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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创新(160910)

大成创新: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六月





















































集中申购公告 目





录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3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9 三、场外账户的开立与集中申购程序.........................................................................................11 四、个人投资者场外集中申购程序.............................................................................................12 五、机构投资者场外集中申购程序.............................................................................................18 六、清算与交割.............................................................................................................................25 七、基金的验资.............................................................................................................................25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26





















































集中申购公告 -1- 重要提示 1、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景博证券投资基 金 (以下简称“景博基金”) 转型而成。 依据中国证监会 2007 年 6月 4 日证监基金字[2007]155 号文核准的景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景博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 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大 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 2007年 6月 12 日起, 《景博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修订为《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 2、本基金是契约型上市开放式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3 个月后,如 符合上市条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交易所”)上市交易。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基金 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自 2007 年 6 月 15 日至 2007 年 6 月 29 日开放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 称为“集中申购期”。在集中申购期内,实行限时限量申购,最终确认的有效申购金额拟不超 过 100 亿元(不包括利息) 。 在本基金正常集中申购日日间内不停止销售, 但如当日申购结束后发现累计申购申请超 过集中申购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申购受理,并自公 告日起不再接受申购。若当日申购结束后发现累计申购申请接近申购规模上限,本基金管理 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发售,公告当日为集中申购的最后一个申购日。 若集中申购期间内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集中申购的总金额不超过 100 亿元 (不包 括利息),则对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集中申购期间内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 本基金集中申购的总金额超过 100亿元(不包括利息),将对集中申购期内最后一个申购日 之前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申购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 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 5、本基金集中申购期销售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集中申购公告 -2- 6、本基金集中申购申报价格为 1.00元。本次集中申购期间,本基金将开通场外集中申 购业务;如开通场内集中申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应依法提前予以公告。 本基金场外集中申购代码为“160910”,简称为“大成创新”。 7、投资者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本基金直 销机构和场外代销机构办理场外集中申购。 已购买过本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其持有的由本公司开立的普通开放式基金账 户不能用于本基金的集中申购,需通过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在集中申购期内,如开通场内集中申购业务,账户使用说明将另行公告。 8、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场外集中申 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元。投资者可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但集中申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如发生比例确认,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 额的限制。 9、对于 T 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集中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日就申请的有效 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集中申购份 额的计算需由注册登记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 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 后,到其办理集中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10、 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 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期间产生的利息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 金管理人应在 5 日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集中申购款项的验资。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 2007 年 6 月 12 日《证券时报》上的《大成创新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中 国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等。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发售的其他 相关事宜。 13、各销售机构集中申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 体规定。 14、集中申购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代理销售机构,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理销


















































集中申购公告 -3- 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理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5、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集中申购期, 但最长不超过 1 个月, 并及时公告。 16、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5558) 、中国农业银行客 服电话(95599)以及其他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8、风险提示 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是混合基金,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 基金,低于股票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 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及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 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19、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集中申购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代码:160910) (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契约型上市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三)存续期限: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 元人民币。 (五)基金发售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六)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1201 室(邮编:100020)





















































集中申购公告 -4- 电话:010-85252345/46 传真:010-85252272/73/74/75 联系人:王艳、廖红军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邮编:518040) 电话:0755-83195090/5236 传真:0755-83195091 联系人:瞿宗怡、熊丽娟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19 楼(邮编:200001) 电话:021-63513925/26 传真:021-63513928 联系人:杨静、祝君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在中国农业银行所有 37 个一级分行、近 400 个城市、20,000 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 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2)中国银行 在中国银行所有 32 个一级分行、400 多个城市、10,000 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 集中申购。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在以下城市近 4,500 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 太原、呼和浩特、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 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 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4)交通银行 在以下 125个城市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天津、包头、石家庄、鹿 泉、唐山、秦皇岛、太原、晋城、沈阳、鞍山、抚顺、丹东、锦州、营口、辽阳、长春、吉 林、延吉、哈尔滨、阿城、黑河、齐齐哈尔、大庆、上海、南京、徐州、扬州、仪征、泰州、 靖江、南通、镇江、丹阳、常州、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温州、嘉


















































