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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增长(163803)

中银增长: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四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5年12月13日证监基金字[2005]197号文件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3月1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08年3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刊登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该基金基金经理于2008年4月3日发生变更,俞岱曦先生担任中银增长基金基金经理,陈志龙先生继续担任中银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和俞岱曦先生共同管理中银增长基金,伍军先生不再担任中银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具体情况详见《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一. 合同生效日





2006年3月17日





二.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公司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3. 设立日期:2004年8月12日





4. 法定代表人:平岳





5. 执行总裁:陈儒





6.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7. 电话:(021)38834999





8. 传真:(021)68872488





9. 联系人:范丽萍





10.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11.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8350万元 83.5%





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 相当于人民币1650万元的美元 16.5%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贾建平先生,董事,拟任董事长(相关高管任职资格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批过程中),国籍:中国。高级经济师,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历任中国环球租赁有限公司业务部副主任,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银行罗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香港)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银行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中国银行重组上市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总经理,中国银行上市办公室总经理等职。兼任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副理事长。





陈儒先生, 董事,国籍:中国。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经济学博士、南开大学博士后,高级经济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参与深交所筹建。历任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兼执行总裁,中国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中银国际控股董事总经理,中银国际英国保诚资产管理公司董事,中银国际证券副执行总裁、董事总经理、原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





董杰先生,董事,国籍:中国。现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负责人。历任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沙头角支行行长、深圳市分行信贷经营处处长、公司业务处处长、深圳市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等职。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





服山清一先生,董事,国籍:日本。现任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贝莱德亚洲区副主席。历任贝莱德日本的负责人和贝莱德亚洲区副主席,美林亚太区执行委员会委员。1989年起,供职于水星资产管理公司和美林资产管理公司(2006年,美林资产管理公司与贝莱德合并),担任伦敦、台湾、香港、日本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管理职位。在任职美林之前,曾为B.A.I.I.香港和伦敦公司管理可转换对冲基金。2001年至2003年间,曾任香港投资基金协会执行董事。东京索非亚大学比较文学学士,曾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委授予的中日奖学金在上海音乐学院从事研究工作。





赵纯均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兼任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副理事长等。历任清华大学自动化系教研室副主任、讲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系主任、副教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第一副院长、教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于鸿君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现任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校长助理,石河子大学副校长。曾任西安交通大学教师、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学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内蒙古包头市市委副书记(挂职)。北京大学外国经济思想史专业博士、北京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专业硕士、西安交通大学低温工程专业学士、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





葛礼先生,独立董事,国籍:美国。现任启明维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创办者、董事总经理,同时供职于里德学院董事会,亚洲协会、中美合资企业清洁能源、清洁技术论坛的顾问委员会,并担任纳斯达克上市公司 THQ的独立董事。曾在美国知名技术公司思科、英特尔等任高级营运职位,并被多家杂志如福布斯、红鲱鱼、网络标准评为全球最主要的风险资本家之一。曾在美国英特尔公司担任品质保证经理,在美国NCube公司、思科公司以及日本Sequent公司担任管理职位,后为SOFTBANK/Mobius风险资本的创办者、董事总经理。哈佛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里德学院生物学学士。





2. 监事会成员





赵绘坪先生,监事,国籍:中国。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人力资源管理师,经济师。现任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信息团队主管。曾任中国银行人力资源部综合处副处长、处长,人事部技术干部处干部、副处长。





3. 管理层成员





陈儒先生(Ru CHEN),国籍:中国。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经济学博士、南开大学博士后,高级经济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参与深交所筹建。历任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兼执行总裁,中国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中银国际控股董事总经理,中银国际英国保诚资产管理公司董事,中银国际证券副执行总裁、董事总经理、原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





俞岱曦(Daixi Yu)先生,国籍:中国。助理执行总裁(相关高管任职资格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批过程中)。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社保组合基金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分析师。





