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银河银富B(150015)

银河银富B: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查看PDF公告

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一.








基金管 理人 ( 一)基 金管理 人概况 1.











名称: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908号 3.











设立日期:2002 年6 月 14 日 4.











法定代表人:李锡奎 5.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908 号金岸大厦三楼 6.











电话:021-65956688 7.











联系人:佘川 8.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0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250 12.5%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1,250 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1,250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250 12.5% 合


计 10,000 100% ( 二)主 要人员 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李锡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员。曾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华夏 银行行长,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副总裁,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公司党委副书记。 董事刘澎湃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司长,珠海市人民 政府副市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执委会委员。 董事戴宪生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珠海国贸集团展览公司总经 理、珠海农业集团开发部经理、中国金鼓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主任 等职,现任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李洪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民航华北管理局人劳处干事、民航总局人 事教育司企事业人事处科员、副主任科员、民航快递有限责任公司党办副主任、民航总局人事教 育司人事处助理调研员、办公厅局长办秘书、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党组书记秘书,现任首都机 场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经理。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机电(集团)公司科长、处长、总 会计师,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副总会计 师等职,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南省广电总公司,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裴勇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副总经理、 负责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负责人,固定收益证券总部、 客户资产存管中心总经理等职。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独立董事孙树义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电子工业部处长,国家体改委副司 长、司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人事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中央企业工委副书 记等职。 独立董事傅丰祥先生,高级工程师、教授。历任机械工业部副局长,国家体改委司长、委 员,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等职。1991年至今兼任中国证券研究设计中心总干事,中国证券培训中 心理事长,亚洲证券研究院理事,华东师大客座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 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 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秦荣生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会计审计及证券市 场研究工作。现任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中方专家组成员,财 政部财经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中国审计学会常务 理事等职。 监事长刘昼先生,先后任职于湖南省木材公司,湖南省广播电视厅,湖南省广电总公司及 湖南省汇林投资有限公司。2000年4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监事王长慧先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先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营业部部门负 责人、副总经理,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清算中心副总经理。2000年至 今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中心副经理、南京管理部总经理等职。 监事黄著文先生,民主建国会会员,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任职于中国通广 电子公司,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现为本公司员工。 公司总经理裴勇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副总 经理、负责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负责人,固定收益证券 总部、客户资产存管中心总经理等职。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公司副总经理熊科金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银行江西信托投资公司证券 业务部负责人,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南昌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证券业务总部负责人,华夏 证券有限公司江西管理总部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等职。 公司副总经理姜皓先生,中共党员,在读博士。曾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亚 洲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富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总裁。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公司总经理助理王娟凤女士,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先后就职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主任科员,大成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人力资源专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 督察长屈艳萍女士,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 信贷部副总经理, 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双榆树营业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2、基金经理小组 位健先生,男,本科学历,8 年银行、证券行业从业经历。曾就职于青岛市商业银行,从 事债券投资工作,2005 年3 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债券交易员和银富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4 月起担任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索峰先生,2004 年12 月至2008年4 月,为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首任基金经理;位健先 生,2008 年4 月至今。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裴勇先生、副总经理熊科金先生、股票投资部总监李?N 先生、钱睿南先生,研究部 总监王忠波先生,产品规划部总监李立生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索峰先生。


二.








