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二月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
目
录
重要提示.......................................................................................................................................... 2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4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0
三、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 10
四、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11
五、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4
六、清算与交割............................................................................................................................ 24
七、退款事项................................................................................................................................25
八、发售费用................................................................................................................................25
九、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25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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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
已获 2009 年 1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76 号文核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
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将自 2009 年 2 月 25 日起到 2009 年 3 月 25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代销
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6.本基金销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位投资人在一个注册登记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投资人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 投资人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
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投资人在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为其结算账户(以下简称“资金账
户”) ,用于该投资人的基金赎回、分红和退款等资金结算。该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人开立的
基金账户名称相同。
9.募集期内,投资人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认购以金额申请,
每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含认购费) 。投资人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
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
10.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
的具体金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1.对于 T 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就申请的有效性
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成功确
认应以注册登记机构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的登记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
后到各销售网点或以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查询最终确认情况。 投资人应主动查询申请的确
认结果。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详细
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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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招募说明书》 。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www.msjyfund.com.cn) 、基金托管人的网站(www.ccb.com) 。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了解基金发售的其他相关事宜。
14. 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 销售网点、 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
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未有说明的,请参照该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
15.募集期内,本公司可能新增代销机构,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通
知,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本公司已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
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查询。
17.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88、中国建设银行客
服电话 95533 或其他代销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18.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9.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
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
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
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
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
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
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
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 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
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
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
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
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投资人存在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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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混合型基金, 通常预期风险收益水平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基金中风险收益水平较高的品种。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
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
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本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
单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
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20.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代码:690001
(三)基金类型:混合型基金
(四)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七)募集对象
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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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投资人可以通过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
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msjyfund.com.cn)查询。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 14000个下属指定网点
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场外认购等业务。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在以下 26 个城市的 320 多家营业网
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京、大连、杭州、
太原、石家庄、重庆、西安、福州、济南、宁波、成都、汕头、天津、昆明、苏州、泉州、
青岛、温州、厦门、郑州、长沙等。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在以下 50 多个城市的 500 多个指定网点
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杭州、绍兴、嘉兴、温州、南京、泰
州、扬州、常州、无锡、南通、宁波、苏州、广州、佛山、东莞、深圳、石家庄、沈阳、抚
顺、葫芦岛、天津、唐山、大连、鞍山、青岛、威海、烟台、济南、淄博、济宁、武汉、西
安、长沙、郑州、洛阳、成都、昆明、重庆、合肥、太原、呼和浩特、南昌、南宁、福州、
泉州、莆田、厦门、哈尔滨等。
(4)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发展银行)在以下 18 个城市 260 余个网点
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大连、深圳、海口、上海、杭州、南京、宁
波、成都、重庆、珠海、昆明、广州、温州、青岛、济南、佛山等。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在以下 45 个城市的 600 多个网点对所有
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深圳、上海、武汉、北京、沈阳、广州、成都、兰州、西安、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重庆、大连、杭州、嘉兴、宁波、南通、温州、绍兴、南昌、长
沙、福州、泉州、青岛、天津、济南、烟台、乌鲁木齐、昆明、合肥、厦门、哈尔滨、郑州、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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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太原、佛山、丹东、盘锦、宜昌、黄石、金华、呼和浩特、长春等。
(6)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在上海 201家营业网点、宁波 3 家营业网
点、 南京 1家和杭州 1家和天津 1家营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7)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在南京地区 8 家营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
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 65 个城市的 167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
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
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
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
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
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
珠海、东莞、揭阳等。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 70 个城市 136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
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哈尔滨、太原、上海、杭
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
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
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
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 20 个省、市,64 个城市的 116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
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
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
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
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
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
西安、兰州、金昌等。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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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 28 个省、市、自治区 100 个主要城市的 163 家营业
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
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
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
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
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
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
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
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
