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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先进(240009)

华宝先进: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代码:240009	基金简称:华宝先进

           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本基金自2006年10月12日到2006年11月3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合同》于2006年11月7日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总裁:裴长江
  成立日期:2003年3月7日
  注册资本:1.5亿元
  电话:021-38505888
  联系人:宋三江
  股权结构: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的股份,外方股东法国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郑安国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发行部经理、投资部经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南方证券公司研究所总经理级副所长、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总裁。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Christian D'ALLEST先生,董事,法学硕士。曾任法国兴业银行国际部业务经理、国际融资司经理、资本市场司负责人、资产管理司负责人。现任法国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际部主任。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导。法国巴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E.H.E.S.S.)经济学博士毕业,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系主任。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谢荣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
  吴志攀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系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北京大学校长助理。现任北京大学副校长。
  裴长江先生,董事,总裁,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经理助理、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陆云飞 (Denis


LEFRANC)先生,常务副总裁,文学士,法学士。曾任法国期货市场委员会审计员,法国兴业银行法律顾问,法国兴业银行资本市场及资产管理部副经理,BAREP资产管理公司(法国兴业银行集团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法国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陆舜华女士,监事、监事会召集人,现任法兴资产(香港)首席执行官。   贺桂先先生,监事,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曾任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营运副总监。   詹靖女士,监事,金融学硕士,曾在TCL销售公司人力资源部、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管理部、基金筹备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工作,现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魏东先生,经济学硕士,证券从业经历10年。曾在平安证券公司和国信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研究、证券交易和资产管理工作,2003年3月至2004年5月在本公司任交易部总经理,2004年5月起任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投资副总监。2007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任志强先生,投资总监。   Gabriel Gondard先生,投资副总监。   魏东先生,投资副总监、投资部总经理、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基金经理、先进成长基金基金经理。   王旭巍先生,宝康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雷勇先生,海外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郭鹏飞先生,研究部副总经理。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本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证券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信誉风险和事件风险(如灾难)。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本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搭建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清晰的责任线路和报告渠道、配备适当的人力资源、开发适用的技术支持系统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并将风险归类。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在公司所定标准范围以内的风险,控制相对宽松一点,但仍加以定期监控,以防其超过预定标准;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制定适当的控制措施;对于一些后果可能极其严重的风险,则除了严格控制以外,还准备了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视,并定期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时结合新的需求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及时而有效地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设置科学清晰的操作流程,结合程序控制,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部门和岗位,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公司固有财产、各项委托基金财产、其他资产分离运作,独立进行。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管理、交易、清算登记、信息技术、研究、市场开发等相关部门,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必须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防范措施。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各部门及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并在此基础上遵循国际和行业的惯例制订。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不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或完善。   (2)内部风险控制的要求和内容   内部风险控制要求不相容职务分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建立授权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   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市场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档案管理控制、建立保密制度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3)督察长制度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督察长的任免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发现基金及公司运作中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总经理和相关业务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公司总经理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督察长应当向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4)内控审计风险管理制度   内控审计风险管理部依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内控审计风险管理部负责调查、评价公司有关部门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风险监控工作;负责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评价各项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对内控制度的缺失提出补充建议;协助评价基金财产风险状况;负责公司主要领导离任前的审计;调查公司内部的经济违法案件等。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法定代表人:肖 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董杰   托管部门联系人:宁敏   电话:(010)66594977   传真:(010)66594942   发展概况:   中国银行业务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三大领域,其中,商业银行业务是中国银行的传统主营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及金融市场业务。中国银行提供的公司金融业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以及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汇兑、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托收承付、集中支付、支票圈存及票据托管等其他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包括储蓄存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个人中间业务、"中银理财"服务、私人银行业务和银行卡业务等;金融市场业务主要包括本外币金融工具的自营与代客业务、本外币各类证券或指数投资业务、债务资本市场业务、代客理财和资产管理业务、金融代理及托管业务等。   中国银行在国内同业中率先引进国际管理技术人才和经营理念,不断向国际化一流大银行的目标迈进,截至2007年末底,中国银行境内外机构共有10,834家,其中在中国内地拥有37家一级分行、直属分行,拥有283家二级分行及9,824家分支机构;在境外有689家分行、子公司及代表处,是中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银行。   2007年,中国银行营业收入快速增长,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产质量明显改善,实现税后利润620.1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加139.59亿元人民币,增幅29.05%,其中,股东应享税后利润562.2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加136.05亿元人民币,增幅31.92%;截止2007年末,中国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3.34%,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0.67%;中国银行不良贷款率为3.12%,较2006年末下降0.92个百分点。   多年来中国银行围绕客户需求所做的不懈努力,得到了来自业界、客户和权威第三方的广泛认可。在与国际同业和国内同业的激烈竞争中,凭借雄厚的实力和优良的服务,中国银行脱颖而出,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唯一的银行合作伙伴;自1990年以来,中国银行一直荣登《财富》500强排行榜;2004至2007年,中国银行连续被《环球金融》杂志评为"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和"中国最佳外汇银行";2007年,中国银行在《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中排名第9位;2007年中国银行被《金融亚洲》评为"亚洲最佳公司(最佳管理、最佳公司治理、最佳股利政策)"和"中国最佳外汇交易银行";2007年中国银行被《亚洲货币》杂志和《贸易融资》杂志分别评为"中国最佳现金管理银行"和"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在"和讯财经风云榜"中,中国银行被评为"中国银行业杰出服务奖"、"中国银行业理财产品测评最具投资价值浆";2007年中国银行再次荣获"优信咨询(Universum)"评选的"最理想雇主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肖钢先生,自2004年8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自2003年3月起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行长,自1996年10月起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期间曾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司长、货币政策司司长、广东省分行行长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1989年10月至1996年10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总裁、计划资金司司长等职。