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龙腾:关于基金对于长期停牌股票变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对于长期停牌股票变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9月12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开放式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变更估值方法,即在估值日,以公开发布的相应行业指数的日收益率作为该股票的收益率计算该股票当日的公允价值。
采用新估值方法估值后,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净值将会受到影响。本公司将于2008年9月17日继续公告本公司对长期停牌股票采用的新估值方法和估值方法调整对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净值的具体影响程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