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等。
(1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 13 个省、市、自治区 15 个主要城市的 22 家营业网点接
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大连、深圳、广州、海口、
上海、南京、杭州、青岛、武汉、成都、重庆、珠海、乌鲁木齐等。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 15 个省、4 个直辖市、2 个自治区的 45 个城市 109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
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
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长春、南昌、九江、上饶、北京、
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等。
(14)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 17 个省、 4 个直辖市、 3 个自治区的 49 个城市 79 家营业
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
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恩施、黄冈、孝感、荆州、
宜昌、广州、深圳、沈阳、大连、北京、天津、重庆、泉州、绍兴、包头、长春、长沙、岳
阳、福州、海口、合肥、南昌、青岛、梧州、西安、郑州、哈尔滨、宁波、石家庄、银川、
当阳、营口等。
(15)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 19个城市的 38家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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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成都、哈尔滨、济南、南昌、十堰、长沙、
沈阳、牡丹江、长春、海口、合肥、仪征、杭州、厦门等。
(1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的 27个主要城市的 7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
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
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
济南、重庆、青岛等。
(1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 18个城市 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
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
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等。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 55 个主要城市的 124 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
和认购等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
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
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
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
芜湖、金昌、兰州、南宁、青岛、咸阳等。
(19)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 24 个城市的 34 家营业网点办理所有投资者的开户
和认购等业务:上海、福州、宁德、福安、福鼎、古田、连江、长乐、平潭、福清、莆田、
仙游、泉州、安溪、石狮、厦门、漳州、平和、龙海、永安、三明、龙岩、漳平、南平等。
(20)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 28 个主要城市的 42 家营业网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
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惠州、珠海、肇庆、天津、成都、绵阳、福州、厦
门、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昆
明、合肥、沈阳等。
(2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 41个主要城市的 92家营业部及其下属服务部办理对所有
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揭阳、韶关、梅州、汕头、阳江、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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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中山、潮州、茂名、东莞、佛山、肇庆、河源、大连、海口、哈尔滨、天津、厦门、
武汉、重庆、南京、苏州、镇江、杭州、嘉兴、宁波、南昌、沈阳、娄底、清远、青岛、汕
尾、成都、绵阳、内江、宜宾、昆明等。
(22)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 4 个直辖市、 20 个省、 48 个城市的 74 家指定营
业部和 24 家服务部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基金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承德、太原、广州、深圳、珠海、顺德、中山、江门、东莞、湛江、福州、晋江、长沙、南
昌、南京、苏州、南通、扬州、淮安、常州、无锡、杭州、合肥、成都、绵阳、遂宁、自贡、
西安、贵阳、西宁、武汉、潜江、济南、青岛、威海、郑州、洛阳、沈阳、鞍山、铁岭、大
连、长春、哈尔滨、海口等。
(2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 7 个城市的 15 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
认购等业务:无锡、广州、北京、上海、杭州、南京、镇江等。
(九)募集期限与发售募集期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本基金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募集期(或称募集期)为 2009 年 2 月 25 日至 2009年 3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依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发售募集期。 基金发
售募集期若经延长,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募集期限。
(十)基金合同生效
1. 基金备案的条件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
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
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且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
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
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
2.基金募集失败
(1)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0
(2)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
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代销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 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销售
本基金。
(二) 认购受理: 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 销售网点按规定的时间受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
(三)认购方式: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柜面委托、网上委托等方
式进行认购。
(四)资金缴纳:投资人须在募集期内将足额资金存入销售网点指定的账户后,方可进
行基金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
(五)认购限额:投资人每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含认购费) ,可多次认购,累
计认购份额或金额不设上限。
三、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
(一)基金收费模式的分类与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目前开通前端收费模式,将来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和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
可能增加新的收费模式,也可能相应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种类,并可能需计算新基金份额类
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加新的收费模式,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履行适当
的程序,并及时公告。新的收费模式的具体业务规则,请见有关公告、通知。
(二)认购费率
本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
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单次认购金额 M 认购费率
M<100 万 1.20%
100 万≤M<200 万 0.80%
200 万≤M<500 万 0.30%
M≥500 万 每次 1000 元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1
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次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
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 投资人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
的费率计算。
(三)基金的面值、认购价格、认购费用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认购价格
本基金认购价格以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计算公式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举例:假设某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适用的认购费率为 1.2%,假设认购期
利息为 100元,则该投资人认购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0×1.2%)÷(1+1.2%)=1,185.77(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1,185.77=98,814.23(元)
认购份额=(98,814.23+100)÷1.00=98,914.23(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基金份额 98,914.23 份(含利息折份额部
分) 。
4.基金份额、余额处理
上述计算结果 (包括认购份额) 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 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四、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2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直销网点:2009 年 2 月 25 日至 2009 年 3 月 25 日 9:30-16: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
受理) 。
网上交易系统:2009年2月25日至2009年3月25日16:00(T日16:00以后及周六、周日、
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同为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受理)。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直销网点: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中国
护照等) ;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
(3)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证明或储蓄存折复印件加上个人签名。
网上交易系统: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或中国护照等) ;
(2)本公司已开通支持网上交易的银行卡。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
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在网上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时凭交易密码办理;到直销网点办理
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中国
护照等) ;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签名。
5、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 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电汇结算方式通过
银行汇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1)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市民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1825014040000058
(2)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景苑支行
银行账号:4420158150005251491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3
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并确保认购期
间每日 16:00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在一个注册登记机构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
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
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开户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3)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
办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
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网点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
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认购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4)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流程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2009 年 2月 25 日至 2009 年 3月 25 日 9:30-16:00(周六、周
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
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文职证、中国护照等) ;
