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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股票(260101)

景顺股票:2008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查看PDF公告

景 顺 长城 景 系列 开 放式 证 券投 资 基金 
 
暨 
景 顺长 城优 选股 票证 券投 资基 金 
景 顺长 城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景 顺长 城动 力平 衡证 券投 资基 金 
 
2008 年第 2 号更 新 招募 说 明书 
 
重 要 提 示 
(一) 景顺 长城 景系 列开 放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 以下 简称 “ 本系 列基 金” ) 是 契 约型开 放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下 设景 顺长城 优选 股票 证券 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 货币 市场 证券投 资基 金 、
景顺长 城动 力平 衡证 券投 资基金 三只 基金 。 三只 基 金作为 独立 的法 律主 体设 立并存 续 , 三 只
基金在 基金 财产 管理 、 基 金交易 及交 易单元、 基 金 估值 、 基 金收 益分 配 、 基 金费用 支出 、 基
金终止 等方 面具 有独 立性 。三只 基金 通过 基金 间转 换构成 一个 统一 的基 金体 系。 
(二) 本系 列基 金经 中国 证监 会 2003 年8 月25 日 证监基 金字[2003]96 号 文 件批准 发
起设立 。 
(三) 基金 管理 人保 证本 招募说 明书 的内 容真 实、 准确、 完整 。本 招募 说明 书经中 国
证监会 核准 , 但中 国证 监 会对本 系列 基金 募集 的核 准, 并不 表明 其对 本系 列 基金的 价值 和收
益作出 实质 性判 断或 保证 ,也不 表明 投资 于本 系列 基金没 有风 险。 
(四) 投资 有风 险, 投资 人申购 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 本招募 说明 书。 
(五) 基金 合同 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义务 的法律 文件 。基 金投 资人 自依基 金
合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 即 成 为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和 本基 金合同 的当 事人 , 其持 有 基金份 额的 行为
本身即表 明其对基 金合同 的承认和 接受,并 按照《 基金法》 、 基金合 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 享 有
权利、 承担 义务 。基 金投 资人欲 了解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权 利和 义务 ,应 详细 查阅基 金 合 同 。 
(六)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 不预示 其未 来表 现。 
(七) 基金 管理 人依 照恪 尽职守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的 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产 ,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 盈利, 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当投 资人赎回 时,所得 或会高于 或低于投 资 人
先前所 支付 的金 额。 如对 本招募 说明 书有 任何 疑问, 应寻求 独立 及专 业的 财务 意见。 
(八 ) 本 招募 说明 书所 载 内容截 止日 为 2008 年 10 月 24 日, 有关 财务 数据 和 净值表 现
截止日 为2008 年 9 月 30 日。本 报告 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基 金管 理人 :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2 
一、 基 金管理 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 况 
名


称 :景 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住


所: 深 圳市 福田 区中 心四 路 1 号 嘉里 建设 广场 第一 座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徐


英 批准设 立文 号: 证监 基金 字[2003 ]76 号 设立日 期:2003 年 6 月 12 日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中心四 路 1 号嘉 里建 设广 场第一 座 21 层 电


话 : (0755 )8237038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606 传


真 : (0755 )22381355 联系人 :刘 焕喜 (二)基金管理人基 本情 况 本系列基 金管理人 景顺长 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 公司”或 “本公 司” )是 经 中国证监 会证监基 金字〖2003 〗76 号文批 准设立 的 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 公司, 由长城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 景顺 资产 管 理有限 公司 、 开滦( 集团) 有 限责任 公司 、 大连 实德 集 团有限 公司 共 同发起 设立 ,并于 2003 年 6 月 9 日获得开 业批 文 ,注册 资本 1.3 亿元 人民 币,目 前, 各家 出资比 例分 别 为 49% 、49% 、1% 、1% 。 公司设 立了 两个 专门 机构 : 风 险管 理委 员会 和投 资 决策委 员会 。 风险 管理 委 员会负 责公 司整体 运营 风险 的控 制 。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负责 指导 基金财 产的 运作 、 确定 基 本的投 资策 略和 投资组 合的 原则 。 公司下 设九 个部 门 , 分 别 是: 投资 部 ; 国 际投 资部 ; 中央交 易室 ; 市场 部 ; 机 构 理财部 ; 法律 、 监 察稽 核部 ; 运 营 部; 财务 、 行 政和 人力 资 源部 ; 总 经理 办公 室。 投 资部负 责根 据投 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 投资 原则进行国内股票及 债券 选择和组合的投资管 理并 完成对宏观经 济、行 业公 司及 市场 的研 究。国 际投 资部 主要 从事 与 QDII 、QFII 等国际业 务 相关的 基金 产 品设计 、 投资 管理 、 国 际 合作和 培训 等业 务 。 中 央 交易室 主要 负责 完成 投资 部、 国际 投资 部 下达的 交易 指令 , 并进 行 事前的 风险 控制 。 市场 部 从事基 金产 品设 计 、 市 场 开发及 销售 、 项 目管理 、 客户 服务 等工 作 。 机 构理 财部 负责 机构 专 户理财 业务 , 开发 机构 客 户, 使其 认识 并 了解我 公司 在企 业年 金 、 社保等 方面 所提 供的 基金 产品及 服务 。 法律 、 监 察 稽核部 负责 对公 司管理 和基 金运 作合 规性 进行全 方位 的监 察稽 核 , 并向公 司管 理层 和监 管机 关提供 独立 、 客 观、 公正 的法 律监 察稽 核 报告 。 运 营部 负责 公司 开 放式基 金的 注册 登记 、 清 算和会 计工 作并 负责公 司的 计算 机设 备维 护、 系统 开发 及网 络运 行 和维护 。 财务 、 行 政和 人 力资源 部负 责公 司财务 管理 、 人力 资源 管 理及日 常行 政事 务管 理等 。 总 经理 办公 室主 要受 总 经理委 托 , 协 调 各部门 的工 作, 并负 责公 司日常 办公 秩序 监督 、工 作项目 管理 跟进 、风 险管 理控制 等 工 作 。 公司现 有员 工 99 人 , 其中 58 人 具有 硕士 以上 学历 。 所有人 员在 最近 三年 内均 没有受 到 所在单 位或 有关 管理 部门 的处罚 。 3 公司已 经建 立了 健全 的内 部风险 控制 制度 、 内部 稽 核制度 、 财务 管理 制度 、 人事管 理制 度、信 息披 露制 度和 员工 行为准 则等 公司 管理 制度 体系。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会成 员 徐英女 士 , 董 事长 , 北 京 财贸学 院金 融系 毕业 , 经 济学学 士 。 曾 任北 京燕 山 石化总 厂研 究院车 间副 主任 、 党支 部 书记 , 北 京财 贸学 院金 融 系讲师 , 海南 汇通 国际 信 托投资 公司 副总 经理、 常务 副总 经理 ,长 城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总裁 、董事 长。 罗德城 先生 ,董 事, 毕业 于美国 Babson 学院 ,获 学 士学位 及工 商管 理硕 士学 位。现 任 景顺集 团亚 太区 首席 执行 官。 曾任 大通 银行 信用 分析 师、 花旗 银行 投资 管理 部副 总裁 、 Capital House 亚 洲分 公司的 董事 总经理 。 1992 至 1996 年间 出任香 港投 资基 金公 会管 理委员 会成 员 , 并于 1996 至 1997 年 间担 任公会 主席 。1997 至 2000 年间, 担任 香港 联交 所委 员会成 员, 并 在 1997 至 2001 年间 担任 香港证 监会 顾问 委员 会成 员。 田军先 生 , 董 事 , 中 共党 员, 研究 生毕 业 , 经 济师 。 曾 任人 民银 行山 西大 同 分行办 公室 副主任 、 主任 , 大 同证 券 公司副 总经 理 , 长 城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综 合部 副总 经理 、 董 事会 秘 书兼董 事会 办公 室主 任、 总裁办 公会 成员 ,现 任长 城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副总 经理。 梁华栋 先生 ,董事 、总 经 理,1975 年 毕业 于台 湾辅 仁大学 经济 系(BA) , 获经 济学学 士 学位, 1999 年获 田纳 西大 学企业 管理 硕士(MBA) 学 位。 1990 年到 1998 年担 任 景泰资 产管 理 亚洲公司(LGT Asset Management Asia Ltd.) 首席代表 及亚洲 区董 事, 曾参 与亚 洲区有 关基 金 及股票投资市场 管理等决 策事宜。1998 年景顺 集团(INVESCO) 并购原景泰集 团(LGT Asset Mangement) ,即担 任景 顺 集团亚 洲区 董事 兼台 湾区 总经理 。 童赠银 先生 , 独立 董事 , 高级会 计师 , 曾任 民生 银 行监事 会监 事长 。 曾任 中 国人民 银行 总行会计 司副司长 、司长 ,中国人 民银行副 行长( 副部级) , 国务院 证券委员 会副主任 兼 中 国证监 会副 主席 (副 部级 ) 。1995 年 9 月 调任 中国 民 生银行 第一 任行 长。 现已 离休。 伍同明 先生 , 独立 董事 , 香 港大学 文学 士 (1972 年 毕 业) , 香港 会计 师公 会会 员 (HKSA)、 英国特 许公 认会 计师 (ACCA ) 、 香 港执 业会 计师 (CPA ) 、 加 拿大 公认 管理 会计 师 (CMA)。 现为 “伍 同明 会计 师行 ” 所有者 。 拥有 超过 二十 年 以上的 会计 、 审核 、 管治 税务的 专业 经验 及知识 ,1972-1977 受 训于 国际知 名会 计师 楼“ 毕马 威会计 师行 ”[KPMG] 。 靳庆军先生 ,独立 董事,1982 年毕 业于安徽 大学外 语系英语专 业,获 文学学 士,1987 年毕业 于中 国政 法大 学 , 获国际 法专 业法 学硕 士 。 现任金 杜律 师事 务所 合伙 人。 曾担 任中 信 律师 事 务所 涉外 专职 律师 , 在香港 马士 打律 师行 、 英国 律师 行 C1yde & Co. 从 事律师 工作 , 1993 年发 起设 立信 达律 师 事务所 ,担 任执 行合 伙人 。 2、基 金管 理人 监事 会成 员 黄海洲 先生 , 监事 , 硕士 , 毕 业于 武汉 大学 。 现任 长城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副 总经理 。 曾 任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人力资 源部 经理 、 工程 管 理部经 理 、 深 圳新 江南 投 资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及 长城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监 事 。 Mr. Dean Chisholm , 监事 , 毕 业 于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 , 获得 学士 学位 , 并 取得4 英格兰 暨威 尔斯 特许 会计 师机构 (Institute of Chartered Accountants in England and Wales) 所 颁发的 英国 特许 会计 师执 照。 现为 景顺 集团 亚太 区 运营部 总监 。 曾任 职于 景 泰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亚 太地 区运 营部 , 普 华 永道会 计师 事务 所(PwC) 英 国及香 港核 数师 。 现 在出 任 Hong Kong Securities Industry Group 主 席及 Omgeo Hong Kong Advisory Board 的 联席 主席 。 吴建军 先生 ,监 事,1989 年毕业 于河 南财 经学 院, 获学士 学位 ,1992 年 毕业 于人民 银 行总 行 研究 生部 , 获经 济学 硕士学 位 。 现 任景 顺长 城基 金管理 公司 副总 经理 兼任 运营部 总监 。 曾任海 南汇 通国 际信 托投 资公司 证券 部副 经理 ,长 城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机构 管理部 总经 理 、 公司总 裁助 理。 3、其 他高 级管 理人 员 吴建军 先生 ,副 总经 理,1989 年毕 业于 河南 财经 学 院,获 学士 学位 ,1992 年 毕业于 人 民银行 总行 研究 生部 ,获 经济学 硕士 学位 。曾 任海 南汇通 国际 信托 投资 公司 证券部 副经 理 , 长城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机 构管理 部总 经理 、公 司总 裁助理 。2003 年 6 月加 入 本公司 ,任 运 营部总 监。2005 年 5 月 起 任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副 总经 理, 兼任 运营 部总监 。 宋宜农 先生 , 副总 经理 , 英国雷 丁大 学国 际证 券与 投资银 行硕 士 。 曾 任长 盛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市场发展部副总监 、总监,光大保德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市场营 销总监。2005 年 9 月加 入本 公司 ,任 市场 总监 。2006 年 2 月 起任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总 经理 , 兼任市 场总 监。 4、督 察长 刘焕喜 先生 , 1989 年 毕业 于武汉 大学 哲学 系 , 获 学 士学位 , 1998 年毕 业于 华 中农大 经 贸学院 投资 与金 融系 , 获 博士学 位 。 曾 任武 汉大 学 教师工 作处 副科 长 、 武 汉 大学成 人教 育学 院讲师、 《 证券时 报》社编 辑记者、 长城证券 研发中 心研究员 、长城证 券行 政 部副总经 理 等 职。 5、本 系列 基金 基金 经理 简 历 本公司 采用 团队 投资 方式 , 即 通过 整个 投资 部门 全 体人员 的共 同努 力 , 争 取 良好投 资业 绩。 本系 列基 金下 设三 个 基金 , 由 基金 经理 小组 负 责本系 列基 金的 投资 管理 , 聘 任基 金经 理 如下: (1) 毛从 容女 士, 华中 理 工大学 经济 学硕 士。 拥 有 9 年金 融、 证券 从业 经验 ,1997 年 进入交 通银 行深 圳分 行工 作,2000 年 7 月加 入长 城 证券金 融研 究所 ,负 责宏 观和债 券研 究 并担任 研究 所债 券小 组组 长。2003 年 3 月加 入景 顺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担任投 资部 研 究员。 具有 基金 从业 资格 。 (2)涂强 先生,南 京大学 经济 学硕 士。曾任 职于长 城证券有 限责任公 司,历 任投资 部 投资经 理 、 资 产管 理部 投 资经理 、 资产 管理 部副 总 经理 。 具 有 9 年证 券行 业 从业经 验 ,2005 年 3 月 加入 本公 司, 现任 基金经 理。 (3)邓春 鸣先生, 复旦大 学国际金 融学硕士 。6 年 证券、基 金从业经 历。曾 任职于 招 商证券 ,2005 年 6 月加 入 宝盈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历任行 业研 究员 、宝 盈鸿 利收益 证券 投5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助理 ;2007 年 3 月加 入本 公司 ,任 投资分 析师 。具 有基 金从 业资格 。 6、 本 系列 基金 现任 基金 经 理曾管 理的 基金 名称 及管 理时间 除本系列基金外,本系列 基金现任的基金经理毛从 容女士和 涂 强 先 生 未 曾 管理 其 他 基 金。 7、本 基金 现任 基金 经理 兼 任其他 基金 基金 经理 的情 况 本基金现 任 基 金 经 理 邓春 鸣 先 生 目 前 兼 任 景 顺 长 城 公 司 治 理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8、本 系列 基金 历任 基金 经 理姓名 及管 理时 间 基金经 理姓 名 管理时 间 陈利宏 2003 年 10 月 24 日 —2004 年 11 月 17 日 曾昭雄 2004 年11 月 18 日 —2005 年5 月31 日 杨兵兵 2003 年10 月 24 日 —2007 年9 月14 日 9、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委员 名 单 本公司 的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由总经 理、 投资 执行 长、 投资总 监、 基金 经理 组成 。 本公司 聘任 蔡宝 美女 士为 投资执 行长 ,其 个人 简历 如下: 蔡宝美 女士 , 1990 年毕 业 于台湾 清华 大学 , 获经 济 学学士 学位 ; 1992 年至 1993 年 在英 国华威克 大学研读 金融硕 士学位课 程;1994 年毕 业 于英国克 兰非尔德 大学, 获市场及 产品 管理硕士 学位。蔡 宝美女 士曾在香 港涌金资 产管理 有限公司 担任投资 经理职 务;1997 年至 2006 年 在汇丰 银行资产 管 理有限公 司台湾分 公司担 任国际投 资部副总 裁,并 曾先后任 职市 场拓展 经理 、 研究 员及 基 金经理 等职 务 ; 也 曾在 香 港怡富 资产 管理 公司 台湾 分公司 担任 过研 究员职 务。 具 有 10 年海 外 证券行 业从 业经 验 。2008 年加入 我公 司 , 现在 任投 资执行 长 。 本公司 聘任 王新 艳女 士为 投资总 监, 其个 人简 历如 下: 王新艳 女士 , 中国 人民 银 行总行 研究 生部 硕士 研究 生, 9 年 基金 业从 业经 验。 1998 进入 长盛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历任长 盛基 金管 理公 司分 析师、 基金 经理 助理, 2002 年 10 月至 2004 年 5 月 担任 长盛 成长 价值 开放式 基金 基金 经理 。2004 年 6 月加 入本 公司 ,现 任投资 总监 。 公司的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成 员姓名 及职 务如 下: 梁华栋 先生 ,总 经理 ; 蔡宝美 女士 ,投 资执 行长 ; 王新艳 女士 ,投 资总 监、 基金经 理; 李志嘉 先生 ,基 金经 理; 毛从容 女士 ,基 金经 理; 王鹏 辉 先生 ,基 金经 理; 涂强先 生, 基金 经理 ; 6 陈晖先 生, 基金 经理 ; 邓春鸣 先生 ,基 金经 理。 10 、上 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亲属 关系 。 二 、基 金托管 人 (一)基金托管人的 基本 情况 名称: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简称 “中 国银 行 ” )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 1 号 首次注 册登 记日 期:1983 年 10 月31 日 变更注 册登 记日 期:2004 年 8 月26 日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贰 仟伍 佰叁拾 捌亿 叁仟 玖佰 壹拾 陆万贰 仟零 玖元 法定代 表人 :肖 钢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 【1998 】24 号 托管及 投资 者服 务部 总 经 理:董 杰 托管部 门联 系人 :宁 敏 电话: (010 )66594977