集中申购公告 -5- 兴、海宁、湖州、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合肥、芜湖、蚌埠、淮南、安 庆、福州、福清、南昌、景德镇、新余、九江、济南、淄博、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泰 安、郑州、洛阳、武汉、武昌、宜昌、黄石、长沙、岳阳、广州、顺德、南海、珠海、汕头、 东莞、中山、佛山、揭阳、南宁、柳州、桂林、海口、琼山、三亚、重庆、江津、成都、都 江堰、自贡、攀枝花、贵阳、遵义、昆明、玉溪、楚雄、曲靖、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大 连、宁波、慈溪、奉化、余姚、厦门、青岛、深圳、无锡、江阴、宜兴、苏州、昆山、常熟、 张家港、吴江、太仓。 (5)中国光大银行 在以下 30 个城市 400 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哈尔滨、 深圳、上海、青岛、大连、长春、重庆、广州、昆明、武汉、烟台、海口、厦门、福州、成 都、苏州、沈阳、宁波、合肥、太原、天津、南京、郑州、杭州、济南、西安、长沙、南宁、 石家庄。 (6)深圳发展银行 在以下 18 个城市的 200多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 天津、大连、深圳、海口、上海、杭州、南京、宁波、成都、重庆、珠海、昆明、广州、温 州、青岛、济南和佛山。 (7)国泰君安证券 在以下 28 个 省 、市 、自 治 区 99 个主要城市的 16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 申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 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 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 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 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 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 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 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8)中信建投证券 在以下 20 个省、64 个主要城市的 116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 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


















































集中申购公告 -6- 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 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 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9)国信证券 在以下 27 个城市的 41 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深圳、北京、上 海、广州、佛山、惠州、珠海、肇庆、天津、成都、绵阳、福州、长春、大连、哈尔滨、烟 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昆明、合肥、沈阳。 (10)招商证券 在以下 19 个城市的 31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南 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 沙、合肥、福州、深圳。 (11)广发证券 在以下 64 个城市的 133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广州、北京、 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 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南宁、兰 州、西安、福州、厦门、南平、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 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 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12)银河证券 在以下 64 个城市的 167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天津、 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 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 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 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 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 (13)联合证券 在以下 18 个城市的 34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深圳、广州、上 海、济南、北京、海口、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仪征、杭州、合肥、牡丹江、成都、 长沙、南昌、十堰。 (14)山西证券





















































集中申购公告 -7- 在以下 18 个城市的 28 个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太原、 长治、 阳泉、 大同、运城、朔州、离石、汾阳、忻州、晋中、临汾、介休、晋城、北京、上海、深圳、西 安、宁波。 (15)申银万国证券 在以下 15 个省、4 个直辖市、2 个自治区的 44 个城市 109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 户和集中申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 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 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 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16)海通证券 在以下 48 个主要城市的 90 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深圳、武汉、 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 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 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 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17)兴业证券 在以下 18 个城市的 23 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 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 三明、西安。 (18)中银国际证券 在以下 17 个城市的 19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上海、武汉、海 南、三亚、南京、重庆、杭州、深圳、牡丹江、沈阳、大连、哈尔滨、成都、北京、天津、 郑州、广州。 (19)中信证券 在以下 21 个城市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 深圳、东莞、中山、佛山、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宁波、绍兴、长沙、武 汉、西安、成都。 (20)光大证券 在以下 31 个城市的 47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天津、哈 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


















