(4)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5)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
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
称必须同投资者在直销网点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并加盖预留印鉴;
(2)同城支票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受理回执”复印件;异地电汇结算的,加
盖银行受理印章的“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4
(3)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民
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1)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市民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1825014040000058
(2)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景苑支行
银行账号:44201581500052514917
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并确保在申请
当天 16:00 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在一个注册登记机构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3)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网点查询认购接受结果,
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
本公司直销网点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五、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个人投资者
(1)业务办理时间:2009 年 2 月 25日至 2009 年 3 月 25 日的 9:30-17:00。周六、周日
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 17:00后客户发
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
账户;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5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
② 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③ 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
(3)认购程序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
(4)注意事项
1 )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 )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
户操作指南》 。
2、机构投资者
(1)业务办理时间:2009 年 2 月 25日至 2009 年 3 月 25 日的 9:30-17:00。周六、周日
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 )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民生加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
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
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 填妥的“机构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
(3)认购程序所需材料
1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
(4)注意事项
1 )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6
2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
作指南》为准。
(二)在民生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 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
下一发售日。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1)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个人借记卡并存入认购资金。
2)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民生加银基金账户。
① 民生借记卡;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人) 》 。
3 )投资人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个人) 》 。
2)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3 )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3.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1 )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认购资金。
2 )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民生加银基金账户。
① 企业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 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机构) 》 (盖预留印鉴及公章) 。
3 )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机构) 》 。
2 )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7
3)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4 )机构客户办理认购业务时,还需开具转账支票作为支付依据,交易委托单作附件。
4.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民生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三)在中信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个人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15:00 以后的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 )
(2)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理财宝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中信银行理财宝卡(存有足够资金) ;
2)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机构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 (15:00 以后的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 )
(2)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帐支票;
2)机构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社会团体证件、事业法人证件、技术监督局代
码、行政机关、军队、武警、下属机构(具有主管单位批文号) 、基金会、其它机构证明)
复印件、预留印鉴、法人授权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同一投资者只能利用一种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作为身份证明依据;
3)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信银行转帐支票;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8
2)填妥的中信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四)在深圳发展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个人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 9:00-15:00(周六、周日或节假日可受理个人投资者的业务申请,但该交易
视为下一工作日申请,且不能撤销) 。
(2)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须提交的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证等,以下简称“有效
身份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户申请表;
3)投资者本人的发展借记卡及密码;
4)若非投资者本人亲临开户,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代理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有效身
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
(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 9:00 -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
( 2)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预留印鉴卡及预留印章;
6)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7)其他。
(五)在招商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个人投资者认购流程
(1)网点办理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上午 9:30 至下午 15:00(当日 15:00 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
作日办理) ,个人投资者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
2 )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19
① 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
购资金。
②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
B本人持有的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
C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③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④ 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 95555提交认购申请。
(2)网上办理
1 )招商银行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2)客户通过“一网通证券(http://info.cmbchina.com) ”或“个人银行专业版”-投资
通-股票基金-银基通链接进入,选择“网上开基金户” ,或登陆财富账户专业版“投资管
理”-“基金”选择“账户管理” ,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开户申请书。
3 )业务受理时间:24 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 17:00 至 20:00)外,均可
进行认购。当日 15:00 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4 )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5 )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 )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如通过网上银行办理
开户和认购手续,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或财富账户交易密码进行。
2 、机构投资者认购流程
(1)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上午 9:30 至下午 15:00(当日 15:00 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
日办理) 。周六、周日暂停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① 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② 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 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
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20
书面证明;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C 基金业务授权书;
D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E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③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2)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六)在上海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个人投资者
上海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基金账户开户与基金认购程序
(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 -15:00 为业务正常办理时间(节假日除外) 。
正常办理日 15:00-16:30 及节假日 9:30-16:30 为业务预受理时间,各类交易于下一工作日
处理。
(2)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及基金账户开户流程
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是指个人投资者与上海银行约定唯一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
办理与基金业务有关的资金扣收和划付。若投资者已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过相应的基金账
户,则应在上海银行办理账户登记手续。
个人投资者办理账户签约及基金账户开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上海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申卡借记卡或电子借记卡;
3)填妥的《上海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资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一式两联) 。
(3)基金认购流程
个人投资者在办理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和基金账户开户后, 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
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上海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申卡借记卡;
2)填妥的《上海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认(申)购业务业务申请表》 (一式两联)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21
2、机构投资者
目前上海银行销售网点暂不受理机构投资者基金代销业务。
(七)在南京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认购、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前,须先向南京银行各基金代销网点提出书