传真: (010 )66594942 发展概 况: 中国 银行业务 涵盖商业银行、 投资银行 和保险三大领域 ,其中, 商业银行业务是 中国 银行的 传统 主营 业务 , 包 括公司 金融 业务 、 个人 金 融业务 及金 融市 场业 务 。 中国银 行提 供的 公司金 融业 务包 括存 款业 务、贷 款业 务、 国际 结算 及贸易 融资 业务 ,以 及银 行汇票 、本 票 、 支票 、 汇 兑、 银行 承兑 汇 票、 委托 收款 、 托 收承 付 、 集 中支 付、 支票 圈存 及 票据托 管等 其他 公司金融 业务;个 人金融 业务包括 储蓄存款 业务、 个人贷款 业务、个 人中间 业务、 “中 银 理 财 ” 服务 、 私 人银 行业 务 和银行 卡业 务等 ; 金融 市 场业务 主要 包括 本外 币金 融工具 的自 营与 代客业 务、 本外 币各 类证 券 或指数 投资 业务 、 债 务资 本 市场业 务、 代客 理财 和资 产 管理业 务、 金融代 理及 托管 业务 等。 中国 银行在国 内同业中率先引 进国际管 理技术人才和经 营理念, 不断向国际化一 流大 银行的 目标 迈进 , 截至2007 年末 底 , 中 国银 行境 内外 机构共 有10,834 家 , 其 中 在中国 内地 拥有 37 家一 级分 行、 直属 分行, 拥有 283 家二 级分 行及 9,824 家分 支机 构; 在境外 有 689 家分行 、子 公司 及代 表处 ,是中 国国 际化 程度 最高 的银行 。 2007 年, 中国 银行 营业 收 入快速 增长 ,风 险管 理水 平不断 提高 ,资 产质 量明 显改善 ,实 现 税后利 润620.17 亿 元人 民 币,较 上年 增 加 139.59 亿 元人民 币, 增 幅29.05% , 其中, 股东7 应享税 后利 润562.29 亿 元 人民币 , 较 上年 增加136.05 亿元 人民 币, 增幅31.92% ; 截止2007 年末, 中国 银行 资本 充足 率为 13.34% , 核心 资本 充 足率 为 10.67% ;中 国银 行 不良贷 款率 为 3.12% ,较2006 年末 下 降0.92 个百 分点 。 多年来 中国 银行 围绕 客户 需求所 做的 不懈 努力 , 得 到了来 自业 界 、 客 户和 权 威第三 方的 广泛认 可 。 在 与国 际同 业 和国内 同业 的激 烈竞 争中 , 凭 借雄 厚的 实力 和优 良 的服务 , 中国 银 行脱颖 而出 , 成为 北京 2008 年奥 运会 唯一 的银 行合 作伙伴 ; 自 1990 年 以来 , 中国银 行一 直 荣登《 财富 》500 强排 行 榜;2004 至 2007 年, 中 国银行 连续 被《 环球 金融 》杂志 评为 “中 国最佳 贸易 融资 银行 ” 和 “中 国最 佳外 汇银 行” ;2007 年 , 中 国银 行在 《银 行 家》 杂志 “世 界 1000 家 大银 行” 中排 名 第 9 位; 2007 年中 国银 行 被 《 金融 亚洲 》 评 为 “ 亚洲 最佳公 司 (最 佳管理、 最佳公司 治理、 最佳股利 政策) ” 和“中国 最佳外汇 交易银行 ” ;2007 年中国 银行 被 《 亚洲 货币 》 杂 志和 《 贸易融 资 》 杂 志分 别评 为 “ 中 国最 佳现 金管 理银 行 ” 和 “中 国最 佳 贸易融 资银 行” ; 在 “ 和讯 财经风 云榜 ” 中 , 中 国银 行 被评为 “ 中国 银行 业杰 出 服务奖 ” 、 “中 国银行 业理 财产 品测 评最 具投资 价值 浆” ; 2007 年中 国银行 再次 荣获 “优 信咨 询 (Universum)” 评选的 “最 理想 雇主 奖” 。 (二)主要人员情况 肖钢先 生, 自2004 年8 月 起任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董事 长、 党委 书记 。 自2003 年3 月起任 中国 银行 董事 长 、 党委书 记 、 行 长, 自 1996 年 10 月起 任中 国人 民银 行 行长助 理 , 期 间曾兼 任中 国人 民银 行计 划资金 司司 长 、 货 币政 策 司司长 、 广东 省分 行行 长 及国家 外汇 管理 局广 东 省分 局局 长。1989 年 10 月至1996 年 10 月 , 历任中 国人 民银 行政 策研 究室副 主任 、 主任、 中国 外汇 交易 中心 总裁、 计划 资金 司司 长等 职。 肖 先生 出生 于 1958 年8 月,1981 年 毕业于 湖南 财经 学院 ,1996 年获 得中 国人 民大 学法 学硕士 学位 。 李礼辉 先生 , 自 2004 年 8 月起担 任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副董 事长 、党 委副 书记、 行 长。2002 年9 月至2004 年8 月担任 海南 省副 省长 。1994 年 7 月至 2002 年9 月担任 中国 工 商银行 副行 长 。1988 年至 1994 年7 月历 任中 国工 商 银行国 际业 务部 总经 理 、 新加坡 代表 处 首席代 表、 福建 省分 行副 行 长等 职。 李先 生出 生于1952 年5 月,1977 年 毕业 于厦门 大学 经 济系财政 金融专业 ,1999 年获得北 京大学光 华管理 学院金融 学专业博 士研究 生学历和 经济 学博士 学位 。 王永利 先生 , 自 2006 年 8 月起担 任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副行 长。 自 2003 年 11 月至 2006 年8 月任 中国 银行 行 长助理 ,1997 年 4 月至 2003 年11 月 历任 中国 银行 财务部 、 资产 负债管 理部 副总 经理 、总 经理、 福建 省分 行常 务副 行长及 行长 ,以 及河 北省 分行行 长等 职 。 王先生 出生 于1964 年 4 月,1987 年 毕业 于中 国人 民 大学,2005 年 获得 厦门 大 学博士 学位 。 董杰先 生, 自 2007 年11 月 27 日 起担 任中 国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托管 及投 资者 服务部 总 经理。 自 2005 年9 月 起任 中国银 行天 津市 分行 副行 长、党 委委 员,1983 年 7 月至 2005 年 9 月历 任中 国银 行深 圳市 分行沙 头角 支行 行长 、 深 圳市分 行信 贷经 营处 处长 、 公 司业 务处 处8 长、 深圳 市分 行行 长助 理 、 党 委委 员等 职。 董先 生 出生 于 1962 年11 月 , 获 得西南 财经 大学 博士学 位。 (三)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 情况 截止 到 2008 年 6 月 末, 中 国银行 已托 管景 宏、 同盛 、华夏 行业 精选 、同 智优 势成长 、 易方达 平稳 增长 、易 方达 策略成 长、 易方 达策 略成 长二号 、易 方达 积极 成长 、易方 达货 币 、 易方达 月月 收益 、 易方 达 深证 10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 嘉实 服务 增值 、 嘉 实 成长收 益 、 嘉 实 理财通 系列 (含 嘉实 稳健 、嘉实 增长 、嘉 实债 券) 、 嘉实货 币、 嘉实 沪深 300 指数、 嘉实 超 短债 、 嘉 实主 题精 选、 银华 优势企 业 、 银 华优 质增 长 股票型 、 海富 通收 益增 长、 海富通 货币 、 海富通 股票 、 海富 通精 选2 号、 万 家180 指数 、 金 鹰 成份股 优选 、 华夏 回报 、 华 夏回报 二号 、 华夏大 盘精 选、 景顺 长城 景 系列 (含 景顺长 城动 力平 衡 、 景 顺长 城货币 、 景顺 长城 优选股 票) 、 景顺长 城鼎 益股 票型 、 泰 信天天 收益 、 泰信 优质 生 活、 招商 先锋 、 大成 蓝筹 稳健 、 大 成财 富 管理 2020 、大 成优 选、 泰 达荷银 行业 精选 、国 泰沪 深 300 指数 、国 泰金 鹏蓝 筹价值 、友 邦 华泰盛 世中 国 、 友 邦华 泰 积极成 长 、 南 方高 增长 、 工银瑞 信核 心价 值股 票型 、 华 宝兴 业动 力 组合 、 华 宝兴 业先 进成 长 股票型 、 国海 富兰 克林 潜 力组 合 、 银河 竞争 优势 成 长、 国投 瑞银 稳 定增利 债券 型 、 嘉 实研 究 精选股 票 、 长 盛创 新先 锋 灵活配 置 、 国 泰金 鹿保 本 二期 、 易 方达 中 小盘股 票型 等 57 只 证券 投 资基金 , 覆盖 了股 票型 、 债券型 、 混合 型 、 货 币市 场型 、 指 数型 、 行业型 、 创新 型等 多种 类 型的基 金和 理财 品种 , 满 足了不 同客 户多 元化 的投 资理财 需求 , 基 金托管 规模 位居 同业 前列 。 (四)基金托管部门 的设 置及员工情况 中国银 行总 行于 1998 年设 立基金 托管 部, 为进 一步 树立以 投资 者为 中心 的服 务理 念 , 根据不 断丰 富和 发展 的托 管对象 和托 管服 务种 类, 中 国银行 于 2005 年3 月23 日正式 将基 金 托管部 更名 为托 管及 投资 者服务 部 , 下 设覆 盖销 售 、 市 场 、 运 营、 风险 与合 规管理 、 信息 技 术、行 政管 理等 各层 面的 多个团 队, 现有 员工 90 余 人;另 外, 在上 海市 分行 、深圳 市分 行 设有托 管业 务团 队。 三 、相 关服务 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 机构 1、直 销机 构: 名