肖先生出生于1958年8月,1981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1996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李礼辉先生,自2004年8月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行长。2002年9月至2004年8月担任海南省副省长。1994年7月至2002年9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1988年至1994年7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新加坡代表处首席代表、福建省分行副行长等职。李先生出生于1952年5月,197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1999年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经济学博士学位。   王永利先生,自2006年8月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自2003年11月至2006年8月任中国银行行长助理,1997年4 月至2003 年11月历任中国银行财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福建省分行常务副行长及行长,以及河北省分行行长等职。王先生出生于1964年4月,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2005年获得厦门大学博士学位。   董杰先生,自2007年11月27日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自2005年9月起任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1983年7月至2005 年9月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沙头角支行行长、深圳市分行信贷经营处处长、公司业务处处长、深圳市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等职。董先生出生于1962年11月,获得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部门的设置及员工情况   中国银行总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根据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托管对象和托管服务种类,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下设覆盖销售、市场、运营、风险与合规管理、信息技术、行政管理等各层面的多个团队,现有员工90余人;另外,在上海市分行、深圳市分行设有托管业务团队。   (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止到2007年末,中国银行已托管景宏、同盛、华夏行业精选、同智优势成长、易方达平稳增长、易方达策略成长、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易方达积极成长、易方达货币、易方达月月收益、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嘉实服务增值、嘉实成长收益、嘉实理财通系列(含嘉实稳健、嘉实增长、嘉实债券)、嘉实货币、嘉实沪深300指数、嘉实超短债、嘉实主题精选、银华优势企业、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海富通收益增长、海富通货币、海富通股票、海富通精选2号、万家180指数、金鹰成份股优选、华夏回报、华夏回报二号、华夏大盘精选、景顺长城景系列(含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景顺长城货币、景顺长城优选股票)、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泰信天天收益、泰信优质生活、招商先锋、大成蓝筹稳健、大成财富管理2020、大成优选、泰达荷银行业精选、国泰沪深300指数、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国泰金鹏蓝筹价值、友邦华泰盛世中国、友邦华泰积极成长、南方高增长、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华宝兴业动力组合、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国海富兰克林潜力组合等52只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市场型、指数型、行业型、创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和理财品种,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五)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开办各类基金托管业务均获得相应的授权,并在辖内实行业务授权管理和从业人员核准资格管理。中国银行自1998年开办托管业务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包括托管业务授权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保密守则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在敏感部位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和隔离墙,安装了录音监听系统,以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了有效核对和监控制度、应急制度和稽查制度,保证托管基金资产与银行自有资产以及各类托管资产的相互独立和资产的安全;制定了内部信息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基金信息披露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对托管业务的风险控制负第一责任。部门内部设有专门的风险控制小组,作为部内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审议和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决定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风险管理战略、基本原则、风险管理目标和重大政策措施,检查和监督风险管理战略、方针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针对托管业务的特点,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内部设立高级合规官和风险与合规管理团队,具体开展部门内部内控及风险管理的相关工作。   最近一年内,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六)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托管人就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基金管理人报酬和基金托管人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支付方法、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等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复核。基金托管人在履行上述职责过程中,如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邮政编码:200121   直销中心电话:021-38505731   直销中心传真:021-50499663、50499667   (2)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联系人:吴杰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兰奇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6161   联系人:芮敏祺   服务热线:400-8888-666;021-962588   公司网站:www.gtja.com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0818887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 刘晨   客户服务热线:021-6882368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服务热线:021-96250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联系人:李洋   电话:010-66568047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16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或027-85808318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1-63219781   传真:021-51062920   网址:www.95579.com   (15)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6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6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   公司网站:www.dwzq.com.cn   (16)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   电话:0755-82493561   客服电话:400-8888-555   公司网站:www.lhzq.com   (1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三路平安大厦3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三路平安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 叶黎成   联系人:余江   电话:0755-82440136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址:www.pa18.com   (1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2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50367888   传真:021-50366868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2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22)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 刘军   客户服务电话:96598   联系人:王勤   电话:0571-85783715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23)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林建闽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热线:800-810-8868   国信证券网站:www.guosen.com.cn   (24)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316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燕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25)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950、248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李金龙、张小波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客户服务热线:025-84579897   (26)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咨询电话:4006208888或各地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传真:021-50372474   (27)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邮编010010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邮编010010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471-4913998   传真:


