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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稳健(200009)

长城稳健: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份额发售公告 
 
 
 
 
 
 
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七月 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08】706 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基金”或“本公司”), 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注册登记人为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 2008 年 7 月 18 日到 2008 年 8 月 22 日发售,通过长城基金设在北京、上 海和深圳的直销机构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中国农业 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 ) 、上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北京银行”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民 生银行” )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长城证券”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 )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 ) 、国盛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 券” )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 ) 、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江南证券” ) 、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 下简称“联合证券”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证券” )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 ) 、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相投顾”)、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 证券”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招商证券” )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 、齐鲁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 )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华泰证券” ) 、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中 信万通证券”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安信证券”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光大证券” )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 )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 1


份额发售公告 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 ) 、中国建银 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 证券” )的基金代销指定营业网点同时公开发售。 5、本基金采用“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额退回”的发售机制,募集规模上限(即在募 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包括利息))为 100 亿元。 在本基金正常认购日日间内不停止销售,但如当日认购结束后发现累计认购申请超过募 集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认购受理,并自公告日起不 再接受认购。若当日认购结束后发现累计认购申请接近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次 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发售,无论是否达到募集规模目标,公告当日为最后一个认购 日。 若认购期间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认购的总金额不超过 100 亿元(不包括利息), 则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若认购期间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认购的总 金额超过 100 亿元(不包括利息), 将对认购期内最后一个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 以确认,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认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 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 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期间不得调整该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规模不 受上述募集规模上限的限制。 6、末日认购申请比例确认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 (100 亿元-认购期内认购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 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公式中的金额均不包括利息) 投资者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 = 投资者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 例 投资者在认购期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将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给予部分确认,计 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资者认购期内认购费按照有效确认认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认购期结束日起的 2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若投资者在认购 期间多次认购本基金,其有效认购申请将分笔予以确认。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年满18周岁,合法持 2


份额发售公告 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可以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 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 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 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 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9、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 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最低金额为 1,000 元。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 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11、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一般可于 T+2 日后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 的受理情况。基金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该基金销 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由本 公司担任)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二天起到原销售网点打印认购 成交确认凭证。 12、本公告仅对“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 明。 投资者欲了解 “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8 年7月11日《上海证券报》上的《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 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4、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基金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8-666)咨询购买事宜。对认购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 务。 15、本基金募集期间部分销售机构周六、周日仍然受理认购业务,所受理的认购委托与 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 3


份额发售公告 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 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中等风险、中等收益基金产品。本基金不低于 80% 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与较激进型的股票型基金相比,属于较低风险度的 债券基金品种;同时为获得权益类投资市场的阶段性机会以提高整个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 本基金不高于 20%的基金资产可视市场时机适度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和权证,也可参与一级市 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以此获得较高的债券组合的平均收益。故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 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并略高于没有权益类投资策略的债券型基金。本基金组 合资产中固定收益类资产所占比例为 80%-100%,权益类资产所占比例为 0-20%,且本基金持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 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购买力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 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此外,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 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10%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 基金份额。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 《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 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 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0009 ) 。 (二)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4


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类别:债券型。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五)发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 外)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六)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1)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41 层 电话:0755-23982244 传真:0755-23982259 联系人:黄念英 (2)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1738 电话:010-88091157 传真:010-88091075 联系人:乔乔、宁俐文 (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804 室 电话:021-61638507 传真:021-51150756 联系人:李剑敏 对认购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可拨打电话:0755-23982244 进行预约,本公 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2、代销机构 5


份额发售公告 (1)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 14000 多个中国建设银行 的指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或登录中国建设银行网 站:www.ccb.com 咨询或查询。 (2)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在 37 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的 20000 多个基金代销营 业网点均接受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99,或登录中国 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3)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在以下 127 个城市的 2600 多个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 天津、呼和浩特、包头、石家庄、鹿泉、唐山、秦皇岛、太原、晋城、沈阳、鞍山、抚顺、 丹东、锦州、营口、辽阳、长春、吉林、延吉、哈尔滨、阿城、黑河、齐齐哈尔、大庆、上 海、南京、徐州、扬州、仪征、泰州、靖江、南通、镇江、丹阳、常州、杭州、富阳、建德、 桐庐、萧山、余杭、临安、温州、嘉兴、海宁、湖州、绍兴、上虞、台州、嵊州、诸暨、新 昌、轻纺城、合肥、芜湖、蚌埠、淮南、安庆、福州、福清、南昌、景德镇、新余、九江、 济南、淄博、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泰安、郑州、洛阳、武汉、武昌、宜昌、黄石、长 沙、岳阳、广州、顺德、南海、珠海、汕头、东莞、中山、佛山、揭阳、南宁、柳州、桂林、 海口、琼山、三亚、重庆、江津、成都、都江堰、自贡、攀枝花、贵阳、遵义、昆明、玉溪、 楚雄、曲靖、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大连、宁波、慈溪、奉化、余姚、厦门、青岛、深圳、 无锡、江阴、宜兴、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太仓。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或登录交通银行网站: www.bankcomm.com,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4)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在以下 41个城市的 513家网点对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 上海、武汉、北京、沈阳、广州、成都、兰州、西安、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重庆、大 连、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南昌、长沙、福州、泉州、青岛、天津、济南、烟台、乌鲁 木齐、昆明、合肥、厦门、哈尔滨、郑州、东莞、太原、佛山、丹东、盘锦、宜昌、黄石、 金华。 6