称 :景 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住


所 及办 公地 址: 深圳 市福田 区中 心四 路1 号嘉 里建设 广场 第一 座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徐


英 批准设 立文 号: 证监 基金 字[2003 ]76 号 电


话 : (0755 )82370388 -1661 9 传


真 : (0755 )22381325 联系人 :严 丽娟 2、代 销机 构: (1)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及 办公 地址 :北 京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 1 号





法 定代 表人 :肖 钢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6 ( 全 国) 网址:www.boc.cn (2) 中国农 业银 行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复兴路 甲 23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三环 北路 100 号 金玉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杨 明生 客户服 务热 线: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北京 复兴 门内大 街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姜 建清 联系人 :田 耕 客户服 务电 话:95588 ( 全 国) 网址:www.icbc.com.cn (4) 深圳发 展银 行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东 路 5047 号 法定代 表人 :周 林 电话: (0755 )82088888 传真: (0755 )82080714 联系人 :周 勤、 汪小 苗 网址:www.sdb.com.cn (5)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 154 号 中山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高 建平 电话:(0591)87844211 联系人 :陈 丹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6)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秦 晓 10 电话:95555 联系人 :刘 薇 网址:www.cmbchina.com (7) 广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州 市农 林下 路 83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若虹 服务热 线:020-38322730 、38322974 联系人 : 罗环 宇 张 大奕 网址:www.gdb.com.cn (8) 中国光 大银 行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外大 街 6 号光 大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明权 客户服 务电 话:95595 ( 全 国) 网址:www.cebbank.com (9)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 500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东 一路 12 号 法定代 表人 :金 运 客户服 务热 线:95528 公司网 站 :www.spdb.com.cn (10)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25 号 法定代 表人 :郭 树清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3 网址: www.ccb.com (11)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正义 路 4 号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2 号 法定代 表人 :董 文标 客户服 务热 线 :95568 公司网 站:www.cmbc.com.cn (12)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 城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蒋 超良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11 联系人 :曹 榕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13) 北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丙 17 号 法定代 表人 :闫 冰竹


电话: 010-66226044 传真: 010-66223314 联系人 : 李娟 客户服 务电 话:010-96169 (北京 ) 022-96269 (天 津) 021-53599688 ( 上海 )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4)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 门北大 街 8 号富 华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孔丹 电话:( 010 )65541585


传真: (010 )6554-1230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15) 长城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6008 号特 区报 业 大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魏 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 :高 峰 网址:www.cc168.com.cn (16) 中信建 投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原 华夏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门 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 黎 晓宏 联系人 :魏明 联系电 话:010-6518608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108 (免 长途 费) ;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17) 申银万 国 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地址: 上 海市 常熟 路 171 号 12 法定代 表人 :谢 平 客户服 务中 心: (021 )962505 网站:www.sw2000.com.cn (18) 招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江苏 大 厦 A 座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 林 客户服 务中 心:4008888111、( 0755 )26951111 网站:www.newone.com.cn (19) 兴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地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 99 号标力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兰荣 客户服 务热 线: (021 )68419974 网站:www.xyzq.com.cn (20)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商 城路 618 号 法定代 表人 :祝 幼一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88666 网站:www.gtja.com (21) 中国银 河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朱利 电话: (010 )66568613 、66568587 联系人 :赵 荣春 、郭 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2)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珠 海市 吉大海 滨路 光大 国际 贸易 中心 26 楼 2611 室 办公地 址: 广东 广州 天河 北路大 都会 广 场 36 、38 、41 和 42 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志伟 电话: (020 )87555888 传真: (020 )87557985 联系人 :肖 中梅 网址:www.gf.com.cn (23) 联合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地址: 深圳 市深 南东 路 5047 号 深圳 发展 银行 大厦 25、24、10 层 法定代 表人 :马 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 :盛 宗凌 咨询电 话:4008888555 、0755-25125666


13 网址:www.lhzq.com (24) 国都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北 路赛 格广 场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少华 电话:010-64482828-390 传真:010-64482090 客服电 话:800-810-8809 联系人 :马 泽承 网址:www.guodu.com (25) 海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淮 海中 路 9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联系人 :金 芸 网址:www.htsec.com (26) 中信金 通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中 河南 路 11 号万 凯商 务 楼 A 座 办公地 址: 杭州 市中 河南 路 11 号万 凯商 务 楼 A 座 法定代 表人 :刘 军 电话:0571- 85783750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 :龚 晓军 网址:www.bigsun.com.cn








www.96598.com.cn 客户服 务热 线:0571-96598 (27) 中银国 际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39 层 法定代 表人 :唐 新宇 网址:http://www.bocichina.com.cn 客户服 务热 线:4006208888 或各 地营 业 网 点咨 询电话 (28) 安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2222 号 安联 大厦 34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2028 号 中国 凤凰 大厦 1 号楼 7 层 法定代 表人 :牛 冠兴 开放式 基金 咨询 电话 :0755-82825555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0755-82558003 14 联系电 话:0755-82558332 网址:http://www.axzq.com.cn (29) 国元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寿春 路 179 号 法定代 表 人 :凤 良志 客服电 话:0551-96888 网址: www.gyzq.com.cn (30) 西部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西安 市东 新 街 232 号 陕西 信托 大厦 16-17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建武 客服热 线:029 —87419999 网址:www.westsecu.com.cn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 《销 售 办法 》 和 基金 合同 等的 规 定, 选择 其他 符合 要求 的 机构代 理销 售 本系 列基 金, 并及 时履 行公告 义务 。 (二)注册登记人 名


