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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精选(090004)

大成精选:关于增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及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08年12月19日起开通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大成价值,基金代码:090001/091001)、大成债券投资基金A/B/C类(简称:大成债A/B/C,基金代码:090002/091002/092002)、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大成蓝筹,基金代码:090003/091003)、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大成精选,基金代码:090004)、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B类(简称:大成货币,基金代码:090005/091005)、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大成300,基金代码:519300/519301)、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大成2020,基金代码:090006/091006)、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大成成长,基金代码:519017)、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大成创新,基金代码:160910)、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大成景阳,基金代码:519019)、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大成强债,基金代码:090008/091008)、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大成回报,基金代码:090007,尚在封闭期)在宁波银行的销售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及部分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个人投资者可到宁波银行各指定网点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遵守宁波银行的相关规定。





(一)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一般的申购业务。





(二)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二、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适用的基金范围: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代码:090001)、大成债券投资基金A/C(代码:090002/092002)、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代码:090003)、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90004)、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B(代码:090005/091005)、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代码:090006)、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代码:090008)。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一)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由于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基金转换费用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一笔基金赎回和转入基金的一笔基金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三)关于基金转换的其他规则,可见2008年9月24日已公告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及其不时更新。





投资者可到宁波银行各指定网点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宁波银行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办公地址同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联系人:钱庚旺











电话:021-63586189














传真:021-63586215





2、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四、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