份额发售公告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拨打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5 或登录招商银行网站: www.cmbchina.com 进行咨询或查询。 (5)光大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在以下 36 个城市的 400 多家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 业务:北京、哈尔滨、深圳、上海、青岛、大连、长春、重庆、广州、昆明、武汉、烟台、 海口、厦门、福州、成都、苏州、沈阳、宁波、合肥、太原、天津、南京、郑州、杭州、济 南、西安、长沙、南宁、石家庄、台州、珠海、三亚、丹东、大庆、汕头。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拨打中国光大银行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或登录中国光大银行网 站: www.cebbank.com进行咨询或查询。 (6)华夏银行 在以下全国 31 个城市的各家网点对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 海、广州、深圳、南京、苏州、无锡、杭州、温州、重庆、成都、聊城、乌鲁木齐、天津、 福州、 呼和浩特、沈阳、大连、济南、烟台、青岛、昆明、玉溪、武汉、太原、石家庄、 西安、宁波、绍兴、常州、南宁。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拨打华夏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77 或登录华夏银行网站: www.hxb.com.cn 进行咨询或查询。 (7)上海银行 在上海 197家营业网点、宁波 3 家营业网点、南京 1 家和杭州 1 家营业网点对所有投资 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上海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21-962888,或登录上海银 行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8)民生银行


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大连、杭州、南京、太原、石家庄、重庆、西安、福州、 汕头、济南、深圳、宁波、成都、天津、昆明、泉州、苏州、青岛、温州、厦门 24 家分行 的 300 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业务。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民生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8,或登录民生银行网 址:www.cmbc.com.cn,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9)中信银行 在以下 54 个城市的营业网点办理认、申购业务:北京、长沙、成都、昆明、广州、东 莞、佛山、武汉、天津、沈阳、重庆、石家庄、青岛、济南、威海、烟台、淄博、济宁、西 7


份额发售公告 安、郑州、福州、厦门、泉州、深圳、大连、葫芦岛、抚顺、鞍山、南京、扬州、江都、仪 征、常州、武进、无锡、锡山、合肥、泰州、苏州、昆山、常熟、吴江、上海、杭州、绍兴、 嘉兴、宁波、温州、上虞、海宁、平湖、余姚、慈溪、富阳等。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58,或登录中信银行网 址:bank.ecitic.com,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10)北京银行 在北京地区、 天津地区、 上海地区 131家指定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 认购等业务。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北京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10-96169(北京), 022-96269 (天津) , 021-53599688 (上海) , 或登录北京银行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11)渤海证券 渤海证券在以下 12 个城市的 31 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天津、 北京、上海、深圳、西安、郑州、广州、苏州、福州、太原、重庆、济南。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渤海证券客户服务热线: 022-28455588,或拨打各城市 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12)长城证券 长城证券在以下 20 个省、市、自治区 20 个主要城市的 24 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 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北京、沈阳、大连、深圳、广州、海口、南昌、上海、 南京、苏州、杭州、青岛、郑州、武汉、长沙、昆明、重庆、西安、南宁、成都。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长城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288968,或拨打各城市 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13)东方证券 东方证券在以下18个城市的55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北 京、天津、杭州、苏州、武汉、南京、广州、深圳、汕头、南宁、北海、桂林、成都、长沙、 沈阳、抚顺、长春。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方证券客户服务热线: 021-962506,或拨打各城市营 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14)广州证券 广州证券在以下3个城市的12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杭 州。 8


份额发售公告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州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0-9613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 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15)国都证券 国都证券在以下12个主要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 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郑州、开封、天津、武汉、杭州、南京、西安、成都、长春。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都证券客户服务热线:800-810-8809,或拨打各城市营 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16)国盛证券 国盛证券在以下14个城市的 45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 京、上海、天津、深圳、南昌、赣州、吉安、抚州、上饶、鹰潭、九江、萍乡、景德镇。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盛证券客户服务热线: 0791-6285337,或当地营业部 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17)国泰君安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 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 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 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 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 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 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 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 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 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 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18)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在以下城市的42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 广州、佛山、惠州、珠海、肇庆、天津、成都、绵阳、福州、厦门、长春、大连、哈尔滨、 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昆明、合肥、沈阳。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信证券客户服务热线:800-810-8868,或拨打各城市营 9