0471-4930707   联系人:常向东   客户服务电话: 0471-4961259   网址:www.cnht.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东方路69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A楼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A楼7层   负责人:颜学海   联系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联系人:冯加庆   经办律师:冯加庆、李楠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 61238888   传真:(021) 612388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肖峰、陈玲   五、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   (一)本基金投资目标、理念、范围、策略、业绩比较基准和风险收益特征   1、投资目标   分享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过程中和转变完成后的先进企业的成长,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超额的回报。   2、投资理念   先进引领成长,创造超额回报。   3、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4、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公司自行开发的数量化辅助模型,结合宏观策略研究,对相关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决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先进企业股票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证投资比例为0%-3%,债券及现金投资比例为5%-4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先进企业"是指具备创新能力强、注重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这三个先进因素之一的企业。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认为,公司未来盈利的增长是股价上涨的主要驱动因素,在中国经济长期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创新能力强、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的先进企业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投资于先进企业可以获取长期超额回报。因此将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和长期前景的关注作为基金的投资基础。   1.本基金首先将在公司三级股票库的基础上选用7个定量指标来筛选出排名靠前、成长潜力较大的上市公司作为本基金的备选库。这7个定量指标分别为:   a. 成长指标:过去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过去三年平均息税折旧前利润(EBITA)增长率、未来一年预测每股收益(EPS)增长率、未来第二年预测每股收益(EPS)增长率;   b. 价值指标:预测动态市盈率;   c. 盈利指标:过去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过去三年平均投资回报率(ROIC)。   2.然后,本基金将对有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案头研究和实地调研,深入研究企业的基本面,精选符合本基金先进性判断的上市公司。   a. 企业先进性判断   创新能力:重点关注具有先进的设备和技术、较好的品牌、创新的盈利模式和管理制度的企业。具体的指标包括研发(R&D)经费支出、研发(R&D)经费投入强度、专利申请数、发明专利量比重、新产品产值率、信息化程度等;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能力:重点关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企业、开发生产新能源新材料的企业、开发生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产品的企业。具体的指标包括废水排放量、废气排放量、固体废弃物排放量、资源消耗率、单位产值废水排放率、单位产值废气排放率等;   人力资源利用能力:重点关注技术密集型企业,兼顾劳动密集型企业。具体的指标包括研发、技术人员数量和占比、员工培训支出、知识水平程度、业务熟练水平等。   b. 企业基本因素判断:规模、产能、管理、竞争优势等。   3.行业配置策略   重点关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中鼓励类行业,同时也兼顾有先进企业的传统行业。   最后优选成长性高、有持续成长能力且估值合理的先进企业作为本基金最终的投资组合,并进行定期调整。   (3)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大资产配置、分类资产配置和个券选择三个层次自上而下进行债券投资管理,以实现稳定收益和充分流动性的投资目标。   大资产配置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和利率趋势的判断对货币资产和债券类资产进行选择配置,同时也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进行选择配置。   分类资产配置主要通过分析债券市场变化、投资人行为、品种间相对价值变化、债券供求关系变化和信用分析进行分类品种配置。可选择配置的品种范围有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短期融资券。   品种选择上,主要通过利率趋势分析、投资人偏好分析、对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的预期、信用评估、市场收益率定价、流动性分析,筛选出流动性良好,成交活跃、符合目标久期、到期收益率有优势且信用风险较低的券种。   主要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   1)久期灵活管理:在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和利率趋势的判断基础上,确定债券组合久期目标范围,在可接受范围内可以按照市场实际变化灵活管理久期长短,以获取市场超额收益。   2)曲线合理定价:按照市场各品种实际成交情况,得出合理收益率曲线,使用该曲线对备选品种进行合理定价,确定其公允价格,在此基础上筛选出价格低于其合理价值的品种。   3)