欧阳向军(Jason X. OUYANG)先生,国籍:加拿大。督察长。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毅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和经济学硕士。曾在加拿大太平洋集团公司、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和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等海外机构从事金融工作多年,也曾任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英大证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市场拓展总监、监察稽核总监和上海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讲师。





4. 基金经理





伍军先生,中银基金管理公司执行董事(ED),国际金融博士研究生,武汉大学软件工程学硕士。完成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商学院EMBA课程学习,并曾在英国伦敦接受美林投资的全球资产配置培训。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总部负责人、光大证券(上海)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具有12年投资、分析经验。具备基金、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陈志龙先生,中银基金管理公司副总裁,英国雷丁大学ISMA中心金融工程与数量分析专业硕士、英国约克大学经济与金融专业硕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学士。曾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分析员、经理。持有全球风险专业人员协会颁发的金融风险管理师(Financial Risk Manager),全球风险协会(GARP)会员;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香港财经分析师协会会员。具有5年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





主席:俞岱曦(助理执行总裁)





成员:陈军(副总裁)、孙庆瑞(副总裁)、甘霖(副总裁)、张发余(副总裁)、陈志龙











(副总裁)





列席成员:欧阳向军 (Jason X. Ouyang)(督察长)





(四)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18,850,026元





联系电话:010-66106912





联系人:蒋松云





(二) 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07年12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98人,平均年龄30岁,90%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着资产托管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业务系统、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07年12月,托管证券投资基金82只,其中封闭式11只,开放式71只。托管资产规模年均递增超过90%。至今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产业基金、履约类产品、QFII资产、QDII资产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继先后获得《亚洲货币》和《全球托管人》评选的"2004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财资》和《全球托管人》评选的"2005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后,中国工商银行又分别摘取《环球金融》、《财资》杂志"2006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桂冠。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法定代表人:   平岳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执行总裁:


   陈儒





电话:








  (021)38834999





传真:








  (021)68872488





联系人:





 


徐琳





2. 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肖钢





成立日期:





1912年2月5日





电话:














(010)66594977





传真:














(010)66594942





联系人:





王永民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人:











田耕





电话: 








(010)66107900





传真: 








(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3)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


唐新宇





联系电话:


(021)68604866





联系人: 张静





网址:











www.bocichina.com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 23219100





联系人: 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001、021-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祝幼一





联系人: 芮敏褀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深圳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


陈敬达





客服电话:


400-8866-338





联系人: 袁月





公司网址: www.pa18.com.





6)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客服电话:10108998





联系人:刘晨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7)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邓寒冰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05





公司网址:www.sw2000.com.cn





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李洋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7985





联系人: 肖中梅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1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 (0755)82943666





联系人:黄健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3. 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经深交所和本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可通过深交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请参见深交所相关文件)。





场内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登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 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


陈耀先





电话:











(010)58598835





传真:











(010)58598907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法定代表人:


廖海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联系人:








廖海





经办律师:





廖海、黎明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法定代表人:


杨绍信





电话:











(021)61238888





传真:











(021)61238800





联系人:








薛竞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


单峰





五. 基金名称





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七. 基金的投资目标





着重考虑具有可持续增长性的上市公司,努力为投资者实现中、长期资本增值的目标。





八. 基金的投资方向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资对象为有增长前景且具备可持续性潜力的股票。





九.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 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管理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将定性与定量分析贯穿于公司价值评估、投资组合构建以及组合风险管理的全过程之中。





本基金资产类别配置的决策将借助中银国际和美林投资管理宏观量化经济分析的研究成果,从经济运行周期的变动,判断市场利率水平、通货膨胀率、货币供应量、盈利变化等因素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分析类别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特征,通过战略资产配置决策确定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类别间的比例,并参照定期编制的投资组合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关数量分析模型,适度调整资产配置比例。





本基金同时还将基于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动态变化,通过策略性资产配置把握市场时机,力争实现投资组合的收益最大化。





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60%;投资于可持续增长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占全部股票市值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类资产、债券资产及回购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 股票选择