份额发售公告 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19)海通证券 海通证券在以下 51 个主要城市的 91 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 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 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 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 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20)江南证券 江南证券在以下16个城市的17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北 京、深圳、宜春、杭州、天津、重庆、上饶、丰城、郑州、南昌、武汉、吉安、景德镇、昆 明、赣州。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江南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791-6768763,或拨打各城市营 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21)联合证券 在其全国19个城市的38家营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北京、 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成都、哈尔滨、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沈阳、牡丹江、长春、 海口、合肥、仪征、杭州、厦门。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555、0755-25125666,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22)平安证券 平安证券在以下13个省、市、自治区15个主要城市的22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 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大连、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杭州、 青岛、武汉、成都、重庆、珠海、乌鲁木齐。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平安证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11,或拨打各城市营 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23)申银万国证券 申银万国证券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5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 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 10


份额发售公告 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 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长春、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 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5,或拨打各城市 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24)世纪证券 世纪证券在以下14个城市的21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 海、深圳、广州、南昌、成都、抚州、天津、哈尔滨、长沙、南京、昆明、新余、岳阳。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世纪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755-83199511,或拨打各城市 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25)天相投顾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基金理财中心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 业务。 在发售期间,各地投资者可以拨打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4533151 进行咨询或查询。 (26)兴业证券 兴业证券在以下18个城市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 上海、 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 龙岩、三明、西安。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393-1098,或拨打各 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27)银河证券 银河证券在以下65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北京、 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 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 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 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 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银河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 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11


份额发售公告 (28)招商证券 招商证券在以下的27个主要城市的6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 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济南、重庆、青 岛。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 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29)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在以下20个省、 市,64个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 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 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 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 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 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建投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或拨打各城市 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30)华西证券 华西证券目前在成都、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大连、广州、重庆、绵阳、广汉、江 游、南充、遂宁、达州、广安、自贡、宜宾、攀枝花、乐山、峨眉山、雅安、射洪、万州等 地 30 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西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1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 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31)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 42个城市 7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大连、 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 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烟台、 青岛、西宁、江苏、宁波、杭州、金华、绍兴。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客户服务热线: 101089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 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12


份额发售公告 (32)齐鲁证券 在以下 32 个城市的 107家指定网点接受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上海、深圳、 北京、天津、广州、福州、沈阳、大连、武汉、杭州、厦门、温州、慈溪、绍兴、吉林、青 岛、济南、烟台、威海、淄博、东营、潍坊、临沂、日照、泰安、济宁、枣庄、聊城、菏泽、 德州、滨州、莱芜。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齐鲁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3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 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33)华泰证券 在以下 17 个省、4 个直辖市、3 个自治区的 50 个城市 82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 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南京、上海、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 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恩施、黄冈、孝感、荆州、宜昌、广州、深圳、沈 阳、大连、北京、天津、重庆、泉州、绍兴、包头、长春、长沙、岳阳、福州、海口、合肥、 南昌、青岛、梧州、西安、郑州、哈尔滨、宁波、石家庄、银川、当阳、营口、南宁、宿迁。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泰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5-84579897,或拨打各城市营 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34)中信万通证券 中信万通有18家营业部和7个服务部,分布在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 济宁、东营、潍坊、平度、胶州、开发区、即墨13个地市,25个营业网点均可办理对投资者 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万通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532-96577,或拨打各城市 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35)安信证券 在以下32个城市/县(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重庆、昆明、武汉、东莞、中山、佛 山、肇庆、四会、新兴、阳江、茂名、清远、韶关、乐昌、河源、龙川、梅州、兴宁、五华、 汕头、潮阳、潮州、潮安、饶平、揭阳、汕尾、陆丰、海丰等)的53家证券营业部、证券服 务部接受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安信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0-9621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 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36)东海证券 东海证券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重庆、长沙、南京、苏州、青岛、洛阳和常州的 13