集中申购公告 -8- 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 西安、南京、丹阳。 (21)中信万通证券 在以下 10 个城市的 18 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济南、 青岛、 滨州、 淄博、烟台、临沂、平度、胶州、开发区、即墨。 (22)东海证券 在以下 8 个城市的 23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 圳、长沙、南京、青岛、洛阳和常州。 (23)江南证券 在以下 16 个城市的 17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上海、北京、深 圳、宜春、杭州、天津、重庆、上饶、丰城、郑州、南昌、武汉、吉安、景德镇、昆明、赣 州。 (24)中信金通证券 在以下 12 个城市的 37 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杭州、 北京、 上海、 深圳、金华、义乌、湖州、临安、诸暨、温岭、嘉兴、海宁。 (25)东北证券 在以下 19 个城市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长春、北京、武汉、 太原、上海、杭州、南京、深圳、重庆、吉林、延吉、辽源、松原、白山、通化、四平、白 城等。 (26)齐鲁证券 在以下 18 个主要城市的 30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 上海、 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淄博、济宁、德州、泰安、日照、聊城、莱芜、东营、枣庄、滨 州、文登、荣成。 (27)平安证券 在以下 15 个城市的 22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深圳、北京、上 海、杭州、南京、重庆、广州、天津、大连、成都、武汉、青岛、珠海、海口、乌鲁木齐。 (28)东方证券


在以下 18 个城市的 55 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上海、 北京、 天津、杭州、苏州、武汉、南京、广州、深圳、汕头、南宁、北海、桂林、成都、长沙、沈 阳、抚顺、长春。





















































集中申购公告 -9- 在集中申购期内增加的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七)集中申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集中申购期为 2007 年 6 月 15 日至 2007年 6 月 29 日,期限不超过 1 个月,自 基金份额开始集中申购之日起计算。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集中申购期,但最长不超过 1 个月。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集中申购期的申购费率 集中申购金额 M 费率 M<50 万 1.50% 50 万≤ M<200 万 1.00% 200 万≤ M<500 万 0.60% M ≥500 万 1000 元/笔 本基金的场外集中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 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者多次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确认方式 对有效申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者申购费率按照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 算。 (二)场外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外集中申购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申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产生的利息)÷1.00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归 基金财产所有,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内,申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利息折算的份额按四舍五入的原则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场外集中申购的数量限制 场外集中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元。投资者可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 限,但申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如发生比例确认,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 额的限制。





















































集中申购公告 -10- (四)末日比例确认的说明 为了基金平稳投资运作的需要,本基金在集中申购期内,实行限时限量申购,最终确认 的有效申购金额拟不超过 100 亿元(不包括利息) 。 1、集中申购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申购金额不超过 100 亿元(不包括利息),则所有的 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集中申购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申购金额超过 100 亿元(不包括利息),将对集中申 购期内最后一个申购日之前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对最后一个申购日有效申购申请 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集中申购期末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 (100 亿元-集中申购期内申购末日之前有效申购 申请金额)÷末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公式中的金额均不包括利息)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 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末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将部分予以确 认。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投资者集中申购期内申购费按照有效 确认申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 集中申购期申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集中申购期结束日起的 2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举例如下: 例一: 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 假设集中申购期内有效申购金额不足 100 亿元,该笔申购将按照 100%比例全部确认,对应申购费率为 1.0%,在集中申购期间产生 利息 55.00 元,基金集中申购价格每份 1.00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0.00÷(1+1.0%)=990,099.01 元 申购费用=1,000,000.00-990,099.01=9,900.99 元 申购份额=(990,099.01+55)÷1.00=990,154.01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0.00 元资金,可申购到 990,154.01 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集中申购期内有效申购申请金额超 过 100 亿元。若该笔申购申请发生在集中申购期末日之前,该笔申购将按照 100%比例予以 确认,投资者得到的申购份额同“例一”。 若该笔申购申请发生在集中申购期末日, 且本次集中申购期末日之前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达到 90 亿元,申购末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为 40 亿元,投资者得到的申购份额确认比例为 (100 -90)÷40 = 25%,有效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为 1,000,000×25%=250,000 元,其对应的 集中申购费率为 1.5%,集中申购转份额利息为 55 元,基金集中申购价格每份 1.00 元。则


















































