也不保 证 最低 收益 。投资者在 进 行 投资 决策 前 , 请 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 《招 募 说明书》 及 《 基金 合同 》。 本基金 由 基金管理人 依 照《 基金 法 》 、本基金 合同 和 其他 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 募集, 并经 中国证监会 核 准。中国证监会 对 本基金募集的 核 准, 并 不 表明 其对 本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1-3


基金的 价值 和 收益做出实质性 判断 或保 证, 也不 表明 投资 于 本基金 没 有 风险 。 基金管理人 建 议投资者 根 据 自 身 的 风险 收益 偏好 , 选择 适 合 自 己 的基金 产 品 , 并 且 中 长 期 持 有。 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1-4


一、本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 名 称 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友邦货币 A: 460006; 友邦货币 B: 460106 2、基金 类 别


货币市场基金 3、基金 运 作 方 式 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 存 续 期 限 不定期 5、基金份 额 面 值 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 面 值 为人 民 币 1.00元 。 6、基金份 额分级 7、基金投资 目 标 在有 效 保 持 基金资 产安全 和 高流动 性 的 前 提 下, 追 求超 过 业 绩 基准的 稳健 投 资 收益 。 8、发行 对象 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 格 境 外 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 允 许 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 投资者。 9、销售机构 ( 1)直销中心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 2)代销银行 A级 基金份 额 B级 基金份 额 销售 服务 费 率 (年 费 率 ) 0.25% 0.01% 首次认 /申购最低 金 额 1000元 500万 元 最低 追加 认 /申购 金 额 1000元 10万 元 在销售机构 保 留 的 最低 份 额 500份 400万 份 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1-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农 业 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 邮政储蓄 银行有限 责 任 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代销券 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 合 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信 泰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中国银 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 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 银 万 国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建 投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广 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国 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 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南京 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兴 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 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 证券有限公司、 财 通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山西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东 海 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 都 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中 信 万 通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中 信 金通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宏 源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 际 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万 联 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东吴 证券 有限 责 任 公司、国 联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南 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渤 海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湘财 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财富 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恒 泰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第 一 创 业 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 4) 如 本基金发行 期 间 , 新 增 代销机构, 将 另 行公 告 。 10、发行 时 间 安排 与基金 合同 生效 ( 1)本基金的募集 期 限为自基金份 额 发售 之 日起 不 超 过 三 个 月。 ( 2)本基金自 2009年 4月 21日 到 2009年 4月 30日公开发售( 各 代销机 构 具体 营 业时 间 可 能 有 所 不同 )。在上 述 时 间 段 内 ,本基金 向 个 人投资者和机构 投资者 同时 发售。本公司 根 据认购 的 情况 可 适当 延 长 发行 时 间 , 但 最 长 不 超 过 法 定 募集 期 限 ;同时也 可 根 据认购 和市场 情况 提 前 结束 发行。 ( 3)自基金份 额 发售 之 日起 三 个 月 内 , 如 果 本基金的募集份 额 总 额不 少 于 2 亿 份、募集金 额不 少 于 2 亿 元 人 民 币, 且 认购户 数 不 少 于 200 人, 则 本基金 合同 满足 生效 条 件 。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前 ,投资者的 认购款 项 只能存 入商 业 银行, 不 作 它 用 。 认购 资金在募集 期内 产 生 的 利 息 将 折 合 成投资者 认购 的基金份 额 , 归 投资者 所 有。 ( 4) 若 三 个 月的募集 期 满 ,本基金 合同 未 达 到 法定 生效 条 件 , 则 本基金 合 同不能 生效 ,本公司 将 承担 全 部 募集 费 用 , 并将所 募集的资金 加 计 银行 同期存款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1-6