份额发售公告 25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海证券客户服务热线: 0379-64912266,或拨打各城市 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37)恒泰证券 恒泰证券有22家证券营业部和12家证券服务部,分布在北京、沈阳、济南、上海、南京、 杭州、深圳和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大中城市,均接受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赎回等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恒泰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471-4961259,或拨打各城市营 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38)国元证券 在全国以下 27 个城市的50 家营业网点对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认购、赎回等业务: 合肥、芜湖、蚌埠、淮南、淮北、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阜阳、宿州、六安、巢湖、 宣城、黄山、滁州、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重庆、中山、大连、杭州、青岛、沈阳、无 锡等。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元证券客户服务热线:(安徽地区)96888; (全国) 400-8888-7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39)中投证券 在全国各大城市98家营业部及服务部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认购、赎回及其他 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投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600-8008,或拨打各城市营 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或查询。 (40)西部证券 在以下城市所属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认购、赎回等业务:西安、宝鸡、 咸阳、渭南、汉中、上海、深圳、潍坊、北京和丹阳。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西部029—874199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基金合 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七)募集规模上限 14


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实行限量发售,最大募集规模上限为 100 亿元。 (八)份额发售方式 本基金采取“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额退回”的份额发售方式控制最大募集规模。 在基金发售期间,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网点全额缴足认购金额所需款项;发售 结束后,本公司根据各网点的缴款情况汇总申请认购金额,并依照本基金的募集目标额度和 申请认购总金额之比确定配售比例; 本基金发售的配售原则为: 1、当申请认购总金额小于或等于本基金募集目标额度时,投资者可以获得全额认购, 即按投资者的实际申请认购金额配售基金份额; 2、当申请认购总金额大于本基金募集目标额度时,投资者在认购期内最后一个认购日 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可以获得全额确认;投资者在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 认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可以按照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获得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 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 (100 亿元-认购期内认购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 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公式中的金额均不包括利息) 投资者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 = 投资者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 例 投资者在认购期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将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给予部分确认,计 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资者认购期内认购费按照有效确认认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认购期结束日起的 2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若投资者在认购 期间多次认购本基金,其有效认购申请将分笔予以确认。 (九)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 2008 年7 月18日起至 2008年 8 月22 日止。 募集期期满后若符合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 (即基金净认购金额超过 2 亿元且认购基金的投资者超 过 200 人,下同),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法定验资机构的验资 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证监会的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15


份额发售公告 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 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 募集期期满后,若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募集期时间并及时公告,但 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若 3 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基 金合同无法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 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 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十)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2、认购费用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认购金额的0.6%。本基金认购费由 认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本基金认购费 率按有效认购金额(有效认购金额=申请认购金额×配售比例)分档如下,投资者在一天之内 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有效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0.6% 100万元(含)-300万元 0.4% 300万元(含)-500万元 0.2% 500万元以上(含) 每笔1000元 3、认购价格及计算方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有效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对于 500 万元(含)以上的认购,净认 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有效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16


份额发售公告 例: 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0.6%,假设该笔认购按 照 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这 100,000 元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基金份额面值 为 1.000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0.6%)=99,403.58 元 认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 元 认购份额=(99,403.58+50)/1.00=99,453.58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一共可以得到 99,453.58 份基金份额。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 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发售,在发售期内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指定营业网点同时面 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进行发售。 2、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最低金额为 1,000 元。 3、发售期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但投资者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4、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资金。 5、如当日基金募集规模达到规模上限,则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当日认购截止时间后提交 的认购申请视为无效认购。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到代销机构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基金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 1,000 元。 (一)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上午 9:30 至下午 17:00(周六、周日正常营 业)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以下直销资金专户: ①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


份额发售公告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福滨支行 账号:44201596300050888830 建行福滨支行实时支付号:105584000675 建行福滨支行全国联行行号:56767 ②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新世界支行 账号:021900460910606 招行新世界支行实时支付号:308584001362 招行新世界支行全国联行行号:82133 ③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4530200001834600000355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实时支付号:30458404080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华夏银行系统内联行行号:84080 ④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账号:41-000500040015140 农行深圳市分行实时支付号:103584000050 农行深圳市分行全国联行行号:419999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开户和认购手续 需本人亲赴直销机构,并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①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警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若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须提交代理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③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④投资者指定的任一银行账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和认购申请表。 注:其中④所指的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机构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 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 18


份额发售公告 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3、注意事项 若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 16:30 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则当日提交 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二)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5:30(周六、周日照常受理) 。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 19 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长 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 19 位储蓄卡; ③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 (3)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 客户操作指南》 。 (三)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6:00 (周六、周日不受理)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9


份额发售公告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个人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供以下材料开立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等) ; ②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 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材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没有农行金穗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但建议有意认购的投资者提前办理;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通过交通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柜面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 9:30 到营业结束,15:00 以后交易作为下一基金工作日交 易(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可办理,具体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网银办理时间:24 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 17:00 至20:00)外,均可进 行认购。当日 15:00 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 该账户,直接开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 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长城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20