基金托 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 年3 月30 日 注册资本:489.94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 号 联系人:张咏东 电话:021-68888917 交通银行是中国第一家全国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自 1987 年重新组建以来,交通银行各 项业务和机构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在我国156个城市设有营业网点,全行员工6 万余人。截 至 2007 年年末,资产总额为 21036.26 亿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205.13 亿元人民币。2005 年 6 月 23 日,交通银行成功在香港主板市场上市,成为首家在境外上市的内地商业银行。2007 年5 月 15 日,交通银行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6 年,荣获2006 年“中国最具影响力品牌” (TOP 10)(银行类)排名第二,并获得 2006 年“中国十大诚信品牌”(唯一入选银行)。2007 年,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2007 年世界1000 家银行”排名,交行的总资产排名上升 至第69 位,一级资本排名第 68位,还连续三年蝉联世界品牌实验室“银行类中国品牌年度大奖 (No .1)”。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100 余人。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 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并具有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 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主要人员情况 李军先生,交通银行行长,华中理工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交通银行武汉分行 副总经理、行长,交通银行总稽核、董事、常务董事、执行董事、副行长;2006年9 月担任交 通银行副董事长、行长。 王滨先生,交通银行副行长,主管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 师。曾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天津分行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2006年 1 月至今任交通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党委书记。 谷娜莎女士,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 主任科员、交通银行信托部代理业务处副处长、交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规划处副处长、交 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内控巡查处处长;2001 年1 月任交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总经 理助理,2002 年5 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07 年12 月起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 总经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07 年年末,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36只,包括普惠基金、安顺基金、汉兴基 金、科汇基金、科讯基金、科瑞基金、华安创新基金、国泰金鹰增长基金、华夏债券基金、泰达 荷银合丰系列基金(成长、周期、稳定)、鹏华普天系列基金(债券、收益)、海富通精选基金、 博时现金收益基金、易方达50 指数基金、融通行业景气基金、鹏华中国 50基金、金鹰中小盘精 选基金、富国天益价值基金、华安宝利基金、中海优质成长基金、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银华 货币市场基金、泰达荷银预算风险基金、万家公用事业基金、天治核心成长基金、汇丰晋信 2016 生命周期基金、巨田货币市场基金、汇丰晋信龙腾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基金、汇丰晋信动态 策略基金、华夏蓝筹核心基金、博时新兴成长、华安策略优选。此外,还托管了包括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保险资产、企业年金、QFII、QDII、信托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计划、ABS、产业基 金等11 类产品。托管资产规模超过三千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资产托管部业 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 业务风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通过各个处室自我监控和专门内控处室的风险监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 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 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2)、独立性原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 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3)、制衡性原则: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处室和各岗 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在岗位、处室和内控处室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 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 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5)、效益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 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制定了 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 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 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 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监察守则》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 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 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通过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风险的事前揭示、 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的动态管理过程 来实施内部风险控制,为了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 务运行进行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 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 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 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 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基金托管人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 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三.








相关服 务机 构 ( 一)基 金份额 销售机 构 1.














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08 号金岸大厦三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08 号金岸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李锡奎 电话:(021)65956688/35104666-6726 传真:(021)65956615 联系人:何玶 客户服务热线:400-820-0860、021-35104688 网站:www.galaxyasset.com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 号A-F座3 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68068788-6612


传真:(010)68017906


联系人:郑锋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水荫路2号华信大厦东座9楼 12室(邮编:510030) 电话:(020) 37602205 传真:(020) 37602205 联系人:连少铃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310 号恒运大厦四层(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902200


传真:(0451)53905528 联系人:孙永林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1 号新世纪广场B座 805 室(邮编:210002) 电话:(025)84671297 传真:(025)84671298 联系人:王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2407 室(邮编:518000)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易宇宁 2.














代销机构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何奕 客服电话:95533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服电话:95568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客服电话:400-888-8888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400-8888-666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 客服电话:400-8888-001 (7)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 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大都会广场 18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9)安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 号安联大厦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21)68801229 传真:(021)68801210 联系人:李国瑞 客服电话:020-96210


(10)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号东山广场五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樊刚正 客服电话:020-961303 (1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新源广场2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服电话:400-888-8506 (1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 63号中山国际大厦 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环路958 号华能联合大厦5 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 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客服电话:400-888-1551 (1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14)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张小波 客服电话:400-888-8168 (1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 号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84533162 联系人:莫晓丽 客服电话:010-66045555 (16)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10、24、25 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0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服电话:4008-888-555 (17)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 号证券大厦4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95


传真:(0755)83025511 联系人:金春 客服电话:4008-888-228 (1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胡运钊


电话:(021)63219781 联系人:李良 客服电话:4008-888-999


(1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 14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0818887 联系人:刘晨 客服电话:400-888-8788 (20)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709 联系人:张治国 (21)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普陀区曹阳路510号南半幢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 号城建大厦 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电话:(021)68761616 联系人:罗芳 (2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服电话:95565 (23)江南证券责任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24)华龙证券责任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619 传真:(0931)4890118 联系人:李昕田 (25)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5161671 传真:(0551)5161672 联系人:马文玲 (26)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59号投资广场 18、19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 (021)50586660 传真 (021)68750391 联系人:邵一明 客服电话:400-888-8588


( 二)注 册登记 机构: 银河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08 号金岸大厦三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908 号金岸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李锡奎 电话:(021)65956688/35104666-6638 传真:(021)65956615 联系人:刘晓彬


( 三)律 师事务 所和经 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东四十条68 号平安发展大厦3 层 负责人:金明 电话:(010)84085858 传真:(010)84085338 经办律师:陶修明、钟向春


( 四)会 计师事 务所和 经办注 册会计 师 名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A 座8-9 层 法定代表人:刘贵彬 电话:010-88091188 传真:010-88091199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海武、孙奇








四.








基金的 名称 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


五.








基金的 运作 方 式 契约型开放式


六.








