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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价值(570001)

诺德价值: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补充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更新过期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补充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更新过期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根据上述规定,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请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如果您在开户或交易过程中没有详细填写提供身份基本信息,或者身份证件、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前往基金账户开立机构办理补充身份基本信息手续、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同时也能使我们更好地为您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009(免长途)咨询。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