份额发售公告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通过招商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上午 9:30至下午 15:00(当日 15:00 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 作日办理) ,个人投资者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① 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 认购资金。 ②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 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②本人持有的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 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③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④ 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 95555 提交认购申请。 2、网上办理: (1)招商银行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2)客户通过“一网通证券(http://info.cmbchina.com)”或“个人银行专业版”- 投资通-股票基金-银基通链接进入,选择“网上开基金户” ,或登陆财富账户专业版“投 资管理”-“基金”选择“账户管理” ,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开户申请书。 (3)业务受理时间:24 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 17:00 至 20:00)外,均 可进行认购。当日 15:00 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4)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5)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如通过网上银行办 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或财富账户交易密码进行。 (六)通过光大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21


份额发售公告 1、业务办理时间 24 小时接受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业务,其中:基金发售日 9:30-17:00(简称交易 时间)提交的申请当日受理,非交易时间提交的申请于下一交易时间受理。 非基金交易时间提交的认购申请,光大银行基金系统仅做记录,账务系统暂不扣收客户 基金申购款, 待下一基金交易日客户所提交的申请正常受理后方开始逐笔扣划客户认购 款,若扣款时客户账内无足够余额,将导致交易失败。 2、交易渠道 交易渠道包括:柜台、网银、电话银行、手机银行。 3、业务办理渠道: (1)基金签约、撤销签约:仅限柜台办理。 (2)可通过柜台、网上银行办理的业务: 账户类业务:基金开户、基金销户、登记基金账户、取消登记基金账户; 交易类业务:基金认购、基金申购、基金赎回、基金转换、基金撤单、基金自动申购、 变更分红方式等。 (3)可通过电话银行办理的业务: 交易类业务:基金认购、基金申购、基金赎回、基金转换、基金撤单。 (4)可通过手机银行办理的业务: 交易类业务:基金认购、基金申购、基金赎回、基金转换、基金撤单、变更分红方式。 4、开立阳光卡/开立基金账户/登记基金账户 投资者通过中国光大银行买卖开放式基金时,应首先开立一张个人阳光卡(如已有阳光 卡,可沿用原卡) ,并在阳光卡柜台办理资金账户签约手续,指定该阳光卡为个人投资 者在中国光大银行办理基金交易的唯一指定资金账户, 然后通过光大银行柜台办理基金 的注册登记机构开立或登记基金账户 (开立基金账户指该个人投资者以前没有该注册登 记机构下的基金账户的情况; 登记基金账户指该个人投资者以前曾在其他代销或直销机 构开立该注册登记机构下的基金账户,不可重复开户,但可通过登记基金账户交易在光 大银行办理基金业务) ,上述三步可在同一柜台一次完成。 (1)








申办条件 个人投资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武 警证、警官证等)可在光大银行代销网点申请办理账户签约及开立基金账户手续。 (2)








须提供的材料 22


份额发售公告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②





本人阳光卡(不限本、异地卡) 。 (3)








申请手续 ①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光大银行签约,须携带所需材料,到光大银行代销网点,先详 细了解签约、开户有关规定; ②





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光大银行基金业务资金账户签约/解约申请书》和 《中国光大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 人) 》各栏内容,提交代销网点阳光卡柜台; ③





根据柜员提示,输入阳光卡密码; ④





办理签约和基金账户开户交易成功后,认真核对柜台返回的《中国光大银行账户 业务申请书》打印内容,签字确认后将客户回单联及阳光卡妥善留存。 5、认购 (1)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须提供的材料: ①





客户已签约的阳光卡; ②





《中国光大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2)办理手续 ①





携带所需材料,到光大银行代销网点填写《中国光大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 送交阳光卡柜台; ②





确保阳光卡主账户内有足够的余额; ③





根据柜员提示输入阳光卡密码; ④





交易成功后对柜员返回的《中国光大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打印内容核对无 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客户回单联及阳光卡妥善保管; ⑤





投资者可于基金成立日,到银行网点或自助设备上打印交割单。 (七)通过华夏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和认购时间: 9:30-15:00(含周六、周日) 。 2、开户和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华夏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华夏银行借记卡;


23


份额发售公告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 华夏银行借记卡;


②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必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 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华夏银行的说明为准;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华夏银行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八)通过上海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上海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 基金账户开户与基金认购程序 (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 至15:00为业务正常办理时间(节假日除外) 。 正常办理日 15:00 至 16:30 及节假日 9:30 至 16:30 为业务预受理时间,各类交易于下 一交易日处理。 2、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及基金账户开户流程 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是指个人投资者与上海银行约定唯一的银行结算账户, 用于 办理与基金业务有关的资金扣收和划付。 基金账户开户是指个人投资者应在基金注册登记机 构开立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已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过相应的基金账户,则应在上海银行办理 账户登记手续。 个人投资者办理账户签约及基金账户开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上海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申卡借记卡或电子借记卡; 24


