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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创新(160910)

大成创新: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景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自 2007 年
6 月 12 日起,由《景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根据《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同》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
160910)定于 2007 年 7 月 18 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重要提示 
(一)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查询或阅读刊登在 2007 年 6 月 12
日《证券时报》上的《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 
(三)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了解基金申购、赎回等事
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
宜。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场内申购或赎回通过场
内代销机构办理,场外申购或者赎回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及场外代销机构办理。 
投资者通过场内代销机构申购的本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可在基金份额
上市交易后卖出,也可直接通过场内代销机构申请赎回。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场外代销机构申购的本基金份额, 登记在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
统,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请赎回,不可上市交易。投资者持有的场外基金份额通过跨系统
转登记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后,即可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卖出。 
(五)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3 个月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二、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 -2- 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者。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1201 室(邮编:100020) 电话:010-85252345/46 传真:010-85252272/73/74/75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邮编:518040) 电话:0755-83195090/5236 传真:0755-83195091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19 楼(邮编:200001) 电话:021-63513925/26 传真:021-63513928 2、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为可以办理深交所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具体信息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 3、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客服电话:11185 网址:www.cpsr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中国光大银行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7)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8) 深圳市商业银行 客服电话:0755-961202 网址:www.18ebank.com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1)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cn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7555888 转各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14)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 客服电话:800-820-186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5)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555 网址:www.lhzq.com (16)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351-8686868 网址:www.i618.com.cn (1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1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20)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网址:www.bocichina.com.cn (2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网址:www.ecitic.com (2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网址:www.ebscn.com (23)中信万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wtzq.com.cn (24)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 客服电话:0519-8166222、0379-64912266 网址:www.longone.com.cn (25)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791-6768763 网址:www.scstock.com (26)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27)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431-96688-99、0431-5096733 网址:www.nesc.cn (2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531-82024184、0531-82024147 网址:www.qlzq.com.cn (2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www.pa18.com (3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962506 网站:www.dfzq.com.cn (31)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20-961303,020- 83963933 网站:www.gzs.com.cn 4、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 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日常申购、赎回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场内申购业务的开放时间为 9:30-11:30和 13:00-15:00, 场外申购业务的开放时间参照各销售 机构的规定。


-6-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五、日常申购和赎回要求 1、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投资者可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 不设上限。 2、本基金不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亦不对单个投资者 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有权对以上数额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 2 日在至少一种中 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日常申购与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M 费率 M<50 万 1.50% 50 万≤ M<200 万 1.00% 200 万≤ M<500 万 0.60% M ≥500 万 1000 元/笔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缴纳, 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1)场外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1 年以内(不含 1 年) 0.50% 1 年到 2 年(不含 2 年) 0.25% 2 年(含 2 年)以上 0 通过跨系统转登记由场内转至场外的基金份额, 其持有期限自转登记至场外的份额确认 日起计算。 (2)场内赎回费率 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比例 0.5%。 (3)赎回费的 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3、上述具体费率、收费模式等事项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实施前 2 日在至 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七、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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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于 2007 年 7 月 18 日起,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各销售网点营业场所、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及代销机构网站 等媒介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八、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