本基金借助数量模型从盈利增长性角度进行股票初步筛选,并运用评级系统对公司增长的可持续性进行评估。综合以上结果后,再从基本面对股票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和估值,构建投资组合。





2. 债券资产管理





债券组合的构建主要通过对GDP增长速度、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变化、通货膨胀的变动趋势分析,判断未来利率走势,确定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并通过利率曲线、期限结构、债券类别的配置等积极的投资策略提高债券组合的收益水平,同时适当利用由于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分割而形成的无风险套利机会进行套利。





在单个债券品种的选择上严格控制信用风险,以流动性、安全性为原则选择优质债券。





3. 现金管理





在现金管理上,基金经理通过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现金预算管理,及时满足本基金运作中的流动性需求。





(二) 投资决策依据及投资决策程序





1. 投资决策依据





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





2) 投资研究团队对于宏观经济周期、行业增长形态、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定性定量化分析结果;





3) 投资风险管理人员对于投资风险的评估报告与反馈意见。





2. 投资决策程序





在投资过程中,基金经理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投资队伍各职能小组的工作关系下图。





基金经理在授权下,根据基金的投资政策实施投资管理。





十.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 中国A股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债指数。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基准=MSCI 中国A股指数×85% +上证国债指数×15%





本基金选择MSCI 中国A股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主要原因:





该指数充分考虑了自由流通市值和流动性等方面,各行业组达到65%的代表性;





是一个独立的指数,但根据MSCI一贯的标准编制;





该指数的编制方法透明且客观,具有可复制性,而且指数周转率较低;





该指数遵循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容易被全球投资者广泛接受;





该指数在以往4年中的总体波动性较其他备选指数低,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





如果市场有其他更适合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金可以通过适当程序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十一.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主动型的股票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偏上的品种。





十二.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证券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 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十三. 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8年4月1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期末市值(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股票 12,159,508,736.90 78.46%





权证 9,087,408.11 0.06%





债券 559,801,875.10 3.61%





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合计 2,575,888,890.98 16.62%





其他资产 193,171,738.21 1.25%





合计 15,497,458,649.30 100.00%





(二)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分类 市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47,793,382.14 0.96%





B 采掘业 434,204,263.84 2.83%





C 制造业 7,270,442,323.09 47.40%





C0 食品、饮料 674,867,223.55 4.40%





C1 纺织、服装、皮毛 362,560.40 0.00%





C2 木材、家具 226,586,782.26 1.48%





C3 造纸、印刷 149,182,310.08 0.97%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1,191,452,698.61 7.77%





C5 电子 1,696,520.98 0.01%





C6 金属、非金属 2,391,596,097.36 15.59%





C7 机械、设备、仪表 1,351,713,887.05 8.81%





C8 医药、生物制品 1,282,984,242.80 8.37%





C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23,060,709.75 2.76%





E 建筑业 88,668,270.75 0.58%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445,366,171.02 2.90%





G 信息技术业 1,731,775,723.82 11.29%





H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495,529,549.91 3.23%





I 金融、保险业 594,823,506.07 3.88%





J 房地产业 225,620,948.07 1.47%





K 社会服务业 5,322,038.77 0.03%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195,456,018.04 1.27%





M 综合类 101,445,831.63 0.66%








计 12,159,508,736.90 79.29%





(三) 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期末数量(股) 期末市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19 宝钢股份 65,615,754 1,144,338,749.76 7.46%





2 600100 同方股份 22,896,161 1,053,452,367.61 6.87%





3 600299 星新材料 14,049,379 673,386,735.47 4.39%





4 600581 八一钢铁 27,086,753 621,099,246.29 4.05%





5 000568 泸州老窖 7,882,672 579,376,392.00 3.78%





6 600118 XR中国卫 9,001,720 346,116,134.00 2.26%





7 600271 航天信息 5,064,994 329,883,059.22 2.15%





8 600829 三精制药 12,104,481 310,964,116.89 2.03%





9 600511 国药股份 4,565,442 270,913,328.28 1.77%





10 600690 青岛海尔 11,761,925 264,172,835.50 1.72%





(四) 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市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  债 - -