份额发售公告 (3)填妥的《上海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资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一式两联) 。 3、基金认购流程 个人投资者在办理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和基金账户开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 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上海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申卡借记卡; (2)填妥的《上海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认(申)购业务业务申请表》 (一式两联) 。 上海银行在受理投资者的以上业务申请后, 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基金账户开户和 基金认购申请(T 日) ,投资者可在 T+2 日(工作日)至上海银行销售网点查询基金账户开 户和基金认购情况,认购的最终结果以本基金募集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信息为准。 (九)通过民生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 8:30-15: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开户 (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在一个注册登记机构设立一个基金账 户,不可重复开户。 (二)投资人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申请撤销基金帐户,但可在开户的当天确认后撤 销开户申请。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购和设置分红方式等业务申 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办理的业务申请失败,认购或申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三)当投资人在一个销售商完成第一次开户持有基金帐号后,需要在其他销售商增开 交易帐户进行买卖的,可在该销售机构提交登记基金帐户的申请,将需要增加的交易帐户登 记到已经开立的基金帐号下,从而实现一个基金账户对应多个代销商的交易账户,可同时在 不同的代销商使用各自的交易帐户进行交易。 (四)提供资料: 1) 民生借记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帐户申请表(个人) 》 3、认购 (一) 目前只有金额认购方式 (二)认购费用的计算采用外扣法,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三)单个基金的具体收费方式及费率标准以其《发行公告》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 规定为准。 (四) 根据不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要求, 我行代销系统可分别设置单笔最低认购金额、 单笔最高认购金额。设定了上述限额的,当投资人的认购金额低于单笔最低认购金额或高于 25


份额发售公告 单笔最高认购金额的,系统即时拒绝交易。 (五)认购期不允许撤单。 (六)投资人可追加认购。 (七)基金的认购费用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销售费用、注册登记费用等,具体内容以相 关规定为准。 (八)如基金成立,募集期间以及募集期结束后的资金冻结期的所有利息收入归基金所 有;如基金不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已发生的基金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 期存款利息必须在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投资者。 (九)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 已办妥的民生借记卡; 2)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十)通过北京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 8:30-15: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客户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客户申请基金开户,填写一 式三联“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 “业务类型”选择 “基金开户” ,在申请表上签名 或盖章。 (2)认购 客户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客户填写一式三联“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 “业 务类型”选择 “基金认购”并填写相关内容,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 (十一)通过中信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在中信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 9:00-16: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开立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人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及复印件; 2)中信银行指定的本人银行卡; 3)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通基金账户时,个人投资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 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2)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3)填妥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 。 26


份额发售公告 4、个人投资人在开立中信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 提供以下材料: 1) 《基金认购申请表》 (签章) ; 2)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 3)中信银行指定的本人银行卡。 5、注意事项 1)没有中信银行银行卡的投资者可当场申办;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信银行的说明为准。 (十二)其他代理销售券商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程序以各代销券商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券商的认购程序以相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机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资金账户) ①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② 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③ 代销券商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2)基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机构开立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 者无需再次办理, 已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 需在该代销机构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 ② 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③ 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④ 代销券商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 ② 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7


份额发售公告 ③ 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3、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认购申请,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投资者认购时需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并填写:基金名称: “长城债券”和基金代码: “200009” ; (4)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理 机构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的指定营业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 1,000 元。 (一)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上午 9:30 至下午 17:00(周六、周日正 常营业)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以下直销资金专户: ①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福滨支行 账号:44201596300050888830 建行福滨支行实时支付号:105584000675 建行福滨支行全国联行行号:56767 ②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新世界支行 账号:021900460910606 招行新世界支行实时支付号:308584001362 招行新世界支行全国联行行号:82133 ③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


份额发售公告 开户行:华夏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4530200001834600000355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实时支付号:30458404080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华夏银行系统内联行行号:84080 ④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账号:41-000500040015140 农行深圳市分行实时支付号:103584000050 农行深圳市分行全国联行行号:419999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 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印鉴卡一式三份; ⑤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 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 ⑥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⑦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 其中⑤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机构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 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 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注意事项 若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 16:30 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则当日提交 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二)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5:30(中午及周六、周日不营业) 。 29


份额发售公告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 卡证券卡及长城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 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 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 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及复印件开立长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 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长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 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 操作指南》为准。 (三)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0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单位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30


份额发售公告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 其它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 章的复印件;