称 :景 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住


所: 深 圳市 福田 区中 心四 路 1 号 嘉里 建设 广场 第一 座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徐


英 电


话 : (0755 )82370388 -1668 传


真 : (0755 )22381325 联系人 :杨 波 (三)律师事务所及 经办 律师 名


称 :北 京市 金诚 同达 律师事 务所 住


所 :北 京建 国门 外大 街甲 24 号 东海 中心 17 层 负责人: 田予 电


话 : (010 )65155566 传


真 : (010 )65263519 经办律 师: 贺宝 银、 徐志 浩 (四)会计师事务所 及经 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 计师事 务所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沈家 弄 325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淮 海中 路 333 号 瑞安 广场12 楼 法人代 表:Kent Watson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汪 棣、 单峰 联系电 话:021-63863388 传真:021-63863300 15 四 、基 金的名 称 景顺长 城景 系列 开放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五 、基 金的类 型 契约型 开放 式 六 、基 金的申 购、 赎回 (一)本系列基金的 申购 、赎回费率 基 金 名 称 申 购 费 率 赎 回 费 率 优选股 票基 金 M<50 万

















1.5% 50 万≤M<100 万








1.2% 100 万≤M <200 万





1.0% 200 万≤M <500 万





0.6% M ≥500 万





按笔 收取,500 元/笔 1 年以 内




















0.4% 1 年以 上( 含) -2 年


0.25% 2 年以 上( 含)











0 货币市 场基 金 0 0 动力平 衡基 金 M<50 万

















1.5% 50 万≤M<100 万








1.2% 100 万≤M <200 万





1.0% 200 万≤M <500 万





0.6% M≥500 万





按笔 收取,500 元/笔 1 年以 内




















0.4% 1 年以 上( 含) -2 年


0.25% 2 年以 上 (含)








0 M 表示 申购 金额 。 1、 本 系列 基金 赎回 费 75 % 归注册 登记 费用 ,25 %归 基金所 有, 作为 对其 他持 有人的 补 偿。 2、就 赎回 费而 言,1 年指365 天,2 年指730 天。 ( 二)申购份额、赎 回金 额的计算方式 1、基 金申 购费 用及 申购 份 额的计 算 本基金 的申 购费 用及 申购 份额的 计算 公式 如下 : 基金的 申购 金额 包括 申购 费用和 净申 购金 额, 其中 : 净申购 金额=申 购金 额/(1+ 申购 费率) ; 申购费 用= 申购 金额- 净申 购金额 ; 16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T 日基金 份额 净值 。 基金申 购份 额保 留到 小数 点后两 位, 舍去 部分 所代 表的资 产归 基金 所有 。 例:某 投资 者投 资 5,000 元申购 动力 平衡 基金 ,申 购费率 为 1.5% ,假 设申 购 当日基 金 份额净 值 为1.1283 元, 则 其可得 到的 申购 份额 为: 净申购 金额=5000/ (1+1.5% )=4926.11 元; 申购费 用=5000-4926.11=73.89 元; 申购份 额=4926.11/1.1283=4365.95 2、基 金赎 回金 额的 计算 赎回总 额 =


赎 回份 额× 赎回当 日基 金份 额净 值 赎回费 用 =


赎 回总 额 × 赎回费 率 赎回金 额 =


赎 回总 额 - 赎回费 用 例:某 投资 者持 有优 选股 票基 金 10,000 份 基金 份 额,赎 回费 率 为 0.4%, 假 设赎回 当日 基金份 额净 值 是1.1489 元 ,则可 得到 的赎 回金 额为 : 赎回总 额 = 10,000 ×1.1489 = 11,489 元 赎回费 用 = 11,489 ×0.4% = 45.96 元 赎回金 额 = 11,489-45.96 = 11,443.04 元 ( 三)货币市场基金 申购 份额、赎回金额的计 算方 式 1、基 金申 购份 额的 计算 申购份 额= 申 购金 额/1.00 元 基金申 购份 额保 留到 小数 点后两 位。 2、基 金赎 回金 额的 计算 部分赎 回时 : 赎回金 额= 赎 回份 额×1.00 元 全额赎 回时 : 赎回金 额= 赎 回份 额×1.00 元+ 待结 转收 益 ( 四)本系列基金的 转换 费率 由货币 市场 基金 向景 顺长 城优选 股票 基金 、 景顺 长 城动力 平衡 基金 转换 时 , 转换费 率参 见下表 。 转出份 额(M ) 转换费 率 景顺长 城优 选股 票基 金 景顺长 城动 力平 衡基 金 M<50 万 1.5% 50 万≤M<100 万 1.2% 100 万≤M<200 万 1.0% 200 万≤M<500 万 0.6% M≥500 万 按笔收 取 ,500 元/ 笔 17 由景顺 长城 优选 股票 基金 、 景 顺长 城动 力平 衡基 金 向货币 市场 基金 转换 时 , 转换费 率为 0,仅 收取 转出 基金 的赎 回 费。 由景顺 长城 优选 股票 基金 、 景顺长 城动 力平 衡基 金转 换形成 的货 币市 场基 金份 额再向 上 述基金 转换 时, 转换 费率 为 0。 鉴于原 恒丰 债券 基金 与景 系列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旗下另 两只 基金 之间 免收 转换费 , 由 恒丰债 券基 金转 变而 来的 货币市 场基 金基 金份 额首 次向景 顺长 城优 选股 票基 金、 景 顺长 城 动 力平衡 基金 申请 转换 时, 仍然免 收转 换费 。 赎回补 差费 的 25%计入 转 出基金 的基 金财 产。 优选股 票 基 金和 动力 平衡 基金之 间免 费转 换。 ( 五)转换份额的计 算方 式 转换份额根 据申请 转出基 金份额乘以 转出基 金的份 额净值,扣 除与转 换相关 的手续 费 后再除 以转 入基 金份 额净 值计算 。 假设某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欲 将原持 有的 基 金 A 转换 为 基金 B, 基金 间转 换公 式为:


B = 【A× Anav / (1+x)】 /Bnav


其中:B 为 转换 后可 得 到的基 金 B 的 份额


A 为原 来持 有的 基 金 A 的 份额


Anav 为 基金 间转 换 当日基 金 A 的基 金份额 净 值 x 为转 换费 率


Bnav 为 基金 间转 换 当日基 金 B 的 基金 份额 净 值 基金转 换份 额保 留到 小 数 点后两 位, 舍去 部分 所代 表的资 产归 基金 所有 。 例: 某投 资者 持有 货币 市 场基 金 20,000 份基 金份 额 , 现 将其 中 10,000 份 转换 为优选 股 票 基 金 , 且 该 转 换 属 于 需 要 收 取 转 换 费 的 情 形 。 假 设 优 选 股 票 基 金 当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是 1.0123 元 ,则 可得 到的 优 选股票 基金 份额 为: 货币市 场基 金转 出金 额=10,000 ╳1.0000=10,000 元; 优选股 票基 金净 转入 金额=10,000/ (1+1.5% )=9,852.22 元; 转换费 用=10,000-9,852.22=147.78 元; 优选股 票基 金转 入份 额=9,852.22/1.0123=9,732.51 份 例:某 投资 者持 有优 选股 票基金 10,000 份基 金份 额 ,现将 其转 换为 动力 平衡 基金。 假 设优选 股票 基金 当日 基金 份额净 值 是1.0888 元, 动 力平衡 基金 当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是 1.0633 元,则 可得 到的 动力 平衡 基金份 额为 : 优选股 票 基 金转 出金 额 = 10,000 ×1.0888 = 10,888 元 转换费 用 = 0 元 动力平 衡 基 金转 入金 额 = 10,888-0 = 10,888 元 18 动力平 衡 基 金转 入份 额 = 10,888/1.0633 = 10,239.81 份 ( 六)货币市场基金 转换 份额的计算方式 Y = [X× a× (1-b)/(1+c)]/d Y : 转换 后可 得到 的基 金 Y 的 份额 X : 原来 持有 的基 金 X 的 份额 a :转 换申 请受 理当 日基 金 X 的 份额 净值 b:赎 回补 差费 率,b=max[ 基金 X 的赎 回费 率- 基金 Y 的 赎回 费率 ,0] c :转 换费 率, 具体 费率 参 见本章 “ ( 五) 本系 列基 金 的转换 费率 ” d:转 换申 请受 理当 日基 金 Y 的 份额 净值 基金转 换份 额保 留到 小数 点后两 位 , 小 数点 后两 位 以后的 部分 舍去 , 舍去 部 分所代 表的 资产归 基金 所有 。 七 、基 金的投 资目 标 本系列 基金 的投 资目 标是 : 运 用专 业化 的投 资管 理 , 为投资 者提 供长 期稳 定并 可持续 的 资本增 值 。 各基 金投 资目 标如下 : 1、优选股 票基金利 用“景 顺长城股 票数据库 ”对股 票进行精 密和系统 的分析 ,构建 具 有投资 价值 的股 票组 合, 力求为 投资 者提 供长 期的 资本增 值。 2、 货币 市场 基金 在保 持本 金的高 流动 性和 安全 性的 前提下 , 获得 高于 基准 的 投资回 报 。 3、动 力平 衡基 金以 获取 高 于银行 一年 期定 期存 款年 利率 2 倍的 回报 为目 标, 注重通 过 动态的资产配置以达 到当 期收益与长期资本增 值的 兼顾,争取为投资者 提供 长期稳定的回 报。 八 、基 金的投 资方 向 本系列 基金 下设 的 优 选股 票基金 和动 力平 衡基 金的 投资范 围包 括股 票、 债券 以 及中国 证 监 会允许 基金投 资的其 他金 融工具 。股票 投资范 围包 括所有 在国内 依法公 开发 行上市的 A 股;债 券投 资的 范围 包括 国债、 金融 债、 企业 债与 可转换 债券 等。 本系列 基金 下设 的货 币市 场基金 投资 于以 下 金 融工 具 : 1、现 金; 2、一 年以 内( 含一 年) 的 银行定 期存 款、 大额 存单 ; 3、剩 余期 限在 三百 九十 七 天以内 (含 三百 九十 七天 )的债 券; 4、期 限在 一年 以内 (含 一 年)的 债券 回购 ; 5、期 限在 一年 以内 (含 一 年)的 中央 银行 票据 ; 6、中 国证 监会 、中 国人 民 银行认 可的 其他 具有 良好 流动性 的货 币市 场工 具。 九 、基 金的投 资策 略 1、资 产配 置 19 本系列 基金 下 优 选股 票基 金和动 力平 衡基 金 均 有债 券和股 票资 产 , 但 是配 置比 例显 著 不 同: 优选股票基金 动力平衡基金 股票:70-80% 债券:20-30% 股票:20-80% 债券:20-80% * 百分比为占基 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2、优 选股 票基 金和 动力 平 衡基金 的股 票选 择及 组合 构建 (1) 投资 流程 在构建 和管 理投 资组 合过 程中, 这两 只基 金主 要采 取 “自 下而 上” 的投 资策 略,着重选 择基本 面良 好或 价值 被过 分低估 的股 票 。 同 时 , 也 会结合 “ 自上 而下 ” 的投 资策略 , 即基 于 对宏观 经济 运行 状况 及政 策分析 、 金融 货币 运行 状 况及政 策分 析 、 产 行业 运 行景气 状况 及政 策分析 , 做出 产行 业偏 好 选择 , 进 而结 合证 券市 场 状况和 政策 分析 , 做出 资 产配置 及组 合构 建的决 定。 (2) 选股 原则 股票投 资以 成长 、价 值及 收益为 基础 ,在 合适 的价 位买入 具有 高成 长性 的成 长型股 票 、 价值被 市场 低估 的价 值型 股票以 及能 提供 稳定 收益 的收益 型股 票。 (3) 选股 程序 ① 通 过 “景 顺长 城股 票数 据库 ” 的 详细 分析 与其 他 深入的 研究 , 如实 地考 察 、 电 话会 议、行 业分 析等 ,判 断股 票是否 值得 投资 ,然 后组 建“股 票买 进名 单” ; ② 在 深入 研究 的基 础上 ( 包括对 各种 量化 指标 的分 析, 结 合各 券商 的投 资分 析报告 ) , 综合公 司的 分析 判断 ,做 出对所 研究 股票 的投 资结 论,并 持续 维护 “股 票买 进名单 ” ; ③ 根 据基 金的 投资 目标 、 投资限 制和 投资 策略 等要 求, 考虑 收益 和风 险的 配 比、 股票 的流动 性以 及其 它因 素, 推荐不 同基 金的 股票 买进 名单。 3 、债 券选 择和 组合 构建 (1) 投资 流程 本系列 基金 下各 基金 债券 投资部 分着 重本 金安 全性 和流动 性。 综合 分析 宏观 经济 形 势 , 并对货 币政 策与 财政 政策 以及社 会政 治状 况等 进行 研究 , 着 重利 率的 变化 趋 势预测 , 建立 对 收益率 曲线 变动 的预 测模 型。通 过该 模型 进行 估值 分析, 确定 价格 中枢 的变 动趋势 ;同 时 , 计算债 券投 资组 合久 期 、 到期收 益率 和期 限等 指标 , 进 行 “ 自下 而上 ” 的 选券 和债券 品种 配 置。 (2) 债券 投资 组合 管理 ① 组合久期管理:为了充 分地控制利率变动风险, 需要及时对债券投资组合 进行调 整。 当预 测利 率将 上升 时 , 本 系列 基金 将缩 短组 合 债券的 平均 久期 、 持有 短 期债券 、 浮动 债 等来减 低利 率风 险 ; 反 之 , 当 预测 利率 将下 降时 , 本系列 基金 将增 大组 合的 平均久 期并 增持 长期债 券来 提高 组合 的收 益水平 。 在 组合 久期 确定 后, 本系 列基 金将 通过 不同 期限债 券的 匹 配组合, 从 价格 的相 对变 化中获 得较 高的 收益 。 ② 资产配置: 在未来利率走势预期的基础上, 本系列基金通过久期与凸性管理的 手 段, 在不 同期 限的 债券 以 及固息 债与 浮 息 债之 间进 行配置 。 同时 , 本系 列基 金以市 场规 模、20 收益率 与流 动性 为基 础, 在不同 市场 以及 不同 的债 券类别 之间 进行 配置 。 ③ 债 券选 择 本系列 基金 在考 虑信 用质 量和期 限等 因素 后, 将选 择以下 类型 的债 券: ● 到 期收 益率 较高 、具 有 较好流 动性 的债 券 ● 有 较高 当期 收入 的债 券 ● 有 增值 潜力 、价 格被 低 估(即 收益 率和 久期 过分 偏离合 理水 平) 的债 券 ● 预 期信 用质 量将 得到 改 善的金 融债 或企 业债 券 ● 期 权和 债性 突出 的可 转 换债 ● 收 益率 水平 合理 的新 券 或者市 场尚 未正 确定 价的 创新品 种 ④ 组 合构 建: 本系 列基 金 通过宏 观经 济分 析, 对利 率走势 做出 判断 , 在 此基 础上对 各 类资产 进行 合理 配置 。 同 时, 本系 列基 金根 据收 益 率和流 动性 、 债券 资质 “ 自下而 上 ” 地 进 行个券 选择 ,组 成最 终的 投资组 合。 在确 定具 体个 券后, 须依 据下 列标 准构 建投资 组合: ● 确 保执 行投 资策 略并 确 保投资 组合 久期 在规 定的 范围内 ● 保 持投 资组 合分 散化 , 基金持 有单 一债 券品 种不 得超过 基金 净值 的10% ● 保 持投 资组 合的 流动 性 ,以满 足基 金正 常现 金流 的需要 ● 控 制投 资组 合风 险在 一 定的范 围内 ● 债券投资组合 中,债券 信用等级最低 为 BBB+ 或同 等信用,投资组 合的平均 信 用等 级应 在AA+ 或以 上 ⑤ 组合优化:在债 券组合 管理中开发出独 有的程序 对债券组合定期 进行量化 分析,包 括精确 计算 组合 的VAR 值 、 贡 献分 析、 跟踪 误差 等 指标 , 根 据量 化分 析结 果 对债券 组合 品种 进行相 应的 配置 调整 , 并 通过了 解组 合的 风险 特征 、 预 算, 按照 宏观 经济 分 析模型 预测 和企 业信用 分析 的结 果, 对组 合做出 连续 的优 化调 整。 ⑥ 现 金和 回购 资产: 保 留 足够的 现金 以应 付基 金日 常的现 金需 要。 4、货 币市 场 基 金的 投资 决 策程序 和方 法: (1) 投资 决策 程序 ①基金 经理 依据 投资 部对 宏观经 济 、 货 币政 策 、 财 政 政策以 及市 场资 金供 求状 况的综 合 分 析, 对短 期利 率变 化趋 势做出 判断 ,结 合基 金合 同、投 资制 度的 要求 提出 资产配 置 建 议 ; ②投资 决策 委员 审核 基金 经理提 交的 资产 配置 建议 ,并最 终决 定资 产配 置方 案; ③基金 经理 对各 投资 品种 进行收 益率 、 流动 性、 信 用风险 、 平均 剩余 期限 分 析, 同时 根 据未来 利率 变化 的预 期以 及投资 品种 的利 率敏 感性 来综合 评定 各品 种的 投资 价值; ④基金 经理 结合 经审 定的 资产配 置方 案 、 基 金日 常 申购 、 赎 回情 况进 行具 体 的投资 组合 构建。 ⑤投资 总监 审核 投资 组合 方案, 如无 异议 ,由 基金 经理具 体执 行投 资计 划。 (2) 投资 管理 方法 ①深入 分析 宏观 经济 、货 币政策 和市 场资 金供 求变 化,对 短期 利率 走势 形成 合理预 期 , 并据此 调整 基金 的资 产配 置策略 。 ②通过 利率 预期 策略 , 确 定组合 的平 均剩 余期 限和 各类资 产的 配置 比例 。 ③通过 流动 性管 理策 略, 在保持 基金 资产 高流 动性 的前提 下, 确保 基金 的稳 定收益 。 21 ④以严 谨的 研究 分析 为基 础, 积 极实 施时 机策 略。 本系列基金会持 续地进行 定期与不定期的 投资组合 回顾与风险监控 ,适时做 出相应调 整。 十 、基 金的业 绩比 较基准 优选股票基金: 上证综合 指数和深证综合 指数的加 权复合指数×80 %+中国 债券总指 数×20 %。 货币市 场基 金: 税后 一年 期定期 存款 利率 。 动力平 衡基 金: 一年 期银 行定期 存款 年利 率 的 2 倍。 十 一、 基金的 风险 收益特 征 优选股 票基 金是 一种 具有 较高波 动性 和较 高风 险的 投资工 具 。 适 合风 险承 受 能力强 、 追 求高投 资回 报的 投资 群体 。 货币市 场基金 具 有低 风险 和收益 稳定 的特 点, 投资 目 标是 在 保持 本金 的高 流动 性和安 全 性的前 提下 ,获 得高 于基 准的投 资回 报。 动力平 衡基 金 是 一种 具有 中等风 险的 投资 工具 , 除 了 结合以 上景 顺长 城股 票及 债券基 金 的风险 管理 程序 以外 , 为 达到平 稳回 报的 目的 , 该 基金还 将独 立地 对风 险来 源进行 评估 , 并 设立额 外的 风险 控制 管理 手段。 十 二、 基金投 资组 合报告 (未 经审计 ) 景顺长城 基金管 理 人的董 事会及董 事保证本 报告所 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 述 或重大 遗漏 ,并 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担 个别 及连 带责 任。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基 金合 同规定 , 已经 复核 了本 投 资组合 报告 , 保 证复核 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误 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本投 资组 合报 告所 载数 据截 至 2008 年 9 月 30 日 ,本报 告中 所列 财务 数据 未经审 计。 优选股 票基金投资组合报 告 ( 一) 报 告期 末基 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资产 总值 比例 股票 2,067,357,173.44 73.94% 债券 607,093,951.61 21.71% 买入返 售证 券 0.00 0.00% 权证 0.00 0.00% 资产支 持证 券 0.00 0.00% 22 银行存 款和 清算 备付 金合 计 105,270,660.47 3.77% 其他资 产 16,199,456.02 0.58% 合计 2,795,921,241.54 100.00%


( 二) 报 告期末 按行业 分类 的股票 投资 组合 行业 市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 林、 牧、 渔业 0.00 0.00% B 采掘 业 208,892,699.97 7.49% C 制造 业 561,989,275.28 20.15%


C0 食品 、饮 料 218,284,432.80 7.83%


C1 纺织 、服 装、 皮毛 485,364.84 0.02%


C2 木材 、家 具 0.00 0.00%


C3 造纸 、印 刷 98,120,164.96 3.52%


C4 石油 、化 学、 塑胶 、 塑料 0.00 0.00%


C5 电子 13,055,461.44 0.47%


C6 金属 、非 金属 71,777,001.36 2.57%


C7 机械 、设 备、 仪表 146,152,121.88 5.24%


C8 医药 、生 物制 品 14,114,728.00 0.51%


C9 其他 制造 业 0.00 0.00% D 电力 、煤 气及 水的 生产 和供应 业 0.00 0.00% E 建筑 业 109,025,722.10 3.91% F 交通 运输 、仓 储业 100,421,803.20 3.60% G 信息 技术 业 44,071,600.00 1.58% H 批发 和零 售贸 易 340,180,005.94 12.20% I 金融 、保 险业 611,650,593.14 21.93% J 房地 产业 89,865,136.76 3.22% K 社会 服务 业 0.00 0.00% L 传播 与文 化产 业 0.00 0.00% M 综合 类 1,260,337.05 0.05%