集中申购公告 -11- 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250,000÷(1+1.5%)=246,305.42 元 申购费用=250,000-246,305.42=3,694.58 元 申购份额=(246,305.42+55)÷1.00=246,360.42 份 未确认金额=1,000,000-250,000=750,000 元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0 元申购本基金,可得到 246,360.42 份基金份额。未确认金额 750,000 元将于本基金集中申购结束后退回投资者账户。 三、场外账户的开立与集中申购程序 (一)账户使用说明 投资者参与本基金的场外集中申购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 式基金账户,已有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办理开户需注意以下事项: 1、已有深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须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 户的开户,可直接办理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注册为深 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深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的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 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基金账户卡。 3、已通过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 处直接参与本基金集中申购。 4、已通过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 其他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参与本基金集中申购的, 须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销机构 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二)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已购买过本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由本公司开立的普通开放式基 金账户不能用于本基金的集中申购,需通过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拥有多个深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深 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为了方便日后办理相关业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交所申购、赎回以及买


















































集中申购公告 -12- 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注册账户。 3、对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配发深圳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为了方便日 后办理相关业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交所申购、赎回以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配发 的基金账户。 4、投资者在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时,不能有效 设置分红方式,只有在购买基金时,或已持有基金份额后才能在基金各销售网点有效选择或 修改基金的分红方式。 对于一个基金账户中的不同基金,可分别设置分红方式。单只基金每次分红最终确定的 分红方式以该次分红前最近一次选择或更改的分红方式为准。 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 红。 四、个人投资者场外集中申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 1、开户及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深圳 A 股股东代码卡或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如无深圳 A 股账 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可提供下述②-④项材料,直接办理开户) ; ② 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及复印件; ③ 同名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复印件; ④ 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 。 3、提交集中申购申请 (1)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日常业务申请表》 ,并加盖预留印鉴;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4)投资者或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直销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4、缴款方式 在集中申购期内,投资者应于提交申购申请前,将足额申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 直销资金专户:





















































集中申购公告 -13-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直销资金账户 ①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财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丰联广场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 14043908023001 ②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天宁寺支行(行号:298) 银行账号:75060188000008726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直销资金账户 ①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6510188000029157 ②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人民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156115-00100007298 ③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03-492300040003043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理财中心直销资金账户 ①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理财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1-000500040005893 ②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189186610001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或单位名 称。 ② 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直销网点的交易账号,因未填 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集中申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集中申购公告 -14- (2)汇款未到账的投资者只能在其资金划到直销网点资金专户后,才能进行集中申购。 (二)中国农业银行 1、开户及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00-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 (4)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提出集中申购 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预先存入足够的集中申购资金); (2)填妥的《申购申请表》; (3)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交易卡。 4、注意事项: (1)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 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 资者可在 T+2 日在中国农业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立确认书和集中申购业务确认 书。但此次确认是对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才 能确认。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中国银行 1、开户及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00-16:00(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只 受理个人投资者业务申请。 )





2 、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 ; (2)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3)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 ;





















































集中申购公告 -15- (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 (一式两份) 。 3、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申购申请。提出申购申请时应提供 以下材料: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填妥的《申购申请表》 ; (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4)深圳证券账户或开放式基金账户。 4、注意事项: (1)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 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 可在 T+2 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立确认书和集中申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 确认是对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中国邮政储蓄 1、开户及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8: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 2、开立中国邮政储蓄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 开立中国邮政储蓄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户口本、回乡证、警官证、 文职证等) ; (2)填妥的《中国邮政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个人) 》 。 3、基金业务加办 加办基金业务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户口本、回乡证、警官证、 文职证等) ; (2)填妥的《中国邮政基金业务申请表》 ; (3)中国邮政储蓄个人结算账户; (4)中国邮政储蓄基金交易卡。 4、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在开立了中国邮政储蓄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并加办了基金业务后, 可口头提出基金申购


















































集中申购公告 -16- 申请。提出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中国邮政储蓄基金交易卡。 5、注意事项: (1)中国邮政储蓄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 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申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投资者可在 T+2 日在中国邮政 储蓄销售网点查询基金开户和申购业务是否确认。但此次确认是对申购申请的确认,申购的 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2)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邮政储蓄的说明为准。 (五)交通银行 1、开户及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网上银行全天、网点营 业时间内全日可提交申请,工作日 15:00 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 9:30 提交。 2、开户及申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 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基金账户即可) ; (2)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通银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 (3)申购基金。 3、个人投资者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投资者办理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 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投资者办理申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 (2)填妥的申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集中申购公告 -17- (六)光大银行 1、开户及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15:00 以后的申请于下 一工作日提交。 )