②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③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④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 ⑤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投资者请到金穗借记卡(单位卡)开户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中国农业银行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四)通过交通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柜面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 9:30 到营业结束,15:00 以后交易作为下一基金工作日交 易(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可办理,具体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 立该账户,直接开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即可) ; (2)开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 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 31


份额发售公告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 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 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 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 《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 《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5、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通过招商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上午 9:30至下午 15:00(当日 15:00 之后的委托 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周六、周日暂停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a. 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b. 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 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 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 32


份额发售公告 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 基金业务授权书; ④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⑤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c.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2、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六)通过光大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7:00. 2、交易渠道 交易渠道仅包括光大银行各营业柜台。 3、开户及申购程序 (1)投资者需事先在光大银行的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够的申购资金; (2)投资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到资金账户开户柜台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开户时需 提交以下资料: ①





企业法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③





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并载有授权委托事项的《中国光大银行基金账户业务 申请书》 。 (3)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





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并载有授权委托事项的《中国光大银行基金账户业务 申请书》 ; ②





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





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国光大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 ④





转帐支票(为在本营业机构开立的结算账户的转帐支票) 。 (七) 通过华夏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和认购时间 33


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含周六、周日)。 2、开户和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华夏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 其它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 的复印件;


②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③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④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


⑤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 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必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 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华夏银行的说明为准;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华夏银行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八)通过上海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目前上海银行销售网点暂不受理机构投资者基金代销业务。 (九)通过民生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 8:30-15: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开户 (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在一个注册登记机构设立一个基金账 户,不可重复开户。 34


份额发售公告 (二)投资人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申请撤销基金帐户,但可在开户的当天确认后撤 销开户申请。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购和设置分红方式等业务申 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办理的业务申请失败,认购或申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三)当投资人在一个销售商完成第一次开户持有基金帐号后,需要在其他销售商增开 交易帐户进行买卖的,可在该销售机构提交登记基金帐户的申请,将需要增加的交易帐户登 记到已经开立的基金帐号下,从而实现一个基金账户对应多个代销商的交易账户,可同时在 不同的代销商使用各自的交易帐户进行交易。 (四)提供资料: 1) 企业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帐户申请表(机构) 》 (盖立预留印鉴及公章) 3、认购 (一) 目前只有金额认购方式 (二)认购费用的计算采用外扣法,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三)单个基金的具体收费方式及费率标准以其《发行公告》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 规定为准。 (四) 根据不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要求, 我行代销系统可分别设置单笔最低认购金额、 单笔最高认购金额。设定了上述限额的,当投资人的认购金额低于单笔最低认购金额或高于 单笔最高认购金额的,系统即时拒绝交易。 (五)认购期不允许撤单。 (六)投资人可追加认购。 (七)基金的认购费用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销售费用、注册登记费用等,具体内容以相 关规定为准。 (八)如基金成立,募集期间以及募集期结束后的资金冻结期的所有利息收入归基金所 有;如基金不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已发生的基金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 期存款利息必须在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投资者。 (九)机构客户办理认购业务时,除填写交易委托单外,还需开具转帐支票作为支付依 据,交易委托单作附件。 (十)提供资料: 35


份额发售公告


(1)企业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相应申请表 (十)通过中信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份额发售日 9:0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人只能在中信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 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 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人申请开立中信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 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 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 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 “中信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 (一式两份) , 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 “中信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 户申请书(单位) ” 。T+2日,机构投资人在中信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信银行为 机构投资人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 。


3、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


2)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


3)填妥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4)经办人身份证件。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人在开立中信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人应先从中信 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 》 ,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中信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人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印“开 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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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发售公告 5、注意事项


1)机构资金账户必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信银行的说明为准。 (十一)通过北京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及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 8:30-15: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客户申请基金开户,填写一式三联“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 “业务类型” 选择 “基金开户” ,并加盖印鉴(机构投资者加盖的印章应与在我行开立的结算账户预 留的印鉴一致) 机构客户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 ; 2) 被授权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2)认购 客户填写一式三联“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 “业务类型”选择 “基金认 购”或“基金申购”并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印鉴(机构投资者加盖的印章应与在我行 开立的结算账户预留的印鉴一致) 。 1) 机构客户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2)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 ; 3) 被授权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十二)其他代理销售券商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程序以各代销券商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券商的认购程序以相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机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资金账户) 37


份额发售公告 ①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②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 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 的复印件; 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⑤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⑥ 预留印鉴; ⑦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机构开立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 者无需再次办理, 已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 该代销机构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③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③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需要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 认购手续; (2)机构投资者如办理认购申请,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需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并填写:基金名称: “长城债券”和基金 代码: “200009” ; 38


