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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和谐(519181)

万家和谐:关于调整旗下基金估值原则的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估值原则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各基金之托管银行协商,决定对所管理基金的估值原则,特别是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作如下调整,敬请投资人关注。





一、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





(一)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二)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三)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二、对停牌股票的估值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按如下方法进行估值:





(一)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二)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参考《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股指的参考方法》,采用指数收益法,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三)本基金管理人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方法中涉及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出具审核意见和报告。





(四)如有确凿证据表明采用指数收益法计算得到的停牌股票价值不能真实反映股票的公允价值,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采用其它估值方法,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





三、估值原则和估值方法的调整自2008年9月16日起实行。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