2 、开立光大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光大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光大银行阳光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光大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3、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申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光大银行阳光卡(存有足够资金) ; (2)填妥的光大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4、注意事项: (1)登记交易账户与申购可在同一天进行;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光大银行的说明为准。 (七)深圳发展银行 1、开户及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或节假日可 受理个人投资者的业务申请,但该交易视为下一交易日申请,且不能撤销。)





2 、开立深圳发展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深圳发展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管证、武警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户申请表; (3)投资者本人的发展借记卡及密码; (4)若非投资者本人亲临开户,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代理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有效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申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发展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 (2)填妥的深圳发展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4、注意事项:





















































集中申购公告 -18-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深圳发展银行的说明为准。 (八)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申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 序以各相关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及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1:30 和 13:00-15:00(周六、 周日不受理) 。 2、开户和申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本人资金账户卡;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3)开户同时可办理集中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 T+2 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 询申购申请的受理结果。 五、机构投资者场外集中申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 1、开户及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 2、开立基金账户 (1)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深圳 A 股股东代码卡或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如无深圳 A 股账 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可提供下述②-⑦项材料,直接办理开户) ; ②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 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③ 银行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⑤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集中申购公告 -19- ⑥ 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⑦ 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 。 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承担。 3、提交集中申购申请 (1)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日常业务申请表》 ,并加盖预留印鉴;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4)投资者或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直销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4、缴款方式 在集中申购期内,投资者应于提交申购申请前,将足额申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 直销资金专户: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直销资金账户 ①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财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丰联广场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 14043908023001 ②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天宁寺支行(行号:298) 银行账号:75060188000008726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直销资金账户 ①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6510188000029157 ②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人民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156115-00100007298 ③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03-492300040003043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理财中心直销资金账户





















































集中申购公告 -20- ①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理财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1-000500040005893 ②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189186610001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或单位名 称。 ② 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直销网点的交易账号,因未填 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集中申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2)汇款未到账的投资者只能在其资金划到直销网点资金专户后,才能进行集中申购。 (二)中国农业银行 1、开户及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00-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农业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 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 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 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投资者填写,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 申请表; (7)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 两份)。 3、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集中申购公告 -21-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 先从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 银行预留印鉴。 4、注意事项: (1)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 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 资者可在 T+2 日在中国农业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立确认书和集中申购业务确认 书。但此次确认是对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才 能确认。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中国银行 1、开户及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0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 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 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 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 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 (6) 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 (一式两份) ,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 请书(单位)”。 T+2 日, 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 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者打印“开 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3、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1)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申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


















































集中申购公告 -22- 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 》 ,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 印鉴。 (2)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申购并打 印“开放式基金申购、申购业务回单”。 4、注意事项: (1)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 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 可在 T+2 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立确认书和集中申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 确认是对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交通银行 1、开户及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 2、开户及申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 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基金账户即可) ; (2)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通银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 (3)申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 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 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 ;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 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


















































集中申购公告 -23- 材料: (1) 《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申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 《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 (2)填写的代销基金申购申请表(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 (3)申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光大银行 1、开户及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15:00 以后的申请于下 一工作日提交。





2 、开立光大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光大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光大银行转帐支票; (2)机构证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社会团体证件、事业法人证件、技术监督局 代码、行政机关、军队、武警、下属机构(具有主管单位批文号) 、基金会、其它机构证明) 复印件、预留印鉴、法人授权书、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同一投资者只能利用一种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作为身份证明依据; (3)填妥的光大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3、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申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光大银行转帐支票; (2)填妥的光大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4、注意事项: (1)登记交易账户与申购可在同一天进行;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光大银行的说明为准。 (六)深圳发展银行 1、开户及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集中申购公告 -24- 2、开立深圳发展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立请开深圳发展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预留印鉴卡及预留印章; (6)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7)深圳发展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3、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办理申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的深圳发展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2)深圳发展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深圳发展银行的说明为准。 (七)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申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 以各相关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及集中申购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1:30 和 13:00-15:00(周六、 周日不受理) 。 2、开户和申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 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同时办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 账户开户。 ①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 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 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





















































