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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货币B(160609)

鹏华货币B: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并于2008年4月21日实施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洗钱工作指引》,该指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会员单位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应当要求客户进行更新。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会员单位认为必要时,应限制客户交易活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反洗钱工作指引》的上述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醒广大客户,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免长话费)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