基金的 投资 目 标 在确保基金资产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七.








基金的 投资 方 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剩余期限不超过 397天 (含397天) 的债券; 剩余期限不超过一年 (含 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大额存单;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 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市场出现新的金融产品且在开 放式货币市场基金许可的投资范围内,本基金管理人保留调整投资对象的权利。


八.








基金的 投资 策 略 1、决策依据 本基金管理人将主要依据下述因素决定基金财产配置和具体证券的买卖: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 (3)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利率走势、通货膨胀预期等; (4)类别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 2、决策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总监是投





























资决策委员会的执行代表。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框架下,制定基金的投资战略,决定 基金财产在短期债券、央行票据、债券回购和现金之间的具体分布比例,审批重大单项投资决定 等。 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在其权限范围负责所管理基金的日常 投资组合管理工作,并具体落实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该基金的投资管理的决议。 3、决策程序 (1)











投资计划和项目方案的制定 基金经理根据所管理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限制等规定性要求,结合证券市场运行特点及研 究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分析和判断,制定具体的投资计划和项目方案。 (2)











重要投资方案的论证和审批 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一般投资可由基金经理自主决定,并向投资总监备案。重 要投资(附带详细的研究报告)必须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向投资 总监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并取得相应的批准。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审批投资计划和项目方案之 前必须召开投资决策听证会,由基金经理和相关研究人员阐述投资理由和投资依据。 (3)











投资授权和方案实施 重要投资计划和项目方案得到批准后,投资决策委员会向基金经理授权,由基金经理在授权 的范围内组织实施。 (4)











反馈与投资计划调整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计划的实施情况和执行效果、市场心理变化等,进一步分 析判断,并据此调整投资组合。如果遇有重大变化需要修改投资计划和项目方案,必须报投资决 策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4、投资组合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1)











投资组合管理的方法 本基金主要通过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投资组合管理。 在战略资产配置阶段,配置策略主要体现在:











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央行货币政策、短期资金市场状况等因素对短期利率走势进行综合判 断。











根据前面形成的利率预期调整基金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并在债券资产和回购资产之间进 行动态配置。











合理、科学、有效地管理基金的现金流,保持本基金的流动性。 在战术资产配置阶段,配置策略主要体现在:











利用金融工程技术,寻找错误定价或价格被低估的投资品种。











积极把握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出现的套利机会。


(2)投资组合管理的标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短期金融工具,投资策略的重点是在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和 收益性这两个方面取得平衡。本基金将以价值研究为导向,利用基本分析和数量化分析方法,通 过对短期金融工具的积极投资,在控制风险和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根据当前市场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综合考虑短期资金市场中各投资品种的收益 性、流动性、及信用风险情况,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确定为:短期债券和央行票据0-95%; 债券回购 0%-95%;同业存款及现金比例 5-100%。


九.








基 金 的业 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银行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使用该基准的依据是本基金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180 天。


十.








基 金 的风 险收益 特征 本基金面临的风险与其他开放式基金相同(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 等),但由于本基金主要投资短期流动性金融工具,上述风险在本基金中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投资 本金损失的可能性很小。


十一.




















基 金 的投资 组合报 告( 未 经审计)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08 年6 月 30 日,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


目 金


额(元) 占比 1 债券投资 1,149,257,171.75 56.22% 2 买入返售证券 576,801,355.20 28.2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证券 0.00


0.00% 3 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合计 135,432,357.17 6.63% 4 其他资产 182,651,890.52 8.94% 5 合


计 2,044,142,774.64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的余额 3,703,392,453.30 4.39% 1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入的资金 0.00 0.00%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的余额 0.00 0.00% 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入的资金 0.00 0.00% 说明: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有超过资产净值20%的情况。 3、基金投资组合的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


目 天 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1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7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98


(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 天内 38.73% 0.00% 2 30 天(含)-60 天 8.81% 0.00%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3.93% 0.00% 3 60 天(含)-90 天 0.00% 0.00%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3.45% 0.00% 4 90 天(含)-180 天 3.45% 0.00% 5 180 天(含)-397 天(含) 43.99% 0.00%


合计 94.98% 0.00%


4、报告期末债券投资组合 (1)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国家债券 0.00 0.00% 金融债券 150,757,210.39 7.38% 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0,757,210.39 7.38% 3 央行票据 938,045,363.79 45.91% 4 企业债券 60,454,597.57 2.96% 5 其他 0.00 0.00% 合计 1,149,257,171.75 56.25%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 的浮动利率债券 150,757,210.39 7.38%