集中申购公告 -25-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③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 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 ⑥ 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 T+2 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 询申购申请的受理结果;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六、清算与交割 对于 T 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集中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就申请的有效性 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集中申购份额 的计算需由注册登记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 到其办理集中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期 间产生的利息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七、基金的验资 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 5 日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集中申购款项的验 资。验资结束日,基金管理人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份额拆分申请。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 理人的申请,对原景博基金转型后的基金份额实施拆分,将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注册登记机构再根据当日拆分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集中申购应获得的基金份额, 完 成集中申购份额的登记确认。基金管理人将就集中申购的验资和份额确认情况进行公告。





















































集中申购公告 -26-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法定代表人:胡学光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李宏伟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 100 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传真:010-68424199 联系人:李芳菲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法定代表人:胡学光 总经理:于华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杨春明 2、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集中申购公告 -27- 客服电话: 95599 电话:010-68297268 传真:010-68297268 联系人:蒋浩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网址:www.boc.cn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 号 法定代表人:陶礼明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传真:010-66415194 网址:www.cpsr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 95559 联系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杜宇 网址:www.bankcomm.com (5)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电话:010-68560675





















































集中申购公告 -28- 传真:010-68560661 联系人:张建春 网址:www.cebbank.com (6)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Frank N.Newman)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联系电话:0755-82088888-8811 传真电话:0755-82080714 联系人:周勤 网址:www.sdb.com.cn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延平路 135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电话:010-65186080 联系人:魏明 网址:www.csc108.com (9)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集中申购公告 -29-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800-810-8868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网址:www.guosen.com.cn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9-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电话:0755-82943511 联系人:黄健 网址:www.newone.com.cn (1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 26 楼 2611 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客服电话:020-87555888 转各营业网点 电话:020-87555888-875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客户服务电话:010-68016655 联系人: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10、24、25 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集中申购公告 -30- 客服电话:400-8888-555 联系人:范雪玲 网址:www.lhzq.com (14)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客服电话:0351-8686868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709 联系人:张治国 网址:www.i618.com.cn (1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客服电话:021-962505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孙洪喜 网址:www.sw2000.com.cn (1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 021-962503 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网址:www.htsec.com (1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福州湖东路 99 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集中申购公告 -31- 电话 :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网址:www.xyzq.com.cn (18)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F 法定代表人:平岳 联系电话:021-68604866-8309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bocichina.com.cn (1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63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ecitic.com (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 15 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客服电话:021-68823685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7271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21)中信万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 28 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客服电话:0532-96577 联系人:陈向东





















































集中申购公告 -32- 网址:www.wtzq.com.cn (22)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延陵西路 59 号常信大厦 18、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东方路 989 号中达广场 17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户服务热线:0519-8166222 0379-64912266 电话:021-50586660 传真:021-50586660-8880 联系人:邵一明 网址:www.longone.com.cn (23)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六楼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客户服务热线:0791-6768763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网址:www.scstock.com (24)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 11 号万凯庭院商务楼 A座 办公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 11 号万凯庭院商务楼 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71-9659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电话:0571-85783750 联系人:龚晓军 网址:www.bigsun.com..cn (25)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 138-1 号





















































集中申购公告 -33- 通讯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1007 室 法定代表人:李树 客户服务电话:0431-5096733 电话:0431-5096710 传真:0431-5680032 联系人:高新宇 网址:www.nesc.cn (2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12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82024184、0531-82024147 传真:0531-82024197 联系人:傅咏梅 网址:www.qlzq.com.cn (2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叶黎成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电话:0755-82450826 传真:0755-82433794 联系人:余江 网址:www.pa18.com (2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电话:021-50367888 传真:021-50366868 联系人:吴宇 网站:www.dfzq.com.cn





















































集中申购公告 -34-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2 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39 号建外 SOHO A 座 31 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755-82125135 传真:0755-82125590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联系人:宋萍萍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 5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陈宇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陈兆欣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二日