( 三) 报 告期 末按市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明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市值( 元) 市值占 基金 资 产净值 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 台 1,540,000


203,110,600.00


7.28% 2 600036 招商银 行





10,073,091 177,487,863.42


6.36% 23 3 600030 中信证 券








4,870,000 120,581,200.00


4.32% 4 600015 华夏银 行





13,610,674 113,785,234.64


4.08% 5 601390 中国中 铁





17,919,070 103,751,415.30


3.72% 6 600009 上海机 场








5,771,368 100,421,803.20


3.60% 7 000759 武汉中 百








9,793,979 95,687,174.83


3.43% 8 601898 中煤能 源


7,500,000.00 87,900,000.00


3.15% 9 601088 中国神 华





2,999,931 82,168,110.09


2.95% 10 600000 浦发银 行





5,070,000 79,193,400.00


2.84% ( 四) 报 告期 末按券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市值( 元) 市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


债 0.00


0.00%


2 金 融 债 19,908,000.00 0.71% 3 央行票 据 586,764,000.00 21.04% 4 企 业 债 421,951.61


0.02%


5 可 转 债 0.00 0.00% 6 其他 0.00 0.00% 合计 607,093,951.61 21.77%





( 五) 报 告期末 按市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明 细 序号 债券名 称 市值( 元) 市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08 央 行票 据 16





144,315,000.00


5.17% 2 08 央 行票 据 34





144,240,000.00


5.17% 3 08 央 行票 据 19





134,680,000.00


4.83% 4 08 央 行票 据 31








86,553,000.00


3.10% 5 08 央 行票 据 01








76,976,000.00


2.76%


( 六) 报 告期末 权证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权证 。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内 未主 动投资 权证 ,也 无被 动获 得的权 证。 ( 七) 报 告 期 末 资 产 支持证 券 市 值占 基 金净 资 产的 比 例 以及 按 市值 占 基金 资 产 净 值比 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 名资 产支持 证券 明细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 末 未持 有 资产 支持 证券 。 24 ( 八)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1、报 告期 内未 出现 基金 投 资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 行主 体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 查或 者在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责 、处 罚的 情况 。 2、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股 票 中,没 有投 资超 出基 金合 同规定 备选 股票 库之 外的 股票。 3、基 金的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其他资 产 金额( 元) 1 交易保 证金 638,549.1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0.00 3 应收股 利 720,000.00 4 应收利 息 14,317,162.34 5 应收申 购款 523,744.56 6 其他应 收款 0.00 7 待摊费 用 0.00 8 其他 0.00 合 计 16,199,456.02 4、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 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 券。 25 货币市 场 基金投资组合报 告


( 一) 报 告期末 基金资 产组 合情况 资产类 别 金额( 元) 占基金 资产 总值 比例(%) 债券投 资 1,769,663,906.47 97.76% 买入返 售证 券 0.00 0.00% 其中: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 证券 0.00 0.00% 资产支 持证 券 0.00 0.00% 银行存 款和 清算 备付 金合 计 9,870,951.91 0.55% 其中: 定期 存款 0.00 0.00% 其他资 产 30,606,868.92 1.69% 合计 1,810,141,727.30 100.00%


( 二) 报 告期 债 券回购 融资 情况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资产 总值 比例(%)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情 况 3,167,668,776.05 2.55%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0.00 0.00%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情 况 0.00 0.0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0.00 0.00% 注:1 、上 表中报 告期内债 券回购融 资余额为 报告 期 内每日融 资余额的 合计数 ,报告期 内 债 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 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 期内 每日融资余额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例的简 单平均 值。 ( 三)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 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 限基 本情况 项 目 天 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151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70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135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投资 组合平 均剩 余期 限未 发生 违规超 过 180 天 的情 况。 2、 期末投资组合平 均剩余 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剩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各期限 负债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26 的比例(%) 的比例(%) 1 30天以 内 6.90% 0.00%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 债 0.00%


0.00%


2 30天( 含)—60 天 13.86% 0.00%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 债 2.80% 0.00% 3 60天( 含)—90 天 0.00% 0.00%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397 天的浮 动利 率 债 0.00% 0.00% 4 90天( 含)—180 天 51.85% 0.00%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 浮动 利率 债 0.00%


0.00%


5 180天( 含) —397 天( 含) 27.26% 0.00% 剩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 浮 动利率 债 0.00%


0.00%


合计 99.87% 0.00%


( 四) 报 告期末 债券投 资组 合 1 、 按债券品 种分类的债券投 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成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1 国家债 券 0.00 0.00% 2 金融债 券 390,917,099.38 21.64%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390,917,099.38 21.64% 3 央行票 据 1,318,744,881.10 72.99% 4 企业债 券 60,001,925.99 3.32% 5 其他 0.00 0.00% 合计 1,769,663,906.47 97. 95% 剩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50,564,372.27 2.80% 注: 上表 中, 附息 债券 的 成本包 括债 券面 值和 折溢 价, 贴现 式债 券的 成本 包 括债券 投资 成本 和内在 应收 利息 。 2 、基金投资 前十名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成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自有投 资 买断式 回购 1 08进出02 2,400,000 -


240,032,110.19 13.29% 27 2 08央行 票据04 2,300,000 -


227,603,398.98 12.60% 3 08央行 票据13 2,300,000 -


227,067,038.95 12.57% 4 08央行 票据19 2,000,000 -


196,967,980.79 10.90% 5 08央票106 2,000,000 -


192,550,911.69 10.66% 6 08央行 票据16 1,400,000 -


137,950,193.04 7.64% 7 07进出09 1,000,000 -


100,320,616.92 5.55% 8 07央行 票据124 1,000,000 -


99,486,490.28 5.51% 9 08央行 票据31 1,000,000 -


98,180,702.46 5.43% 10 08央行 票据85 600,000 -


59,879,929.54 3.31% 注: 上 表中, “ 债券 数量 ” 中的 “ 自有 投资” 和 “ 买断式 回购 ” 指 自有 的债 券投资 和通 过债 券买断 式回 购业 务买 入的 债券卖 出后 的 余 额。


( 五) “影 子定 价”与 “摊 余成本 法” 确定的 基金 资产净 值的 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0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1646%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113% 报告期 内每 个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570% (六)报告期末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以及按市值占基金 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资产 支持 证券明 细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 末 未持 有 资产 支持 证券 。


( 七) 投 资组合 报告附 注 1、基 金计 价方 法说 明: 本 基金采 用摊 余成 本法 计价 ,即计 价对 象以 买入 成本 列示, 按 票面利 率或 协议 利率 并考 虑其买 入时 的溢 价和 折价 , 在其剩 余存 续期 内摊 销 , 每 日计提 损益 。 本基金 采用 固定 单位 净值 ,基金 账面 份额 净值 为1.00 元。 2、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持 有剩余 期限 小于397 天但 剩余存 续期 超过397 天的 浮动利 率 债券, 但不 存在 该类 浮动 利率债 券的 摊余 成本 超过 基金资 产净 值20% 的 情况 。 3、本 报告 期内 无需 要说 明 的证券 投资 决策 程序 。 4、其 他资 产的 构成 序号 其他资 产 金额( 元) 1 交易保 证金 0.00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5,024,250.00 3 应收利 息 5,568,504.43 28 4 应收申 购款 14,114.49 5 其他应 收款 0.00 6 待摊费 用 0.00 7 其他 0.00 合计 30,606,868.92 29 动 力平衡基金投 资组合报 告


( 一) 报 告期末 基金资 产组 合情况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资产 总值 比例 股票 3,624,280,252.21


56.50% 债券


2,366,853,076.40


36.90% 权证





0.00


0.00% 资产支 持证 券 0.00 0.00% 银行存 款和 清算 备付 金合 计


370,288,680.83


5.77% 其他资 产


53,013,264.56


0.83% 合计 6,414,435,274.00 100.00%


( 二) 报 告期末 按行业 分类 的股票 投资 组合 行业 市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 林、 牧、 渔业 23,975,181.60 0.37% B 采掘 业 458,231,458.68 7.16% C 制造 业 1,335,127,086.24 20.86% C0 食 品、 饮料 351,803,386.00 5.50% C1 纺 织、 服装 、皮 毛 0.00 0.00% C2 木 材、 家具 0.00 0.00% C3 造 纸、 印刷 25,068,295.70 0.39% C4 石 油、 化学 、塑 胶、 塑 料 136,906,459.90 2.14% C5 电子 272,625.00 0.00% C6 金 属、 非金 属 264,060,203.82 4.13% C7 机 械、 设备 、仪 表 385,274,220.72 6.02% C8 医 药、 生物 制品 171,741,895.10 2.68% C99 其 他制 造业 0.00 0.00% D 电力 、煤 气及 水的 生产 和供应 业 27,510,000.00 0.43% E 建筑 业 9,359,588.16 0.15% F 交通 运输 、仓 储业 98,640,000.00 1.54% G 信息 技术 业 189,070,000.00 2.95% H 批发 和零 售贸 易 496,072,998.30 7.75% I 金融 、保 险业 773,540,395.50 12.09% J 房地 产业 133,434,497.85 2.08% K 社会 服务 业 0.00 0.00% L 传播 与文 化产 业 48,488,366.61 0.76% M 综合 类 30,830,679.27 0.48% 30 合计 3,624,280,252.21 56.63%


( 三) 报 告期末 按市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明 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市值(元) 市值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2,667,400





351,803,386.00


5.50% 2 600036 招商银行








15,999,878





281,917,850.36


4.40% 3 600000 浦发银行








12,945,587





202,210,068.94


3.16% 4 601318 中国平安











5,624,060





187,112,476.20


2.92% 5 002024 苏宁电器











9,436,650





164,197,710.00


2.57% 6 000933 神火股份











7,518,464





152,624,819.20


2.38% 7 000063 中兴通讯











4,500,000





134,370,000.00


2.10% 8 000759 武汉中百








13,279,664





129,742,317.28


2.03% 9 000792 盐湖钾肥











1,890,998





127,736,914.90


2.00% 10 600557 康缘药业











6,666,492





111,530,411.16


1.74% ( 四) 报 告期 末按券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债券市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


债 0.00 0.00% 2 金 融 债 325,432,000.00 5.08% 3 央行票 据 2,037,758,000.00 31.84% 4 企 业 债 408,539.60 0.01% 5 可 转 债 3,254,536.80 0.05% 6 其他 0.00 0.00% 合 计 2,366,853,076.40 36.98%





( 五) 报 告期末 按市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明 细 序号 债券名 称 债券市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08 央 行票 据 34