2 金 融 债 50,175,000.00 0.33%





3 央行票据 483,520,000.00 3.15%





4 企 业 债 19,948,194.00 0.13%





5 可 转 债 6,158,681.10 0.04%





6 其他(若有)











计 559,801,875.10 3.65%





(五) 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名称


市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7央票81 386,240,000.00 2.52%





2 07央票06 97,280,000.00 0.63%





3 07国开13 50,175,000.00 0.33%





4 上汽债 19,948,194.00 0.13%





5 N北大转 6,158,681.10 0.04%





(六) 权证投资组合





序号 权证代码 权证名称 期末数量(股) 期末市值(元)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580016 上汽CWB1 1,000,188 9,087,408.11 0.06%





(七)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持有的上市证券采用公告内容截止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收盘价计算,已发行未上市股票采用成本价计算。





2、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3、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4、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因认购可分离债持有权证包括:





序号 日


期 权证代码 权证名称 权证数量(份) 成本总额(元)





1 20071012 580014 深高CWB1 156,816 519,557.08





2 20071224 580016 上汽CWB1 1000,188 8,681,160.17





5、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基金其他资产的构成包括:





序号 其他资产 期末金额(元) 占总资产比例





1 结算保证金 3,434,379.29 0.02%





2 证券清算款 - -





3 应收股利 - -





4 应收利息 8,883,284.70 0.06%





5 应收基金申购款 180,854,074.22 1.17%





6 买入返售证券 - -





7 待摊费用 - -








计 193,171,738.21 1.25%





6、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四.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06年3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 62.54% 1.33% 89.39% 1.31% -26.85% 0.02%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74.24% 2.18% 69.53% 2.14% 4.71% 0.04%





自基金合同成立起至今 183.22% 1.70% 213.37% 1.64% -30.15% 0.06%





十五. 基金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销售服务费(依据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定收取);





4) 证券交易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 银行的汇划费用;





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 转换费:在条件成熟,允许基金转换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基金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





4)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开放式基金财产中计提的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收取,将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基金管理人选取适当的时机(但应于中国证监会发布有关收取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的通知后),经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后正式执行。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的年费率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如果前述费率标准上限高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费率标准上限的,取前述费率上限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费率标准上限孰低执行),具体费率水平详见招募说明书、最新的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的公告。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比例不低于总额的25%(如果前述比例下限低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比例下限的,取前述比例下限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孰高执行)。





本基金正式收取销售服务费后,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N÷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N为基金管理人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招募说明书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或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的公告确定的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销售服务费自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正式收取日起,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及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告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或酌情降低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 上述(一)中所述4至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照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认购费





2. 申购费及赎回费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小于50万元 1.5%





50万元(含)-100万元 1.2%





100万元(含)-200万元 1.0%





200万元(含)-500万元 0.6%





大于500万元(含) 1000元





场外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5%





1年(含)-2年以内 0.25%





2年(含)以上 0





场内赎回费率 不区分持有期限 0.5%





注1: 就场外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6个月指181日,1年指365日,2年730日,以此类推。





注2: 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三) 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 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管理人部分情况,如公司名称、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管理层成员、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等进行了更新。





(二) 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主要经营情况、业务经营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更新。





(三) 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场外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如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进行了更新。





(四) 在"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补充说明了"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五) 在"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中,将"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赎回份额余额限制由100份调整为10份。





(六) 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根据《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及《基金合同》,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七) 更新了"基金的业绩"这一章节,说明基金报告期的投资业绩。





(八) 在"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根据新会计准则实施以来修改基金合同的情况同步更新相关部分。





(九) 在"基金托管协议的摘要"部分,对基金管理人名称及基金托管人的经营范围进行了更新。





(十)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公司网站及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信息。





(十一) 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明了前次招募说明书公布以来的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