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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强债C(450006)

国富强债C:关于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复牌后估值方法的补充提示性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复牌后估值方法的补充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盐湖钾肥"(000792)复牌后的市场交易特征,本公司在已于2008年9月16日、2008年9月17日和2008年11月13日进行公告的基础上,就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复牌后的估值方法补充公告如下:





对公司旗下部份基金持有的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长期停牌股票,在其复牌后(例如:盐湖钾肥(000792)),如果当日交易为非活跃市场交易特征,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将在其收盘价和"指数收益法"计算的价格中取其较低值进行估值;如果该股票在其交易中已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本公司将采用该股票估值日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进行估值。其他长期停牌股票复牌后的市场交易特征符合上述情形的,本公司将延用以上的估值方法。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基金估值。如果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调整估值方法并公告,以保证其持续适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的估值风险。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555)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