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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石动力(620001)

宝石动力: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213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4、本基金自2007年8月6日起,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下统称"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份基金份额,在募集期内发售基金份额达到预计募集规模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提前终止认购,对于最后一天提交的认购申请将根据"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确认。





6、末日比例确认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50亿元-认购期内认购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公式中的金额均不包括利息)





投资者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投资者在认购期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将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给予部分确认,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投资者认购期内认购费按照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募集期结束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若投资者在认购期间多次认购本基金,其有效认购申请将分笔予以确认。





7、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kbc.com)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





8、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帐户。本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元证券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开户及认购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合同及其它方面的障碍。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或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含认购费)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在直销机构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含认购费)为人民币1,000元(含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如发生比例配售,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旦被经注册登记人受理,即不得撤销。





11、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实行前端收费模式。本基金认购费率不高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的1.0%。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12、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或网上交易渠道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即本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销售网点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3、本公告仅对"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7年8月2日《上海证券报》上的《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在本公司网站(www.jykbc.com)上发布。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6、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1601898)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7、在募集期间,除本发售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





18、本公司可根据募集期间的具体情况对募集事宜做适当调整。





19、风险提示





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的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但本基金可以为投资者控制本金损失的风险,并由保证人提供保证。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20001,基金简称:宝石动力保本)





(二)基金类型





保本混合型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六)募集对象





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定义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七)直销机构





1、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层





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51079638-2850





邮编:200120





联系人:孙筱君





(八)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在全国37个一级分行、直属分行的20000多个指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如有变化请以当地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中国工商银行网址:http://www.icbc.com.cn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电话。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31个省(区、市)的15000余个网点办理代销基金业务。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11185,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址:www.cpsrb.com





3、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在全国96家分行、130个城市的2700个网点以及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对所有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交通银行网址:www.bankcomm.com





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在以下27个城市的270多个指定网点接受办理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对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苏州、无锡、杭州、温州、重庆、成都、聊城、乌鲁木齐、天津、福州、呼和浩特、沈阳、大连、济南、烟台、青岛、昆明、玉溪、武汉、太原、石家庄、西安。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77,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华夏银行网址:www.hxb.com.cn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在以下27个主要城市的356家指定营业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对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杭州、宁波、南京、北京、温州、苏州、重庆、广州、深圳、昆明、芜湖、天津、郑州、大连、济南、成都、西安、沈阳、武汉、青岛、太原、长沙、哈尔滨、南昌、南宁、乌鲁木齐。





在募集期间,投资人可以拨打浦发银行基金客户热线:客服电话95528或(021)68881829。





浦发银行网址:www.spdb.com.cn





6、上海银行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上海银行在上海和宁波的19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上海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62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上海银行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cn





7、深圳市商业银行





深圳市商业银行在46个制定的营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对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深圳市商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61202





深圳商业银行网址:www.bankofshenzhen.com





8、金元证券





金元证券在以下19个主要城市的23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沈阳、深圳、海口、三亚、上海、杭州、苏州、武汉、成都、乌鲁木齐、西安、南京、南通、宁波、长沙、广州、中山。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金元证券咨询电话:4008-888-22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金元证券网址:www.jyzq.com.cn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在以下61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苏州、扬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东莞。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银河证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证券")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申银万国证券网址:www.sywg.com.cn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在以下20个省、市、自治区48个主要城市的9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石家庄、沈阳、鞍山、大连、辽源、营口、大庆、长春、吉林、长沙、武汉、常州、苏州、无锡、扬州、泰安、杭州、萧山、宁波、绍兴、蚌埠、淮安、济南、青岛、烟台、淄博、广州、深圳、汕头、威海、贵阳、遵义、太原、乌鲁木齐、西安、郑州、南宁、新余。





海通证券网址: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





1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在以下70个城市13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0)87555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广发证券网址:www.gf.com.cn





1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在以下20个省、市,64个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中信建投网址:www.csc108.com