480,800,000.00


7.51% 2 08 央 行票 据 31





384,680,000.00


6.01% 3 08 央 行票 据 17





344,114,000.00


5.38% 4 07 进出 02





268,920,000.00


4.20% 5 08 央 行票 据 47





202,580,000.00


3.17%


( 六) 报 告期 末权证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权证 。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内 未主 动投资 权证 ,也 无被 动获 得的权 证 。 31 ( 七) 报 告 期 末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市 值 占 基 金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以 及 按 市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支 持证 券明细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 末 未持 有 资产 支持 证券 。 ( 八) 投资 组合报 告附注 1、报 告期 内未 出现 基金 投 资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 行主 体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 查或 者在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责 、处 罚的 情况 。 2、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股 票 中,没 有投 资超 出基 金合 同规定 备选 股票 库之 外的 股票。 3、基 金的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其他资 产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888,549.1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0.00 3 应收股 利 0.00 4 应收利 息 51,467,273.84 5 应收申 购款 657,441.60 6 其他应 收款 0.00 7 待摊费 用 0.00 8 其他 0.00 合 计 53,013,264.56 4、报 告期 末没 有处 于转 股 期的可 转换 债券 。 十 三、 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 不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投 资 有风险 , 投资 者在 作出 投 资决策 前应 仔细 阅读本 系列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和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基 金合 同规 定, 已经 复核 了下 列财 务 指标 、 净 值 表现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 容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基金业 绩数 据截 止 2008 年 9 月 30 日。 优 选股 票基金 的净 值表现 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率比较表 优选股票 基金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 业绩比 业绩比较 (1 )- (3) (2)- (4 ) 32 率(1 ) 率标准差 (2 ) 较基准 收益率 (3)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4) 2003 年 10 月24 日- 12 月 31 日 6.75% 0.62% 4.62% 0.97% 2.13% -0.35% 2004 年 7.63% 0.95% -12.93% 1.07% 20.56% -0.12% 2005 年 3.32% 0.93% -5.27% 1.12% 8.59% -0.19% 2006 年 130.58% 1.19% 92.74% 1.07% 37.84% 0.12% 2007 年 96.12% 1.78% 79.80% 1.76% 16.32% 0.02% 2008 年1 月1 日-2008 年6 月30 日 -38.18% 2.17% -39.63% 2.34% 1.45% -0.17% 2008 年1 月1 日-2008 年9 月30 日 -44.37% 2.16% -47.30% 2.30% 2.93% -0.14% 2003 年 10 月24 日 -2008 年9 月30 日 198.66% 1.43% 57.52% 1.49% 141.14% -0.06% 2、 自基金合同生效 以来基 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 及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 变动 的比较 优选股票基金累计份额 净 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历史走势比 较 图 (2003 年10 月24 日至 2008 年9 月 30 日) -120.00% 0.00% 120.00% 240.00% 360.00% 480.00% 600.00% 2003年10月24日 2005年4月24日 2006年10月24日 2008年4月24日 优选股票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备注: 本基 金的 资产 配置 比例为 :股 票投 资的 比例 为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70% 至 80% ;债 券投资 和现 金的 比例 为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至 30% 。按照 本系 列基 金基 金合 同的规 定, 本 基金自 2003 年 10 月 24 日 合同生 效日 起至 2004 年 1 月 23 日为 建仓 期。 建仓期 满截至 报 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均 达到上 述投 资组 合比 例的 要求。 33 恒 丰债 券基金 的净 值表现 1、 基金份额净值增 长率及 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 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1 )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2)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3)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4) (1) - (3) (2) - (4) 2003 年 10 月 24 日-2003 年 12 月 31 日 0.51% 0.02% 1.71% 0.34% -1.20% -0.32% 2004 年 01 月 01 日-2004 年 12 月 31 日 1.35% 0.20% -2.42% 0.35% 3.77% -0.15% 2005 年 01 月 01 日-2005 年 07 月 14 日 2.51% 0.11% 8.03% 0.21% -5.52% -0.10% 2003 年 10 月 24 日-2005 年 07 月 14 日 4.42% 0.17% 7.23% 0.31% -2.81% -0.14% 2、自基金合同生效 以来基 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 及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 变动 的比较 恒丰债券基金累计份 额净 值增长率与业绩比 较 基准 收益率的历史走势比 较图 (2003 年 10 月 24 日至 2005 年 7 月 14 日) -4.00% -2.00% 0.00% 2.00% 4.00% 6.00% 8.00% 2 0 0 3 年1 0 月2 4 日 2 0 0 4 年4 月2 4 日 2 0 0 4 年1 0 月2 4 日 2 0 0 5 年4 月2 4 日 恒丰债券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备注 : 本 基金 的资 产配 置 比例为 : 股票 投资 的比 例 为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 至 20% ; 债券 投资和 现金 的比 例为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80% 至 100% 。 经景顺 长城 恒丰 债券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表决 通过 ,并 于 2005 年 7 月 7 日 获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证监 基金 字 2005[121] 号文 核准 ,本 基 金以 2005 年 7 月 14 日为 转变基 准日 转变 成为 景顺 长城货 币市 场34 证券投 资基 金。 35 货 币市 场基金 的净 值 表现 1、 基金收益率及其 与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的比 较表 货币基金 净值增 长率 (1)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2)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3 )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4) (1)- (3 ) (2 )- (4) 2005 年7 月 15 日-12 月 31 日 0.8862% 0.0033% 0.8384% 0.0000% 0.0478% 0.0033% 2006 年 1.8290% 0.0029% 1.8798% 0.0003% -0.0508% 0.0026% 2007 年 3.1186% 0.0057% 2.7851% 0.0019% 0.3335% 0.0038% 2008 年1 月1 日 -2008 年6 月30 日 1.5847% 0.0028% 1.9557% 0.0000% -0.3710% 0.0028% 2008 年1 月1 日 -2008 年9 月30 日 2.4141% 0.0024% 2.9444% 0.0000% -0.5303% 0.0024% 2005 年7 月 15 日-2008 年 9 月 30 日 8.4924% 0.0045% 8.4476% 0.0025% 0.0448% 0.0020% 2、 自基金转变以来 基金累 计净值收益 率变动情 况及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的变 动的比较 货币市场基金累计净 值收 益率 与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率的历史走势比较 (2005 年 7 月 15 日至 2008 年 9 月 30 日) 36 0.0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200 5年7月1 5日 200 6年5月1 5日 200 7年3月1 5日 200 8年1月1 5日 货币市场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备注: (1 ) 经 景顺 长城 恒丰 债券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表 决通 过 , 并 于 2005 年 7 月 7 日获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 理委员 会证 监基 金 字 2005[121] 号 文核 准, 景顺 长城 恒丰债 券证 券 投资基金以 2005 年 7 月 14 日为 转变 基准 日转 变成 为景顺 长城 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基 金 。 (2)截至 本报告期末 ,本 基金的投 资范围符 合基金 合同第十 九节之( 三)规 定的投 资 范围, 本基 金的 各项 投资 比例已 达到 基金 合同 第十 九节之 (八 ) 规 定的 投资 组合比 例 限 制 。 动 力平 衡基金 的净 值表现 1、基金份额净值增 长率及 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 益率比较表 动力平衡 净值增 长率 (1) 净值增 长 率标准 差 (2)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3 )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4) (1)- (3) (2)- (4) 2003 年10 月 24 日-12 月 31 日 3.89% 0.35% 0.75% 0.01% 3.14% 0.34% 2004 年 6.85% 0.68% 4.03% 0.01% 2.82% 0.67% 2005 年 0.31% 0.62% 4.29% 0.02% -3.98% 0.60% 2006 年 120.70% 1.16% 4.30% 0.01% 116.40% 1.15% 2007 年 93.99% 1.70% 5.63% 0.02% 88.36% 1.68% 2008 年1 月1 日-2008 年 6 月30 日 -29.47% 1.81% 3.43% 0.02% -32.90% 1.79% 37 2008 年1 月1 日-2008 年 9 月30 日 -38.24% 1.71% 5.16% 0.02% -43.40% 1.69% 2003 年10 月 24 日-2008 年9 月 30 日 194.41% 1.23% 26.65% 0.02% 167.76% 1.21% 2、 自基金合同生效 以来基 金份额净值变动情况 及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 变动 的比较 动力平衡基金累计份额 净 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历史走势比 较 图 (2003 年 10 月 24 日至 2008 年 9 月 30 日 ) -120.00% 0.00% 120.00% 240.00% 360.00% 480.00% 200 3年10 月24日 200 5年4月2 4日 200 6年10 月24日 200 8年4月2 4日 动力平衡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备注: 本基 金的 资产 配置 比例为 :股 票投 资的 比例 为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20% 至 80% ;债 券投 资和现 金的 比例 为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20% 至 80% 。 按 照本系 列基 金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本基 金 自 2003 年 10 月 24 日合 同 生效日 起 至 2004 年 1 月 23 日为 建仓 期。 本 基金 在2007 年 内实 施 分红, 于 2007 年 9 月 10 日 完成权 益登 记, 此后 基金 资 产规模 持续 增长 , 根 据基 金 部函[2007]91 号 《 关于 实施 基金 份额 拆 分后调 整基 金建 仓期 有关 问题的 复函 》 的有 关规 定 , 本 基金 证券 投 资比例 的调 整期 限延 长 至 2007 年 10 月 9 日止 。 建仓 期满截 至报 告期 末 , 本 基 金投资 组合 均 达到上 述投 资组 合比 例的 要求。








十 四、 基金费 用与 税收 本系列 基金 下各 基金 发生 的费用 单独 计算 和计 提, 分 别支付 。 本 章中 第 (一) 节 至第 ( 四) 节的内 容适 用于 优选 股票 基金和 动力 平衡 基 金 ,第 (二) 节 第 3 点 、第 (三 )节至 第( 六 ) 节的内 容适 用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一)与基金运作有 关的 费用 38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 (3) 基金 证券 交易 费用 ; (4) 基金 的信 息披 露费 用 ; (5)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费用; (6)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与 基 金相关 的会 计师 费和 律师 费 ; (7) 销售 服务 费, 具体 计 提办法 按中 国证 监会 的规 定执行 ; (8)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可 以列入 的其 他费 用。 本系列 基金 共同 承担 的基 金费用 按照 1/n 的 比例 由 各基金 分摊 。 (n = 本 系列 基金所 包 含的基金 的数目。 )除各基 金个别清 算外、单 独公告 及其他由 管理人依 公允的 原则决定 经 托 管人认 可的 只涉 及某 基金 所产生 的费 用由 该基 金独 自承担 外, 其他 基金 费用 均 为本款 所称 之 本系列 基金 共同 承担 的费 用。 2、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 用 的费率、计提方法、 计提 标准、收取方式和使 用方 式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基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在通 常情况 下 , 按 前一 日的 各基 金资产 净值 乘以 相应 的管 理年费 , 计算方 法如 下: H=E × 年管 理费 率÷ 当年 天 数 H: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为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 各基金 管理 费率 如下 : 基 金 名 称 管理年费率 优选 股 票基 金 1.5% 动力平 衡基 金 1.5% 基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 底,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 管人于 次月 前两个 工作 日内 从各 基金 财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管理人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基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在通 常情况 下 , 按 前一 日的 各基 金资产 净值 乘以 相应 的托 管年费 , 计算方 法如 下: H=E× 年托 管费 率÷ 当年 天数 H:为 每日 应支 付的 基金 托 管费; E: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各基金 托管 费率 如下 : 39 基 金 名 称 托管年费率 优选股 票基 金 0.25% 动力平 衡基 金 0.25% 基金托 管 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管 人于 次 月前两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取 。 (3)基金 首次发行 中所发 生的律师 费和会计 师费等 费用自基 金发行费 用中列 支,不 另 从基金 财产 中支 付 , 与 基金 有关的 法定 信息 披露 费按 有关规 定列 支 ; 若 本系 列基 金发行 失败 , 发行费 用由 基金 管理 人承 担。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的各 项费用 按有 关规 定列 支。 (4) 上述1、 基 金费 用 第3-8 项费 用由 基金 托管 人 根据有 关法 规及 相应 协议 规定, 按 费用实 际支 出金 额, 由基 金托管 人从 基金 财产 中支 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因未履行或 未 完 全 履 行 义务 导 致 的 费 用 支 出 或 本 系列 基 金 财 产的损 失, 以及 处理 与基 金运作 无关 的事 项发 生的 费用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 管 费的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可磋商 酌情 降低 基金 管理 费和托 管费 , 此 项调 整不 需 要基金 份 额持有 人大 会通 过。 (二)与基金销售有 关的 费用 1、基 金申 购费 用 (1) 基金 申购 可适 用以 下 费率: 基 金 名 称 申 购 费 率 优选股 票基 金 M<50 万

