份额发售公告 (4)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理 机构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五、无效认购 (一)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投资者无效认购的资金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账户。 六、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 金在募集期所生利息在认购期结束后计入投资者的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 所有。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完成注 册登记。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对投资者募集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 明。 若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若基金募集失败,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在基金募集期后 30个工作日内划出,退还基金认购人。 八、募集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过程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 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募集 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若本基金募集失败,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9


份额发售公告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41 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成立时间:2001 年12月27 日 电话:0755-23982338 传真:0755-23982328 联系人:谭水阳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电话:010-67597420 联系人:尹东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40


份额发售公告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 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兰奇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6)华夏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刘海燕 联系人:陈宇 电话: (010)85238423 41


份额发售公告 传真: (010)85238680 网址:www.hxb.com.cn (7)上海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 58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 585号 法定代表人:陈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3370777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21-63370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8)民生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联系人:李群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9)中信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4-1585 传真:(010)6554-1230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10)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北京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北京银行大厦 42


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阎冰竹 电话:010-66223248 传真:010-66223248 (11)渤海证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 3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联系人:徐焕强 联系电话:022-28451883 客户服务电话:022-28455588 网址:www.ewww.com.cn (12)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13)东方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2 号楼22-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506、021-962506 网址:www.dfzq.com.cn (14)广州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 69 号东山广场主楼 5 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0-961303 43


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业务联系人:曾洋 联系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网址:www.gzs.com.cn (15)国都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 4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安贞大厦 3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4482090 联系人:马泽承 联系电话:010-64482828-390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800-810-8809 网址:www.guodu.com (16)国盛证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 15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 15号信达大厦 10-13 楼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联系电话:0791-6285337 传真电话:0791-6289395 联系人: 徐美云 客户服务电话:0791-6285337 网址:www.gsstock.com (17)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 135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152814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44


份额发售公告 网址: www.gtja.com (18)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林建闽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 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cn (19)海通证券 通讯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 4008888001、021-962503 网站:www.htsec.com (20)江南证券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公司名称: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联系人:方俊才 联系电话:(0791)6772501 传真:(0791)6789414 网址:www.scstock.com (21)联合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10、25 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2000 45


份额发售公告 传真:0755-824929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网址:www.lhzq.com (22)平安证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叶黎成 联系人:余江 电话:0755-82450826 传真:0755-82433794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11 网址:www.pa18.com (23)申银万国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24)世纪证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楼 法定代表人:段强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章磊,刘军辉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25)天相投顾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 座 46


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 (010)66045522 传真: (010)66045500 联系人:陈少震 网址:www.txsec.com、www.txjijin.com (26)兴业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99 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易勇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393-1098 网址:www.xyzq.com.cn (27)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587 联系人:郭京华 咨询电话:800820186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8)招商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9)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47


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85130577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30)齐鲁证券 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28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2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炜 电话:0531-81283728 传真:0531-81283735 联系人:傅咏梅 网址:www.qlzq.com.cn 客服电话:0531-82084184 (31)华西证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8 楼(深圳总部) 法定代表人:张慎修 电话:0755-83025046 传真:0755-83025991 联系人:张有德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32)华泰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950、248 联系人:李金龙、张小波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48


份额发售公告 网址:www.htsc.com.cn (33)中信万通证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316 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 28 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燕 中信万通证券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34)安信证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222 号安联大厦 34 层、28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5 传真:0755-82825560 联系人:李瑾 客服电话:020-96210 网址:www.axzq.com.cn (35)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客服电话: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6)东海证券 注册地址:常州延陵西路 59 号常信大厦 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东方路 989 号中达广场 17 楼 49


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50586660 传真:021-50586660-8880 联系人:邵一明 客服电话:0519-8166222


0379-64912266 网址:www.longone.com.cn (37)恒泰证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邮编 010010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邮编 010010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471-4913998 传真:0471-4930707 联系人:常向东 客服电话: 0471-4961259 网址:www.cnht.com.cn (38)国元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07114 联系人:程维 客户服务电话:全国统一热线 4008888777,安徽省内热线 96888 网址:www.gyzq.com.cn (39)中投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界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8-5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电话:0755-82026521 联系人:刘权 客服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50


份额发售公告 (40)西部证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6-17 层 地址: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06172 传真:029-87406387 客服热线:029—87419999 联系人:黄晓军 网址:www.westsecu.com.cn


(四)基金注册登记人 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41 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成立时间:2001 年12月27 日 电话:0755-23982338 传真:0755-23982328 联系人:杜京果 (五)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39 号建外SOHO A座 31层 负责人:王玲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80 联系人:宋萍萍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B 座11 楼 51


份额发售公告 负责人:李秉心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秉心、徐海宁 联系人:何慧仪 电话:0755-82900952 传真:0755-82900965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