1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在以下18个城市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咨询电话:(021)684199974,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兴业证券网址: www.xyzq.com.cn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在以下34个城市54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西宁。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882368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光大证券网址:www.ebscn.com





1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基金热线:(010)66045678。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网址:www.txsec.com





(九)募集时间安排和基金合同生效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2007年8月6日起至2007年9月6日止。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期满,若本基金具备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则基金管理人应按照规定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4、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十)募集规模





1、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份基金份额,在募集期内发售基金份额达到预计募集规模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提前终止认购,对于最后一天提交的认购申请将根据"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确认。





2、"末日比例确认"的处理方式





(1)认购期内认购申请不超过50亿份(含50亿份)的情形:若认购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认购总份额不超过50亿份(含50亿份),则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认购期内认购申请高于50亿份的情形:若认购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认购的总份额超过50亿份,将对认购期内最后一个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如下:





认购期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50亿元-认购期内认购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者在认购期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将部分予以确认。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募集期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募集期结束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举例如下:





例1: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认购期内有效认购金额不足50亿元,该笔认购将按照100%比例全部确认,对应认购费率为1%,在认购期间产生利息2.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1%)=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 + 2.00)/1.00=9,902.99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902.99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例2: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认购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超过50亿元。若该笔认购申请发生在认购期末日之前,该笔认购将按照100%比例予以确认,投资者得到的认购份额同例一。





若该笔认购申请发生在认购期末日,且本次认购期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达到40亿元,认购末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为20亿元,投资者得到的认购份额确认比例为(50-40)/20=50%,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为5,000.0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在认购期间产生利息0.11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10,000×50%=5,000.00元





净认购金额=5,000.00/(1+1%)=4,950.5元





认购费用=5,000.00-4,950.5=49.5元





认购份额=(4,950.5+0.11)/1.00=4,950.61份





未确认金额=10,000-5,000.00=5,000.00元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4,950.61份基金份额。未确认金额5,000.00元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退回投资者账户。若投资者在认购期间多次申购该基金,其有效认购申请将按照单笔有效申请确认比例计算单笔有效认购申请份额。





(十一)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2、本基金以净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认购费用,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100万 1.0%





100万≤M<500万 0.8%





500万≤M<1,000万 0.4%





M≥1,000万每笔 500元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举例说明:





某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募集期利息为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5,000/(1+1.0%)=4,950.50元,





认购费用=5,000-4,950.50=49.50元,





认购份额=(4,950.50+2)/1.00=4,952.50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4,952.50份基金份额。





(十二)认购限制





1、本基金代销机构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直销机构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2、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但认购申请一经注册登记人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3、认购期内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不设上限。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首次认购的金额为10万元(含认购费)。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9:30-16:30。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原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的结算汇入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141529025701365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或者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20313050012664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或者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44188-8050-15640408024001





开户银行:中行正大广场支行





或者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0892436001





开户银行:招行上海分行





或者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577018150019209





开户银行:交行交银大厦支行





或者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18010010004004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2)汇款时,客户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金元比联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入帐,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直销中心。





(3)个人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16:0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前述账户。





6、对认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投资者,本公司可提供上门服务。





7、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已开户的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交易和传真交易的形式办理基金认购业务。





(二)代销本基金的银行





以下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市商业银行等。





1、中国工商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募集日9:30-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到代销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下同);





②填妥《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和《基金业务申请书》。





2)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②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③填妥《基金业务申请书》。





4)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5)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于发布本基金成立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已申/认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申/认购"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





2)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在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5)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的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





6)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7)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金额级差为1,000元。





8)中国工商银行代销具体事宜,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8: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护照、回乡证等);





②填妥的《中国邮政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个人)。





2)办理基金业务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护照、回乡证等等);





②填妥的《中国邮政基金业务申请表》;