利 息 在募集 期 结束 后 30 天 内 退还给 基金 认购 人。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基金份 额 面 值 : 1.00 元 人 民 币 2、基金 认购 价格 为份 额 面 值 , 并免收 认购 手 续 费 3、 认购 限 制 本基金基金份 额分 为 A、 B两级 , A级 基金份 额 的 首次最低认购 金 额 为人 民 币 1000 元 , 追加 最低认购 金 额 为人 民 币 1000元; B级 基金份 额 的 首次最低认 购 金 额 为人 民 币 500万 元 , 追加 的 最低认购 金 额 为人 民 币 10万 元 。 4、 认购 份 额 的 计算 本基金 采取 金 额认购 的 方 式, 具体 计算 方 法 如 下 : 本金 认购 份 额 = 认购 金 额 /基金份 额 面 值 利 息 认购 份 额 = 基金募集 期利 息 /基金份 额 面 值 认购 份 额 =本金 认购 份 额 +利 息 认购 份 额 认购 份 额 按 照 四舍五 入方 法 计算 , 保 留 小 数 点 后两 位 , 由 此误差 产 生 的 损失 由 基金 财产 承担 , 产 生 的 收益 归 基金 财产 所 有。 例 : 假 设 某 投资者以 10000 元认购 本基金, 认购 资金在募集 期 产 生 的 利 息 为 10 元 , 则其 可 得 到 的基金份 额 数 计算 如 下 : 本金 认购 份 额 =10000/1.00=10000份 利 息 认购 份 额 =10/1.00=10份 认购 份 额 =10000+10= 10010 份 即 若 投资者以 10000 元认购 本基金, 加 上 认购 资金在募集 期 间 产 生 的 10元 , 可获 得 10010 份基金份 额 。 5、发售 期内 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直销中心 将 同时 面 向 个 人投资者和机 构投资者发售本基金,本基金 不设最 高 认购 限 额 。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本公司直销中心 ( 1) 业务办 理 时 间 : 基金发售日的 9: 30 - 16: 00( 周六 、 周 日 不 营 业 )。 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1-7


( 2) 到 直销中心 提 供 下 列 资 料 办 理基金的开 户 和 认购 手 续: 1)本人 现 时 有 效 身 份证 件 原 件 ( 身 份证、 军官 证、 士兵 证、 武警 证、 护 照 等) 及 复印 件 ; 2) 加 盖 银行 受 理 章 的 汇 款 凭 证 回 单原 件 及 复印 件 ; 3) 指 定 银行 账户 证 明 。 注 : 上 述 3) 项 中 “指 定 银行 账户 ” 是 指 : 在直销中心 办 理开 户 的投资者 需指 定一个 银行 账户 作 为 赎回 、 分 红 以 及认购 /申购 无 效 资金 退 款 等资金 结 算汇 入 账户 。 账户 证 明 可以 是 银行 存 折 、 借 记 卡 或 信 用 卡 等。 ( 3)在 认购期内 , 将 足 够 认购 资金 汇 入 本公司 指 定 的 任一 直销资金 专 户 。 1)中国银行 账户 : 户 名: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 044654-8180-12941728025001 开 户 银行 名 称 : 中行上 海 市中银 大 厦 支 行 2) 建 设 银行 账户 :


户 名: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 31001520313050005668 开 户 银行 名 称 :建 行上 海 浦 东 分 行 3) 工商 银行 账户 : 户 名: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 1001164829013352678 开 户 银行 名 称 :工 行上 海 分 行金 茂 大 厦 支 行 4) 农 业 银行 账户 : 户 名: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 03-340300040014026 开 户 银行 名 称 :农 行上 海 市 浦 东 分 行 营 业 部 5) 招 商 银行 账户 : 户 名: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 216089281810001 开 户 银行 名 称 : 招 商 银行上 海 市 分 行 营 业 部 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1-8


( 4)注 意 事项 : 若 个 人投资者的 认购 资金在 认购申请 当 日 16: 30之 前 未 到 本公司 指 定 的直 销资金 专 户 , 则 当 日 提 交的 申请 顺 延 受 理。 申请受 理日 期 ( 即 有 效 申请 日)以资 金 到 账 日为准。 2、代销本基金的银行 及 证券公司 业务受 理 细 则请 参 照各 代销机构公 告 等。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直销中心 或 各 代销网点 办 理基金的开 户 和 认购 。 1、本公司直销中心 ( 1) 业务办 理 时 间 : 基金发售日的 9: 30-16: 00( 周六 、 周 日 不 营 业 ) ( 2)开 户及认购 程序 如 下。 1) 认购期 间 ,投资者以 电 汇 或支 票主 动 付 款 方 式 将 足 额认购 资金 汇 入 本 公司 指 定 的以下 任一 直销资金 专 户 : a)中国银行 账户 : 户 名: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 044654-8180-12941728025001 开 户 银行 名 称 : 中行上 海 市中银 大 厦 支 行 b) 建 设 银行 账户 :


