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福优先:关于基金持有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结果的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份基金持有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已于2008年9月16日公告自即日起对旗下基金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特别是对因特殊事项而长期停牌的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根据规定,在基金估值日,若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影响在0.25%以上的停牌股票,本公司将按照指数收益法计算的公允价值确定为该停牌股票当日的估值价格。
2008年9月16日,经各托管银行复核,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本公司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运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了估值调整,其中指数收益率的计算以长期停牌股票对应的交易所公布的行业指数作为参考指数。具体各基金的估值调整结果列示如下:
基金名称 估值调整金额占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国投瑞银融华基金 -1.18%
国投瑞银景气基金 -0.86%
国投瑞银核心基金 -3.09%
国投瑞银创新基金 -1.14%
国投瑞银瑞福基金 -1.84%s
国投瑞银成长基金 -0.25%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