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





④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交易卡。





3)提出认购申请





在开立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并加办了基金业务后,可口头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交易卡。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 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办理业务后第三个工作日起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销售网点查询基金TA开户和认购业务是否确认成功。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成立时才能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3、交通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募集日9:30-15:00,全日可提交申请,工作日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9:30提交;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 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②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③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通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②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②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4、华夏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募集日9:00至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签约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华夏银行华夏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签约开户手续: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





②本人华夏银行华夏卡;





③填妥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客户签约表、基金代理销售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④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签约开户手续须到华夏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2)认购可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电话银行95577或网上银行(www.hxb.com.cn)等渠道办理;





3)投资者可于T+2日(T日指申购、赎回或其它交易的申请日)后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www.hxb.com.cn)或电话银行95577等渠道查询认购结果。





5、浦发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募集日9:30至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浦发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浦发银行东方卡;





③签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须知》;





④完成并签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客户投资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⑤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账户开户/账户信息修 改申请委托单(个人)》。





2)提出基金账户开户申请及认购/集中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提出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浦发银行东方卡;





②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基金账户开/销户申请委托单》及《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交易委托单》。





3)浦发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注册登记人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集中申购申请确认书,认购/集中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认购成立/集中申购成功后才能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浦发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6、上海银行:





上海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基金账户开户与基金认购程序(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 至15:00为业务正常办理时间(节假日除外)。





正常办理日15:00至16:30及节假日9:30至16:30为业务预受理时间,各类交易于下一交易日处理。





(2)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及基金账户开户流程





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是指个人投资者与上海银行约定唯一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与基金业务有关的资金扣收和划付。基金账户开户是指个人投资者应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立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已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过相应的基金账户,则应在我行办理账户登记手续。





个人投资者办理账户签约及基金账户开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上海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申卡借记卡或电子借记卡;





3)填妥的《上海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资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联)。





(3)基金认购流程





个人投资者在办理银行结算账户基金业务签约和基金账户开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上海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申卡借记卡;





2)填妥的《上海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认(申)购业务业务申请表》(一式两联)。





上海银行在受理投资者的以上业务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基金账户开户和基金认购申请(T日),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至上海银行销售网点查询基金账户开户和基金认购情况,认购的最终结果以本基金募集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信息为准。





7、深圳市商业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募集日 9:30-15:00(当日15: 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办理,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深圳市商业银行的个人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办理开户手续:





网点办理





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②本人持有的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深圳市商业银行的个人资金账户;





③填妥《深圳市商业基金及各类各类理财产品账户类申请表》。





④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深圳市商业银行基金及理财产品委托类申请表》。





网上办理:





①已办理深圳市商业银行网上高级客户登陆深圳市商业银行网上银行。





②客户进入"个人网上银行"(签约用户登陆)->"网上基金"->"账户交易"->"TA账户开户"->"委托交易"->"认购"。





③业务受理时间: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16:00至20:00)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金元证券、银河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中信建投、兴业证券、光大证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代销机构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在认购本基金前已经开立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5、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6、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天相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认购金额在50,000元以上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追加投资金额最低为1,000元。





2、开户和认购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3、个人投资者到天相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指定银行账户的储蓄卡、借记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到天相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





(3)指定银行账户的储蓄卡、借记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上海理财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首次认购的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认购费)。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





基金募集日9:30-16:00。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加盖公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有效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机构投资者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5)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6)加盖预留印鉴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在理财中心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2)机构投资者业务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5、资金划拨:





(1)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号:1001141529025701365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或者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号:31001520313050012664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或者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号:044188-8050-15640408024001





开户银行:中行正大广场支行





或者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0892436001





开户银行:招行上海分行





或者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10066577018150019209





开户银行:交行交银大厦支行





或者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18010010004004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2)汇款时,客户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金元比联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直销中心。





4)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16:0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前述账户。





(二)代销本基金的银行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市商业银行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中国工商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日9:0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到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





(2)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和《基金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7)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





1)机构投资者应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提交认购申请:





2)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3)填妥《基金业务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4)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5)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于发布本基金成立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6)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本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已申/认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认购"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2)一个机构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本公司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金额级差为1,000元。