曲线下滑策略:对收益率曲线形态进行分析,并预测其未来形态变化,选择收益率曲线段上斜率最高区间进行下滑操作,买入曲线上端品种,等待其剩余年期缩短而自然形成收益率下滑,从而得到超额下滑利润。   5、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新上证综指收益率。   新上证综指是我国证券市场由权威机构发布的反映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概况的指数,当前由沪市所有G股组成,此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将在方案实施后的第二个交易日纳入指数。指数以总股本加权计算。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推进,将不断有新的样本股加入新上证综指;在不远的将来,随着市场大部分上市公司完成股改,新上证综指将逐渐成为主导市场的核心指数。   当市场出现更合适、更权威的比较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选用新的比较基准,并将及时公告。   6、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的品种。   (二)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就基金重大战略和资产配置做出决策。   2、金融工程部负责跟踪数量分析模型   金融工程部实时跟踪数量分析模型,定期将股票排名结果提交给研究部和基金经理。   3、研究部负责投资研究和分析   宏观研究人员通过研究其他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报告,通过走访政府决策部门和研究部门,研究经济形势、经济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区域政策、产业政策等)、重大技术发明等,撰写宏观研究报告,就基金的股票、债券、现金比例提出建议。   行业研究人员根据金融工程部定期提交的股票排名,以排名靠前的股票为主要研究对象,考察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发展前景,预测上市公司未来2-3年的经营情况,选择重点上市公司进行调研,撰写行业和子行业研究报告及上市公司调研报告,对个股买卖提出具体建议。   4、基金经理小组负责投资执行   基金经理小组根据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结合量化分析等工具对股市做出判断,提出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建议,同时结合数量分析模型的股票排序和研究员的报告,形成投资计划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并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具体实施投资计划。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总经理审核投资组合方案后,基金经理向交易部下达具体的投资指令,交易员根据投资决定书执行指令。   5、绩效评估   主要包括四项核心功能:风格检验、风险评估、投资绩效的风险调整和业绩贡献,由绩效评估人员利用相关工具评估。   6、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副总经理、内控审计风险管理部负责内控制度的制定,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投资限制与禁止行为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其市值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股票、权证、债券、现金的投资比例范围为:股票占基金资产净值的60%-95%,权证占0%-3%,债券及现金占5%-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占5%以上);   (6)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1)-(5)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禁止行为   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四)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五)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基金出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六)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8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基金资产组合





项目 金额(元) 占总资产比例





股票 4,059,593,218.35 64.23%





债券 490,310,000.00 7.76%





权证 0.00 0.00%





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合计 1,763,007,283.13 27.89%





资产支持证券 0.00 0.00%





其他资产 7,449,006.12 0.12%





合计 6,320,359,507.60 100.00%





2、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序号 行业分类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A农、林、牧、渔业 109,080,000.00 1.78%





2 B采掘业 198,776,507.09 3.24%





3 C制造业 1,830,613,825.39 29.87%





其中:C0食品、饮料 5,315,999.10 0.09%





C1纺织、服装、皮毛 92,700,000.00 1.51%














C2木材、家具 0.00 0.00%














C3造纸、印刷 92,178,783.53 1.50%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2,516,001,80.83 4.10%














