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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领先(161610)

融通领先:开放申购、赎回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申购、赎回的公告 
 
《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 ) 已于 2007年 4月 30日生效,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融通
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 《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的有关规定,融通领先
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代码:161610,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
定于 2007年 6月 25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 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日常交易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 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 2007年 4月 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招募说明书》 ,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rtfund.com)进行查询。


3、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申购本基金。场内申购通过场内代销 机构办理,场外申购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及场外代销机构办理。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有关本基金上市公告将另行公告。


6、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二、日常申购、赎回安排


(一)申购、赎回开放日 本基金自 2007年 6月 25日起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办理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 时间(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若未来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基金 管理人可以对申购时间进行调整,但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实施前 3个工作 日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二)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 元,追加申 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 元;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 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 不设上限。 2、投资者赎回份额不设限制。 3、基金管理人有权对以上数额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 2个工作 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三)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1.5% 100万≤M<200万 1.0% 200万≤M<500万 0.5% M≥500万 单笔1000元 2、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1)场外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T<1年 0.5% 1年≤T<2年 0.25% T≥2年 0





注:上表中,1年以365天计算。


(2)场内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0.5%。 3、申购、赎回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 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三、本基金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张权 联系电话:0755-26948040、26948044 传真:0755-26935005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室 邮编:100032 联系人:宋雅萍 联系电话:010-88091528转161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7层I、J单元 邮编:200120 联系人:林文兵 联系电话:021-58402858转201 传真:021-58402858转333 4、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www.rtfund.com)开立基金账户、 申购基金、赎回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二)代销机构 1、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可以办理深交所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 深交所会员单位。具体信息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2、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 河证券、国联证券等。


本基金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详见 2007 年 4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刊登的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查询本公司网站刊载的信息 披露。 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基金信息披露 从 2007年 6月 1日起,根据《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合同》和《融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 定,本公司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网点营业 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份额转换 后的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 6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