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结果公告
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核准景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7]324
号) ,自 2007 年12月 17日起开放集中申购,2008 年1 月11日集中申购工作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集中申购有效净申购金额为
4,857,506,129.68 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 4,857,506,129.68份。有效申购申请确认金额
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 1,813,691.82 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 1,813,691.82 份,上述金额中
315,334.83 元人民币已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划付至中国农业银行基金托管专户,其余
部分将于本基金有效集中申购确认资金计息期间结束后第一个银行季度结息日后的第一个
工作日划付至托管专户。本次集中申购有效净申购资金及其已结的银行利息已于 2008 年 1
月 17 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开立的本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集中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 156,315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1.00 元人民币
计算,本次集中申购有效净申购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 4,859,319,821.5
份,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本基金可暂停办理申购和赎回。本基金将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不超
过 1 个月的时间开放赎回。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申购开始日、赎回开始日前 2 个工作日在至
少一种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