1.5% 50 万≤M<100 万








1.2% 100 万≤M <200 万





1.0% 200 万≤M <500 万





0.6% M≥500 万





按笔 收取,500 元/笔 动力平 衡基 金 M<50 万

















1.5% 50 万≤M<100 万








1.2% 100 万≤M <200 万





1.0% 200 万≤M <500 万





0.6% M≥500 万





按笔 收取,500 元/笔 M 表示 申购 金额 。 (2) 计算 公式 40 本系列 基金 采用 金额 申购 方法, 计算 公式 如下 : 基金的 申购 金额 包括 申购 费用和 净申 购金 额, 其中 : 净申购 金额=申 购金 额/(1+ 申购 费率) ; 申购费 用= 申购 金额- 净申 购金额 ; 申购份 额= 净申 购金 额/T 日基金 份额 净值 。 (3) 例 : 某 投资 者投 资 5,000 元 申购 动力 平衡 基金 , 申购 费率 为1.5%, 假 设 申购当 日基 金 份额净 值 为1.1283 元, 则 其可得 到的 申购 份额 为: 净申购 金额=5000/ (1+1.5% )=4926.11 元; 申购费 用=5000-4926.11=73.89 元; 申购份 额=4926.11/1.1283=4365.95 2、赎 回费 (1) 适用 费率 : 基 金 名 称 赎 回 费 率 优选股 票基 金 1 年以 内























0.4% 1 年以 上( 含) -2 年





0.25% 2 年以 上( 含)














0 动力平 衡基 金 1 年以 内























0.4% 1 年以 上( 含) -2 年





0.25% 2 年以 上 (含)











0 注:就赎回费而言,1 年指 365 天,2 年指 730 天。 (2) 计算 公式 赎回总 额= 赎 回份 额× 赎回 当日基 金份 额净 值 赎回费 用= 赎 回总 额× 赎回 费率 (3) 本 系列 基金 赎回 费 75 %归注 册登 记费 用, 25 % 归基金 所有, 作为 对其 他 持有人 的补 偿 。 (4) 例: 某投 资者 持有 优 选股票 基 金 10,000 份基 金 份额, 赎回 费率 为 0.4%, 假 设赎回 当日 基金份 额净 值 是1.1489 元 ,则可 得到 的赎 回金 额为 : 赎回总 额 = 10,000 ×1.1489 = 11,489 元 赎回费 用 = 11,489 ×0.4% = 45.96 元 赎回金 额 = 11,489-45.96 = 11,443.04 元 3、转 换费 用 由货币 市场 基金 向景 顺长 城优选 股票 基金 、 景顺 长 城动力 平衡 基金 转换 时 , 转换费 率参 见下表 。 41 转出份 额(M ) 转换费 率 景顺长 城优 选股 票基 金 景顺长 城动 力平 衡基 金 M<50 万 1.5% 50 万≤M<100 万 1.2% 100 万≤M<200 万 1.0% 200 万≤M<500 万 0.6% M≥500 万 按笔收 取 ,500 元/ 笔 由景顺 长城 优选 股票 基金 、 景 顺长 城动 力平 衡基 金 向货币 市场 基金 转换 时 , 转换费 率为 0,仅 收取 转出 基金 的赎 回 费。 由景顺 长城 优选 股票 基金 、 景顺长 城动 力平 衡基 金转 换形成 的货 币市 场基 金份 额再向 上 述基金 转换 时, 转换 费率 为 0。 鉴于原 恒丰 债券 基金 与景 系列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旗下另 两只 基金 之间 免收 转换费 , 由 恒丰债 券基 金转 变而 来的 货币市 场基 金基 金份 额首 次向景 顺长 城优 选股 票基 金、 景 顺长 城 动 力平衡 基金 申请 转换 时, 仍然免 收转 换费 。 赎回补 差费 的 25% 计 入转 出基金 的基 金财 产。 优选股 票基 金和 动力 平衡 基金之 间免 费转 换。 例: 某投 资者 持有 货币 市 场基 金 20,000 份基 金份 额 , 现 将其 中 10,000 份 转换 为优选 股 票 基 金 , 且 该 转 换 属 于 需 要 收 取 转 换 费 的 情 形 。 假 设 优 选 股 票 基 金 当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是 1.0123 元 ,则 可得 到的 优 选股票 基金 份额 为: 货币市 场基 金转 出金 额=10,000 ╳1.0000=10,000 元; 优选股 票基 金净 转入 金额=10,000/ (1+1.5% )=9,852.22 元; 转换费 用=10,000-9,852.22=147.78 元; 优选股 票基 金转 入份 额=9,852.22/1.0123=9,732.51 份 例:某 投资 者持 有优 选股 票基金 10,000 份基 金份 额 ,现将 其转 换为 动力 平衡 基金。 假 设优选 股票 基金 当日 基金 份额净 值 是1.0888 元, 动 力平衡 基金 当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是 1.0633 元,则 可得 到的 动力 平衡 基金份 额为 : 优选股 票 基 金转 出金 额 = 10,000 ×1.0888 = 10,888 元 转换费 用 = 0 元 动力平 衡 基 金转 入金 额 = 10,888-0 = 10,888 元 动力平 衡 基 金转 入份 额 = 10,888/1.0633 = 10,239.81 份 (三)其他费用 本系列基金运作和销售过 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以 及因故与本系列基金有关 的其他费 用,将 依照 国家 法律 法规 的规定 ,予 以收 取和 使用 。 42 (四) 本系列基金运 作过 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 , 依 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 定, 履行纳税义 务。 (五)货币市场基金 费用 的种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销 售服 务费 ;


4、基 金证 券交 易费 用; 5、基 金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6、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与基 金 相关的 会计 师费 和律 师费 ; 8、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可 以 列入的 其它 费用 。 (六)货币市场基金 费用 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 和支 付方式 1、基 金管 理费 货币市 场基 金管 理费 年费 率为 0.33% , 在 通常 情况 下, 按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值乘 以 相 应的管 理年 费率 ,计 算方 法如下 : H=E × 年管 理费 率÷ 当年 天数 H :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 管理费 ; E : 为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 基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 底,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 管人于 次月 前两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2、基 金托 管费 货币市 场基 金托 管费 年费 率为 0.10% , 在 通常 情况 下, 按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值乘 以 相 应的托 管年 费率 ,计 算方 法如下 : H =E × 年托 管费 率÷ 当年 天数 H :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 托管费 ; E : 为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管 人于 次 月前两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取 。 3、销 售服 务费 货币市 场基 金的 销售 服务 费用于 该基 金的 市场 推广 、 销 售、 服务 等各 项费 用 , 由基金 管 理人代 收并 分配 给相 关服 务机构 。 在通 常情 况下 , 按 前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乘 以相应 的销 售 服务年 费率 ,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 年销 售服 务费 率÷ 当年天 数 H :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销 售 服务费 ; E : 为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底 , 按月支 付 , 由 基金 托管 人 于次月 前两 个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性 支取 。 43 销售服 务费 率 为 0.25% 。 基 金管理 人可 以根 据市 场状 况和本 基金 的具 体情 况调 低货币 市 场基金 的销 售服 务费 率。 基 金管理 人必 须在 开始 调整 之日 的 3 个 工作 日之 前至 少在一 种中 国 证监会 指定 的媒 体上 刊登 公告并 报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4、基金首 次发行中 所发生 的律师费 、会计师 费及与 基金有关 的法定信 息披露 费等费 用 自基金 发行 费用 中列 支 , 不另从 基金 财产 中支 付 ; 若基金 发行 失败 , 发行 费 用由基 金管 理人 承担。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的 各项费 用按 有关 规定 列支。 5、 上述 (五 ) 货币 市场 基 金费用 第 4 -8 项费 用 , 除 上款规 定的 费用 外 , 由 基 金托管 人 根据有 关法 规及 相应 协议 规定, 按费 用实 际支 出金 额,从 基金 财产 中支 付。 十 五、 对招募 说明 书更新 部分 的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根 据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运 作 管理办 法》 、 《证券 投资 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其 它 有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 结 合本 基金 管理 人 对本系 列基 金实 施的 投资 管理活 动 , 对 基金 的原 招 募说明 书进 行了 更新, 主要 更新 的内 容如 下: 1、在 “三 、基 金管 理人 ” 部分, 更新 了 基 金管 理人 概况、 基金 管理 人基 本情 况 、基 金管 理 人监事 会成 员 、 其 他高 级 管理人 员及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员 名单 , 增加 了 本 基 金现任 基金 经理 兼任其 他基 金基 金经 理的 情况 。 2、在 “ 四 、基 金托管 人 ” 部分, 更新 了托 管人 的基 本情况 、主 要人 员情 况、 基金托 管部 门 的设置 及员 工情 况 、 证 券 投资基 金托 管情 况 、 托 管 业务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及托 管人对 管理 人运 作基金 进行 监督 的方 法和 程序 。 3、在 “五 、相 关服 务机 构 ”部分 ,根 据本 期间 公告 的内容 , 更 新了 直销 机构 住所及 办公 地 址、电 话及 传真 , 增 加了3 个代销 机构 : 安 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国 元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 西部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 4、 在 “九 、基 金的 投资 ” 部分, 更新 了基 金的 投资 组合报 告。 数据 截至2008 年9 月30日。 5、更 新了 “十 一、 基金 的 业绩” 部分 ;数 据截 至2008 年9 月30 日 6、 在 “十 三 、 基金 财产 估 值”部 分, 更新 了货 币市 场基金 估值 错误 的处 理。 7、 在 “二 十三 、其 他应 披 露事项 ”里 更新 了近 期发 布与本 基金 有关 的公 告目 录,目 录更 新 至2008 年10月22 日。 景 顺 长 城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08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