C5电子 936,695.81 0.02%














C6金属、非金属 305,429,141.70 4.98%














C7机械、设备、仪表 778,756,292.22 12.71%














C8医药、生物制品 303,696,732.20 4.95%





C99其他制造业 0.00 0.00%





4 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03,514,261.60 1.69%





5 E建筑业 0.00 0.00%





6 F交通运输、仓储业 138,328,194.82 2.26%





7 G信息技术业 50,933,871.01 0.83%





8 H批发和零售贸易 285,132,842.16 4.65%





9 I金融、保险业 943,244,000.00 15.39%





10 J房地产业 107,146,583.10 1.75%





11 K社会服务业 159,367,687.50 2.60%





12 L传播与文化产业 0.00 0.00%





13 M综合类 133,455,445.68 2.18%





合计 4,059,593,218.35 66.23%





3、 基金投资前10 名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期末市值(元)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338 潍柴动力 4,833,539.00 309,298,160.61 5.05%





2 601318 中国平安 5,600,000.00 296,296,000.00 4.83%





3 601939 建设银行 40,000,000.00 272,400,000.00 4.44%





4 000680 山推股份 13,000,000.00 165,750,000.00 2.70%





5 600153 建发股份 7,200,753.00 163,745,123.22 2.67%





6 601398 工商银行 26,000,000.00 159,380,000.00 2.60%





7 000069 华侨城A 3,900,000.00 159,081,000.00 2.60%





8 000755 山西三维 6,734,000.00 154,882,000.00 2.53%





9 600428 中远航运 4,200,674.00 138,328,194.82 2.26%





10 600879 火箭股份 6,700,000.00 136,680,000.00 2.23%





4、 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种类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9,860,000.00 0.16%





2 央行票据 480,450,000.00 7.84%





2 金融债券 0.00 0.00%





3 企业债券 0.00 0.00%





4 可转换债券 0.00 0.00%





合计 490,310,000.00 8.00%





5、 基金债券投资前5 名明细





序号 债券名称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08央行票据31 480,450,000.00 7.84%





2 02国债⑽ 9,860,000.00 0.16%





合计 490,310,000.00 8.00%





6、 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前10名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特此报告。





7、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2)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主要对象是先进企业股票,基金管理人建立有基金股票备选库。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前10名股票投资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股票备选库。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存出保证金


3,191,843.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0.00





应收利息 1,379,658.61





应收申购款 2,854,830.38





待摊费用 22,674.13





合计 7,449,006.12





(4)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持有在转股期内的可转换债券。





(5)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获得的权证明细如下:





1)股权分置改革被动持有:无。





2)主动投资:





权证代码 权证名称 数量(份) 成本(元)





580018 中远CWB1 282,240 1,967,770.27





580020 上港CWB1 1,106,343 1,647,123.46





总计 3,614,893.73





(6)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的权证。





(7)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3月3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352,500元,申购费率为1.5%。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于2008年2月28日进行了公开披露。











七、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业绩数据为截止2008年3月31日("报告期末")的数据,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未经审计。





1、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06/11/07-2006/12/31 19.47% 0.82% 43.59% 1.58% -24.12% -0.76%





2007/01/01-2007/12/31 139.51% 1.79% 94.64% 2.22% 44.87% -0.43%





2008/01/01-2008/03/31 -16.65% 1.78% -34.05% 2.72% 17.40% -0.94%





2006/11/07-2008/03/31 138.50% 1.72% 84.32% 2.28% 54.18% -0.56%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先进成长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11月7日至2008年3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2007年5月7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四条(二)投资范围、(四)投资策略中规定的各项比例:股票投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先进企业股票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证投资比例为0%-3%,债券及现金投资比例为5%-4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一)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投资人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06年7月13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本基金自2006年9月5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时,申(认)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认)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日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费和赎回费   (1)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500万(含)以上 每笔1000元





大于等于200万,小于500万 0.5%





大于等于100万,小于200万 1.0%





大于等于50万,小于100万 1.2%





50万以下 1.5%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费率





两年以内(含两年)





0.5%





两年-三年(含三年)





0.3%





三年以上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2、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申购价格=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   申购费用、净申购金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一:假定投资人申购本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0元,申购金额为1,000元,那么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金额(元,A) 1,000





适用费率(B) 1.5%





申购费用(C=A*B) 15





净申购金额(D=A-C) 985





申购份额(=D/1.2000) 820.83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价格=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价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总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二:假定投资人赎回本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0元,投资人赎回10,000份,投资人持有不到1年,则:





赎回份额(A) 10,000





赎回总额(B=A*1.2000) 12,000





适用费率(C) 0.5%





赎回费用(D=B*C) 60





赎回金额(=B-D) 11,940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额。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一)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本基金的持有人均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和办理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转换。   (二)基金转换受理场所   本公司直销中心、网上交易、中国建设银行受理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宝康系列基金、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和行业精选基金间的转换,中国银行各网点受理本基金与华宝兴业动力组合基金、华宝兴业收益增长基金、华宝兴业行业精选基金的转换业务。招商银行的各网点受理本基金与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和行业精选基金的转换。   其他代销机构的办理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一致。   (四)基金转换费用   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转换费用由二部分组成: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其中25%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五)基金转换公式   1、基金转换公式为:   A=[B×C×(1-D)]÷E   其中,   A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换费率;   E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余额对应的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但应最迟在新的公式适用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六)不同基金之间的转换不影响投资者的持有基金时间的计算。   (七)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基金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转换,后确认的份额后转换。   (八)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本基金、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转出,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份;从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出,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因为转换等非赎回原因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该基金最低保留份额数量限制的,注册登记机构不作强制赎回处理。   (九)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人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内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2、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转换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换;   (4)


暂停估值;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2、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3、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转换申请的,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暂停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5、暂停期结束,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最新的基金收益和转份额的情况。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收益情况。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日公告最新的基金收益情况。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日公告最新的基金收益的情况。   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及内容。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资料寄送   投资人更改个人信息资料,请及时到原开立华宝兴业基金账户的销售网点更改。   在从销售机构获取准确的客户地址和邮编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将负责寄送以下资料:   1、开户确认书   在基金募集期间开户的,于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寄送开户确认书。存续期间,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寄送(通过中国银行首次购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外)。   2、基金投资人对账单   基金投资人对账单包括季度对账单与年度对账单。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该季度有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寄送,年度对账单在每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对本基金的所有份额持有人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寄送(通过中国银行首次购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外)。   3、其他相关的信息资料   (二)红利再投资   本基金收益分配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登记注册机构将其所获红利按分红实施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免收申购费用。   (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1、定义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本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办理时间   本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办理场所   目前,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已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其中,中国建设银行只接受个人投资者的申请。   本公司新增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时,将另行公告。   4、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到销售机构的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5、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申购申请日(T日);若遇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期为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为实际扣款日(T日)。   6、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就申请开办本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扣款金额为每月不低于人民币300元(含申购费),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扣款金额为每月不低于2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且不设金额级差。   7、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和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办理;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并且该账户必须为投资者从事基金交易时的指定账户;   (3)投资者指定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将会导致相应月份扣款(申购)不成功。请投资者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前在指定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本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同时,投资者指定的有关账户应无冻结、挂失等情况。若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申购)不成功,则视为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8、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详细情况请参见各销售机构相关业务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   9、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销售机构各销售网点查询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10、本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信息,须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本业务,须到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本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四)基金转换   本公司直销中心、网上交易、中国建设银行受理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宝康系列基金、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和行业精选基金间的转换,中国银行各网点受理本基金与华宝兴业动力组合基金、华宝兴业收益增长基金、华宝兴业行业精选基金的转换业务。招商银行的各网点受理本基金与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和行业精选基金的转换。   其他代销机构的办理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在线服务   基金管理人利用自己的网站(www.fsfund.com)为基金投资人提供网上查询、网上资讯服务。目前,基金管理人已经开始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六)资讯服务   1、投资人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份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可拨打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如下电话:   电话呼叫中心: 4007005588   直销中心电话:021-38505731   传真:021-50499663,50499667   2、互联网站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电子信箱:fsf@fsfund.com   (八)客户投诉和建议处理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呼叫中心自动语音留言、呼叫中心人工座席、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提出建议。投资人还可以通过代销机构的服务电话对该代销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在制定媒体刊登的公告如下:2007年12月27日刊登了《关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基金增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2008年1月16日刊登了《民生银行开办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所有基金的转换业务的公告》、2008年1月18日刊登了《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第四季度报告》、2008年2月28日刊登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用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旗下基金的公告》、2008年3月20日刊登了《关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的公告》、2008年4月11日刊登了《关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基金增加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关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关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基金增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一、 《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作如下更新:   1、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主要人员情况"更新了公司领导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信息。   2、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的情况和信息。   3、 "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增加了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银行、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的信息。   4、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部分增加了本公司开通旗下基金在招商银行的转换业务。   5、 "十、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截至2008年3月31日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6、


"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增加了截至2008年3月31日的基金业绩数据。   7、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增加了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开通定期定额的内容、更新了基金转换的信息。   8、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本报告期内的相关公告作了信息披露。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后面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