户 名: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 31001520313050005668 开 户 银行 名 称 :建 行上 海 浦 东 分 行 c) 工商 银行 账户 : 户 名: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 1001164829013352678 开 户 银行 名 称 :工 行上 海 分 行金 茂 大 厦 支 行 d) 农 业 银行 账户 : 户 名: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 03-340300040014026 开 户 银行 名 称 :农 行上 海 市 浦 东 分 行 营 业 部 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1-9


e) 招 商 银行 账户 : 户 名: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 216089281810001 开 户 银行 名 称 : 招 商 银行上 海 市 分 行 营 业 部 在本公司直销中心 认购 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需指 定一 家 商 业 银行开 立 的银行 账户 作 为投资者 赎回 、 分 红 及 无 效 认 ( 申 ) 购 的资金 退 款 等资金 结 算汇 入 账户 。 此 账户 可为投资者在 任一 商 业 银行的 存款账户 。 2) 到 本公司直销中心 提 供 下 列 资 料 办 理基金的开 户 和 认购 a)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现 时 有 效 的 企 业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副 本和 组织 机构代 码 证 复印 件 及 上 述 文 件 原 件 ; 事 业法 人、 社 会 团 体或其他 组织 提 供 民 政 部门 或 主 管 部 门颁 发的注册登记证 书原 件 及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复印 件 ; b)基金 业务 授 权 委 托 书原 件 ; c) 业务 经 办 人有 效 身 份证 件 原 件 及 复印 件 ; d) 印鉴卡 一 式 三 份 ; e) 指 定 银行 账户 的银行 《 开 户 许可证 》 或 《 开 立 银行 账户申请 表》原 件 及 复印 件 ( 或 指 定 银行 出 具 的开 户 证 明 ); f) 加 盖 银行 受 理 印章 的 汇 款 凭 证 复印 件 ; g) 填妥 的相关基金开 户申请 表并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和基金 认购申请 表 ( 加 盖 预 留 印鉴章 )。 ( 3)注 意 事项 : 若 机构投资者的 认购 资金在 认购申请 当 日 16: 30之 前 未 到 本公司 指 定 的直 销资金 专 户 , 则 当 日 提 交的 申请 顺 延 受 理。 申请受 理日 期 ( 即 有 效 申请 日)以资 金 到 账 日为准。 2、代销本基金的银行 及 证券公司 业务受 理 细 则请 参 照各 代销机构公 告 等。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 合同 生效 前 , 全 部 认购 资金 将被 存 放在本基金 清算 账户 中,有 效 认购 资金在募集 期 间 形 成的 利 息 收 入 折算 成基金份 额 , 归 投资者 所 有, 认购 资金 利 息 以注册登记机构的 确 认 结果 为准。 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1-10


2、本基金基金份 额权 益 登记 由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在基金 合同 生效 后 完 成。 3、投资者的 无 效 认购 资金, 将 于认购申请 被确 认 无 效 之 日起 七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投资者的 指 定 银行 账户或 指 定 券 商 资金 账户 划 出 。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 截止 后 ,基金管理人 根 据 注册登记与过 户 机构 确 认 的 数 据 , 将 有 效 认购 资金 及 有 效 认购申请 资金 产 生 的 利 息 一 并 划 入 在托管行的 专 用 验 资 账户 ,基 金管理人 委 托 具 有资 格 的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基金资 产 进 行 验 资 并出 具 报 告 ,注册登 记机构 出 具认购户 数 证 明 。 2、 若 基金 合同 达 到生效 条 件 ,基金管理人在 按 照 规定办 理 了 基金 验 资和 备 案 手 续 后 公 告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 3、 若 本基金 合同 未 能 生效 , 则 基金管理人 应 承担 全 部 募集 费 用 , 并将 已募 集资金 加 计 银行 同期存款利 息 在募集 期 结束 后 30 天 内 退还 基金 认购 人。 七、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 称 :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 : 上 海 浦 东新 区 民 生 路 1199弄 上 海 证 大 五 道 口 广 场 1号 17层 法定 代 表 人 :齐 亮 电话 : 400-888-0001,( 021) 38601777


传真 : (021) 50103016 联 系 人 : 沈炜 2、基金托管人 名 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1号 法定 代 表 人 : 肖钢 电话 :( 010) 66594977


传真 :( 010) 66594942


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1-11


联 系 人 : 宁敏


3、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 : 上 海 浦 东新 区 民 生 路 1199弄 上 海 证 大 五 道 口 广 场 1号 17层


