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根据《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
金代码:163806)定于 2009 年 1月 5日起开始办理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现就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赎回办理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为投资者受理赎回基金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交易日。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开
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参见发售公告或基金销售代理人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在本基金合同约定受理时间之外的日期或时间提出赎回申请, 视为在下次受理基
金份额赎回时间所提出的申请, 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次受理基金份额赎回时间所在开放
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
理人” )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前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 赎回的数额约定:
1.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2.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赎回的程序、 数额以及基金交易账户保有最低基金
份额限制,调整前应至少在一种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公告。
3.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误
差归入基金资产。
4. 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者委托销售机构代为办理基金赎回的,代销
机构可以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受以上数额限制。
三.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和场外的赎回费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场外赎回费率
达到或超过 60 日
0 未满 60 日
0.1%
场内赎回费率 不区分持有期限
0.1%
注①: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1.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注册登记等相关费
用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总额的 25%。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 根据市场情况和要
求,制定各类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特定区域、范围、行业、背景的基金投资者;针
对购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金额或份额达到或超过一定标准的基金投资者; 通
过特定交易方式等进行基金交易的基金投资者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基金促销活动。
在前述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者,对
基金赎回费率进行调整。
3.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赎回费率或转换费率, 最新的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在公告中列
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
一家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
4. 各销售机构在技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开通各类电子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
话交易)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对电子交易
方式适用更为优惠的赎回费率,且不受上述费率结构限制。基金管理人就电子交易
方式进行赎回适用差别费率时, 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 2 个工作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
四. 销售机构
1. 本公司直销中心联系方式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 传真:021-6887 2488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2. 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肖钢
联系人:顾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王佺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 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 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 w w w . ba nkc om m . com
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F
法定代表人: 唐新宇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 (021)68604866
网址:www.bocichina.com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平路 135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联系人: 李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
网址: www.ebscn.com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9-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邓寒冰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086-21-962505
网址: www.sw2000.com.cn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联系电话: 010-8458888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cs.ecitic.com
15)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中河南路 11 号万凯商务大楼 A 座
法定代表人: 刘军
联系人:王勤
客户服务电话: (0571)96598
网址: www.bigsun.com.cn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胡运钊
联系人: 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17)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法定代表人: 史洁民
联系人: 丁韶燕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0532)96577
网址: www.zxwt.com.cn
1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深圳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 陈敬达
联系人: 袁月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4008-866-338 网址: www.pa18.com
19)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权唐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20)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何晔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555
网址:http://www.lhzq.com
21)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 甘霖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0551-96518
网址: http://www.huaans.com.cn
2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222 号安联大厦 34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张勤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4008001001,020-96210
网址: http://www.essence.com.cn
2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 凤良志
联系人: 李纯刚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95578
网址: http://www.gyzq.com.cn
3. 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深交所和本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可通过
深交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赎回业务的深交所会员单位: 国泰君安证券公
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国信证券公司、招商证券公司、广发证券公司、中信证券公司、银
河证券公司、海通证券公司、联合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兴业证券公司、长江证券
公司、安信证券公司、西南证券公司、金通证券公司、湘财证券公司、万联证券公司、民生
证券公司、国元证券公司、渤海证券公司、华泰证券公司、山西证券公司、万通证券公司、
东吴证券公司、东方证券公司、方正证券公司、长城证券公司、光大证券公司、广州证券公
司、东北证券公司、南京证券公司、上海证券公司、新时代证券公司、大同证券公司、国联
证券公司、金信证券公司、平安证券公司、华安证券公司、国海证券公司、财富证券公司、
东莞证券公司、中原证券公司、国都证券公司、东海证券公司、中银国际证券公司、恒泰证
券公司、国盛证券公司、华西证券公司、宏源证券公司、齐鲁证券公司、世纪证券公司、第
一创业证券公司、江南证券公司、泰阳证券公司、华林证券公司、德邦证券公司、西部证券
公司、信泰证券公司、广发华福证券公司、华龙证券公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公司、华鑫
证券公司、瑞银证券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公司、中山证券公司、上海远东证券公司、日
信证券公司。
场内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登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五.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放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有
关事项予以说明。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其他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bocim.com了解基金赎回事宜;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