7)中国工商银行代销具体事宜,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目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销售网点暂不受理机构投资者基金代销业务。





3、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开通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3)认购基金(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帐户的,且未在交通银行投资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帐户下基金的投资者,需在申请表上填写已有的基金帐户号码)。





机构投资者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4、华夏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9:0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办理)。





(2)机构投资者签约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华夏银行单位活期存款账户或华夏单位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银行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签约开户手续:





①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预留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基金业务授权书;





④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印鉴;





⑤填妥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客户签约表(要加盖单位公章)、开户申请表(要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





⑥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签约开户手续须到华夏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2)认购可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电话银行95577或网上银行(www.hxb.com.cn)等渠道办理;





3)投资者可于T+2日(T日指申购、赎回或其它交易的申请日)后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www.hxb.com.cn)或电话银行95577等渠道查询认购结果。





5、浦发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9:30至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浦发银行基金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浦发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⑤签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须知》;





⑥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账户开户/账户信息修改申请委托单(机构)》。





2)提出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集中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提出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基金账户开/销户申请委托单》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交易委托单》,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②浦发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注册登记人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和认购/集中申购申请确认书,认购/集中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认购成立/集中申购成功后才能确认。





③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浦发银行的说明为准。





6、上海银行:





目前上海银行销售网点暂不受理机构投资者基金代销业务。





7、深圳市商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9:00-16:3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深圳市商业银行的对公 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 办理开户手续:





①法人营业执照、事业社团法人证明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③本行资金账号及预留印鉴卡、印鉴。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需填妥并提交《深圳市商业银行基金及理财产品委托类申请表》。





二、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程序





1、事先办妥代销银行要求的资金账户或存款账户;





2、由被授权人/经办人到开户银行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机构资金账户或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书;





(4)被授权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需要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机构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或存款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4)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金元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中信建投、申银万国证券、光大证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8)开户合同书(相关公司适用)。





3、开立基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帐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帐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需要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机构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或存款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天相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1、开户和认购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本公司受理最低认购金额在50,000元以上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追加投资金额最低为1,000元。





3、机构投资者到天相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预留印鉴;





(5)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6)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在天相网点办理办理认购手续,应提交以下材料: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





(3)填妥的认购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四、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本基金募集失败时,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的资金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认购人。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层3608室





法定代表人:彭振明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3日





电话:(021)68882892





传真:(021)68882865





联系人:李晓琳





客户服务专线:(021)6160189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日期:1984年1月1日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6904





联系人:庄为





客户服务热线:95588(全国)





(三)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6904





联系人:庄为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陶礼明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6415194





网址:www.cpsrb.com





3、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4、华夏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燕





电话:(010)85238422





传真:(010)85238419





联 系 人:郑鹏





公司网站:http://www.hxb.com.cn





5、浦发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金运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汤嘉惠、徐伟





6、上海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585号





法定代表人:陈辛





电话:(021)63370888





传真:(021)63370777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热线: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cn





7、深圳市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立哲





电话:(0755)25879127





传真:(0755)25878304





联系人:胡国才





8、金元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郑辉





联系电话:(0755)83025695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金春





9、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联系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55458569





联系人:李洋





10、申银万国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胡洁静





11、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12、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7





联系人:肖中梅





13、中信建投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4、兴业证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15、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0818887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网址: www.ebscn.com





1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村中路锦绣园D 座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84533151





传真:(010)84533162





联系人:陈少震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33151-822





网址:www.txsec.com





(五)基金注册登记人





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层3608室





法定代表人:彭振明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3日





电话:(021)68882892





传真:(021)68882865





联系人:李晓琳





客户服务专线:(021)61601898





(六)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1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68818100





传真:(021)68816880





联系人:秦悦民





经办律师:秦悦民、傅轶





(七)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楼





法人代表:沈钰文





电话:(021)24052000





传真:(021)54075507





联系人:徐艳、蒋燕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