办 公 地址 : 上 海 浦 东新 区 民 生 路 1199弄 上 海 证 大 五 道 口 广 场 1号 17层


法定 代 表 人 :齐 亮


电话 :( 021) 38784638 传真 :( 021) 50103016


联 系 人 : 沈炜 客 服 电话 : 400-888-0001,( 021) 38784638 公司网 址 : www.aig-huatai.com


(2) 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 服 电话 : 95566


公司网 址 : www.boc.cn 2)中国 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 服 电话 : 95588 公司网 址 : www.icbc.com.cn 3)中国 农 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 服 电话 : 95599 公司网 址 : www.abchina.com 4)中国 邮政储蓄 银行有限 责 任 公司


客 服 电话 : 11185


公司网 址 : www.psbc.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 服 电话 : 95559


公司网 址 : ww.bankcomm.com


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1-12


客 服 电话 : 95597


公司网 址 : www.htsc.com.cn


7) 联 合 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客 服 电话 : 400-888-8555, (0755)25125666


公司网 址 : www.lhzq.com


8) 信 泰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客 服 电话 : 400-888-8918 公司网 址 : www.thope.com 9)中国银 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 服 电话 : 4008-888-888


公司网 址 :www.chinastock.com.cn


10)国泰 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 服 电话 : 400-888-8666


公司网 址 : www.gtja.com


11) 申 银 万 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 服 电话 : ( 021) 962505


公司网 址 : www.sw2000.com.cn


12) 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 服 电话 : 400-888-8001,( 021) 95553或 拨打各 营 业 网点 咨 询 电话


公司网 址 : www.htsec.com


13)中 信建 投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客 服 电话 : 400-888-8108,( 010) 65186758


公司网 址 : www.csc108.com


14) 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 服 电话 : ( 020) 961133 公司网 址 : www.gf.com.cn


15)国 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 服 电话 : 95536 公司网 址 : www.guosen.com.cn


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1-13


16) 招 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 服 电话 : 95565、 400-888-8111 公司网 址 : www.newone.com.cn


17) 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 服 电话 : 400-888-8788、 10108998 公司网 址 : www.ebscn.com 18) 南京 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客 服 电话 : 400-828-5888 公司网 址 : www.njzq.com.cn 19) 兴 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 服 电话 : 400-8888-123 公司网 址 : www.xyzq.com.cn 20) 长 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 服 电话 : 400-800-8999或 027-85808318 公司网 址 : www.95579.com 21) 齐鲁 证券有限公司 客 服 电话 : 95538 公司网 址 : www.qlzq.com.cn


22) 财 通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客 服 电话 : ( 0571) 96336、上 海 地区 962336 公司网 址 : www.ctsec.com


23) 山西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 服 电话 : 400-666-1618


公司网 址 : www.i618.com.cn


24) 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 服 电话 : ( 020) 96210


公司网 址 : www.essences.com.cn


25) 东 海 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客 服 电话 : ( 021) 52574550、( 0519) 88166222、( 0379) 64902266 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1-14


免费 服务 热线 : 400-888-8588


公司网 址 : www.longone.com.cn


26) 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 服 电话 : 95503 公司网 址 : www.dfzq.com.cn


27)国 都 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客 服 电话 : 400-818-8118


公司网 址 : www.guodu.com


28)中 信 万 通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客 服 电话 : ( 0532) 96577


公司网 址 : www.zxwt.com.cn


29)中 信 金通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客 服 电话 : ( 0571) 96598


公司网 址 : www.bigsun.com.cn


30) 宏 源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 服 电话 : ( 010) 62294600


公司网 址 : www.hysec.com


31)中银国 际 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客 服 电话 : ( 021) 68604866 公司网 址 : www.bocichina.com 32) 万 联 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客 服 电话 : 400-888-8133 公司网 址 : www.wlzq.com.cn 33) 东吴 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客 服 电话 : ( 0512) 96288


公司网 址 : www.dwjq.com.cn


34)国 联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客 服 电话 : ( 0510) 82588168


公司网 址 : www.glsc.com.cn 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1-15


35) 江南 证券有限 责 任 公司


客 服 电话 : ( 0791) 6794724


公司网 址 : www.scstoc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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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陈培 5、 律 师 事 务 所 和 经 办律 师 名 称 : 北 京 市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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