(2)基金投资前十名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自有投资 买断式回购 值的比例 1 08 央票 13 2,500,000 - 244,448,355.55 11.96% 2 08 央票 16 2,300,000 - 224,518,570.12 10.99% 3 08 央票 34 2,000,000 - 194,288,559.82 9.51% 4 07 央票 84 1,000,000 - 99,628,745.12 4.88% 5 08 央票 19 1,000,000 - 97,496,638.93 4.77% 6 07 进出 09 800,000 - 80,351,930.62 3.93% 7 07 国开 11 700,000 - 70,405,279.77 3.45% 8 08 振港机 CP01 600,000 - 60,454,597.57 2.96% 9 08 央票 28 500,000 - 48,639,145.97 2.38% 10 08 央票 49 300,000 - 29,025,348.28 1.42%


5、“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资产净值的偏离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各估值对象的溢折价、利息收入按剩余期限摊销平均 计入基金净值。 本基金采用“影子定价”的方法进行估值修正,即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净 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当此偏离度达到或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0.50%时,适用影子定价对估值对象进行调整,调整差额于当日计入基金净值。 (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每日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 债券的摊余成本余额未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其他资产的构成 序号 其他资产 金额(元) 1 交易保证金 0.0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9,007,200.00 3 应收利息 1,988,539.41 4 应收申购款 101,656,151.11 5 其他应收款 0.00 6 待摊费用 0.00 7 其他


0.00 合计 182,651,890.52





十二.




















基 金 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 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未 经审计。 1、


本报告期基金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截止2008年6 月30 日) 期间 基金收益 率 基金收 益率标 准差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对比1 对比2


1 2 3 4 5=1-3 6=2-4 2004 年 12 月 20 日 -2004 年 12 月 31 日 0.0859% 0.0052% 0.0552% 0% 0.0307% 0.0052% 2005 年度 2.4147% 0.0038% 1.6790% 0% 0.7357% 0.0038% 银河银富A 级 2006 年度 1.9017% 0.0032% 1.7330% 0.0002% 0.1687% 0.0030% 2007 年度


3.6476% 0.0097% 2.4781% 0.0017% 1.1695% 0.0080% 2008年1月1日 -2008 年 6 月 30 日 1.5489% 0.0044% 1.8155% 0.0000% -0.2666% 0.004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9.9387% 0.0063% 7.7607% 0.0021% 2.1780% 0.0042% 银河银富B 级 2006 年度 1.9429% 0.0032% 1.7330% 0.0002% 0.2099% 0.0030% 2007 年度


3.8973% 0.0097% 2.4781% 0.0017% 1.4192% 0.0080% 2008年1月1日 -2008 年 6 月 30 日 1.6702% 0.0044% 1.8155% 0.0000% -0.1453% 0.004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10.3799% 0.0064% 7.7607% 0.0021% 2.6192% 0.0043%


2、


图示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收益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变动对比


十三.




















基 金 的费用 ( 一)基 金的费 用的种 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和服务费; 4、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信息披露费; 7、会计师、律师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 二)基 金费用 计提方 法、计 提标准 和支付 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3%的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费率及分级规则 (1)、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设两级基金份额:A 级基金份额和B 级基金份额。两级基金 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分级后的销售服务费率如下 表:


A 级基金份额 B 级基金份额 基金代码


150005 150015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0.25% 0.01% 首次认(申)购最低金额 1000 元 500万元 追加认(申)购最低金额 1000 元 10 万元 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最低份额 100份 500万份 注:本基金当期基金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 限制,本基金B 级基金份额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2)、基金份额分级规则: 基金份额分级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若A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 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 的A级基金份额升级为B级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分级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若B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 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 500万份时,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级基 金份额降级为A级基金份额。 A级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 级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 法如下: H=E×0.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次月前两个 工作日内将上月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算结果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做出划付指令; 基金托管人应 在收到计算结果后当日完成复核,并于当日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销售服务费给基金销售人, 若遇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 费、持有人服务费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酌情调低基金销售服 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降低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的费 率开始实施前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上述(一)基金费用中第 4-8 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当期列支或者根据具体情况计提和摊销。 ( 三)不 列入基 金费用 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 四)基 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




















对 基 金招募 说明书 更新部 分的说 明 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货币市场基 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等有关法规及《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 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股权结构,持股单位“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改为“中 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经理中增加了“位健先生”的情况介绍。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按实际情况对托管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托管业务经营情 况等进行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新增了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对其他 代销机构的情况按实际进行了更新。 4、将“七、 基金的投资”之“(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截止日为2008年6 月30 日的 报告,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5、“八、 基金的业绩”中对基金成立以来至2008年6月 30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该 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6、“二十、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在指定报纸上 进行的信息披露。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