面申请,并接受南京银行“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测试” ,方可办理资金账户、基金账户开户。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15:00 以后的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 )
2、各基金代销网点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有关法规有关对投资者资格的规定,为
基金投资人办理开户。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开立资金账户:按南京银行有关结算账户规定程序,个人投资者办妥梅花借记卡,
机构投资者办妥机构活期存款账号。
(2)开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投资人填写《基金业务账户类申请表》 ,并向基金
代销网点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投资者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本行资金账号(梅花借记卡卡号) 。
2)机构投资者
① 法人营业执照、事业社团法人证明、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
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③ 本行资金账号及预留印鉴卡、印鉴。
3、基金认购流程
投资者填写《基金业务交易类申请表》 (一式二联) ,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投资者需提供梅花借记卡。
(2)机构投资者
1)基金账户号。
2)法人授权书。
3)经办人身份证。
4)银行划款凭证。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22
5)申请表加盖与预留一致的印鉴。
以上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办理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八)在其他代销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
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各代销银行营业日的受理时间,以代销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立银行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等) ;
2)代销银行借记卡;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4)代销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应提供以下资料:
1)代销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基金交易卡;
4)代销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3)注意事项:
1)没有银行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但建议有意认购的投资者提前办理;
2)个人投资者在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银
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立银行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银行交易账户的开户手续, 并提交以下
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23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等) ;
4)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
5)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等) ;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代销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
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银
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九)在代销证券公司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人参考,具
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1:30 和 13:00-15:00。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如果没有开立资金账户,需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
基金账户开户: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等) ;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
(3)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24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如果没有开立资金账户,需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
基金账户开户: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
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
(3)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
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等) ;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机构投资者
需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六、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
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
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25
七、退款事项
(一)基金募集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人认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二)募集失败的处理
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不能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
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并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发售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
基金财产中支付。
九、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有关当事人及销售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商务中心 42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商务中心 42、43 楼
法定代表人:杨东
电话:0755-23999888
传真:0755-23999800
联系人:顾定锟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2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电话:010-67595003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尹东
3.直销机构: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商务中心 42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商务中心 42、43 楼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温云春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4.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服电话:95533
联系人:何毅
电话:010-67596088
传真:010-66275654
网址:www.ccb.com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李群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27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网址:www.cmbc.com.cn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金蕾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4)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
客服电话:95501
联系人:周勤
传真:0755-82080406
网址:www.sdb.com.cn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客户电话:95555
联系人:万丽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28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陈辛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888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7)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 50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 50 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客服电话:025-96400
联系人:贺坚
电话:025-84544135
传真:025-84544129
网址:www.njcb.com.cn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联系人:李洋
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536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贸易中心 26 楼 2611 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36、38、41、4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29
客服电话:961133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网址: http://www.gf.com.cn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7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1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楼
法定代表人:叶黎成
联系人:袁月
电话:0755-22627802
客户服务热线:400-8816-16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30
网站:www.pa18.com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客服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邓寒冰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w2000.com.cn
(14)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联系人:李金龙
电话:025-84457777-950
传真:025-84579763
网址:www.htsc.com.cn
(15)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10、24、2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10、24、25 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客服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2190
传真:0755-82492962
网址:www.lhzq.com
(1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 楼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3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 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联系人:黄健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1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99 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22 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电话:400-8888-123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68419393-1098
传真:021-68419867
网址:www.xyzq.com.cn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19)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0591-96326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32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网址:www.gfhfzq.com.cn
(20)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网址:www.guosen.com.cn
(2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22)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 层至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客服电话:4006-008-008
联系人:刘权
电话:0755-82026539
传真:0755-82026539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33
网址:www.cjis.cn
(2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国联大厦 6楼-8 楼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客服电话: 400-888-5288,0510-82588168
联系人:袁丽萍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5288,0510-8258816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10-82830162
网址:www.glsc.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商务中心 42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商务中心 42、43 楼
法定代表人:杨东
电话:0755- 23999888
传真:0755-23999810
联系人:洪锐珠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安冬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2-34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单峰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单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